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例6篇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做好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稳定脱贫为目标,分类制订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对象收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社会保障兜底,切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任务目标。全办精准扶贫工作共涉及吴家堡、刘庄、西王三个管区,确定贫困户85户280人,致贫原因主要是因病或因残及低保、五保等情况。根据精准扶贫要求,采取“专人办公、挂图作战、定期销号”的办法,确保2016年底完成全办扶贫解困任务,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贫困人口不愁吃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的脱贫目标。

(三)扶贫对象。2015年全市执行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的扶贫标准,2016年我办将根据上级要求执行4165元的扶贫标准。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为三个管区的贫困户85户280人,同时对脱贫人口进行跟踪管理,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对因伤致残、因病等原因导致新增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全办扶贫帮扶范围,逐步建立街道扶贫长效帮扶机制。

(四)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扶贫、因户施策。针对全办扶贫对象,找准致贫原因,对症下药,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实现精准扶贫。充分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发挥帮扶对象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农民致贫原因和自身意愿因户施策,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

2.坚持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区直包挂部门和辖区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用足用好上级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集中开展全办脱贫攻坚行动,形成发展合力,攻坚克难,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将本次精准扶贫工作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相结合,立足实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成立办事处农村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督导职能。配强配足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同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调度、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包挂单位联席会议,掌握工作进展,分析扶贫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通过就业带动脱贫。人社中心要结合上级政策和工作实际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分就业,实现一人就业、一家脱贫。同时要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对所有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并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和援助,确保顺利实现就业。各管区要统筹协调区域内所有用工资源,为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近提供就业岗位。

(三)发挥社会保障作用。社会事务科要根据农村低保制度,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苑规模,将年龄较大的贫困人员纳入其中。残联及时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做好等级审核工作,扩大残疾贫困人口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范围。计划生育科要对贫困人口开展医疗救助,建立“贫困家庭健康档案”,全面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儿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公共项目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避免因智力、精神疾病、重大传染病、先天疾病等因素导致贫困代际传递。

(四)统筹协调合力攻坚。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办公室要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积极作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农村家庭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宣传办公室要深入推进文明乡村建设和农村“四德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良好风尚。开展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总结推广脱贫典型,激发贫困户依靠政策帮扶和自身努力增收脱贫的决心和信心。政法科、司法所要对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贫困、经村组织协调仍不履行的,采取司法调解、司法干预等手段,促使子女履行好赡养义务。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健全领导机构,形成街道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管区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领导体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扶贫开发工作。各管区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管区总支书记作为各自管区的联络人,负责辖区各村与区直包挂部门的对接。各村两委主要领导是本村扶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为本村群众脱贫的重任。各村要在两委成员中选出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区包挂部门、办事处扶贫办公室对接,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度。

(二)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区直包挂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履行好扶贫开发的责任,全面参与脱贫攻坚。办事处扶贫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各管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入实施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主导产业、健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前脱贫。

2014年底实有建档贫困户109户324人。根据实际情况,我镇2015年已有72户、230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完成脱贫。剩余37户94人,计划在2017年前完成全部脱贫。

(一)精准扶贫。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对象。

(二)全力攻坚。通过领导联村、部门帮扶、干部联户、社会参与等方式精准帮扶贫困人口,形成攻坚合力。

(三)一户一策。精确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科学制定脱贫计划,因户制宜落实帮扶措施。

(四)群众参与。激发贫困户主人翁精神,广泛调动各方力量,让群众主动参与精准扶贫。

(一)精准识贫

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以2014年底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逐村逐户开展精确复核,对所有建档立卡对象进行再次摸底识别,科学划分“一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贫困户、一般农户”五种类型,确保建档立卡户的真实性,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并纳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确保准确性。

(二)精准扶贫

1、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措施。对每一个有贫困对象的村,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及其分管部门联系帮扶,对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制度,采取“1+1”(即1名镇干部、1名村干部)方式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具体帮扶结对明细见附件),每月要不少于1次上户帮扶。结对帮扶干部要结合帮扶对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并建立《扶贫手册》,《扶贫手册》要有帮扶需知、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年度目标、帮扶措施、实施过程、帮扶成效和帮扶对象收入变动等内容和指标,年度帮扶措施要由帮扶对象签字认可。

2、因人因户施策,全面落实扶贫措施

(1)强化产业增收。①结合__实际,通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贫困对象花卉苗木栽培技术;②引导扶贫对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其拓宽苗木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水平;③对部分没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鼓励其将土地向种养大户或合作组织流转,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④对一部分有增收发展项目、有贷款意愿、信用良好的贫困户,农商行分理处要主动服务,积极帮助对象获得金融产业扶贫贷款,支持贫困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主要扶持部分有能力的贫困户发展餐饮、住宿、耕种劳作、娱乐休闲等产业)。

(2)实施危房改造。对住房条件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市级审批”的程序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确保到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住房条件困难户均有基本安全住房。供电部门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实行外线电表免费到户。

(3)实施扶贫助学。按照《__市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扶贫助学实施方案》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纳入现有助学项目的资助对象,积极帮助对象落实享受助学补助,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活动,协调解决助学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4)实施民政兜底和医疗救助。①对没有脱贫条件、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按家庭收入进行补差保障,做到应保尽保;②将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对象给予重点医疗救助,确保应救尽救;③2016年度春节走访慰问重点倾向建档立卡贫困户;④对因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和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紧急性临时救助。

(5)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按照“自主自愿、互惠互赢”原则,积极引导企业、种植大户与贫困户结对共建,利用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帮助贫困户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积极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助孤等主题活动,争做好人好事,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三)精准脱贫

对通过帮扶后达到脱贫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全面核实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贫困户家庭收入情况,并按实填写《脱贫户验收表》,由贫困户主签字确认,不得搞“被脱贫”和“数字脱贫”,确保贫困户真正脱贫。脱贫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上。

1、精准识贫(2016年元月)。

逐村逐户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建立台账并录入贫困户信息系统,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档、市有数据库、市镇村平台共建共享”,全面动态掌握贫困人口底数。

2、精准扶贫

(2016年元月-2017年12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助学帮扶、农村危房改造、民政救助和社会力量帮扶等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资金和项目,对帮扶对象实施精准扶贫,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3、精准脱贫(2016年12月、2017年12月)。

对年度内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对象,由帮扶责任人上户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核准,填写《脱贫户验收表》,上报市级审核。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詹萍萍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镇长唐文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扶贫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张征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党政办、财政所、经发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办、城建所、产业办、林业站、综治办、整治办、纪检办、水管站、中学、农商行__分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等工作。各村(社区)由书记负总责,各部门单位由一把手负总责,要把精准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具体落实帮扶责任和措施。各帮扶责任人要摸清帮扶对象底数,找准“贫”因,出实招、办实事,推动精准扶贫到户得实效。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评级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为其发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政府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支持,促使其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尽快脱贫致富。鼓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互助社、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面达到100%,对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 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并选择了合适的发展项目。下同)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授信面达到90%以上、覆盖面达到80%以上。让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致富。

(一)贷款的对象、条件、用途

1.贷款对象。全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贷款条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做到“四有两好一项目”。

3.贷款用途。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

(二)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2.贷款期限。1至3年。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执行。

(一)筹备阶段(2015年11月10日前):

1、研究讨论制定工作方案;

2、成立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村风险控制小组及工作职责(有推荐和选举村风控小组会议记录)并公示;

3、召开乡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培训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1月15日前)

1、 由村风险控制小组组织召开全村贫困户参加的宣传动员会(有宣传资料、会议记录、有影像资料);

2、贫困户申请评级授信(在评级授信表上签字承诺)。

(三)开展评级授信工作阶段(2015年11月25日前)

1、建立贫困户基础档案;

2、贫困户评级(有风控小组评议记录)并公示,村风控小组负责,贵商银行配合;

3、贫困户授信并公示,贵商银行负责,村风控小组配合;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

一、活动目的

通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总结表彰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精准扶贫工作政策。向辖区村民总结报告贫困村一年来扶贫工作成效和下一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表彰奖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自力更生、不等不靠、主动发展、支持扶贫、遵纪守法、文明孝道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全面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贫困群众、辖区村民、社会各届参与扶贫、支持扶贫、主动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唱响感恩曲、传递正能量、倡导好风气、引领好风尚、促进大和谐。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政策形势。全面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全委会议精神,宣讲当前精准扶贫政策和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宣传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成效、十三五规划和面临的发展形势和任务。

(二)总结发展成效。总结一年来扶贫攻坚的成效,梳理报告领导关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培育、住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配套、精准扶持帮扶、精准脱贫实效。

(三)开展先进表彰。对涌现出的创业带头人、致富标兵、道德模范、优秀教育示范户、党员先锋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脱贫奔康示范户等先进典型人物进行表彰奖励。

(四)先进人物倡导。在各领域先进人物中找典型,用他们的思想、事例、经验、打算进行倡导引领。激发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和传、帮、带的社会风尚。

(五)开展文化下乡。组织富有本地特色、紧扣扶贫时代主题、群众喜闻乐见、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丰富辖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走基层送温暖。对辖区特困群众、五保孤儿、失独孤儿残疾、贫困党员、留守学生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家中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传导各级党和政府的温暖。

(七)成功人士座谈。召集在外返乡成功人士座谈,引导回乡创业发展带动地方脱贫致富,激发热爱家乡、支持家乡、建设家乡、关爱贫困的热情。

三、措施办法

(一)活动开展时间:拟定于2016年1月20日左右。

(二)活动主体责任:由党委、政府主导,支部村委举行。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5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对脱贫攻坚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行“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用“绣花”功夫扶真贫、脱真贫、真脱贫,确保贫困退出纳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1、贫困人口退出管理。以户为单位,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严格按照《xx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定的“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实施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2017年。同时,要对照《办法》所列8种不能退出的情形,逐一进行评议审核,确保贫困退出质量。

以往年度已脱贫和2017年底未脱贫人口,参照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及信息比对结果,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对致贫人员自然减少、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户年人均纯收入已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或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群众意见较大的农户,经民主评议,本人认可,可在系统中按相应年度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2、新纳入贫困人口及返贫人口管理。各社区、村街要将符合《办法》规定贫困标准和条件,但仍“应纳未纳”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新纳入贫困人口应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外出务工人口、新入户籍和无户籍人口、“回头看”清退不当的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人口以及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人口。

返贫人口应重点关注户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省扶贫标准或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关注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造成支出型贫困的人口等。

3、贫困人口自然增减管理。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嫁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增加处理。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嫁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减少处理,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审计督查及建档立卡数据核准发现问题整改

各社区、村街要对今年以来审计部门审计,省扶贫办审计调研、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以及建档立卡数据清洗核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核查,对核查属实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上报街道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相应的标注调整,调整后的数据作为2017年底的数据。

(三)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

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信息采集;新纳入贫困户信息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

农户家庭收入等情况计算周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根据要求,分以下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7年11月5日前完成)

省扶贫办11月1日召开视频培训会议,直接培训部署到街道;县扶贫办11月3日对街道分管负责人、扶贫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街道必须在11月5日前对第一书记、脱贫责任人、社区及村街干部全部培训一遍。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

1、贫困户信息采集。包括贫困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纳入户。由2人以上进行入户采集,形成贫困户和脱贫责任人签字的入户调查记录(不能书写的,写明代签人)。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采集“返贫原因”。新纳入贫困户使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

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要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书由本户自己手写申请,不再采用统一的打印模式。

2、公布相关采集信息。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提出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包括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

(三)评议审核和公示公告阶段(2017年11月30日完成)

1、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根据采集贫困户信息,2017年11月11日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该村预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名单。经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核实、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7日前完成),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脱贫户、清退户履行“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

2、脱贫户、清退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符合退出条件的,在村内公告(公告期5天),无异议后告知脱贫户、被清退户。

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确定全街道贫困户名单,在村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24日前完成);无异议后,街道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以县为单位与公安、住建、财政、人社、工商、农机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等部门(单位)信息进行比对,把疑似问题反馈给村、户,进行第二次民主评议,确认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11月29日前完成),无异议后告知贫困户。

3、组织开展贫困户信息录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26日前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扶贫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后,街道扶贫办要搞好自查验收,收集整理各种采集表、公示公告等相关资料,完善纸质《贫困户档案》及清退、自然增减等台账。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对贫困户退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动态调整质量,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档案资料等内容。

3、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此次动态调整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较真碰硬。各社区、村街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调度工作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社区、村街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将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无论是纳入还是退出,不能单纯强调规模和数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真穷就真帮,稳定脱贫的就真退,实在困难今年难以退出的,要放在下年继续帮扶。信息采集要真入户,内容要真实。民主评议参会人员要有代表性,做到真评真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要有具体方案和结果,不能大而化之。信息比对结果要反馈给村、户,不能简单化、“一刀切”,确保贫困纳入退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

(三)规范标准程序。今年动态调整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以“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为核心标准,对《办法》规定的不得纳入和退出的各种情形,要逐项对照,严格把关。符合贫困人口条件的,要全部纳进来,确保应纳尽纳,达不到标准的一个都不能退出,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已经脱贫的,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保”,以往脱贫人口中,经核查凡是达不到标准和脱贫不稳定的,要全部返贫继续帮扶。

(四)严把数据质量。各社区、村街要用“绣花”功夫做好今年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对每条信息、每个数据都要严格把关,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对以往系统数据要在前期反复核准清洗的基础上,按照“零差错”要求,根据近日分解到村、户、人的疑似问题清单,连同今年以来审计、督查等渠道发现的所有问题,认真组织核实、校正、整改,将系统中的错误信息、重复信息、不准不实信息,在此次动态调整中一并解决,不能把问题带到下一年。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6

—、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聚焦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规范2014-2020年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完整记录我县脱贫攻坚的历程,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安全、规范,高质量完成全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县档案部门联合监督指导,各乡镇是精准扶贫档案实施主体,除负责乡镇本级档案资料外,还需组织指导各村及时做好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县级扶贫专项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照每年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及时规范和完善专项扶贫档案。

(二)坚持系统收集、分类管理。要按照省档案局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川档发〔2017〕1号)和省档案局印发的《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川档发〔2016〕15号)文件要求,对照县、乡、村、户扶贫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收集和整理归档,要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文书档案、科技项目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以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坚持集中保管,及时移交。县脱贫攻坚办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县扶贫开发局集中管理,县级扶贫专项档案资料由各专项牵头部门集中管理;乡级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各乡镇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由各村集中保管,个别村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保管。具备移交条件的档案,要及时依法向县档案部门移交。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并牵头组织扶贫、档案部门联合对专项牵头部门、乡镇和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备适应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和满足档案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县级扶贫专项部门、各乡镇要为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必需办公设备和条件。精准扶贫档案库房要符合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高温、防盗、防鼠、防火等要求,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建立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的精准扶贫档案。

精准扶贫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规范整理。特别是特殊载体类档案要广泛收集反映脱贫攻坚历史伟业和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音像、实物等珍贵资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节点

县、乡、村三级2014—2020年度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日起,村级档案在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乡级档案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县级档案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分类管理

精准扶贫档案相关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要符合要求。

精准扶贫档案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整理,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照片档案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特殊载体类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整理,并与关联纸质档案建立档号对应关系。

户别管理类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整理归档。

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以件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件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村三级必须明确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县脱贫攻坚办联合档案部门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考核

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提高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本次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2021年度档案工作目标考核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未按规定规范管理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由县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扣减相应年终目标考核分值,情节严重的全县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