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发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思考

货币发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思考

摘要:货币发行事后监督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发行资金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监督工作中存在监督制度滞后、监督方式落后、监督力量薄弱、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关键词:发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资金安全;风险防范

货币发行会计核算是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真实完整地反映货币发行业务活动,记录、确认和报告活动过程及结果,为人民银行管理货币发行和制定宏观金融政策提供必要信息。因此,通过事后监督为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把好关并保证发行资金安全至关重要。2010年,石家庄中支事后监督中心成立发行监督科,开始对中支货币金银处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取得较好监督成效。如何提高货币发行会计核算监督效率,增强防范资金风险效果,成为当前重要课题。

一、实施发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必要性

(一)对核算业务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全面、连续审验,切实规避核算风险

监督人员每天对发行部门上一日产生的会计凭证、账、簿进行全面复审,审核会计凭证真实性和合规性、账务处理规范性和严密性、内控制度执行严格性,以有效发挥纠错防弊、查疏堵漏作用,较好规避会计核算业务风险,保障货币发行资金安全。

(二)督促被监督部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账务处理水平,有效减少会计核算差错

发现货币发行会计核算差错后,向发行部门发出《会计核算监督通知书》,反馈差错明细,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定期分析通报发行部门的会计核算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事后监督机制可以促进发行会计核算部门加强自身业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账务处理水平,有效减少会计核算差错。

(三)对发行监督工作的难点和热点进行有针对性分析和研究,提高监督防范风险效率

深入剖析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开展会计核算风险评估和预警,提出完善的会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监督效率。

二、货币发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现状

(一)严格规范,非现场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非现场监督是指通过复审发行基金调拨、残损人民币销毁、商业银行存取款、发行基金库存等业务,采取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的手段,对核算结果实施复核和审验。2010年开始对河北省重点库、河北省分库及石家庄市中支库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非现场监督,共监督发行会计核算业务12.2万笔,审验、复核相关会计资料4.4万张,装订监督资料128本,日均处理业务70笔、95张。

(二)严密部署,现场监督工作高效开展

现场监督是指分管行领导授权对发行部门不能每日提交的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等会计资料及实物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以及对日常监督中异常情况进行实地核实。自2012年首次开展,至2018年每年一次共完成7次现场监督,核查出了一些日常监督难以发现的问题,如会计核算人员离岗时未进行印章交接登记等问题,可以弥补日常监督的不足。随着现场监督持续深入开展,基本实现了监督范围精细化,监督流程规范化,监督人员骨干化,监督效率高效化,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创新提升,发行监督手段不断完善

2012年10月,监督中心自行开发运行《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操作系统》。该系统利用数据库VisualFoxpro6.0,形成一个集数据录入、打印、查询、维护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监督处理程序,相比手工监督方式,监督系统简便快捷,监督的连贯性、严密性更强,杜绝了人工失误易造成监督疏漏等问题。

(四)完善制度,监督操作流程不断规范

管理制度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和保障。监督中心结合实际明确发行监督岗位职责,制定发行监督实施细则和现场监督办法,并根据总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细化资料交接、重大事项报告、档案管理等工作流程,并逐步加以完善。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实施细则、现场监督办法、资料交接、档案管理等涵盖多方面的制度体系。

三、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制度滞后,有待完善

目前开展发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法规依据包括总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和比较分散的发行会计核算相关规章制度,总行没有出台与营业会计核算和国库会计核算类似的监督操作规程或标准化工作手册,工作规范化程度较低。加之,总行制度多年未修订,有些业务要求与实际不符,有些新业务缺少明确规定,已经制约了发行监督工作的顺畅开展。如关于发行基金入库凭证券别记错后进行冲账,总行没有统一标准,导致无法判断哪种冲账方法是准确的;商业银行通过联网方式办理现金支取业务已不需要提交现金支票,但2006年总行制定的《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规定》中商业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填写现金支票,相关法规亟待更新完善。

(二)监督方式落后,效能较低

发行监督工作仍停留在半手工半电子化阶段,既要人工检查会计凭证各要素完整性、准确性和会计账务处理合规性,又要逐笔录入数据进行系统核对。货币发行监督工作未实现电子化,监督人员翻阅审核凭证、核对账簿、录入数据用时较长,效率低下;缺少计算机技术辅助,仅靠监督人员经验判断,难以保证监督工作质量。

(三)监督力量薄弱,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发行监督设监督主管岗、业务监督岗、会计档案管理岗。但实际工作中,监督人员2名,人员配备不足,与岗位不匹配,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出现“一手清”现象,存在潜在业务风险隐患。监督人员平均年龄51岁,人员严重老化,学习和培训途径较窄,参加总行组织发行会计核算业务培训较少,监督专职培训更是基本没有,只能依靠自身实践和摸索,制约了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沟通渠道不畅,工作协调受制约

目前除省会中支事后监督中心保留外,地市级分支机构事后监督业务都并入其他部门。总行层面没有对口司局,监督工作缺少来自上级部门的有效指导和下级部门的情况反馈。加之与被监督部门的横向沟通交流机制不顺畅,制约了工作的协调。

四、相关建议

(一)完善监督制度,加快系统开发

业务发展需要制度跟进,总行应对货币发行监督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完善与发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包括营业会计监督、国库会计监督和发行会计监督的完整监督法规框架,使相关业务可以依规监督、遵章办事。同时,提高监督效率需要技术手段辅助,总行应尽快建立类似营业会计ACS系统和国库会计TSIS系统的货币发行监督系统,实现系统采集信息与原始信息比对,增强监督工作时效性和高效性,更好发挥事后监督防范会计核算风险的作用。

(二)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监督效率

监督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发现差错、进行整改层面,而应从真实性、合规性监督向资金风险性监督转变,从全面复审向重点核查转变,从过程式监督向对数据定性、定量预警分析方向转变,可以建立监督结果数据分析平台,通过对日常监督、现场监督、差错率的测算及差错分析,向核算部门提出建议,提供增值服务。

(三)充实监督队伍,提高人员素质

将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发行监督岗位,满足岗位对人员要求,确保监督质量;组织监督人员到发行会计核算部门进行跟班学习,熟悉核算业务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业务讲堂,以“学业务、强技能、促提高”为主题组织业务流程和法规学习;形成培训长效机制,组织人员参加总行和同级业务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利用交流平台,分享学习经验做法,探讨问题和措施,实现监督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四)定期沟通协调,促进工作开展

建立发行会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报监督情况,探讨和协商业务监督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某些业务在制度中没有具体规定的,监督部门应及时同发行部门探讨协商,通过有效沟通交流,确保监督业务规范无误;畅通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的沟通渠道,实现核算业务信息、监督业务信息和法规信息的共享。

作者:聂丽平 王亚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