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主管工作安排范例6篇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范文1

【关键词】小城镇餐饮业;问题;对策

1 小城镇餐饮业现存的主要问题

1.1 基础设施差、卫生设施不足,不能有效保证消费者餐饮安全

(1)基础设施差,许可难度大。由于餐饮业准入门槛低,致使大约有一半的经营者属小餐饮,或以主食为主、或以早点为主,并且设施设备简单,受房屋结构的限制,或无法改造、或改造困难。若不许可,面对的群体众多,矛盾加大;若许可,不够条件。

(2)常用卫生设施使用不到位。有一些小型餐饮业的保洁和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不太全,易造成生产加工环境脏、乱、差,进而造成食品交叉污染,增加了食品安全隐患。有的餐饮单位即使有消毒设施也不经常使用。

(3)擅自更改加工场的所布局。有一些业主虽然通过了预防性卫生监督,但事后他们擅自更改加工区域的布局,减少了餐饮生产加工的面积,尤其是把凉菜间的面积变为经营面积,这样就破坏了餐厨比例,很容易造成食品的污染,有时会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2 环保治理设备缺失、欠维护

餐饮服务业按要求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水污染处理设施。但很多经营业主不愿投资安装这些设备,造成污染物直接排出,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有少数餐饮企业虽然安装了设备,但是不定期清理、维护与保养,有的设备老化,有的排烟管道破损,有的隔油除渣池清理不及时等,使环保治理设施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1.3 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经营、操作行为不规范

(1)原料采购把关不严,超范围超能力加工食品。一些餐饮单位进货渠道复杂, 所进品种比较杂乱,采购时不注重索证,使得原料质量很难控制;有些餐饮单位不具备相应卫生设施和条件,却超范围生产加工冷荤凉菜等危险性相对较高的食品;还有些餐饮单位能力不及,却超能力经营,从而造成餐饮安全隐患。

(2)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较低、操作行为不规范。小城镇餐饮行业点多、面广、稳定性比较差、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这给餐饮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多数食品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有限,业务素质较低,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同时,高学历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少,尤其是企业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品种研究等专业人才比较少。

1.4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观念不强

部分餐饮经营者不注重餐饮加工或服务的卫生要求,没有有效的自律机制;少数经营者应付、逃避检查或隐瞒情况;有些业主不愿对打工者进行培训或是稍微培训就上岗,有的不愿意掏钱为从业人员检查身体、办健康证,甚至有些业主在被检查时,欺骗执法人员,少报从业人员数量。

1.5 经常性宣传教育坚持不好,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不够

(1)经常性宣传教育坚持不好。一些地方满足于面上的宣传,社会舆论氛围不浓,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加强。

(2)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不够。由于办公场所不足,培训基础硬件不完备,使得培训深度不够、实用性不强、缩短培训学时、削减培训内容,进而导致培训工作流于形式。

1.6 卫生监督人力资源和工作经费不足

(1)卫生监督人力资源不足。有些小城镇专业监管人员缺乏,监管队伍力量薄弱,导致出现相对管理真空。卫生监督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综合素质不高,高级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少,中低学历职称甚至非专业人员多。

(2)工作经费不足。经费不足,无法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进行抽样检验。个别县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执法车辆、影像器材、检验检测仪器等没落实到位,现场监督仍然停留在感官检查和手写笔录上,工作效率较低,正常执法工作受影响。另外,经费不及时,也延误工作进展,阶段性工作任务下达后,从汇报,到要钱,再到拨付,往往经历很长时间,影响工作进展,工作被动。

2 建议与对策

2.1 提高餐饮业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制度和机制

(1)提高餐饮业准入门槛。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审批标准及硬件要求,减少小型餐饮业比例,这是提高食品卫生水平的关键措施。

(2)健全餐饮服务检测机制。要对各类餐饮服务提供的产品、餐具进行抽检和监测,用技术来支撑、保障餐饮安全。

2.2 加强宣传,提高餐饮业主环保意识;环保部门也应强力执法

(1)加强宣传,提高餐饮业主环保意识。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加强对业主相关环保法规的宣传,以便提高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识。

(2)环保部门也应强力执法。环保部门应从审批、监管两个方面强力执法。对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以及隔油除渣设施的餐饮业不审批;督促老餐饮业安装环保治理设施,并对已安装环保治理设施的老餐饮业按比例减少排污费的收取;对一些不易根治的扰民餐饮业采取取缔、搬迁等办法,建议政府部门赋予环保部门关闭、搬迁餐饮污染企业的权力。

2.3 加大对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

(1)探索餐饮安全培训新模式,强化对企业负责人以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推行责任单位全员强制培训制度,增加企业自主安全能力及意识。

(2)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把效果关。一是,对餐饮单位和食堂进行严格的培训;二是,采取机考制度,随机生成题库,给考试通过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三是,加强人才队伍管理,建立餐饮业人才库。

(3)针对被处罚单位负责人进行有目的的培训,改变其错误的卫生态度。可以把培训与卫生许可挂起钩来,迫使其遵守卫生法规,要求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4)建立餐饮业内部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选取教育程度较高的食品从业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员任务,并明确其职责,以食品卫生管理员为中心,建立餐饮业内部培训机制。

2.4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1)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加强监督员培训。有计划地安排监督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学习培训。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相应的考核、奖惩细则,落实有关的工作责任制,形成规范管理、标准服务的新格局。

(3)探索在乡镇设立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2.5 建立监管网络,强化监管手段,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1)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建立多级监管网络,以达到对小城镇的全方位、无盲区有效监管。

(2)建立高效的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办公网络化、自动化,提高监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3)对相关的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的违法行为、重大的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及时向社会、群体公布,以便突出警示作用,强化大众的安全意识。

2.6 有计划增加监管的财政投入

(1)政府要根据当年监管检测计划任务作出预算,有计划地增添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解决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等。同时确保检测费用支出。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范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引导,逐步完善和创新小餐饮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全区餐饮服务监管网络,提升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水平,小餐饮的环境卫生和加工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基本消除,小餐饮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环境脏乱等问题得到根本好转。

(一)基本形成全区餐饮服务监管网络,小餐饮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二)到2012年底,全区小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全区主次干道、商业集中区、交通枢纽站、学校周边等区域无小餐饮占道经营、无证经营;

(三)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四)按照我市餐饮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统一规划建设具有较为完善基础设施和地方特色的餐饮市场、美食街区等,鼓励和引导小餐饮进场、进店经营和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服务;

(五)加快中小学食堂升级改造,截至2012年底全区新增A级学校食堂7家,创建5家示范学校食堂。鼓励寄宿类中学、高等院校食堂实行夜宵经营。

二、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按照“街为基础,社区为网络”的原则,街道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小餐饮整治工作,负责餐饮市场、美食街区和示范店的日常检查、信息收集和反馈。食品药监、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教育、建设、公安、民宗、城建、交管、卫生、质监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

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小餐饮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主干道和学校周边、次干道、交通枢纽路段、背街小巷、居民社区院内的先后顺序,列出整治计划安排,确保9月底至少完成40%的整治任务,10月底至少完成70%的整治任务,11月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一)有证小餐饮的规范

1、对卫生条件达标的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由食品药监部门在10月底前完成量化分级管理,11月底前信息和脸谱公示到位。

2、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的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由食品药监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后由食品药监部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量化分级和脸谱公示。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由食品药监部门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街道组织联合执法进行取缔。

3、对有油烟噪音扰民投诉的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餐饮,由环保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后环保部门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油烟噪音扰民拒不整改的小餐饮,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二)有门店无证小餐饮的整治

1、对卫生条件较差具备整改条件的无证小餐饮,由食品药监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对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小餐饮,食品药监部门和街道一起检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在对卫生条件进行整改的同时,如有涉及到油烟噪音扰民的无证小餐饮,由环保部门和街道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后,由环保部门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工商部门应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房屋租赁备案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工商执照。

3、对现有所在场所为历史遗留的产权证照不全的房屋,或在居民楼下非商用门面的无证小餐饮,也应按要求整改达标,纳入规范管理。

4、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无证小餐饮,街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三)占道经营小餐饮的整治

城管部门负责对出店经营、违章占道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依法对沿街流动摊贩、乱搭盖餐饮摊点进行取缔。8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的整治,9月底前全区违法占道餐饮夜市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11月底前基本完成占道小餐饮的整治任务。

(四)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其他单位食堂的规范

教育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学校食堂硬件设备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就餐,对属于学校资产的门店实行严格管理,禁止提供给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9月5日前完成5所示范食堂的创建,12月底前完成7所B级食堂的升A工作,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对发现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地食堂,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申请办理,截至10月底,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达到全部工地食堂的90%以上。

其他有关单位对自己内部设置的食堂要加强日常管理,未办证的在9月30日前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的规范

工商部门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严格审批,对无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依法查处;街道发现辖区内有无工商执照从事集中式餐饮具消毒的,应立即通知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食品药监部门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每月至少上门监督2次,对其工作环境、设施设备、洗涤剂、检验记录、包装标志等进行严格检查,每季度至少抽检一次,每次采样不少于5件。对达不到C级标准和严重违法企业,由食品药监部门依法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提请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小餐饮夜市排档的建设与规范

结合我区现有夜市排档的区域分布和硬件条件,综合考虑交通组织、水电供应、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因素,在充分征求辖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3个现有夜市排档作为规范夜市排档建设路段,9月15日前整改规范到位。

城管部门负责选点和排档建设,街道负责日常管理,食品药监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卫生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体检。

三、工作措施

按照“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食品安全绩效目标,实行综合考核与通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区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组织和调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好我区小餐饮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辖区小餐饮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由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小餐饮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安排相对固定的执法人员参与到每个街道的小餐饮专项整治中来,提供技术指导,参加联合执法。

(二)因地制宜,立足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武昌区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标准》(附件3)的基本要求,讲求实效,因地制宜地开展整治工作。对正在集中整治的路段,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要同步跟进,拆除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清理占道经营,对外环境和外立面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整治,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对绿化进行修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统一更换招牌和粉刷外墙,还市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街道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小餐饮进行日常巡查,督促小餐饮经营户保持卫生环境,落实人员健康体检,督促小餐饮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门前三包”不落实的单位进行查处;城管部门要加强值守,严防沿街流动摊贩、乱搭盖餐饮摊点和露天排挡卷土重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县餐饮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

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

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

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二)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

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统一许可标准,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缩减审批流程所需时间,提高办证效率,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发放许可证。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范文4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段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规范水上餐饮秩序,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二、整治范围

河雨花段。

三、重点任务

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水体的水上餐饮,包括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水上餐饮;未获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无证、非法经营水上餐饮;无污水、废油和垃圾收集设施、违法排污的水上餐饮;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水上餐饮。

四、整治措施

(一)对水上餐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屡禁不止的非法水上餐饮要重点排查,列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打击重点。

(二)禁止在浏阳河雨花区段经营水上餐饮,对现有的水上餐饮予以取缔关闭。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月15日—月30日)

1.动员部署。区各职能部门迅速落实省、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部署。

2.调查摸底。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水上餐饮经营场所和水上餐饮非法经营和违法排污状况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作为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依据。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月1日—月5日)

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月6日—月30日)

1.区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水上餐饮经营户进行劝退工作。

2.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

(四)复查阶段(2012年3月26日—4月25日)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在2012年4月5日以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自查。专项整治效果不好,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继续进行整治,直到完成整治任务才能申请验收。

六、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水上餐饮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专项行动,排查水上餐饮数量、位置,查处水上餐饮的违法排污行为,组织协调及信息收集报送。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等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林水局:负责对无渔业经营证照的查处,停止发放渔民经营有关证照。

区工商分局:负责处理无证照经营的水上餐饮。

区卫生局:负责处罚餐饮卫生不达标的经营船只,清查水上餐饮证照,查封非法水上餐饮经营设备。

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拆除非法宣传广告牌,维护整治工作秩序。

区交警大队:负责对河岸边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依法取缔无税务证照的水上餐饮。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整治工作秩序,对暴力阻扰执法、妨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区直部门宣传报道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整治工作的行政监察。

各有关街道:负责辖区内水上餐饮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为加强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区人民政府成立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联系环保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农林水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和相关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全区水上餐饮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召开动员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水上餐饮经营行为对食品安全、生命安全的影响,自觉参与、支持和配合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水上餐饮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浏阳河雨花段水上餐饮的船舶及浮动设施。实行相关街道长期负责,部门参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水上餐饮整治纳入区直有关部门和街道的绩效考核。

八、验收标准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范文5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部门责任分工,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以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为目标,以消除高危食品卫生隐患为突破口,与街道(镇)共同完成小餐饮“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置换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目标。

(二)继续推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重点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

(三)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快餐配送等单位的卫生监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实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和索证模式,使各单位的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实施率达100%。

二、整治内容

(一)进一步规范提升辖区内小餐饮(*拉面)的卫生水平。

(二)在辖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三)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其他集体用餐单位必须全面建立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强化规范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进入。

(四)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家乐、农村聚餐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按要求对原辅材料进行索证审查和检查验收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在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我区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防保科:组织协调全局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情况。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和简报编辑发送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整治活动;落实责任医生的巡查制度,加强对辖区小餐饮店的卫生巡查;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做到随到随查,缩短发证时间;对少数民族及持特困户证明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要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减免。

四、工作进度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小餐饮、农村聚餐整治贯穿全年)。

第一阶段(3月下旬—5月上旬):完成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在规范采荷街道的“百荷厨房”早餐广场的同时,配合各街道(镇)进一步提升联营模式小餐饮店的卫生状况。

第二阶段(5月中旬—8月上旬):开展辖区建筑工地、农家乐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在每个街道(镇)创建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社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发挥示范作用,辖区小餐饮店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提升。

第三阶段(8月中旬—10月底):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迎接整治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区卫生局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德钢,副组长:陈支农,组员:张秋萍、周志纯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专项整治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式工作方式(详见附件1)。

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今年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区卫生监督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整治期间所有基层卫生监督员由区卫生监督所统一调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保每个工作日安排至少一名卫生监督员参加集中整治活动。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一是重点监管。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规范餐饮业、集体食堂、农家乐和快餐配送等单位的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控制食物中毒潜在因素。二是联合监管。主动联合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问题突出的地段实施联合监管,同时采取一线工作法、地毯式检查、错时检查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对四个街道的监督检查要全面覆盖,四个镇重点覆盖,每天每组检查不少于30户次。三是依法监管。对存在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调查取证,及时制作卫生监督笔录和协助调查通知书,依法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强势督促整改,并定期回访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范文6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县餐饮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