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管理范例6篇

菜市场管理

菜市场管理范文1

这次监管职能移交,涉及菜市场近300个,其中还包括一部分涉及国有资产菜市场管理权限的移交。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城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各城区政府要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联系,无缝对接。一要建立专门的市场移交工作机构;二要召开区内的移交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三要对菜市场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11月16日前职能移交到位。对移交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分析,不回避不绕道,敢于逗硬解决,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推进,如期完成。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各城区政府做好移交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各自的职能,形成一套监管手册提供给各城区政府;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指导和咨询;三是有关垂管部门应督促要求各城区分局主动接受城区政府交办的任务,在菜市场监管工作中服从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履行好确定的职责;四是对市属国有资产菜市场的清理和管理权移交,由市国资委、公建办牵头,10月底以前完成资料清理摸底,11月底以前完成资产管理权移交。

二、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菜市场的建设管理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这次,市政府下决心进行菜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将相关部门的职能集中放权到各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行属地管理,就是为了解决以往菜市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多头监管、无人负责”的问题。这是进一步强化菜市场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市委、市政府为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推进惠民行动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城市公益性配套设施和“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抓好菜市场监管,改善市民消费环境,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各城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职能监管移交的重要性,做到“放权到位、履职到位、监管到位”。

三、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菜市场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城区政府要抓住这次监管体制改革的机会,按照着眼长远、把握关键、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的原则,*“两个”关系、抓住“三个”关键、突出“四个”重点,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手段,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两个”关系:一要*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与区级相关部门在菜市场监管职责上的关系,明确职责。各城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首先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菜市场的监管和组织协调;要按照“定人、定职、定责”的原则,详细划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区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将菜市场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二要*菜市场监管与市场管理费收取的关系。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城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既要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又要承担市场管理费的收取任务。这就要求监管人员必须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收费的关系,做到监管上严格标准、严把质量,费用收取上不乱收、不多收、不超范围收。

抓住“三个”关键:一要狠抓菜市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以往,市级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菜市场管理制度。移交后,各城区政府要根据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监管手册,进一步整合和完善。市工商局上半年按照省局要求,在各城区进行了菜市场“三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试点。从20*年开始,各城区政府要在市工商局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菜市场“三化”建设,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使90%以上的城区菜市场达标。二要狠抓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菜市场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各城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以区为单位适时组织区政府、街道、社区、区级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和市场主办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三要狠抓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办法,激励和调动市场主办单位的管理积极性,增强市场主办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菜市场管理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率先”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改善市场环境与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快建设经营有序、环境优美、功能齐备、食品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场,为市民营造洁净、有序的购物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街、镇属地管理

街、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健全组织,制定方案,营造文明创建宣传氛围,组织实施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菜市场文明创建长效管理。

(二)市场内部管理

1、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洁人员;市场管理者和保洁人员佩戴统一工作证,定时、定位、定责做好本职工作。

2、市场内要设置公平秤、服务处、问询处、监督电话等;要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负责处理纠纷。

3、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宣挂在醒目位置(如市场管理人员职责,市场保洁员职责,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市场保安员职责等)。

4、商品划行归市:商品要按种类区分,分类分摊经营(并悬挂美观、醒目的分类指示牌),高台摆卖(基本无地摊现象),无占道经营;鲜、活、生、熟、干、湿商品要严格分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鲜活畜禽、水产区域与其它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市场内要划定一定区域,供农民农副产品自产自销。

5、市场交通秩序交易良好,市场内道路畅通,摊位摆放整齐规范。

6、督促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信经营、足斤足两;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增添创建文明城市氛围;无欺行霸市、哄抬价格、强买强卖现象;无出售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和注水猪、牛肉;不得出售病害、过期、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食物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禁止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违禁野生动物;加强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7、门店经营者:内部摆放整齐规范,无外占外摆、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现象;各行市经营区门头、广告整洁统一。

8、市场周围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停、乱挂乱贴、乱涂乱写。

9、人行道、消防道、通车道路都必须畅通无阻,车辆停放整齐。

10、认真查验入市商品,做好农残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三)市场内卫生管理

卫生整治以“保持清洁,面貌一新”为目标。

1、市场卫生要做到“摊点垃圾自清,市场全天保洁”。活禽区、水产品区排水通畅;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无污水、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恶臭、无腐臭味;市场各摊位要配置垃圾桶,同时配置公用垃圾桶,做到摊位要有垃圾桶,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垃圾和清除场内污水。

2、卫生“门前三包”: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持证经营,保持摊店内外卫生整洁;门店、固定摊档经营者均实行前后卫生“三包”制度,杂物、垃圾倒入统一的垃圾桶内。

3、活禽、熟食经营档要求:活体禽类经营按照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原则,必须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有冲冼禽类粪便的设施,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要经常清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烧腊档、熟食档应配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不得露空售卖,分切熟食要佩带手套;水产、冰鲜必须设置固定操作台,配置排污槽、污物桶;活禽、水产区一定要定时清理渣滓,保持卫生保洁。

4、顶棚、地面、墙壁、摊台卫生达标。

5、公用厕所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干净卫生,使用良好,无占用,无恶臭。

6、搞好灭鼠等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四)市场设施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场主体,落实改造经费和整改措施。

1、有规范、美观、醒目的市场门牌;设置宣传栏、公告栏、价格栏等,公开市场管理信息。

2、地面要求:排水方便,不积污水。

3、排水排污:排水排污设施配套完备,排水沟、下水道畅通无阻,不积污水、杂物,水产、冰鲜、禽类经营摊档的污水排放畅通。

4、用电线路安全、整齐、规范,电线、电路按要求安装,摊档不得私接电源、电线。

5、供水设施完善,饮水水源安全卫生。

6、雨蓬要求安全、美观、整洁。

7、配置封闭式垃圾桶。

8、配套公用厕所。

9、配置灭火器材。

10、配备必要的检测器具。

菜市场管理范文3

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宜居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便于管理”宗旨,根据我市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新菜市场建设力度,提升改造已建菜市场,规范菜市场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为切实加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政府办分管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发改、住建、国土、财政、审计、监察、城管、公安、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开发区和各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

各镇(区)菜市场由各镇(区)将本单位的建设改造计划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以市、镇(区)两级政府为实施主体。市区建成区内的菜市场由市统筹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确定年度建设改造目标和方案。

(二)建设原则

其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利于交易、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经营管理权与市场产权相分离。菜市场是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政策扶持

1.新建菜市场补贴标准:各镇(区)负责辖区内菜市场建设投入所需资金。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经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市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菜市场面积由市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会同所在地相关人员到菜市场现场测定,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前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的菜市场,验收后酌情补贴,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后规划建设的菜市场,验收不符合标准不予补贴。

2.提升改造菜市场补贴标准:按照菜市场实地测算的面积。菜市场独立建筑体内的固定店面房面积按10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测算方式与新建菜市场测算方式相同。提升改造建设标准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验收方法与新建设菜市场相同,验收合格后下拨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的下拨方式:补贴资金按照菜市场属地管理和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的要求。下拨至有菜市场建设任务(列入计划)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运作方式落实补贴资金。

(四)管理方式

组织协调负有菜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辖区内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菜市场开展综合考核、评比、奖惩工作。作为新村、小区公建配套新建的菜市场,菜市场建设改造实行属地管理。菜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各镇(区)应当成立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建成后交由所在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

(五)日常监管

一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菜市场的长效管理。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入社会力量来参与,发挥行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市政府将建立健全菜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对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建设和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菜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机制。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四、职责分工

负责组织菜市场产权单位实施对辖区内菜市场的建设及内部提升改造;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协调菜市场改造期间的相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各镇(区)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确保菜市场临时过渡期间平稳有序。有规划新建项目的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新建工作,菜市场建成后,要按菜市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会同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城区、镇(区)菜市场内部提升、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的牵头工作;根据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实施项目的组织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审定方案,并督促方案实施;制定《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并依据规范组织考核、验收,下拨补贴资金。

按菜市场建设要求会同财政、住建、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审批和审计。市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菜市场重大整治的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市建设改造菜市场的前期调研和设计、论证。

市发改局负责对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菜市场项目的立项审批。

以及整个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菜市场建设改造过程中的招投标和基建工程的报建审批工作。并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好城区和镇(区)菜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各镇(区)做好搬迁移建、新建菜市场土地供应工作。

将用于菜市场建设改造的专项资金拨付至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并监督使用。市财政局负责在菜市场验收合格后。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市审计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的跟踪审计。

确保专款专用。市监察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招投标的跟踪监督。

以方便居民生活和菜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取缔菜市场周边的马路摊点;拆除违章搭建,市城管局配合做好菜市场建设改造期间过渡菜市场的安置和管理工作。整治周边市容环境;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

市公安局负责审核验收菜市场改造项目的消防、交通设施;配合做好相关执法管理。

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菜市场改造过渡期间的相关执法管理工作;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市工商局负责办理菜市场经营户证照。

市农林、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活禽经营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执行市场内的活禽、农产品、人员卫生等的管理与检查。

对公秤处及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市质监局负责对市场内计量器具进行检查。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对菜市场的税收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到加强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自年起,市政府要将各镇(区)菜市场建设作为落实民生工程之一纳入年度考核,根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二)明确职责。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既要各有关部门与各镇(区)协调配合,又要社会各方面包括菜市场业主及经营户的支持参与。各镇(区)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做到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协调配合,各级齐抓共管,确保目标实现。市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及时将相关菜市场立项、规划、土地使用等情况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加快工作推进。

(三)统一组织。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各镇(区)负责实施本区域范围内的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标准,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统一设计,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招标,各镇(区)统一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审计、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统一考核,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进度、质量标准进行统一考核;统一验收,各个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竣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进行统一验收。

(四)积极引导。积极宣传建设改造菜市场的重大意义。项目开工前,各镇(区)要组织工商、城管、公安及属地管理机构做好过渡菜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属地管理机构要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居民对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困难给予理解和支持,以保证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同时严格控制以建设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菜市场管理范文4

二、市政府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漯河市无公害蔬菜监测站,按照无公害食品基地市建设要求,加强对基层检测站(点)的业务指导,切实搞好全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管理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业及其他等蔬菜加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不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无公害蔬菜的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不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蔬菜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配合蔬菜主管部门搞好质量检测和销毁处理不合格蔬菜。

城管部门负责搞好城市道路的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马路蔬菜市场,严禁占道经营,配合蔬菜主管部门搞好蔬菜质量检测和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负责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原则上应与市区同步进行。

三、实行无公害蔬菜准入制度的市场、超市、专卖店等蔬菜经销网点,要按照要求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站(室、点),配置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配合蔬菜主管部门搞好蔬菜检测和质量管理工作。

四、凡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市场、超市、专卖店内销售的各种蔬菜(不论是当地生产的蔬菜或者是外地调入蔬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和确定的检测品种,每天进行检测,对卫生安全不合格的蔬菜实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处理。

为防止不合格蔬菜流入市场,避免因销毁不合格蔬菜给菜主造成不必要损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进入市场之前的蔬菜应先进行自检,做到不采购、不上市、不销售不合格蔬菜。

五、鼓励专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科技园区、蔬菜经销大户等单位和个人,采取建立无公害蔬菜配送站(中心)、专卖店、专卖柜、直供区(单位、饭店)等连锁经营形式,促进无公害蔬菜销售,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购买。

通过省级以上认可认证、具有自检能力,而且经过多次抽检质量符合要求的无公害蔬菜,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销售时可以实行免检。

六、实行登记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测人员对每天检测的蔬菜进行建档登记,张榜公示。对那些采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隐瞒欺骗等手段逃避检测,致使消费者购买食用有毒有害蔬菜后引起中毒的,依法追究销售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对检测为不合格的蔬菜进行销毁处理时,销售蔬菜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予以配合。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检测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菜市场管理范文5

    东郊菜市场的发展优势

    从上述东郊菜市场的概况和特点可以看出,东郊菜市场具有以下的发展优势。(一)价格优势由于东郊菜市场的多数经营者是当地的菜农,免去了经销商进一步加价的步骤;并且菜农居住地距离东郊菜市场并不远,一般用普通的三轮车或是机动车就可以独自承担运输蔬菜的工作,因此价格中也免去了交通运输带来的成本。因此,东郊菜市场的价格比周边的超市、商店的相应农产品价格要便宜,这样的结果对于消费者和生产者来说都有益处。(二)区位优势东郊菜市场的区位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东郊菜市场周边是开封市东部的人口聚居区,消费者众多,需求量大,需求种类多样,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和销售市场;其次,东郊菜市场的经营者多数为当地的菜农,他们种植蔬菜的产地距离东郊菜市场很近,用一般的交通工具便可以方便地开展运输工作,而且当天采摘的蔬菜可以当天销售,保证了蔬菜的新鲜度,降低了销售和经销成本,吸引了大量的菜农加入到东郊菜市场进行销售,他们提供的新鲜蔬菜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居民的需求,减少了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性。(三)多样化优势东郊菜市场的多样化优势体现在两个层次。从产品多样化的层次来看,虽然东郊菜市场以销售蔬菜为主,但是同样有销售水果、肉类制品、鱼类制品、豆类制品、各种油料、调料制品等商户的存在,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生活消费用品,使得当地居民在买菜的同时,还可以顺便买到水果、油料、调料等产品,使购买者的购买行为成本降低,为当地居民的消费提供了便利;从销售形式的多样化来看,东郊菜市场存在两个区域,其中一个区域为正式的农产品销售市场,每个经营个体有固定的摊位,并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需要接受固定的检查和赋税;另一个区域为非正式的农产品销售市场,管理较为松散,没有固定的摊位限制,在这个区域中的经营个体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属于半自发性质的农产品销售市场,这样的设置便为当地居民的购买选择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使得菜市场的产品价格更趋向于市场价格,有助于推动东郊菜市场的发展繁荣。

    东郊菜市场的发展限制

    东郊菜市场虽然有不少的发展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日益限制了东郊菜市场的发展,这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东郊菜市场以室外大棚为主,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菜市场的道路建设、摊位设置、农产品仓储和冷冻设施、信息网络平台等公共和准公共设施比较落后,从而导致了在天气状况不佳、交通拥堵的情况下农产品流通成本较高,流通效率低下。由于缺少大型农产品流通市场所拥有的冷库和储存场所,经常有蔬菜当天卖不完的情况,导致农产品的大量浪费,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销售者特别是菜农的收入和利益,使他们遭受损失。由于缺少室内的经营市场,在遇到雨雪天气时,东郊菜市场的路况特别不好,为销售者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不便,影响了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并容易造成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上升,影响流通效率。(二)市场管理存在缺陷虽然东郊菜市场存在正式区域和非正式区域两个范围,也能为消费者带来益处,但是正式区域和非正式区域的并存也反映了市场管理水平的低下,没有有效地解决不同经营者在菜市场的经营问题,在市场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容量的测算方面存在漏洞和缺陷,使得东郊菜市场没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的有序化难以保持。由于存在非正式和无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的存在,往往在出现问题时不能有效地确定事发的经营者,为整个市场的管理带来了众多不便;此外,由于无执照的营业者常常避税、逃税,缺少为市场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常常引发价格战,加大了市场的无序化程度,往往造成有正式执照的经营者和无执照经营者的纠纷和冲突,降低了市场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影响了整个东郊菜市场的经营和消费的正常有序运行。(三)农产品安全存在隐患由于东郊菜市场存在不少无营业执照经营的情况,这些经营者所销售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存在隐患,化肥、农药、添加剂过量的现象经常发生,但由于管理水平不高,管理部门往往不能有效地监管这些现象的发生,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由于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对东郊菜市场的信任度降低,从而也对东郊菜市场的继续发展构成限制。

菜市场管理范文6

①流通蔬菜数量大,品种多,品质参差不齐,粗加工蔬菜附加值低,具有易腐性。安全品质作为其内在属性,难以被肉眼辨识,多数不合格蔬菜每次所导致的损害都是轻微的,短期难以察觉,长期又难以认定。②供应链上参与者众多,涉及数量庞大的小农户,不同规模的运销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总体而言供应链成员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而其源头的小农户更具有文化素质不高的特点。③供应链标准化程度不高。蔬菜检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价标准化、操作流程和物流用具标准化是规范化管理和运营的保障,而我国这些标准体系还未建立或完善。④蔬菜监管力度仍显不足。政府对市场抽检蔬菜的频率不高,市场监管不严的现象依旧存在[1]。我国学者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以超市[1,19]或企业[20]为主导构建蔬菜可追溯系统,并获得值得肯定的成果,但是占据我国蔬菜总产量90%以上、基于“批发商+农户”模式[21]的蔬菜可追溯系统建设路径并不清晰,又因我国蔬菜供应链的自身特点,很难实现对供应链内每个节点的完全监控,致使其可追溯系统的建设越发困难。然而鉴于我国的复杂现状,多数蔬菜通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流入消费者的“菜篮子”,所有蔬菜供应实现“农超对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在这一过程中,为保障蔬菜安全,必须构建占总产量绝大部分的批发商主导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经过近10年的努力,在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推动下,已探索出许多有效的可追溯措施,但是我国的可追溯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低、可追溯系统运行及监管成本高等。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将阻碍我国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实施和推广,必须从理论上探索问题的症结所在,以探寻出批发商主导型蔬菜可追溯系统建设思路。从已有的实证研究成果[14-15,18]来看,除了政府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市场机制的无效性无疑在可追溯系统的艰难实施中也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从信息经济学理论的角度看消费者行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行为在农产品市场上已经屡见不鲜,可追溯系统的建设正是为了消除这种不对称,将私人信号传递给没有信息的消费者一方。然而消费者对可追溯系统的认知度很低,且绝大多数消费者依旧持怀疑态度,假冒无公害蔬菜、有机蔬菜等诸如此类事件的一再出现,对于消费者信任的冲击巨大。在市场信用体系还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消费者无从确认更高的价格是否能得到更大的效用,另外,不安全蔬菜产生的危害短期无法显现,也使许多消费者产生侥幸心理。种种因素共同影响需求端的消费者行为,从而形成“优质不优价”的局面。从成本收益理论的角度看蔬菜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理性经济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而在我国蔬菜供应“优质不优价”,通过批发商经由传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出去的绝大多数蔬菜又并无品牌效应,实施可追溯将只见成本不见收益,且普通蔬菜依旧具有广大市场,进行抽检以及实施不合格蔬菜处罚机制的频率很低[1]。综合以上因素,无论是小农户还是蔬菜批发商和零售商,建设可追溯系统的动力并不足够,市场机制对供应端的激励效用几乎为零。

批发商主导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长期信息不对称以及频发的质量事件导致了消费者对现有质量信号的不信任,而消费者的信任度低又致使市场上可追溯蔬菜无法实现“优质优价”,以上状况兼之实施抽检和对不合格蔬菜进行处罚频率低的现状,对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生产经营者建设可追溯系统的动力产生很大影响。信息不畅和市场监管低效致使市场机制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一味依赖政府的倡导和推动,缺乏市场内在动力,最终将使得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低下。因此,批发商主导型蔬菜可追溯系统必须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以消费者信心为基础、批发商动力为支撑,采用发挥市场能动性为主,政府监管推动为辅的建设思路,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构建实用、高效的可追溯系统。主导型蔬菜供应链主要由农户、运销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组成,其可追溯系统的基本框架见图1。从图1中可以看出,批发商主导型蔬菜可追溯系统由2大部分组成,一是建设在市场内的市场信息系统,二是蔬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市场信息系统。每个市场都需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并且上游市场将向下游市场传输信息,传输的手段为蔬菜销售商所持有的IC卡。此IC卡要求每个蔬菜销售商必须办理,用于入场登记、检验登记和交易记录,是蔬菜销售商进行交易的凭证。市场信息系统功能结合《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相关内容,其示意如图2。蔬菜销售商进入交易市场时,必须使用IC卡进行入场登记,如没有IC卡,则需在市场备案并由市场发放IC卡。该IC卡具备唯一编号,即为销售商编号,并在其中录入销售商的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销售商进场后,确认若所销售的蔬菜是否建立电子台账,若还未建立,则要在市场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包括销售的蔬菜品牌、品种、数量(重量)、采摘日期、产地、产地证明、认证情况等,并将这些信息写入销售商IC卡,若有种植农户(基地)信息也应一并录入。一般来说,运销商需手动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而分销商和零售商只需将IC卡中的信息读取并传送入市场信息系统即可。建立蔬菜电子台账后,需在市场信息系统中申报并由市场管理方依据交易凭证分批验货。验货完毕后查询IC卡中是否有检验合格的记录,若没有记录,则由政府部门检测人员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每种类别的蔬菜逐一进行质量检测,若有记录,则不再检验或者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或几种蔬菜进行检验,如此可一定程度上减少重复检测的工作量和降低成本。检验完毕后将结果输入到电子台账中,不合格蔬菜需停止交易并销毁。交易时,确认好购买蔬菜的品牌、品种、价格、数量(重量)后,将这些数据以及交易双方姓名、编号、摊位编号等信息录入电子台账,并同时将这些信息以及检验结果、认证情况写入买卖双方的IC卡。如果是批发交易,则双方通过持IC卡到电子中心结算后,获得带有追溯码的交易凭证;若为零售交易,则通过局域网将蔬菜信息传至电子秤,利用电子秤为消费者打印带有追溯码的零售凭证。追溯码中应包含采摘日期、农户(基地)编号、产品品牌名、品种编号、运销商编号、分销商编号和零售商编号等。交易完成后,由市场信息系统对交易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并上传至蔬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的信息包括交易双方姓名、编号、联系方式、摊位编号、交易蔬菜的品牌、品种、数量(重量)、采摘日期、农户(基地)编号、检验结果等。蔬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蔬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包括4个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子系统、市场交易信息管理子系统、消费者溯源查询子系统、信息管理子系统。信息由安全生产管理子系统、市场交易信息管理子系统流入到追溯系统数据库中,经过信息处理后,可通过消费者溯源查询子系统、信息管理子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安全生产管理子系统中包括产地环境信息、生产过程信息、加工包装信息、运输信息以及产品信息等,可由农户或运销商定期录入。市场交易信息管理子系统接收来自于市场管理方上传的市场信息系统中的部分数据。而消费者在市场购买带有追溯码的蔬菜后,可采用手机短信、电话或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查询。通过消费者溯源查询子系统可查询到所购买蔬菜的品牌,品种,数量(重量),采摘日期,检测结果,是由哪个农户(基地)生产,产地在哪里,经由哪个运销商、分销商及零售商最后到达自己手中。若安全生产管理子系统中已由农户或运销商录入数据,消费者还可获得蔬菜的产地环境情况、农药化肥施用情况等等。信息管理子系统可以为蔬菜供应链上的各成员提供最新资讯、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等信息,另外消费者还可通过该系统查询所购蔬菜的认证情况是否属实。

批发商主导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健康、稳步地逐层推进。首先,由市场内部建设主体或政府牵头建设市场信息系统,以保持信息流畅,增强消费者信任度。此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市场内悬挂的大型电子信息屏,二是市场内部交易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屏用于向消费者实时播报蔬菜销售商基础信息以及蔬菜质量安全基础信息,蔬菜销售商基础信息包括销售商编号,摊位编号,经营品种等,而蔬菜质量安全基础信息则包括蔬菜认证情况,安全检测情况。虽然我国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然而各批发市场之间存在客货源竞争,市场管理方为防客户流失将会放松执行力度[1],所以蔬菜安全检测结果即合格与否必须由政府或被消费者认同的、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获得,且此类信息必须在电子板上注明以明确告知消费者,从而防止市场方欺瞒行为,增强消费者信心。此信息还可为“优质优价”提供可靠依据,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批发商进行严格处罚。市场内部交易信息系统则完成市场信息系统的功能,记录蔬菜入场、检验和交易的相关信息,并向蔬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传递信息。其次,由政府搭建蔬菜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先建立市场交易信息管理子系统与消费者溯源查询子系统。通过与市场信息系统联网,接收各大批发市场的交易信息和蔬菜质量安全信息,注意安全信息中的检测信息必须来自于驻守在市场进行蔬菜检测的政府检测人员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消费者溯源查询子系统使消费者可以通过该系统核实其购买的蔬菜是否经过政府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以及检测结果合格,以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市场信息系统所信息的信任度。最后,随着追溯系统建设进程的推进,逐步完善信息管理子系统和安全生产管理子系统。政府建立和完善相关政府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并通过信息管理子系统对公众。而批发商在“优质优价”的市场激励及违法惩罚的政府监管双重压力下,将自觉自愿从源头即从小农户抓起,使其为保障蔬菜安全进行生产过程信息记录,并由农户或运销商进一步完善产地环境信息、加工包装信息、运输信息以及产品信息,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安全生产管理子系统,最终完成整个可追溯系统的建设。主导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顺利实施不能单靠政府的扶持引导,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内在激励作用,市场拉动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双方共同努力。在市场信用体系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可追溯系统采用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政府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蔬菜质量信号发出方,又通过溯源查询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强消费者信任,使消费者愿意为“优质”蔬菜支付“优价”,为市场机制的发挥提供条件。随着政府的推动宣传及对消费者消费偏好进行引导,无质量信号蔬菜的市场将越来越小,市场份额缩小的压力以及“优质优价”和违法处罚的刺激将逐层传递至蔬菜运销商乃至农户,而政府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管理体制的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的实施,也将进一步促使运销商对农户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以保证蔬菜质量安全。在进行监控过程中,若农户数量少,则运销商对其蔬菜记录进行逐一审核、备案并建立信息交流渠道;然而若农户数量众多时,运销商监控成本则太高,此时,运销商将促进蔬菜生产基地和合作社建设,以统一规范的进行监控和管理,使成本降低的同时提高追溯能力。通过批发商主导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实施,我国将形成蔬菜生产集约化和标准化,质量追溯信息化和全面化,生产经营者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信任度不断增强,政府推动,市场支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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