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销售工作计划范例6篇

外贸销售工作计划

外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1

一.7天之内了解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它的外观,质地,特性,优点,缺点,用途。虽然跟单文员不属于工程技术人员,似乎不需要对产品有更多的了解。其实不然。首先,在与客户沟通时,如果你对产品只一知半解,那么客户对你的信任度会大打折扣,甚至会怀疑你的工作能力。当客户向你咨询时,你也只能支支吾吾,或者老是去向技术人员打听,客户不可能放心的把订单交给你去做。也没有任何优势吸引客户向你下单。

跟单人员的虽然不是官,但是他的门禁权限却很广,他可以进出多个部门,这就给我们学习新产品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只要你不怕苦,不怕累,勤下车间,不耻下问,没有学不会的东西。纺粘无纺布,熔喷无纺布等,相信很快会被我熟知并熟练的运用。

二.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懂生产过程及工艺。刚开始,一般人会认为跟单文员只需知道生产订单的进度就可以了,好像白领一样,坐在办公室,打着电话,发着email就可以掌控一切。一个优秀的跟单人员,会非常熟悉产品的工艺流程,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所需要的生产时间。会亲自进车间察看大货的进度。当积累经验久了,无论是工艺还是货期你都可以直接回复客户。

三.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流程,按照公司的规定来办事。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工作模式。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流程来进行工作,那么将会导致公司秩序的混乱,各个部门的工作也会受阻。严重的会导致公司蒙受经济及名誉上的损失。比如说,公司规定收到客户订单需要经理部门签名确定。有一天,跟单员张三收到编号为a-001产品的订单,当时经理部门正在讨论产品调价的问题。下面的文员还没得到具体的通知。这时,张三,直接将订单发给生产线,催促生产。没有给经理确认,而此时,a-001的产品因为原材料涨价的问题需要涨价。但大货已经在生产了,张三跟客户多次协商价格都调不上来。如果这时停止生产,那么那些半成品都会变为废品。如果让大货完成而不运送给客户,那你就违了约,且失去了信誉。最后只能亏本卖给了客户。这样就直接造成了公司亏损。

四.了解货物的运输。出国的货物一般通过船和飞机,国内的货物通过公司安排汽车或者安排物流公司运送。在订单完成之前,跟单文员要认真选择运输公司,并考察他的信誉度,是否有能力运送此批货物。xx公司货物的运送主要通过物流来完成,我会尽快熟悉这些物流公司。经常与物流工作人员沟通,保证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五.熟悉了解客户。对于客户的订购产品的习性要有足够的了解。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可以做出果断的处理。比如说,客户订购的产品,在外观或者包装上有一点微小的瑕疵,新来的跟单员可能会请示上级领导或者跟客户协商是否能接受这种不达标的产品,如果是一位老跟单员,可以自己做出判断。不必劳烦他人。

六.正确对待客户服务。跟单文员实际上是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一个窗口。首先,你是公司的雇员,你得对公司绝对忠诚,事事站在公司立场上,为公司着想。在客户那边,你必须坚持客户是上帝的原则。要让客户感觉到他是客户,正在享受星级的服务。客户不会理会公司其他部门是怎么运作,也不想知道更多,他只会与你联系,了解他的订单,了解他的货期。所以要做一个明亮清晰的窗口,要看清事实,冷静处理。我记得在xx工作期间有一位同事,她总是盲目的满足客户的一切要求,从来不敢说no,根据工厂实际生产情况,订单的货期根本不能按照客户的时间交货,这位同事会说ok。后来只好安排订单外包出去,结果货期和质量都达不到要求。有时,客户给她一个新开发项目,所有人都晓得这个产品以我们现在的工艺无法完成,可这位同事总说:no problem!一个新项目来来去去搞了两三个月,既浪费了时间,又得罪了客户,最后又丢给客户自己去找其它厂商。这时客户时常打电话抱怨公司的服务不好,销售人员不好。慢慢的这位客户的订单越来越少,最后换了供应商。

【外贸业务员月工作计划二】

转眼间又要进入新的一个月了,出来工作已过个年头,家庭、生活和工作压力驱使我要努力工作和认真学习。在此,我订立了下个月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在新的一个月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一、熟悉公司新的规章制度和业务开展工作。公司在不断改革,订立了新的规定,特别在诉讼业务方面安排了专业法律事务人员协助。作为公司一名老业务人员,必须以身作责,在遵守公司规定的同时全力开展业务工作。

在这个月以诉讼业务开拓为主。针对现有的老客户资源做诉讼业务开发,把可能有诉讼需求的客户全部开发一遍,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安排法律事务专员见面洽谈。期间,至少促成两件诉讼业务,费用达万元以上(每件万元)。做诉讼业务开发的同时,不能丢掉该等客户交办的各类业务,与该等客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报告该等客户交办业务的进展情况。

二、制订学习计划。学习,对于业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业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步伐和业务方面的生命力。我会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都是我要掌握的内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这方面还希望业务经理给与我支持。

外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中小企业 对外贸易 发展困境 发展出路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型方向,然而自全球经济变缓的形势下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2010 年第四季度,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收入急转直下,仅301 亿元,不足全年贸易收入的 10%,同比下降约60% 。可以说,短期看全球经济形势不利于银行保险利益的增长,然而不可否认,全球经济形势对于规范该行业并推进其顺利运转,推进产业结构转型有重要的意义。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型方向,然而自全球经济变缓的形势下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以全球经济新形势为切入,审视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困境与问题,即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等,考察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标尺与衡量,即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在此背景下探索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出路与选择,提出合作模式的战略化、贸易中介的专业化、监督体系的全面化等出路。

一、全球经济形势下审视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困境与问题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21世纪初呈蓬勃发展之势,然而在发展中不难看出,存在重规模轻效率、重数量轻质量的粗放型发展倾向。基于全球经济形势,提出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1.合作模式的短视化

审视当前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模式处于非常初级的层次,即海外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点、客户信息、客户级别、客户信誉等,中小企业则在驻外点与客户办理业务,中小企业再向驻外点支付相应的手续费,两者的合作模式只有利益为目的,合作模式松散、简单,缺乏相应的规范制度,可以说合作模式的短视化。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中还存在可以与多家公司合作的的情况,至此中小企业处于劣势,中小企业只能通过一定的佣金来获得竞争与资源,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合作模式在缺乏规范的制度下未能妥善处理相应的客户服务与长期合作,使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

2.销售过程的失常化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中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其产品对其宣传,常常是处于隐瞒自我身份与产品性质的状态,使客户在接触公司产品时多半误以为购买的产品为本地产品,且具有本土性质,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与失实性。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也导致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产品是顾客投诉最多的一项,或因其未提前说明,或因其销售的误导等,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也即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持续发展造成负面效应。

3.产品结构的单一化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产品目前处于单一化的阶段,即对外贸易的产品主要是简易低端险,即以分红、加工等为主,然而以分红、加工等为主的贸易产品本身存在几大弊端,如一是产品不能满意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不能针对不同的顾客提供不能的产品选择;二是产品的优势不明显,产品的分红与利息并不比本地销售高出多少,甚至有些还比本地销售的获得更少,在两相对比之下,其竞争力则受到了质疑;三是对外贸易的资金运转方式不利于公司的资金的灵活运转,给公司的运作也带来压力,因此可以说,产品结构单一化也是当前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一大弊病。

4.监督体系的缺失化

监督体系缺失化即当前监督体系不能有效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运转提供有效与完善的监督。目前从事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部门主要有监督局与监事会。监督局与监事会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且当监督局与监事会出现摩擦与歧义时,通常监督局会处于优势地位,而监事会的约束力与申辩力则受损,此类不对等的监督系统也即对监督本身提出挑战。简言之,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二、全球经济形势下考察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标尺与衡量

全球经济形势下考察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其主要意义在于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标尺与衡量,基于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全球经济形势的审视下,得出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是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与发展标尺与衡量。

1.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

针对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的问题,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要求中小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效应对对外贸易的形势,工作人员在处理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应对贸易产品向客户理清楚,避免销售的误导现象出现。本地开发则侧重做好产品的开发、产品的跟踪与后续服务、工作人员内部的培训等。在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基础上推进中小企业对外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以“一对三”的规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两败俱伤,主要在于明确工作人员的佣金分配,以免使工作人员窜入海外销售其产品,或是有关工作人员对推销的产品积极性不高。由于工作人员本身业务较忙,常常忽略推销相关的产品,或选择简单方便的产品,由此可能导致中小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仍处于较低级的阶段。

3.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

全球经济形势针对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等问题,提出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针对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区域划分与专门销售,既有利于产品各类的多样化,也有利于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推进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深度发展。简言之,全球经济形势下考察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主要意义在于为中小企业对外经济贸易提供了标尺与衡量,基于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以全球经济形势为切入,得出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是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与发展标尺与衡量。

三、全球经济形势下探索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出路与选择

以全球经济新形势为切入,审视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困境与问题,即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等,考察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标尺与衡量,即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在此背景下探索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出路与选择,提出合作模式的战略化、贸易中介的专业化、监督体系的全面化等出路。

1.合作模式的战略化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模式大致分为四种: 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新设以及金融集团。目前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合作模式还处于分销协议的初级阶段,在战略联盟合作关系中,双方仍然相互独立,但合作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双方共享资源与市场,共担风险,组织结构松散但合作关系并不松散。中小企业不仅承担销售角色,而且参与到产品的设计中,利用对客户资源信息分析以及市场反馈来设计出更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在我国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环境下,战略联盟有利于凝聚双方力量,避免因为各自利益所趋而带来的诸多弊端。诚然,随着合作的更为深入,合资新设以及金融集团的趋势也可尝试与探索。

2.贸易中介的专业化

针对当前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提出由贸易方面设立专业中介机构或与现有中介机构联合从事销售。贸易中介的专业化对于中小企业的意义在于,通过专业化中介的设立,可以使贸易能成为规模化的重要来源,扩大其来源收入,而非目前的以收取手续费为来源的方式,此种方式也不利于提高贸易从事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在具体运作中,可以相互谈判,建立深度的合作方式。专业化中介则在销售人员的素质考核、销售人员的服务质量、销售人员的产品通晓等方式进行监督与考察,确保相应的服务与质量。对于对外贸易的意义主要在于贸易中介的专业化可以减少销售质量担忧的风险,责任纠纷上也会减少,公司的声誉也由此可以得到维护。贸易中介的专业化对于双方的意义还在于管理成本的降低、人员成本的降低,是互利双赢的发展路径。

3.监督体系的全面化

随着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监督的重要性则日益突出,可以说,可以规范的监督,任何一个产业也可能崩塌。监督体系的全面化要求监管机构加强协调,联合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权责,防止监管力量被削弱。同时监管层应该对不同的合作模式分类监管,例如对于采取股份合作模式的主体加强准入监管,对于依靠签订协议方式合作的分销模式及战略联盟模式则要注重市场行为监管。简言之,以全球经济新形势为切入,审视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困境与问题,即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等,考察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标尺与衡量,即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在此背景下探索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出路与选择,提出合作模式的战略化、贸易中介的专业化、监督体系的全面化等出路。

参考文献:

[1]舒新国.银行保险直销[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2]张青枝.银行保险与中国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调查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3]张广华,童芳芳.银行保险制度研究及路径选择[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张丽华.货币银行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外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3

一、全球经济形势下审视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困境与问题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21世纪初呈蓬勃发展之势,然而在发展中不难看出,存在重规模轻效率、重数量轻质量的粗放型发展倾向。基于全球经济形势,提出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1.合作模式的短视化

审视当前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模式处于非常初级的层次,即海外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点、客户信息、客户级别、客户信誉等,中小企业则在驻外点与客户办理业务,中小企业再向驻外点支付相应的手续费,两者的合作模式只有利益为目的,合作模式松散、简单,缺乏相应的规范制度,可以说合作模式的短视化。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中还存在可以与多家公司合作的的情况,至此中小企业处于劣势,中小企业只能通过一定的佣金来获得竞争与资源,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合作模式在缺乏规范的制度下未能妥善处理相应的客户服务与长期合作,使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

2.销售过程的失常化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中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其产品对其宣传,常常是处于隐瞒自我身份与产品性质的状态,使客户在接触公司产品时多半误以为购买的产品为本地产品,且具有本土性质,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与失实性。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也导致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产品是顾客投诉最多的一项,或因其未提前说明,或因其销售的误导等,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也即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持续发展造成负面效应。

3.产品结构的单一化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产品目前处于单一化的阶段,即对外贸易的产品主要是简易低端险,即以分红、加工等为主,然而以分红、加工等为主的贸易产品本身存在几大弊端,如一是产品不能满意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不能针对不同的顾客提供不能的产品选择;二是产品的优势不明显,产品的分红与利息并不比本地销售高出多少,甚至有些还比本地销售的获得更少,在两相对比之下,其竞争力则受到了质疑;三是对外贸易的资金运转方式不利于公司的资金的灵活运转,给公司的运作也带来压力,因此可以说,产品结构单一化也是当前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一大弊病。

4.监督体系的缺失化

监督体系缺失化即当前监督体系不能有效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运转提供有效与完善的监督。目前从事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部门主要有监督局与监事会。监督局与监事会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且当监督局与监事会出现摩擦与歧义时,通常监督局会处于优势地位,而监事会的约束力与申辩力则受损,此类不对等的监督系统也即对监督本身提出挑战。简言之,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二、全球经济形势下考察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标尺与衡量

全球经济形势下考察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其主要意义在于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标尺与衡量,基于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全球经济形势的审视下,得出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是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与发展标尺与衡量。

1.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

针对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的问题,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要求中小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效应对对外贸易的形势,工作人员在处理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应对贸易产品向客户理清楚,避免销售的误导现象出现。本地开发则侧重做好产品的开发、产品的跟踪与后续服务、工作人员内部的培训等。在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基础上推进中小企业对外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以“一对三”的规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两败俱伤,主要在于明确工作人员的佣金分配,以免使工作人员窜入海外销售其产品,或是有关工作人员对推销的产品积极性不高。由于工作人员本身业务较忙,常常忽略推销相关的产品,或选择简单方便的产品,由此可能导致中小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仍处于较低级的阶段。

3.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

全球经济形势针对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等问题,提出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针对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区域划分与专门销售,既有利于产品各类的多样化,也有利于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推进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深度发展。简言之,全球经济形势下考察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主要意义在于为中小企业对外经济贸易提供了标尺与衡量,基于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问题,以全球经济形势为切入,得出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是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与发展标尺与衡量。

三、全球经济形势下探索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出路与选择

以全球经济新形势为切入,审视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困境与问题,即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等,考察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标尺与衡量,即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在此背景下探索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出路与选择,提出合作模式的战略化、贸易中介的专业化、监督体系的全面化等出路。

1.合作模式的战略化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发展模式大致分为四种: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新设以及金融集团。目前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合作模式还处于分销协议的初级阶段,在战略联盟合作关系中,双方仍然相互独立,但合作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双方共享资源与市场,共担风险,组织结构松散但合作关系并不松散。中小企业不仅承担销售角色,而且参与到产品的设计中,利用对客户资源信息分析以及市场反馈来设计出更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在我国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环境下,战略联盟有利于凝聚双方力量,避免因为各自利益所趋而带来的诸多弊端。诚然,随着合作的更为深入,合资新设以及金融集团的趋势也可尝试与探索。

2.贸易中介的专业化

针对当前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结构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提出由贸易方面设立专业中介机构或与现有中介机构联合从事销售。贸易中介的专业化对于中小企业的意义在于,通过专业化中介的设立,可以使贸易能成为规模化的重要来源,扩大其来源收入,而非目前的以收取手续费为来源的方式,此种方式也不利于提高贸易从事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在具体运作中,可以相互谈判,建立深度的合作方式。专业化中介则在销售人员的素质考核、销售人员的服务质量、销售人员的产品通晓等方式进行监督与考察,确保相应的服务与质量。对于对外贸易的意义主要在于贸易中介的专业化可以减少销售质量担忧的风险,责任纠纷上也会减少,公司的声誉也由此可以得到维护。贸易中介的专业化对于双方的意义还在于管理成本的降低、人员成本的降低,是互利双赢的发展路径。

3.监督体系的全面化

随着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监督的重要性则日益突出,可以说,可以规范的监督,任何一个产业也可能崩塌。监督体系的全面化要求监管机构加强协调,联合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权责,防止监管力量被削弱。同时监管层应该对不同的合作模式分类监管,例如对于采取股份合作模式的主体加强准入监管,对于依靠签订协议方式合作的分销模式及战略联盟模式则要注重市场行为监管。简言之,以全球经济新形势为切入,审视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困境与问题,即合作模式的短视化、销售过程的失常化、产品过程的单一化、监督体系的缺失化等,考察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标尺与衡量,即明确中小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中小企业抑制佣金价值竞争下的两败俱伤、中小企业拓宽产品的销售路径与销售策略,在此背景下探索全球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出路与选择,提出合作模式的战略化、贸易中介的专业化、监督体系的全面化等出路。

参考文献:

[1]舒新国.银行保险直销[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2]张青枝.银行保险与中国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调查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3]张广华,童芳芳.银行保险制度研究及路径选择[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张丽华.货币银行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胡浩.银行保险[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

作者简介:黄翔(1981.4-)广东兴宁人,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外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产销衔接 精细化管理

钢材市场持续下滑,钢材销售面临着严峻的市场挑战,给提高客户满意度、保合同、保生产、增效益带来巨大压力。而产销衔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实现最大效益,通过生产和销售环节间相互协调沟通,从而使生产和销售间形成默契配合、顺畅稳定的运行状态。

一、优化产销衔接必要性

销售业务运行中产销衔接有四个关键环节:销售与生产环节间的沟通协调;销售与技术中心环节间的沟通协调;销售与出口环节间的沟通协调;销售与物流环节间的沟通协调。钢铁集团销售整合后,驻厂销售分公司业务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以组织合同为主转变为以强化产销衔接、快速高效协调生产和发货为主,同时协助做好品种钢和周边市场的销售;加之隶属关系的变化,驻厂分公司在销售和生产之间的沟通作用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

二、优化产销衔接的基本做法

(一)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驻厂分公司利用销售调度室,同时每个业务科计划员同时兼任资源计划协调员,通过机构和人员设置,可把产销衔接的具体工作落实到职能履行上。管理科调度室主要负责产销计划、排产协调和发货管理,实行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随时对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的运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各个业务科室都设置的计划员,负责本业务科室的资源调配和排产、发货协调。

(二)加强销售计划管理

1、“精准”销售计划。一是在销售计划形成前,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向生产公司内部通报当期市场和价格信息,统一对市场的判断,再按专业公司要求提出各产线分品种计划建议,为精确销售计划的制定创造先决条件。二是统筹兼顾,做好综合平衡。根据市场、效益、各产线产能、内贸与外贸,结转合同等因素,形成生产平衡计划。三是细化分解落实集团下达的月度计划。分公司在专业公司的统筹安排下,根据销售合同计划和客户需求,进行月、周、日分解,协调品种生产顺序。

2、“严肃”销售计划。在销售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分公司调度室每天对计划的生产备料、排产、入库24小时紧跟,并及时向分公司有关领导和各业务科室通报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月度计划落实,不偏离主方向。在合同排产上坚持“先生产周期长,后生产周期短;先直供战略户,后普通协议户;先未锁单合同,后锁单合同;先效益好的品种,后效益一般的品种”。统筹安排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订单,按合理批量轮流顺产。

3、“及时”处置销售计划的变更。针当生产环节出现生产原料不足、生产设备事故等突况时,由各有关业务科室按照事故情况和事故分析,及时上报分公司、专业公司等责任部门,快速与生产处、技术中心及生产厂协调补救措施;当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情况时,将专业公司对市场行情和需求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企业财务、生产处和技术中心,进行综合平衡,在充分考虑产品市场需求和效益优劣、确保适销对路的前提下,快速向专业公司申请变更计划,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三)严细生产过程的衔接

生产过程的衔接是确保销售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是确保产销顺畅的主要手段,通过相互间沟通协调建立有序的产销秩序。

1、实现资源计划“日”管理。每个业务科按照专业公司月度资源分配计划,按天落实各产线计划,详细分解本业务科的资源分配计划,由设置的各产线“资源计划协调员”,每日清晨7时左右与销售调度室详细了解掌握计划执行情况,摸清已产、库存等资源底数,动态掌握各产线资源与销售合同的匹配情况,掌控有关的合同排产、生产、入库、发货和后期服务,进行情况分析上报。销售调度室每日汇总资源生产进度情况表,评估总资源的合同进度完成情况,为生产组织提供正常进度的资源完成情况,实现了资源与计划按天、与企业生产系统对接,提高当日品种兑现率。

2、当月落实生产合同,上月结转合同次月优先清理。一是各业务科建立了合同排产台账,与销售调度室一起按照合同优先顺序协调生产单位按合同生产,对已排产的合同当月落实,动态监控排产合同落实情况,保证了99%以上合同兑现率的完成。二是在排产组织中,充分考虑板材合同的尾数损耗及正常周转,合理确定销售合同与生产计划的匹配比例,同时强调月底前提前一天完成计划合同生产,提前一班完成发货,全力保证当月合同“无结转”。既满足了客户发货的准确度需求,又基本杜绝了合同的大量结转;三是针对上月发生的少量结转合同,要求生产单位优先排产。

3、协调出口与新产品合同组织,实现了内外贸合同计划排产的“互补”。由于市场的原因,外贸合同和新产品合同的不确定性,成为影响合同兑现或冲击内贸市场的重要因素。在与国贸分公司、生产处协调过程中,按照急难合同优先排产原则,分公司根据内外贸订单的交货期,将内外贸合同按适当的比重平衡生产计划,尽量防止外贸合同挤占国内合同、尤其是直供直销资源,进行集中生产给内贸合同带来冲击。

(四)规范组织发货

建立公平公正销售秩序、满足生产单位产成品顺行畅通的重要环节,销售调度室成为协调成品发运工作 的“中枢”。

1、从“源头”上解决发货公平问题。从协调排产入手,按计划在保证急难合同优先排产情况下,协调品种规格均衡生产。强化汽车运输车队、货运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收取各家相关汽运物流单位的保证金,宣钢通过ERP系统自动取数,提供每户发货情况的发货比例表。现已有多数客户办理了登录手续,实现对发货情况随时跟踪查询。

2、优化物流和运输组织方案,实现“最佳”运输效益。分公司与各专业公司积极配合,尽力拓展企业周边及合理运输半径范围内市场的产品销售比例。完善与铁路、港口物流单位的协调机制。根据运力资源情况合理安排铁路、公路运输方式,在确保外埠请车发车上,沟通北京路局和京唐港统筹安排,实施火车拼着走,确保货物24小时到达,争取实现运输方案最优。

三、产销衔接取得的成果

1、观念转变

通过强化产销衔接,分公司相关人员对“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使原来“以生产为中心、按生产组织销售”的思想,逐渐转变为“以效益为目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落实销售计划为轴心”的生产组织模式。

2、地位转变

分公司主动、超前、快速、有效的高度一体化产销衔接,已成为与专业公司、与生产厂、与国贸分公司各项业务工作接触的主要工作手段,24小时贴近生产每一个时段,把销售与生产衔接关系变被动为主动。

外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思考

一、当前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重视度不高

很多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主动意识不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企业缺乏税收筹划的意识,认为企业应该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不需要进行纳税筹划;一些企业认为税收筹划是在钻国家政策、法律的空子,属于违法行为;还有些企业宁愿偷税、逃税,也不愿进行税收筹划。

(二)税收筹划专业人才极具匮乏

税收筹划是一项技术性和知识性较高的经济活动,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我国开展税收筹划研究时间比较晚,实践经验也较薄弱,特别是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极其匮乏。很多中小商贸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税收岗位,也没有专业的税收法律人才,对国家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把握不足,缺乏通过税收筹划为企业谋取收益的能力。另一方面,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人才稳定性差、流失严重也是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三)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实际

不同的企业因其规模、经营方式、产品特点以及企业所处阶段等方面不同,税收筹划方案也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一些商贸企业倾向于模仿、照搬个别企业的成功案例,没有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税收筹划效益无法得到体现;同时,税收筹划缺乏统筹安排,如,公司是开设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缺乏周密的研究;又如,销售部门设计的促销方案,未充分考虑哪种方案的节税效益最大。

二、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一)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是商贸企业重要的流转税,占商贸企业税负的一半以上,存在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与筹划效益。筹划的思路有:1.企业设立的增值税筹划。一是做好企业身份选择。一般而言,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若是高科技商贸企业,更适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二是确定好企业的投资方向和地点。我国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税收政策不尽相同。例如民营商贸企业可考虑不同形态公司的组合,既有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有一般纳税人企业,甚至也可是个体户,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匹配不同的公司,从而实现税收筹划效益。又如一些园区为吸引企业入驻,往往设置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可统筹考虑。2.进项税抵扣凭证的管理。例如商贸企业可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岗位,具体负责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开具、验证、保管等工作。特别注意,办公用品的购买、汇总运输发票、劳保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有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清单,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兼营业务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对于税率不一致的兼营业务,财务账列应分别进行核算,按各自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核算应纳增值税。因此,商贸企业对于兼营业务应分开记账,做好会计核算,避免多交税款。4.销售方式的选择与纳税筹划。例如折扣销售是指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考虑到采购方采购数量多、金额大等原因,给采购方一定的价格让利。《税法》规定,若销售额和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分别注明,销售额以折扣后的余额为依据计算应纳增值税;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分别开票,那么无论财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均不能从销售额中抵减折扣额。折扣销售一方面减少了企业的利润,但是另一方面促进了企业销售,取得了节税效益。

(二)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所得税也是商贸企业的重要税种。所得税筹划的思路有: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考周铁军摘要:目前,我国商贸企业普遍对税收筹划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税收筹划效益未得到合理体现,因此商贸企业有必要对税收1.利用销售收入结算方式和时间进行筹划。商贸企业销售类型主要是现销方式和赊销方式。国家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的规定是一致的。例如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款凭据并将提货单据交给对方的当天;采取分期收款和赊销的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销售方式不同,决定了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也是不同的,从而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因此,商贸企业在销售合同中可注明采取赊销方式、分期收款方式进行结算,根据收款金额开具发票。2.成本费用的筹划。(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现行会计政策规定,企业的存货会计核算方法有先进后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企业可以在以上方法中任选一种或几种。当企业预见物价未来可能出现上涨,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这样计算得出的期末存货价值最低,销售成本最高,利润也可以递延至下一个年度,从而延缓纳税时间;当预见未来物价可能会下跌,则可采用先进先出法,这样计算得出存货的价值最低,从而可以延缓纳税,取得筹划收益。(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商贸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可选择加速折旧法,在初期冲减了企业的纳税基数,从而减少了企业初期应纳税款,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将企业未来时期应缴纳的所得税先放在企业中运转,延缓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但应注意,会计政策要求折旧方法应遵循一贯制原则,折旧方法的变更应经税务机关批准,否则会认为企业在非法避税,有偷税嫌疑。(3)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因此公司在编制年度费用预算时,应结合《税法》规定合理设置业务招待费的预算控制标准;《税法》规定,宣传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允许当期扣除,因此企业应合理控制宣传费的投入,以达到合理筹划、提高效益的目的。

(三)印花税的税收筹划

商贸企业的涉税环节较为简单,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另一较为重要的税种是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不高,容易被忽略,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合同的签订方式会影响到应纳税基数。根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如果购销合同中标明了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金额,并且分别记载,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企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外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6

(一)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因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尽可能从其生产厂家按出厂价购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入而额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可以实行已纳税款抵扣制,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须注意的是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消费品的用途应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就可以实行税款抵扣制,而用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则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二)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他方面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集资、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在税法上,用于这些方面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缴纳消费税。在计算消费税时,计税销售额依次有3种选择:1.按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2.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或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而这3种价格哪种对企业最有利呢?举例如下:

假设某摩托车生产企业A只生产一种摩托车。某月将自产摩托车100辆赠送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属于上述“馈赠”行为,应纳消费税。

假设A当月生产的摩托车的销售价格为5000元/辆。则计税销售额A1=5000×100=500000(元)

假设A当月按5000元/辆销售400辆,按5500元/辆销售400辆。则计税销售额A2=(400×5000+400×5500)÷800×100=525000(元)

假设A生产摩托车的成本为45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税率为10%.则计税销售额A3=4500×(1+6%)÷(1-10%)×100=530000(元)

从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A3>A2>A1.由此表明只有在第1种情况下企业的消费税才缴得最少。这就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应有清晰明了的价目表,会计记录清楚,以避免会计记录混乱而增加额外的税收负担。

(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这就要求企业健全会计核算,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如果为达到促销效果,要采用成套销售方式的,可以考虑将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成套销售。如可以将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套装销售,而如果将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为8%)和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组成一套销售,就会大大增加企业应纳的消费税。同样,将税率为25%的粮食白酒和税率为10%的药酒组成礼品套装销售也是不合算的。除非企业成套销售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因此而增加的消费税及其他成本,或者企业是为了达到占领市场、宣传新产品等战略目的,否则单纯从税收角度看,企业应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分开销售。

(四)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

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若货物为应税消费品,则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和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都是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等诸多费用。例如摩托车生产企业既向客户销售摩托车,又负责运送所售摩托车、并收取运费,则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就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收消费税。如果将运费同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则可以减少销售额,少纳消费税,运费部分只纳3%的营业税,而无需按应税消费品的高税率纳消费税。现在由于客户日益重视售后服务,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专业服务中心等来为客户提供各种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将取得的各种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以避免因消费税高税率而带来的额外负担。例如,白酒生产企业就可以成立专门的运输中心来运输所售白酒,所收运费纳3%的营业税,而不用按25%纳消费税,这样就节约了纳税支出。

(五)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在当今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采用折扣销售作为促销方式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往往会给出极大的折扣比例,以吸引消费者。因此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销售额,少交消费税。要避免因发票开具不当而增加的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另外,在现实中还会经常出现“买二送一”等类似的实物折扣销售方式,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该实物款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按视同销售中的“赠送他人”处理,计算征收消费税。因此企业如果将“实物折扣”变换成折扣销售,就可以按规定扣除。例如,企业要销售200件商品,要给予10件的折扣,在开具发票时,可以按210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开具,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单独注明折扣10件的金额。这样,实物折扣的部分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不用计算消费税,从而节约了税收支出。

(六)出口退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分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以获得应有的退税额,避免因从低税率退税而减少收益。同时,还须强调的是,消费税出口退税仅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而生产企业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则是不予退还消费税的。因此对于出口业务较多、出口较频繁的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考虑组建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由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子公司,交纳消费税,再由外贸子公司将应税消费品出口,获得相同金额的出口退税,从而在实质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须注意的是,组建外贸子公司的成本很可能会高于出口退税所带来的收益,企业应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从长远利益和整体考虑,而不能片面追求出口退税所带来的短期利益。

(七)利用货款结算方式的筹划

税法规定消费税有多种结算方式,从而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账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等。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现金流量,充分利用各种货款结算方式来推迟纳税时间,给企业带来间接收益。例如,2002年12月25日企业发出应税消费品100万元,设消费税税率为10%.若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则2002年该笔业务应纳消费税=100×10%=10万元;若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设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是2003年12月25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5%.如果企业2002年不纳10万元消费税,将10万元存入银行,则至2003年12月25日可获得0.5万元的利息收入;若作其他投资,如购买国库券等短期投资,则企业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企业就可不采用预收账款结算方式,而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从而推迟纳税时间,降低纳税成本。但是同时需注意的是,采用预收账款结算方式要比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有更多的现金流量。企业在减少纳税成本的同时却增加了资金成本,企业应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以求得总体成本最小,而不要顾此失彼。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在短期内虽然与国家的财政收入此消彼长,影响了国家的利益,而事实上,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更加关注和熟悉国家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使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更加守规有序,改善了企业经营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和竞争力的提高,从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为国家创造更多的利税。因此从长期来看,税收筹划对企业对国家都是有益的。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已经开始关注并有效实施税收筹划,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和违规之处。要有效地做好税收筹划,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在实践中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筹划要把握好“度”

不应把税收筹划演变为避税、逃税。避税虽然不违法,但却违背了国家立法意图和道德,钻法律空子。逃税则是明显违反了税收法律规定,是国家不允许的。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税,使企业承担较小的纳税成本,必须在税收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可将税收筹划凌驾于法律之上,自行其是,随意操作。例如企业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必须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企业不得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否则,就是偷税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必须在规定期限及地点纳税

税法规定了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地点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例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当日起15日内向报关地海关缴纳税款。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的申请。否则就要接受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惩罚,甚至应税消费品还有可能被保全和强制执行,这样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对企业经营极为不利。

(三)必须认真填写和保管好有关发票、凭证

各种发票、凭证的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每张发票都要附有合法的凭证。发票填写不规范,就不能作为相应的扣除依据或被迫多纳税。如上述的折扣销售中,发票填写不合规定,就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另外如果企业实际销售额是5000元,而发票上销售额填写为10000元,则企业就应按10000元而不是5000元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这样就增加了企业的税收支出。

(四)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