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路径

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路径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开始向各城镇地区转移,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在这样的人口流动形势下,国家对城镇化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支持是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础保障,虽然新型城镇化近年来发展较快,但在金融支持方面却出现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因此,本文就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其提出相关优化金融支持路径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问题与策略

一、引言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确保城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中央最新提出的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强调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力度,并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也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持续动力,表示要努力调整城镇金融需求关系、强化城镇经济产业、加强区域合作以及全面推动城镇发展进程,积极将目前影响城镇化发展建设的限制因素解决掉。在这样的背景下,首先要确保有效的金融支持路径,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利资金保障,政府及地区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镇金融建设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增强金融支持力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融企业对城镇化建设不够重视

我国金融企业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没有正确看待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其建设缺少足够重视。首先,金融企业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资金需求量的变化形式没有全面掌握,没有深刻意识要随着城镇化建设逐渐完善,对资金量也会不断提升。在我国目前发展形势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农村与城镇人口的结构变化,将会造成严重的资金短缺现象,自然对金融需求也更加强烈。其次,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与金融企业发展方向不同,很多大型商业银行都存在一线二线城市当中,很少将商业银行设立在城镇当中,没有为城镇人们带来更好的金融服务,这种金融机构设定上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

2、金融支持形式单调,缺少保障体系

目前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通常是以国有建设与城乡建设为主,组织者大多数都是某地政府机构,建设资金也由政府负责,但地方性政府不允许进行投融资行为,导致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形式简单,缺少多种渠道的融资形式。同时在进行融资时通常以间接为主要形式,直接融资的比例过低,达不到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金融相关业务的需求。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而言,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完全依赖政府财政支持根本满足不了建设要求,存在很大局限性,针对这种情况,需要科学合理的金融保障体系来改善资金缺口问题。

3、金融行业发展落后,服务质量较低

金融行业在城镇发展起步较晚,整体发展形势比较落后,很多农村人口分布不均等,城镇管理欠缺以及地区差异性等原因,不仅严重制约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同时导致很多金融机构的服务较为单一,实际效率低。目前很多城镇的金融机构主要还是以存款贷款为基本服务项目,在基金管理、融资业务以及很多较新的金融服务项目方面还存在很大欠缺,没有进行相关业务的拓展工作。

4、城镇建设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

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重点建设内容主要是城镇基础设施,这就意味着所建设项目不仅工期长,而且经济效益回收漫长,与各大金融机构的利益化追求出现性质上的不同,导致很多大型商业银行拒绝提供金融支持,难以从商业银行中进行贷款,将原本就不多的资金提供渠道变得更为紧张。如果向民营金融企业寻求资金帮助,同样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金融企业发展还不完善,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以及金融制度上不具有较强的规范性,且民营的金融企业一般建设规模较小。此外,近年来来我国城乡部分金融机构出现资金外流现象越来越明显,更多的资金逐渐流向大城市,这同样加剧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缺少金融支持。

5、国有金融机构没有真正发挥价值

我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就是面向城镇人口设立的,为城镇群众带来更多的金融服务,方便日常生活金融所需,作为我国政策性国有银行机构,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发展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相关政府部门没有有效利用自身职能,导致很多农业银行机构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严重降低了这些有利金融机构的实际效力。根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镇化与商业银行、国有银行之间的有效联系还不到百分之一,严重影响了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进程。

三、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路径的优化策略

1、拓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渠道

经过对我国城镇化实际发展过程中具体情况的观察,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政府的帮助只是一小部分,并不能满足建设的基本需求,应该积极拓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增加更多金融支持。首先国有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有效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长期金融贷款支持,由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属于公共项目,是为社会服务的一种特殊性质的建设,整个工程任务量、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消耗巨大,并且同时与商业银行存在利益上的差别,这种情况下,非常需要国有银行的金融支持。其次,相关地级政府要积极进行证券建设,目前很多新兴城镇化建设中,都是间接融资的形式,因此,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提升证券融资的比例,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有效借鉴国外成功的城镇化融资案例,将城镇基础建设作为融资目标,开展证券融资工作。

2、积极创建完善系统化金融体系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国应该积极创建完善系统化的金融体系。首先,各种类别的金融机构都应该大力扶持城镇建设,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城镇化的发展寻找企业发展空间,不仅能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事业,还能在建设当中提升自我经济效益。其次,加强对民营金融企业的发展重视,地方政府可以在城镇中,积极建设新型城镇金融企业,促进县级地区的金融发展,加大金融服务在城镇的覆盖率,增设城镇金融办理业务种类,提升城镇银行的竞争意识。此外政府要制定具体激励制度,鼓励政策性商业银行在城镇设立分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贷款服务,提供更多金融帮助。最后政府部门要重新审视民间融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正确管理,有效减少民间贷款的金融风险,政府可以适当降低对民间融资的要求标准,真正将民间融资的优势发挥出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更多资金,促进可持续发展。

3、提升城镇化建设意识提升服务

首先金融企业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提升对城镇建设发展的意识,加强城镇金融企业的服务网点覆盖,促进城镇基础金融建设,尤其应该多提供一些自动取款及以及POS机等,为城镇人们带来更便利的金融体验。其次,金融企业应该定期对城镇金融发展情况进行相关调查,及时了解城镇居民的金融需求,增设更多的金融服务项目,丰富城镇金融体系,为城镇居民带来更多的金融体验,耐心地为居民讲解具体业务知识,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促进城镇发展。最后,要建立农村信用保障体系,政府作为主要组织者可以建立一个公共信用中心,积极与相关金融企业进行联系,建立长久合作稳定发展关系,严格规范金融企业具体工作情况,加强对贷款市场的管理力度,较少不良金融行为的出现。

4、加强农业保险建设,保障农民权益

加强农业保险可以有效减少农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经济损失,提升农业风险预防能力,让城镇居民更安心地参与农业劳动当中,同时降低了居民的金融贷款压力。我国目前农业保险主要包括国家性质的农业保险与商业性质的农业保险,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完善国家性质农业保险,大力支持商业保险事业发展,加大农业保险的覆盖地区。此外,要加强建设财政扶持的农业保险预防风险体系,成为农业保险控制机构,通过对制度的不断改革,强化风险调查结果的探究,充分保障自然灾害后农业保险的解决措施有效实行,加强对重大风险灾害的预防能力。

5、优化再贷机制,提升农民再贷金额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政府部门应当优化再贷机制,加强对再贷主体的关注,让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入到再贷市场当中,鼓励民营金融企业加强对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为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其次,我国政府部门要制定有效方案,将再贷的还款时间进行适当延长,让城镇居民贷到更多资金,确保城镇居民的利益最大化。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当确保有足够的金融支持,相关政府部门要正确认识到目前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金融支持中存在的不足问题,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当前国家发展形势,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识、拓展建设过程中资金渠道、积极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丰富城镇金融业务、提升服务质量以及加强农业保险保障城镇居民基本权益,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我国经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于楠、李淑霞:白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支持策略[J].吉林农业,2015(08):26-27.

[2]刘杰颖、季红颖: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问题研究———基于金融支持视角[J].改革与战略,2015(12):21-23.

[3]屠元亮: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城镇化建设课题组四.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策略[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4(07):35-37.

作者:杨国瑰 孙文选 单位:大连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