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范例6篇

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巩固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成果,遏制非法营运反弹势头,维护辖区运输市场和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关于印发**市整顿运输市场秩序协调执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20**〕14号)及《转发**市20**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电〔20**〕48号)文件精神,决定从8月下旬起,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行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整顿和规范我市运输市场秩序。

㈡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企业合法权益,推进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经营,提高运输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我镇运输市场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镇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委员)

副组长:(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

成员:(综治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宣传文化中心)、(教科文卫办)、(交通分局)、(执法分局)、(工商分局)、(劳动保障分局)、(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分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负责具体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

三、整治时间

从20**年8月25日至20**年12月底。

四、整治重点

㈠打击各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打击未取得合法证照从事客运经营的“蓝牌车”、“摩托车”、“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的“黑点”(**天桥);

㈡查处使用假牌、套牌、改装车辆从事出租车营运、以及出租车长期异地驻点经营的行为;

㈢打击黑恶势力收取出租车保护费、打砸出租车及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㈣取缔未经许可的客运站和售票点;清理客运站擅自接纳不符合进站条件的客运班车;重点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

㈤依法打击对包车运输的线路一端不在车籍地或包车以班车客运模式经营、非法拉散客的行为;

㈥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违反规定、非法运输危险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㈦查处其它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

五、工作步骤

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25日—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联合整治阶段(20**年9月1日—12月15日)。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要重点治理,坚决端掉违法窝点(黑点),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每月要开展不少于5次的联合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㈡完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的竞争力,方便群众出行。各有关部门要配合镇政府加快推进公交行业体制改革,加快站场等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增加班次密度,提高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新晨

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打击合力。各村(居)委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扩大工作面。交通、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案件移交机制的作用,强化执法效果。公安、交通部门要及时掌控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情绪和动向,防止出租车行业出现。部门要做好涉及运输行业的接访工作,及时传递政府决策信息和群众合理诉求。工商部门要抓好源头管理,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出售、改装人力、电动三轮车的窝点要坚决清理。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出发点,以校园及周边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等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我县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清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区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的环境,确保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集中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进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及周边区域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得到清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的消防隐患得到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科,由朱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总体安排,对全县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至31日)。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各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的动员发动工作。

各校于5月31日前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局普教科。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针对前期排查出的治安、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问题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分清类别,分类整治。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规划,限期整改。与此同时,要及时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3、协调治理阶段(7月至8月)。对自身无法解决需要县级以上部门协调进行整治的,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将协调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综合整治。

4、检查考核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将与有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平安校园和安全考核的主要内容。

整治方案范文3

一、健全组织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昌荣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滕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教导员张瑞为副组长,综治、司法、等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民警以及各村支部书记、治安主任,为成员的“冬季治安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推动、情况掌握等工作,确保全员发动、全警参与,取得实效。

二、行动目标

以排查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整治重点地区、压降多发案件、强化安全监管,力争不发生重大、重大恶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为主要内容,突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安全监管”四大重点,集中时间、精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惩治一批违法法犯罪分子,为全镇人民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稳定、和谐喜庆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具体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派出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势力,尤其是重点打击无故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肆意煽动群众对重点项目建设阻断交通、聚众闹事、无理上访等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私藏枪爆物品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犯罪;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等违法犯罪。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黄赌毒娼”整治。重点针对、游戏室、网吧以及桑拿浴室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打击黄赌毒攻势,遏制和消除此类丑恶现象,强力净化社会风气。镇政府及派出所将公布举报电话,采取奖励措施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动员全镇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行动。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安监所、各村)要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材工地等公安安全监管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冬季火险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单位、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加强木材加工企业、公共场所、网吧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二要切实加强危险品管控。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的摸排收缴,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对烟花爆竹“四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部位、人群,重点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制贩窝点,依法查处非法制售人员,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三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对辖区在建工地、建材公司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健全各类安全制度,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三)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认真排查征地拆迁、单位改制、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楼盘销售等矛盾纠纷以及家庭矛盾、等易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矛盾纠纷。认真排查因集资借贷、欠薪欠款、等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组干部要面对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协调推动问题的源头化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地开展稳控化解工作。

(四)强力推进社会面巡逻防控。(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常态情况下,派出所投入1/3警力参与24小时巡防,各村组织村组干部、热心群众、低保户晚上7点至次日5点开展巡防。春节期间,实施镇村联动二级巡防,各村巡防人员统一到派出所集中点名,配合派出所干警开展集中巡防,努力提高群众巡防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巡防人员要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迅速报告派出所处理,有效震慑挤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巡防的重点是:辖区各主要道路,政府、水电油气、金融机构、通信、医院等要害单位,特别对学校、幼儿园,要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全面普查一遍,切实做好寒假期间人防、技防、制度防、设施防四防措施的落实。对查出的治安隐患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村、镇直单位要自觉把这次“冬季治安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主线来抓,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2013年工作布好局、开好头。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确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振民心。

整治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继续推进和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安〔2011〕4号)、《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建安〔2010〕6号)及《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安〔2010〕16号)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检测、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特别是高层建筑悬挑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的现场落实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4)高支模工程:施工现场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搭设及验收情况。

3、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建安字[2011]15号)、《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市建安字[2010]22号)的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JSJ/AB01-2011),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情况。

三、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6月上旬之前。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9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上旬。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要立即监督、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我局将在各县(市、区)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对各地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11月中旬。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重点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四个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认真执行批准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要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施工过程的监管和监测预警,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处于受控状态。要全面应用“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对本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起重机械异地备案现象,对于落实专项整治措施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整治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实现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扳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防尘系统。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高度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对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档,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阴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矿山提升和放矿山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整治重点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对顶不稳固的采石场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议案。

(四)露天矿山整治重点

1、必须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凡在我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的小型采石场必须要有矿山开采设计,并要有能够反映本采石场实施的“三图”即矿区范围地质地形图、采剥(开采)工程平面和剖面图。凡原没有的一律在年内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补做开采设计,完善“三图”并经过评审通过。“三图”一律上墙。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对边坡稳定进行监测,对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后才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整治方法

(一)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采用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方式,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整治重点和要求,结合企业存在的不足和特点,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方案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县安监局安监一股。

(二)企业自查和整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县安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本企业的每一个生产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岗位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5月底以前报县安监局一股。查出的隐患,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县安监局全面督查。6-8月县安监局要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督查,按方案要求对各非煤矿山企业的整改情况逐一督查落实,全面完成各企业的整改任务,等待市安监局的抽查和验收。

(四)检查验收。县安监局于10月中旬对各非煤矿山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市安监局于10月底对我县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安监局年底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既是改善企业安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矿山企业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矿山企业要把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这次整治将矿山数量多、安全隐患突出、矿山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整治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镇村联动、突出重点、转型提升、合力推进”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发展畜牧业,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有效控制和削减农业污染源,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经济与生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合理规划和集中整治,有效控制和改善畜牧业对农村环境污染的趋势和现状,逐步实现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目标,在确保畜禽养殖场整洁的同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整治范围和方法

1、整治范围:黄家埠镇区域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2、整治方法:严格禁止在居民区内新建和发展畜禽养殖。有条件的村,对居住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要分期分批进行关停和搬迁。在短期内确因种种原因难以关停搬迁的,各村要督促养殖场(户),及时清理畜禽排泄物,并作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牧场内外环境整洁。对居住区外的畜禽养殖场(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积极推广畜—沼—农等循环经济模式,采取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净化等处理模式达标排放。

四、工作步骤

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6月中旬—6月底)。镇组织召开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动员会议,明确畜禽养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制订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法和工作措施。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畜禽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由镇农办牵头,各村按照工作计划和整治重点,对照镇提出的具体整治内容、方法和标准,全面组织开展畜禽环境集中整治。镇农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及邀请市农林局相关专业人员对全镇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协调有关工作,确保整治进度和质量。

3、检查阶段(9月中下旬)。镇农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的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查漏补缺,消除漏洞和死角,按时完成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迎接市农林局对我镇的验收考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农业镇长为组长,农办主任为副组长,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由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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