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整合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整合

现代企业各项运行活动当中均有内部审计工作,因此切实落实内部审计工作是当前推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还对企业稳定运行发展以及保障资金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背景下,有效整合企业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两者职能效用,有助于推动我国国有企业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一、整合的必要性

(一)通过内部审计为纪检监察处理案件提供可靠线索

在处理相关违规违纪案件时,其工作结果的成功与否决定着案件线索和证据的有效性,部分案件会因为缺乏可靠、有效的线索而无法推进。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能够为企业案件提供有效线索,所以通过有效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相关案件的真实性,而且有效降低了案件处理的成本,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惩处违纪和惩治舞弊的工作力度。

(二)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强化保密性

在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时,案件查处的保密性对案例处理质量及案件查处结果都至关重要。在初步查处案件阶段,可以由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管部门寻找证据,落实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之后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收集到的线索信息进行深入调查,及时侦破案件。内部审计能够强化案件的保密性,有利于查处案件。

(三)通过内部审计有利于提升案件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处理违纪案件的过程当中,如果是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直接对账务进行查处分析,不仅会增加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提出更高要求。所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通过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有助于获得大多数的证据和线索,尽最大可能缩减取证时间,最大程度的节约案件处理时间,从而提升了案件处理的工作水平和效率。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重视

国有企业中部分干部工作人员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其政治站位不高,定力不足,没有全面认清从严治党的实际情况,对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不明确,仅认为业务活动是影响企业运营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纪检监察工作只是业务工作的附属内容。由于部分企业管理层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抵触心理,并不愿意接受监督,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加之多数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企业内部出现风气不正等问题,不断引发各种问题的发生,从而对企业运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监察部门监察形式专业性不足

监察工作人员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监管和检查。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监察部门存在不足之处,例如监察模式专业性不足,其本职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到事前发现的作用,一般情况都是在发生后,方可进行监管工作,其关键领导人员存在不敢检查,或者监察力度不足的问题。同时在实行监管工作过程中,并未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紧密配合,把控力度不足,从而对国有企业自身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三)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发挥不足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余部门一样,都是处于同一级别的机构,从工作性质上而言和其他部门平行,加之企业管理层侧重于生产运营,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和企业决策核心内容存在距离,无法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作用。还有部分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自身职责不明确,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极易出现越位、缺位等情况。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通过转岗的形式调整纪检职位,加之纪检监察的培训活动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不一,专业能力水平不足,从而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四)国有企业内部监察手段较为落后

由于企业过于注重于经济效益,忽视了监察团队工作人员的设置,其监察手段较为落后,缺乏有效经验,专业性不足,企业监察属于内部组织,从属于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中,极易受到企业管理层的影响,不利于企业开展监察工作,对企业监察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措施

(一)在党委引领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保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委承担主要责任,纪委承担监管责任,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发挥工作职能、转换工作方式,形成良好的工作行为,充分明确监管工作内容,强化监管工作的权威性。针对存在违法纪律的工作人员,需要加大追究和惩处力度。同时深入分析引发问题的原因,协调到位各部门的决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保障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击,在进行党风建设过程中,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发展情况,保障企业党委主体落实,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二)优化监察工作模式

首先,需要明确企业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保障监察部门的独立性,构建企业全部范围之内的常规性监察模式;其次,应当充分发挥不同等级外驻监管机构的效用,上级监察组织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发展情况,和内部监察机构共同梳理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其中重点需要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例如企业财务、购置、成本等部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监管企业资金流向,有效防止企业出现舞弊、贪污现象;最后,在企业中,需要强调监管工作对企业运行发展的重要性,自上而下的形成相互自我监督的状态,有利于创建良好的监察环境。

(三)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其一,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从专业知识结构和思想理念方面展开培训工作,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以定期和不定期形式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增加知识储备,及时交流沟通彼此之间的工作经验,从而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其二,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防止出现违纪现象,从而有效提升纪检干部团队的责任度和忠诚度。

(四)落实到位效能监察工作

需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扩展监管途径,以效能监察为主,严格执行物资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监管、资产处理、规范工作、重要项目的听证制度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监管制度,以制度作为主要基础,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运营内容,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资产流失,有效防治暗箱操作、随意使用权限的情况。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作侧重点,在相互配合的情况下有效开展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国有企业需要加大对违纪案例查处、惩治力度,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营管理行为,构成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的监管网络,充分发挥自身效用,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管理责任,以及风险防范能力,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作者:马爽 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