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业性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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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业性论文

林业专业性论文范文1

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宋维明称,这个学位的设置适应了国家对林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推动了林科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机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011年以来,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定位准确、具有特色的林业硕士培养体系。

11月23日,京城低温。但全国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们心里却是一团火。他们聚集在北京林业大学,总结过去五年林业硕士专业学位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方案,为我国林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出谋划策。

一种新型学位类型的诞生

新中国的林科研究生教育始于1953年。当年,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学院)最先招收林科研究生。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林科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但这些研究生都是按照林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来招生培养,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大多数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林业一线高层次人才缺口很大。

1999年这一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了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现已改名为农业硕士),其中有一领域为“林业领域”。这是我国林学范畴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起点。

正值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飞速发展。在2000年到2009年的10年间,“林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以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为主,累计招生达6968人。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

机不可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北京林业大学为牵头单位,联合多所高校共同研讨、论证,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交了《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论证报告》。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林业硕士专业学位。在审议通过设置的19种专业学位中,与农林学科相关的只有林业硕士这一种。这充分证明了国家对林业和生态建设领域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视。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说,要促进林业的改革发展,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进步,要靠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和人才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基层的林业人才,尤其是高层次林业人才十分缺乏,还不能满足林业建设的需要。设置林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适合林业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是林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才储备的需要!

当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等16所高校新增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将其列入201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专业目录。

自那时起,林业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与林学学术型学位相对应的新型学位类型正式得以确立并蓬勃发展。

重在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

据了解,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是“Master of Forestry”,其英文缩写为MF。它的设立,适应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现代林业发展对林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创新林业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林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林业人才培养质量。

林业硕士专业学位定位于培养“适应林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培养过程强调研究生专业实践技能的提高。

区别于学术型学位,林业硕士的培养重在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培养中,强调学生要具有扎实的林业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善于运用现代林业科技手段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创造性地承担林业及生态建设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培养单位认识到,当前我国林业的内涵和外延正在不断丰富与发展,林业的地位、使命和功能不断提高与增强,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向必须要满足现代林业建设各方面的需要。

根据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和林业职业认证类别,林业硕士主要服务于森林与自然资源的保护、培育、经营与管理以及生态与环境的修复、保护与建设等领域。

服务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林木良种工程、森林培育、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森林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工程、退化植被修复、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流域综合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湿地保护与管理、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经济林和林特产品开发、木本生物质能源、碳汇林业、复合农林业与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游憩;设施栽培;信息技术与林业信息化;林业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林业经济与政策、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城市与社区林业等。

5个春秋转瞬即逝。如今,全国已有18所高校招收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校所处地域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种森林类型。各培养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区域林业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以更好地服务于各地林业建设。

216人,308人,377人,429人,500人,林业硕士的招生规模5年来一年比一年扩大,呈稳步增长趋势,类型也趋于多样。到2015年底,学生中已有850人获得了林业硕士专业学位。

培养过程贯穿创新改革

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是培养“适应林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这与以前的林业行业人才培养有明显的区别。

之前高校的学术型硕士培养主要侧重于基础理论与学术研究。林I硕士的设置结合了高层次与应用型两个特征。在人才培养方案上,林业硕士紧密结合林业建设一线的需求,重点提高实践技能和林业职业能力。

林业硕士本身就是新生事物,在培养上显然不能走以往的老路。不断创新教育理念,推进教学模式改革,注重教育质量和内涵,成了各培养单位的共同追求。

各学校不断转变教育理念,以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为手段,强化了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

目前,全国5所高校建立了6门林业硕士核心课程的案例库,收入案例100多个;建成了200多个林业硕士专业实践基地,其中5个入选全国优秀基地。

各校积极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案例库编写方法、案例式教学的应用、师资培训及专业实践基地的长效建设模式、规范化管理、基地导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各校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各培养单位设置了一系列以实际应用为导向的林业硕士课程,尤其在选修课方面,充分结合了地域优势和行业需求。课堂教学以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为主,明显区别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

在培养中,各单位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培养林业硕士的途径,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林业行业一线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指导工作。很多培养单位专门针对林业硕士制定了校内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还开展了林业硕士导师培训活动。

林业教指委作用凸显

在林业硕士培养中,全国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专家组织,发挥着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林业教指委是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交流合作的专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发展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教育评估标准等。

5年来,林业教指委在工作研讨与学术交流、评优工作、课题研究、探索性工作、规范性工作和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引导各培养单位在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

2013年,林业教指委重新梳理了林业硕士培养目标和知识体系,制定了《林业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作为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和质量检查评估基本依据。

2014年林业教指委下发了《林业硕士学位论文类型、要求及评价指标》,规范了不同类型学位论文的写作与评价;组织了首届全国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2015年,林业教指委完成了15个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报告,对评估内容、工作程序、评估结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

教指委还构建了林业硕士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了林业硕士教育质量调研,完成了有关专项评估工作。

在2016年岁末的这次会议上,委员们评出了第二届全国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北京山区山洪沟道特种及山洪预警技术研究》等15篇论文入选。同时,《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树冠提取―方法与实例》等10篇教学案例获评优秀案例,将被收入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林业硕士案例库。

林业教指委通过定期主办全国林业硕士教育研讨会和各种专题讨论会,搭建公共交流平台等形式,加强学校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各学校的协同发展和提高。研讨会上,聚焦师资培训、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学位论文要求等主题。林业教指委还专门设立了师资队伍与课程建设、职业资格认证研究、专业实践、战略发展与评估认证等4个工作组,分e针对不同的领域的特殊性开展工作。

林业硕士培养任重道远

我国的林业内涵外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未来5年是林业的黄金发展期。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连续两届全国林业教指委主任张永利说,国家林业行业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这为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针对我国林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林业硕士,对实现科教兴林、人才兴林,进而推动现代林业发展、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张永利认为,当前需要继续解放思想,突出特色,加强研究,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服务我国林业建设需要的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和体制。

张永利说,要从政策上积极推进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和实践考核,与职业人才评价标准有机衔接;推进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内容,与林业特定职业人才工作实际有效衔接。要增进林业硕士教育质量保障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培养单位不断提高林业硕士培养质量。

林业硕士的培养离不开行业的指导和支持。张永利希望,要为林业硕士培养提供良好的政策条件,尤其是在与职业资格衔接上。只有研究生培养与林业行业的职业资格衔接好,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才会有热情和积极性。

张永利特别强调,能够为林业硕士培养提供实践基地条件的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场、种苗繁育基地、林业企业等,要积极配合高校工作,共同建立专业实践基地。林业行业要将林业硕士毕业生纳入到岗位招聘体系之内,切实解决好就业问题。

林业专业性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该文在阐述高等林业院校林业法律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的基拙上,论证了高等林业院校加强林业法律教育的必要性,指出林业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和生态法制建设对林业专门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该文提出,高等林业院校应加强林业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准确定位,分层次、多形式地提供林业法律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林业法律教育内涵和外延的发展;落实具体措施,保证林业法律教育的课堂教学质量。

现代化建设有赖于科技的高度发展,而科技发展的基础是人才。新时期的林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必须走“人才强林”之路,所以培养博而专的林业人才是高等林业教育面临的日趋紧迫的任务。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战略被确定为国家基本的治国方略,法律也成为普通公民必备的工具性知识,所以林业专门人才掌握必要的林业法律法规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林业法律教育成为深化高等林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

当前,我国的林业发展正处于千载难逢的机遇期。在法治化的大背景下,探讨如何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是林业发展现阶段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思考如何培养具有现代法律意识的林业专门人才亦是具有前瞻性眼光的表现之一。笔者认为,在林业历史性转变和生态法制建设的关键时期,高等林业院校有必要加强对林业法律教育问题的探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推动高等林业教育的长足发展。

一、高等林业院校林业法律教育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我国高等林业教育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尚无一所高等林业院校,只在21所大学或农学院中设立了森林系。1952年,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原林业部成立了北京林学院、东北林学院、南京林学院,并在13所农学院中保留或增设了森林系。“文革”以后,教育逐渐被放到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林业教育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九五”期间,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全国高等林业院校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高等林业院校在全国范围内的布局得到了优化。进人21世纪,林业迎来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高等林业教育亦由此进人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同样,林业法律教育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其主要特点是底子薄、发展慢。以北京林业大学为例,在1986-1989年,除了少量、零星的非林业专业开设了相关的法律课程以外,林业的相关专业并未开设任何法律课程(见表1)。

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院校普遍开设了“法律概论”(或称“法律基础”)必修课。与此同时,林业相关专业也相继开设了“林业政策与法规”课程。以北京林业大学森保专业为例,在1988-1989学年为85级学生开设了“林业政策与法规”选修课程,课时为30学时,并于下一学年将该课程转为必修课,此后该课程的开设得到了延续(见表2)。从整体上看,当时林业法律教育的开展情况并不太乐观,存在中断的问题。当然,这与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有极大的关系。

目前,高等林业院校的法律教育已具雏形,大致可分为3类:(1)一般的法律教育。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包括高等林业院校在内的各高等院校统一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现改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必修课,向大学生普及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以及其他基本法律的知识。另外,有些高校还开设了“现代生活与法律”之类的全校通选

课,旨在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增强其法律意识。(2)专门的林业政策与法规教育。部分林业院校开设了林业法律法规类课程,如北京林业大学开设的“林业政策与法规”课程。这类课程着重介绍我国一般性法律法规中涉及林业的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第六节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我国在林业方面专门的法律法规,如《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3)与资源、环境有关的法律教育。随着高等林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人,一些高等林业院校重新调整了原有的办学方向,如北京林业大学定位为“以林学、生物学、林业工程学为特色,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相结合的多科性协调的全国重点大学”,并在原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新设立了法律系和法律专业。北京林业大学为法律专业学生和环境科学、水土保持、环境规划等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有些高等林业院校还单独成立了法学院。例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科研为办学特色,设立了环境法研究所,开设了环境法学、林业法学、环境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特色课程。

二、加强高等林业院校林业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一)林业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对林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建国初期,由于国民经济建设急需大量木材,我国林业建设主要以木材采伐、加工利用、迹地更新为主。为了适应这种以木材生产为主体的林业建设需要,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的高等林业教育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均以森林工程和营林为主。但是,进人21世纪以来,在全球性资源耗竭和环境状况不断恶化的背景下,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生态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林业则被赋予首要地位。林业工作的重心由原来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的性质由原来主要为社会提供木材和林产品转变为提供生态效益和生态服务,国家和社会对林业价值的认识由原来单纯的注重经济价值转变为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精神价值并举的局面。林业的概念也得到了全新的表述,即“不仅是指森林的经营,还包括了林产品的加工、分配和市场,林地资源与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以及与林产品生产有关的自然、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林业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对高等林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成为21世纪高等林业院校人才培养新的发展方向。

首先,高等林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应从培养传统的以营林、造林为主的行业性高级专门技术人才转变为培养既具备林业科技知识又具备一定的环境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国际关系与贸易学、法学等方面知识的现代化复合型人才闭。

其次,高等林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方式将打破原有的文理分隔的专业设置模式,在综合性学科体系的建构下创建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在高等林业院校这一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中,林业法律教育无疑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林业法律教育不仅要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基础教育,更要注重培养学生掌握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以适应未来林业发展的需要。

(二)生态法制建设对林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基本是以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为代价。时至今日,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已受到生态瓶颈的严重制约。从20世纪70-80年代开始,我国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防止污染、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并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独立法律门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此同时,对这一部门法的理论研究也逐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随着国家对林业的日益重视,传统林业开始向生态环境建设转变。整合与林业有关的法律规范,组成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将其纳人环境与资源法体系之下的理论设想,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无论是环境与资源法还是林业法,这类新兴法的主要特点是渗透的领域越来越广,涉及的学科越来越杂,从业者越来越多。究其原因在于,生态环境问题在根本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需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的支持。自然科学如生物学、生态学、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等,可以帮助人类认识环境、了解环境恶化的原因以及提供补救的方法;而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则可以将这些解决办法置于人类社会之中,协调好其与人类的关系。其中,法学是这一系列学科链的最后一环,可以将决策者所采取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办法以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

环境与资源法、林业法所具有的学科边缘性、交叉性特点,决定了法学院式的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已不能满足生态法制建设的需要。因此,在一种新的文理综合的教育机制尚未建立之前,传统的高等理工类院校,包括高等林业院校,应在自身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加强林业法律教育,为社会培养急需的生态法制建设人才。

三、高等林业院校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律教育的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林业建设,林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依靠林业专门人才。在现代社会法治化的框架中,培养具有现代法律意识的林业专门人才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将林业法律教育纳入整个高等林业教育体系,使之成为高等林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值得研究探讨的课题。

(一)加强林业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高等林业院校加强林业法律教育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国高等林业院校的师资力量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林业院校的办学目标由单科性大学调整为综合性大学以后,各类具有非林业专业背景的高学历教师进人了高等林业院校。从加强林业法律教育的角度来看,高等林业院校除了要引进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高学历、高素质的师资力量之外,还要着重培养这些教师的科研和教学能力,提高和完善教师的整体素质。

首先,高等林业院校应为教师提供进一步拓宽视野的平台,鼓励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增加跨学科的合作性研究活动。例如,组成跨学科的科研团队,积极争取国家在林业、环保和法律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以适应现代林业科研创新的要求。再如,在校级科研项目的安排上,应适当地向林业法律方面倾斜,帮助和扶持现阶段还处于成长中的林业法律教师队伍的自身建设。

其次,高等林业院校应为林业法律教师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鼓励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林业和相关法律领域的动态发展。

最后,高等林业院校应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估体系,激励林业法律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二)准确定位,分层次、多形式地提供林业法律教育

现阶段,从横向上看,高等林业院校林业法律教育的对象主要可分为2个主体:一是高等林业院校中的非法律专业学生,二是高等林业院校中的法律专业学生。从纵向上看,林业法律教育的对象可分为研究生、本科生、自考生、成教生或林业职业培训生等不同的层次和类型。笔者认为,高等林业院校可以以后一种划分为出发点,对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林业法律教育对象提出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高等林业院校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现代林业建设的高级人才,所以研究生的林业法律教育应包括更多、更系统的法律内容;在课程设置上,应开设“环境与资源法”必修课,以及“环境法的基本理论”、“自然资源法”、“林业法”、“国际环境法”等选修课。

高等林业院校本科教育旨在培养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社会的林业复合型人才,所以本科生的林业法律教育应注重加强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努力拓宽学生的专业面;在法律课程设置方面,除了开设具有普及性的“法律基础”课程之外,还应为林学、环境科学、法学等专业的本科生提供更专门的林业法律课程,如开设“环境与资源法”作为专业必修课,开设“林业法”作为选修课。

对各类林业职业培训生,林业法律教育的重点则在于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专门的林业法律知识;在课程设置上,应开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林业法”必修课。

此外,高等林业院校还应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林业法律教育。例如,在面向全校开设的“森林与资源导论”必修课中适当增加林业法律教育方面的内容,使林业法律教育逐步渗透进林业教育中。

(三)与实戏相结合,促进林业法律教育内涵和外延的发展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所以高等林业院校的林业法律教育必须与我国当前的生态法制建设、与林业变革的伟大实践相结合。只有这样,林业法律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才能得到同步发展。环境与资源法、林业法等是新兴的法学学科分支,学理建构尚不充分,理论体系有待完善。因此,从事林业法律教育的广大教师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以自己的科研成果服务于生态法制建设和林业法制建设,进而推动学科理论的发展。

在人才培养方式上,高等林业院校的林业法律教育应更加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例如,可以将暑期实习作为一门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课,引导学生积极走出课堂,调查生态法制建设的现状和林业改革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对形成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提出处理方案。此外,还可以尝试多种形式的合作教育,开门办学。例如,与林业行政部门或林业企业合作,开办各类林业法律培训班,以拓展林业法律教育的外延。

(四)落实具体措施,保证林业法律教育的课堂教学质量

首先,明确林业法律教育的主要内容。林业法律教育的课堂讲授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法律教育和专门法律教育2部分,即除了一般的宪法、民法、行政法等横向内容外,还包括与林业相关的法律等纵向内容。此外,根据我国国情的要求和时代的发展,还要适当增加一些国家制定的林业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林业法律教育内容体系。

其次,基于上述所确定的林业法律教育内容,高等林业院校必须保证林业法律教育课程至少有30学时以上的教学时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师能够讲授完整的林业法律体系,同时也便于学生充分理解相关知识。

林业专业性论文范文3

关键词 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 专业学位 研究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10.003

Discussion on th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for Full-time Professional

Master Degree of Agricultural Extension Forestry Area

HU Zenghui, LI Hejuan, LENG Pingsheng, ZHANG Kezhong, ZHENG Jian

Abstract Th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for full-time professional master degree of agricultural extension forestry area is an important education mode to cultivate high-level and application-oriented forestry talents, but many problem exist yet.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s in the cultivation of full-time master of agricultural extension forestry area we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also proposed, to achieve the cultivation goal and provide the required talent fo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Key words full-time master of agricultural extension forestry area; professional master degre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党的十报告首次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章,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业肩负着重要职责。而林业已从主要以木材生产为主的传统林业,转向以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的现代林业,对林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林业人才调查和需求预测,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全国林业从业人员和人才需求量将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据预测,到2020年林业人才需求总量将达到100万,目前的林业专业人才培养远不能满足林业建设的需求,特别是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林业专业人才十分缺乏。据统计,我国县级以上林业管理部门、林业规划设计单位、森工企业、国营林场、国营苗圃、中等林业专业学校的技术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目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不足1%,①因此需要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充实这些岗位,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以满足林业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的旨在培养适应现代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但目前在教育理念和培养方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培养目的存在偏差。

1 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双导师制没能真正实施。为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升,教育部在2009年的《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努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除校内导师外,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由在林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丰富专业生产或管理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但经过几年的实践,目前校内外双导师制并未真正实施。以北京农学院为例,林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配置基本还是在沿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配置模式,只有校内一位导师,没有校外导师,不利于学生接触实际工作,以及专业实践技能的培养。

(2)课程体系不合理。学术型硕士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的研究生教育,侧重于理论及其应用教育,以大学教师,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要目标。而专业学位硕士则侧重时间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强调动手操作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制一般为3年,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制仅为2年,但目前专业学位硕士的课程体系的设置不尽合理,课程缺乏针对性,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差别不大,基本上仍在沿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或者存在换汤不换药的情况。以北京农学院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为例,专业必修课包括森林生态系统理论与应用、林木遗传改良与良种工程、现代森林培育理论与技术,专业选修课包括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森林灾害防控技术及应用、现代林业信息技术、森林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虽然在课程名称上突出了技术、应用等,但在实际讲授过程中仍以理论教学为主,在案例研究和实践教学等方面依然较为薄弱,背离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目标。

(3)论文选题和评审标准有待改善。从目前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来看,与学术型研究生没有区别,仅是做论文的时间缩短,大部分还是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选题没有体现出应用性和实践性,以基础研究为主。并且由于仅有两年时间,有的导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要求更严格。在论文评审程序和标准以及答上基本上照搬学术型研究生,按照学术型研究生的标准去要求,缺乏针对性,没有因材施教。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没有林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行业专家,通常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起答辩,答辩要求学术型研究生没有区别。

2 加强全日制农业推广(林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对策

(1)不断完善双导师制。基于社会对林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招生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基本与学术型研究生持平。因此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双导师制”对于实现其培养目标也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将校外导师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让校外导师参与课题教学、实践教学、项目研究等各个环节的指导。除此之外,还应提升校内导师实践能力。林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师的科学研究应该接地气,不能脱离实践,导师本身也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经验。由于近些年引进的年轻教师层次越来越高,多为博士和博士后,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但是专业实践能力较为薄弱,如以修剪树木为例,林学专业的年轻教师很少有人能够修剪好,因此有必要加强传帮带,以及到基层进行相应的锻炼和培训。建立和完善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将高校和林业基层用人单位联系在一起,一方面实现高层次应用行人才的培养目标,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促进研究生就业。

(2)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应和其培养目标相一致,而不是简单的照搬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要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并且应该具有明确的职业指向。特别是针对目前和今后长时期开展的生态建设,强化生态类课程的建设。并且在授课过程中,增加案例教学,增加讨论内容,引导学生对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强化校外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利用实践基地,针对林业领域的实际问题,采用调查分析、实践模拟、计划制定、项目评估、技术或产品研发等实践训练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目前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已和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京植物园、北京小龙门森林公园、北京大东流苗圃、通州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科研所等林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了长期的合作,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搭建了产学结合平台。在林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利用实践基地条件,进行教学或顶岗实习,针对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由基地导师指导,采用具有符合职业需求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多样化实践训练方法,培养研究生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策略和方法,以及研究生探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制定合理的毕业设计选题及评价制度。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设计的选题也应符合其培养目标,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所区别。学位论文的选题须紧密联系现代林业生产实践和生态建设,针对生产、管理、规划设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在科学技术观点、试验材料和方法上有一定特色或新意,应体现出作者具有独立从事林业和生态建设科技工作的能力,以及解决林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试验研究、调研分析、林业生产项目规划与设计、产品与技术研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分析评估等。同时,在论文的评审以及答辩环节中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不同,要求至少应有1/3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参与,以突出培养目标。

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对林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认知度,改变对专业学位的接受程度不高的现状,通过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了解,使学生认识到国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重视程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林业专业性论文范文4

关键词:园林 风景园林 人才培养 课程设置

吉林农业大学校1997年设立园林专业,2011年设立风景园林专业,目前同时有园林和风景园林两个专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者、教师以及学生的迷茫和不理解:这两个专业什么关系?两个专业有什么区别?各自的特点是什么?所以探讨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应该首先从专业设置入手。

一、园林与风景园林

1.学科专业设置

国家教育部于2011年颁布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2年颁布执行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同时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关于园林和风景园林两个专业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分类如下:

园林(Landscape Gardening,专业代码090502,原专业代码090401)隶属于农学门类(代码09)下林学类(代码0905)的本科专业[1]。从学科分类角度来讲是农学类(代码09)林学(代码0907)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

风景园林(注:可授工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Landscape Architecture专业代码082803),取代原景观建筑设计(专业代码080708W)、景观学(专业代码080713S)、风景园林(专业代码080714S)三个专业,隶属于工学门类(代码08)下建筑类(代码0828)的本科专业,与建筑学(代码082801)、城乡规划(代码082802)平行设置[1]。从学科分类角度来讲是工学类(代码08)风景园林(代码0834,可授工学、农学学位)一级学科(共13个学科门类和110个一级学科)[2]。

从上述专业设置和学科分类来看,“园林”和“风景园林”相去甚远,那么二者是什么关系又是是怎么定义的呢?

2.园林学与风景园林学的关系

关于“园林学”,《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提出:“园林学”的研究范围包括传统园林学、城市绿化和大地景物规划三个层次。传统园林学包括园林历史、园林艺术、园林植物、园林工程、园林建筑等分支学科;城市绿化研究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确定城市绿地定额指标,规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大地景物规划是把大地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当做资源,从生态、社会经济价值和审美价值三方面评价,合理利用土地进行规划。《中国大百科全书》明确地将园林学与建筑学、城市规划学作为三个并驾齐驱的学科[3]。

关于“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学”是规划、设计、保护、建设和管理户外自然和人工境域的学科。其核心内容是户外空间营造,根本使命是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风景园林与建筑及城市构成图底关系,相辅相成,是人居学科群支柱性学科之一。学科外延涵盖包括:①绿色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②自然遗产、文化景观、保护性用地的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③传统园林的鉴别、评价、保护、修缮与管理;④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参与“园林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⑤旅游与游憩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⑥各种附属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⑦风景园林建、构筑物与工程设施的设计与建设;⑧城市绿地生态功能的研究与评价,医疗康复环境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⑨园林植物应用[4]。

从上述对“园林”和“风景园林”两个学科的描述我们不难看出,“园林”和“风景园林”的内涵是一致的,只是在外延上有了变化,“风景园林”的外延似乎要比“园林”的外延更加广泛,更加现代,也更加与国际接轨。所以说“风景园林”是社会发展至现代对“园林”的丰富,只是在名称上发生了变化,就如同“园林”是“风景园林”的曾用名,其实质是一个事物。

造成园林和风景园林在专业设置和学科分类上不同的局面,应该是其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性质[4]造成的,其基础学科主要有建筑学、生态学、植物学、美学,分属于关系较远的学科门类。同时也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受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历史较短的美国等国家的影响所致。

二、吉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风景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15年的办学经验,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能力,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5]及《高等学校风景园林类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讨论稿)》[6]为指导,在社会调查基础上,借鉴同类院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吉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和风景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案。

1.专业定位

园林(或风景园林)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交叉学科,所涵盖的知识非常庞杂,主要内容包括认知和实践2个层次,可设5个二级学科或方向: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园林与景观设计、园林植物应用、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4]。上述专业及其相关知识安排在一个专业、4年学习是不现实的,于是在两个专业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上有所不同或侧重。经过研究和论证,明确了我校两个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

在基本保证学科完整的专业知识体系基础上,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侧重培养园林植物及其应用的能力,兼顾园林规划设计和园林工程与管理;风景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侧重培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能力,兼顾园林植物及其应用和园林工程与管理。

2.人才培养目标

园林(或风景园林)的学科性质是应用型学科,根据社会调研,在人才需求方面也是需要应用型人才所占比例较大,所以我们两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3.人才培养规格

人才培养规格方面,园林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侧重园林植物及其生产、繁殖、应用的能力的要求,同时具备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的能力;风景园林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侧重规划设计和植物应用方面能力的要求,同时具备施工管理的能力。

4.知识体系

知识体系方面,两个专业在人才培养上基本保证有较为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主要包括园林植物及其应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表现、园林工程与管理三个方面的知识体系,但两个专业各有侧重。知识体系中两个专业都强调园林植物应用,是根据我校条件和特点,充分发挥了我校在园林植物方面强于建筑类、艺术类院校的基础优势。

5. 教学环节

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教学,根据社会调查,毕业生及其工作单位反馈的信息,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的的要求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制定当中,更加强调了实践教学环节,加大了实践教学的分量。具体实践教学安排如下:

园林专业:植物分类学实习、园林树木学实习、花卉学实习、园林苗圃学实习、园林规划设计实习、园林植物昆虫学、病理学实习、园林工程实习、测量与3S技术实习、园林植物育种实习 、园林设计初步课程设计、城市绿地规划课程设计、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课程设计、树木学、花卉学独立实验、园林专业综合实习、毕业实习

风景园林专业:素描实习、色彩实习 、植物学实习、园林树木学实习、花卉学实习、风景园林建筑构造与结构实习 、测量学与3S技术实习 、园林工程实习、风景园林综合教学实习、风景园林建筑设计课程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课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课程设计、风景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课程设计 、风景园林综合课程设计、毕业实习

6.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下面按照知识体系,把两个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对比如下:

6.1园林专业

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体育、军事理论、高等数学E、无机与分析化学B、有机化学B、大学计算机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础生物化学B。

专业课:植物学基础、园林植物分类学、园林生态学、植物生理学、遗传学、土壤肥料学、园林树木栽培养护学、园林树木学、花卉学、园林植物配置、花卉商品学、插花、干花与盆景艺术、园林植物组织培养、园林植物育种学、草坪与地被植物、园林植物昆虫学、园林苗圃学、园林植物病理学、实验设计与统计方法(以上为园林植物及其应用方面课程);园林设计初步、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园林美术、中外园林史(以上为规划设计方面课程);园林工程、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园林工程概预算、测量学与3S技术(以上为园林工程与管理方面课程)。

6.2风景园林专业

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体育、军事理论、大学计算机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D、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C、大学物理实验C。

专业课:植物学、园林树木学、花卉学、景观生态学、园林植物配置(以上为园林植物及其应用方面课程);画法几何、素描、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原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构成、城市规划原理、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城市园林绿地规划、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建筑结构与构造、中外园林史、风景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风景园林设计表现技法、风景区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初步、施工图设计、城市设计、环境心理学、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初步、色彩、阴影透视(以上为规划设计方面课程);园林工程、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园林工程概预算、测量学与3S技术(以上为园林工程与管理方面课程)。

三、小结

吉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和风景园林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明确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培养目标,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确定毕业生规格,在保证专业知识完整体系的前提下,两个专业各有侧重,同时利用我校条件,发挥我校特色。在教学环节上,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从而培养出高质量的、满足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Z].2012.

[2] 教育部.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Z].2011.

[3]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9-2010风景园林学科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4: 3-5.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增设风景园林为一级学科论证报告[J].中国园林, 2011,27(5):4-8.

林业专业性论文范文5

[关键词] 林业机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6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3)04-0089-03

0 引言

南京林业大学1958年成立“林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并招收本科生,1960年成立林业机械系,1998年与其它机械类专业合并调整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至今该专业已经招生55届,毕业学生二万多人。该专业2004年被批准成为江苏省特色专业,2009年被批准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12年成为江苏省“十二五”重点专业。其特色在于以林业生产机械、木制品生产加工机械为主线,以机、电、信息技术结合为支柱,培养机械设计、现代制造技术、检测与控制、机电一体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江苏和全国的林业机械企业、木制品加工企业和机电制造企业提供既有扎实的设计制造与自动化技术基础,又有丰富的专业机械知识的特色人才。

林业机械是机械工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研究对象和产品主要服务于林业生产和木竹制品加工生产等行业。国家近几年实行的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等举措,对林业生产的机械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业机械、木制品加工技术及装备与国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江苏省地处长三角的要地,其制造业(包括农林木业机械)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每年对机械行业的人才,特别是林业、木工等特殊机械产业的人才需求量很大,林业机械特色专业人才的就业形势十分旺盛[1]。但由于人才培养和教育缺乏先进方法和模式,导致林业机械化人才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与先进农林机械数量的快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科学的思维方法、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的新型林业机械化人才已成当务之急,同时也对林业机械技术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林业机械涉及的门类繁多,譬如营林机械、木材生产加工机械、园林机械、人造板机械、采伐机械、厂内运输装备等等,仅用4年时间(半年专业课程学习时间)使学生成为胜任工作的技术人才是不容易的。过去那种以追求理论完整性为目的的培养方式是不适应当前创新型人才培养特点的,更不符合林机行业第一线工作的要求[2],必须在人才培养的全部过程中始终围绕林业机械特色,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增强专业适应性。

1)拓宽基础:要求学生牢固掌握必要的力学、图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基础、液压传动及电工电子等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注重特色:根据专业结构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基础课,其教学内容要为主干课服务;

3)创新实践:林业机械专业的实践性很强,纸上谈兵不能培养扎实的技能,加强实践和应用性知识的比重,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以致用;

4)能力培养:还要注重人文科学管理知识的渗透,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使他们具有一定的社会交际能力,适应未来工作环境。

本文以南京林业大学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主体,以林业机械特色为核心,构建了“专业+特色”、“理论+实践”、“创新+能力”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理论-创新-实践-信息”相结合的人才。通过调整原有教学、人才培养思路,把科学和技术结合起来,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教学方式等影响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进行了综合改革与实践。

2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

2.1 实施以“宽机械基础+重林业特色”为结构特征的多元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

在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不仅强调了机械类设计专业的通识课程的掌握,更在专业特色课程和专业实践环节方面突出了林业机械特色。具体如下:在专业课程学时有限的情况下,将营林机械、采伐机械等合并入林业机械课程当中;将木材加工机械、人造板加工机械和厂内运输与气力输送合并为木工生产加工装备课程当中;以林业机械、木工生产加工装备、现代设计方法作为专业的必修课程,既突出专业特色,也强调了现代林业机械设计方法的重要性。将园林机械、泵与风机、林业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纳入选修课程体系当中,同时增设了农林信息化技术与装备和生物机电装备的新课程,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围绕林业机械特点将专业介绍、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特色专业创新设计、生产实习、专业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贯穿于整个大学四年学习当中,使学生循序渐进熟悉林业机械行业,融入林业机械设计研究领域。

2.2 实践了“教材+教学方法+实验室资源”的特色专业课程教学改革

随着林业机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的确立,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是势在必行,也要落实到每门课程和每个教学环节。林业机械专业课内容应力求体现我国当前林业机械的生产实际,兼顾国外林机现状,不能滞后也不能过于超前,不能局限于认识,以免使学生毕业后有理论不能联系实际之感。林业机械系在构建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实践” 四模块的课程体系基础上,通过建立以林业机械为核心的优秀教学团队,在专业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研究、实验室资源利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下面就林业机械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的探索谈些体会。

“营林机械”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在南京林业大学已经开设50多年,该课程既包括基本理论计算、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又包括正确设计、使用和调整。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强的专业课程。目前,该课程学时已由原来的120学时逐渐压缩到48学时。在减少课时、不减少基本内容的情况下,使学生掌握该门课程,营林机械进行了课程改革探索[3-6]。

1)营林机械课程突出了“内容新、信息量大、知识覆盖面宽、理论和应用并重” 的原则,更名为“林业机械”,删除了一些过时的或与林业机械化发展需求不太相适应的内容,并以林业作物的完整生长过程和相应的林业操作为主线,各个生长阶段对应的林业机械为支线,构建了林业机械课程教学平台,建设了林业机械教学资源库,增加了如精确林业技术与装备、林业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先进技术的介绍;

2)课程教学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为主、板书为辅的教学方式,运用信息化技术分析典型农业机械的工作原理,解剖典型机构的特点,分析其参数的设计过程,训练了学生对林业机械产品的性能设计和产品开发的各种创新思维方法;采用了启发、视频、第二课堂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将理论讲授与实践环节有机结合,培养了学生的自我获取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3)加大课程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现代林业机械实验室资源,如:林业机械陈列室、科学研究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和综合测试实验室等,修订试验大纲,增加了木材切削机械、病虫害防治机械、挖坑机等综合性、设计性课内试验内容;通过与省内外林业机械生产企业,如常州林机厂和苏州林机厂等长期开展科研合作和实践实习,教学联系实际,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基本实践技能的训练。

2.3 以学科优势、科研创新为支撑,构建了专业特色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林业机械系依托林业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检测技术与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工程两个二级学科作为强有力支撑,充分利用学科科研优势带动专业发展。利用学科及实验室的优良平台为本科教学实践服务,使科研优势反哺专业建设。通过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创新大赛、训练项目和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促进林业机械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林业机械特色,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环节中学生积极参与“挖坑机钻头的设计”、“高射程喷雾机设计”、“林木修剪机械设计”、“林果收获机械设计”等等内容,锻炼了学生独立思考和结构设计能力;2012年本专业学生承担了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便携式生物农药喷洒技术的研究”,应用机械设计知识进行相关研究,验收成绩为优秀,提高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生实行导师制,积极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挖坑机的设计”、“森林病虫害防治装备设计”、“森林灭火装备的设计”、“油锯的设计”等等,对林业机械装备的设计及应用的认识更加直观,积累了设计经验;本专业学生完成的“基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林木病虫害防治农药自动喷雾系统”课题,“小型脉冲式热烟雾机发动机研究”课题的作品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竞赛中均荣获三等奖。学生在参与大赛过程中受益匪浅,不仅了解了多种林业装备的设计过程,而且增强了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的创新能力。

3 结束语

总之,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的指导下,结合南京林业大学林业机械特色,在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体系设置方面都有了很大的突破,开展了林业机械相关课程及实践环节的教学改革探讨与实践,在林业机械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在以林业机械为特色的创新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文化知识、技术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传授手段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作为专业教师应该继续在林业机械特色人才培养过程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有专业特色的合格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充平信.关于林业机械技术人才培养的思考[J].中等林业教育,1994,(2):13-14.

[2]李文彬,乔启宇.21世纪的林业机械工程发展的趋势特点及对本科人才培养要求[J].中国林业教育,1997,(9):22-24.

[3]马淑英,李国日方,邓春岩,郑立新,陈立东.“农业机械学”教学改革初探[J].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78-81.

[4]黄亦其,周清,黎培辉,李岩舟,杨坚.农业机械学课程及其实践环节教学探讨[J].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6):331-332.

林业专业性论文范文6

【关键词】音乐学专业 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 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2005年―2014年吉林省高师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批准号:GH14374。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1-0211-01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2005年-2014年吉林省高师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申报于2014年5月,于2014年7月18日,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立项。课题的研究背景建立国家教育部在2004年12年下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及2006年11月下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这两个重要的教学改革指导文件基础之上。自上述两个文件下达之后,吉林省高校音乐学专业积极响应改革,并根据自身办学基础与办学条件,调整课程体系。在近十年间,各所高校通过不断的调整课程体系,实现了各具特色的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课题的研究正是基于国家宏观教学改革方案,对近十年来在国家“方案”下达后,吉林省地方高师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的具体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前期的文献梳理:

近年来,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关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方面的论文层出不穷。仅从知网中获取相关论文,包括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以及硕士与博士毕业论文有就243篇(从2005年-2014年)。这些论文从不同的角度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提出不同的建议。对此类论文进行筛除,最后精选了其中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述评。

1.从宏观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进行研究。

这一类的文章直接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方面,通过较为详细的数据支撑其结论。代表性的文章如王丽燕的硕士论文《我国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改革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5.)等。

2.以某一专业方向作为切入点,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进行研究。

这一类文章通常以“声乐”、“器乐”、“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基础理论”等专业方向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在高师音乐教育课程的整体中取其研究的部分进行专门研究。代表性的文章如龚迅的文章《浅谈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乐理课程教学框架与教学流程》[J].(《音乐探索》,2012,04:124-126.)等。

3.以基础音乐教育改革为中心,对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研究。

这一类文章从高师音乐教育与基础音乐教育之间的统一性出发,以基础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动向作为高师音乐教育课程调整的依据,对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代表性文章如张海彬的硕士论文《基础课程改革视野中的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整合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6.)等。

4.以社会人才需求为中心,对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进行研究。

这一类文章从社会人才需求、各类技能大赛中反映出的人才培养规格等方面,对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与课程体系建设展开研究。代表性的文章如李艳红,刘雪松的论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校音乐课程设置与改革策略》[J].(《大舞台》,2013,10:178-179.)等。

综上,近十年里,有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方面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以服务于吉林省音乐教育事业为研究目的,将吉林省省属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作为研究对象,对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的音乐教育专业近十年来的课程体系建设方面的综合性研究成果目前还处于空白状态。

在过去的一年多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中,我们先后走访了长春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北华大学音乐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等六家高校的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在各兄弟院校音乐学院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搜集到了各校近十年来人才培养方案共计11个版本。这些人才培养方案对于本课题的研究起到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另外,在走访过程中,我们还对于课程的实际开设情况作出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交流各校教学改革思路,这些工作中,课题组成员无论是从教学研究的视角与视野,还是从教学改革的构思与课题调研实践,各方面均有所收获。

本篇文章所综述的内容仅是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的研究目前仍在进行,课题的下一步工作将把重点放在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的进一步对比研究之中,通过上述内容的比较研究得出结论,为吉林省乃至全国的高师音乐学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1]王丽燕.我国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改革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4.

[2]龚迅.浅谈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乐理课程教学框架与教学流程[J].音乐探索,2012,04:124-126.

[3]张海彬.基础课程改革视野中的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整合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6.

[4]李艳红,刘雪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校音乐课程设置与改革策略[J].大舞台,2013,10:1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