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市场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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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市场论文

就业市场论文范文1

1.波特五力分析。在分析本行业内企业的竞争格局时,以及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时,所采取的主要分析方法为波特五力分析法,它属于外部环境分析中的微观环境分析。在波特看来,行业竞争中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这五种力量主要包括:有可能进入此领域的同行企业、与本企业的产品具有相似性的同类型产品、顾客对价格的敏感度、渠道商对价格的承受能力和本行业内部已有的竞争。2.SWOT分析法。SOWT分析将包括机会(Opportunity),风险(Threats),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通过SWOT分析,可以多方面了解企业所处的环境,再对企业所处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找出最适合本企业的经营策略。企业产品的生产和营销过程存在着很多的风险,为了对企业的综合情况进行客观的了解,我们可以通过SWOT分析,对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进行充分的了解,这有助于我们启发思维,制定出最适合本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3.STP分析法。进行市场的细分、选择和定位是STP的主要含义。市场细分在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STP分析能够促进企业对市场及其竞争结构基础的了解,同时,STP分析能够为企业制定正确的市场决策提供参考。

二、制约酒类行业市场营销的因素

1.产品因素。企业生产产品往往面临多重风险,如: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时是否对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分析;产品的品质是否经得起考验;产品是否选择了一个适合的时机进行上市等。这些环节如果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对酒类企业的市场营销产生制约作用。2.意识因素。酒业行业有很强的营销观念,但是与此同时往往出现调研意识缺乏的问题。在酒类行业中,市场营销在火热开展的同时,往往市场调研能力比较缺乏,一些酒类企业在进行市场调研工作时,没有经过系统的规划。制约酒类行业发展的最大阻力往往来自于对竞争对手信息和顾客需求的不了解。3.促销因素。促销活动是企业的市场营销中相当重要的内容。企业往往受到不恰当的促销策略或者是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需要对促销因素进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利用人力对产品进行推销的风险、通过广告对产品进行推销的风险以及通过公关对产品进行推销的风险。4.营销。企业的营销战略实现的重要媒介与平台是其营销渠道,营销渠道能够帮助企业贯彻企业对产品进行市场营销的目标,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风险控制管理,同时还要给企业制定有效的战略。企业的市场营销主要存在以下几类渠道风险:分销渠道风险、储运渠道风险、回收款渠道风险。

三、酒类行业市场营销战略创新路径分析

企业市场营销战略创新的必须经过营销理念体系的建构,营销资源的整合,营销模式的转换,立体化营销体系的建立,以实现市场优势的最大化。1.优势产品的推出必须直面消费需求。企业进行市场营销活动时,必须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营销过程中注重满足用户的需求,并以此作为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的出发点。因此,酒类企业必须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通过将最好的产品推送给用户,达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目标。2.培养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必须基于企业需求。更为优秀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需要构建基于企业需求进行市场营销策略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模式,这就一定要以市场人才需求为导向。真正培养出市场营销专业人才,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就必须做到市场营销专业教学目标的科学定位、根据市场动向不断优化教学模式、科学合理的制定教学计划、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3.建立立体化营销体系必须转换营销模式。企业的竞争包括产品的营销,也包括产品的附加利益。企业的用户表现出动态性的特征,他们的忠诚度会随着时间的转移发生起伏。市场营销能够对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4.确立消费者品牌归属感必须发掘市场潜在需求。营销活动需要环境的支持和推动,酒类企业要制定企业正确的的市场定位战略,并在其指导下进行产品策略和定价策略的制定。为了取得市场竞争中的胜利,就应该利用各种途径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在产品的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获得社会对企业和产品的认同。

四、结语

就业市场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卢梭说过:“人是生而平等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歧视弱势群体的现象却是普便存在的。歧视夺走了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夺去了人们的季严,甚至最起码的生存条件。歧视在劳动力市场上更是广泛存在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行为不仅对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广大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本文首先给出了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吱视的概念、即对劳动者与劳动生产率无关的个人特征进行评价,通过这种评价设置壁垒,使生产率相同的劳动者受到不同的待遇;然后探讨了歧视的来源问题、歧视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表现以及歧视所带来的经济成本,最后提出了政府在减少歧视过程中所应采取的措施。

1.歧视的来源

政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是普遍存在的,为了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政视以便制定出有效的政策来消除政视,我们应该先揭示出政视的来源。政视懂得来源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来源是个人偏见,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雇主、作为同事的雇员以及顾客不喜欢与某些属于特定群体的雇员打交道而造成的;歧视的第二个来源是先人为主的统计性偏见,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雇主用某种先人为主的群体的共性来代替个体的特性而引起的;第三个来源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的垄断力量。

1.1个人偏好

个人偏好是指人们对那些和自己有着不同特征的其他人持有的成见和反对态度。有偏好的人未必一定会进行歧视活动,但当基于个人偏好而采取了反对他人的行动,使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就产生了歧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按个人偏好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雇主歧视、雇员歧视和顾客歧视。

1.1.1雇主歧视

雇主歧视是由于待雇佣者因自己的与生产率无关的个人特征,与雇主的个人偏好相悖,而遭受的不公平待遇。

1.1.2雇员歧视

雇员歧视是指,某些雇员由于其他雇员在非经济因素上与自己的个人偏好不符,而使雇主采用了对其他雇员的不公平待遇的决策而产生的歧视。

1·1.3顾客歧视

顾客歧视是指,因被服务对象的个人偏好而造成的歧视。

1.2统计性歧视

统计性歧视是由于统计方法不全面,或是由于信息不完全造成的。所谓统计性歧视,是将一个群体的典型特征视为该群体中每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征,如果群体中的个体与这个群体的典型特征差别较大时,雇主利用这个群体的典型特征作为雇佣标准,就产生了统计性歧视。显然,雇主在雇佣工人之前,都会事先对求职者的个人特征做出评价。对其潜在生产率做出评沽。但是他们却很难详细地了解每一个求职者的具体特征,因此他们只能借助于每一个求职者所属的群体的特征,对求职者做出评沽。可是群体特征并不能完全替代个体特征,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出个体的生产率,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不存在个人偏好,统计性歧视也会产生。

1.3垄断力量

劳动力就业市场并不都是完全竞争的,也存在着垄断力量,而垄断力量也是造成政视的一个来源,主要表现在拥挤效应上。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存在着职业隔离,尤其是按照性别形成的职业隔离,表现为把职业划分为“男性职业”和“女性职业”,“女性职业”主要包括护士,秘书,售货员,服务员等,“男性职业”主要包括工程师,律师,管理人员等,由于妇女的就业职位相对有限,处于一个比较拥挤的劳动力市场上,这些职业中的女雇员供给大于需求,工资将被压低,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2.歧视的表现

歧视现象在劳动力就业市场土是)一泛存在的,它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学历歧视,年龄歧视,身体歧视。

2.1,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最普遍存在的一种歧视现象。男人和女人似乎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在社会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平等。

性别歧视不仅表现在求职的难易程度还表现在男女“同工不同酬”上。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的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从90年到2000年10年间,在业妇女收人与男性收人的差距明显拉大。99年城镇在业女性年均收人为7409.7元,是男性收人的70.1%,男女两性收人差距比90年扩大了7.4个百分点,以农林牧渔业为主的女性99年的年均收人为2368.7元,是男性收人的59,6%,差距比90年扩大了19.4个百分点。

2.2户籍歧视

目前世界上还实行户籍管制的国家只有三个:朝鲜,贝宁,还有中国。正是由于实行户籍管制制度才导致了户籍歧视现象的产生。户籍歧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主要有两种表现:劳动力地域的限制进人和劳动力行业的限制进人。

劳动力地域的限制进人主要表现为各发达地区,开放地区先富起来的城市对进城打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上的限制。劳动力行业的限制进人表现为在一些劳动力流向较集中的城市,对外地劳动力只开放部分经济部门与行业,而对另一些经济部门与行业贝9限制或禁止外地劳动力的进人。

2.3学历歧视

在当前的经济时代,一纸本科以的毕业文凭就像“”时代的贫下中农出身一样重要。现在若想应聘,晋升,选拔,本科以学历儿乎是必不可少的。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就业率也随着学历的降低而降低。据教育部学生司统计,2001年中国高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115万人。截至当年6月,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为95%,本科生为80%,而专科生的初次就业率仪为40%。在各人才市场1=各用人单位几乎都是非本科以卜学历不要。学历政视不仅表现在对低学历层次的劳动者的政视上,还表现在同一学历层次上,对不同院校毕业生的政视上。普通院校的学生整体素质或许不如那些名牌大学的学生整体素质高,但这些普通院校中也不乏此优秀之才呀,这些限制性条款对这些优秀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政视,一种学历上的歧视,一种典型的统计性歧视!

2.4年龄政视

年龄歧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也是屡见不鲜,绝人多数用人单位都对应聘者提出了年龄限制,“女性20一28周岁,男性35周岁以下”。在一些行业和部门,更是对40岁的普通女性职工实行“一刀切”,说法委婉,称之为“内退”。40岁儿乎成了普通女性职下在岗与下岗的一道分水岭。

2.5身体歧视

在劳动的身体歧视主要体现在对劳动者的容貌和身高的歧视上。在招聘会上许多用人单位都提出这方面的限制条件。

3如何消除歧视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剥夺了被政视者的白由和权利,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损失。因此我们应努力消除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现象,而在消除歧视的过程中政府无疑起到重要作用,政府在消除歧视时应从以卜三大方面着手。:

3.1减少歧视偏好

正是因为人们有了歧视偏好,所以人们才会去主动地歧视别人。如果歧视偏好减少,那么歧视现象也将会随之减少。在这一点政府可以通过教育的引毕日和法律的强制性来减少人们的歧视偏好。

政府在搞好教育的同时,还应加大立法,健全法制,严格执法,规范劳动力就业市场秩序。政府应在法律卜规定各单位在雇佣,培训,升迁,发放工资上对不同性别,年龄,民族,地域的人要同等对待,要司同酬。时还要注意区分招聘中的歧视与合理甄选,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什么是歧视、什么是正常的合理甄选。

3.2减少节场缺陷

劳动力市场之所以存在歧视现象与劳动力市场本身存在的种缺陷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要消除歧视就要减少劳动力市场的缺陷。这些缺陷主要包括信自、不对称和不完全竟争。

就业市场论文范文3

关键词:公用事业改革市场化民营化

公用事业改革问题在近两年多来讨论的很多,有研究者认为民营化是公用事业变革的世界潮流,中国也应当走这条路。笔者不能苟同。

公用事业改革的市场化依据

传统理论认为类似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领域是需要政府控制而不能通过市场经营的。这些领域通常具有收益的非排斥性和边际消费成本为零的特点。非排斥性是指面对同一消费品,一个人的享受不会影响也无法排斥另一个人享受;边际消费成本为零是指在一定界限内,增加一定数量的消费者享受公共产品的益处无需增加任何成本。非排斥性使得公共产品无法通过等价交换机制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起联系;边际消费成本为零则使得,如果对公共品采取市场方式进行供应,就会限制产品效益的最大发挥,背离经济原则。

然而,上述情形中市场之所以无法发挥作用,只是因为产权无法界定或界定成本过高,凡是无法明确界定产权的领域都是无法或不宜引入市场机制的。市场机制的根本要求是等价交换,交换的内容是产权,交换价格是人们对权力的评价,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权力的最佳利用。因此,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没有产权界定就无法进行交换。自然垄断性产品之所以无法通过市场进行配置,是因为产权不明或产权不能确定使得价格机制失去了对交易产品进行合理定价的作用,无法实现对等的权利交换。事实上这些行业并非完全无法界定产权,有的是可以界定产权的,问题是产权界定的成本可能太高,结果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个人来看都不经济。一般说的市场失灵,与其说是市场缺陷还不如说是市场运行条件不成熟。也就是说,只要能创作出界定产权的经济办法,从理论上讲所有事项都可以交给市场去完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扩大和组织机构的变化,一方面削弱了自然垄断的程度和范围,另一方面创造了新的竞争领域,如路网的建造维护和运输服务的提供、电网建设和电力的生产、通信网的建设运营与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服务等均可以分开进行,使这些以前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济活动,具有了竞争的性质和特点,为多元化的企业进入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同时,技术的发展也使原来的一些公共物品越来越多地成为准公共物品,可以通过“产权界定”和价格机制来实现其消费的可分割性,排除不付费者的“搭便车”现象。例如通讯技术的进步,使电视收视付费成为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此,公用物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责任者与生产者的分离,即政府有责任组织相关设施的生产,但不一定亲自建设和运营,可以交由市场完成。与此同时,技术发展也使公共物品的产权实施成本降低。所以,许多自然垄断的公用事业,具有了某种程度市场竞争的条件,且现有营运及管理模式日渐无法满足新的社会需求,需要通过市场化改革提高效率。

市场化与民营化的区别

“化”是指一种发展趋势,一种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民营化应当可以理解为在某个领域民营资本逐步进入并最终成为主体或占据支配地位。民营化的支持者认为,民营化可以更好地引入市场竞争,提高公用事业领域经营效率。笔者认为,放开大门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公用事业领域从事经营和民营化是有根本区别的,公用事业改革的实质是市场化而非民营化。造成误区的原因,一方面是出于对市场化的认识不足,另一方面有些确实是懂市场化,但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有意对市场化进行曲解。曲解跟误解是不一样的。

毫无疑问,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一则大量民营资本的进入将会解决资金不足、产品或服务短缺问题。二则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产权主体或竞争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该领域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提高效率,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然而,民营资本进入虽有助于市场化形成,但决不是唯一的路径。

首先,市场化就是按照市场规则去运行,不排除任何国有的成分,也不排除任何民营或外资的成分,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原则:一定要界定政府、投资人或者是运营者,或者是消费者的责权和义务的关系,只要把权力和义务划分清楚就是市场化。市场化一定要转变原来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有些人比成父子关系,就是没有一个清楚的责任和权力,只要把父子关系改变成合同关系,实际上就是市场化的基本特征。

其次,一些学者主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公用事业的模式,在我国实行公用事业民营化。但他们忽略了西方国家公用事业领域实行私有化或民营化是在国有资本占有相当比重的前提下进行的。事实上,时至今日那些国家公用事业领域国有资本仍占有很大比重,而相反现在我们的开放程度超过了美国、德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再次,目前公用事业经营效率低的原因是因袭了旧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和经营的模式,政企不分,没有进行真正意义的企业化经营,而不是国有资本太多,也不意味着国有企业一定低效率。大量的事实表明,国有企业一旦完成制度更新、机制转变,也将成为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改革提升其竞争力,在公用事业领域应当也能做到。中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化问题,不在于有多少国有企业进行了私有化或民营化程度有多高,而在于有多少企业真正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标准的权力制衡制度。

民营化的消极影响

民营化期望通过促进个人利益最大化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逻辑并非十分可靠。因为公用事业本身的自然垄断性,民营化往往只能改动“经营”而无法改变“垄断”这种经营方式——民营化的结果只是将垄断权由政府交给私人组织。如果缺乏健全的监管体制,民营经济控制公共事业就极有可能造成对公共利益的危害。这种危害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争夺政府授予特许权和签订承包合同阶段的腐败问题;二是合同签订之后公共服务生产过程中的数量短缺、质量低劣和价格不公平问题;三是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或者提供歧视。由于诸如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产品的需求弹性很小,经营者完全可能通过任意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利润。一旦政府介入实行价格监管,有可能造成企业因不能满足其利润目标而选择放弃或提供低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不能过分相信政府对私人企业进行监管、引导的能力和有效性,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本身的缺陷,二是私人企业对政府调控做出反应的积极性以及反应能力。一个典型案例是,2005年5月,香港东区海底隧道(东隧)不顾香港特区政府和市民的强烈反对,坚持自五月份开始对公路隧道收费大幅加价超过六成,由此引发社会各界对香港过海隧道车流量将会更加分布不均的担忧,以及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利弊得失的重新思考。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膨胀,许多城市近年来相继有大量公用事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所谓“民营化”模式进行运营。如采用BOT方式建设的深圳梧桐山隧道,专营商对隧道的高额收费早已成为阻碍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深圳市政府急于收回隧道经营权,但是专营商却抛出高价令政府难以接受,在多年谈判未果的情况下,深圳市政府只得于2005年兴建梧桐山新隧道解决交通瓶颈,但却很可能面临新旧隧道车流量不均、资源浪费的新问题。

就业市场论文范文4

关键词:实践教学;市场营销;模式;设计

一、实践性教学的特点

1.突破课堂空间,从课堂内走向课堂外。实践性教学是对学生消化理论知识、运用理论知识分析社会问题的一种补充形式。由于传统的理论教学侧重于介绍比较相对稳定的理论知识体系及基本构架,学生往往感到课堂上对所学知识比较抽象,而实践教学则不同,通过社会调查、现场教学、案例分析及参与企业小型营销活动等形式,使学生及时地转化书本知识,利用书本知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从而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

2.使学生具有更广泛的知识层面。在实践性教学中,由于通过课堂内外的结合,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相互补充,用所学的书本知识去解决现实社会经济中的问题i这就需要学生不仅仅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有广泛的知识层面。对于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而言,不仅仅需要他们熟练地掌握经济、管理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也需要他们了解法律、心理、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并且要能将这些知识用于实践。

3.改变教师的角色,变单一的理论灌输为问题探讨。开展实践教学实际上是对教师的挑战,因为,在开展实践教学时不仅要求教师要全面掌握理论知识,还必须熟悉实践工作的各项操作流程。此时教师的角色是要融传授知识与教会技能为一体的“双师型”人才。

传统的以理论灌输为主的教学方式远远不能解决实践性教学条件下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且教师自身所提出的解决问题方案也不一定是最优的,所以,教学方式要求由以前单纯的说教变成平等式的讨论。教师是扮演的是一个引导者或者教练的角色。

4.考核学生更注重知识的运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比较注重封闭式试卷测试,其考试内容大都是书本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律等知识原理,其成绩的好坏往往由一张试卷决定下来。而强调实践性教学条件下进行的考核有所改变,不仅仅重视理论知识的考核,而是强调知识的融合及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因为假若一个学生《市场营销学》的理论知识试卷考了98分但却不能很好地将一个产品销售出去或策划好一个项目,那说明学生同样没有掌握专业知识的要领。所以,在加强实践性教学时,考核由理论知识的试卷考核和设计如调查报告、策划书等形式构成。

二、实践性教学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的意义

1.实践性教学是体现市场营销专业应用型特色的主要途径。就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而言,以培养适应社会的应用型人才是不同层次高校人才定位的通用目标。但是,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资源,教学科研条件、师资队伍现状、管理模式与水平等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定位。由于地方本科院校受自身条件限制,无法与“211”高校进行全面比较,因此,只有体现比较优势,注意扬长避短才能形成特色。而实践性教学作为一种融知识与能力为一体、强化学生动手能力的教学手段,在实现地方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突出专业特色、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实践性教学是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重要体现。实践教学是专业教学过程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它通过知识学习与吸收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首先,实践性教学具有深化知识、整合知识,并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重要作用。课堂教学是大学生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它通过系统地介绍理论知识,给了学生完整的知识体系,帮助其树立系统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但是,这种学习却是间接的、且有些教条主义。

如果学生不去应用这种知识、不去用这些理论知识去指导实际工作,知识掌握再多也没有多大意义。而实践性教学则不同,它通过接触社会,解决社会中遇到的实践问题,把理论知识与实际知识结合起来,促进知识的转化。

其次,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践性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等专业能力和素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一个学生而言,能力更加能反映个体水平的高低。如果说理论知识必须通过个体的学习才获得,那么动手能力和从事实际工作能力更是如此,只有通过学习者本身亲自动手或参与才能有体会、才能逐步掌握。

最后,有利于大学生素质的培养和个性品质的完善。与课堂理论学习知识只需与同学老师打交道不同的是:实践性教学必然要与各种不同的人打交道,这就给学生带来了人际沟通的挑战。于是学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如何与他人合作成为学生课堂外的必修课。

这样,就能进一步养成勤奋、严谨、艰苦奋斗、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成为一个高素质专业人才。

3.加强实践性教学也是大众化教育条件下的必然发展趋势。大众化教育不再是精英教育,用人单位不再是高、精、尖的技术领域,大部分用人单位都是非常普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即使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也有对本科学生的需要。所以,高校不仅要重视学生的学识修养,更关注知识以外的各种技能和能力,包括基本的职业技能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对学生的要求,也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掌握知识而是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所以,教学方法和手段也要求突破传统知识教学的框架而向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实践方式转变。

三、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思路

根据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国内外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性教学手段,特别受英国市场营销专业“三明治”式的实践教学方法的启示,市场营销专业可以尝试设计“两条主线,四个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两条主线”即:

贯穿于专业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体系和贯穿于四学年的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教学体系。“四个子系统”分别是准备型实践教学子系统、课程实践教学子系统、综合型实践教学子系统、外延型实践教学子系统。

1.准备型实践教学子系统。这一系统主要是针对于学生所处的不同阶段而进行的实践教学。当学生刚刚进人大学时,为了帮助其适应大学生活而进行的专业介绍与专业教育。让其成为正式的学生时对专业有足够的了解。由于专业教育往往以对话的形式进行,因而给予了学生更多表达自己的实践机会。而当学生完成大学学习准备进入社会时,又通过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实践教学,为其顺利地进入社会而做好充分的准备。

2.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设计。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设计应当包括课程调查、课程策划、课程案例、现场教学、实验教学及课程实践等组成。从市场营销专业的公共课到专业课再到选修课,除了理论讲授外,一些课程都应设计一定比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公共课就会通过课程实践性环节来增加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知识的运用。而专业课更不用说,由于市场营销专业相关课程大都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所以,在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必须安排一定时量的实践性教学,《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策划》《网络营销》《广告理论与实务》《推销技巧》《商务谈判》《酒业营销》《消费者行为学》等都是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课程,是企业市场营销实践经验的概括与总结。这就要求在课堂教学中,除理论讲授外,还要求有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市场调查、营销策划、营销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教学内容中适当增加社会实践、调查分析、市场预测等定量研究及操作性较强的技能训练是适应知识创新的需要,也是推进市场营销教学创新的结果。以《市场营销学》教学为例,将理论与实践两种形式结合起来,形成如图2所示的完整的教学过程。《市场营销学》课程如此,其他专业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大体相同。只是内容安排有些差异。

3.外延型实践性教学。外延型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的外延,不仅包括第二课堂的实践教学,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实践教学。其教学形式较多,可以是由专业教师带队完成,也可以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配合完成,具体可采用专业调查、创业大赛、案例分析大赛、学生课题及校企结合的实践活动等形式进行。

创业大赛和案例分析大赛在提高学生能力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创业大赛包括了各个层次的比赛,其规模大、影响力广、时间长,再加上有由专业课老师和学工部老师共同指导,是一种非常好的实践教学形式。而案例分析大赛往往只涉及相关专业,面较窄,所以,从案例材料提供到案例分析指导到评选等环节,都由专业课老师全程指导,往往都是以企业实际例子为素材,其针对性较强,效果也比较明显。

学生科研课题是学校或学校企业联合起来提供给学生的研究性项目,通过课题的研究,学生能够进一步掌握系统的知识,并且能够就某一问题进行深人研究,是对理论知识极好的消化方式,是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最佳方式。

4.综合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综合模拟实验、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和创新实践等形式是综合型教学环节的主要体现。这一实践性教学环节既是对理论知识系统的整合,也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提升,是学生整体能力的直接体现。

综合模拟实验是结合虚拟现实技术和互联网络通讯技术构造一个有效的无风险的营销环境,让学生扮演企业营销过程中各种不同角色,从各个角度分析营销案例,进行营销决策,并且得到决策的结果,然后做出下一阶段的决策的一种形式。它利用计算机辅助模拟教学过程,通过营造一个虚拟的市场环境,能够让学生融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和专家诊断于一体,经过对整体营销战略、产品研发、价格制定、生产安排、广告策略、财务经济指标分析、团队沟通与建设等各种市场经营决策的制定、运作。得到可能成功或者被竞争者打败的结果。再来反思、调整自己的策略,不断运用体会营销知识。它弥补了课堂教学的不足,将理论与市场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超级秘书网

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是学生综合能力的最终体现,是实践性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由于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已经在高校中沿用多年,其形式和内容相对固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或设计进行创新才是最为关键的。对于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而言。试用企业策划方案来代替毕业论文的做法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由于策划方案不仅要掌握理论背景、文献检索、数据应用等能力,还需了解企业实践等理论与企业运行情况,并且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熟练地运用人际沟通、分析诊断等能力,是对学生全面的考核,往往比论文撰写更能反映学生知识的全面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高低。

总之,对于地方商科院校而言,要提高教育质量,实现高校教育的“质量工程”,形成地方商科院校的专业特色。如何进行教学手段与方法的创新,重视实践性教学的作用与地位。科学地设计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专业建设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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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燕,陈美娜.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高等职业教育,2007,(4)26—27.

就业市场论文范文5

关键词:零售业市场集中对策性思考

我国零售业已进入向外资全面开放的后WTO时代。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外资零售业就通过合资、联营等各种方式对我国的零售业市场进行了试探、摸底。如今,摆脱了政策羁绊的外资零售巨头更是挟资金、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优势在我国零售市场开始了全方位的竞争,这势必影响我国零售业市场格局。强大的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入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的零售业市场集中程度,但这对我国本土零售企业却并非是好事。因此,本文从市场集中的角度对我国零售业现实市场状况进行解析,并从产业层面提出加强我国零售业市场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现状

市场集中程度一般是用产业中最大的四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数占整个产业市场的比例(CR4)来表示。通过测算零售企业前4位的销售额和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以获得相应的市场集中程度的数据,并得出两个方面的结论。首先,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总体上呈持续上升的态势。我国零售业的CR4从1990年的0.40%提高到2003年的2.60%,平均每年上升15.48%。其次,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尽管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自1990年到2003年来不断上升,但总体上仍然很低。这一结论是通过将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美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进行比较而获得。美国零售业在20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后期,其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的平均水平约在16%以上,远远超过我国零售业近几年的市场集中度。另外,根据笔者对美国2003年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计算,2003年美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和CR8分别为10.70%和14.60%,分别是同期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4.12倍和3.75倍。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处于较低的水平。

根据零售业的商圈理论,零售企业的辐射能力随着其交易半径的增加而逐渐减少。这样便决定了零售竞争的相关市场往往存在较强的区域性。因此,对零售业在区域的集中程度进行度量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零售业的规模水平和竞争程度。

笔者通过对2002年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武汉这五个大型城市的市场集中程度进行测算,得出这五个城市的CR4依次分别为4.06%、4.36%、4.08%、6.4%、10.40%。分析可知,中国大型城市中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全国零售业的CR4相比,表明大型零售企业在一定的地域区间内存在着一定的市场力量,尽管这种市场力量依然相对薄弱。而在城市,尤其是大型城市,具有人口密集、经济和文化繁荣的特点,可以通过自身拥有的先进的信息收集、加工储备、传播设施和大规模的仓储设施、发达的金融机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这些优势,成为该地区的商品、资金、信息等流通网络的结点。大量的零售网点、机构和人才在大城市的聚集使之成为零售商业活动的核心。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大型城市的零售市场相比,我国大型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程度依然很低。

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成因

市场容量急剧增长

市场容量的大小与市场集中度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愈大,进入市场的企业就越多,大企业的控制能力相对就越小。尤其对零售业来说,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会以较快的速度提高,而大型零售企业在整个市场所占的份额便会降低,使市场集中度有下降的趋势。近年来,随着市场机制和市场调节在国民经济中逐渐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我国的大多数商品在总体上已形成了买方市场格局。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大幅度提高。从1990年到2003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由686.3元增加到2622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510.2元增加到8472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二者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6%和5.2%。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相应地带动了他们的实际购买力,也推动了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

零售企业规模过小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消费者生活水平持续提高,购买力不断增强,刺激了零售企业的繁荣。在众多企业进入零售业的同时,我国零售业也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零售企业,2000年以前尚没有一家,2003年已达到10家之多。与自身的发展作纵向比较,我国单个零售企业的规模和大型零售企业的个数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相比较,可以发现我国零售企业的经营组织规模仍然偏小,缺乏全国性的大型零售企业,更缺乏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零售企业。例如,2003年美国的沃尔玛公司的全球销售总额为278081百万美元,而2003年作为中国最大商业集团企业的上海百联集团公司的销售总额仅为4851666万元人民币,沃尔玛公司是上海百联集团公司销售额的476倍。由此可知,尽管我国大型零售企业的个数增加,且规模有一定扩大,但从总体考察规模仍然偏小,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保持在较低的程度。

不合适的低进高退壁垒

从零售企业进入的角度来看,零售业的经营是为了满足分散型的消费需求,从而决定了零售经营的分散性,使得其规模经济壁垒低。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经营方式仍然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为主,技术含量较低。而且大多数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手段较为落后,同时零售经营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并不高,从而形成了较低的技术壁垒。从零售企业退出的角度来看。对大多数中小零售企业来说,退出时主要面临的是经济壁垒,包括库存商品折价销售或转让、合同违约赔偿、人员遣散费用以及租金等方面的损失。对大型零售企业和国有零售企业来说,沉淀成本等经济因素会产生很大的阻止退出效应。

提高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对策

零售企业需进一步提高自身实力。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现有零售企业的规模过小。零售企业必须通过管理创新和经营控制的统一,实现零售企业自身实力的壮大以及规模的扩大。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我国零售企业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客观地说,我国零售企业在店铺形式、商品布局、营销手段和技巧等方面的经营管理模式,总体上仍处于对国外零售业先进业态和管理方式的模仿引进的阶段。缺乏本土创新的“拷贝式”成长使零售企业之间很难拉开档次,业态趋同发展,最终导致同地域、同档次、同类型的多家企业之间展开过度竞争。近几年我国零售市场上所开展的跨地域兼并重组之潮,使一些零售企业的规模迅速得以扩大,随之而来的变革管理却一直存在诸多问题,成为整个零售业界的心头隐痛。因此,我国零售企业除了在提升零售企业品牌资产、打造零售自有品牌等营销管理方面的创新,加强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控制能力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加强供应链整合工作,通过组织结构创新来妥善解决采购部门、后勤部门与信息部门的职能整合问题,使目前形式上的加盟、连锁等先进经营方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集中采购、营销联合等方面的优势。

加强零售行业自律,创造良好信用环境。我国零售业正经历第二次开业高峰,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增加有了显著提高,原有业态如百货商店、专业店进一步规范化的发展,超市、仓储店、便利店、连锁店等新兴业态几乎在同一时间迅速成长起来,形成了业态竞争多元化的局面。然而,大多数零售企业尚处于浅层表面变革的局面。零售市场存在着企业间恶性价格竞争、盲目扩张造成资源紧张、信用环境差尤其是零供矛盾不断增加等问题。因而有必要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零售业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促进零售业行业自律和经营规范。建立零售行业信用体系,正确处理和改善零售行业与供应商、消费者以及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创造有利于行业协调发展的信用环境。

零售业行业政策的正确引导。零售业行业政策应侧重于提高零售业规模经济和调整进入退出壁垒两方面。根据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规模结构状况,如果单纯地依靠企业自身积累、自我扩张而扩大企业规模,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零售企业开放的最后期限已过,缓慢的发展必然不利于我国零售企业参与已经到来的国际跨国零售巨鳄的同场竞争。因此,借鉴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形成大型零售企业的经验,我国政府在行业政策方面应该侧重于鼓励企业兼并和联合,鼓励零售企业实行“强强联合”,通过大型零售企业间的联合和重组,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大规模零售企业集团。另外,设计适度壁垒高度,促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向有效市场集中度发展。就提高进入壁垒来说,重点应当是政策法规性壁垒。例如,在新建大中型零售企业方面,政府需要根据城市规模、消费结构以及购买力等方面对其进行审批,并实行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建设的“听证制”,以确保大型零售企业与之相适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零售企业数量适度、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做出相应的中长期规划,通过规划并配合有关政策来引导零售商业网点的合理发展;在降低退出壁垒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零售企业实行跨产业转移的指导和支持;完善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设置合理适度的进入、退出壁垒,进一步促进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做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协调工作。从长远的角度看,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另一方面还需注意防范零售业走向过度集中而形成强大的垄断力量。即采取措施使市场集中度维持在有效集中度水平,从而达到社会交易成本的极小化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极大化。协调工作的进行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因而应当借鉴发达国家流通立法经验,结合我国丰富的流通实践,加快修订和研究制订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总之,提高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使之达到市场有效集中度区间,最终建立竞争有序、集中有度的现代零售业市场体系。需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王俊豪.对我国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度的探讨[J].中国流通经济,2000(2)

2.郭冬乐,方虹.中国流通产业组织结构优化与政策选择[J].财贸经济,2002(3)

就业市场论文范文6

1.1外籍企业或组织在我国从事海上救捞产业方面的问题我国入世时签订的《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及其承诺减让表,没有限制海上救捞产业服务的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承诺义务不是一般义务,一成员国可以在承担市场准入的部门中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需要施加一定的限制条件,但前提是这些限制条件必须已规定在其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表中。因此,依法来说我国海上救捞产业市场是开放的,国内外救捞服务提供者的权利是等同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外籍企业或组织在我国从事海上救捞产业做出市场准入规定,仅在以下方面做了某些限制:

1.1.1关于外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4)规定:“外国派遣船舶或飞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或海领上空搜寻救助遇难的船舶或人员,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其中“搜寻救助”的对象既包括人命也包括财产(船舶)。但我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06)关于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审批的条件的第一项是“入境是处于海上人命搜寻救助的目的”。据此,如果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实施单纯的财产救助,则不受前者限制。显然,这部《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已经过时,与国际法律、国际公约相关的要求都无法衔接。另外,我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主席令第7号)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三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海事行政许可条件。”据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的申请,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准予行政许可。

1.1.2对遇险(难)外籍船舶及财产的救助原交通部《关于加强在我国沿海水域遇险(难)的外籍船舶救助工作的通知》(交救发[1997]422号)规定:“对遇险(难)外籍300总吨以上的船舶及财产的救助,由交通部救助打捞局组织专业救助队伍及有关救助力量进行施救。”随后发文说明:“文中所述‘专业救助队伍及有关救助力量’系指中国专业救助队伍。”上述文件虽设定了对外籍沉船沉物的救捞的市场准入限制,即救捞权仍属中国,对国家救捞体系的市场主体地位给予了保护。但由于规定层级较低,缺乏法律效力,在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

1.1.3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根据《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2011)规定,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可以采取共同打捞和合作打捞两种方式,且在报送合同时,必须提交我国港务监督机构对打捞作业实施方案审核的文件;涉及海上军事、军事管理区的,应当提交军事主管部门的有关核准文件。据此,似乎外商到中国沿海水域打捞只能采取与中国打捞单位合作打捞的方式。《办法》还规定:沉没舰船、武器装备及文物不在外商参与打捞的对象之列。虽然办法对外商参与打捞的资质做了一系列规定,但未作出实质性限制,对违法后果没有明确说明,办法缺乏法律效力。另外,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要减少资质资格许可,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应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这意味着今后政府部门对于外商参与打捞将更难监管和惩治。

1.2海上救捞产业资质管理方面的问题

1.2.1关于人命及财产救助的资质人命及财产救助是海上救助的主要对象。我国《海商法》(1992)规定:“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义务尽力救助海上人命。”;“救助方与被救助方就海难救助达成协议,救助合同成立。”对海上人命及财产救助主体的资质未做明确限制,目的应该是确保救助的及时性和成功率。及时救助和人船同救是国际惯例,也是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一致规定的人道主义义务。在目前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如果对主体资格予以严格限制,会影响人命及财产救助。海上事故应急救助打捞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但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将这项职责陆续转让给市场。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统计数据(2014年6月),在救助主体中,社会力量占33.9%,仅次于国家专业救助力量。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加上经济利益驱动,其中的一些不具备救捞资质的民间救捞组织提供有偿服务。当然,在非合约救助下,救助人与被救助人之间仅存在最小的相互义务关系。[3]民间救捞组织没有法定救捞义务,在缺乏价格规制和市场监管的情况下,其行为也未触及法律线,这给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

1.2.2关于海上环境污染物清除的资质最新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及配套制度对海上环境污染清除单位设定了资质条件,规定:“申请取得污染清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其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略)”此外,我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规定:“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并与船舶签订污染清除协议,为船舶提供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服务的单位。”根据服务区域和污染清除能力的不同,清污单位的资质等级明确分为四级。尽管管理方式和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完善,现实中仍存在材料造假、权力寻租等问题。

1.2.3关于海上沉船沉物打捞原交通的《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9)对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设定了资质要求,将沿海、内河打捞单位的资质等级各分为三级。《行政许可法》(2004)规定部门规章不能自行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但由于海上救捞产业工作的特殊性,打捞资质的行政审批不能立即取消。经争取,国务院同意将打捞资质、潜水员资格管理等项目列为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交通运输部根据原交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已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2004)和《关于公布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和调整以及依法继续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2004)文件精神,将相关事务性工作移交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了落实这一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潜水打捞行业管理的通知》(2011)要求协会在交通运输部及救助打捞局的指导和管理下,建立潜水、打捞单位和人员从业资质资格自律体系,制定自律管理办法。2012年,协会制定了《打捞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前者将沿海、内河打捞单位的资质等级由三级变为四级。这样,在保证部救捞局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理顺了救捞市场的主体关系,提高了市场管理成效。尽管如此,目前我国获得打捞资质的单位仅有65家(数据来源: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网站),其数量和层次还不能满足海上救捞产业的总体需求。

1.3海上救捞产业作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1.3.1关于人命、财产救助作业管理海上事故危及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因此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规定政府在人命、财产救助上负首要责任。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事故,对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时,主管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性处置措施。”《海商法》规定:“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从事或者控制的救助作业,救助方有权享受本章规定的关于救助作业的权利和补偿。”此外,《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也有相关规定。从以上法律规定看,我国法律虽然赋予了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及海事机构)从事或者控制救助的责任和资质,但并未赋予其自主选择救助对象的权力。这在实际救助作业中往往会浪费救助资源、增加作业难度、影响救助作业时效,等等。

1.3.2关于海上环境污染清除的作业管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在发生可以合理地预期足以造成重大损害后果的海上事故或与此项事故有关的行动时,各国有采取措施保护其岸线或有关利益方免受污染或污染威胁的权利,包括沿海国就救助作业作出指示的权利。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规定从事环保打捞相关活动“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此外,我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尽管如此,对于海上环境保护主管部分的权责划分、环保部门独立执法保障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1.3.3关于沉船沉物打捞的作业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我国水域和海域从事相关打捞作业,应当按照《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向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证。《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了通航水域沉船沉物打捞作业七项审批的条件(略)。其中,规定采用的表述是“参与打捞的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而非“相应的资质”,这会导致现实中打捞资质管理和作业管理相脱节。

2我国海上救捞产业市场管理的出路———法治化

2.1学习中央精神,强化依法管理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在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都要坚持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作用。这是我国海上救捞产业事业发展的一个契机,也是救捞市场管理走出困境的重要出路。应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把海上救捞产业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对我国海上救捞产业市场管理问题的解决,还应站在建设法治中国理想的高度上,以依法治国目标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探索管理方法。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视,积极投入资源和政策支持,引导行业强化依法救捞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