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培训心得体会范例6篇

信贷培训心得体会

信贷培训心得体会范文1

坚持六项机制,树立特色品牌

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风险定价。包商银行提出,新型小企业贷款业务必须要用“高利率和高效率战胜竞争对手的低利率和低效率”。只有高利率,才能覆盖小企业贷款的高成本和单个小企业较高的经营风险,才能实现商业可持续;只有高效率,才能使新型小企业贷款区别于其他贷款产品,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获得自身独有的细分市场。同时,包商银行坚持小企业贷款业务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坚决破除抵押物崇拜,充分利用小企业信贷技术,为广大没有抵押担保的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对具有抵押担保能力的小企业提供优惠利率。

坚持事业部制,坚持专业、职业发展方向。包商银行在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之初,就建立了专营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小企业金融部,实行事业部制管理。2008年,包商银行开始着手通过“人、财、物”的资源统一配置、集约化管理,对小企业客户进行了市场细分。包商银行根据目标客户细分,设立了小企业金融中心、微小企业金融中心和农村金融中心,通过专业化分工,强化对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推动力度。同时,包商银行提出,“技术是小企业信贷的核心,队伍是小企业信贷的根本”,把道德风险视为小企业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风险,通过高度重视职业操守培训,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薪酬和岗位晋升机制等方式,保障小企业信贷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发展。

坚持专业审贷、专家审批。包商银行基本实现了专业审贷和专家审批。目前,包商银行小企业审贷会成员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审贷委员达到116人,占比达到62%。

坚持正向激励、单一业务指标考评。为防止信贷人员抓大放小,导致整体偏离小企业信贷的方向,包商银行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正向激励和单一业务指标考评体系。强调考核信贷员的信贷笔数,兼顾余额和信贷质量,仅考核小企业信贷员的信贷业务,不考核包括存款在内的其他业务,使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绩效考核指挥棒始终指向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同时,在建立反向风险约束机制时,包商银行不让信贷员单独面对恶意欠款客户,而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集中处置、专业处置的优势,并通过设置免责制度和风险容忍度,确保小企业信贷人员持续、稳定地拓展业务。

坚持学徒制培训,组建培训师团队。学徒制培训一是贴近实战,易于信贷员的快速成长;二是培训速度虽然慢,但以几何级数倍增的方式增长,与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长期发展相得益彰。但学徒制也容易出现培训效果逐级衰减现象。为此,包商银行在小企业金融部下设置了培训中心,组建了8人的专家型培训师队伍,自编自写小企业培训教材与案例,初步形成了小企业信贷技术的优化提升研发能力。

坚持标准化信贷产品,打造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大规模商业批发能力。包商银行提出“建立小企业贷款产品设计和销售的标准化机制,打造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大规模商业批发能力”。通过目标客户标准化和贷款流程标准化,包商银行把小企业贷款业务变成了一种流水线产品,实现了高效和高质的信贷发放。

推动能力建设,实现星火燎原

包商银行新型小企业贷款业务在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迥异的内蒙古东西部,以及经济发达的浙江,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包商银行总行小企业金融部已完成了人员的专业、专家化,形成了微小企业、小企业、农村微型金融三大块专家型管理团队,和独立的专业培训师团队,初步具备了机构能力建设和技术输出能力。

在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推动上,包商银行提出“把各分行都打造成当地的‘包商银行’”。具体做法上,总行小企业金融部按照“培训―帮扶―授权”的思路,在包商银行新设一家异地分行之初,就派出专家团队,按照六项机制原则帮助分行建立分行小企业金融部,完成初步的人员招聘培养、建立机制流程和开拓市场;在分行小企业金融部初具雏形,形成品牌形象,并培养出本地化的小企业信贷专家之后,总行撤出专家团队,仅留下少数专家进行固化指导;最终,当分行小企业金融部进入市场开拓和人员培养的成熟期,总行将仅从业务发展的宏观层面进行管理,而分行通过小企业信贷机构和人员的自我良性发展,成为当地市场上的“包商银行”。也就是说,包商银行把总行小企业信贷部当成了小企业信贷机构的“孵化器”,把分行视为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经营主体,通过成熟一家,放开一家,大踏步地扩展全行的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而实现增设一家分行,就打造一家当地的“包商银行”的小企业信贷扩展目标。

依托三架机器,力争四个突破

信贷培训心得体会范文2

【关键词】信用社;个信贷人员;培训内容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势头日益迅猛,金融门楹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加入我国的竞争,各个企业开始广泛参与市场竞争的浪潮,为了在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企业必须要依靠企业内部高效的运作管理,加上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创造出自己的竞争优势。

二、新疆农村信用社个信贷人员培训现状及存在问题

所谓的个信贷人员就是指那些从事与个信贷业务相关的人员,这里重点是指农村信用社的范围内。个信贷业务在农村信用社里充当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通常来说,一家农村信用社的个信贷人员是比较多的。而信贷业务又是一项风险较为集中的业务,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不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对于其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且对其培训的关注度是加大的。但是,目前看来新疆的农村信用社在个信贷人员的服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缺乏科学有效的培训规划

目前新疆农村信用社对于个信贷人员的培训规划比较欠缺。在培训的内容方面具有比较大的局限性,重视的是一些信贷操作流程、文件的学习,培训的是比较基层的岗位技能知识,没有做到结合实际,以及缺乏与时俱进的贯穿。另外,没有涉及到在这个职业中的价值观教育,诸如个信贷服务理念、服务态度等的学习。同时,培训的手段比较传统古板,效果不佳。主要通过工作例会来进行,每月培训一到二次,还可能会因为临时的其他工作,冲掉例会,随意性强。

2.培训体制不健全不完善

新疆农村信用社在进行对个信贷人员的培训工作过程中体制的建立不完善,职责不分明,专业性不到位。大部分情况下是由条线主管部门来开展,但是没有设置专门的培训人员,以及培训部门。而负责培训的条线主管部门也有自己需要处理的事情和工作,难免会有工作繁锁脱不开身,压力大缺乏耐心的时候,开展的培训自然就效果不好。另外,条线部门的培训经验不够专业,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较少,可能就达不到预定的效果。

3.缺乏培训进行效果评估

对于培训的结果没有做到及时的跟踪反馈,不知道学员的掌握情况,也就难以及时跟进培训的工作。之所以要进行培训,自然希望能够通过培训有所提升,为企业带来效益。因此,既要进行有效的培训,后期也要有及时的反馈和跟进,采取对应的方式方法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新疆农村信用社对个信贷人员的培训虽然能够进行,但是培训完后就结束了,并没有真正去了解受训人员有没有真正掌握,培训能否真正运用在日常业务工作中。

三、改进新疆农村信用社个信贷人员培训的措施和对策

1.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

企业要注意突破传统的培训模式和策略,改变原本的培训思想,而是把实际与理论相结合,在培训的过程中引入实际的业务操作中,根据不同的学员的情况,制定出符合其发展需要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要注重于学员进行交流沟通,采取不同的培训措施。同时,不仅是培训人员讲,其他人听。也要鼓励大家一起讨论,互相交流在日常的业务过程中的问题,然后进行经验传递。做到人人都是老师,人人都能学习。

2.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体制

企业定期聘请专业的培训人员对个信贷人员进行诸如职业素质,职业心理等方面的培训,传授业务以外的,但是有时在职场中不得不了解的知识。至于在个信贷相关知识的培训,则是在企业内部组建一个专门进行培训的部门或者团队,定期深入到员工的日常业务工作中,了解员工在实际操作面临的问题,制定出比较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3.重视培训效果评估

在经过了一段实际的培训后,企业要对参与培训的个信贷人员进行一定的考核和效果评估,并且制定与之相对应的绩效制度,将考核的结果纳入到年终的绩效中,充分引起员工对培训的重视。另一方面,由条线部门的其他员工与其主管人员对参与培训的员工在培训前与培训后的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等做出评价。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要继续对参与人员进行追踪,观察,修改自己后期的培训计划。对于比较典型的员工,将其作为实际案例,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探讨。

4.总结与展望

随着全球化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也不断涌入竞争者,农村信用社要想在农村市场上保持优势,就必然要在前进中不断更新,打造“以人为本”的竞争力,其中一个关键的途径就是加强对企业个信贷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视,真正打造出优秀员工团队,争取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孙宗虎,姚小凤员工培训管理实务手册[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信贷培训心得体会范文3

一、提高信贷岗位待遇,完善权责利机制

由于历史原因,之前蒙阴联社客户经理队伍较为薄弱:从教育背景看,第一学历大专以上的仅3人,最终学历大专以上的42人,占比为34%;从岗位职责看,客户经理肩负金融知识宣传、存款组织、评级授信、客户关系管理等多项工作职责,重要性远超内勤;从贷款业务量看,人均管理贷款200户、金额3000万元,有7名客户经理管理贷款在5000万元以上;从贷款质量看,不良率超过5%的客户经理有15人。整体信贷队伍存在年龄老化、人员不足、工作量过大、风险程度高的问题,人员选拔、培养、考核、晋升和责任追究的机制也不完善,致使客户经理权责利不成正比。

蒙阴联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多次召开会计主管、信贷主管和客户经理代表在内的座谈会,分析利弊,结合实际,多策并举完善客户经理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制度,确保一般客户经理等级、工资收入明显高于柜员,优秀客户经理可以超过联社中层副职;二是提高客户经理地位,在评先树优、竞聘职位等方面向信贷骨干倾斜,有担任客户经理经理的大学生优先提拔重用;三是修改完善《蒙阴联社贷款尽职免责办法》,合理设定免责条件和容忍度,解除了内勤人员竞聘客户经理的后顾之忧;四是探索开展“三无”创建活动,对符合要求的客户经理授予“三无”创建优秀客户经理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客户经理地位,吸引有学历有能力的年轻柜员才积极投身到,能留住人,真正成为全县信用社发展的“人才储备库”。

二、合理配置资源,建立信贷人员流动机制

竞争机制的缺乏,容易使客户经理滋生小富即安、小富即满思想,缺乏进取意识。一个优秀的客户经理能弥补信贷政策的不足,而一个不尽职的客户经理能致使业务出现风险。蒙阴联社发扬“鲶鱼”效应,引入竞争机制,对不能胜任岗位的客户经理及时进行调换,确保信贷队伍随时充满朝气和活力。一是适度开展责任追究,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客户经理进行停薪、停贷处理,目前已累计处罚21人次;二是建立有进有退机制,保证前后顺延,随时对符合条件的年龄较大的客户经理办理内退手续;三是定期开展客户经理选聘活动,坚持自愿报名、公开选拔的原则,严格审查条件,通过闭卷考试、组织演讲、民主评议等程序从内勤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从事客户经理岗位;四是切实开展客户经理交流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截止目前,蒙阴联社客户经理达到134人,占比为24.8%。

三、强化教育培训,建立信贷人员学习长效机制

农村信用社要长远发展就必须不断推陈出新、改革创新,客户经理作为信用社发展的直接推动者,是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和风险的直接控制者,只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培训机制,才能促进信贷业务精细化管理和信贷经营的长久发展。

蒙阴联社除建立了日常的信贷人员学习制度外,还不断创新完善培训机制。一是突出培训的实效性。配合联社各期间业务重点,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在集中评级授信、不良贷款清收竞赛等活动开展前开展相应的专题培训,使客户经理趁热打铁、学以致用;二是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对原客户经理培训重在新知识、新业务的传导,对新上岗客户经理培训重在业务基础知识和经验教育、营销沟通能力等技能;三是突出培训的互动性。在培训过程中,注重授课人员与学习人员的互动沟通,对学习人员分组实际操作运用,分别模拟贷款调查、贷后检查、贷审会运作等业务过程,现场填写合同文本、撰写调查报告,由授课人员进行现场点评,确保将理论培训知识融会贯通到具体实践中;四是突出优秀人才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表彰先进、学习案例、播放警示宣传片等方式,建立相应的代教机制,抓好对新上岗客户经理的“传、帮、带”作用,扩大优秀人才的示范效用,督促即将进入信贷岗位的客户经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准和工作责任心;五是突出培训的结业考试制,每次培训期间都下发复习题以学员晚自习知识巩固之用,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式结业考试,并将成绩下发给每个单位,真正达到了培训效果。

信贷培训心得体会范文4

小额信贷,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孟加拉格拉明乡村银行,其创始人是•尤努斯。专门为贫困的孟加拉农民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尤努斯在30年中,从42美元(借给27个赤贫农妇)微不足道的贷款艰难起步,发展到2006年拥有近400万借款者(96%为妇女)、1277个分行(分行遍及46620个村庄)、12546个员工、还款率高达98.89%的庞大的乡村银行网络。格拉明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后来被简称为GB模式。到目前,世界上有23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和250多个非政府组织仿效格拉明乡村银行模式建立了自己的小额信贷体系。但是,小额信贷无论是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在发展中。什么是小额信贷?笔者认为,所谓小额信贷,是由金融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利用无抵押小额度的信用贷款,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为低收入贫困人群或微型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活动。目前,小额信贷因其服务对象的差异分为公益性小额信贷和商业性小额信贷。公益性小额信贷不同于传统的银行贷款,他不以营利为目的;他既有信贷的金融职能,即向客户提供贷款,同时又有为穷人提供多种非金融服务的社会职能,例如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公益性小额信贷把对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能力的建设作为自己的一项责任。因为公益性小额信贷的目标客户都是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包括农户、林农和下岗失业的城市贫民。他们在生产创业中不仅缺少资金,同时更缺少技术和经管管理能力,所以在向他们放贷款的同时,还需要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商业性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是微型企业,完全市场化运作,利息率较高,以盈利为目的,与传统的银行贷款区别不大。公益性小额信贷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从小额信贷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小额信贷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贷款额度小,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小额信贷最大额度也只有7000元人民币;二是除银行外,还由一些非政府组织机构发放小额贷款;三是无抵押;四是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2中国小额信贷发展轨迹概述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教授等小额信贷专家的研究,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就开展了类似小额信贷的扶贫活动,全部是国际机构援助的活动。它们从事的多半都是扶贫项目和社区发展项目,其中有一小部分属于信贷内容。而且那时还没有使用小额信贷名称而叫做循环资金、小组贷款或微型企业贷款。使用小额信贷并在国内较完整、系统地介绍和实践,还是GB模式引进以后的事。1992年,国务院扶贫办组织考察团到孟加拉国乡村银行进行过考察;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教授在马来西亚参加南亚的一个会议,见到了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一名副总裁,并对GB模式的小额信贷有了一个概括的认识,回国后写文章推荐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1993年9月,课题组得到了福特基金会的资金支持,在河北省易县开始了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试验活动。1994年4月,发放了第一批31户的小额信贷贷款。以后又在河南省的虞城和陕西省丹凤县等地开始了试验。1995年,姜春云副总理在《中央政策研究》介绍易县扶贫合作社扶贫到户的简报上批示:“经验值得参考”。1996年,国务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陈俊生在虞城县关于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报告上批示:“虞城关于用小额信贷扶贫的经验,我感到很好,可以给予大力支持。这是扶真贫、真扶贫的一个好办法”。从此之后,小额信贷纳入到我国专门的扶贫机构的议程上。1998年2月,国务院扶贫办召开全国扶贫到户工作座谈会,陈俊生同志再次强调了小额信贷是扶贫到户的有效形式,应该积极试点,稳步推广。1998年,同志任副总理以后又担任了扶贫领导小组组长,也指出要狠抓扶贫到户,重点要抓好小额信贷的试点和推广。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也提出要总结推广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到户的有效做法的内容。1999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小额信贷是一种有效的扶贫到户形式,要在总结经验、规范运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在中央、国务院扶贫办推动下,特别是在完成“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推动下,小额信贷由国际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试验阶段进入了政府和金融机构(农发行和农业银行)联合推广的阶段。截止到2000年,大约有60亿元人民币的信贷资金用于小额信贷扶贫。据专家估算,大约有6万个农户3000万贫困人口获得过小额信贷的帮助,在完成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陕西省小额信贷累计达到26亿元。其方法基本上是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整借零还、小组联保、中心会议这些基本方法。国内的小额信贷发展经过了非政府组织试验、政府推广和银行介入三个阶段。目前小额信贷归纳起来分为三类:一是非政府组织(包括国际机构)的小额信贷;二是由农行与政府开展的小额信贷;三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

2000年以后,农业银行逐步从小额信贷中退出,例如广西,最高时年贷款9000万元,2006年只剩下600万元左右;坚持最好的应属云南,2004年尚有约6亿元用在小额信贷方面,到2005年已累计发放24亿元。国务院扶贫办正在进行小额信贷贴息方法改革,采取招标方式,在200多个县试点。接受招标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贴息直接拨到县扶贫办。三类小额信贷各有优势,都有自己的特点。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所推行的小额信贷比较规范,效率比较高,效果比较好,但是规模小。它所起到的是一种先导、示范、试验的作用。我国是一个贫困人口大国,真正让小额信贷在帮助贫困农户和低收入人群中发挥作用,那还必须要由政府利用国家的扶贫资金和信贷资金大规模实施。

3为什么要在林区发展小额信贷?

3.1小额信贷是反贫困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国林区大部分职工和林农还属于低收入贫困人群,需要扶贫。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调查数据,按照年收入1300元贫困线计算我国约有8000万贫困人口;若按照世界银行统计,按照每人每日平均支出不足1美元计算,中国约有1.3亿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的产生,本身就源自于扶贫。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许多国家的社会贤达和从事慈善事业的人士们,鉴于贫困人群得不到金融服务,仅依靠救济不但力量有限,而且也不利于贫困人群的自立自强,于是他们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掀起了小额信贷扶贫热潮,用特殊的创新形式的小额信贷,实现信贷扶贫。2006年10月13日,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宣布将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孟加拉国的•尤努斯及其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评审委员会的公告说:“要实现持久的和平,除非人们找到对抗贫困的办法,小额信贷就是这样一种办法。下层民众的发展有助于推动民主和人权。”尤努斯获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说明小额信贷已经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

3.2是落实党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改善民生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文件指出:“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林区推广小额信贷,就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之一,即通过林区金融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使林区的贫困人群也享受到小额信贷这一项金融服务。

3.3穷人也需要金融服务,林区工人和农民也需要小额信贷

根据尤努斯30多年小额信贷的经验和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小额信贷的案例,低收入人群需要信贷服务,也能够利用小额信贷发展生产。截止到2006年,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已经放贷57亿美元,惠及639万穷人,他们当中绝大多数曾是身无分文、忍饥挨饿、朝不保夕的赤贫者,现在一半以上的人通过贷款项目脱离了贫困。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小额信贷24个机构的1100多万贷款本金已循环放贷了3~5年了,林区林业企业职工和林农使用贷款的积极性很高,项目的贷款本金供不应求。在这个小额信贷示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始至终,受益者百分之百是项目区的工人或农民,深得林区老百姓的拥护,具有深厚群众基础。根据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办公室聘请的中外专家的评估结果,根据项目省市县乡镇反馈信息,对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开展小额信贷示范项目评价最好,项目区的工人和农民也都对小额信贷示范赞扬叫好。

3.4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授人以鱼仅供一餐之用,只救一时之急,“救急不救穷”;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为救燃眉之急而给穷人一点小恩小惠是不够的,要“救穷”就要象尤努斯一样,对客户进行技术培训,教给穷人致富的技术和知识,并且给他们发放小额贷款,让他们自力更生摆脱贫困,这才是一劳永逸的扶贫办法。

4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怎样开展小额信贷?

4.1小额信贷基金的由来

2001年欧盟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欧援“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署了协议。根据此协议,2005年12月欧盟委员会驻中国和蒙古代表团与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天保中心”)签署了“小额信贷基金管理谅解备忘录”,欧方以提供小额信贷基金的方式援助中国天然林保护工程,扶持项目区因天然林保护工程禁伐政策而停止采伐天然林的森工企业转产职工和林农,为他们提供小额贷款和技术培训,引导他们逐步开展更适合可持续发展的替代性生计活动,获得多种新的收入来源,改善他们的生活,同时达到保护天然林的目的。该小额信贷基金总预算资金为144.3万欧元,包括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贷款本金115.5万欧元,另一部分为运行经费28.8万欧元。

4.2项目区和目标群体

项目区和目标群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林业企业周遍区域。覆盖了3省6县12个乡镇58个行政村,近1万农户。即:四川省宝兴县的陇东镇和永富乡,松潘县的牟尼乡和小姓乡,平武县的木座乡和白马乡;湖南省的炎陵县的十都镇和策源乡,永顺县的万坪镇和小溪乡;海南省的昌江县的七叉镇和王下乡。二是天保工程项目核心区域。包括6个国有森工企业或林场,约1万名林区职工。即:四川省宝兴县的夹金山林业局、松潘县的松潘林业局、平武县的大河沟林产公司;湖南省炎陵县的桃源洞国有林场、永顺县的杉木河国有林场;海南省昌江县的霸王岭林业局。小额信贷基金是为项目区内那些由于居住地附近没有金融机构或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物而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低收入农户和国有森工企业职工,特别是比较贫困的人口,提供小额信贷。小额信贷基金通过为林区农民和森工企业职工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小额信贷,来帮助项目区劳动力进行能力建设和创造就业机会,改善林区居民的生活,同时减少林区职工和农民因生计对森林的破坏。

4.3小额信贷基金的三种运行模式

4.3.1非政府组织模式(NGO模式)

项目选择国内具有实施小额信贷经验、良好声誉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非政府组织(NGO)与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合作机构。该非政府组织在项目区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建一个分支机构即“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户自立互助服务社”,在县民政局注册成非政府组织法人。服务社配备小额信贷专业人员,在履行项目协议的前提下,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模式独立运作小额信贷基金,面向天保工程项目区的林农发放小额贷款,并接受项目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NGO模式,与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差别不大。项目区林农只享有向该服务社借款权,不占有服务社的股份,欧盟的小额信贷赠款归该NGO组织所有。项目小额信贷基金包括贷款本金和运行经费两个部分,分两个账户独立运行。贷款本金用来向当地农民发放小额贷款;运行经费,用来支付日常运行费用支出、小额信贷机构信贷员的工资和补贴等。

4.3.2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CNFMA模式)

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小额信贷机构,即在县民政局注册建立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非政府组织法人机构。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资格面向村社区的所有农户,但每户限1名会员(项目鼓励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加入协会)。欧盟的小额信贷赠款按农户数均分给村民入股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村民每户的股份均等,每个会员都是股东。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本着为村民谋利益的目标,根据会员同意的协会章程,按民主和自治原则由村民自立互助组织来操作项目小额信贷基金,并接受项目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在会员大会下设一个管理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两个委员会均由村民即协会会员自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运营的全面工作,监督委员会对管理委员会实行监督。在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下面建立若干个村民联保小组,每个联保小组由5~7名会员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成员互相为使用小额贷款的组员担保。

4.3.3国有森工企业模式(SFE模式)

在项目区国有森工企业内(例如工会)建立一个由国有森工企业管理的小额信贷机构。即在县民政局注册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自立互助社”等名称的非政府组织法人机构。由该机构来运作小额信贷专项资金。国有森工企业指派由3~4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管理该资金。该操作模式实质上是以具有森工企业正式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工资做担保的无抵押贷款操作体系。欧盟所赠小额信贷本金为全体职工共同所有,每个职工都是股东,拥有森工企业小额信贷机构相同金额的股份。天保中心、项目办公室和县林业局与国有森工企业签订协议备忘录,明确合作条款和条件以及各方责任和义务。项目国有森工企业模式小额信贷基金的资金构成和用途与上述两种模式相同。

4.4小额信贷基金的运行现状

4.4.1项目小额信贷机构的建设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项目共建立了24个小额信贷机构。其中,社区模式19个,森工模式4个,NGO模式1个。项目小额信贷机构的地区分布。四川省共有10个,其中:宝兴县共有9个,分为8个社区模式,1个森工模式;松潘县1个社区模式小额信贷机构。湖南省共12个小额信贷机构,其中:炎陵县共有7个,分为6个社区模式,1个森工模式;永顺县共有5个,分为4个社区模式,1个森工模式。海南省2个小额信贷机构,其中1个森工模式,1个NGO模式。

4.4.2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1)小额信贷基金的资金总体拨付情况。根据《小额信贷基金管理谅解备忘录》(MOU),小额信贷基金总金额约为1443万元(本金约1155万元,运行费约288万元),根据项目办、天保中心和县林业局与24个小额信贷机构签订的《协议备忘录》(MOA),截至2010年6月30日,1443万小额信贷基金已全部拨付给项目建立的24个小额信贷机构,并且这些机构也已将小额信贷本金发放给项目区林业职工和农民。

(2)小额信贷运行指标。一是项目小额信贷基金的目标客户覆盖率。截至2009年12月31日,24个小额信贷机构的目标客户群体9774户,共有会员5946户,其中妇女会员2789人,占会员总数的47%(妇女会员覆盖率)。在三种小额信贷模式中,森工企业模式目标客户覆盖率为82%,社区模式目标客户覆盖率为72%,NGO模式目标客户覆盖率为44%。二是项目小额信贷基金的贷款客户覆盖率。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有3492户会员使用了小额贷款从事可持续性的创收活动,占会员总数的59%(贷款客户覆盖率);累计向会员发放贷款6059笔,贷款金额1611万元,平均单笔贷款金额约2650元。三是贷款还款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贷款总余额约1100万元,还款率99.36%。逾期贷款仅占0.64%(风险贷款率),符合项目规定的风险贷款率小于5%的要求,而且这些逾期贷款均已申请延期,延期到期后,正在陆续收回。四是项目小额信贷机构财务的可持续性。非政府组织模式(NGO模式)小额信贷年利率是16%~18%;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CNFMA模式)和国有森工企业模式(SFE模式)小额信贷年利率是9%;如果不考虑小额信贷机构建立初期的注册费用、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国家项目办拨付运行经费),小额信贷机构贷款利息收入已经基本能够覆盖日常的运行支出,初步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农户增收情况。根据现场监测期间的农户走访和县项目办的情况反馈,在开展小额信贷的项目村,使用过小额贷款的农户收入均实现了收入的增长,大多数农户收入增长在30%以上。霸王岭林业局客户增收案例:王强是霸王岭林业局雅加一级水电站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约1500元。他贷款主要是用来养蜜蜂,由于掌握了养蜂技术,效益很好,每次都能按期还贷,因此也为自己积累了良好的信用记录,贷款金额也由最初的1500元逐渐增加到7000元,贷款期限也由4个月增加到1年,养蜂规模也逐年扩大。王强一家养了60箱蜂,每年的投入成本约为3000元(主要是蜂箱和巢础),蜂蜜销售收入约为3.6万元(每箱出蜂蜜7.5kg,平均市场价格为80元/kg),是家庭年工资收入1.8万元的2倍;湖南省炎陵县小额信贷客户养猪项目案例:仔猪投入平均为100~200元/头,防疫费用平均为50元/头,饲料平均价格2.8元/kg,肉饲料比大约为1∶2.8,生猪4个月出栏,重量约为110kg/头,生猪价格为6.50元/kg时,使用小额信贷养猪项目的利润率为38%~53%。

4.5项目小额信贷基金的经验总结

从三种模式小额信贷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小额信贷基金达到了预期的示范目标。把项目小额信贷基金示范工作成功经验总结概括为以下6个关键词,即领导、法治、组织、规则、培训、监测。这六个关键词构成了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的完整体系,缺一不可和不可偏颇。

(1)领导。小额信贷受到了欧盟驻中国大使馆官员、商务部有关领导、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天保中心、各省林业厅局和县林业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各项目县层面为了加强县政府的领导,由项目县政府主管县长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办公会议,支持在本县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的文件。领导重视的重要性,对于欧方领导来说,也是如此。在项目执行期间,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办公室的欧方主任对重视或不重视小额信贷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小额信贷示范项目的开展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例如,第一任欧方主任重视NGO模式的小额信贷,因此在其任职期间,NGO模式得到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办公室的支持就多一些,其发展就快一些;对比之下,第二任欧方主任重视小额信贷培训,因此在其任职期间,项目办公室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培训,对小额信贷培训工作搞得非常到位,效果也特别好。

(2)法治。整个小额信贷基金的运作是纳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框架之下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即在多边协议的条款中,包括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首先,从上到下层层签协议。欧盟、国家林业局天保中心、国家项目办、县林业局、NGO、森工企业、村社区协会等利益相关各方签订多边协议备忘录,明确合作条件以及各方的责任。其次,作为必要条件,项目要求小额信贷机构具有法人地位。在非政府组织模式和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下,小额信贷机构均在当地县民政局注册,并取得机构代码。经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就近在农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贷款本金和运行经费两个机构户名账户;在森工企业模式下,小额信贷机构在当地县民政局注册,并取得机构代码。取得法人单位资格,但也需要经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开立贷款本金和运行经费两个账户。再次,借贷双方同时受到法律保护。在多边协议之下,小额信贷机构与森工企业职工或联保小组以及农民分别签署贷款协议,即借款人和小额信贷机构之间构成借贷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

(3)组织。为了开展小额信贷示范工作,项目建立了从上到下的小额信贷管理和运行机构。在国家项目办设专职的小额信贷官员和专家,在省和县项目办也配备小额信贷官员。针对三种不同模式的小额信贷,分别组建形式不同的小额信贷组织机构,以这些组织机构为载体,来运行和管理小额信贷基金。例如,NGO模式,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建立的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户自立服务社(SSCOP);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的湖南省炎陵县十都镇皮坑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等19个村级小额信贷组织机构;国有森工企业模式的海南省昌江县霸王岭林业局小额信贷办公室等4个国有森工企业小额信贷组织机构;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在小额信贷机构之下,有若干个由4~7名农民组成的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是项目小额信贷最小组织(见图1)。

(4)规则。为确保小额信贷基金的正常运行,项目办公室分别针对三种模式的小额信贷建立不同的的运行规则,即《NGO模式小额信贷操作手册》《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小额信贷操作手册》《国有森工企业模式小额信贷操作手册》。这些操作手册就是关于小额信贷基金的“游戏规则”,对小额信贷组织机构、贷款条件、贷款程序、操作方法以及财务管理和会计系统均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5)培训。项目小额信贷示范的培训分两种:一种是关于小额信贷“游戏规则”的培训,首先是对项目村村民和项目区森工企业职工进行培训,使项目区村民和林业职工了解和利用小额信贷。由于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在小额信贷基金发放前,项目安排有两轮小额信贷培训,在运行后,还要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对小额信贷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再培训。其次是对小额信贷机构信贷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小额信贷机构信贷的员工懂得怎样进行小额信贷操作。另一种是对对项目村村民和项目区森工企业职工进行生产经营项目的技术培训,小额信贷基金除向农户和企业职工提供小额信贷外,还注重他们的生产能力的提高。为了提高农民的创收能力,项目还配套有专业技术的培训,对农民的生产活动进行指导,例如养蜂技术培训等种植和养殖项目的技术培训。

(6)监测。对项目小额信贷的监测贯穿小额信贷工作的始终。从项目的计划开始就设计有监测环节,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不定期地对三种模式的小额信贷机构进行现场监测和外部审计,并针对通过监测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小额信贷机构和村民以及森工企业职工进行再培训,使小额信贷基金按照既定的规则良好地运行。例如,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在村小额信贷机构内部就设有监督委员会,随时随地地监督管理委员会小额信贷的操作和运行(见图1)。在项目结束后的5年内,国家林业局天保中心将接替项目办负责对该小额信贷示范项目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的监测、外部审计和评估以保证小额信贷按照操作规则的要求运行并可持续发展。

5政策和措施建议

中欧天然林管理管理项目小额信贷示范工作给我们的启示是,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三种模式的小额信贷示范项目具有广阔的推广价值。随着中国对小额信贷认识的加深和政策环境的改善,小额信贷在中国已驶入快车道。近几年来,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同类型的小额信贷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开展小额信贷,也是解决林区职工和林农贷款难问题的有益形式。国家林业局等七部门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指出:“研究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和林业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加大贴息扶持力度。中央财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山区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林场(苗圃)和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项目,林农和林业职工林业资源开发贷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根据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小额信贷示范工作实践,为了落实由国家林业局等七部门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中关于小额信贷方面的要求,大力推广面向林区职工和林农的林区小额信贷。建议在全国的林区,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因地制宜地推广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小额信贷专项基金三种模式的试点经验。并且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以保证上述三种模式的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性和贷款本金来源的可持续性。

第一,推广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国有森工企业模式(SFE)的小额信贷。国有森工企业或国有林场的职工,居住较分散,与农民相比没有耕地,其生计完全依赖山林,其产品产地距离市场较远。SFE模式的小额信贷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国有森工企业或国营林场内部(例如工会)成立小额信贷机构,在县民政局以“职工互助自立服务社”或“下岗职工再就业自立互助社”等名称注册的非赢利性机构。该机构对上代表林区职工应对来自中央财政的贴息和政策性贷款,解决了原来扶贫款效果不好和商业银行面对零散的林区职工放贷成本过高的问题;对下为林区职工提供小额信贷服务,解决了原来林区职工贷不到款和拿不到贴息的问题。

第二,推广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的小额信贷。即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或边缘的农林混居地区,推广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村社区天然林管理协会模式的小额信贷。这种模式类似于印度互助小组(SHG)模式。这一地区,农民居住较分散,农民有一部分耕地但是数量较少,农民的生计对山林的依赖程度较大,其产品产地距离市场也较远。这种模式的小额信贷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在行政村成立小额信贷机构即村天然林管理协会,该机构属于村民互助自立的非赢利性组织,并在县民政局注册成非政府组织法人机构。村天然林管理协会,对上,代表村民应对政策性贷款和批发贷款本金,解决了原来原来扶贫款效果不好和商业银行面对千家万户零散的农户放贷成本高的问题;对下,为林农提供小额信贷服务解决了原来林农贷款难的问题。

第三,推广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NGO模式的小额信贷。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周边和集体林区森工企业或国有林场周边,推广NGO模式的小额信贷,或条件成熟的地方直接成立村镇银行,直接运作国家政策性小额信贷专项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周边,这里农民居住较集中,农民的生计对山林的依赖程度较小,主要靠种田等农业生产活动,只是烧柴靠山林,产品产地距离市场也较近。这种模式的小额信贷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非政府组织在所在的县民政局注册一个小的NGO组织,其名称可以叫做:“×××县农民互助自立服务社”,由这个NGO组织来运作小额信贷基金,为这里的农民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根据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小额信贷示范实践经验,这种由NGO组织运作的小额贷款机构的发展方向,是最终改制为商业性质的小额信贷公司。

第四,关于林区小额信贷启动资金的来源的建议。根据中欧天然林管理管理项目小额信贷工作的经验和小额信贷专家们的意见,建议国家林业局可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获得林区小额信贷启动资金:

(1)国家建立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创业林区小额贷款专项资金。由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部门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用于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发放小额贷款或作为从银行获得小额贷款的担保基金、贴息、对有关机构的奖补资金,以及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的操作经费及培训经费。林区建立的上述小额信贷机构承担负责运作该小额贷款专项资金。目前,全国妇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扶贫办都有针对小额信贷的专项资金,可以借鉴。其中,全国扶贫办系统获得的专项资金用于在全国贫困村开展村级互助资金项目,作为贷款本金使用;全国妇联系统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系统获得的专项资金用于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从银行获得小额贷款的担保基金、贴息和对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奖补资金,其中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各级财政解决,中央财政负担贴息和奖补资金。

(2)国家林业局从自有资金中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林区小额信贷专项资金,运作林区小额信贷项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部门建立和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资金。

信贷培训心得体会范文5

贷款管理的操作中往往主观或客观的存在着一些法律风险,从而会引起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了防止贷款管理中的法律方面的操作风险,笔者从实际工作中就贷款管理中遇到的几个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以下探讨。

一、签订合同、借据时遇到的法律问题

目前我行的合同、借据文本均为格式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客户经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因法律知识薄弱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风险,但是在具体操作业务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的信贷业务个案,用格式合同会有一定的不符,而我们目前在操作过程中一般的操作方法为在合同的其他条款的连接条款中添加合同的附加条款。比如,目前我行的造船贷款,按照上级分的批文,一般都是营运期半年后开始由企业运费的收入按揭还款,而目前的借款合同中也没有具体的条款对于企业的按揭贷款作出规定;另外我营业部今年刚有一笔贷款,是企业归还部分贷款退出部分抵押物,我们在操作过程中是另行签订抵押合同,操作方式类似于最高额抵押合同签订,对于这样的业务在合同的具体用词方面目前也只能借鉴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连接条款用词方式,但是这样的做法还是觉得有一定的商榷。

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签名、盖章等问题上虽然已有明确规定的做法,但是往往在操作过程中,客户经理会由于种种问题而疏忽。最近的个人按揭房贷的检查中,就频频发现签字非本人的现象。在没有发生法律纠纷的情况下,看似小问题,但是真正发生了纠纷的话,就对我行的信贷资金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二、贷后管理中的诉讼时效问题

贷款管理中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我行信贷资金也会带来风险。目前客户经理在操作过程中只是按照老的客户经理做法照搬照套,信贷系统中的诉讼时效提醒登记,在本次总行的在线监测中有很多也已过期,特别是部分的不良贷款。另外由于系统没有做限制,新的客户经理在操作过程中还往往不输该时效提醒。而目前的信贷系统虽然有此输入功能,却也没有提醒功能。而不良贷款产生后往往时间较长,对于日常工作繁忙的客户经理往往会造成疏忽。

三、抵押权与租赁权应注意的问题

物权法颁布后,在抵押上也对客户经理在日常的工作上提出了新的问题。特别是与租赁权产生纠纷时所要面对的法律问题。虽然在客户经理的培训中已经提出了有关的注意点,但是可操作性不强,具体的操作还是停留在客户经理对注意点的自我理解和客户经理本人风险意识的基础上,存在着不少的风险隐患。

出现以上几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我觉得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信贷管理组织体系上存在的漏洞。目前客户营销、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工作都集中在客户经理上,包括签订各类法律合同,虽然目前已让客户经理兼任了法律审查员,但是还是不专业,而且客户经理流动性也较大。

二、客户经理队伍的建设。目前我行由于人员流动较大,主要是流出较多,客户经理队伍的建设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严重影响到我行的业务的良性发展。另外也没有系统的培训,往往是应付性的培训更多,出现了什么问题才对于问题进行培训,而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三、上级部门在合同的制定上还是存在缺乏实际操作性和时间上的滞后性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作出改进:

一、客户经理做为营销主力军,应该推向前台,将工作重心放在营销上,而对于签订合同这类比较专业的法律文件的时候,应该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具有较好的法律审查能力的人员进行操作,而且为了便于管理应该集中操作,应该成立专门的放贷中心(这在很多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了这样的信贷管理机构,虽然具体模式与我行有不同情况存在,但是可以作为借鉴),配备专业的法律人士,有客户经理配合签订合同。这样不但避免了很多的法律漏洞,而且也避免了客户经理的在操作过程中的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造成的签字、盖章等未能做到本人面签,要求客户都是统一到放贷中心进行贷款的发放。表面来看这样可能放贷的效率降低,往往要求客户亲自来我行,但是实际要做到亲自来放贷中心进行贷款的发放,就要求放贷资料的齐全,特别是审批资料的齐全,这就要求审查审批流程的效率化、电子化等配套。在这些没有得到改善的情况下,目前也只能牺牲一部分效率而达到风险的控制。

二、在成立放贷中心的同时,由法律人士或风险经理集中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并设立诉讼时效登记簿,定期检查,最好能利用目前的信贷管理系统中的诉讼时效提醒功能,由法律顾问或风险经理向客户经理进行提醒,要求客户经理在一定时效之内取得客户回执并上收,统一管理、备用。

三、在目前的条件下,要加强客户经理的风险意识和增强对客户经理的法律培训,不单是设兼职的法律审查员,而是应该普及到每个客户经理,要对新客户经理上岗前作专门的培训,特别是关系到信贷风险的培训,而不是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学习。人才的流动是不能避免的,但是要做到人才的良性流动,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使得客户经理上岗不说能马上做业务但是至少能够控制操作风险,并加强上级管理部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客户经理做好业务支撑把好关。

四、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应要求抵押人出具《抵押物未出租声明》或《抵押物出租声明》,使我行掌握抵押物的租赁情况,堵塞法律漏洞,防范法律风险。

信贷培训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激励机制

农户小额信贷是指以农户(即自然人)为贷款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不仅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对农村金融支持措施的落实效果,而且也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发展和深化改革。因此,有必要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行研究和总结,这对于引导农村资金回流、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国外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经验分析

1.1孟加拉乡村银行

孟加拉乡村银行(以下简称GB)源于20世纪6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默罕德·尤努斯博士的小额信贷试验。1983年由孟加拉国的中央银行与政府相关构共同出资创立了孟加拉乡村银行。目前几乎所国家都直接模仿这种运作模式,可是说尤努斯博士是世界小额信贷的鼻祖。

①目标群体。GB的宗旨是为最贫困者服务,所以对服务对象有明确的筛选标准,并通评定申请者的“财富指数”等有效措施将较富裕者剔除。乡村银行特别强调妇女提供金融服务,最近乡村银行还开始尝试向“老弱病残”的乞丐发放一种无息长期贷款。到2004年3月,已经有4000乞丐获得了这种贷款。

②资金来源。GB因最初是国家所有,因此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强制成员储蓄;二是联合国发展金融组织、福特基金、挪威援助组织捐款及政府补贴。20世纪90年代后期,乡村银行允许会员持有股份,目前乡村银行股份92%由借款人持有,而政府只持有8%股份,这样,乡村银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资金,得到了长期的发展。

③运作流程。首先,申请成为会员。其次,组成联保互助小组。最后,中心会议收款。每个互助小组每周开一次中心会议,乡村银行的职员在每星期的中心会议上收发贷款。同时,在中心会议上,借款者可以得到农业技术及管理上的培训,借款者之间也可以交流经验。

④利率设定。GB主要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利率较低。目前,GB的小额信贷贷款的利率仅为20%。

⑤激励机制。GB设计了一套“五星”系统,每年对分支机构进行评比,被授予不同颜色的星星。评比体系中不仅有存款额、风险控制等一般存贷机构必须达到的标准,还有借款者子女教育程度和贷款对贫困者的影响等乡村银行推崇的社会发展目标,从而有利于引导全银行的职员致力于消除贫困的目标。“五星”系统虽没有金钱上的奖励,但能为分支机构带来一定的荣誉,从而有利于促进分支机构间的良性竞争。

1.2印尼人民银行乡村服务站

印尼人民银行乡村服务站(以下简称BRI-UDS)是20世纪70年代印尼人民银行为了发放BIMAS农业贴息贷款而建立的分支网络。但由于BIMAS贷款的利率相当低,造成BRI-UDS连年亏损,在80年代初期,运作己难以为继。在财政部的支持下,BRI-UDS被改造成为一个可以满足各种金融服务需要、运作自主、财务自足的农村金融机构网络,并从此保持了较高的贷款回收率。截至2004年底,有96%的小额信贷业务实现了盈利,成为印尼最大的小额信贷提供机构,也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提供小额信贷非常成功的例子。

(1)目标群体。BRI-UDS对借款申请人的贫富程度并无明确的限定,对方只要有信用便有机会获得贷款。

(2)资金来源。BRI-UDS建立源于财政部支持,所以起初资金来源也主要是政府的补贴。但是,BRI-UDS很快意识到吸收储蓄对于完善银行职能,解决资金来源的重要性。他们根据客户的各种需要,推出了4种具有不同收益与流动性的存款产品:IIYIPEDES,TABANAS,DEPOSITO和GIROUDS。通过大力鼓励客户存款,有效的解决了贷款发放的资金问题,从而避免了对政府补贴和外国组织捐款的依赖。

(3)贷款利率。BRI-UDS更多地考虑金融机构可持续性,完全按照市场情况制定利率,一般高于商业贷款利率水平。

(4)运作流程。BRI-UDS在前期贷款条件比较苛刻,贷款需要不低于借款等额的担保,贷款面也比较窄,一般仅占社区贫困户数量的4%-5%。直到后期才开始为大量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服务,有些项目的贷款对象甚至是在贫困线以下的穷人。但是,BRI-UDS完全实行商业化管理,其贷款流程也与商业银行的贷款程序几乎一致。在贷款发放前,组成自助小组,并对组员实行严格的审批,贷款发放后,虽与贷款人保持密切接触,但不对贷款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测。同时,BRI-UDS也非常重视对农民的培训,只是这些培训是由农业部的技术推广员来完成的。

2我国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2.1农村信用社偏向可持续发展目标而扶贫功能发挥不充分

总的说来,我国的小额农户信贷和GB、UDS相比,制度主义倾向比较明显。具体表现为:(1)目标人群主要是农户中的中等及以上收入者。(2)贷款方式虽有便利农户的小额信用及联保贷款,但无专门为最贫困人群设计的贷款方式。(3)利率水平虽不是很高,但也不偏低。(4)基本上没有外部补贴,目前农村信用社除营业税低于商业银行、新增农贷余额超过新增贷款余额40%的部分可以获得央行的低利率再贷款外,没有其他补贴。

2.2农户小额信贷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1)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设置不合理。

①贷款额度、期限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协调。

目前,小额农贷的具体额度,发达地区优秀等级一般是3-5万;中西部地区大多在10000以内,如在1000元-3000元之间,甚至还有更小额度的几百块钱的贷款。这种小额度的扶贫贷款虽然充分考虑了贫困农户的实际经济需要,但是,随着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上述贷款额度已难以满足部分农户专业化生产的资金需求。

②贷款利率过低。

在国际上,即便是奉行福利主义的小额信贷机构,如GB,其存贷差平均也有8.9%,达到了国际上成功小额信贷项目应达到的标准(注:国际上标准为8%-10%之间)。但是,我国目前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只有很小一部分满足了5%-7%存贷利率差的要求,不能较好的弥补所需成本及损失。如果一旦政府补贴撤出,小额信贷的机构可持续性不能保证,为农户提供可持续信贷服务的目标也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