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如何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摘要]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审计全覆盖”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相继出台,强化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已刻不容缓。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设的监督部门,提供内向服务,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做到机构独立、工作独立和业务独立。新常态下,内部工作也必须做到“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出击,主动“找米下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依法依规进行审计,提高业务技能,提升主动服务的能力,重塑内审形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审计目标,提高思想境界,维护审计形象,践行审计双重领导体制,整合审计资源,夯实监督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深度融合,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促进单位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常态;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2018年3月1日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开始施行。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内部专设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相对独立的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内部审计作为单位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对改善单位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审查单位的内控制度、经营活动、管理活动、财务收支活动以及会计资料等文件,相对独立的提供内向服务,便于单位挖掘内部潜力,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一、强化独立审计,聚焦主责主业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也是审计的立身之本。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保持相对独立,至少应做到以下几方面的独立。

(一)内部审计机构独立

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单位的职能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应该是平行的,而不是依附隶属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在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机构直属领导的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强,权威性越高,工作也就更容易开展。

(二)内部审计工作独立

内部审计人员不能由其他部门人员兼任,内部审计职业判断不受其他部门的指使和干扰,保持公正无偏。内部审计过程中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独立客观地进行判断和表达意见,独立提交审计报告,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三)内部审计业务独立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单位的“免疫系统”,需要聚焦主责主业,专职审计监督服务,不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保持相对独立,内部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二、提高业务技能,重塑内审形象

有为才能有位,有位必须有为。长期以来,内部审计职能职责缺位,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地位尴尬,甚至成了务虚的部门。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已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而单位内部审计认可度较低,部分观念甚至认为,内部审计就是审计单位会计,与其他职能部门无关。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内涵更加丰富,既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又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跟踪审计、资源环境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内部审计不仅仅只是单位财务系统的免疫师,而是单位整个管理系统的免疫师。内部审计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主动实行“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动出击,主动服务,主动“找米下锅”,加快推进内部审计转型升级,提高业务技能,提升主动服务的能力,重塑内审形象。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为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8年3月,国家组建中国共产党中央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会主任,、赵乐际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担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审计政治站位也是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根本要求,是衡量一名内部审计干部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提高审计政治站位,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新时代审计观念,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和效力。

(二)提高业务技能,实现审计目标。内部审计作为一种专职和专业的监督行为,需要精通审计技巧、熟悉政策、了解相关知识,审计工作融合会计、经济、税务、金融、法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信息技术等相关知识,既要有扎实的审计功底,又不囿于审计。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要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寻求解决问题和情况的具体办法,汲取其中的智慧,以丰富审计理论,创新审计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也是公司服务部门,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提高主动服务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目标。

(三)提高思想境界,维护审计形象。内部审计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敢于碰硬,忠诚、干净、担当。严格遵守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为利害关系所制约,不为个人感情所左右,不夸大,不掩饰,不拿纪律原则做交易,要敢于审计、善于审计,不怕得罪人,揭示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同时要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确保廉洁,自觉维护内部审计部门高效、廉洁、公正的审计形象。

三、践行双重领导,夯实审计监督

2015年,两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强化上级审计机构对下级审计机构的领导,具体到单位层面上,就是要求单位内部审计既受公司主要负责人领导,又要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的领导,实行审计双重领导体制,审计业务以上一级审计机构领导为主。

(一)双重领导,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目前,各行业主管部门正根据审计署11号令制定本部门的内部审计规定,大部分部门内部审计规定强调,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前应当征求上级主管单位的意见,这一规定进一步为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双重领导,有利于整合审计资源,提升审计能力。在现有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上级审计机构通过对下级审计机构的业务领导,整合审计资源,集中审计力量,推进审计职业化,提升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审计全覆盖,内部审计业务以上一级审计机构领导为主,减轻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干扰,上级审计机构依法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通过开展继续教育、业务培训、交流研讨,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双重领导,更能夯实内部审计的监督力度。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直接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管理服务水平、绩效管理、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完成重点任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的依据更直接,更客观。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能及时向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报告,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从而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

四、融合审计监察,增强监督合力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两个部门都属于监督的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与此同时国家大力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两个“全覆盖”为审计和纪检监察提供了融合的可能。内部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加大监督的力度和深度,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最大程度上防止监督缺项、漏项的情况发生,更加有力的促进单位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的叠加效应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工作能提高纪检监察的工作效率

内部审计工作通过专业判断分析,发现问题及线索的来源直接可靠,可信度高、获取成本低,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极大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

(二)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能优势互补

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能为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画像”,内部审计具有专业性的监督优势,通过审计专业的职业判断,为纪检监察核查问题指明方向。一般性问题,内部审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规范部门管理,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通过党纪政纪追究,使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内部审计结果促进实现内部审计目标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是内部审计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受理内部审计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内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内部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研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结语

总之,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需要各方的协调配合,既要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也要保证实现审计的双重领导,既要内部审计人员提升自己业务能力,也要与纪检监察相互的通力配合,让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形成合力,实现审计目标,夯实内部审计监督。

参考文献

[1]郭俊朝.浅析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的职能融合[J].现代经济信息,2013(7).

作者:晏鸿飞 单位: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