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下高等教育人才项目建议

财税体制下高等教育人才项目建议

高等教育人才项目是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中央财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开展各类高等教育人才项目,为人才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现行政策及实施情况

主要通过建立国家重大人才项目投入保障机制,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1.优先保证人才密集领域投入。近年来,中央财政落实国家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文化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投入。据统计,2009-2013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人才密集领域的财政支出,从18569.32亿元增长到37910.35亿元,年均增长19.53%;占国家财政支出比例,从24.34%提高到27.04%,提高了2.7个百分点;占GDP的比例,从的5.45%提高到6.66%,提高了1.21个百分点。

2.保障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部署的12项重大人才工程,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重要核心项目,也是财政部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财政部按照政府主导、加大投入、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的原则,把重大人才工程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予以重点保障。据统计,2011-2014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资金累计已超过400亿元,包括“高校毕业生基础培养计划”311亿元、“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43亿元、“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16亿元、“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11亿元、“青年英才开发计划”6亿元、“文化名家工程”4亿元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2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之外,各机构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各自领域的人才项目、计划,形成了上下结合、整体推进的人才资源开发格局。但是在某些领域,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领域,存在着统筹协调不够、定位交叉重复、资金效益不高等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1.部分人才项目定位交叉重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都针对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国家扶贫办“雨露计划”,都开展农民培训工作。特别在人才密集的教育、科研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长江学者计划”等人才项目众多,很难分清每个人才项目的异同和特点。

2.项目之间缺乏信息沟通,重叠加冠。由于各个人才项目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和交流,同一个人才可以从不同学科、不同部门的渠道申报多个人才项目,得到多个项目的经费支持,多头申报、重叠加冠、重复资助现象突出。如自然科学领域年轻拔尖人才,可能同时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支持对象。

3.人才项目的层次不清。各级各类人才项目中,第一层级应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文化名家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然后是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人才项目;与此相适应,对不同层次人才的资助标准以及其享受的荣誉、待遇等应有所区别,以体现部级人才项目的统领性、权威性。但目前有些情况相反,如部级“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对于自然科学领域入选者的资助标准是180万元,而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标准可以达到400万元。

三、有关政策建议

1.对现有人才项目进行统计摸底。建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现有各类人才项目的目标任务、支持对象、实施时间、保障措施、取得成效等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打破部门界限,合理布局人才项目,对部分定位不清、重复交叉的项目进行必要调整和优化。

2.建立规范的人才项目支持标准体系。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优化整合后的中央人才项目目录,财政部做好各类人才项目预算方案的综合平衡,规范各类人才项目经费支持强度,制定分层次、分领域的资助标准体系.

3.建立统一的人才项目管理平台。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对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程序、候选人资格条件、评审方式、资助标准、巡察监督机制、结果评价等进行信息管理,并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作者:左静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