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例6篇

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

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1

一、2007年证券期货市场的主要改革工作

2007年,我会抓住证券期货市场发展势头较好,市场承受能力较强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积极稳妥地推动了多项改革与创新工作。

(一)加快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适应经济发展过程中多元化投融资需求的不断增长,我会加快了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市场层次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一是大力发展交易所主板市场。2007年,中国石油、中国神华、建设银行等一批大型企业陆续在境内上市,大盘蓝筹股在股市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极大地拓展了市场深度。二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板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中小企业板总体运行规范,活力不断增强,初具规模和影响力。截至2007年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达到202家,比2006年底增加100家,总市值为10646.84亿元,比2006年底增加8631.54亿元。三是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在前期对创业板定位、功能、管理模式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我会成立了创业板建设工作小组,创业板的发行上市、交易结算、市场监管制度基本准备就绪。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报价交易功能,审慎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工作。经过广泛调研,基本摸清了未上市股份公司的情况,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管理办法》。

(二)开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工作。2007年我会颁布实施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相关配套文件,建立了公司债交易平台与结算体系,启动了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截至2007年底,长江电力等3家上市公司成功发行了公司债,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推动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协调发展。一是扎实开展股指期货筹备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技术准备基本完成,中介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各类业务资格审核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开展了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和机构投资者培育工作,初步建立起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落实了相应的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体系以及监管安排。二是完善商品期货品种体系。2007年先后上市了锌、菜籽油、塑料、棕榈油等4个商品期货新品种。2008年1月,黄金期货成功上市。至此,国际期货市场上的主要商品品种,除石油外,都已在我国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三是全面实施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四是推进期货中介机构多元化,出台证券公司从事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规则,推动商业银行试点金融期货的结算业务。

(四)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高。一是继续做好股权分置改革收尾工作,推动和指导困难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二是在上市公司中开展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基本确立了全流通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稳妥实施了新会计准则。四是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整体上市、行业整合。五是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辖区监管责任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六是完善了高风险上市公司托管、风险处置机制和破产重整监管机制。

(五)促进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与发展创新。一是全面实施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截至2007年底,已上线合格资金账户4867万户,占合格账户总量的97%。二是实施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全面推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指标监管制度。三是稳步推进QDII业务试点。截至2007年底,已有5家证券公司、15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得QDII资格,5只QDII产品完成募集,累计募集1075亿元人民币。四是批准部分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五是批准部分基金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六)加强市场法制建设。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期货执法体系,组建了稽查总队,充实了稽查力量。完善了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健全查审分离、调查与处罚相互制约的证券执法新体制。由我会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了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建立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二、2008年改革动态

2008年,我会按照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部署与要求,继续加强证券期货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解决制约市场长期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为证券期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一)继续完善资本市场层次结构。

(二)大力发展债券市场。

(三)促进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2

今年暑假,经过重重关卡——简历筛选,面试考核,我很荣幸被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录取为暑期实习生,分配到公司旗下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也在公司的作为标杆性的营业部——止马营营业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这短短4个星期多的实习生活,自然是收获颇丰,不仅对证券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有了实地的、细致的了解,更重要的是结识了一批有十几年的证券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在此,我应该称他们为指导老师),在与长辈们和同龄人的交流中以及自己的实习期间的耳濡目染和亲身体会,我对于证券行业有了一些颇深的认识。另外,这次实习经历也让我感觉到了自己今后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明确了自己当前的不足,以及自己需要在学校为未来做些什么。

感谢面试我的人力资源总监李总,谢谢您给了我这次实习的机会;感谢营业部总经理马总,谢谢您对我们实习生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感谢实习生团队带头人季总,谢谢您每天晨会上对我们工作的细致指导和尊尊教诲,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张总,谢谢您对我的关心,和不厌其烦地解答我奇奇怪怪的问题的耐心,您的解答让我对证券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您的言行和工作态度让我无形中也懂得了许多简单而深刻的道理。还有有幸一起实习的伙伴们,和你们交流和学习,并肩作战的时光很充实,很快乐!

记得刚刚进入华泰的时候,公司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内部控制严格,招聘暑期实习生层层把关,严谨而高效率,面试成功后,还签订实习协议,。记得实习的第一天我们被请到华泰证券大厦进行上岗培训,请了华泰的高层老总们给我们讲话,并请业内专业人士给我们做培训,井井有条,培训严谨而不失活泼。下面是我从网上找的华泰的简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1年5月26日在南京正式开业。华泰证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年年7月,华泰证券在券商首次分类评级中被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类a级券商,2010年7月被评定为a类aa级,成为全国十家获此评级的券商之一。华泰证券旗下拥有南方基金、友邦华泰基金、联合证券、长城伟业期货、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是江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已基本形成集证券、基金、期货和直接投资为一体的、国际化的证券控股集团雏形。

“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的”是华泰证券坚持的服务理念。华泰证券拥有证券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固定收益服务和直接投资服务为基本架构的完善的专业证券服务体系,以及研究咨询、信息技术和风险管理等强有力的服务支持体系。年年,华泰证券在“高效、诚信、稳健、创新”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做最具责任感的理财专家”的品牌精神,得到了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华泰证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正在成长为具有核心服务优势和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首先是投简历,记得我是到截止日期那天才看到的招聘信息,本以为最后一天没希望了,后来还是在鹏鹏哥哥的鼓励下鼓起了勇气,凡事得勇于去尝试,才会让自己不后悔!(感谢鹏鹏哥哥!)

面试还算顺利,也结识了好几位一同去面试的南大同学。李总的和蔼、淡定、亲和力给了我很轻松的面试氛围。相信我充满概括力的总结和层次清晰的分析,一定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他总是给人一种谦和的感觉。我想人力资源总监都会是这种处世风格的吧。因为他的工作是和人打交道,协调好各种不同职位上的人的关系,让最适合的人到最适合他的岗位上。他以极具亲和力的姿态和员工相处,了解他们的特点,进行适当的调配,让人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率。另外和他的交流中发现他对公司原则毫不退让的坚持,他的措辞可以相当地无懈可击和圆满,没有任何窜空子的余地,似乎外交官的风范,他对公司立场和利益的坚决扞卫以及在细节上的灵活、人性化的处理,可见其素质之高,真让人深深敬佩!

值得谈的是季总,作为客户经理,他每天和各种各样个性的客户打交道,帮他们处理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问题,还要管理我们这群不太懂事的实习生,可谓工作繁琐至极,但他总能处理地井井有条,他有几乎让每一个怒气冲冲的客户到他那谈完之后,笑眯眯、乐呵呵的回去的本事。他很注意说话的语气、措辞和分寸,并且很有自己的风格,他说一句话同一个意思,不同的语气可能把人说得发彪,也可能说得舒舒服服的,说话是一门艺术。

而且,在每天的晨会上,他总能为我们觉得枯燥的工作注入鲜活的动力。说实话,在实习中,每天开晨会,对客户做电话营销及回访,账户清理,做创业板开户,前台支持……终于体会到现实中日常工作的单调和枯燥。其实,真实的工作就是这样,没有每天所谓的“新鲜”。比如,公交车司机会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同一条线路上,绕着一圈又一圈,只是每天旅客不同罢了;商场的售货员每天也在同一个小柜台前穿着同样的服装,说着同样的话,一年又一年;中国移动客户服务中心的小姐们每天都只是坐在电话机前回答着已经被问过上千遍的问题,只是声音不同罢了……“但你得在其中找到乐趣,摸索做得更有趣,更有效率的、更好的方法”,季总如是说,比如,在账户清理的同时,看着那一页页发黄的客户档案,从明细程度和法文规范的变化,都能体会到中国证券行业的沧桑巨变,中国证券行业市场的逐步健全过程,窥斑见豹。再比如,准备一个记事本,开会时记笔记,有客户打电话来,记录好,将一天要做的事,条理清晰地记录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如雷贯耳!

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证券投资学;教学方法;实践性应用型人才

作者简介:赵域(1981-),女,河北昌黎人,通化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助教。(吉林 通化 134002)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2-0142-02

2005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是:着眼于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这一要求,通化师范学院提出了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1]

“证券投资学”是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课程。依照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证券投资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设定为使学生既掌握证券投资的理论知识,又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适应金融或财务管理类工作所需要的职业综合素质。

借鉴国内外教学经验并结合教学实践,本文探讨以实现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证券投资学”课程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的意见。

一、目前“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忽视教学艺术和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

目前,各高校“证券投资学”教师多从非师范类的金融、财务、会计等专业毕业,缺乏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与研究。多数高校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要求相对较多,使得教师在日常学习和研究中重科研轻教研。很多学校对教师进行教学方法等培训较少。很多教师虽具备精深的专业造诣,但由于缺乏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与掌握,忽视对教学方法的探索,更难谈得上教学艺术。一些教师在证券投资上缺乏实践锻炼,对证券公司等金融业实务接触不多,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离。

2.忽视对学生学习动力系统的建设

一些教师只重视“证券投资学”教材内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忽视对学生学习动力系统的建设和学习兴趣的激发。比如,在讲授“证券投资学”课程之初,没有很好地使学生深刻认识到学习此门课的意义;在授课过程中亦不能对学生如何将理论与实际良好结合进行引导,很多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考试前突击重点,应付考试,学习实际效果较差。

3.忽视对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

一些教师认为专业课的教学就是使学生掌握课程所包含的理论知识,没有义务也没有可能(因课时限制等)在授课过程中对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进行培养。有的教师认为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需要长期培养,非一门专业课能解决,更应由学生通过自我修炼或“德育课程”来解决。

4.忽视对学生进行证券投资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研究表明,从众心理、暴富心理、心理和嫉妒心理等不良心理因素是导致证券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2]实践性应用型的金融或财务管理人才应该是具有良好投资理财人心理素质的合格人才。然而,目前一些“证券投资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注意对学生进行良好心理素质的引导。

5.忽视考评机制与培养目标的适应性

目前,“证券投资学”课程多采用期末闭卷笔试加平时成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期末闭卷笔试的分数在学生总成绩中占决定性比重,平时成绩的比重很小,而且多局限于出勤和课堂纪律。这样既不能真实反映学生应用理论于实践的水平,也很难促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地配合教师,有意识地加强证券投资实践能力和职业综合素质的训练。

二、对“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意见

1.重视教学方法和艺术的学习和研究,增强教师的实践能力

“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师不仅应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更应重视教学方法和艺术,加强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与研究,选择更适宜“证券投资学”的教学方法,从而增强教学效果。非师范专业毕业的教师应看到自身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不足,虚心向师范专业特别是教育专业的教师请教,学习他们好的教学经验和方法,并结合“证券投资学”课程的特点加以改进和应用。学校也应充分发挥教研室活动、讲课比赛、优秀教师观摩课等活动的积极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同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的交流,使教师深入了解和掌握实务要求,并加强实践锻炼,切实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2.重视学生学习动力系统的建设,增强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我国古代的教育家都十分重视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对学习效果的积极影响。孔子在《论语·雍也第六》中指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朱熹在《小学集注》中说:“教人未见意趣,必不乐学。”“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引导学生建立起由学习的目的观、学习价值观和学习兴趣构成的动力系统,从而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乐于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学习效果。例如,通过分析“证券投资学”课程知识对学生未来就业的重要性、学生个人和家庭证券投资理财的实用性、缺乏“证券投资学”理论知识而盲目进行证券投资的高风险性等,使学生增强学习“证券投资学”课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3.重视多元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增强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

以实践性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应灵活地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真正理解抽象和综合的证券投资理论,且能够进一步理论联系实际,并有针对性地增强金融、财务管理等从业人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例如,采取案例交流法,即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和课堂演讲法等教学方法。在教师引导下,学生先各自进行案例分析再进行小组讨论,小组代表在班级演讲小组观点,同学相互点评,教师最后总结点评。通过这些环节,加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实践的锻炼,并提高其分析问题、语言表达、沟通合作等能力。还可以采用随机抽签设计法,如将不同投资者的基本信息、风险承受能力、收益要求、流动性要求写成字条,让学生抽签,根据所抽到的随机组合的投资者信息进行分析,为该类型的投资者推荐适合的证券或证券组合,并提出支持论据,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各种证券投资工具和证券投资组合的特点和适用性。情境性或抛锚式教学(situated or anchored instruction)理论认为,如能让学生在现实世界中感受所学理论的运用,是让学生形成对该理论的意义建构最有效的方法。[3]采用角色扮演法,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在仿真的情境之中, 比如让学生扮演证券公司的顾客和职员对证券开户流程、证券交易程序等进行提问和介绍,增强其对证券投资相关职业的了解和认同。通过请证券公司经理人等来校讲学、到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参观等,使学生对证券投资等工作的社会价值和职业发展前景更加了解, 从而帮助学生建立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另外,小组作业、模拟操盘训练等教学方法,也都能促进实践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4.重视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增强学生对证券投资的心理适应性

在“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重视证券投资对从业人员的心理基本素质和特殊素质的要求,采用多种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对学生心理素质进行培养和引导。例如,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明确良好心理素质对证券投资成功的重要性,并可通过分析那些投资失败的案例,让学生警惕证券投资失败的心理要因,比如心态和暴富心理等。还可以通过讨论总结法,比如在学生进行操盘模拟训练后,积极讨论和总结各自操盘成败的心理诱因及所导致的行为和后果,使学生深刻反省自己心理素质的不足,在课程学习或未来工作中能加以警惕和避免。应创造机会并组织学生参加课堂演讲、讨论等活动,鼓励学生充分自由地表达观点,促进其独立思考,避免从众心理。

5.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检验,增强考评机制与培养目标的适应性

对“证券投资学”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方式的选择和设计,应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准绳。因此,在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下,考评机制应不仅能检验学生对“证券投资学”课程基本理论的理解,更应以能够检验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重点。在考核方式设计上,应打破目前很多高校存在的期末闭卷笔试成绩占决定性比重的局面,增加对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的分值比例,设计由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构成的考核体系。例如,引入模拟操盘、课程作业、小组讨论、课程论文、平时出勤、课堂表现等考核成绩。期末考试也应多设计一些灵活甚至无标准答案的试题,避免出现学生仅凭考前突击、短期记忆就可拿高分的问题。例如,期末考试可以借鉴澳大利亚阿德雷德大学“证券投资学”课程半开卷的考核方式。首先,教师为学生做的考前总复习不应变为为考试划范围,而是可以允许学生在期末笔试中带一页手写的自己总结的重点,如概念、公式等。考试出题范围应覆盖全书,题目具有综合性和灵活性,这样的笔试既可以促进学生在期末复习时再次对全书重点进行梳理、总结,又考查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总之,考核体系设计既应起到考查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素质的作用,又能反作用于整个学习过程,促进学生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和提高自身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刘惠洲.实践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J].现代教育管理,

2012,(10).

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4

根据中国证监会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九月下旬开始,中国证监会将连续组织证券、期货业2000年问题测试。

1.以交易所为主,各选10-20家证券或期货经营机构参加。于1998年9月26日-27日进行以发现问题为目标的摸底性测试。

2.以交易所系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系统为主要测试对象,全体参加。以测试交易、清算环节为目标,进行全网交易测试,时间为1998年11月28日-29日。

3.以交易、清算、通信、银行、楼宇、供电等为测试对象,全面测试包括环境在内的全部系统。时间:期货业为1999年1月2日-3日;证券业为1999年春节前。

4.全网验收测试时间为1999年6月底。

二、为了做好9月以后的连续测试工作,证券、期货交易所要科学地设计全网测试的方案和应急计划,于1998年8月31日前提交书面技术指引,以供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系统自测之用。测试前要做好准备,测试中要认真做好记录,测试后要认真总结工作。各公司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对确有困难的会员单位,交易所应给予支持与帮助,有的还可帮助会员公司制定交易所与会员公司间的系统应急计划和组织准备,一旦发生问题,确保迅速解决。

三、实行统一信息披露制度。由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给出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信息披露指引,各法人单位根据指引内容进行规范的信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宣称自己已经解决2000年问题。

四、各地证管部门要认真配合证监会做好辖区内的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帮助他们做好与当地电信、银行、供电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5

    10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地区性市场迅速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市场,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1、上市公司数量增加、结构有所改善。截至2000年底,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达1088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从1990年的13家增加到955家,B股上市公司114家。2000年,经过科技部和科学院认证的高科技企业和金融类企业发行上市,开始改变传统产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上市公司结构也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境外上市公司52家,其中38家单独在香港上市,8家在香港和纽约同时上市,3家在香港和伦敦同时上市,1家在香港、纽约、伦敦同时上市,2家在纽约和新加坡上市。

    2、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截止2000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3791.70亿股,市价总值达48090.9亿元,相当于GDP的57%。10年中,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累计筹资近10000亿元。其中,2000年境内筹资1541亿元,加上境外上市公司和红筹股筹资,我国上市公司当年筹资金额3249亿元,比上年增长130.3%.宝钢等特大型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顺利发行上市, 表明我国证券市场承受大盘股的能力明显增强。中石化、中石油等特大国有企业海外路演、和发行上市成功,表明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已经消除。

    3、投资者开户数大量增加,机构投资者队伍逐步壮大。截止2000年底,投资者开户数达到5801.1万户。其中机构投资者2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40%。尽管散户投资者仍占到开户数的99.5%,但机构投资者队伍在证券市场的影响正在稳步扩大。一是证券投资基金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到目前为止,已设立基金管理公司10家,另有4家获准筹建,发行封闭式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33只,总规模达560亿元。去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展开。二是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稳健推进。在清理整理证券公司的基础上,26家证券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其中13家成为我国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现有101家证券公司的资产总额5753亿元,比1999年的3081亿元增长87%;净资本236.4亿元,比1999年的24.6亿元增长8.6倍。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情况看,2000年底,余额总计3037亿元,比上年末的1642亿元增长127%。三是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融资渠道得到解决。经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商定,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回购市场,一部分证券公司还允许以股票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进行质押贷款。四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获准有条件进入股票市场。五是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票市场。

    4、证券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初步建立。到2000年底,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主要有:2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多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50多件部门规章。证券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补充,以部门规章为主体的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与之同时,根据1997年1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决定和1998年 4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在全国中心城市设有9个证券监管办公室,2个直属于中国证监会的办事处,25个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并直接管理2家证券交易所和3家期货交易所。

    5、证券市场风险进一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中。从1998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开展了五项清理整顿工作,即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清理整顿证券经营机构、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清理规范原有投资基金。到目前为止,期货交易所由14家撤并为3家,交易品种由35个压缩到12个,179家期货经纪公司完成增资和重组,69家证券公司完全归还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由于各项清理工作基本完成,证券市场的风险与隐患得到了有效化解和消除。与之同时,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妥善解决中。2000年4月,中国证监会允许转配股在2年内分期分批上市流通。目前,已有128家公司的29.85亿转配股上市流通,没有对市场造成大的冲击。为我国进一步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多头到统一、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80年代到1992年5月,在国务院的部署下,主要由上海、深圳市两地地方政府管理的阶段。

    1981年7月,财政部重新发行国债,中国证券市场开始起步。接着,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的企业开始以股票、债券的形式集资,如深圳宝安、北京天桥、上海飞乐等。1986年,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开办窗口交易,代客买卖股票和企业债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区营业部开始证券柜台交易,有价证券转让市场恢复。1988年,国务院决定在上海、深圳等七个城市进行国库存券上市交易试点,国库券交易市场的形成。1990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分散的柜台交易迅速转变为场内集中竞价交易。

    在这一阶段,我国对证券市场没有集中统一的管理,而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决策下,主要由上海、深圳市两地地方政府管理。首先,证券发行与交易限于上海和深圳两市试点,是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决策的。其次,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上海、深圳地方政府充当了主要管理者的角色,两地人民银行分行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法规,对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第二阶段:从1992年5月到1997年底,是由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共同参予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

    199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证券管理办公室,7月,国务院建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中央政府参与证券市场的管理,是证券发行与交易规模日益扩大,要求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必然结果,但这种由中央银行代管证券市场的格局没有持续多久。8月10日,百万人拥至深圳争购1992年新股认购表,并发生了震惊全国的“8.10风波”。这一“风波”,反映了广大投资者对股票的狂热心理,也表明中国证券市场到了需要按国际惯例设立专门的机构的时候了。为此,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由上海、深圳等少数地方推广到全国。这种制度按排,事实上是将国务院证券委代替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将中国证监会替代了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

    与之同时,国务院赋予 中央有关部门部分证券监管的职责,形成了各部门共管的局面。国家计委根据证券委的计划建议编制证券发行计划;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和归口管理证券机构,报证券委备案;财政部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从事与证券业有关的会计事务的资格由证监会审定;国家体改委负责拟订股份制试点的法规,组织协调有关试点工作,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中央企业的试点。

    另外,地方政府仍在证券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由当地政府归口管理,由证监会实施监督;地方企业的股份制试点,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审批。为了把对证券和期货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中国证监会向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授权,让它们行使部分监管职责。获授权的地区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云南省、陕西省、江苏省、四川省、吉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江西省、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武汉市、深圳市、成都市、广州市、西安市、长春市。

    第三阶段:从1997年底到现在,初步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

    1997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鉴于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形势,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这次会议决定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统一监管。1999年7月1日生效的《证券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从而以证券市场基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将证券交易所由地方政府转为中国证监会管理。证券交易所肩负着一线监管的重任,对交易所的监管是政府证券监管体制中的重要环节。我国证券交易所是由地方政府建立起来并管理的,因此,初期的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由地方政府直接任命,“证券交易所由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总经理由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人民政府会同证监会提名,理事会聘任,报证券委备案”,随着沪、深证券市场由地方性市场发展为全国性的市场,这种以地方政府为主对交易所管理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国务院就此作过调整。1995年7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在《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中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正副理事长和正副总经理人选,由中国证监会提名,商所在地人民政府后推荐给交易所会员大或理事会任免”。 1997年8月15日,国务院正式作出决定,沪深证券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1997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经修改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同时“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接受证监会的监督管理”,交易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证券交易所中层干部的任免报证监会备案,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证监会批准”;同时增加了“对会员的监管”、“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内容,对其它内容也进行了修改。《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朝着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体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其次,将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证券业监管职能划入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市场初期,法律曾确定了双重管理的证券监管体制,即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为“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并规定“证券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业务活动接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1998年4月,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正部级直属事业单位,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证券委被撤销,其职能归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归口管理也划转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得到了加强。

    再次,1998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中国证监会作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地区证券、期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部分中心城市设立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由证监会和派出机构——证券监管办公室组成。中国证监会接收全国各省市的证管办,并在全国中心城市设有9个证券监管办公室(天津、沈阳、上海、济南、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2个直属于中国证监会的办事处(北京、重庆),在25个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1999年7月1日,证监会36个派出机构统一挂牌,从而逐步建立了由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模式。

证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离岸操作阶段 准资产证券化阶段 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 动因变迁

引言

自20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资产证券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资产证券化最为发达的美国,证券化产品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推动了美国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经济的发展。尽管在2008年美国次级贷款市场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当中,资产证券化被认作危机爆发的导火线,随后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量与市场存量大幅下降,但资产证券化的巨大优势与多年来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还是得到了大部分专家学者的认同。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于2005年正式启动,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早于20世纪90年代就已开始。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三亚丹洲小区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的收益来源,发行了2亿元地产投资券。尽管该案例并未采用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且具有较多债券发行特征,但仍可被视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的首次尝试。随后根据操作环境与操作模式的不同,国内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发展可以被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离岸操作阶段;二是准资产证券化阶段;三是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何小峰,2007)。鉴于我国在金融危机之后出于市场安全的考虑,放缓了资产证券化推进进程,因此本文并未将我国在金融危机后的资产证券化纳入研究范围。

在不同的时期,国际与国内环境不同,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不同,反映出各个时期资产证券化操作的动因也就不同。本文结合我国1996-2008年所进行的标准资产证券化或类资产证券化案例,对各个时期的资产证券化动因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我国资产证券化动因的变迁历程,为我国未来的资产证券化发展提供借鉴。

研究假设

针对资产证券化动因的研究主要是从资产证券化所带给发起人、投资者以及整个宏观经济的优势角度入手的。吴许均(2002)认为,资产证券化带给发起人的好处(如多样化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等)可被看作是资产证券化的内因,而资产证券化带给整个宏观经济的好处可被看作是资产证券化的外因。丁琳(2004)将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分为微观动因和宏观动因,并认为资产证券化带给发起人和投资者的优势构成了微观动因。刘志强(2006)、李玮(2007)、王晓博(2007)在分析不同行业的资产证券化动因时也是从资产证券化为该行业发行主体带来的优势角度进行分析,基于以上文献,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依据受益主体的不同,在文献总结的基础上,将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分为发起人动因、投资者动因和宏观经济动因三类。三类动因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假设2:各分项动因(如发起人动因中的分项动因“优化资本结构”)对资产证券化发起决策的影响程度难以相互比较,因此假设各分项动因对资产证券化发起决策的影响程度相同。

假设3:只将引致资产证券化操作实际发生的动因列入研究范围,而不考虑潜在动因。

离岸操作阶段的动因分析

离岸操作阶段是指20世纪前后我国部分企业利用国外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的时期。该阶段典型的案例包括珠海公路交通收费资产证券化、中远集团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中集集团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和信达不良资产证券化。上述四个典型案例的部分交易细节如表2所示。

以上案例中,除了发起人之外,其他交易参与主体以及交易所在市场均在海外,而当时我国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和监管制度都尚未开始建立,国内也没有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相应中介机构,同时国内投资者还基本没有接触到资产证券化产品,因此该时期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没有宏观经济动因和投资者动因存在。

从发起人动因角度来看,其中两家大型集团企业中远集团和中集集团均已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前分别上市,拥有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渠道;而珠海高速公路收益证券化的最初发起人实际是珠海市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其具有发行地方债券的直接融资渠道;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当时是处理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同样拥有很强的信用保障,这些主体之所以采用资产证券化手段融资,并非是为了降低融资门槛(O5),而主要是为了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拓展资金来源(O6)、增加流动性(O4)和降低资产风险(以信达不良资产证券化最为突出)。

准资产证券化阶段的动因分析

准资产证券化阶段是指20世纪初因为各方面制度限制,只能部分实现资产证券化特征的交易阶段,该阶段资产证券化属于类资产证券化操作,基础资产基本为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包括华融不良资产证券化和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上述两个典型案例的部分交易细节如表3所示。

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以上两个案例的投资主体均为国内投资机构,因而首次在资产证券化操作中引入投资者动因,但交易产品的交易形式与其他信托交易凭证并无区别,所以资产证券化产品仅仅多样化了投资者的投资组合(I2)。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税收等制度仍然没有开始建立,因此该时期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没有宏观经济动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