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海外产业转移综述

跨国公司海外产业转移综述

一、影响跨国公司制定产业转移决策的因素

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理论就认为,除了诸如市场潜力、劳动力成本、基础设施和地理距离等经济因素以外,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司法有效性、金融改革和贸易开放等制度因素对FDI的流向也具有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影响跨国公司制定全球产业转移决策两个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和法制契约环境。经济因素决定跨国公司是否进行产业转移,制度因素决定跨国公司以何种方式进行产业转移。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有强大的市场潜力、低廉的劳动力、完善的基础设施,跨国公司就愿意将产业转移至此地。至于是通过订单外包的方式还是以垂直FDI的方式进行转移,则主要取决于该发展中国家是否具有较发达的金融市场和运行有效的契约环境,有则取前者,无则取后者。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成为跨国公司产业转移的最佳选择之一,对于中国现实问题的研究,无疑有助于证实上述结论。

1.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影响

由于东道国金融市场不完善,供应商的融资成本也较跨国公司内部融资高,最终推高中间品价格,影响跨国公司产业转移的决策。研究表明,比起外包订单更大数量流入中国的垂直型FDI确实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水平滞后有关。张军(2004)在其论述中强调,由于金融中介的缺失,作为跨国公司外包订单所依仗的独立供应商(大多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过于单一,多数只能利用抵押取得少量贷款,因此在生产上更有效率的国内独立供应商反而无法取得足够的融资额,大大提高了跨国企业采用外包订单方式取得中间品的成本。黄玖立(2009,2010)利用Rajan等发展的模型方法考察了FDI对中国省区产业增长和出口的影响,发现由于我国金融系统资金供给存在明显偏向国有企业的特性,FDI流入能够有效地缓解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导致FDI密集省区产业增长较快,并促进这些地区的制造业出口。他的研究恰恰也反映出了FDI与国内信贷之间的替代关系。所以说,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意味着更高的融资成本。在垂直一体化条件下,跨国公司是中间品生产的资本提供者,几乎不受东道国金融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在外包订单并采购独立供应商的条件下,供应商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生产中间品所需的资本和劳动力两种要素。此时,东道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滞后就会造成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从而导致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进而影响到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与数量。

2.法制契约环境的影响

除了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影响之外,跨国公司的海外产业转移决策还同时受到东道国契约环境的影响。针对契约环境对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决策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跨国公司企业边界问题上,其核心是中间品生产过程中生产投入的可契约性。跨国公司作为中间产品的最终买方,如果中间品生产环节的投入品缺乏可契约性,则外包面临较高的契约风险,该企业则倾向于通过垂直一体化的形式进行直接投资,降低中间品供应的不确定性;反之,如果可契约性较强,外部采购的不确定性较低,则企业会倾向选择外包的方式。具体来说,如果当产品处在新兴阶段或者属于知识与技术密集型的中间投入品,其生产投入的可契约性较弱,此时跨国公司具有明显的进行垂直型FDI而非采取订单外包策略的倾向。大量研究表明,在产权制度不健全或者契约执行缺乏保障的经济体,信贷活动将受到限制。可以假定跨国公司和中间产品供应商都是风险中性且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由于地品质中间品与高品质中间品的生产函数形式相同,供应商提供的中间品既可能是高品质的也可能是低品质的。然而由于低品质的中间品由于只需投入相对少量的资本和劳动力,其生产成本必然低于高品质中间产品,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供应商有提供低品质中间品的倾向。另外,假定在双防签订供应合同之前,供应商的竞争是完全的,因此供应商的利润为零,他们只从跨国公司那里获取刚好能够补偿生产成本的收入。此外,供应商还可能面临本国金融市场不发达而导致的融资约束问题,在不提高成本的情况下,不得不转而提供低品质的中间品。在缺乏私人契约保护的国家,供应商提供劣质中间品的可能性更高。契约环境质量对跨国公司的影响随着中间品技术复杂度的变化而变化,技术复杂度越高,则交货过程中潜在的质量缺陷就越不容易被发现,供应商违约的概率也就越高。因此,不完善的东道国契约环境会降低跨国公司通过外包形式获得中间产品的预期利润。

二、跨国公司制定产业转移的最终决策机制

为避免外部契约的诸多不确定性,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垂直一体化买断供应商从而使之成为企业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跨国公司就可以完美解决契约不完全的问题,Grossman(1986)强调,其实在垂直一体化关系中,跨国公司和供应商通常仍然不能达成完全的一致。由于供应商合作的意愿降低,因此虽然中间品的品质可以得到保证,但同时产量则无法达到理想水平,即通过垂直一体化直接收购当地供应商时,会面临产量不足的风险(内部违约风险)。因此,在存在不完全契约和供应商融资约束的条件下,跨国公司的产业转移决策问题简化为外包成本(外部违约风险和额外融资成本)和对外直接投资成本(内部违约风险)之间的权衡问题,即选择下列两种情形中哪种的预期利润更高的问题:

(1)将订单直接外包给独立供应商,即跨国公司直接进口供应商生产的二次中间品或终端产品;

(2)进行垂直型FDI,即跨国公司吸收供应商至公司内部。此时,如果直接进口的预期净利润高于垂直一体化,则跨国公司选择订单外包的方式,反之则选择进行垂直FDI。

作者:王若冰 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