更新时间:2023-03-28 15:12:25
1.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从定义可知,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实现一系列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及程序。这些政策程序中就包含了内部审计。从目标上来看,两者具有一致性。
2.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工作对象。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中指出: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由此可见,虽然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但是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中包括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二、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特点
增值型内部审计不是一种独立的审计类型,它是一种强调了增加价值功能的内部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理念,是内部审计的新的发展阶段。其特点如下:
1.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更广泛。
内部审计不仅仅停留在差错、防弊,而是扩大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这些新兴领域,服务对象包括了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增值型内部审计把所有能够为企业增加价值的领域都纳入到工作范围以内,通过开展确认和咨询活动,帮助企业实现价值增值和实现目标。
2.强调价值增值。
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是通过向企业内部提供保证和咨询服务的形式实现自身价值的。
三、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
第一,管理层和治理层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只是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是一个非物质生产部门,单纯消耗企业资源,是一个成本中心,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增值和利润。还有些认为有注册会计师进行外部审计就足够了,而且内部审计也可以外包给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只是摆设而已。基于这些错误认识导致内部审计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得不到领导的“阳光”,只能“枯萎”。第二,企业其他部门和员工,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就是来“检查和找茬”的,内心中很反感,对内部审计工作很排斥,根本不会主动在价值增值、风险控制方面主动去咨询。第三,内部审计部门自己也没有定位清楚,我国内部审计机构一般人员较少,很多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做分内工作就行了,何必要去关心其他部门的价值增值呢?
2.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多数来自于财会部门,大多数人有着一定的财务会计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但是并不熟悉审计业务,工作中往往按照财务会计的工作思路和程序进行,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效果不明显。
3.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决定了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的执行效果。这种独立性和权威性不是随着时间推移、业务展开和工作进行等后天因素决定的,而是取决于机构设置、隶属关系、由谁领导等先天条件。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尚无定式,多数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层次是比较低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很大程度上限制、制约了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内部审机构仅是将审计结果传达给相关部门,并没有权利做出相应奖惩措施,对于审计结论也没有进行后续追踪,咨询建议没有能够得到重视或利用,这些都造成内部审计结论成为一纸空文,浪费了企业资源。
4.缺乏行业自律和执业规范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英文缩写为CIIA,前身为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成立于1984年,是对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和其它事业组织的内审机构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人才培养、机构的设置、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标准和内部审计行为规范建立、行业管理、教育等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建设当中的作用却没有充分的发挥。表现在:(1)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我国有8.6万多个内部审计机构,将近30万的从业人员,平均每个内部审计机构拥有人员3-4人,规模较小,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的只有2.5万,仅占全部内审人员8.33%。(2)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了内部审计的定义,这一全新概念中就强调了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效。而我国的内部审计协会于2013年才将“价值增值”明确纳入内部审计的概念。(3)2013年我国内部审计协会了新的《内部审计准则》,这是根据最新的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所做的修订,但是相关的实务指南尚未修订,造成了新准则在实务中的使用缺乏具体业务指导。
四、我国增值型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1.提高认识。
企业上下都要重新认识内部审计在企业价值增值中的作用,尤其是管理层和治理层要给予内部审计足够的重视,肯定内部审计具有价值增值作用。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要开展积极的“自我营销”,开展咨询活动。
2.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采用“请进来,走出去”两种模式培养人才。一方面,聘请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的内部审计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培养现有人员,送他们出去学习、培训。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仅要具备财务、审计、税收等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战略、风险、法律、管理、金融、工程、计算机等知识,知识结构要向专业型和复合型的广度和深度发展。
3.选择符合企业自身机构设置方式。
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适应同一种内部审计模式,要根据企业规模、所有制类型等具体情况,兼顾独立性和权威性,建立适当的内部审计机构模式。首先,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目前有四种模式:(l)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最高层负责;(2)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财务部;(3)隶属于总经理。(4)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结合,隶属于纪律检查委员会。笔者认为,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对我国国有企业比较适合。其次,对于规模较大、具备设置独立、高效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机构的非国有企业,应当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也就是借鉴美国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模式。最后,对于规模较小、不具备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能力的中小型企业,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来考虑,可以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采取在国外很普遍的内部审计外包方式。
4.发挥IIA的行业主导作用。
1.企业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
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了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内部审计机构,“第一是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部门、单位的财会部门,由本部门、本单位的会计主管领导;第二是内部审计机构与部门,单位的其他各职能部门平行,由单位的总会计师或总经济师领导。第三是内部审计机构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监督机构直接领导,其地位和职权超越部门,单位的其他职能部门,比如由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总经理直接领导。”从这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来看,最后一种即由企业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专门审计委员会、或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最强。从我国现阶段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来看,只有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监管、服务、运行中的作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仅仅作为企业内部财务部门下设的一个分支机构或组成部分,或者将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直接与其他部门发生关系的职能单位,与财务部门处于同一级别。在这样的机构设置背景下,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往往难以发挥,权力也相对受限。缺乏了独立性的内部审机构难以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和效果。“即使是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但由于目前实行的都是经理负责制,经理的权力很大而受到的约束却不够,经理人出于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很可能会做出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那么如果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其领导之下,就会使内部审计失去其独立性,不能客观地反映所发现的问题。使企业治理层不能完全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
2.企业内部审计范围相对狭隘。
正如前文指出,企业的内部审计具有监管、评价、服务的职能。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内部审计领域来看,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范围还相对狭隘。“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内容相当深入。从美国来看,内审部门已广泛开展了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审计、投资效益审计、市场景气状况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生产工艺审计,产品推销(包括广告促销效果)审计、研究与开发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后勤服务系统效率审计、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审计等。有的企业内审机构甚至对环境污染、社区关系等因素对企业商业利益和持续经营的影响也进行评估,“绿色”审计、社会责任审计也成都成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比可以发现,由于我国现代企业的内部审计还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内部审计的范围也相对有限。举例来说,现阶段,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重心在财务审计,无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把财务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监管的主要任务之一。具体来说,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在于校对和审核公司数据、对公司各类生产规定和履行情况进行核对,作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各类财务、会计报表,各类审核凭证及相关数据和资料,内部审计还没有涉及到关涉公司运行和管理的关键层面。因此,内部审计所关注的重点仅仅是对现有资料的收集和审查,而并没有涉及到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
3.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难以满足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需求。
提高企业内部审计效率的关键在于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技能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审计的成败。早在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就曾了《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框架》,“该报告中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两方面的素质:知识技能和行为技能。在知识技能方面包括技术、分析设计能力、鉴别能力;在行为技能方面包括个人技能、人际技能以及组织技能。从该研究报告中还可以看出,除了对知识技能上的强调外,现代内部审计还强调内部审计人员行为及心理方面的能力及特征。”由此可见,作为现代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内部审计机构对从业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无论从知识构成还是从职业素养的角度,内部审计人员都要符合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要求。在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主要为会计从业者。他们在会计、财务等相关领域驾轻就熟,一般可以胜任企业生产和经营的需求。然而他们普遍缺乏管理知识,因此也难以开展诸如“专项审计”、“公司治理审计”、“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等现代企业核心审计内容,成为制约我国企业提高生产、经营和管理效益的重要因素。
二、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问题原因分析
1.相关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造成我国企业内部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和制度保障不健全,立法进程也远远滞后于审计事业的发展。毋庸置疑的是,政府实施有效的审计制度,并出台了《审计法》一方面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秩序的平稳运行;另一方面也可以维护企业经济效益,避免资产不必要的流失。从我国目前国家审计制度建设来看,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良态势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变迁,原有的审计制度中不合理的因素也逐渐显现出来,传统的审计制度和安排也亟待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潮流。然而由于“路径依赖”的影响,现已出来的一部分审计规则和标准在实践中也难免产生一些疏漏和偏差。这些疏漏和偏差的产生对相关审计信息的质量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2.审计单位监管不力。
审计单位的内部监管是提高审计监管效能的主要途径。长期以来,单位审计制度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中保守诟病。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是造成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管不力的重要原因。“从事业单位审计监督主体来分析,在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背景下,虽然《审计法》对审计人员进行了重点的规范,并给予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权,但是由于制度建设原因,审计负责人并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其自身利益往往依附于相关职权或业务活动中,因此审计人员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严格按照审计工作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造成了审计监督形同虚设”。
3.审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从审计行业的本质来看,审计监管的本质特性是对于审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因为一切审计和财务活动都离不开“人”这个行动主体。正因如此,在审计监管的制度设计和运行中,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对于实现和提高审计监管的效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规范发展,审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在审计监管中得到了广泛重视。然而,随着审计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在培养审计人才的同时,过于强调其专业归属和技术认同,而往往忘记了审计从业人员最重要的职业品质——职业道德。审计行业和审计活动的平稳、健康发展,关系到企业和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安全,审计行为是企业行为中的核心要素之一,必须加以重视。然而审计人员整体的素质水平不高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现阶段审计行业和审计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不可否认,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各项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审计人员的选取比企业更加规范,在审计人才培养、晋升、流动等机制上也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政策和措施。然而,我国事业单位审计从业者在专业性、职业化等方面距离国际水平还有着一定的差距。除此之外,在不少不正规的企业,审计人才并没有经过严格的选聘,甚至没有审计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岗前培训。正是由于这些必备环节的缺失,导致了不少企业的审计工作无非是停留在“做账”上,以及常规性的“报账”活动,没有能力开展一些相对高端的审计监管活动以及审计工作。审计活动无论在企业单位还是在事业单位都应该独立运行,避免受到权力的干扰。然而在特权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之下,审计从业人员还难以摆脱这些不良倾向的束缚,导致审计监管功能弱化。
三、改进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措施
1.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正如前文指出,独立性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最大化发挥其作用的关键。内部审计是对企业各核心机构、核心职能的审查和监管,因此必须独立于企业中的其他部门。换言之,在现代企业中,审计机构的地位越高,越容易充分发挥其监管能力,审计效益也会越高。“我国的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可以效仿国外的企业,将内部审计机构直接隶属于企业的最高管理当局,有的直属于董事会,有的直属于监事会,有的从属于总经理领导,有的从属于副总经理领导。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或审计长,直接向管理高层负责。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处于较高的地位,由企业高层的直接管辖,不受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干涉,能够独立地履行其职责,自然增强了其独立性,提高了其组织地位。”这种机构设置能够充分、有效地行使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保证审计权力的顺利实现。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尝试创新工作方法,如实施“外包制”的内部审计,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能。外包制即通过聘请或聘任其他企业或专业审计机构的专家人员参与企业内部审查,开展咨询和评价工作等。这样可以避免审计单位内部的人情世故,提高审计效率,保持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同时,也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如审计单位内部的轮岗、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管理来保持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确保其充分行使审计权力。
2.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
目前我国从内部审计的价值导向上来看,依然停留在“监督导向型”的内部审计上,还没有形成“服务导向型”的内部审计价值取向。服务导向型的内部审计强调内部审计是为企业自身提供服务的这一根本属性,而服务的根本目标在于帮助组织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内部审计的服务应当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不能局限于财务方面的自我监督。现阶段内部审计的转型是适应我国经济运行发展新格局的客观要求,是内部审计自我完善、向更高层次提升的需要。因此,现阶段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建设,应着重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将工作领域逐步延伸到经济效益审计、绩效审计、风险管理审计以及环境审计、人力资源审计。为改善企业经济效益、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迫切需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以帮助企业找出症结。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是促使实现企业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发挥监督作用只能控制企业的成本,进行事后审计,并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只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才能预期未来的事项的不利影响,并将其控制在最低限度,使内部审计增值目标得以实现。”
3.提高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新会计制度的积极变化可以归纳为三个特征:一是,会计主体、会计要素和报表体系的变化;二是,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方式的完善;三是,会计核算方法的改进。这些特征既明确了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监督客体,也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的要求。
二、新会计制度对气象部门内部审计的影响
(一)事前性影响
对气象部门而言,新会计制度对内部审计事前性的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强化会计责任。各级单位负责人是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机构负责人、财会人员等工作也要同步细化责任,有利于经济责任的界定。第二,强化预算管理。新会计制度对财务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更好地反映不同来源资金的使用情况,突出了气象部门公共服务的经济信息,对于预算管理的效率具有积极的提升作用,提高了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也需要事前对预算资金的管理进行动态性审计监督。
(二)事后性影响
结合气象部门的实际,新会计制度对内部审计的事后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强化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审计查。对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体系审查,降低各种违规现象发生的可能。如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管理、资产计价和管理等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二是强化支出真实性审查。通过对票据的审查、过程的审查等,发现存在的相关违规问题。尤其对那些虚开发票、虚列支出与其他的财务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在发挥自身职责,降低由此带来的各种财务风险。
三、新会计制度下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气象部门内部审计既要发挥事前引导的作用,又要加强事中审计、事后完善等措施,着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转型。
(一)事前引导
事前引导是新会计制度赋予内部审计的权力和义务。首先,应充分进行调研。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应通过运用网络查询、市场调研、横向了解等方式,及时熟悉各类经济活动的市场行情和第一手资料,并以作为部门预算的基础,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维护了单位的利益。其次,应加强预算资金的事前监管。即在部门预算基础上,加强对每项经济活动根据部门一般规律等进行基本预算审查,确保对会计主体工作的可控性,有利于及时地制止违规与违纪现象,防患于未然。
(二)事中审计
事中审计是气象部门内部审计的重要一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适时跟进监督。重点对纳入预算的财政性资金、科技服务资金、工程建设资金的执行情况及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能够预防两类问题的发生,一是避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的发生,二是避免不当损失浪费现象发生,用内部审计的手段推动各个部门加强合法、合规意识,维护资金资产安全。另一方面,对追加预算情况的监督。即具有一定时间长度的工作,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预算外需要增加投入的情况。例如:在基层台站建设的时候,由于建设的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投入,需要调整资金概算,这时候,内部审计机构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到基建现场观察,以落实过程和需求的真实性。
(三)事后完善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采取三种事后完善的措施:第一,针对出现的问题补救性措施。主要对于那些由于非恶意的操作导致的问题,采取票据补充、手续完善与相关资金回收等,在维护单位财务纪律的基础上,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单位的损失和相关个人违规行为的扩大化。第二,针对出现的制度或管理漏洞的完善性措施。体现为健全和改进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等,以确保工作流程的不断完善,不给各种违规操作预留空间。同时,要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知识与纪律的教育,从思想上强化认识和提高责任感。第三,针对出现违规违纪人员的措施,对涉及违纪甚至出现经济问题的人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运用政纪、党纪等手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结束语
(一)审计观念滞后,制约内审发展。
观念是行动的指南,审计观念决定审计行为。我国自1985年开始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再加之内部审计执业环境不够理想,人们对内部审计认识不够深入,导致内部审计的观念滞后。其主要表现为:一些学校听到要审计了,就产生“敬而远之”的心态,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会导致被审单位的不配合,造成审计取证工作困难;他们一直认为内部审计就是监督而非服务,内审工作就是专找岔子整人,是针对人而非对事的审计,往往因人际关系原因而使得审计质量受到影响;个别领导不够重视,审计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得内审工作流于形式而没力度。等等这些情况都会制约着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二)内审制度不健全,审计质量受影响。
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利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但是,由于认识问题或其他原因,内审机构的设置形式却是多种多样的。如现时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是与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的,不是由以局长为首的最高领导层直接领导的,而是受纪委监察一把手领导,那么或多或少会受到来自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干扰,丧失了其独立性,进而影响了审计的质量;还有就是没有建立相应的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以及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各种内部审计制度,如部门预算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审计制度等制度。
(三)审计技术方法落后,影响内审工作成效。
近些年来,学校已经普遍实现了财务管理电算化,那么我们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必须要跟上财务管理信息的发展。可我们在审计技术和方法上还是远远不能跟上财务管理信息的发展。最终我们的审计一直是深度不够、内容单一、范围狭窄、作用层次低,难以适应现代学校发展的需要,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四)审计人员素质有限,难以适应发展要求。
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一门专门管理技术,其工作内容涉及到学校管理的多个领域。目前教育系统内审人员大多数是理论功底差、业务技能单一,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再教育,不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而且还有大部分内审人员是从会计部门、管理部门调配而来兼职审计的,科牌出身的专业审计人员较少,导致总体上内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使得审计工作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在工作中很少有突破性的发展。难以适应学校内部审计自身发展要求。
(五)职能发挥不到位,内审工作陷被动。
内部审计工作其根本目的是“增加组织价值、防范组织风险”而我们传统的内部审计往往只重于事后监督和审计,几乎没有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风险审计等工作。大部分内审工作只局限于对财务收支活动的审计与监督,很少服务到经济活动的事前审计把关和事中审计控制,忽视了对管理及效益的审计。由于没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只强调事后监督而未能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也给一些腐败行为有机可乘,最终使得内部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地位。
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观念更新。
观念作为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审计始终,是审计行为模式的高度概括。内部审计创新首要条件是观念上的创新,必须不断解放思想,使内部审计从“经济监督”的传统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强化内部审计服务的“内向性”,始终树立服务意识。内审工作是为实现组织目标、防范组织风险而实施的,审计人员要从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的角度研究审计出现的问题,改变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敬而远之”的心态。
(二)制度创新。
①设立审计委员会,强化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在教育系统内部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教育系统最高领导层领导并向其负责。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审机构并配备审计人员,独立开展日常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②建立审计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内审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审计或相近专业资格证,突出内审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要建立内审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与后续教育制度,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得到不断更新和提升。③建立相关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各种内部审计制度,并注重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方法革新。
目前学校已普遍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财务管理方法和手段,审计技术和方法也应有所创新发展。具体做法是:加强设施建设,加大投入,配备足够的审计服务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和联网审计实施系统。逐渐由手工审计向电算化审计发展,将计算机辅助审计运用到审计全过程,最终实行全面电算化审计。我们应在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同时还要实现教育系统内审部门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数据共享,以便利于实时的服务与监督。以此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
(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一门专门管理技术,其工作内容涉及到学校管理的多个领域。我们需要建立内审人员准入制度与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再教育,通过这种多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来提高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提高内审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内审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更新和提升业务技能,尽可能使其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五)职能创新,防范风险。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
关键词:内部审计;企业管理;作用
在最近的十几年间,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也日趋完善,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各个行业都进入发展进步最好的时期。在发展进步的同时企业之间的经济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个企业要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之中保全自身还能不断进步就需要从企业自身出发,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可以不断地完善企业自身制度,稳定的应对经济竞争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可持续发展。
一、内部审计所能发挥的作用
(一)规避企业风险
在现在这个阶段,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企业在获得大量的机遇的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各个领域间同行企业的竞争也是日益激烈,企业的发展问题可以说是内忧外患。想要企业能够规避这些存在的风险而更加平稳的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就提现到了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应该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来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而已。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实施的了解企业各方面的运营状况,对企业各个方面都有深入了解,一旦出现了一些问题,必须可以在第一时间制定出相应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作出处理抉择。
(二)对企业的内控能力进行提升
企业在管理中开展内部审计,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内控能力。一方面,企业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健全性的测试评价,增强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力。在企业内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收集企业相关的经营管理制度,测试企业内部控制流程的正确性、完善程度以及相关控制点,并对测试资料进行分析,科学地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程度进行评价。及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点和失控点,以便企业及时对内控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增强企业的内控能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三)让员工深刻了解企业文化
企业在实现为了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及长期、稳定发展,除了具备强大的实力外,还应当注重企业的文化建设。同时,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注重对企业形象和员工形象的评价,以便敦促管理者和员工忠于职守、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为企业营造积极、健康以及向上的文化氛围,倡导良好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四)具有其他形式的间接价值
企业内部审计具有威慑的间接价值,企业内部审计会对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产生威慑作用,使得企业各个职能部门长期处于随时可能被内部审计的监督下,迫使其维持良好的控制系统和秩序。同时,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其他部门的请求,检查该部门的业务流程及程序,以便其业务流程的梳理和重构,从而达到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确保企业内部审计作用发挥的保障措施
(一)保证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只有专业从事企业内部审计的人才才能够将企业的内部审计做好,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它真正的左右。这就需要企业对内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完美的掌握企业财务知识、企业管理的相关问题、采购物资的专业技能等等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如果企业内部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还可以从社会外界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这样才能够使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得到保障,是企业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二)内部审计部门结构合理完整
企业内部审计是针对整个公司所有部门进行的,这就需要内部审计的专业人员对公司各个领域进行充分的了解。如果需要一个人去对整个公司的也不进行了解这是十分不现实的,这就需要对审计部门的内部结构进行划分,划分出专门的人去对企业中专门的一部分负责。这样的分配必须科学合理才能保证企业运行起来十分顺利。
三、结语
经过本篇论文的综合叙述,我们可以轻易地了解到在最近的十几年间,经济全球化速度不断加快,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也日趋完善。在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之下,各个行业都进入发展进步最好的时期。在发展进步的同时企业之间的经济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个企业要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之中保全自身还能不断进步就需要从企业自身出发,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可以不断地完善企业自身制度,稳定的应对经济竞争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可持续发展。进行企业内部管理的主要手段有两点,第一要保证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第二则是要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结构合理完整。这样才能使企业向着一个更加健康的方向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梁静.浅谈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经济视野,2014(11).
[2]刘景宏.探析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3(24).
关键词:绩效审计;科研创新基金;互联网+
一、引言
2015年总理首次在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的概念,使得这一新鲜名词迅速登上了各大期刊的头条。事实上阿里巴巴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很早就在“互联网+”领域开始发力,可以预期这将极大的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也对绩效审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政府和社会对科学教育的重视,高校办学资金逐步充裕。我国高校近些年不断增加对科技与科研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了各具特色的创新专项基金,但高投入未必会带来高产出,高校学生的论文结题数量和质量参差不齐,课题的最终成果与立项预期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案例的引入与初步分析——××大学财会学院
(一)学校及其财会学院的简介
××大学是我国首批部级的“管理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也是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财经类人才培养的创新实验区。开设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九大学科,拥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在校学生有35000余人,其中含研究生3200余人。
(二)××大学科研创新基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研究能力,××大学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创新基金经费的资金来源为学校的专项拨款和校内外的捐赠,由校研究生部全面负责科研创新基金的受理申请、评审组织、验收和管理工作。1.申请注意事项科研创新基金的申请对象是全日制研究生。每届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申请机会,并且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1)课题申请人均为在校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风。(2)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应与申请者的学科研究方向保持一致。(3)科研创新基金只受理以团队形式的申请,且团队成员不少于两人,在同一年度的创新基金项目中同一人只能申请一次。2.实施、管理和验收(1)通过立项批准的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者不得无故中止或变更,要确保课题按时完成。若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变更课题研究,必须提前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理由,交由研究生部审核批准。(2)创新基金项目根据评审老师的意见分为普通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其中普通项目每项资助为两千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为五千元。(3)为了方便资金管理,基金项目的经费统一实行立卡专款专用。课题立项后先拨付经费的50%,待课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申请项目经费报销,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使用者共同签字并交由课题指导老师审批签字。(4)创新基金结题验收合格的标准是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首先是普通课题要在学校认可的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且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重点项目要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二篇不少于3000字且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课题发表时应注明为“××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成果。其次是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在省级以上“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最后是与项目课题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计划立项资助或创新项目。
(三)××大学财会学院科研创新基金完成质量分析
关于科研创新基金完成质量的衡量,张瑞,柏丽等(2002)认为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之一,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水平论文的发表数量是衡量高校学术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由于自身的专业特点,财经类学院的学术成果更加需要考量结题论文的质量,既包括论文的结题数量,也包括的期刊级别。通过查询××大学研究生网站,可以看出结题论文刊登的期刊级别差别不大,基本集中于“北大核心期刊”和财会类普刊两类,因此主要考量结题论文的数量。手工搜集财会学院最初申报立项的课题数量和最终结题的课题数量,其中课题完成情况采用的是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第一批结题清单,具体情况见下图。如图1所示,随着学生规模的扩张该大学财会学院课题立项数量逐年递增由2011年度的9个迅速增长到2014年度的34个,但与之相对的是结题的课题数量一直处在较低的水平,由图2可知第一批结题数量基本是1-2个,最终结题率也只有20%左右。××大学科研创新基金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不理想的局面,学生研究能力薄弱和学校相关辅导学术较少是重要原因,但是更加直接的原因是管理部门重资金分配、轻过程管理。科研创新基金的绩效考核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尽管学校在相关章程中制定了创新基金的考核方法和违约惩罚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于没有完成课题的学生没有任何有力的惩戒措施,使得学生对于课题的重视程度不够。产生这种状况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绩效审计工作没有做好,关于绩效审计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Morgan和Raaum(2001)指出绩效审计的作用和责任是通过公正公平的评价体系,提供相关项目的绩效信息,其中既包括质量、数量、成本效益、财务状况等传统财务信息,也包含效率性、经济性、客户满意度和及时性等非财务信息。事实上××大学科研创新基金绩效审计状况是我国现阶段高校基金绩效管理的缩影,关于高校科研经费绩效评价,李锋,葛世伦(2009)通过权重设置和专家调查,建立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和科研业绩分类体系,构建高校科研绩效的评价模型。这种评价方法较为合理,但是××大学由于缺乏科研基金的绩效审计是十分明显的,可以直接断定,故不用进行评分。为了切实改进××大学财会学院科研创新基金绩效审计的现状,本文引入“互联网+”思维。
三、基于“互联网+”的高校科研创新基金绩效审计建议
创新驱动、开放生态、互通互联是“互联网+”的核心观点,具体到高校科研创新基金上就是要在绩效审计工作中引入互联网新技术,跨界寻求新人才,不仅要加强对审计专业人员计算机计算技术的培训,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也包含跨界招聘IT技术人才,具体建议如图3所示:1.强化数据的互联互通。首先建立高校内部的数据库,实现校内不同院系和课题小组数据实时对接,使得基金管理者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基金申请者过往的科研成果和完成情况,通过“资格筛选”,使得基金真正发放到有能力完成的同学手中,提高基金的绩效。并且本次科研创新基金的完成情况也会汇入数据库,这种类似“征信系统”的做法增强对基金申请者的约束。其次在校内数据库的基础上实现与其他财经类高校关于课题基金的数据对接,因为单个高校关于科研创新基金完成度和经费等数据存在数据特征单一、有限等问题,使得对本校基金使用状况的绩效评价缺乏对比,通过与其他财经类高校数据的共享,可以形成高校科研创新基金的数据库,方便比较不同高校科研基金的使用绩效,发现到自身的问题。2.基于大数据分析,可以制定合理的基金预算。“互联网+”不仅仅是要数据互联,更要发觉数据的价值,进行数据的预测,这也是与传统绩效审计的区别之处。××大学“一刀切”制定的2000元和5000元科研经费显然较为粗糙,对于认真做研究的学生由于经费太少缺乏激励,面对不完成课题的学生2000元是一笔额外的浪费,“互联网+”为经费的制定提供了工具,通过对数据库中本高校历史数据和其他高校数据的分析,可以分析出全国财经类高校科研基金的平均水平和使用状况等指标,可以预测并制定更具激励性的基金预算,提高基金的使用绩效。3.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实时跟踪管理.通过设置科研创新基金的互联网账号,关联微信等SNS平台,实现与基金申请者的轻松连接,从而强化对过程的了解和监督。以往××大学财会学院课题申请者拿到创新基金后,便脱离了基金管理者的监督,是否在进行课题写作、写作的完成程度都无法知道。这使得绩效审计工作只能在创新基金截止日之后才能开展,时间紧迫增大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并且由于课题过程不透明,缺乏一手资料,增加了管理人员获取信息的成本。通过互联网账号或者微信可以帮助基金使用者及时汇报课题进度、资金使用状况和遇到的问题,有利于基金管理者对课题完成数量和质量的整体把握,配套建立基金申请者过程的打分制度,课题的过程和最终完成度都要进行打分。这有助于绩效评价更全面,将一部分工作前置也会减轻截止日期的工作量。××大学财会学院以往基金分两次发放、经费定期报销的做法与实际需求不相符,基金申请者与管理者通过互联网对接后可以实时完成经费报销的,还可以取消经费的提前发放,随用随取,有效降低经费提前的占用产生的浪费。4.数据的及时上传和公开查询也有利于出资方和上级领导加强对基金管理者工作的监督和关注。通过增加对基金管理者不作为的处罚,对基金申请者故意不完成课题行为的甄别和惩罚力度,可以有效提高高校科研创新基金的使用绩效。
参考文献
[1]戴智华.高校闭环全生命周期科研创新管理模式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1(9):1420-1424
[2]李锋,葛世伦,尹洁.高校科研绩效评价模型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7):271-272
[3]乔春华.高校经费绩效评价运作中若干问题的探索[J].会计之友,2012(9):119-120
关键词:信用社;内部审计;审计增值
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的进程加快,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在金融监管趋严、银行间竞争加剧、互联网金融冲击、金融创新等形势下,内部审计也显现出难以适应新要求、新变化的情形,改进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实现内审增值功能势在必行。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内部审计受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重业务、轻管理”情况,对内部审计不够重视,主要表现为:一是虽然按照《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配足了人员,但存在人才结构失衡、专业能力胜任不强等问题;二是内部审计长期规划内容不明确。
(二)县级行社自主性差、审计重点不突出。市县级农信法人机构是内部审计主体,在提升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有效性发挥着基础作用,但部分机构审计部门主要以落实上级审计任务为主,未能从自身发展需求、重点业务、高风险领域等角度考虑开展自主性审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审计重点不突出,未能充分发挥市县级行社自身“免疫功能”,定位存在偏差。
(三)审计方案更新不足、难以识别新风险。审计工作方案是内部审计人员开展现场审计的重要依据,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其中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内容起到了风险识别作用,对审计效果有着决定性作用。随着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发展、新业务的出现,新的审计方案往往是在以前方案基础上进行修改、更新、增加内容等方式制定出来,这样制定的审计方案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是原有业务已更新,风险点已改变,但方案内容未跟着更新;二是新业务的出现,审计工作方案未包含新业务带来的风险点或涵盖不全面,造成审计人员出现不适应或难以识别新业务带来的风险。
(四)审计系统作用被忽视,工作效率低。审计系统开发和运行实现了从海量业务数据中筛选异常交易的智能化,也为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但是在审计过程中,部分审计组往往会忽略掉这些系统的运用,仍以手工翻阅资料为主,使得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其主要原因:一是相关人员对审计系统运用不熟练,对其功能不了解;二是审计系统功能尚不满足部分业务审计需求。
(五)审计成果运用不佳,增值观念不强。银监会2016年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以及审计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内部审计的增值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审计发现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为完善内控制度、堵塞漏洞提供建议;二是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风险,给予风险提示,使得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现阶段,部分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仍以查错纠弊、合规性为主,尚未形成以风险为导向审计体系,对内控制度、风险状况关注不够。具体表现为:一是审计建议针对性较差、内容空洞、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问题整改只是针对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未能从意识、制度、人员、机制、流程、监管等深层次查找原因,未能识别出新风险或者制度漏洞,造成了部分常见问题屡查屡犯,审计成效不明显;三是整改标准不统一,消弱了整改的严肃性,如同样的问题,由于整改难度大,大部分被审单位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仍归为未整改问题,但也不乏部分单位将其归类为无法整改,对责任人问责视同整改;四是对于整改验收之后,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缺少后续整改督导。
(六)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内审人员工作积极性差。部分行社虽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但存在目标导向不合理、部分考核内容不属于内部审计工作范畴、考核办法难以落实等问题,且存在最终考核结果与实际贡献大小不符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审计工作不像存款、收贷收息等指标易于量化,有的行社默认重要问题和一般问题的分值等同,简单以检查出的问题笔数、金额作为发现问题考核指标而不关心问题的性质,导致内审人员更愿意暴露一般性问题,而忽视重要问题。二是部分行社将问题整改率作为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内容,混淆了问题整改主体,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应由被查部门负责整改。三是有的行社制定的考核办法难以操作,以致于考核流于形式,难以服众。四是有的行社虽然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实际上并未实行。
二、内部审计改进措施
(一)转变审计理念,关注重大风险。首先,认识审计增值功能,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视程度,增加内部审计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是改变市县级法人行社高管认为审计是浪费资源而不产生效益传统理解,内部审计不仅仅具有查错纠弊、事后监督功能,更重要的是增加企业价值。二是通过选拔培养一批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规范的人才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解决市县法人行社普遍存在的内审人员人才结构失衡、专业胜任能力不强的问题。三是管理层对审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出发,提出审计项目,让审计人员明白内审工作意义就是为领导提供真实信息,提供建议,拿出真正的业绩,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使得领导满意,被审计对象满意,改变审计不受重视局面,使得审计工作变得更加有意义。其次,编制内部审计长期规划,重视农村信用社重点业务、高风险领域的审计。一是加强对信贷业务风险审计,关注贷款集中度、借款人和担保人资格能力、防范信贷资金投入“两高一剩”行业、资产质量等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精细化管理,实现对客户区别定价,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二是关注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三是理财及投融资业务风险。
(二)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创造良好氛围。改变原有审计信息传达不畅,难以传达到基层一般员工情况,在市县级法人农信机构内发行审计期刊,选择典型案例从问题描述、性质、风险、整改等情况深入分析,使得基层职工明白平时注意不到或习以为常的行为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起到人人注意风险防控的作用。
(三)制定科学审计方案,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审计方案前,广泛收集因业务发展、监管新要求、新业务、重点业务、高风险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一是充分利用审计系统等非现场审计提供的线索;二是集中讨论审计方案的科学性;三是根据以前审计结果或者接受外部审计情况,充实审计方案。
(四)转变审计思维,增加审计方式、手段,提高审计效率。首先,完善审计系统功能,提高审计科技含量。一是随着农村信用社各种信息系统建立,审计面对的是越来越多电子数据,审计系统的应用不但避免了手工审计带来的随意性,还使得审计底稿记录、取证实现了电子化,给审计人员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大大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二是审计系统的运用使得非现场审计更好的发挥作用,使得各项业务信息连续检测得以实现,为现场审计提供了重要线索,形成“非现场全业务数据连续检测、现场精准重点审计”模式。其次,增加大数据思维在审计中运用,重点在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关联企业担保、担保圈风险审计。隐性关联企业贷款从单个贷款资料上很难发现,需要综合运用大数据思维,广泛收集内部系统资料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外部资料。一是从企业股东征信报告显示的从业经历、住址、配偶等信息识别可能的关联企业;二是对企业的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实际经营地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三是通过企业注册时间、贷款时间、担保关系、上下游客户进行分析;四是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附注应收(付)款项等明细来分析可能存在的隐形关联企业;五是通过系统多个客户留存相同手机号来识别,企业实际控制人。最后,加强“实质重要形式”思维在审计中的应用,主要运用在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资金营运风险审计。金融创新可能存在形式符合监管要求,但实质上是不符合规定的业务变相而来,如若控制不好,将会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
(五)制定整改标准,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内审人员在审计结束后,加强对被审单位的问题整改的指导,具体包括分析问题原因,确定整改的方式,使得整改标准统一,针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关内控制度,针对信贷资产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等。内部审计人员在后续审计中客观评价整改效果,并将其作为被审单位负责人履职考核内容之一。
(六)完善内审工作考核制度,增加内审人员工作积极性。《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明确了内部审计定位“监督、评价和咨询”功能,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防范,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首先,要改变单纯以“为查找问题而审计”的传统思想,注重对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考核。明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风险提示、难点问题解决建议等均属于增值内容,一旦采纳将会创造价值(避免损失),以此来增加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豪感。其次,明确考核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强调审计人员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并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于相应激励措施。最后,要严格执行制定的考核办法,防止考核流于形式,干好干不好一个样,打击优秀内审人员积极性。
(七)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一是从单位内部选取精通业务,能够熟练运用各种信息系统的人员,且具备职业道德人员进入审计队伍;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使增加其沟通、写作、分析能力,确保各类审计报告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能最大程度发挥作用;三是建立审计人才后备库,保证审计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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