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收制度范例

更新时间:2023-04-06 19:21:59

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制度范文1

关键词:绿色税收体系;环境保护税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有目共睹,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引起广泛重视。因此,中国大力推行各类环境保护政策,尤其是在党的报告中,“绿色”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其中,绿色税收的制定是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绿色税收,又称为环境税收,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排放行为征税。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提到环境保护税概念时提出,除了生产成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也会对生产外部造成危害,并产生外部成本,绿色税收通过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排放行为征税,将外部成本内在化,以保护社会效率并降低环境负外部效应。因此,政府需要调节市场活动以确保个人和企业合理使用自然资源等公共物品。二是对进行污染防治投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税收减免,实行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可以通过调节纳税人利益而矫正其经济行为,鼓励企业发展环保科技,从源头降低污染水平,从而满足可持续发展理念,保证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

二、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税种征收范围较窄、力度较弱

虽然我国从2018年正式实施了第一部《环境保护税法》,确立了绿色税收体系的主体税种,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一定缺陷。一是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较窄。目前的环境保护税主要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等四类污染征税,但环境保护所涉及的范围远不止这些,例如碳排放和汽车尾气污染等都未纳入征税范围。二是环境保护税作为绿色税收体系的主体税种,设定的税率较低。我国的环境保护税税率基本保持了排污费原有标准,2019年仅占税收总收入的0.12%,占比相对较低。绿色税收的主体税种税率较低使得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低,部分企业因污染环境而承担的税负远低于企业防污减排成本。根据相关调查,每千克二氧化硫排放的税额为1.2元至12元①,远低于企业脱硫购入设备和投入人工的成本。

(二)实际调节作用有限

在环保税之外,我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费种类繁多,但较为分散,且无统一标准,导致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既无法满足保护环境的资金需要,也难以体现对生态的调节功能。此外,部分税费政策制定时间较早,更新速度较慢,绿色税收体系建设整体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对生产消费行为调节作用有限。例如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沿用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制定的排污收费制度中的污染物及当量值,一些新发现的对人体有害的污染物如非甲烷总烃等未被列入《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调节作用。

(三)环保税征管不到位

环境保护税征管在原排污费征管工作的基础上,构建了“企业申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测、税务机关征收,信息共享、政府领导、协作共治”的新型征管模式。但新模式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信息不对称。由于部分企业利用偷设排污口等手段逃避税款缴纳,且废水、废气污染排放具有瞬时性,导致监管难度较大,环保税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税源信息难确定、申报信息核实难度大、获取涉税信息效率低等问题。二是信息化水平较低。税务机关虽已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开发了环境保护税网上申报管理模块,建立了基础税源数据库,但暂未对排污费等原征缴数据建立数据库,降低了环保税征管部门对过往数据的调用与分析效率。同时,现有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还不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存在与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信息不统一、监测数据未覆盖全部纳税人等问题,造成管理衔接不畅,给具体操作带来不便。三是征管政策不明确。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未明确监测机构对享受减征优惠的纳税人的每月监测次数和时长,也未明示申报数据资料异常的具体标准和情况。这些未能明确的细节导致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识别风险和复核材料时,难以具体执行,而且也让纳税人有了钻政策漏洞的机会。

(四)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备

一是精准性有待提高。我国部分补贴政策形式单一且力度不够,优惠形式以减免税额为主,未对各类企业进行分级优惠,削弱了绿色税费的积极影响。例如,增值税中的绿色优惠政策主要应用在节能服务公司、光伏发电公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公司、风电公司和节能服务公司,对符合要求的所有公司统一实施增值税免税或者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而不是以减排和环保投资力度的高低,分级对相关公司实施优惠,因此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覆盖面较窄。例如,我国居民排放的生活垃圾每年以9%的速度增长,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堆占地5亿多立方米②,但当前仅对合理处理污水、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的企业不征税,未对个人减少垃圾排放的行为设立税收优惠,导致在推广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等过程中,难以起到税收的调节激励作用。

三、西方国家绿色税收制度的特点

许多西方国家在上世纪70年代就启动了绿色税制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了较完备的绿色税收制度体系。主要有以下共同点:

(一)以能源税为主体,其他税种多样且完整

西方国家现行的绿色税收体系中,能源税是主体税种。能源税是为降低能源浪费和能源消费引发的环境污染而设立的税种,应税能源主要包括燃料、柴油、天然气、液化气、煤以及电力等。荷兰、美国、瑞典等国均对天然气、煤炭、石油等的开采和使用征收能源税,能源税收入占上述国家绿色税收的大部分。我国虽然也征收能源税,但是税率较低。例如对无铅汽油的征税,我国税率约为21美分/升,而世界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税率为47美分/升③。除能源税外,各国还根据国情设立了其他多类税种,对特定的生产消费行为加以限制和管理。如荷兰设立了垃圾税、噪音税、水污染税、土壤保护税等十多种其他绿色税种;瑞典除了征收与能源相关的绿色税收外,还对饮料容器、化肥、农药等对环境有害的物品征收环保税,并征收二氧化碳税、硫税、汽油和甲醇税等各类增值税;美国在对能源开采征税外,还对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化学品征收消费税、对收益超过200万美金以上的法人收取环境收入税等。

(二)实行差别税率,调节生产消费行为

西方国家起初是根据收入水平来征收环保税,但是这种方法不具备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逐步过渡到对环境有害的消费和生产行为进行征税。比如,美国对一系列可能污染城市和环境的行为征税,如旧轮胎税、垃圾税等。同时,政府按照这类行为对环境造成副作用的大小设定具体征税税率,以调节消费者和生产者习惯。比如,瑞典政府将汽油、柴油产品分为清洁类、较清洁类、不洁类,并实行差别税率,以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生产和购买;英国的烃油税也是根据燃油种类实行差别税率。

(三)征管系统信息化、法制化程度高

西方国家税收征管的硬件水平普遍较高,如美国、法国等国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发了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中央和地方的税务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实现资源共享,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开发完善税收征管软件,在落实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有效保护纳税人商业信息。此外,不少西方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税收基本法,明确每类税种的征收管理规定,尽可能地减少征收管理过程中的歧义和疏漏。

(四)注重统筹协调,与其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配合使用

绿色税收是一种财政中性税种,且具有连续性,税收制度的变化会对经济社会产生影响,因此,在制定新的绿色税收制度时,应注重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西方国家在新增绿色税收政策时,取消或减少其他税费,以平衡整体税费的总额。瑞典和挪威曾在开征硫税等环境税前,降低了所得税的税率;荷兰在征收能源税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为进行免税;美国采取了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直接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环境保护税,强化主体税种地位

一是延伸环保税的征收范围,对更多高耗能产品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征税。例如,将二氧化碳排放纳入课税范围,促使企业改变生产行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改进生产技术,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和能源的消耗。二是适当提高环保税税率,完善差别税率,坚持“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原则,防止出现排污纳税成本低于防污减排成本的现象,以鼓励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发展绿色技术。

(二)提高现有政策法律效力,更新税费政策及实施标准

目前,消费税、增值税等许多具有绿色税收理念的税种尚未通过人大立法,法律依据仍是国务院的暂行条例。后续应进一步推动资源税及其他税种的改革,积极推进消费税法的建立。同时,应加快更新税费政策及实施标准。如尽快研究修订应税污染物及其当量值,将新发现的对人体危害较大的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如总氮、多氯联苯、二甲基酰胺、非甲烷总烃、二?英等,纳入征税范围。

(三)强化税费征收和使用管理

一是提高对排污企业的监管能力,扩大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的安装覆盖率,对企业排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加强对征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及时发现风险点并进行处理。二是加快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完善金税三期工程有关环境保护税的功能模块建设,并将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金税三期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数据库的端口与国家税务总局内部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平台对接,及时更新监测及征税信息,以方便数据调取、比对和分析。同时,完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内线传输系统,保护纳税人的商业信息不被泄漏。三是明确实施细则。全面梳理环保税及其实施条例,明确有关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标准,界定申报信息过程中“异常”的具体内容,确保各地工作流程和标准的统一。

(四)整合并新增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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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金融环境;陶瓷企业

一、我国陶瓷企业的低碳发展情况

中国的陶瓷企业历史悠久。目前我国陶瓷企业是第一生产大国,也是出口大国。大多数陶瓷企业在持续发展过程中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资源优势。陶瓷企业受能源和原材料生产成本和出口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需要不断提高创新竞争能力,不断适应市场的需求。作为一个高污染、高能耗的陶瓷企业,受到最近颁布的一系列环境法的限制。陶瓷企业开始进行一波又一波的环保整治,许多主要生产地区的陶瓷企业已经被迫停产或永久停产。一批陶瓷企业已经开始向新的环保方向转变,进入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但是,仍有大量陶瓷企业环境污染严重,各种排放都令人担忧。一些陶瓷企业将大量的碎石、泥浆、石油、废水倒入河水中,生产工艺和设备仍然落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长期超过标准。开采原材料无许可证,进行无证开采,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陶瓷厂的滚滚浓烟弥漫着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目前,对陶瓷企业整治仅限于废气、废水和废渣,而各种重金属化合物、车间内的噪音也会对陶瓷企业工作人员造成危害,也需要重视。陶瓷企业要加大环保整治力度,使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各类有害物质达到标准,转变为超低排放、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陶瓷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发展的今天,陶瓷企业需要真正重视环境保护管理,促进环境低碳环保。

二、低碳经济下陶瓷企业理财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1.陶瓷企业低碳环保投资少

陶瓷是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国家应该重视陶瓷企业的排放标准,加大低碳环保投资,减少污染和控制消耗能源资源,陶瓷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实力不太强,管理水平不高,陶瓷企业管理层对低碳环境保护问题不够重视。陶瓷企业低碳环保投资较低,在环保管理力度不够强大。政府补贴比较少和环保费用使用较少。陶瓷企业大部分分布在城市郊区,污染点分散而且面积广,不利于政府进行环境监管。

2.缺乏低碳绿色理财理念,财务管理制度比较传统

陶瓷企业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众多,大部分陶瓷企业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要求不是很高。大多数陶瓷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低碳绿色财务管理的认识不足,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大多数企业都不了解绿色金融管理的重要性,缺乏低碳绿色金融的概念。在财务管理方面,与目前的现代化发展相比,一些陶瓷企业仍然使用旧的财务管理系统,或者根本没有理财概念。

3.环境会计滞后,绿色税收体系不健全

对于陶瓷企业的高污染和高能耗,进行财务管理应该更加关注陶瓷企业的环境会计这一方面。我国环境会计起步较晚,对于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环境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而且要掌握与之相关联的相关学科的知识。就中国陶瓷行业大多数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而言,缺乏理论和实践经验,国外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经进行了几十年,但我国仍处于理论探索阶段。绿色税收制度研究最前沿的主要国家是美国、荷兰和瑞典。中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系统的绿色税收体系,现行的绿色税收主要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但是力度还远远不够,对于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也是不够的,生态环境污染的恶化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陶瓷企业对环境污染严重、消耗大量的能源和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国家采取绿色税收体系来环境保护、控制能源资源的使用,避免过度开采使用。

三、陶瓷企业应对低碳经济的财务管理战略

1.陶瓷企业应加大环保投入和管理力度,改善环境污染

陶瓷企业应走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的陶瓷企业,做到转变产业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增效益,找到一条适合陶瓷企业转型升级的道路,使陶瓷企业低碳可持续发展。陶瓷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仅关系到陶瓷产品质量从中低档升级到高品质,还必须开发生产设备同时也要向机械化生产、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生产等设备发展。从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到精细型和集约型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推进陶瓷企业结构转型升级,节约资源,减少排放。

2.推动陶瓷企业技术创新与优化

创新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动力。创新在陶瓷生产中起着重要的战略作用,是构成陶瓷产品核心竞争力的要素之一。目前一些陶瓷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利用率低、产品质量差。在技术改造过程中,要不断推进生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开发新技术,引进新技术,增强陶瓷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竞争优势。提升节能水平。作为装备技术型企业,主要配合陶瓷企业做好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减轻环保压力。通过节能降耗,提升陶瓷企业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也促进陶瓷行业的技术进步;提炼核心技术,提高智能程度。减轻陶瓷企业劳动强度,精减人员数量,从而有利于提高陶瓷产品的标准化、统一化,实现生产大数据化,尽可能避免产品的质量波动。为鼓励陶瓷企业技术创新制定各种激励措施。陶瓷企业要吸引和鼓励高端技术人才,生产技术化,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加大陶瓷企业的品牌建设,突出竞争优势和先进的技术的陶瓷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研发实力。不断推出多元化、个性化的优质陶瓷产品,促进低碳可持续发展。

3.完善陶瓷企业低碳理财制度

树立低碳绿色理财理念。陶瓷企业要加强培养管理者和财务管理人员对低碳理念的认识和教育,提高财务管理者的专业水平和财务管理人员的低碳绿色理财理念,提高企业低碳管理意识。积极营造陶瓷企业低碳文化,使管理者和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环境保护和在企业持续发展中有效利用各类资源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和有效利用资源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应提倡低碳风险,低碳税收规划和低碳财政预算理念,关注企业的低碳发展趋势。关注企业在决策活动中的长远发展,科学有效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手段和行为,实现低碳发展的财务目标。做出以企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决策。建立绿色财务管理体系。企业应围绕绿色财务管理目标建立绿色融资、绿色投资、绿色管理和绿色配送管理体系,实现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由于低碳经济与现行“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经济模型存在显着差异。企业实现将经济、社会纳入其中的绿色金融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的社会和生态效益。并通过企业文化和管理体系的两种途径来保证目标的实现和使命的实现。

4.完善环境会计,建立企业绿色税收体系

加快制定中国环境会计准则,完善法规。财政部在制定环境会计法规的过程中,可以率先听取环境保护、会计、税务等方面的意见,共同起草《环境会计准则》或修订公司会计准则。还可以补充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环境会计内容,规范会计准则中的环境会计内容和报告,提高其可操作性。除了健全的环境保护条例外,还应努力为重视资源效率和环境绩效的企业创造竞争环境,例如环境标签和环境税收。完善绿色税收体系,开征对水污染、废气污染的税种,是陶瓷企业污染有所改善和更好地保护环境。自201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环境税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反映绿色税收制度的单行税法,它的实施使我国完善绿色税收体系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有助于我国建设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有重要的意义。绿色税制是多重税收的集合,可以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税的实践,根据国内外环境保护的现状,结合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税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实施环境税专项政策,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实行绿色税收制度合法化。环保税是推动陶瓷企业绿色升级的一种手段,对陶瓷企业来说是一种负担,但是它对淘汰落后产能有一定的作用,使陶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更加充分考虑社会环境成本,提高自身来说发展的能力,使陶瓷企业绿色发展。

四、结束语

低碳经济的到来影响着每个国家,国家提出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改变,同时也影响着我国的陶瓷企业,影响陶瓷的经济、金融、法律、税收、文化等理财环境,陶瓷企业应积极适应。我国陶瓷企业存在着制度、生产技术、工艺技术、品牌创建和维护等问题和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应加强政策支持,陶瓷企业应进行调整结构、转型升级,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要树立新的低碳管理理念,调整财务管理活动。充分利用低碳经济对企业财务环境的影响,创新金融活动,开展绿色财务管理,找到更加适合陶瓷企业的低碳理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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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收制度范文3

关键词:生态文明;税收政策;建议

煤炭、石油等主要化石能源虽然为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劣等问题。为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除了现有的生态税收政策外,还必须建立全面、完善、协调的生态税制体系。

一、安徽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现状

(一)基于资源保护视角实施的生态税收现状

1.基于资源税视角分析

安徽省资源税收入自2012年以来逐年增加,但资源税税收比重却趋于下降,2017年资源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为1.09%(见表1),说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

2.基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视角分析

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是具有绿色性质的生态税收。通过表2、表3可知,尽管这两种税在安徽省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但其比例只有10%左右,说明这两种税在限制滥用土地资源方面还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于环境保护视角实施的生态税收现状

1.基于增值税视角分析

作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税,增值税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充分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可以有力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表4可以发现,安徽省增值税收入稳步增长,增值税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2.基于消费税视角分析

消费税的征收目的是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为了科学地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节能环保,消费税征收范围逐步扩大。从表5安徽省消费税收入表分析,消费税对政策变化较为敏感。

3.基于企业所得税视角分析

通过表6分析可见,自2012年以来,企业所得税作为另一项主要生态税收,其在全省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随着减轻企业税负要求的提高,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针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都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4.基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视角分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根据表7可知,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占比并不低,且大部分都用于城市的基础公共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从而使公共环境得到改善。

5.基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视角分析

通过表8、表9可知,自2012年以来,安徽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收入均有所增加,这两项生态税收在全省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也略有提高。

二、安徽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一)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经济效应分析

税收政策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将直接影响社会经济活动,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生产、消费等方面。在生产阶段,助推生态文明的税收政策可以通过税收直接影响消费品价格,使与环境污染相关的生产要素税收支出增加,从而影响企业的投入成本。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将会逐步进行生产工艺改进与新技术研发,增加环保投资、降低能耗,实现生产环节生态化。在消费阶段,税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因此它能够利用正确的政策导向来引导人们树立绿色生态的消费理念,进而发挥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根据最新的环境统计年度报告和统计年鉴,安徽省2015年环境节能环保支出总额为1986403万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0.74%,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68%。从理论上讲,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可能会对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产生更大的影响。从表10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安徽省第二产业的GDP从2012~2017年在逐年攀升,但是第二产业GDP的增长率明显高于全省GDP的增长率,呈下降的趋势。这表明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已步入正轨。

(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财政效应分析

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下,税收收入既满足了政府购买性支出活动的基本需要,又为政府的环境保护活动提供了充足的财政支持。虽然短期内,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可能会使大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但是在用新兴环保产业取代传统工业的过程中,这些新税源对地方财政收入起到了新的、可持续的补充作用,同时减少政府在治理污染方面的大量支出。通过图1可以看出,安徽省节能环保财政支出自2012年以来逐年增长,到2017年实现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一方面,由于生态税收收入逐年上升,政府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以保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另一方面,随着生态税收观念的不断深化,地方绩效评价模式的转变,都为经济与环境发展实现双赢提供了新的突破点。

三、安徽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较低

由于传统能源产业的垄断性质以及安徽省高新科技水平较为落后,安徽省新兴环保产业的增长速度比较缓慢。加上安徽省经济水平仍有待提升,目前政府工作的重点仍然是提高居民收入和刺激消费,驱动经济增长。因此,安徽省生态税收政策的实行必然会受到一定影响,推进生态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的阻力相对较大。

(二)生态税收政策执行效率不高

尽管中央政府积极地推行生态税收政策,但地方政府在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对于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的财政收入减少问题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这就导致了安徽省生态税收政策的执行效率不高,从而难以吸引新兴的环保产业进驻。同时,在促使企业进行产业转型的过程中,安徽省激励政策的缺失也是制约其生态税收政策推行的一个因素。

(三)生态税收政策效应缺失

近年来,地方税务局的工作重点一直是优化税收服务,加强税收管理,对于税收引导社会经济生活职能的认识还有所欠缺。在实际的税务征收和管理工作中,税务部门无法发挥生态税收政策的社会观念指引功能。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部门为了规避风险,依据现有政策规章灵活变通的能力较弱。因此,如何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是一个需要从国家政策层面思考的问题。

四、国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经验及启示

20世纪中期,由于全球环境状况不断恶化,发达国家开始着手改善生态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减少污染的生态税收政策,生态税收政策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一)国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经验

1.美国的生态税收政策

美国资源保护类的税种有开采税、煤炭税、燃油税等。开采税的征税对象是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的开采行为。煤炭税是美国国内一种特别的资源税。同时,美国对燃油等各种燃料征收的燃油税实际上也是消费税的一种,这种税规定的应纳税行为较多,其纳税人包括进口商、炼油厂、油轮公司等,从而能够对从上游到下游一整条产业链进行征税。根据专款专用原则,燃油税的税收收入主要用于政府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美国环境保护类的税种有水污染税、固体废弃物处置税、环境收入税等。美国设置水污染税主要目的是为治理自来水和下水道污染提供财政资金支持。而环境收入税则为美国的环境保护基金提供资金支持,政府以企业的经营状况为标准进行征税,要求收益超过200万美元的法人企业对超出部分缴纳税款。固体废物处置税主要是把每个家庭产生的垃圾量作为固体废物进行征税,这种税收政策将有助于减少美国家庭随意投放废弃物的情况。

2.日本的生态税收政策

日本征收的资源税税种有石油液化气税、车辆税等。石油液化气税作为石油消费税的补充,以石油液化气重量为计税标准,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车辆税主要在出厂时征收,征税对象的范围从摩托车到大型客车、火车,涵盖内容十分广泛,同时侧重于调节高档消费层面。日本征收的环境税税种有环境税、二氧化硫税、机动车吨位税等。环境税类似于我国的资源税,其征税对象是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的能源资源。二氧化硫税则主要是针对一些不遵守规定的企业进行征收,税收收入主要用于治理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造成的大气污染以及对社会公众产生的不利影响。机动车吨位税是考虑到不同吨位的机动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也不同,因而在注册登记时按照登记的吨位对机动车征收一道吨位税。

(二)国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启示

1.基于国情整体筹划

发达国家根据自身国情分别选择了不同的生态税制改革道路,归纳起来有两种模式。一是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和需求不断调整生态税收结构,逐步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生态税收体系;二是通过不断增加新税种和调整现有税收政策来弥补现有税收政策的不足。生态税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有着密切关系,发达国家在调整税收制度时,也会考虑到各国在不同时期面临的不同重大问题,更具针对性地协调税收等经济手段。当前,我国生态税收政策的改革和完善,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借鉴国外生态税收政策改革的成功经验,探索如何健全我国的生态税收政策体系。

2.坚持税收中性原则

当实施生态税收政策改革时,如果新的税收政策负担较重,很可能面临政治压力以及社会力量障碍。因此,在制定生态税收政策时,为了使生态税收政策的可行性与社会公众接受程度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国家一般会采取税收中性的方法。比如西方国家在征收二氧化碳税的过程中,同时将征收的部分税款通过减少企业交纳的社保金或是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资金帮助的方式返还给企业,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目前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不轻,因此在推行生态税制改革时,也应参考税收中性原则,使纳税人整体税负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从而顺利推进生态税收政策的实施。

3.税收约束与优惠措施并举

发达国家实行的生态税收政策范围涵盖经济活动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对高污染和高排放的纳税人设计较高的税率,以限制污染物排放和保护环境,碳税、垃圾税的征收在发达国家极为普遍。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目前仍未征收碳税;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也未开征垃圾税,这显然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为了减轻生态税收政策改革的障碍,发达国家也会实施税收减税、降低税率等优惠措施激励纳税人节能减排、研究开发新能源技术和投资环保产业。

五、完善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政策建议

在生态税收政策改革和体系构建中,要始终坚持生态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充分利用现有高新技术手段,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健全生态税收政策体系

目前许多具有“绿色”性质的税收政策仍分散在各个税种中,无法形成立体化的生态税收制度。健全生态税收政策体系,首先要扩大征管范围。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技术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继续实行当前生态税收政策、加深现有税制“绿色化”程度的同时,可以考虑引入新的生态税种,进一步扩大生态税收征管范围,增强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节力度,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完整的生态税制体系不应仅包含几个独立的税种。虽然环境保护税在我国尚处于初步实施阶段,但我国已积累了近三十年资源税和消费税的征收经验。在构建生态税收政策体系的过程中,不仅要增强环保税、资源税、消费税等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税种的“绿化”程度,还需考虑在原有税种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具有生态性质的税种,不断调整尚不完善的生态税收制度,健全生态税收政策体系。

(二)提高生态税收立法层次

从我国税收立法现状来看,我国关于生态税收的立法还很少。要使税收政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只有独立的环境保护税法、车船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是难以发挥作用的。生态税收立法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步,应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依据法律法规明确相关税收的征收范围以及课税要素。

(三)加大资源税的调节力度

作为生态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资源税为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资源税仍存在调整不足的问题,有待加强。首先,可以考虑将森林、草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为不同类别的资源设置差别税率,按市场价从价计税,可以合理提高资源税总体税收水平。其次,对于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应当根据矿产资源的稀缺性,使高度稀缺的资源适用较高的税率,同时建议将其开采量和销售额同时纳入计税标准,可以有效引导企业合理开采,节约资源。再次,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把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推广至全国,对生活用水征收自来水税,以便更好地保护水资源。

(四)强化消费税的绿化程度

根据环境友好程度的高低为消费品设定不同的税率,能够为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引导人们购买绿色环保产品。相比利用行政手段限制非绿色产品的消费,以税收方式引导社会大众的购买倾向则要更为平缓和有效。一是要逐步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把一次性塑料制品、私人飞机、有害肥料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二是调整消费税税率。我国成品油税率虽已连续三次大幅提高,但仍低于发达国家,因此有必要再次提高成品油税率,并对税率加以区分,比如为无铅、含铅汽油这两种消费品设定不同的税率,给含铅汽油设定较高的税率,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三是针对消费税变价内税为价外税。使消费品价格和消费税税额有明确的标识,让税负转嫁一目了然,有助于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

(五)加大环保税的征管力度

《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不但可以极大地助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而且也是对司法系统和税务系统相互协作进行税收征管的一次重大探索。加快了由行政指令向法制化转变的进程,为我国税收体系法制化进程开创了先河。鉴于环保税法实行近两年,相关的征收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应该进行更多的尝试积累经验,形成合理健全的征收措施。环境保护税替代了以往的排污费,征收单位由环保部门变成与税务单位共同协作,因此环保税法的执行效果与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协同合作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切实落实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要求,杜绝传统征管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才能将环保税法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吴佳强.关于构建绿色环境税体系的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2]李忠华.关于完善我国环保型税收政策的探讨[J].生态经济,2012(01).

绿色税收制度范文4

文章选取国际贸易的视角,运用跨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简要分析了我国与环境相关的税费政策的现状,指出我国现行环境税费制度给国际贸易带来的问题,并从建立绿色税收制度、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和实施绿色关税制度三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均衡的环境成本内部化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

环境成本;环境税制;国际贸易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一直以来实施以量取胜、低价竞争的对外贸易出口战略,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很少考虑其对资源、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产品的环境成本未纳入其价格之中,过低的资源环境成本在形成国际贸易价格优势的同时也造成了国内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如水污染加剧、矿产资源储量锐减、土地沙漠化等环境问题不断突显。此外,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效益和官员政绩,往往以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忽视了外商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环境效益。在这种形势下,研究我国国际贸易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对于正视传统国际贸易发展方式对环境资源的掠夺和破坏,合理开发和保护环境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优化我国的环境税制体系,提高我国税制结构的绿化度,将出口产品生产过程中带来的环境负外部性内在化进产品的成本,有利于转变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式,提高出口产品的总体竞争力,减少对外贸易摩擦,有利于改善我国巨额贸易顺差的现状,实现贸易的长期均衡。同时,环境税制体系的优化对实现我国国际贸易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我国环境税费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现行税制中与环境有关的税收及其评价

我国目前尚未开征专门的环境税,现行税制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税种为环境保护提供了一定的资金,客观上起到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作用,但作用甚微,与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的目标相距甚远。资源税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较窄。以现行资源税来看,其征税范围仅限于矿产资源等7个税目,水资源、海洋资源、草资源、森林资源等稀缺资源都未包含在内,这刺激了企业和个人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与使用。现行消费税的11个税目中仅涵盖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烟火、汽油、柴油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而另一些容易给环境造成污染的消费品如电池、一次性产品以及煤炭等,均未列入征税范围。除了课税范围过窄之外,现行资源税还存在单位税额过低、计税依据不合理等问题,由此造成的资源价格不合理使得资源开采和生产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直接导致了现实中我国资源利用的低效率,造成环境资源的破坏。总体来看,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大部分税种在税目、税基和税率的设计上没有体现出环境保护的思想,现行税制对促进资源与环境保护的作用甚微。

(二)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及其评价

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排污收费制度是指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增加排污者的成本,使污染防治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减少排污,并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引进先进的环保设备,实现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不可否认,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在我国环境税制不健全的背景下为实现“污染者付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然而,这一制度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征收范围过窄。现行的排污收费标准仍然沿用2003年通过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仅对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放射性等5类113项污染源收费,其中污水仅限于城市污水,对农村地区的污水排放,农村与城市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均未征收排污费,过窄的征收范围严重影响了制度的运行效果。第二,征收标准过低。目前,各项污染源的收费标准普遍偏低,尽管对于部分污染物,超标排污需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甚至罚款,但其数量仍严重低于污染物治理所需的成本。尽管排污费收不抵支,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资金返还到污染企业,用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治理污染。排污费的“征收、返还”机制在我国经济发展初期有效地弥补了政府、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不足,具有重要的价值,但在当前收费过低、污染严重的背景下,这一机制更加剧了环保资金的缺口,应及时予以变更。第三,征管难度过大。由于排污费在性质上仍属于费用,不具有税收的强制性,许多企业未意识到缴纳排污费是企业的法律义务,故意瞒报或虚报排污数量和排污种类,以少缴排污费,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再加上征管难度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了排污费的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环保资金的筹集与防污治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现行的关税制度及其评价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关税税率大幅缩减,非关税壁垒逐步削弱的趋势下,新型的环境贸易壁垒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所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与发达国家的“绿色”关税相比,我国的现行关税制度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关税税负过低。与出口所获得的高利润相比,出口环节的关税税率明显偏低,不能有效增加产品成本,特别是“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成本。因此,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企业仍然大量从事“两高一资”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加之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低价竞争的出口贸易政策,造成国内资源和环境的大量破坏,关税未发挥出保护生态环境的调控作用。二是关税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一方面,尽管我国目前已对部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进行了限制,课以较高额的出口关税,但目前仍未出台“两高一资”产品及行业指导目录以及相关绿色商品和绿色行业指导目录,未能从政策上提供对绿色产业的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关税对绿色产业的优惠多采取减免税的方式,很少采用加速折旧等国际上较为普遍的优惠政策,与其他国家相比,优惠力度过小,政策的扶持效果不明显。

二、我国现行环境税费制度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冲突

(一)国际贸易摩擦不断激化

当前,持续上涨的贸易顺差、不断激化的国际贸易纠纷,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突出特点。日趋频繁的国际贸易在带来“出口第一”桂冠的同时也使我国进入了贸易摩擦的加剧时代。联合国数据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世界各国一共发起19项反倾销调查,其中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调查有9项,占总数的47%,为全球最高,远远超过了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贸易摩擦正在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一种常态,呈现出扩大化、复杂化和多样化的趋势。摩擦领域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扩大;摩擦对象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摩擦形式从反倾销到反补贴,从双边磋商到多边施压,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非市场经济地位”等逐步向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扩散。可见,以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为主要手段的国际贸易摩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硝烟的战争”,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国际贸易乃至我国整体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长期以来,中国外贸走的是粗放型的、以资源换市场、以数量换取外汇的发展道路,加之合理、完善的环境税费制度的缺失,粗放型外贸增长直接导致了原材料、能源的大量消耗以及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当前,环境污染密集型产业仍然是我国出口贸易的主力军,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等环境敏感型行业的初级制成品在出口贸易中仍然占有相当的比重,皮革制品(鞋靴和衣服两类)、煤炭、石油原油、木制家具等均排名在出口前50位,以空气、水体和土壤污染为代表的生态环境的恶化,迫使我国用更多的资源来阻遏生态危机,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我国贸易产品频频遭遇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影响产品的竞争力。可见,高速度、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内推动了出口绝对额的增大,刺激了经济总量的增加,但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资源与环境的矛盾,让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三高一低”(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意味着中国的出口增长越快,环境压力就越大。

(三)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

随着经济和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大,我国的能源生产量和消费量迅速增加。2007年,我国能源需求的增长速度已超过GDP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近1.4,能耗强度也随之增长。目前,我国的能耗水平居世界前列。国际能源署数据显示,日、英、法、德等国用我国3.5倍左右的人均能耗,达到了我国7.5倍左右的人均GDP;美国用我国6倍多的能耗达到了我国10倍的人均GDP;韩国用我国3.7倍左右的人均能耗,达到了我国5.2倍左右的人均GDP。如果以汇率计算,则我国与其他国家人均GDP的差距更大。造成我国能耗水平过高的原因除了经济增长和科技水平之外,现行的环境税费制度也是重要因素。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资源能源方面的税收较少,仅有的资源税也因覆盖面窄、税额低、计税依据不合理等问题而未能充分发挥其保护资源的作用,资源环境税制的缺失和不完善导致我国的资源能源价格过低,不能准确反应资源能源的稀缺程度及真正价值。过低的市场价格直接造成了资源能源在开采和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和破坏,导致资源能源利用的低效率。

三、国际贸易中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制度就是在税收制度中引入环境保护的思想,通过税制设计、税费的征收将产品的环境成本内在化,从而调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现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的目的。一方面,开征环境税、碳税等新税种。切实加快推进环境税、碳税等新税种的开征,通过这些单独的能源环境税的征收,启动“绿色税收转型”,提高税制绿化度。同时,进一步扩大绿色税收的调节范围,税种设计力求实现对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等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各领域的覆盖。在此基础上,通过能源税、空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垃圾税等专门的能源环境税的征收,完善环境税体系,扩大绿色税收的收入规模,进而形成反映环境生态损害成本的价格体系。另一方面,改革完善资源税、消费税等既有税种。改革完善现行资源税制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点。一是要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严重短缺和破坏严重的资源融入资源税的调控范围;二是要提高资源税的税率,特别是对于一些开采成本较高和开采难度较大、产品消耗后污染程度较大的资源应课以高税率,增加资源的使用成本;三是要调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改从量征收为从价征收,改按销售量、使用量征收为按开采量征收,将资源的保护环节向前推移。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来推动资源价格体系改革,使资源价格能够真正反映资源稀缺性、供求关系和环境代价。

(二)完善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本质上属于一种经济手段,通过环境成本内部化提高产品的成本,进而利用价格杠杆调节排污者的产量,实现排污量减少、资源利用率提高、环境优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的。完善的排污收费制度是对绿色税制的有效补充,对于排污治污及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和价格杠杆原理,科学合理的排污收费标准应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同时低于排污者为减少排污而进行产业升级改造的成本,这样既可以避免费用转嫁与不足额缴纳行为的发生,又可以调节排污者的行为,减少环境污染。此外,为最大限度地鼓励排污者积极治理污染,还应设立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对引进环保设备、大幅减少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和投资于环保产业的企业予以税收、信贷、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从而引导排污者的行为,激励其主动防污治污,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二是要积极探索排污费改税。现行的排污费虽然在概念上仍然属于“费”的范畴,但其实质上已经具有了税收的性质。将排污收费制度由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税收明确了此项费用的实质,同时也突出了对污染物征税的法律强制性,这样既可以充分体现国家保护资源与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又可以有效减少目前排污费征收中普遍存在的“寻租”现象和地方保护主义,避免税款的拖欠、偷逃和挪用等现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改革之后的排污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进行征收,能够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征收网点多、税收征管员综合素质较高的优势,有效解决环保部门人力不足、征收成本过高的问题,有助于提高征收效率,减少税收成本,从而提高排污税收入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其环保资金专款专用的功能。

(三)实施绿色关税制度

“绿色”关税是“绿色”税收思想在关税制度中的延伸和发展,是国家为保护资源与环境,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特别是对资源和环境造成巨大损害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补偿性的税收。绿色关税是实现国际贸易中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有效手段,是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重要途径,对于转变我国外贸经济体制,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要提高资源环境类产品的关税税负水平。一是要调整关税的税率结构。具体来看,应对进出口产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对资源环境产生的危害进行评估,并以此为标准设定合理的税率等级,特别是对那些危害较为严重的产品,应设置高于平均水平的税率,使各类产品的环境成本体现在其价格之中,实现价格的合理化。二是要调整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强对出口价格低、出口数额大的产品的调控,可考虑对此类产品采取从量征收、复合征收等方法确定计税依据,提高产品的出口价格,限制出口数量,利用关税加快扭转我国对外贸易发展长期以来难以摆脱的以量取胜的困境。其次,要加大关税对绿色产业的优惠支持。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制定出台相关绿色商品和绿色行业指导目录,明确、细化绿色产业和产品的范围,将关税的优惠政策延伸至绿色产业的各个环节,尤其是科技研发阶段,减轻企业的研发成本。二是创新关税优惠政策。绿色关税的实施应创新和丰富关税的优惠政策,加快引入国际先进的诸如加速折旧(如荷兰对于特别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包括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噪声以及节能等领域的专门设备)、减免税总额控制、具保延期纳税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手段,加大优惠力度,扶植国内绿色产业的发展。基于以上的分析,要解决我国国际贸易中的巨额贸易顺差问题,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均衡,关键是实现国际贸易中出口产品的环境成本内部化,现实选择是优化我国的环境税制,这不仅包括一切与自然资源利用及环境、生态保护相关的税收,还包括其他与环境税有关的税费制度的优化和协调,如排污收费制度及关税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纠正环境成本的外部性,将反映环境生态损害的成本融入商品的价格,以实现对资源和生态的合理价值补偿,减轻我国的环境和资源负担,进而实现环境保护和贸易发展的双重目标,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升级,依靠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来实现经济和贸易的持续高速增长。

作者:黄溪航 单位:钦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陈红敏.中国对外贸易的能源环境影响——基于隐含流的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2]梁君,宋志艳.基于“环境经济”理念的环境税制度研究[J].中国外资,2013,(22):207-208.

[3]王晓语.谈国外环境税制的实践对我国的借鉴[J].财经界,2013,(26):257-258.

绿色税收制度范文5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新税种;财政税收政策

1节约型社会的含义与意义

1.1节约型社会的含义

节约型社会指的是在社会生产生活中,通过政府政策的下发、科学技术的引入、群众的思想教育等方式,鼓励人们有效地利用资源,降低资源的消耗,提升对环境保护的重视。[1]

1.2节约型社会的意义

节约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地大物博,物产丰富,自然资源储备量巨大,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的占有率十分低下。社会发展不断加快,自然资源终将成为各个国家之间新的实力证明,因此,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社会资源的消耗尤为重要。低碳环保是新时期国家社会发展的又一个主题,自然环境的保护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节约型社会的提出刚好解决了保护环境的要求,不仅转变了人们只顾眼前利益的想法,还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了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向前发展。

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含义与意义

2.1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含义

绿色财政税收是国家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绿色化提出的一项政策,我国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方面刚刚起步,政策还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西部地区发展较为缓慢,为了能够快速发展经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导致西部地区资源浪费十分严重,环境保护问题无形中成为西部地区的首要任务。绿色财政税收的合理运用能够对西部地区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起到一定的作用,促进当地经济的绿色和谐发展。

2.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意义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不仅能够很好地保护自然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提出有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发展意识,真正做到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各行业的创新能力,帮助各行业清楚认识到绿色环保意识,推动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让市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使经济发展进入绿色化增长。

3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3.1意识淡薄

目前,人们对于绿色财政税收的认识十分浅薄,有一些地方政府不了解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等专业名词,所以,这些地方上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也就没法快速普及,这些地方的企业在其经营的过程中往往还是以谋取利益或者是自身发展为首要条件,无法做出对社会发展更加有利的选择,使得绿色财政税收在实施的过程中受到诸多阻碍。对于节约型社会的好处,普通民众知之甚少,对于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还不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民众缺少了降低污染物排放、降低能源消耗的意识,无形之中加重了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的难度,经济增长的指标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政府的有关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的时候没有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许多耗能大的项目也没有能够减少资源的消耗量。

3.2机制不完善

经济的发展一开始往往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是要经过时间的洗礼才能体现其重要性,可是绿色发展往往会在经济快速发展面前被牺牲掉,毕竟经济是眼前可见的利益,而可持续发展的好处则是长期才有些微效果,因此,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建立能够更加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与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初衷还有着一定的偏差,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收费制度的不合理、税收种类的不健全、政策执行的力度不够等,在未来的节能型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尽可能地完善绿色财政税收制度。[3]

3.3标准不足

整体来说,政府制定了一些标准来保障资源的保护,但是这些标准有着明显的不足,没有一套有效的评价标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都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的标准,但是这些保护标准通过实际检验得到如下结论,这些所谓的标准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例如没有一些必须要用的工业消耗类型产品的标准,一些办公用品还没有投入使用,还没来得及为这些产品制定专门的节约资源的有效标准,等到具体实践中时,负责检验这些产品的工作人员则没法将这些商品的资源消耗的具体情况在社会经济的评价体系当中去体现,因此政府在计算这些产品的消耗总量时会遇到一定的阻碍。[4]工作人员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开展的相关工作,缺少一定的参考标准,在我国某些地区的某些项目就无法发挥其真正应该发挥的理想效果,还有可能使这个项目成为相关地区经济发展的巨大阻碍。

3.4作用有待提升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对于我国目前的发展,影响程度较小,一些地区的资源没能够高效利用,浪费问题严重,政府重视相关政策的实施,但是真正实践起来却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资源的浪费问题一直都是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的重心,在社会各行各业的实际资源管理工作中政府所颁布的绿色财政税收的影响力还远远不够,此项工作的质量也会受到影响,了解了这个情况,政府更加注意提高对能源问题解决的重视程度,但是却没有得到显著的工作成效。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主要还是以行政手段为主,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行政手段不能被工作人员当作主要手段来使用,而只能是实际工作中的辅助手段,作用则十分的有限。

4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策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新型项目成为新兴发展的方向,我国目前应用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符合时展需要的,在实际生活中,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也将会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一个科学的绿色财政税收体系。

4.1完善政策

节约型社会正如火如荼的建设,相关部门理应完善绿色发展的有关政策,我国财政税收的体系当中已经有了许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财政税收政策,但是相比于其他财政政策,总体来讲,比较单一,这样的体系不适合大范围的使用,绿色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发挥本身的鼓励作用,因此相关部门理应以市场的长久发展为基本,根据实际状况,制定一套合理科学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且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做到灵活运用,使得绿色财政税收发挥最大效用。不仅如此,还应该适当扩大财政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来达到保护环境、回收资源的目的,学会合理地调整绿色财政税收资源,用多种形式的税收政策为构建节约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4.2增强意识

政府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认识,往往还停留在口头上的支持资源保护,而真正落到行动上的往往又十分有限。加强绿色节能工作的协调,协调其他政策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加强资源开发和资源管理,积极提高能源利用率,绿色财税政策需要独立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行政手段进行合作。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应当全面地反映和应用相应的绿色财税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在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人们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产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提高税率,使得一次性产品的价格提高,消费者对污染、能耗较高的一次性产品的消费,推动产业结构的发展更加节能、环保与合理。

4.3开发新税种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还需要各地对财政税收税种进行一定的扩充,促进政策结构的完善。在实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时候,工作人员应该向丰富税种方面去努力,要保证所开发的税种能够切实可行,能够与我国绿色发展方向相契合。比如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水源遭到污染,可以增设一项新税种叫水污染税,希望人人都能够重视水污染问题,人人都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到不主动的污染水源,以此来有效促进我国水污染问题得到快速的改善,同时各行各业也要同步进行,各企业的污水排放量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控制好各个地区的污水排放总量。我国还能开发其他的新税种以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

4.4管理方式创新

在进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完善的同时,创新型财政管理方式也能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提供实质性的帮助。简单来说,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传统税收政策为基础,加紧学习国内外先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相关管理方法,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及环境保护的实际实施情况,对当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管理方式进行科学创新,制定出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5]

4.5技术创新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创新技术的大力支持,各类企业逐渐采用更加节能环保的方式进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绿色财税,就目前而言,通过技术创新,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就可以促进绿色财税不断向前发展。[6]

5结论

绿色税收制度范文6

【关键词】农业污染;环境保护;财税文化

早在2017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就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乡村振兴的道路选择上,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同时,为了实现“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目标,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而相关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农业污染的有效治理和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

1我国乡村农业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

乡村振兴需要从根本上提高环境质量,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大国,乡村农业生产存在着大量农药化肥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家畜粪便污染等的现象未得到有效监管,其主要直接导致了水污染和土壤环境污染。

1.1农用化肥使土壤受损严重

根据我国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农业污染情况严峻,而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我国2019年1月至4月,黑龙江省、山西省天津市等农用氮磷钾化肥产量同比均有较大增长,其中天津市相比去年同期,农用氮磷钾花费产量增长达到17.16%。此外,就全国来说,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产量同比增长2.4%。农业化学品的大量投入会导致土壤中养分、重金属以及有毒有机物富集,而化肥会留在土壤中,导致土壤盐渍化,造成乡村土地受污染严重,影响着农产品的安全和乡村土地环境质量。

1.2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水污染

在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会进入水体中,致使水体富营养化,对地下水以及相邻水域造成一定的污染,畜牧业以及养殖业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的排放同样会造成水污染。同时,在农业生产聚集的农村,存在着大量食品加工企业,一些高能耗和高污染的乡镇企业也借助城市化的便利实现崛起,其中大量生产者环保意识低下,废水不合规排放现象大量存在,直接对流经企业附近的水域造成污染。

2保护环境的财税文化对于农业污染治理的促进

我国财税文化,是自古至今中华民族在财政税收领域的所有精神物质创造,是人们长期不断实践的产物,它主要包括财税制度、相关物质手段、财税思想,乃至与财税相关的心理等等。保护环境的财税文化,是运用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制度等条文,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从而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进而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持国家运行的正常秩序。应用于污染治理,财税文化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在相关保护环境制度政策的基础之上,对于保护环境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目标的思想的渗透作用。保护环境进而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财税文化和思想在我国传承已久,早在西周时期的统治者就设定了“兽人”、“渔人”“山虞”等对于农业生产活动的时间和行为做出严格的规定,为了国家的长久发展和时代延续。而发展到当代,在农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之下,农业污染的治理,宣传和发扬保护环境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财税思想显得更为重要。当以农民和乡镇企业为主的农业生产者具备了不过度消耗环境资源和实现持续经济发展的思想意识,再利用相关财税制度和政策对农业生产者的行为进行约束,才可以达到更大的效用。保护环境的财税文化对于农业污染治理的促进具体表现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相关的税收制度的设置之上。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购置并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所花费的投资额,可以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额;同时,企业在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还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保护环境的财税思想运用于财税制度的设定中,会使环保意识较为低下和注重眼前利益,未考虑长久发展的企业就会有利益权衡,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污染行为的发生。

3加强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文化建设

3.1完善减少农业污染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将有利于纳税人从事农业相关生产活动的纳税意识的提高,同时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做出贡献。比如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设定方面,对于购买符合环保标准的农用机械时,可对相关企业设定一定的优惠政策,由此可以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并引导企业向有利于环境保护型的企业发展。在环境保护税税制设定方面,可以对存在有利于环境污染治理行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3.2环保财税制度和财税思想的宣传

环境保护财税制度的宣传主要在于对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企业利于环境治理的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通过税法知识的普及,让企业明确知道其利于环境治理的行为并不是没有回报的纯正外部性行为,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知识讲座进行税法宣传等等,同时提高其环保相关税的纳税遵从度。对于农民来说,农村地区的一些居民本身不具备足够的环保意识,生活方式非常传统。对于企业以及养殖业的污染,农民的目光并不长远,多考虑短期的经济因素,而常常忽视了污染的严重性,农村居民本身的监督作用就下降了。因而要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自身来说,要让他们能自觉地选择有益于保护环境、促进人地和谐相处的农业生产模式,不使用不合规的农药、化肥、薄膜等农业用品,增强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建设。

参考文献:

[1]乔荣.农业税收优惠政策现状及优化建议[J].农业经济,2016(10):95-96.

绿色税收制度范文7

1.1健全排污收费及交易制度

首先,城市的排污收费制度亟待健全,治理费用应由污染者承担,并将收取的污染处罚资金交还给治理城市水环境的主体方,以对治理费用做出补偿,做到以污治污。具体而言,城市排污费收取制度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重点针对那些重污染收取排污费,其次,城市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健全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排污交易有完善的法律保障;二是在初始分配排污权时,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实情,主导公众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进行招标、拍卖等,促使排污量的分配科学、合理,同时政府要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以法律为保障进行惩罚、奖励,充分利用经济手段维持排污权交易价格的稳定性,以健康发展城市水权市场;三是当城市排污权交易结束后,政府应加强后续监督工作,为排污权交易市场树立一个合法、公平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推行城市水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1.2健全水环保税收制度

为使保护城市水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应积极健全水环保税收制度。其一,扩大征税范围,动员全社会成员共同承担水环保责任,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都应纳入征税范围,把收费改成征税,以有效限制企业、居民浪费水资源。其二,城市水环保税收标准需要改善,针对企业及个人消耗水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一旦发生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就提高税收标准。其三,完善相关水环境污染税费政策。一直以来,城市环保部门的工作难点就是征收税费,应真正落实污染罚单,跟法律部门协商进行强制征收,以有效约束企业及居民的污染行为。另外,城市不仅要重视经济发展,还需加强调整其产业结构,努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技术含量等,鼓励企业启用绿色环保设备,努力降低企业对城市水环境造成的污染。

2科学治理城市水环境

2.1严格控制污染源

河流、湖泊等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就是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等。所以,城市有效治理水环境的先决条件是严格控制污染源。这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完善法律法规,还需要城市的水务监管机构依法办事,严格限制居民及企业的污染排放,严厉打击违法的水体污染行为。同时,城市应加强建设处理污水的设施,扩大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争取将整个城区覆盖,确保一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经过有效的污水处理后才排放到河流、湖泊里,促使城市从根源处治理水环境污染问题。

2.2综合整治水环境

城市水环境的治理不能只在城区进行,而应实施综合整治,认真贯彻引、截、治、疏、保、管得六字方针,并以先城区后农村、先上游后下游、先重点后一般为综合整治原则,始终坚持引疏结合、截污先行、治保并重、多管齐下,有效实施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措施。当然,水环境的综合整治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重点推进建设城市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等,确保企业工业废水的排放达到标准,争取对城市水环境进行长效管护。

2.3加强雨污资源化

在城市水环境的治理中,污水回收利用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目前,城市水资源日趋贫乏,污水经过二次安全处理后可回收利用于市区的绿化、公园景观等,还可用于工业及道路喷洒,在投资较小的基础上将收获较可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时,城市新建的小区应加强建设水循环系统,完善小区的绿色基础设施,通过渗水管道、植树种草等方法有效控制雨水渗透,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有效缓和城市水资源贫乏的困境,从而减轻城市水体污染。

3加强公众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

3.1强化城市水环境治理决策民主化

治理城市水环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努力实现公众参与治理水环境的权利,促使他们共同参与决策。其一,城市水环境治理决策的过程应民主化,确保居民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制定水环境的治理决策;其二,水环境治理的内容应民主化,促使治理决策及治理内容的制定能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重视群众给出的意见、建议,提高城市水环境治理决策的民主化程度。

3.2加强宣传教育,公开环境信息

保障公众的言论自由,并给予新闻媒体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有效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会媒体为公众宣传水环境保护观念。建立信息平台,定期公布相关的环境信息,促使公众能及时了解城市水环境动态,从而有效提高水环境保护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鼓励公众监督非法污染企业及个人等,并通过奖励等手段有效激发出公众的监督热情,实现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全员参与性。

3.3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渠道

当然,如果参与渠道不畅通,公众就无法有效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公众不管是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决策还是监督,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参与渠道,邀请公众参加定期举行的信息会、听证会等,并鼓励他们为城市水环境的治理提出建议;官方设立举报平台,针对公众举报的信息进行公开,并告知公众后续的处理办法,定期收集公众意见,确保公众切实履行自己的监督权等。

4结语

绿色税收制度范文8

关键词:低碳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研究

低碳经济是通过不断减少排放有害气体,降低消耗能量,低污染的方式来减轻环境污染的问题,并且我们还要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型国家经济持续发展教育方式。主要依靠新技术开发,加大对清洁能源作为能源产业主要来源的支持力度,引导人们低碳环保消费,以此来提高低碳能源利用率、并且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等问题。众所周知,发展低碳经济可有效缓解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全球的气候变暖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积极影响。本文主要从财政税收政策发展方向进行研究讨论问题分析。

1 低碳经济的概念与特征

低碳经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于传统的以牺牲环境换取金钱的工业模式,以青山绿水换金山银山的工业经济模式,以减少能源排放和污染为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基本原则是通过引进低碳新技术、改进现有技术、升级产业模式、开发新能源等,减少污染,实现低碳目标。这样一来,不仅我们可以通过减少石油、煤气等这种发展需要长年累月积累社会才会出现的能源的污染,还能节省这些一次性能源。从而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和低碳社会的建立和共同发展。根据低碳经济的含义,可以得出结论,在低碳经济中应开发大量的新能源,减少石油、天然气等高排放、一次性高碳能源的使用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通过技术改革减少,以达到最佳的排放状态。在生产的过程中可以实现低碳经济的推广。最后,改革工业经济,构建低碳能源或无碳能源主导的经济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碳排放和污染问题,实现绿色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2 碳排放过量对地球环境造成的危害及现状

2.1碳排放过量造成全球气候变暖

这些年来,本国的或者外国都十分重视温室效应这个问题,许多科学家都进行了对海平面高度和冰山面积的测量,结果发现,全球变暖已经十分明显,已经严重影响了生态系统,虽然这些影响有部分好的方面,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坏处更加明显,也更加严重。

2.2全球工业化导致碳排放超标

工业革命开始之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发明都有,这么多种发明也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与之相对应的是环境污染问题。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从过去到现在,整个世界的平均温度都在增加,并且还在一直上升。在这种情况下,臭氧层形成了空洞,南北两极的雪和冰也融化了,对企鹅和北极熊的家园产生了很严重的破坏。现现在还只是对这些动物产生了影响,如果继续这样,等到以后的话,影响的就是我们自己了,比如沙尘暴,泥石流等等。

2.3全球碳排放过量问题还将持续

根据多年来的数据,科学家预测,如果世界各国保持这样的经济方式不变,未来几十年全球气温将继续处于这种状态,甚至更高。到21世纪中叶,全球变暖将更加严重,并将进一步引起全球气候的更多变化,其影响将比现在更加严重。

3 现阶段低碳经济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

3.1健全的低碳经济财税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

由于低碳节能发展在我国尚未普及,民众低碳发展意识不强。因此,在国家层面,要重视调节、促进和鼓励企业和个人生产消费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建设。但目前对于我国企业针对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还不成熟,在政策进行支持和资金技术支持上还存在具有一定困难。总的来说,我国高碳税的覆盖面和财政资金的强度都离基本要求相去甚远。只有政府足够重视金融支持,才能在清洁能源发展和低碳环保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进展。除了在财政上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增加高碳排放的项目税可以从根本上减少碳的产生,从而减少碳排放。在能源消费方面,我国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控制能源消费程度。这既不方便又劳动消耗大,不利于企业减少碳排放,也不利于高碳经济发展税收的增加,因此我们无法将更多的资金管理投入低碳经济。这样,低碳环境经济的最大作用就无法发挥。

3.2税务收缴方式呈现不集中化

在我国税制中,对低碳经济财税的解释主要针对一些企业资源税、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上述税种的征税主要采取减税甚至免税的形式,而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活动的准备金和投资信用制度的税收却没有得到企业的重视,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这也将导致短期的企业进行税收管理行为。此外,对于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笔者认为没有集中绩效,部分方面缺乏前瞻性和优化视角,导致能源机制无法正常实施。这是因为缺少对立的财税政策体系构成的毛病,不能使税收征管施展应有的调理作用。

3.3政府的绿色采购制度不够完善

政府绿色采买制度的不健全一般都是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支持绿色采购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贪污贿赂现象的产生。二是绿色采买清单内容没有科学规范性。目前,绿色采买清单的重要构成内容是采购产品的名字、型号和生产厂家的名字,但绿色采买清单的正确的成本构成应该是采购产品的性能、外观特征和指标。现在,采买清单内容问题太多,上市方式也非常容易产生腐败的情况,并且也不能推动非绿色产品制造单位的发展。三是政府部门的绿色采买规模太小,绿色产品占的比率太低。四是相关的采买制度和监管制度都不完全,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控制采购成本和浪费。

4 优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策略

(1)做好经常性预算,建立长效机制。如果想更加有成效的发挥财税制度的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得建立完善的绿色预算体系,并且还要时常进行财税预算,这样就可以推动低碳经济的进步。在经常预算中增加其支出项目,第一,要有一个科学的安排,之后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包括指出其数额和增长程度。比如,在现在的财税支出里面,可以把二氧化碳排放的资金支出放到环保支出里面,把新能源和节能方面的支出放到总能源支出里面,并且可以制度新的支出项目,这样可以方便资金的计算。

(2)强化建设性预算,推动科技能源创新。在这个估算项目里面,要积极的完善财税制度,推动绿色低碳积极的进步,并且增加相关的经济投入,政府部门要担任带头作用,为绿色发展打下基础。政府部门可以在新能源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推动新科技的改革创新,为财税政策的制定提供准确的数据保障。

4.1健全低碳经济财税政策,提高民众低碳意识

在我们平时的日常生活里面,政府部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当作基础,制度并且完善相关的财税制度,这样才可以使得绿色低碳经济有一个稳定的发展。可以凭借控制税收这个方法来缓解自然、经济和社会的进步,鼓励并且时刻引导、控制高污染产业的生产、也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以节能减排、减少污染当作最重要的几个方面,这样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生态和经济的进步。在健全财税制度的时候,相关机构部门对下面三个方面要非常重视。第一个是财务政策自身,财务政策方面一定偏向与绿色低碳企业,增加补贴力度,并且制度完善的补贴制度。第二个要针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对绿色低碳企业减免税收,降低这些企业的经济压力。第三个,要增加社会民众的绿色低碳环保的意识,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实行绿色发展,在这一方面,可以,从学校出发,从学生出发,从年轻一辈做起。

4.2有选择的扶持倾斜,鼓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在中央财政的基本职能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职能——选择性转移支付,也是保证区域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手段。这种方式可以很有成效的帮助企业环境发展过程中的冲突和问题,推动低碳减排的稳定发展。尤其是在某些经济落后、技术落后和生产力落后的地方,对这些地方来说,政府部门一定要做出比其他发达地方更大的投入,不管是资金还是技术方面都是如此,帮助他们增加生产力、发展并且创新新科技,并且还可以针对绿色低碳的企业做出税收方面的优惠。在这个补贴优惠的过程里,政府还得逐步增加补贴的力度,并且增加获得补贴的方式,通过这种办法,来推动当地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也能够增加企业的绿色环保意识。比如可以对有些研究废物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企业加大补贴的力度,可以用传统的低利息和贴息等方法补足企业的收入,给企业的稳定发展进步提供保障。除此之外,对于这些企业,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和有利的引导来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创造绿色低碳发展的氛围。对一些使用绿色能源的汽车也可以加大补贴的力度,这样能够推动普通民众使用绿色产品,保护环境,保障可持续发展。

4.3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机制,加大采购规模和力度

如果想更好地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那么其中少不了政府部门的参与,政府部门能够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和促进作用。针对绿色采买清单采买相应的原料,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低碳产业的进步。并且很多企业为了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采买订单,都会转变自己的生产模式,都往绿色环保低碳方面转变,自然而然地就会推出相应的低碳产品。这使得我国的低碳市场能够稳步发展,也能给企业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并且低碳产品成熟之后,也会使得相应的价格也降低,促进消费,使其二次发展。更加重要的是针对现在的不足点,政府部门还得争取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1)政策规范化管理。要想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就必须制定相关的政策,并且对绿色采买制度做到更加的规范,这样可以为更好地发展提供相关的保障,其次,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污染指标也要时刻关注,促进企业低碳环保工作的进步。

(2)加强监管力度。不管是在采购的初期,还是在采购过程中或者报销过程中,在任何阶段都要部署相应的监督员,并对结果进行反应和分析。要准确把握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实时调整,及时核实信息,保证绿色采购的公平公开,为财税政策的制订提供保证。

5 结语

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是一个全面发展大国。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中国的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低碳经济通过保护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保护,加强中国的可储蓄发展。所以,政府和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取相应举措。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为今后的低碳经济发展出一份力。

参考文献

[1] 李家唸.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纳税,2020,14(31).37-38.

[2] 潘先果.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J].经贸实践,2018(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