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施工总结范例6篇

竣工施工总结

竣工施工总结范文1

天津某生产企业(下称“业主”)将新建厂房项目(包括厂房及办公楼,下称“工程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一设计单位(下称“工程总承包单位”),20__年4月18日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范围中除桩基、主体钢结构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某建筑企业(下称“施工单位”)承建,桩基、钢结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另行发包。为此,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__年3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__年11月20日;并约定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__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__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__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__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__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

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__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__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四、问题及建议

竣工施工总结范文2

关键词:工程;结算;问题;对策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

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完成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交工验收之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向业主提出自己应得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工程造价文件。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报业主后,业主将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部门审核,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它将直接牵涉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如何把已实施的工作内容,该得的利益,通过竣工结算反映出来,而使自身利益不受损失,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重视的问题。同时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总结和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依据,通过竣工结算,可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找出施工浪费的原因,为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服务。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

我国现行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制度所规定的工程竣工结算内容一般包括: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三、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开工前未进行预算审查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没有进行预算审查,造成工程价款超拨出现此种现象的工程一般是未正式实施招标投标法之前仓促上马的一些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单位不经招标私拉施工队伍,施工单位则在申报预算时有意地虚报高估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在本身缺乏专业审价人员的情况下,并没有把施工单位申报的预算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就拨付工程价款,结果工程竣工结算时,发觉经专业的工程咨询机构核算后的工程造价要比工程拨付款低,造成超拨的价款难以追回,致使工程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建设单位的局面非常被动,也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施工合同中计价条款和调整约定过于简单笼统,留下了合同纠纷隐患。有的施工合同仅对施工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付款方式等条款在合同上进行较详细的阐明,而对工程结算的有关条款交代不够具体,甚至有些条款很不严密,左右解释都行;有的工程合同对设计变更没有限制性条款,随意开口;有的工程合同签订时对招标文件未作研究,某些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矛盾等等。施工单位利用合同的缺口,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提出施工难度,要求建设单位变更设计,以此增加变更和签证项目。

(三)结算资料不完整给结算审核带来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产生过多疑问和矛盾[11]。可是在实际的结算工作当中,有些工程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往往残缺不全,招标工程无招标文件,内部议标无定标的会议纪要,竣工图纸不完整,有的工程干脆以设计施工图取代竣工图,导致结算编制和审核不能如期完成。

(四)工程计量不规范

工程计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如乙方对工程变更只计调增量不计调减量,甲方完成了"三通一平"乙方仍计场地平整;圈梁带过梁的,计算出过梁后却不从圈梁中扣减等现象。

四、工程竣工结算对策研究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后确定工程总造价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无论对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质量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最终成本的准确程度,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财务成本核算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

通过本篇论文的研究,我分析了我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总结了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对策:1)把握项目实施前的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完善;2)严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签证、设计变更及监理控制作用;3)竣工结算编制过程中仔细分析,防止漏项,不高估冒算,任意套取单价;4)提高编制队伍素质;领导注重,协调好各方关系;5)树立结算新观念。

竣工施工总结范文3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竣工资料管理;重要性

Abstract: The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s a basic work in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t is the touchstone to measure the level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and function of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mbining the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for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how to do a good job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竣工资料管理工作通常得不到管理者的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竣工资料整编归档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甚至丢失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结算,也影响工程建成投产后的管理、运行、养护等技术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竣工资料管理与工程管理同步进行,必将成为水利水电档案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

1竣工资料管理

竣工资料的管理及编制按建设单位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水利水电竣工资料管理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管理文件、施工记录、验收评定、签证、竣工图等内容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收集、归类、管理,以便能完整、准确、系统、齐全、真实地记述和反映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原始资料和实物相符,技术数据真实而可靠,签字手续完备齐全,同时又必须规范、标准、符合归档要求。水利水电竣工资料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收集和整编:

开工资料 、综合资料:第*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报验回复、施工日志、质量评定资料、分部工程收签证、工程计量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声像材料;竣工图;移交资料清单等。

2竣工资料管理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

2.1竣工资料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除包括外业施工生产外,施工内业资料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工程验收的基础,是工程出现问题时的追溯依据,因此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尤为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为工程竣工验收和各项指标达到投产奠定坚实的基础,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目前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均实行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管理不仅要对整个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外业负责,也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内业负责。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的形成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竣工资料的关键是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管理者一定要把竣工资料管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给予重视。

2.2竣工资料管理对工程项目管理起反馈监督作用

竣工资料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工程的现场施工有反馈监督的作用。每一个施工工序都能从竣工资料上反映出它的时间、数量、人员、规格等特性,在这里能够很明显的看出工程是否含有缺陷。对项目负责人来说,可以从竣工资料中清楚地知道问题的所在。

2.3竣工资料管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基础

工程竣工验收评定,首要条件是竣工档案资料必须同时或提前通过验收,这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的基础。就分部工程验收评定而言,需要提供的竣工资料有: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及文字说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测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等等。有了齐全、准确、清晰施工原始记录及检测资料等竣工资料,才能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其质量进行总体评价。

2.4竣工资料管理能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结算依据

在竣工结算工作中,竣工资料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结算依据。在竣工结算中,结算依据是很重要的,没有可靠的结算依据,其竣工工程量签认、单价分析、索赔报告的申报等均无从做起。在竣工结算中,常会出现因平时对竣工资料管理不够重视,工程实物虽已经完成,却没有结算依据,工程量得不到业主单位的认可,最终给施工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2.5竣工资料管理有利于工程项目经验的积累

管理有序的竣工资料可作为今后工程项目的一种借鉴,对以往工程中采用的技术、发生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反馈的结果,在以后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可以吸取经验,少走弯路。在竣工资料所包含的竣工报告、施工总结、自我总结等部分文件,对今后工程施工管理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几点体会

竣工资料管理既然在项目管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又如何才能在项目管理中做好竣工资料管理呢?下面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何做好竣工资料管理谈谈自己几点体会。

3.1要做好竣工资料管理,首先要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对竣工资料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有许多施工单位不能按照竣工档案要求及时完整的提交竣工资料,其最主要的原因是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其施工管理人员对竣工资料管理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施工单位要做好竣工资料管理,必须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大竣工资料的管理力度,对达不到竣工档案要求的单元验收资料给予退回,不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同时利用经济杠杆,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其检查的结果直接与工程款支付挂勾,使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真正意义上的对竣工资料管理引起重视。

3.2竣工资料管理要从工程项目开工抓起

为使竣工资料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项目第一责任人应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一部分,从工程项目开工就设立竣工资料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管理工作;实行竣工资料编制工作“三同步”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工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合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

3.3竣工资料管理列入到施工进度计划中

施工单位应在制订工程进度计划同时,将每个分项工程竣工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列入到该项工程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中,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网络节点。对在整编资料中发现的“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所有资料的填写及签字都应该保证它的真实性、规范性。相关责任人应认真检查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3.4利用计算机进行竣工资料管理,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的规范化

当今年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充分利用互联网是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在进行竣工资料管理时,充分利用计算机,将一些重要的文件、原始资料通过扫描方式输入计算机或制作成光盘,延长保管年限;在编制竣工图时跨越“甩图版”的历史过程,在计算机辅助下对设计图修改,减少设计变更,降低人员劳动强度,缩短图纸修改周期;在对资料管理编制时,运用这一平台,把工程中的竣工图纸、技术文件、原始资料、记录、质量、试验资料、验收表格等输入计算机,建立竣工档案总目录,利用超级链接对目录中文件实现即时搜索查找。

根据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特性,采用两种文件同时并存的管理模式。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归档、同步管理、同步利用。

3.5加强与业主和监理之间的沟通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竣工资料管理,与业主和监理之间的沟通也很重要。由于不同项目监理和业主在竣工资料管理要求上有所不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经常与业主和监理单位沟通,以便能及时、完整、准确、系统地交出即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又符合业主及监理单位要求的合格竣工资料。

竣工施工总结范文4

关键词: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合同管理;现场签证;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案例背景

某公司综合大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7980,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地下2层,面积9719,地上5层,面积18261,建筑高度:20.8M,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地下车库、多功能会议室及附属功能用房等。采用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2010年10月21日开工,工期322天。招标控制价为107032194.73元,中标价为93412632.86元,竣工结算价为97435123.78元。

二、工程案例竣工结算分析

在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以《2008工程量清单规范》、广东省计价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及答疑、竣工图纸、签证单等为主要审核依据,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复核,分析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签证工作内容已包含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竣工结算审核中发现在施工现场签证资料中,现场施工监理认可挖基础土方增加了支护挡土板内容。施工单位送审竣工结算时按照签证内容另增加了支护挡土板项目的费用。审核人员认为,工程量清单中已有挖基础土方清单,按照《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挖基础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工作内容包括:排地表水、土方开挖、挡土板的支拆、基地钎探、场内运输。审核意见为挖基础土方中的工作面、支护挡土板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的施工措施,已包含在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竣工结算时不应再另行调整或增加费用。

2、签证项目内容重复

地下室施工时,因遇雨天、地表水较多以及地下水位比较高,需采用污水泵进行边抽水边施工,施工单位进行了抽水台班签证,签证内容为增加管径为100的污水泵台班40个台班及人工40个工日。结算审核时,审核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根据计价规定水泵机械台班中包含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而现场签证的40个工日包含了40个水泵机械台班的人工及为了抽水工作的配合工作的人工工日,与签证增加台班的工日有重叠,所以不应按40个工日计取,只需计取不同工种即为了抽水工作的配合工作所引起的工日。

3、设计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不合理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电梯大堂楼地面抛光砖改为大理石,施工单位依据《2010广东省建筑装饰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程序表》及市场材料价格等标准,报送变更后的大理石楼地面综合单价为512元/平方。审核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由于图纸设计变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再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变更竣工结算综合单价”,核定由于图纸设计变更,取消了电梯大堂楼地面抛光砖,应扣减原来材料的费用,计取新材料的费用,,即先扣除投标报价中电梯大堂楼地面抛光砖的价格;再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计算变更后的大理石楼地面的价格。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107032194.73元,中标单位中标价为93412632.86元,合同约定投标下浮率计算式为:(最高限价-中标价)/最高限价,则工程投标下浮率为(107032194.73-93412632.86)/107032194.73=12.72% 。由于施工单位报送的大理石楼地面的综合单价是以《2010广东省建筑装饰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程序表》及市场材料价格等标准计算,未考虑下浮率,因此本工程中电梯大堂大理石楼地面的综合单价价格应该按照512*(1-12.72%)=446.87元/平方作为竣工结算综合单价。

4、工程项目重复计算

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书出现多处工程项目重复计算。如:防水工程已经有楼地面防水清单项目,又在楼地面装饰清单综合单价内包含了防水层,重复计算了楼地面防水工程。首层混凝土地坪定额内已经包含了30cm厚度内的土方回填,又在回填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内重复计算了25cm厚度的室内回填,土方工程中重复计算场内运输等。

三、工程案例反思

由于建设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工程各方管理又不健全,往往给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带来很大困扰。通过本案例,本人认为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应注重以下几方面:

1、重视审核前的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因此在审核前应做好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工作,这些资料是审核工程结算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如下:

收集相关的合约性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总承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及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应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等,这些文件均需核实为最终版。

汇总工程图纸及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资料,包括: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建设单位有关工程的变更、修改的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代用、调换及现场决定工程变更等项目的原始记录、现场签证单或现场有关材料认价资料等。

2、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明确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既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法律保障,也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得全面、细致、周到,减少不确定因素,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一定要具体化,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避免工程竣工结算时由于施工合同的不清晰引起争议,严重影响工程竣工结算的进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带来损失。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人员应在熟悉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吃透施工合同,熟悉送审工程的合同形式、计价方式、竣工结算原则、价差调整方式、总、分包形式,在明确工程施工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竣工结算价格审核,使工程竣工竣工结算工作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地进行。

3、重视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审查。

施工签证记录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每个建设项目都会因地质情况变化,设计变更,场地条件等多种因素出现施工签证,它在施工过程中是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实际变更记录,是施工图预算未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外增加的内容,也是工程造价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施工签证的复杂性和多发性,往往成为竣工结算争议的焦点。竣工结算审核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具体情况,认真核查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审核签证资料应有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并且核实签字的真实性;现场签证内容、项目要清楚,只有金额,没有工程内容和数量,手续不完备的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凭证;认真审核签证内容是否重复,审查工程现场签证的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凡是定额中已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不得计算现场签证费用。审核设计变更、签证是否已含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畴之内,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变更计价原则;审核签证是否只计算增项金额,未计算减项费用,增项费用是否需从原合同金额中扣除等,只有做好签证资料的分析核查,公平公正的处理签证中的问题,方能确保工程竣工结算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应做到公平公正、有理有据。

建设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施工过程复杂,变数多等特点,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争议,导致工程竣工结算无法顺利进行。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中的主要参与者的结算审核人员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提出的审核结论应坚持以现行建设工程法规及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前提,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总分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文件的总承包施工范围相关条款,服从道理,不固执己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控制工程成本,同时还要维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

竣工施工总结范文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竣工施工总结范文6

【关键词】竣工验收;建设过程;技术资料

引言

在经济技术的推动下,我国电网事业迅速发展,并取得了很大进步。随着用电需求的大幅增长,供电企业面临着巨大压力。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电网建设工程规模扩大,数量也有所增加。电力工程事关国家经济发展,担负着生活生产供电的重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然而工程建设过程较为复杂,稍有疏忽,极易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在实际中常被忽视,以至于出现纠纷或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因此,在电网建设工程中,必须重视竣工验收工作。

1 竣工验收及其在电网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性

1.1 定义

任何工程都要经历决策、设计、施工、验收几个环节,多数施工单位都将重点放在了施工环节,对竣工验收则有所忽视。

竣工验收通常是指在工程建设完成、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方、设计方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检验,并获取有关资料凭证等,以确定工程与规划设计时的要求完全符合且保证没有质量问题。须注意的是,工程建设中经常会有分阶段验收,此时竣工验收是指最后的总验收工作,而已完成验收且办理了移交手续的阶段验收原则上无需重复办理。

1.2 作用

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考核,通过质量检查,可判断项目是否与要求相符,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竣工验收需要办理固定资产的使用手续,从中能够总结有用的经验,进而提高管理水平,为日后建设提供必要依据;作为工程建设的最后阶段,竣工验收标志着建设成果可以投入生产使用,对投资使用的合理性审查具有重大意义;竣工验收是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重要环节,因为在工程建成投产后,国家要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2 电网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及验收内容

2.1 验收程序

通常分为两个验收阶段,一是初步验收,二是正式验收。因为电网建设工程规模不同,复杂程度也各异,对于大规模、比较复杂的项目,为确保没有遗漏,需要经过两次验收;而小规模、比较简单的项目,可一次性完成全部的验收工作。

(1)验收准备

在全部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展开自检工作,包括两点:一是质量检查,如果发现有遗漏或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弥补;二是资料汇整,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前,施工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如技术资料、工程决算书、更改方案等。若工程较为复杂,可在自检后进行复检,将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得到上级部门的许可,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

建设单位应配合设计、施工单位做好所有工作,如各项资料、工程盘点的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批准文件、设计方案、工程决算的收集校对。同时,建设单位还应联合生产部门整理有关资料、开展试生产,认真评价工艺水平、预估投资效果。因验收涉及整个工程,工作量较大,需提前将各种文件表格进行分类整理,并制定适宜的验收计划。竣工验收工作意义重大,为减少失误率,准备阶段应确保各种数据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并由专人负责整理。

(2)初步验收

也叫预验收,即在正式验收之前开展的一次验收工作。经常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或领导参加,对建设工作进行初步检查。既可为正式检查做准备,又可趁此时对不足之处加以弥补。

(3)正式验收

施工单位正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后对报告单进行审查,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收。

2.2 竣工验收报告书

作为竣工验收的关键文件,竣工验收报告书意义重大,既是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回顾总结,也是反映施工单位水平的重要依据。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项目的总说明和要求;(2)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3)工程建设情况。如工程的完成状况、质量水平;试生产期间的设备运行状态、技术指标完成状况;超支原因分析;方案更改前后的变化总结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工程决算状况;对外来经验和技术的借鉴程度等;(4)工程效益情况。试生产期间的经济效果与设计经济效果的比较,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前后的经济效果的比较;技术水平、科学程度与国外的比较;偿还贷能力或回收投资能力评估;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等;(5)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外资企业的外资部分,有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及查账报告;合资企业中方资产有当地资产部门提供的资产证明书;(6)存在及遗留的问题,以及相关所有附件。

2.3 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若工程达到竣工标准要求,且一切都与合同相符时,建设方应及时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由己方、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签字确认。

2.4 质量核定、移交资料

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核定。说明其质量等级,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放《合格证书》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工程验收记录是日后改造维护以及复查的依据,也是电力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验收记录资料。

2.5 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决算

全部验收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工程计算手续。建设单位编制好工程决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将验收结果向上级汇报,竣工验收工作至此结束。

3 关于电网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的加强

竣工验收记录关系着工程养护时期以及以后的检查改造工作,但其过程较为复杂。从事人员应有极强的专业能力,在明确各组成部分的内在结构及功能用途后,方能进行组织整理。如此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并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可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技能的训练,以提高服务质量。在一个项目工程中,技术人员不可有太大的流动,否则很容易出现交接上的失误。这就要求企业需保证竣工验收记录人员的稳定性,若是特殊情况必须离开,一定要做好交接工作。此外,还应加强竣工资料的移交监督工作。在电力项目验收完成后,建设、施工单位应做好工作,完成数据传输,根据合同及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的数据、文件,限定期限要求资料员向本公司和建设单位完成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

4 结束语

随着电网事业的发展,电力工程建设越来越多,建设过程较为复杂,而多数企业都以施工为重点,忽视了竣工验收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的施工中,应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视,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每一步操作,确保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以提高整个过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文煜.10KV配电网建设工程探讨[J].广东科技,2013(18).

[2]袁海.现代化管理方法在电网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应用与实践[J].科技资讯,20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