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绩效审计分析

我国绩效审计分析

摘要:

政府绩效审计是由规定的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经济性进行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评价和监督活动,是组成我国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要想做到更好更快的为人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效果,提高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民的综合能力,就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绩效审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因此,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这就是本文研究的意义。

关键词:

政府绩效审计;社会价值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的不断深入,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政府行为,人们期待政府能够有效率、有效果并且透明地管理公共资源,并对其管理结果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并且,目前我国公共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财政支出的总额持续增长,社会公众更加关心财政的支出情况和实施结果。通过对政府各部门财政资金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经济性进行恰当的评价,政府绩效审计由此产生。政府绩效审计有利于明确经济责任,因为它是对政府工作进行独立的评价,有助于政府及时发现问题,并且采取纠正措施及时改正。政府绩效审计是经济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审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问题

(一)有关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政府绩效审计是对政府工作效率的监督,因此也是一种政治行为,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内容、程序、方法等加以规定,才能保证绩效审计得到有效的实施,它是影响绩效审计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我国在2007年颁布了新审计准则,在准则中虽有提到要对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等进行效益的审计,但并没有专门的条例对此进行说明,就导致对政府绩效审计的规定不够具体,继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发展进程。在我国虽有少数的地方性法规都涉及到绩效审计的概念,但在国家层次上并为对此进行明确且统一的规定,例如,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对象及意义,尤其是管理体系等内容,这些都是政府绩效审计中很重要的理论基础,但是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欠缺,仍需要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向一些西方国家学习。

(二)缺乏政府绩效审计统一和具体的评价标准

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是国家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的基础和依据,同时也是对被审单位经济效益所做的最低要求,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是由各种具体的评价标准整合所形成的整体。我国的会计准则还不够完善,并未出台对具体项目标准的适当规定,因此在衡量被审单位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经济性的标准上无法统一,对被审单位经济利益和效率的衡量都需要了解单位项目的具体情况,这无疑对评价标准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政府绩效审计不但涉及经济利益又涉及非经济的社会效益,这就导致对审计标准的要求很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要出台这样一个标准是具有很大难度的,需要根据对象的不同进行调整。在审计的标准缺乏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缺乏理论的评价标准,当出现问题时,就找不到相应的责任人,从而会加大审计人员工作的难度和审计风险。

(三)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足

由于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使得这项工作对审计人员的要求很高。我国的审计人员大都只具备了一般的审计和财务方面的知识,对工程管理和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都掌握的不够充分,这无形中就对绩效审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现今,我国的审计工作人员工作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都与政府绩效审计的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有一定的偏差,不能满足当代政府绩效审计的需要。我国审计人员的偏差主要表现在两点:(1)在实践方面,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不足,工作的综合专业水平不强,对业务的理解、分析和处理能力偏低,这都会影响绩效审计的效率和效果。(2)在理论方面,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才刚刚步入轨道,仍然是一个新的业务,因此对理论层面的认识不足,审计人员普遍缺乏现代审计所需要具备的理论知识。

二、对于促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为政府绩效审计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起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关键和保证,只有把绩效审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审计人员和审计部门才会有法可依,也才能做到有法必依,这样才能使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随着绩效审计工作进程的不断推进,就要求政府从法律的角度来定义政府绩效审计,给予其合理合法的独立性地位,授予审计人员进行“3E”审计的权利,并且此权利不能收到任何个人和国家的影响,在社会范围内树立起法律意识和观念。我国应注意逐渐完善法律法规,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工作:第一,学习美国和英国颁布绩效审计的法规,例如《政府绩效审计法》等,用单独的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政府绩效审计的各项内容,以立法形式保护其合理性,树立其权威性。第二,学习美国制定并颁布《政府绩效审计准则》或是向英国学习制定《绩效审计手册》,用一整套的标准和评价体系来约束绩效审计的工作,提高整体的工作水平和效率。通过两个方向的努力,达到重新定位政府绩效审计的要求。

(二)提高审计人员整体水平和素质,优化审计人员队伍结构

第一,对在职的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展开培训会或是研讨会,扩展对审计相关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培训的方式可以是聘请其他领域的专家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拓展,也可以是定期派遣有关审计人员到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好的部门和地方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和探讨。第二,聘请优秀的综合性人才和专家加入审计的工作队伍中来,这是优化审计队伍整体结构最直接的方法之一,并且注重对复合型人才的招聘和选用,这样才能适应政府绩效审计范围广、对象复杂的要求。通过以上的三个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审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把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和体系

我国在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工作中,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且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是进行这项工作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展开绩效审计工作的基础,这是因为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平,有标准才能去衡量工作的效果,因此这个方面是我们需要去重点处理的核心。我国应明确建立几项适合我国的专门的评价标准。只有建立起统一的标准体系,审计人员才能依据此得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和正确的审计结果,及时的对被审单位进行评价和审查,从而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高质量。审计机关和相关专家学者应就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对绩效审计的发展提出明确的指示。

作者:林婕 单位:福州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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