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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伦理论文范文1
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客观基础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张文华和钱凤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及他们的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1];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2].
1999年11月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制定了“有关环境效益审计指南”,环境绩效审计开始走向规范化道路。借鉴各种学者的看法,我们对环境绩效审计做出如下的定义: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
审计客观基础是审计赖以产生和存续的某种存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对审计活动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审计的客观基础决定着该类审计的目的、职能、主体和客体,不同类别的环境审计,有着不同的客观基础。具体到环境绩效审计而言,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应是检查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责任。环境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环境的天然存量资源,如物种、生态、大气和水资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资源,如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全民的环境资源通过法律委托授权于一定的政府机关或社会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或使用,这些组织就承担起经济、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环境资源的责任,因而需要通过国家审计来检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个人的环境资源,则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来检查其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和使用了这些环境资源。这种对环境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评价,属于对环境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连续监控”,主要是指环境绩效审计。
二、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而环境绩效审计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评价组织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活动的绩效状况。在增加环保投入的同时应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环境政策的适当性,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二)效益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效益审计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直到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才在利马会议上将其定义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将绩效审计定义为:绩效审计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E”审计,近年来,又提出“五E”审计,即在“三E”审计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考核有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效益。效益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内部制度、审计规范、人才、资源、技术等各方面都要进行建设,要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
国际上审计已经向绩效审计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环境绩效审计虽然隶属于环境审计的体系范畴之内,但是又同时兼有绩效审计的特点,对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环境审计的方法,拓宽环境审计的范围,丰富环境审计的内容,突出环境审计的建设性意义。我国的环境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从以环境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为主要审计对象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结果的建设性
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环境监督,但在环境绩效审计中,更应强调其评价职能。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监督并不是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
(二)审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已经颁布的包括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在内的各种环境标准,都是环境审计在审计依据方面不同于传统审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项目,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这使得每开展一项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需要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或需要协商确定是环境绩效审计的一大特点。
(三)审计活动的综合性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考核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因此,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环境管理活动。不仅包括环境资金流转的管理活动,保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环境资金的环境管理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综合性审计。
四、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三个层次。其根本目标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只不过环境绩效审计是从绩效审计这个角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消极因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而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进
行。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进一步地可以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四类分项目标:(一)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与制度;(二)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三)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四)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环境绩效审计的层次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政府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宏观层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主要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看环境政策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环境污染,调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对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微观层次,由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来承担,重点审查监督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价企业的环境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宏观环境绩效审计
1.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包括对环境经济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只需考虑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政策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环境政策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在达到目标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实施费用能否达到最小。
2.政府环境保护资金的绩效审计
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资金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环保资金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其拨付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具体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少拨、不拨,或延迟拨付的现象,拨付给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后对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
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属于绩效审计,进行项目效益审计首先要了解项目本身,如果项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实施,还要了解项目分解情况。在了解了项目之后,还应清楚该项目的目标,在审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是否实现项目目标为重点。如果不能实现目标,则审查不能实现的原因;如果达到了目标,则审查成本是否超过了预算,以达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项目效益。
(二)微观环境绩效审计
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一般包括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它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政策法规执行的审计
首先要审查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诸如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是否合理,可以根据边际分析的原理,当制订的排放标准或排放费只有使得企业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等于污染的社会成本时,该排放标准或排放费才是有效的;其次,审查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有无偏差,对企业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考虑政策规定是否达到目标,总体效果如何,从而可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提高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
2.企业环境管理的内控系统的审计
首先,了解企业现行环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和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其次,了解企业在内控系统下的环境目标以及一些污染指标的定量数据,如排放到空气中、土壤中的废弃物的数量是否超过了指标的上限;最后审查一些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过了一定标准等等。
3.企业环境管理效益的审计
对企业而言,环境保护的效益表现为两种形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审计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因此,该项目的审计是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审计,其指标既有财务的、又有非财务的;既有综合的、又有具体的指标。主要包括:(1)环保投资审计:主要是对企业自己投入环保设施及重要资产上资金的真实性、投资行为的持续性的审查核实,以促使有关单位与部门保证环保资金的落实与到位;(2)环境成本费用审计:审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到环境管理中的成本与费用指标;(3)环境损害费用审计:评价和审查企业由于对环境产生了破坏而受到的惩罚支出,该项目的金额越大,表现为企业环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环境管理经济收益审计:评价与审查企业由于产品的绿色化、环保产品、“三废”再生品、资源替代品等带来的经济效益或者企业由于加强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损失的减少等内容;(5)环境管理综合效益审计: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仅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所在的社区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环境管理综合效益的审计包括对治理污染使空气清新、水质变好、减少环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财务指标和软指标的评价,也就是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评价。
六、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
(一)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这是目前世界各国开展政府和公营机构绩效审计最普遍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检查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使用其法律授权和公共资源,督促社会公众和组织遵守环境法规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审计。其主要对象是政府负责的保护或改善环境的项目以及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已授权审计机关对这些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实施该类审计时,审计机关应该注意对环境项目的选择,考虑经营风险、重要性和可审计性等方面问题。
(三)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实施,检查或确认政府、组织在缓解、削减环境影响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经实施,并已经达到目标,有无造成过多成本等。
(四)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环境审计被看作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的连续监控过程,环境审计中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以及环境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的评价都属于环境绩效审计的范畴。
(五)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虽然我国的审计机关并无对政策制定进行审计的权限,但是可以反馈一些与政府规定本身的合理性有关的信息,例如排污费的计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等。事实上,经过反馈的审计信息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当前我国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障碍与对策
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国际上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环境审计存在一些体制上、观念上和理论上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目前对于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如何加强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等问题认识不够深入,主要着眼点还是仅仅限于环境投入和环境法规政策的执行上,对于环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
入产出的对比状况却没有更多的考虑,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因此开展环境绩效审计首要的是提高对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发展不充分。环境绩效审计以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为基础,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在我国环境财务信息不真实和环境管理违规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缺乏相应的基础。大力发展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保证环境信息的真实可靠和环境工作的规范性才能为环境绩效工作的展开提供基础。
(三)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准备不足。环境绩效审计作为一项实践性的工作,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储备,才能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准备。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对于各种基本问题,如环境绩效审计的主体、范围、标准、方法等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加强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对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实践开展意义重大。
环境伦理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形成以生态伦理观和生态美学观为基本的出发点的城市发展,规划和设计理念。通过回顾和认识所在城市中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分析中国现阶段城市发展中面临的严峻的生态问题,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方法。
一、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活动的场所,也是向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所必须的自然资源的供应基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其中,“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就是环境的科学而又概括的定义。它有两层含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说的环境,是指以人为中心的人类生存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毁灭。同时,环境又不是泛指人类周围的一切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事物整体。比如,银河系,我们并不把它包括在环境这个概念中。所以,环境保护所指的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是作用于人类并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界事物。
(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这个概念也在发展.如现阶段没有把月球视为人类的生存环境,但是随着宇宙航行和空间科学的发展,月球将有可能会成为人类生存环境的组成部分。
二、环境问题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由于自然环境因素的破坏和污染所引起的。如:火山活动,地震,风暴,海啸等产生的自然灾害,因环境中元素自然分布不均引起的地方病,以及自然界中放射物质产生的放射病等。
另一类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或污染因素)进入环境,超过了环境容量的容许极限,使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超越了环境自身的承载能力,使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或出现自然资源枯竭的现象,这些都属于人为造成的环境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问题,多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当前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于是人们呼吁“只有一个地球”,“文明人一旦毁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将被迫迁移或衰亡”,强烈要求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环境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伴生产物。具体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人口增加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
2.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
3.人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造成的生态破坏的不良变化;
4.由于人类的社会活动,如军事活动,旅游活动等,造成的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破坏,珍稀物种的灭绝以及海洋等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破坏与污染。
三、环境治理和保护
在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郑州市这几年下了很大的工夫。对于母亲河的治理就已经略见成效。2007年5月,总书记亲临黄河视察工作,黄河市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我们一定要把她治理好,一定要把环境治理好。
以前,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的破坏,黄河两岸的环境一度非常恶化,绿城经常在开春的时节会经受一次又一次沙尘暴的洗礼,而我们的母亲河也在很多河段出现了断流的现象。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在人们日益追求生活环境优化的今天,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了。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已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我国也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正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设计领域的一种战术回应,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也因此从观念转变到理论建构乃至设计,创作的方法技巧等方面都必将得到重大的发展。此间,“生态经济”,“生态产业”,“生态美学”及“生态建筑”等新概念应运而生,冠以“生态”的各种词汇频频出现在各行各业的文本中,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实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绝非易事。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是在城市发展战略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相对独立的规划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从宏观到微观可分为: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绿色空间系统规划———环境设计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含空间性质,功能,生态质量,绿化,环卫,人群特色及景观风貌等研究内容。
1.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生态平衡质量,绿化水平,社会服务及特色风貌等指标,在定性的基础上逐步定量化,使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2.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其中包括价值观念,心理需求,文化取向;人口规模,人口特征(年龄,职业,性别,消费层次等等);人群在城市空间系统中的流动,集散和停留时间等规律;休闲方式选择与休闲文化取向。
3.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对城市的生态绿色空间进行调整,空间规划从用地规模,空间规模,空间序列组织,空间视线及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研究,形成“点,带,场”相结合的空间系统。这些空间包括有:城市广场,主要步行街道,城市滨水地带,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大型建筑庭院及市郊农产品绿地等。
4.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包括生态效益功能,活动利用类型(游憩,娱乐,运动,集会,展示,分隔,交通……),人流及文化艺术表达等各项功能。规划同时要对城市各主要空间作出系统的主次功能的认定。
5.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在总体特色风貌目标的控制下,充分考虑环境主要空间的艺术风格和文化主题等方面的规划。
6.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基于各空间功能,生态指标,建设条件确定各空间绿化指标时效要求。绿化指标包括绿化覆盖率,绿地率,郁闭度及叶面系数等。绿化规划要对各主要空间值等特征加以规定。
7.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对城市“绿色空间”的人口容量进行测算,制定生态环境目标(空气,湿度,土壤,灰尘,噪音及风等)和环境保护治理的措施。
8.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城区与郊区绿地系统的协调关系,区域空间调节关系,休闲人口流动的关系等等。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开发和建设现今已经即将完工,首先从设计和规划上来说就是与国际接轨的,世界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对整个新区的建设做了一个全面而又详尽的规划和设计,无论是从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等等这些入手,都是将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很好的解决了当地环境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在某些问题上的矛盾。
很好的解决环境问题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美化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吴良镛,面向21世纪的建筑学[Z],国际建筑师协会“北京”(讲稿),北京,1999
环境伦理论文范文3
全球化下环境法立法理念主要趋势
在以经济一体化为代表和最初起源的全球化背景下,环境法立法理念以其特有的发展姿态不断呈现在人们面前。环境法的每一发展历程,无不体现着环境法立法理念的发展。为了适应全球化趋势,各国不断发展或调整法律规章制度。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常说,当今时代的竞争中,各国法律也是其中一大部分。各国为了在国际上取得显著的地位,不断学习、借鉴国际法以及其他国家先进的、优秀的法律,以其作为本国法律的参考材料或先例。而经得住实践的在某一方面很优秀的法律,往往是很相似的。这些都决定着法律的趋同性和全球化成为不可挡之势。在全球化进程中,各国对环境事物的立法和政策正日益趋向一致。作为环境法根本的立法理念自是在全球范围内愈来愈趋于一致,其立法理念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的发展
人类中心主义是传统伦理学的思想,往往作为一种价值和价值尺度被采用。自然界通过为人类提供生活、发展所必不可少的资源物质等而服务于人类。人具有内在价值,是评价自然价值性质的唯一标准,而自然界只有属于人的外在价值,且其外在价值以其为人类提供的资源和服务的价值为衡量标准。人没有保护自然界的道德义务,就算对自然界进行保护,那也只是人对人的道德义务的外在表现而已。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人类对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利用,不关注自然界本身的承受能力,从而最终导致今天的弥散于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危机严重制约到经济的发展,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等情况下,人们开始质疑人类中心主义,人能作为世界的主宰,而不受自然界的控制吗?当然,答案是不能的。而作为对人类中心主义产生质疑的思想———非人类中心则应运而生。生态中心主义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代表性思想,是动物中心理论等非人类中心思想的发展,是深层次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它是以整个生态系统为中心的,将整个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人只是其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而作为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的人类,在其发展中,必须遵循生态系统的发展规律,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也就是说,人的发展必须受到生态系统阈值的限制,在不破坏其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基础上,发展人类社会、经济、文化。伴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恶化,基于人类思想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发展,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进程中,人类通过传统法在环境保护局限性的反思,逐渐修正了传统法律的价值理念,在立法上突出了以生态利益为中心,强调保护全体地球的生物圈和世代人类的共同利益。环境法等相关文件付诸实施的方式不是权力的行使,而是义务的履行。环境立法突破了传统立法上人类中心主义的、以人类权力为本位的立法理念,形成了以人类应履行的义务为本位的立法精神,规定着人类在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中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其立法上,不仅反映了作为生态系统一部分的人类的价值,也承认并保护着其他组成部分的自然物独立于人类的固有价值,使环境立法真正体现了环境的利益。
2从“二元目的论”到“一元目的论”发展
在环境法的目的中,主要可分为两类:“二元目的论”和“一元目的论”。以“保护人群健康”为唯一目的的称为“目的一元论”,以“保护人群健康,同时保障经济发展”为最终目的的称为“目的二元论”,是主要的两种目的。环境法作为越来越受到关注的法律部门,其立法目的的重要性也是毋庸置疑的。环境法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章制度,其体现的应该是环境的利益。在立法之初,人类高度注重经济发展,即便在环境生态危机出现之后,人类提出的环境法的目的也是为人类经济发展服务的。人类在长期发展中,以经济建设发展为中心,关注经济利益,一切以经济优先并为其发展让步的思想根深蒂固。环境法的颁布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到最后关注的还是经济发展。可见,“二元目的论”在以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中,最后还是会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换来经济利益。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加剧,人类思想意识形态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发现,为保护环境而颁布的环境法不应承担着经济发展的义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应体现着环境的利益,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一元目的论”逐渐深入人心。环境法的修改,体现着这一新的形势,顺应时代需求,从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目的,转变到以保护环境为唯一目的的“一元目的论”。还有一种“多元目的论”在不断的发展。它是作为深层次生态价值观的体现,是在人类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后提出的。它要求人类的发展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能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实现代际公平,保护整个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发展。这也是全球化下,立法目的的一个趋势。2.3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力受到保护环境权是在经济发展严重影响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存环境日益严重的基础上提出的。它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左右由学者提出,并在于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环境会议通过的《斯德哥尔摩宣言》中得到确认。环境权是指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权力,任何人的发展都不得损害别人过有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并承担着保护环境和资源的责任。权利,在法学上,可做应有权力、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的区分。在人类社会实践过程中,基于人类共同的认识,产生了应有权利。但是,应有权力不具有法律效应,不受法律保护。应有法律的立法化便产生了法定权力,而法定权力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的实施而获得有效认同和运行,则产生了我们所说的实有权力。一项权利要是得到有效运作,必须经历这一发展过程,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实有权力。伴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人们意识的提高,环境权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度,法律作为对环境权的反应,也是做出了相应地改善。在一些国家,环境权已经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同生命权,财产权等一样,在中得到明确规定,以得到法律保证。此时的环境权力发展到了法定权力阶段,还未成为实有性权力。虽然环境权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但是,毕竟与之相随的环境程序法还是不够完善,执行力度或者说司法保护还是不够完善,所以,环境权在实行时,并没有像生命财产安全权等行使时那么顺利。这是全球范围内,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着力解决的问题。基于如污染物越境转移等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在国家内已经不能够解决环境问题,突破个人主体的环境权到国家环境权是一新发展。国家环境权,就是每个国家享有舒适、安全环境中生活的权力,并保证不侵犯别的国家在舒适、安全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力。如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2指出:“根据《联合国》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拥有按照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权利,并负有确保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在各地区的环境的责任。”目前,这已经是各国立法和处理环境问题的基本原则。在国际法和本国环境政策法律的制定上,都体现着这一原则。
环境伦理论文范文4
1.1古城水系概况
研究对象:荆州古城水系,包括环绕古城的护城河,古城内北湖、西湖、洗马池及水塘等自然和人工水系。历史上,古城水系之间及与周边水系均相互连通,最终汇入长江,但随着周边建筑的侵占,大部分连通渠已消失,目前古城内水系仅有二处与护城河连通,分别位于北湖及西湖。护城河是环绕古城的无源头河流,内周长约12.2km左右,护城河宽10~50m,局部达到100m,深3~4m。其来水主要是荆州古城内和城南片区雨水以及西南部港南渠、东北部柳门泵站的间断补水;出水通道主要是东南部荆沙河节制闸,也可通过东北部荆州泵站及柳门泵站提升排出。
1.2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不仅要把护城河及相关水体建设成为荆州古城的生态风光带和黄金旅游带,更要将其建设成为古城历史的展示带,以体现独特的古城魅力,营造其“水城”氛围。研究目标:为提高环境及生态品质,打造一个形态多样、水质清洁、风景优美、与古城历史文化内涵相协调,适宜观光及安居休闲的生态水系;水域功能为Ⅲ类。技术路线:将水污染控制、水生态能力的恢复作为工程重点,在系统模型及总量目标的定量分析基础上,将污水管网建设、清淤、生态环境构建等工程内容联系起来成为整体,建立完整的水环境整治体系。最终达到水与城、城与人、人与水、水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古城水环境的现状与评估
水体现状评估包含水量、水质及水系形态这三方面。
2.1水量分析及评估
古城水系是相对封闭的系统,河湖自然补水来源于降水,其自然换水周期长,湖水长时间得不到更新,加上新的污染源不断摄入,常有藻类聚集生长的问题发生。在水量分析环节引入生态需水流量概念为补水工程的实施提供理论及数据支撑(下文将提及),生态需水流量指为维持湖泊生态和环境功能所需要的最小水流量,经计算(来自郭武等提出的换水周期法),古城水系最小生态需水流量为0.65m3/s。
2.2水质分析及评估
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13年3月6日~2013年11月7日期间,对护城河九龙渊断面进行了5次采样监测,对北湖、西湖、洗马池湖心进行了1次采样监测。护城河九龙渊段面水质受时间影响波动大,这可能受上游来水及护城河换水、降雨等因素影响,总体来说其水质为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总氮及总磷;北湖、西湖及洗马池水质情况基本相同,为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BOD5、总氮及总磷。
2.3水系形态分析及评估
河流形态作为评估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因子,是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健康的基础,研究河流形态(包含地形、地貌、断面形状、护岸等因子)对于水生生态及水生生物有重要意义。护城河历年来实施过多次河道整治工程,均是基于防洪排涝因素进行的水利工程,现其河流形态总体上呈顺直型,护岸全面进行了混凝土衬砌,形成硬质河岸,河道构造及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河流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已完全丧失,护城河及古城内湖泊水体受各种胁迫严重。
2.4污染源解析
荆州古城经过一系列的水利建设,防洪体系日益完善,但水体面积缩小、水污染严重、水生态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古城经济、旅游发展的瓶颈,其“水城”特色面临消亡危机。关于古城水系污染源的解析,主要从点源、面源、内源及水量四个方面进行。点源污染:荆州古城内已建有合流制截污干管,古城内污水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但城外城南、城西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护城河,是护城河水质差的主要原因;同时,古城内雨天溢流中携带了一定量的污染物,也是护城河及古城内湖泊水体水质差的原因之一。面源污染:主要是古城外分流制区域雨水地表径流污染。此外,护城河两岸及古城内局部区域仍然可见的生活垃圾堆,产生的垃圾渗沥液属高浓度废水,雨期随地表径流汇入古城水系,加重了水体污染程度。内源污染:护城河除老北门至关公文化园段底泥污染程度较小外,其余河段底泥厚度较深,局部河段底泥已于水面以上,形成沿河堤较厚、河床相对较薄的楔形堆积;城内各水体单元中底泥厚度不一,以西湖淤积最为严重。水量问题:水面面积减少,水量得不到保证,已无水环境容量。
3水质水量目标
3.1水质的控制目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功能。
3.2水量的控制目标
古城水系最小生态需水流量为0.65m3/s。
4古城水环境治理对策
河湖污染的形成和加剧系由多种因素造成,需采取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同时辅以必要的管理措施,利用城市LID低影响开发技术等来实现水体的功能性要求。以护城河及其内部湖泊水质保持Ⅲ类水体为目标,考虑荆州古城发展状况,从点源、面源、内源及河湖生态构建四大方面着手,使古城水环境自然化、生态化、人文化、景观化。各子项的规模、削减的污染物量及实施后能达到的效果均通过水利水质模型来模拟分析、评定,以确保投资带来高收益。
4.1点源污染控制工程
实施点源污染控制工程的根本是建设截污管网系统。由于古城内已实施了截污干管工程,护城河的现状点源污染主要为古城外城南区居民生活污水的排入和古城内雨季溢流部分污水带来的污染负荷。该工程包括护城河外截污干管工程和古城内合流管道补充完善工程。关于古城内合流管道改造工程,我们用数学模型分析了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及合流制排水体制对护城河等水体的各自污染贡献度,同时针对古城内现状合流管道的实情,列举了两种方案的优缺点,最终确定不对古城内排水系统做大调整,通过完善古城内排水管道,对截流倍数小于3、重现期小于2的管道进行改造来减小溢流入河的污染物,同时再经过护城河点状人工湿地、河湖生态系统治理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后,来实现水体功能。
4.2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雨水调蓄池:由于雨水径流主要来自城南,故在南护城河外侧新建6座雨水调蓄池对雨水进行分洪调蓄,并起到降解污染物的作用,调蓄池采用生态工法设计,同时为兼顾景观功能,与护城河生态护岸结合布置。LID系统的建立:本工程拟建立的LID系统主要是管理措施,如加强雨季前管道清淤及机械冲刷、控制流域范围内的径流系数、改造渗水路面、生态停车场等。沿岸陈旧垃圾堆清理:对古城水系沿岸及古城范围内的陈旧垃圾进行清理,运输至附近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并对垃圾堆体底部污染土壤开挖回填。
4.3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底泥疏浚工程应先行,此项工程的实施能促使水系通畅、水质改善。首先应通过明确疏浚范围及疏浚厚度来确定疏浚底泥量,而疏浚厚度需根据底泥监测报告及水下地形图来确定,总疏浚量为14.7万m3。疏挖方式:护城河及北湖采用机械疏浚方式,西湖采用机械及人工方式清淤,也可采用多种设备的疏挖方式,比如车载式与船载式双举清淤设备,除经济技术可行外,还能够将挖掘、输送、排出、处理等疏浚工序连续作业完成。疏浚时必须严格控制疏浚厚度,并监测对护岸及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底泥处理:护城河底泥经过排泥管道输送至就近水塘暂时堆放,北湖及西湖底泥采用机械运输的方式送至护城河周边水塘,由于底泥含水率高,需采用机械脱水及自然干化的方式对底泥进行脱水。脱水后的污泥经检测各污染物达标后,一部分作为生态驳岸绿化建设用土,一部分用作荆州园林绿化用肥。底泥的处置需做好土方平衡,并征求当地主管部门对弃土场布置的意见。余水处置:是环境疏浚的又一个环节,余水是否需要处理及如何处理,取决于余水中污染物的组分及含量、接纳余水水体的性质等。采用以自然沉淀,经沉淀后的余水由泄水口集中排入护城河中,泄水口布置在尽量远离排泥管出口的位置,并在泄水口处设置格栅,阻止污染物在受纳水体中扩散。
4.4河湖生态构建
经计算,点源、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后,对污染物总量有较大的控制。经水质模型及污染源削减量分析,即使污染控制工程实施后,由于不断有新的污染源(城内雨天溢流、城外径流)进入古城水系,水系流动性差,水体封闭,导致达不到Ⅲ类水体目标,古城水系将通过河湖动力系统及人工湿地处理的构建来强化自净能力,恢复持续、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消除持续增加的污染物的同时,使水体中既有污染物质逐步减量化,达到目标水质要求。
4.4.1设置动力系统
水体自净能力跟水的流动性密切相关———所谓“流水不腐”就是这个道理,动力系统是必须的。此子项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1)水系连通:
利用护城河与北湖、西湖现有2处连通渠,将护城河与古城内水系连通,同时新建渠道(类同氧化沟)将古城内北湖、西湖及洗马池连通。
(2)水体流动
推流器通过叶片的转动,加强水体横向、纵向流动,破坏静止水体较为严重的分层现象,增强水体流动性及富氧能力,加快污染物质的降解速度,是处理水质的手段之一。在护城河设置潜水推流器若干组,其主体部分位于岸边,水下部分装置结合桥梁及亲水景观平台布置。在护城河与城墙间(西湖处)新增一座提升泵站,将护城河水通过现有连通渠引入古城内水体,利用水位差自然流动经过古城内人工湿地系统,并通过另一渠道回流护城河。提升泵站规模根据人工湿地处理规模确定。
(3)提升泵站
河道、氧化沟内推流器、喷泉可以尽量采用太阳能系统供电,或者采用光电互补系统。
4.4.2人工湿地工程
(1)护城河人工湿地
结合生态驳岸整治,在护城河局部区域设置带状人工湿地,其主要功能是截污,滞留雨水、减小面源污染,对护城河水体起一定净化功能,形成河流系统生态多样性环境,同时提升古城景观层次。
(2)湖塘人工湿地
将古城内北湖、西湖及洗马池整合,构建完整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强化古城水系生态功能,水系连通渠及动力系统的构建为人工湿地的运行提供了保障。采用生态贮存塘———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挺水植物型自然湿地———水生生物塘的5个处理工艺组合,使古城水系的水环境容量得到提升。
4.4.3生态补水工程
在水生态环境的构建中,水量同水质一样重要,适当的补水是缓解污染、稀释污染物质、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必要措施之一,补水量的多少与降雨量密切相关,经过水量分析与评价,古城水系最小生态需水流量为0.65m3/s,结合自然补水量,7月补水量最小,12月补水量最大。补水水源来自港南渠,在进入护城河处(西南角)设置带状人工湿地对补水水源进行净化,使进入护城河的原水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港南渠补水能力为2m3/s,通过荆沙河节制闸引水。通过数学模型分析,来进一步判断补水属连续补水还是间歇补水,作为水系环境治理的一个子项来全面考虑。
4.5工程目标可达性分析
通过建立古城水系水力水质模型对河湖生态系统工程的各子项建设规模及目标可达性提供详细的数据支撑,用数学模型验算为达到污染物目标削减量的最优子项规模组合方案。同时,由于水环境治理的复杂性与多变性,拟建立一套数学模型对建成后的整个水系统运行进行实时监测,以掌握系统的运行状况,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改善水质,提升水环境面貌,营造荆州历史名城的形象。
5小结
环境伦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循环经济监督体系生态效率资源配置效率
在当今世界石油期货已经稳稳的站在美元百元之上,黄金期货价也一度触及1000美元一盎司,各种有色金属材料期货价格也是纷纷上扬。最近的世界粮食价格又再次牵动人们的神经。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在物质文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大肆消耗着地球有限的自然和环境资源,地球生态环境也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人们越来越关注这个被被现代文明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地球,循环经济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在我国,由于工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工业GDP占到全国GDP总额的近50%,比较农业以及第三产业而言,其对GDP贡献最大。而且,工业是直接面对自然界的产业,大量的从自然界取材生产,然后又大量地向自然界排放废弃物,每年为治理污染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这就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传统工业发展模式——高开采、低效用、高排放、高污染。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工业的增长速度、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对资源的依赖度、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都占了较大比重,尤其是采矿、冶金、制造、石化、煤焦、电力、交通等行业在这些方面更为突出。目前,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石油为7.4%,原煤31%,钢铁27%;我国每万元GDP取水量为537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消耗每吨标准煤实现的GDP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我国单位GDP能耗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是美国的4.3倍、德法的7.7倍、日本的11.5倍!由此可见,我国现有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消费模式是一种相对粗放的模式,主要表现在资源生产力和生态效率较低,而按照这种模式快速发展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这与当今世界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大相径庭的,也说明在我国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的管理与监测、预警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般认为,所谓循环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循环经济进行解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从系统上看循环经济可以如此理解:为了保护日益恶化的环境资源,有效实现生态资源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自然生态体系的客观规律,通过清洁生产、企业合作、宏观调控等方式,从生产源头上减少废弃物、实施物料的循环利用并建立有效的废弃物回收体系,最终使物质资源在生产与生活中循环利用的一种经济运行形态。
由此可知,循环经济涉及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的和谐统一,追求的是人地和谐、共同发展的发展观。因此,循环经济内涵包括:
第一,要符合生态效率。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使物质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这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循环经济的前提和本质是清洁生产,实现生产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和能量的循环,通过其循环过程,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第二,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就是保护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它以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循环原理为依据,一方面通过在不同的企业、不同类别的产业之间形成类似于自然生态链的产业生态链,以达到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产生、物质循环利用、消除环境破坏,达到提高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的目的。另一方面它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体系或环节之间的系统祸合,使物质和能量多级利用、高效产出并持续利用。
第三,要求产业发展的集群化和生态化。集群是用来定义在某一特定领域中(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大量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达到效益的极大化,而且容易在集群区域内形成具有特殊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的多类别产业结构。
为此,主要指标可以有:
1.万元GDP能耗(吨标煤/万元)。指报告期内某地区能源消耗总量与GDP之比。其中能源总量指用于企业生产、生活的煤、电、油等能源的消耗。计算时能源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折合系数折成标准煤。它反映了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是衡量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的主要指标,直接体现了工业的能源利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2.万元GDP水、电耗(立方米、千瓦时/万元)。与GDP之比,它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业用水、电效率、技术及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
3.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千克/人)。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消费结构及绿色消费意识程度。该值越高,说明该地区城市垃圾减量化工作突出,有利于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
4.污染物排放强度(千克/万元)。指报告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主要考虑COD和S02与GDP的比值表示)。污染物排放强度可以直观体现经济增长对环境造成的压力水平,同时也能够综合反映出生产技术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其值越小,说明水质污染程度越轻。
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从宏观上反映了区域工业用水及节水水平的程度,反映了工业企业节水技术及程度。
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报告期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生活污水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比例,用于说明城市所具备的处理生活污水的能力及对受纳水体的影响程度。数值越高,则对受纳水体的影响程度低。
7.工业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率(%)。指报告期内废水(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气量(废水量)的比例。反映了工业企业产生污染物对环境友好的程度。
8.工业粉尘去除率(%)。指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能在空气中悬浮一定时间的固体颗粒物排放量。如钢铁企业的耐火材料粉尘、焦化企业的筛焦系统粉尘、烧结机的粉尘、石灰窑的粉尘、建材企业的水泥粉尘等。不包括电厂排入大气的烟尘。
其中:工业粉尘产生量=排放量+去除量
9.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指报告期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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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规模增长迅速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同时伴随着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掌握环境质量现状,预警污染发生的可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提供政府部门管理决策所需的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的第一要务。目前环境污染因子正向着复合型发展,成分复杂[3]。为了弄清污染来源,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在国家、省级和地方政府财政的支持下,全国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实施了各类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引进大量先进的环境监测设备和技术,大力提升监测分析水平。以江苏省为例,2008年至今重大能力建设项目投资额超过10亿元。项目内容涉及水质、大气、噪声、土壤、底泥等各方面,从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至自动监测、应急监测,项目种类繁多,数量众多;资金来源复杂,包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地域跨越大,涉及省内县市多。总之,随着环境监测事业的高速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规模也迅速增长,实施任务日益繁重。
1.2项目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通过各类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大幅提升了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遥感监测等方面的装备能力,推动了从单一的手工监测到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等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监测方式转变。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琐碎且庞杂的系统工程,通常分为立项批复—资金到位—组织采购—合同审核签订—验收付款等多个环节。但目前项目的实施管理模式相对落后,各类文件材料的登记、审核等流程多以手工方式为主,一方面耗费人力时间,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人员的匮乏,导致项目管理方式较为粗放,无法详细记录实施过程并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且一旦出现管理人员岗位变更,项目延续性管理便得不到保障。
1.3项目监督需求迫在眉睫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由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立项,资金来源通常为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根据2011年国家审计署颁布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的审计重点。近几年,政府投资审计越来越全面,从过去的资金投入支出转变为资金、实施程序、绩效产出等全方位深入审计,这对如何科学规范化管理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能力建设项目往往涉及资金量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量多,整个实施过程必须公平公正透明,做到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这是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前提。在这样的背景下,粗放的项目管理模式必须改变。
2项目管理思路与实现
2.1转变项目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
随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规模快速增长,项目管理要求逐步向精细化转变。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充分认识项目的性质、内容,可能产生的效益、资金分配、涉及哪些相关地区,为项目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分解项目建设任务,明确项目实施涉及单位或部门的职责分工。以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为例,项目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实施,主要职责为项目整体推进、跟踪与调度,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府采购委托手续,项目备案等;业务部门负责实施中的技术把关,如自动监测站点的选址、仪器设备技术参数的确定、仪器设备的到货安装验收、试运行期满后的验收以及固定资产登记等[4];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管理部门经办人员递交的合同、验收等材料相符后支付合同款项和项目相关管理等费用的支出,并同时做好项目款项专款专用,合理分配。
2.2强化信息支撑手段,实现自动化管理
在充分了解能力建设项目性质、内容、资金、社会效益等建设背景下,可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优化项目业务流程,设计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的科学化、自动化管理[5]。2.2.1实现项目基础信息管理建立项目基本概况、仪器设备资料、采购厂商等基础信息库。基本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信息、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和来源,实施单位、使用单位与部门等内容;仪器设备和采购厂商信息库根据最终合同签订的仪器设备型号、采购价格收集汇总,为将来申请新项目提供参考依据。2.2.2实现项目进度实时跟踪对照项目的批复方案,实现项目已实施内容和批复内容的纵向或横向实时比较,包括使用资金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单笔合同执行进度等,有利于规范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2.2.3实现项目资金记录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贯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通过系统流转,从项目资金预算、实际到位资金、资金来源、支付情况、入固定资产情况等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技术人员共同协作登记详细情况,使项目资金的使用留下重要记录,互相合作的同时又互相监督,达到规范科学使用项目资金的目的。2.2.4实现项目信息快速查询经过授权的用户可以通过系统及时了解项目的有关信息。同时,项目信息查询系统可以解决项目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带来的问题,帮助新项目管理人员缩短对项目了解的时间,快速熟悉项目操作业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由于工作交接带来的各类问题。
2.3引入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近几年因招投标出现的腐败贪污案例逐年上升,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是重要原因之一。为此,针对重大能力建设项目的管理,必须引入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性。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确立重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立项报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内容,建立逐级审批流程,分权协作,避免权力集中。应根据国家和各地政府采购规定制定相关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细化项目采购细节,分解职责,杜绝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不规范、不公平行为。其次要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中可引入项目监理和跟踪审计单位作为第三方监督。项目监理主要负责监督项目建设或施工单位的工作,核算项目资金、监督项目建设进度,把控项目建设质量。跟踪审计单位重点在于将事后审计变为过程性跟踪审计,保障项目整个实施过程均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三方监督机构不仅能够促进项目招投标采购、预算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借助其专业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2.4培养项目管理人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重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财务和合同管理等多方面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项目管理人才要求较高。必须加大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