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总结范例6篇

招投标工作总结

招投标工作总结范文1

 XX公司招投标工作得到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省公司及股份公司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招投标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省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的规定》,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廉政建设,维护了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XX公司2009--2011年度招投标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2011年招投标运行基本情况

2009-2011年,XX公司招投标办公室顺利完成各类招标项目38项。其中工程类28项,废旧物资处置6项,设备采购交易类4项,中标成交额897.12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137.74万元,节减率15.35%。三年来,XX公司招投标办公室着重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协同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XX公司土建工程管理规定》《XX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定》。二是切实做好开标评标现场监督。认真做好每个招投标项目的开标、评标的现场监督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标,评标任务,保障各招投标当事人合法履行各自职责并及时解决开标、评标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为加大现场监督还邀请公司和股份两级纪委同志参于监督。三是规范招投标工作的程序。二公司招投标工作严格做到申请、审批、报批、信息、制作标书、资格审查、报名和开标、评标等相关程序,实行规范运作。无违规操作现象。四是严格把关,对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由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并根据范围,应招尽招。3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审批,并按股份公司批准的程序执行。经统计,三年来100万元以上工程经由省公司招投标的有二公司制盐1#线技改项目、热电1#炉技改项目和采卤新15*16,19*20井组项目。五是切实提高招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由于招标办成员缺乏工作经历又是兼职的,普遍缺乏相关法律、工程预算等相关方面的业务知识。通过派员到楚州区招投标中心和淮安市大九鼎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学习交流,同时,要求招标办公室人员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招标师考试,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上尚需统一。由于个别分厂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有些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还没有真正完全到位,还存在着拆解施工工程量,逃避招标的情况。

(二)资质挂靠、串标、转包等不良行为历来是工程建设等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是普遍称为影响招标公平竞争的“顽症”。这一“顽症”在二公司的招标中也存在。特别是一些工程量小的维修项目,有资质的公司不感兴趣,因此造成个别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参与,扰乱招投标工作秩序,影响工程质量。

(三)是标后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目前,部分( 建设单位)后续管理力度比较薄弱,如何建立标前、标中、标后相互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三、今后工作思路及打算

认真贯彻《招投标法》和《省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的规定》精神,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公正、规范、和谐”的招投标工作为基本目标。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工作平台,为井神股份冲刺“317”经济目标的实现而努力,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司各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思想认识,宣传好招标工作几年来的工作成效,特色做法,要围绕主体,在招标主体、投标主体、监督主体、服务主体上有新的突破。

(二)在宣传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每一个项目,坚持规范运作,依法招标、评标、定标的前提下,在标前、标中、标后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有效防止少数投标人串通挂投标或恶意竞争的不良行为。

招投标工作总结范文2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⒈招标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交易业务稳步增长。

据统计,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年元月至月共完成交易项目项,总交易金额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总交易金额万元,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节约率达。土地交易项,总交易金额万元,政府采购项,总交易金额万元,节约率。产权交易项,总交易金额万元。交通工程项,总造价万元,水利工程、装饰装修上半年暂时没有交易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全部进入综合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率达,基本杜绝了规避招标和场外交易的现象,有形招标市场的交易业务量呈增长之势,逐步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⒉以开展保先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学习型、廉政型”中心建设。

中心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以开展保持共产赏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经常性,高密度,全方位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始终坚持每周五全员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力拒腐防变,反腐保廉的能力,增强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从思想源头和制度保证上构筑坚硬防线,充分发挥综合招标中心源头治腐的平台作用。同时,我们还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认真组织与工作紧密相联系的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服务礼仪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廉政型中心”“学习型中心”的建设和保先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约益彰,在两方面都取得了累累硕果。

⒊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检查督促落实力度,不断完善中心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招标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很注重不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始终坚持制度为先,以制度管人的宗旨。在内部管理上相继出台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请假休假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考核实施办法等,在对外服务上逐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推行:窗口服务制,项目责任人制,挂牌上岗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等。针对这些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情况,年初,中心领导组织大家集中讨论结合年“中心”的运行情况反复征求意见,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的修订和完善,逐步细化、量化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并相应增加了奖惩经济处罚措施,同时,加大检查督促落实力度,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及时点评,很好地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招投标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高涨,用热情的态度,规范的服务,良好的环境,让前来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获得了一致的好评。

⒋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努力营造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的交易环境。

年上半年以来,中心配合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招投标业务流程的梳理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各进驻部门在每个交易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又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规范操作规程,用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来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热情支持,也受到了外地兄弟市县的普遍关注。上半年以来共接待鄂州、潜江等地学习考察团批次余人,总结起来,我们主要有以下做法:

(1)严格履行项目备案报批制度。综合招投标中心严格按照监管机构书面下达的招标方式进行。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报项目审批部门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入中心交易。

(2)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一律公开信息,除了在法律规定的媒体外,还必须在招投标中心网站和公告牌上;所有招投标的政策法规文件、建议与投诉等全部上网公开;所有投标的报价、工期以及对招标的响应情况均在交易厅投影仪上对所有投标人公开;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公开上墙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评委管理:推行评委随机抽取制、名单保密制、唱标隔离制、评委承诺制、评分实名制及公务回避制度。在招标过程中,于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单位在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实行“随机抽取制”,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律回避,不作评委,实行“公务回避制”,评委到达后,发现与投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实行“评委承诺制”等。

(4)严格监督管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强化行业职能监督,执法执纪监督和社会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备案管理,现场巡视,受理投诉等多种形式,实施了对各类招投标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招投标结果的公正透明。

(5)构建人性化智能化服务体系以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建立起集中、统一、优质、高效的招投标服务体系。同时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科技“的要求,不断加大招投标中心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先后配备了和开发了音频视频监控系统,综合招投标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与语音自动通知系统等服务设施,特别是年月日开通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与语音自动通知系统,集专家库管理,专家回避设置,专家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专家回复确认,专家到场指纹验证,评标专家承诺等功能于一体,全程电脑自动操作控制,从根本上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较好地防止了暗箱操作,构筑了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平台,通过这些服务体系的健全,既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受到招投标各方的普遍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综合监管的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市政府对各个行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了明确,但是有些行业的部分项目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纳入中心进行交易,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也仅限于把中心作为信息的媒介和现场交易的场所。“五统一”(即统一项目申报、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费标准)难以落实到位,个别行业的招标管理机构仍在行使中介服务的具体操作职能,监管与执行还没有很好地分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

⒉中介机构有待培育。中介机构发育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只有少数行业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而这为数很少的中介机构在具体操作中有的与主管部门没有完全脱钩,缺乏有效的监督。难以体现第三者的公正立场。

⒊招投标业务范围有待延伸:目前综合招标中心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市直单位,作为市区一体的开发区部分项目还没有纳入进来,目前还存在“一市两中心”,部分业务交叉扯皮的问题。同时,一些行业的招投标领域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展,如建设工程目前仅限于施工招标,还可以向监理招标、设计招标等方面延伸,公共资源的交易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

⒋在资格预审环节中,招标人权力过大,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投标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不高,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导致围标、资质挂靠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⒌评委评标工作有待完善:⑴评委库专家涉及的行业、专业有限,往往难以成立专业配套的评标委员会;⑵评委库人数少,评委评标的随意性大,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⑶评委评标受业主影响的问题难以解决,难以真正体现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

⒍对中标后续的管理有待加强。招标投标完成后,往往忽视对中标人的跟踪管理,造成招标投标与项目实施的相互脱节,主要表现在:“阴阳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合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工程肢解招标,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作内容,如有一工程项目最后工程造价接近中标价的倍多,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

此外,目前综合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有限、设施不配套、经费困难、缺少收费依据等因素也严重制约着中心的进一步发展。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⒈建议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加大再监管力度,确保各行业按项目规模标准全程纳入综合中心交易。

⒉进一步加大招标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招标采购工作深入人心。

⒊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规范流程管理。建议出台一批有针对性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并加大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检查力度和流程管理力度。

⒋要建立招标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对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不良记录制度,并采取曝光和限制参与招标的处罚。

招投标工作总结范文3

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招投标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在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级各行业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优质服务宗旨,努力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亲民便民的阳光工程,把中心真正办成了公平竞争的平台和公开办事的窗口,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推进我市招投标领域的改革,优化**的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抑制腐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就2008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1、招标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交易业务稳步增长。 据统计,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008年元月至6月共完成交易项目36 项,总交易金额3154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 27项,总交易金额21552万元,总建筑面积355526平方米,节约率达4.12%。土地交易5项,总交易金额1846万元,政府采购2项,总交易金额94万元,节约率6%。产权交易1项,总交易金额305万元。交通工程1项,总造价7745万元,水利工程、装饰装修上半年暂时没有交易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全部进入综合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率达100%,基本杜绝了规避招标和场外交易的现象,有形招标市场的交易业务量呈增长之势,逐步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2、以开展保先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学习型、廉政型”中心建设。 中心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以开展保持共产赏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经常性,高密度,全方位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始终坚持每周五全员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情况,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力拒腐防变,反腐保廉的能力,增强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从思想源头和制度保证上构筑坚硬防线,充分发挥综合招标中心源头治腐的平台作用。同时,我们还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认真组织与工作紧密相联系的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服务礼仪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廉政型中心”“学习型中心”的建设和保先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约益彰,在两方面都取得了累累硕果。 3、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检查督促落实力度,不断完善中心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招标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很注重不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始终坚持制度为先,以制度管人的宗旨。在内部管理上相继出台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请假休假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考核实施办法等,在对外服务上逐步推行:窗口服务制,项目责任人制,挂牌上岗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等。针对这些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情况,年初,中心领导组织大家集中讨论结合2008年“中心”的运行情况反复征求意见,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的修订和完善,逐步细化、量化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并相应增加了奖惩经济处罚措施 ,同时,加大检查督促落实力度,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及时点评,很好地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招投标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高涨,用热情的态度,规范的服务,良好的环境,让前来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获得了一致的好评。 4、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努力营造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的交易环境。 2008年上半年以来,中心配合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招投标业务流程的梳理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各进驻部门在每个交易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又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规范操作规程,用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来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热情支持,也受到了外地兄弟市县的普遍关注。上半年以来共接待鄂州、潜江等地学习考察团5批次20余人,总结起来,我们主要有以下做法: (1)严格履行项目备案报批制度。综合招投标中心严格按照监管机构书面下达的招标方式进行。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报项目审批部门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入中心交易。 (2)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一律公开信息,除了在法律规定的媒体外,还必须在招投标中心网站和公告牌上;所有招投标的政策法规文件、建议与投诉等全部上网公开;所有投标的报价、工期以及对招标的响应情况均在交易厅投影仪上对所有投标人公开;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公开上墙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评委管理:推行评委随机抽取制、名单保密制、唱标隔离制、评委承诺制、评分实名制及公务回避制度。在招标过程中,于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单位在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实行“随机抽取制”,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律回避,不作评委,实行“公务回避制”,评委到达后,发现与投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实行“评委承诺制”等。 (4)严格监督管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强化行业职能监督,执法执纪监督和社会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备案管理,现场巡视,受理投诉等多种形式,实施了对各类招投标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招投标结果的公正透明。 (5)构建人性化智能化服务体系:以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建立起集中、统一、优质、高效的招投标服务体系。同时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科技“的要求,不断加大招投标中心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先后配备了和开发了音频视频监控系统,综合招投标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与语音自动通知系统等服务设施,特别是2008年3月30日开通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与语音自动通知系统,集专家库管理,专家回避设置,专家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专家回复确认,专家到场指纹验证,评标专家承诺等功能于一体,全程电脑自动操作控制,从根本上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较好地防止了暗箱操作,构筑了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平台,通过这些服务体系的健全,既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受到招投标各方的普遍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综合监管的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市政府对各个行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了明确,但是有些行业的部分项目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纳入中心进行交易,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也仅限于把中心作为信息的媒介和现场交易的场所。“五统一”(即统一项目申报、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费标准)难以落实到位,个别行业的招标管理机构仍在行使中介服务的具体操作职能,监管与执行还没有很好地分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 2、中介机构有待培育。中介机构发育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只有少数行业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而这为数很少的中介机构在具体操作中有的与主管部门没有完全脱钩,缺乏有效的监督。难以体现第三者的公正立场。 3、招投标业务范围有待延伸:目前综合招标中心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市直单位,作为市区一体的开发区部分项目还没有纳入进来,目前还存在“一市两中心”,部分业务交叉扯皮的问题。同时,一些行业的招投标领域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展,如建设工程目前仅限于施工招标,还可以向监理招标、设计招标等方面延伸,公共资源的交易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 4、在资格预审环节中,招标人权力过大,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投标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不高,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导致围标、资质挂靠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5、评委评标工作有待完善:⑴评委库专家涉及的行业、专业有限,往往难以成立专业配套的评标委员会;⑵评委库人数少,评委评标的随意性大,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⑶评委评标受业主影响的问题难以解决,难以真正体现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 6、对中标后续的管理有待加强。招标投标完成后,往往忽视对中标人的跟踪管理,造成招标投标与项目实施的相互脱节,主要表现在:“阴阳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合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工程肢解招标,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作内容,如有一工程项目最后工程造价接近中标价的2倍多,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 此外,目前综合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有限、设施不配套、经费困难、缺少收费依据等因素也严重制约着中心的进一步发展。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1、建议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加大再监管力度,确保各行业按项目规模标准全程纳入综合中心交易。 2、进一步加大招标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招标采购工作深入人心。 3、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规范流程管理。建议出台一批有针对性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并加大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检查力度和流程管理力度。 4、要建立招标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对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不良记录制度,并采取曝光和限制参与招标的处罚。 5、要进一步加大与各行业的协调和沟通力度,拓宽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各方的建议与意见,形成合力,共同谋划中心的发展大计。 6、严格内部管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塑造招投标中心的良好社会形象。

招投标工作总结范文4

一年来,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以及办公室同事的帮助下,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虚心请教工作当中遇到的难题,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

1、认真学习党的重要精神及的系列讲话。在局机关组织的全体干总学习当中,认真做好每次的学习笔记。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个人学习,仔细研读各项规章制度及党的战略方针,提高思想觉悟,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已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2、利用工作之余,结合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整理归纳工程前续手续办理需要和各项材料,做到事半功倍,为开展工作打下基础。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有依、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具体工作

协助科室领导完成项目办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工程手续办理情况:办理完成珠日河中心校等6所周转宿舍、学前教育12所幼儿园、地债资金项目16所学校学生浴室、旗实验小学分校宿舍食堂楼、胜利中心校宿舍食堂楼等新建项目的两证一书、环评初审、抗震审批、审图合格证等手续。

2、招标及政府采购工作:2018年共计完成招标项目107个,其中包括:附属工程38个项目;新建主体工程36个项目;国开行贷款项目33个。

三、存在的问题

1、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办事心切,处事不够干练,想问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虽然能基本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但在工作中面对困难面对压力也感到力不从心,缺乏工作动力。

2、有时处理问题思路不够清晰,使得开展工作起来比较被动;工作开展中也缺少积极开拓创新,协调能力有待加强。

招投标工作总结范文5

从入职至今我已在项目一部这个大家庭工作了将近两年的时间,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在这一年里对我的帮助及关心,令我在工作学习中,不断的进步,对自我有了更好的认识,能够更好的完成今后的工作。

其次,在2018年度,我主要从事天禄湖花园项目的前期报批报建手续配合工作、项目招投标前期沟通协调工作、邀标开标配合工作、项目合同审核工作以及项目前期现场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在工作中,我都一直相信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所以我一直在努力,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按时出勤;能够做到有条不紊的进行每一项工作,按时完成,过后不断总结方法。能充分发挥我们管理人员积极工作、组织协调的作用。 

这一年里,我主要完成如下工作任务:

一、天湖路花园项目前期前期报批报建配合工作:

配合老宋及辉哥完成项目核准申请、项目地名核准、交评报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项目节能报告审批申请等工作,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二、天禄湖花园项目招投标前期沟通协调工作及项目合同审核工作:

配合合约审计部完成项目测绘、设计前试桩、桩基检测、材料检测、监理、跟踪审计、基坑支护设计、基坑支护监测、代建等单位招标流程,并参与其中涉及邀标项目的开标工作。配合合约审计部就上述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审核,并协助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三、施工现场前期施工管理协调工作:

目前项目现场已完成临时用水用电施工,前期现场临时围墙施工,设计前试桩工作并检测,灌注桩施工,B区管桩施工。A区管桩,B区围护桩正在施工过程中。另代建单位已进场,就项目临时道路、工地大门入口形象、临时生活区、办公区等工作现已开始实施。

最后,经过这一年来的工作,我也明显发现了许多自己的短板,对很多专业工作安排还是缺乏逻辑性,很多时候没能及时领悟领导安排工作相应任务的意图。在天禄湖项目桩基施工工作中,由于前期监理单位并未落实,大热的天,领导安排我们去现场每天就桩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说实话当时内心是比较抗拒的,但是现在看来,自己不仅对桩基施工工序、注意要点等有了更好的认识,也方便了自己后续的管理工作。

招投标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应用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招标文件编制不具体

编制招标文件时,没有紧密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仅是招标常规程序,缺乏全面、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并对本工程实施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未编制对应合同专用条款的说明和要求,造成后期合同签订难达成一致,把难题留给施工过程中处理。编制招标文件时,对本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未提出具体的工期、质量要求和设计变更、投标报价漏项、合同增减项目等的计价方式及要求,成为后期合同签订无法达成一致的原因之一。

1.2 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不规范

每个投标人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前,都应组织现场踏勘和必要答疑,由于发包人或机构从方便自身工作态度出发,组织各投标人同一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工作。这种做法一是损害了正常投标人之间利益,泄露了身份,并受到非正常投标人的干扰,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正常投标人的工作;二是给非正常投标人提供了相互串通的便利条件,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失去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最终损害发包人的利益。

1.3 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目前,我国部分建设单位单纯地以报价的高低来定标,以取低标为主。《招标投标法》规定业主可指定某人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席,而评标主席享有很大的权利,其他大部分专家在评标时起不到主导作用,这样评标就有可能流于形式。

1.4组织招标评标时间不充分

由于评标时间短,专家评标过程中不能完全掌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特殊要求,也来不及仔细查阅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情况,只能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凭经验感觉进行评标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落实的中标人与发包人初期要求的合格中标人存在很大的差异,给后期施工合同的签定和履行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1.5 后期监管不力

目前招投标监管机构还有许多力所不及的地方,在落实招投标成果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综上所述,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向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改进和完善招投标机制,加大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力度,优化工程活动发展环境,是民意所向,市场所需。

二、如何加强工程招标文件的管理

2.1 招标范围应以项目总承包为原则,尽量避免人为肢解招标

现阶段的政府投资项目,我们可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被分割成多个子项进行招标,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施工单位之间关系难以协调。项目管理实质上来说就是合同的管理,多次招标必将签订多个合同,管理难度加大,这是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招标范围涵盖了全部,但清单标价的只有其中一部分,而其余的按暂估价列入。如果暂估部门占招标金额的比例过大,大量的子项单价需要在建设过程中核实,签证必然增加,极易造成管理漏洞,此类招标已经失去了招标的意义。第三种情况是招标范围虽然涵盖了全部,但只招了其中一部分作为合同价,而未招部分也往往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后果是未招部分结算依据不清,不利于概算控制,同时这种做法也与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2.2 总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

一般情况下,项目的总包招标在前,专业工程招标在后,当专业工程造价金额不确定时,可以暂定一个不高于项目专业部分概算的基数,总包服务费率在一个幅度内由总包投标单位自报。由于是总包单位自行报价,即解决了总包服务费费率的问题,也减少了以后总分包之间的矛盾摩擦。在实际项目操作中,该费用常有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重复记取的现象发生,因此当专业工程单独招标时,专业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告知总包服务费不再报价,原因是总包服务费已由业主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也就是分包合同造价不应再含总包服务费。

2.3 加强招投标全程监督管理

过去总认为招投标结果就是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就算结束了,其实这才完成整个招标工作的一大部分,更重要的是中标后甲乙双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条件签约合同条款并付诸实施情况。本人认为招标工程的竣工决算应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复查,以避免一些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私下交易,以低标中标,增大决算“签证”进行补偿的现象发生。也就是招标代办机构应跟踪管理,起到监督、仲裁的作用,对甲乙双方在施工阶段中承诺的履行情况实行监督,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了解承包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及经济活动等诸方面是否达到招标要求,对双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要给予仲裁、协调、维护双方的合法经济利益,并搜集和积累招投标全过程的实际资料,总结、提高、完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措施

3.1 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可促进建筑工程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交易,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有利于扩大招标投标覆盖面。在建立完善建筑市场的同时,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可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使评标定标更加科学、合理,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对有形市场的信任感。对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正在进行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应责令改正,对违法招标的,应坚决废标,重新依法招标。对多次违法招标投标的,应取消其招标投标资格。

3.2 加强对招投标机构的管理

制定招标机构行为规范和纪律规定,加强对招标机构行为的监督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招标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虽然受招标人的委托,但在行使其权时,要严格遵循法律和行为规范,不得超越。对招标机构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招标,损害招标人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应视其违法性质和情节,采取经济处罚,取消资格,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3 完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核心工作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参考文献:

[1] 岳春私.建筑工程招标制度的优化管理[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