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例6篇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1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说 明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年限

3-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上述同等学力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全部条件方可报考我校博士生:

①获大学英语考试六级证书、大学日语四级证书之一或相当外语水平。

②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③近五年来已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2篇以上(含2篇)。

④政治思想好,业务优秀,取得市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且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市级名列前3名,省部级名列前5名)。

⑤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资历。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

5.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可接受相邻或相近的跨专业考生报考,跨专业考生需提交所报考的导师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意见书中应详细注明考生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情况。

6.身心健康,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要求。

7.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需工作单位同意才能报考。考生与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8.报考中医博士(专业代码1057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②统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或临床医学七年制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③已获得医学硕士科学学位人员或医学专业统招科学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须提供合格证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示的通过培训的证明)或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后,并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二级甲等医院)临床工作不少于两年的经历(须所在人事部门提供证明)。

另外,至少一名推荐人应为我校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9.硕博连读考生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四、报名、考试

1.本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招生规模约60人(包括硕博连读生),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8年1月5日;网报地址: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bsbm/)。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11、12日。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8~9日。

3.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11日。复试时间为2018年5月下旬,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于复试时在本校统一进行。

4.外语科目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试包含听力测试,请考生自备具有接收校园广播功能的收音机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中的“2002中医学基础”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诊断学。

5.同等学力人员除招生简章所列考试科目外,还要加试自然辩证法、医学科研方法和医学统计学。

6.报名手续:

(1)凡符合条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方可到我校研招办报名。

(2)考生必须亲自参加现场确认,同时提供下述材料:

①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③专家推荐书不少于2份。

以上报名表格请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官网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

④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复试时补交)。

⑤身份证、学生证(应届和硕博连读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⑥同等学力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论文复印件(见第三条第3项)。

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⑧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具体情况如下:统招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双证硕士)提供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硕士)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无硕士学位者)报考博士研究生者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及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学籍及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网址:chsi.com.cn(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教育厅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认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

无法提供学籍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书者,将不能完成博士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请考生注意。

上述证书、证明,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在现场确认期间,研招办要对其进行查验,考生务必携带齐全。现场确认期间,采集考生电子照片、收缴报考费并确认相关报考信息。

五、复试资格确定及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外语成绩达到学校设定的外语合格线要求;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达到上述合格标准的考生以外语成绩和专业基础课成绩作为累计总分划定复试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将不再计入复试分数线划定标准之中。结合初试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之和)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0000元(以上级单位最后审批为准)。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积极奖励优秀学生,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我校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博士,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制3年。

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162 邮 编:110847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老师 杨老师 段老师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2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 月18日9:00 — 2 月28 日17:00.(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登录《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进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吋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办公大楼1楼115室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者)最迟须于2014年3 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和报名费,考前来我校研招办缴验原件和领取准考证。

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邮寄以下材料:

(1)《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两份,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免交第(3)项材料。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2)(3)(4)(5)可任交两项]:

(1)职称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2)授课单位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和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3)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交复印件)。

(4)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原件(交复印件)。

(5)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证明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能核发准考证。

(四)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应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标准。

2.支付方式:①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费;②不能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通过邮局汇款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汇款时必须注明考生的报名号。

汇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6)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3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6月底录取前获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一级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且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且必须是前两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12月10日

登录长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yzb.cust.edu.cn),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并在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长春理工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2月19日-20日

地点: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时间以邮戳为准。

4、报考材料要求: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外地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

2)长春理工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职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注明是否定向培养,非考生人事档案单位章无效。应届硕士生(不含硕士在职考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报名表中须由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注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3)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

4)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呈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材料(学术论文、本科学习成绩单、硕士课程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7)函报考生最迟于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前邮寄“长春理工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报名费和4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电子版相片发至我办信箱),考前应届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往届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来我校研招办领取准考证。函报考生应于12月19日与我办联系确认邮件是否已接收。

5、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200元

6、准考证发放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3月4日-5日。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考试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

四、复试及录取

我校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与初试同期进行。初试外语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成绩满分(机电工程学院除外)100分,60分为合格。机电工程学院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180分为合格。

1、除机电工程学院外,其他各专业由导师按招生名额在成绩合格(初试各科目及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考生中确定录取名单。

2、机电工程学院不区分专业,成绩合格(初试各科目及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考生按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及博士生导师录取意见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

1、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待相关部门批复后,另行公布。

2、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复试时签署三方协议后可不转入。单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380204(传真) 0431-85582476

联 系 人:王老师

长春理工大学研招网 主页:yjs.cu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 custyzb@cust.edu.cn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4

就业协议是指求职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签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先按协议书的“说明”填写好协议书中由毕业生填写的基本内容(一式三份同时填写);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3、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寄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证后加盖公章,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同时列入就业建议方案。

签约时应注意的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恰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了解录用岗位和工作地点、待遇等。

2、一般到用人单位报道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岗位、年限和待遇等相关细节。

3、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4、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签约。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始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始,使用人员在试用期,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加以约定。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试用期只能试用一次,在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紧急补偿金。

什么是见习期

根据国家教委和劳动人事部《高等学校毕业生间隙暂行办法》规定,为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其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地要求;同时也为了使用人事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查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岗位。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经所在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半年至一年见习期,并将延期的理由通知本人。一年延期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执行。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

一般来说,试用期的工资要低于正式录用时的工资,有些公司按正式录用工资的70%发放。而且,在试用期内,一般不享有带薪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因此,在试用期内,尽职工作,争取早日跨越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是全然不同的概念。见习期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毕业在转为国家正试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间。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是随着劳动法的实施而产生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单位签订独立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续签劳动合同时,重复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

三、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报到证为一式三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1、《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5)《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

(6)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2、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答:(1)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专升本)不发报到证;

(2)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3)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4)港澳台学生不发报到证;

3、《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即《就业报到证》开到什么单位)是什么?

答:(1)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2)落实到具有人事接收权的企事业单位,报到证直接派到各企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备注栏注明就业单位;

(3)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如找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人才中介办理人事手续,报到证直接派到灵活就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备注栏注明就业单位。

(4)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直接派回毕业生生源地人事局、教育局;

(5)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4、办理《就业报到证》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并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5、凭《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3)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4)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填报就业方案,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

6、《就业报到证》上报到时间有限制吗?

答:《就业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为一个月(从报到证签发之日算起)。毕业生因不及时领取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7、毕业生该如何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答:(1)要有下列材料方可提请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本人的申请报告;

(3)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

(4)原用人单位的意见;

(5)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

(6)原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报到证》的备注栏上签署 “同意异地就业”或“同意改派”的意见或另附同意改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省就业指导中心接受改派的时间是毕业生毕业后的一年内有效。

【联系方式】

广州高校人事

咨询qq:12484439

四、暂缓就业与人事之问答

问: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是否需要交费?

答: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不需要交费。但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需要所在单位出具考研、报考公务员等相关证明时,须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缴纳费。如果在暂缓就业期间要开计划生育证明或港澳通行证等,又无用人单位接收,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后回生源地相关部门办理。

问: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应该怎么办?

答:1、凭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包括人事局的意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凭报到证回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团员到学校团委、党员到党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

3、带齐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报到上班。

问:申请暂缓就业的利与弊?

答:

利: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考本科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问:什么是人事?

答:人事是一种人事管理制度,由于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权,不能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由人才中介代为管理,这种管理制度就叫人事。

问:那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制度?

答:1、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部分国有单位以临时聘用的形式录用的毕业生;

3、一心要留在广州工作。

4、准备出国自费留学,不想把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问:广州市有那些可以办理人才的中介机构?

答:有广东省人才中心、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只是收费价格不一样,一般价格应不超过500元/年。

问:通过人事申请的入户指标是否是广州市常住户口?

答:是广州市常住户口,即使三年之后,将档案转离人才中心或跳槽,对户口不会有任何影响。户口可以选择迁到亲戚或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下面。

问:办理人事的利与弊?

答:

利:1、可以解决广州市户口;

2、可以计算工龄,评职称;

3、办理护照、边防证等证件与其它证明。

4、可以办理社会保险。

弊:办理了人事,就算做已就业,一年以后更换就业单位,只能以调动的形式办理,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就业。

问:如果没有找到接收单位,能否办理人事?

答:可以办理,可由人才中心先出具用人报告申请入户指标,毕业后将户口迁入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或搭户到亲戚家,再继续去找工作。

问:毕业生办理人事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答: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如有接收单位还需要提供法人代码复印件。

五、档案与户口

一、档案

1、档案原则上不能由毕业生自带,但经就业单位(此类单位必须拥有人事权,多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升学深造学校开出同意学生本人自带的委托证明,经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批准后,允许本人自带档案。

2、毕业生档案寄送:(1)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代管。(2)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七楼,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报到地。)佛山生源(包括佛山五个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非上述情况的毕业生档案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南海机要局直接寄送毕业生回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要求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其指定地方的除外)。

3、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半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好相关的档案托管手续,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未收到,应及时告知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并请求查询,如未按时间查询,一年后学校将无法提供相关服务(一般查询全过程需二周)。因为根据邮政局寄送机要材料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寄送的机要清单最多在邮政局保管一年,一年后机要清单统一销毁,届时将无法给这部分毕业生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所以毕业生必须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

4、对于已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是正式党员,党员材料应装入人事档案,一起送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预备党员的材料不跟人事档案一起送出,其材料暂时由学校组织人事办代为管理。

二、户口

1、入户地址务必详细到门牌号码,而不仅是单位名称,没有详细地址不予受理。

2、户口迁回原户籍的,不论户口性质如何(城镇、农民)均不需提交任何证明,只须填写原户口地址即可。届时由毕业生本人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到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后自行办理迁户工作。

3、毕业生能提供户口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即人事局接收函或公安局准入证明),则可迁往落户地址,书面证明统一上交毕业班辅导员鉴证保存;如不能提供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原则上迁回原户籍地。

4、考取了专升本的同学,户口迁移地址处填写录取学校的地址。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与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2013年云南农业大学各学科、专业预计共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人(含提前攻博和统考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考生须持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续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之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云南农业大学在学硕士生。具体按《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办法》执行。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4月20日

现场报名地点: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试时间:2013年5月4日至5日

考试地点:云南农业大学

四、报名手续

1.2013年2月28日至4月20日为网上报名、确认日期。4月20日18:00时,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届时系统的“考生用户免费注册”功能关闭。网报期间考生自行登陆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招录管理系统(网址:et.ynau.edu.cn/doctor/)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等。确认前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同时报考人员应与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索取或下载有关报名登记表格和专家推荐书。

2.现场确认:2013年3月1日~4月20日的工作时间内,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持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关成绩单、论文材料等)到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云南农业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份《云南农业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经审核盖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同等学力考生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或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国外大学授予的学位须经国家学位和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的证明书;

(5)硕士毕业论文一份。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提交报考条件所列的有关材料和证明外,还有以下报考要求:

1.参加过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已取得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具有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

3.符合上述报考要求者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论文、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以供资格审查。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为免去考生多次往返的不便,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同步进行的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还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到昆明市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八、联系方式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校区科研综合楼314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昆明黑龙潭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5228283,传真:(0871)5227087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6

一、调入与引进条件

1、调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强、教学业绩佳,身体健康、年龄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35岁以下,用人单位与区县教育局对其考核合格。

(2)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中学教师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教学科是我市紧缺专业。

调入四星级(含四星级)高中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前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

(3)原则上还应符合照顾进*市区的条件,即夫妻中应有一方在宁有正式固定工作、户口在*市区且分居多年,或父母年老体弱在市区范围内无一子女。军人配偶须符合随军条件。

(4)与原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并能够出具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或持有辞职证明书。

(5)有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调出的商调函,辞职人员有市、区(县)人才市场商调函。

2、引进条件

(1)从外地引进我市紧缺学科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本科(前学历)或研究生、硕士学历或学位,年龄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35岁以下,是学科教学骨干,身体健康。

(2)与原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并能够出具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或持有辞职证明书。

(3)有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调出的商调函,辞职人员有市、区(县)人才市场商调函。

(4)“省特级教师”、省辖市“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学历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因流动原因带来人事关系及户籍上的有关问题,在与市、区(县)人事部门协调后作妥善处理。

(5)引进教师的配偶的工作(就业)问题,由个人自行解决。

二、教职工的调入要从严控制,专业岗位的职工(校医、会计等)的调入,按国家人事部门的规定原则上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条件和办法另行制定。

三、区县教育局和学校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员工,要在招聘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

四、调入引进人员办理程序

1、接收单位或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试教;

2、区教育局或直属学校(单位)填报拟引进(调入)人员预审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汇集材料后报局会审会审定。

3、所有调进人员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统一的考试考核,达到规定的要求者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考试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年寒暑假进行教师引进(调入)考试。

4、参加市教育局统一考试达到要求的引进(调入)人员,应由调出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教职工商调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经市教育局批准,办理调阅档案等手续后,将有关材料(教职工商调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阅档表,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夫妻分居证明,人事协议书等)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6、外省及部队随军家属调入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由市教育局将有关调动材料报市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

7、经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批准跨地区引进(调入)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含原五县),本人须持《干部调动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我市公安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证》手续;

持《干部调动通知》及《户口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保险、户口迁移等手续;

持调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市教育局人事处报到,接转行政关系;

持市教育局行政介绍信、《干部调动通知》附件、户口迁移证到我市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持市教育局行政介绍信、《干部调动通知》附件到所调入的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市直属学校(单位)报到。

8、“省特级教师”、省辖市“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以及各区县教育局经过市教育局批准同意的程序完备的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第3项可视情况另作要求。

9、违规擅自借用的人员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调出或辞职

教职工调出或辞职,须聘用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未满但经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本人提交调动或辞职书面报告,经所在学校(单位)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在学校(单位)还应为其签发终止或解除合同证明书。《辞职证明书》由市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签发。

六、辞退

辞退教职工按国家人事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人调发[1992]1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