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查报告范例6篇

房产调查报告

房产调查报告范文1

部门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征集相关资料,并在榆林城区进行了实地视察。为了切实搞好这次视察活动,视察前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视察路线、房产企业的确定、视察内容以及视察方法广泛征求意见。视察结束后,又召集榆林城区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榆林市房地产市场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住房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辅“三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解决了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得到完善。

XX年至XX年10月份,全市共建成商品房面积210.6万㎡,完成销售面积136.8万㎡,空置面积74.0万㎡,空置率为35.2%,其中XX年1-10月份全市建成商品房面积49.1万㎡,销售27.2万㎡。

XX年榆林市区商品房均价1646元/㎡,XX年涨至2300元/㎡,XX年更是涨至高层4000元/㎡、多层3000元/㎡,XX年1-10月份,高层3900-4100元/㎡、多层3000-3200元/㎡。尽管XX年下半年以来成交量下降明显,但房价仍未下降且略有上升,这主要是受建材价格、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XX年特别是二、三季度以来,榆林城区楼市发生强势反弹,从低迷逐步走向火热,5-10月份刚性需求促成成交量大幅反弹,房价平稳上扬。

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影响榆林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因素。XX年--XX年全市累计完成经济适用房85.1万㎡,其中XX年完成22万㎡;XX年完成18.1万㎡,同比下降17.7%;XX年完成45万㎡,同比增加了148.6%,安置住房困难户8510户。目前在建经济适用住房23万㎡,小高层均价2300元/㎡,多层均价约1800元/㎡,在房产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廉租房建设起步较晚。在实物配租方面,榆、神、府等7个县区申报了建筑面积7.7万㎡(1540套),总投资1.17亿元,其中榆阳区等5个县区已开工4.25万㎡、850套。

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分析

1、房价起伏较大,楼市回暖较快。榆林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撤地改市特别是XX年以后逐步发展壮大,多以本土企业为主,一些经营思路、开发模式、营销策略、管理经验、广告宣传、市场定位、经济实力等方面较好的企业脱颖而出,消费者对撤地改市后房价涨幅的心理预期,加之中国宏观经济利好的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在“买涨不买跌”消费心理的作用下,在某些大楼盘开盘时甚至出现了排队买房的现象,各种因素导致榆林特别是榆林市区的房价起伏较大(见图2),充分暴露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全和不完善。金融危机以来,榆林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XX年全市共建商品住房空置面积按主体竣工口径计算约47.5万㎡,空置率约为63%,交易量大幅下降,开发量明显下滑。XX年全市房地产上市交易面积67.6万㎡,交易额17.9亿元,交易面积较上年下降近40%,开发量下降10%,到XX年第一季度,更是跌到了低谷,下降了63.1%。7县区XX年第一季度较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61%,到了第二、三季度强势反弹,7县区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54.8%、56.3%,促成今年二、三季度榆林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主要源自两大动力:一是去年一度低迷的楼市积压了的购房需求在今年上半年集中释放;二是救市政策效果显现。上半年为防范通货紧缩,保持经济增长,稳定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增强了消费者的购房积极性。同时,相对宽松的信贷政策明显促进了房地产商的开发热情,进而引燃了XX年三季度楼市的大爆发。同时,银行信贷支持也是助推房价快速回升的主要原因之一。截止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已达1092亿元,居全省第二,较年初增加206亿元,较年初增加137亿元,增长29.35%,同比多增76亿元,增量已相当于XX年全年的181.75%,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4.93个和1.35个百分点。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67亿元,较年初新增4亿元,其中,6月当月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新增4.15亿元。金融机构为积极配合国家启动和鼓励消费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增加了对居民消费的信贷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榆林房地产市场较快回暖。

2、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差异较大。由于我市经济南北差异较大,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房产业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目前我市仅有榆、神、府、定、靖、横等北部6县区有规模较大的房产市场,绥、米、子等南部

6县区房产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同时,房价也存在较大差异。如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神木县XX年-XX年全县共建成商品房面积60万㎡,房价高峰时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价达到5400元以上,南部县区的房价则普遍较低,基本和我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相一致。

3、投资型购房减少,消费者趋于理性。XX年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房价的过快增长,导致很大一部分购房者把购房作为一个投资项目,助推了房价的强势上涨。但从XX年第三季度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持续低迷,投资型购房客户明显减少,一些潜在的购房者也在持币观望。一部分经济基础好且在榆林房产投资中受益的人则到西安、北京等周边的一线、二线城市购房。消费者购房逐步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更是一种刚性需求在推动,泡沫成份在逐步减少,榆林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走向成熟。

4、土地价格大幅上升,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和土地储备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房产开发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榆林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从XX年起实施,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严格化及供地方式的规范化,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土地使用权供应也将由经营性用地招标挂逐步完善到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格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水涨船高。房地产企业对土地需求比较旺盛,其土地价格逐步抬高,开发成本大幅上升(见表4):

XX年以前,榆林城区土地价格亩均价为57.43万元,而XX—XX每亩均价为207.4万元,XX年亩均价94.1万元,基本与XX年以前持平,土地价格的变化正与榆林城区的房价基本吻合。据调查,XX年上半年榆林城区房地产企业未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现在建和销售的商品房,是以前的储备土地。XX年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企业均未冒然购地,他们对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持续时间、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房价走势等不确定因素难以作出准确科学判断,土地购买热情不高,对土地价格的心理预期不是很乐观,导致土地需求锐减,土地价格明显回落。同时土地购置费用上涨,土地开发成本大幅提高。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购置费用,从XX到XX年呈现先高后低的趋势,从高速增长到大幅回落。XX年至XX年,榆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土地购置费用快速增长,增速达到1.7倍;之后受市场影响,房地产投资热情减弱,使得XX年至XX年土地购置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41%。依据榆林市商品房屋销售额和销售面积计算出来的平均销售价格(现价),从XX年的2050元/㎡上升到XX年的2394元/㎡,上涨了344元/㎡,涨幅达17%。从宏观政策调控的层面上来看,土地严控、银根紧缩、所得税预征都对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总体来讲当前支撑房价上涨有三大因素:一是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住房的更新换代成为时尚。与此同时,XX年股市持续低迷,存款利率较低,房地产市场恰恰成为投资者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经济发展与消费增长是支撑房价增长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上看,随着近几年以来的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增大了土地获取价格,从而直接推动了房地产成本的上涨。三是受拆迁成本加大、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工人工资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房地产投资成本。消费需求的改变使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也增加了商品房建设成本,促涨了房价。土地开发投资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准备,是将“生地”变为“熟地”资金的投入,进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的过程。从XX年—XX年,每平方米土地开发成本由263元上升到794元,增加了531元。

5、房地产资金来源借贷比重增加,自筹资金比重减少。XX年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本年度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占到17%,到XX年上升到33%;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的比重分别由51%、32%下降到XX年的42%和25%。在省内其他地区房地产公司贷款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我市房地产资金来源中的国内贷款稳中有升,也是我市支持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政策的具体体现。XX年国内贷款达到48%,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分别占到27%、25%

企业自筹资金和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下降,反映了房地产投资者和大多购房者处于观望状态,人心的稳定及市场信心的重建都需要时间,目前房屋销售仍处于调整期。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政府干预,在有效地遏制了工业经济持续下滑的势头,加之中省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目标的实施,榆林的房产企业逐步走出低谷,从第二季度开始,榆林的房地产受国家调控政策的推动,投资者信心显着增强,销售额明显增加,房地产业可以说率先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榆林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我市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

1、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1998年废除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市房地产业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从1998年到XX年,房地产行业年均增长24%,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998年到XX年,扣除土地购置费后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从不到1%上升到2.5%。由房地产开发投资到引致的相关产业经济增加值,可视为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率,1998年到XX年榆林市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间接贡献率从3%上升到10%。

2、房地产对投资增长的贡献。对经济增长贡献40%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贡献比重很大:

房产调查报告范文2

一、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制度缺乏完整性

(1)房地产业统计的范围单一。房地产业是从事土地和房屋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济活动,它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目前房地产业统计的范围仅限房地产开发企业,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在制度上还是个空白。

(2)统计指标设计重投资轻经营。在日常房地产统计工作中,计划总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商品房建设投资、土地开发投资等投资指标涉及较多,房地产企业经营状况的统计指标如收入、利润、税收等经营指标涉及的较少。另外目前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已经形成,而房地产业的统计制度还残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烙印,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成分和经济结构日趋复杂、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的实际不符合。

(二)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房地产开发统计采用的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随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多,全面定期统计报表的操作性难度加大。具体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表收集难。一是人难找。目前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固定的统计人员,一遇到统计局要报表,老总总是临时指定人员来做,往往是这个月报表做了,下个月又不做了,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培训又不及时,经常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漏统,或者填报的基层表质量不过关。二是按时上报难。按照制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层表一般均在月底前上报统计局,方不影响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在现实中,总有些企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无法按时上报。从客观上讲,房地产开发企业月底才能结账,如果不给企业一定的时间,企业就无法完成统计工作,如果碰到星期六或星期天,上报报表会更加困难。三是全面统计难,目前房地产开发统计采用的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的方式,统计范围包括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渐增多,县市级统计人员缺少,一个人往往要从事许多工作,再加上房地产统计报表上报的时间紧,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2)房地产统计报表填报难。据填报房地产开况的统计人员反映,如果要填好统计局的一套报表,非下一番苦功夫不可。一是报表指标太多太细。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共有40个指标,40个空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29个指标,168个空格,在年报中在加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报表,又要增加44个指标,44个空格。二是逻辑关系很复杂。一套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指标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复杂的。房地产按用途分组的投资额与房地产施工面积是有对应关系的,房地产竣工面积、房地产竣工套数和房地产竣工价值是相对应的,所以在填报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时,刚开始接触统计报表的人员往往感觉到很头痛。三是填报的指标搜集难。据填报房地产统计报表的人员反应,填报房地产开发报表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三部门配合。如果房地产统计人员不与工程部销售部去联系,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如本年完成投资额指标来源于施工企业填报的“工程进度报告单”或“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或施工单位不能够按时提供,统计人员又怕麻烦,很容易造成投资额数据不准确。

(三)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设计缺乏实用性。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设计不够实用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指标设计过于专业。过于专业的指标只宜用作专业研究,如果的统计信息老百姓连看都看不懂,他们又如何能使用呢?二是统计指标设计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在实际工作中,有时领导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统计部门无法用数字去回答。而领导和群众不关心的问题,报表中涉及的很多,这是因为统计指标的设计还比较传统,没有做到与时俱进。传统的统计工作主要是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重点在于为如何管理好国家、企业、百姓提供依据,而可能为广大百姓所用的统计指标则很少。三是统计的结果缺乏真实性。只有真实、及时的数据方能为社会所用。如果基层统计报表填报的不准确,填不全或干脆不填,造成了汇总数据不准确,无法为社会所用。

(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间缺乏协调性。

一是数据较乱,数出多门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从网站上曾看到多篇反映政府部门的数据不一致,甚至打架,给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二是同一指标,由于部门之间的统计标准、统计口径、统计方式不一致,导致数据不一致;在向外信息时,部门之间缺少沟通交流,给人们造成了数据不一致的误解。比如房价,因为商品房有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之分,也有期房和现房之分,又有一级、二级地段之分,如果笼统地某个城市的房价是多少,这样数据不一致的可能性很大。

二、解决当前房地产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房地产业统计制度。目前,房地产业的发展加快,而与此对应的房地产业的相关统计信息已经不适应房地产业的发展要求,物业管理、房地产业中介服务的统计制度还没有建立,房地产业交易的多级市场已经形成。所以建立健全房地产业统计制度已是摆在统计部门的议事日程了。笔者对建立健全房地产业统计制度有两条粗浅建议,一是增加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业的统计。二是改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为季报,增加房地产业人员劳动报酬、利润、税收等经营统计指标,以满足gdp核算的需要。

2、简化统计报表,增强实用性。一是统计指标设计要提纲挈领、突出重点。丰富多彩的市场经济,加上差异巨大的区域经济,往往使不同区域、不同时期关注的焦点是互异的。如果国家统计指标设得太细,会使得有些城市、地区难以完整填报。所以,部级的指标设计得简要些,既能满足管理部门的需要,又能减轻填报单位的负担,提高统计质量。二是统计指标的设计尽量做到实用、便于搜集。在如今的市场体制下,企业经营活动和个人投资行为日前活跃,他们也需要一定的统计信息来指导自己的活动。故此,统计体系应能针对他们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指标,提供相应的信息。另外在设计统计指标中,应充分考虑数据的来源与出处,便于企业操作。如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报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按工程用途划分的商品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的分组,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很难掌握这方面的数据,不如删去。

房产调查报告范文3

对*的631家房地产企业发放问卷,全部收回有效问卷631份。现将情况分述如下:

一、调查情况

第一部分政策调查

针对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被调查的房地产企业普遍认为,《意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力度,对于规范市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也有部分企业认为该《意见》对于区域市场是否都适用,有待商榷。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购买力等因素也不一样,对于房地产市场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中必须要慎重考虑的。*房地产市场近几年发展较快,不管是从房地产投资规模、增长速度、资金来源、房价及增长幅度等来看,*房地产市场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发展是平稳的,作为省会市,在全国比较而言,*房地产价格比较合理,甚至偏低。因此,《意见》的执行应当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应该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的调控,否则,就是“空调”。

(一)《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得到了大多数企业的赞同。92.2%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该项措施切合市场需求,有必要,《意见》的六项措施明确指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及“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问题,表明了国家在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解决普通百姓买房难问题方面的决心。认为不符合市场需求,没必要的仅占4.3%,说不清的占3.5%。

(二)《意见》中指出“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对这项限制户型的措施对我市应如何落实被调查的房地产企业中有68.3%在认为应该按照项目和区域结合调整;16.8%的企业认为应该按照区域实施调整;12%的企业认为应该按照项目实施调整,2.7%的企业认为无所谓。这也是国六条争议最多的地方,许多企业表示,房地产行业有很强的地域性,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每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有自己的特点,用同一标准对全国各地的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肯定会在一些地方造成政策与市场的矛盾。因此,希望《意见》能因地制宜,满足不同地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要求。

(三)《意见》中指出“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对此项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对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有53.3%的被调查房地产企业认为有一定作用,认为能起到积极作用的占33.4%,认为很难评价到的占10.1%,认为没有影响的占3.2%。

(四)《意见》中指出“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对此项加大闲置土地处罚力度的措施,73.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中起到调节作用,认为作用不大的占18.2%,认为不起作用的占2.2%,说不清楚的占5.9%。被调查企业普遍认为此项措施的实施能切合市场需求,规范房地产行业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可以调节对闲置土地处罚力度的实施,加强和引导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稳定住房价格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五)《意见》中指出“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这两项措施,对于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5.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能够起到很大作用,67.2%的认为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认为作用不大的占6.2%。

(六)《意见》中指出:“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市场供求信息”。对于这项措施,82.5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十分必要,认为可有可无的占11.25%,认为没有必要的占2.38%,认为不清楚的占3.49%。

第二部分房地产开发投资状况调查

(七)认为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占71.95%,认为一般的占25.52%,认为作用不大的占2.38%。

(八)认为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适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占76.23%,认为开发投资规模偏大的企业占13.47%,认为开发投资规模偏小的企业占9.98%。

(九)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前景的判断结果是乐观的企业占59.59%,判断结果是一般的企业占35.18%,判断结果是不乐观的企业占4.75%。

(十)认为影响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因素在被调查企业的认识上有较大的差异。有22.55%的企业认为首要影响因素是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第二是有17.48%的企业认为是本地区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第三是有17.43%的企业认为是土地政策的影响,第四是有16.94%的企业认为是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第五是有14.49%的企业认为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第六是有8.55%的企业认为是企业资金状况的影响。

(十一)认为本公司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将加大的企业占58.32%,认为本公司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将不变的企业占33.28%,认为本公司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将缩小的企业占7.77%。

(十二)认为本地区个人购房能力一般的开发企业占61.97%,认为本地区个人购房能力较强的开发企业占29.32%,认为本地区个人购房能力不强的开发企业占8.24%。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影响个人购房的主要因素居第一位的是价格因素,占25.25%,居第二位的是区位因素,占21.56%,居第三位的是家庭收入因素,占17.55%,居第四位的是设施配套因素,占9.95%。居第五、六、七位影响因素分别是户型设计因素、物业管理因素和工程质量因素,分别占7.6%、4.98%和4.76%。

(十四)商品房空置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认为空置房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的居第一位,占45.48%,认为空置房对企业生产经营有些影响的居第二位,占44.53%,认为影响不大的占5.23%。

(十五)房地产公司认为未来两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首先是自有资金,占25.88%;其次是自筹资金,占24.61%;第三位才是银行贷款,占22.29%;第四位是个人按揭贷款,占10.12%。

(十六)房地产公司未来两年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意向首先是建普通住房,占31.64%;其次是建商业用房,占23.91%;第三是建经济适用房,占17.45%;第四是建写字楼,占13.25%;第五是向其他行业投资,占6.29%,第六是建别墅与高档公寓,占4.97%。

(十七)房地产公司认为造成商品住宅空置的主要原因:第一是房价原因,占12.93%;第二是户型面积过大原因,占12.22%;第三是户型设计不合理,占11.51%;第四是小区周边环境原因,占11.15%。

(十八)房地产公司认为目前本地区商品房销售价格是适中的占43.58%,认为商品房销售价格偏高的占38.67%;认为商品房销售价格过高的占10.14%;认为商品房销售价格偏低的占6.81%。

(十九)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连续两次出台调控措施,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企业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判断趋于理性。对今后一段时期房价走势,认为涨幅回落趋稳的占68.94%,19.02%被调查企业认为继续快速上涨,认为价格下跌的占2.*%,不清楚的占9.51%。被调查企业普遍认为,尽管从总体上看*房地产市场发展是健康的,房价相对比较合理,但在目前这种大的政策背景下,受影响在所难免。

第三部分房地产开发土地市场调查

(二十)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土地供应不足的占50.4%,认为土地供应量不好说的占22.98%;认为土地供应适量的占21.*%;认为土地供应过量的占3.49%。

(二十一)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目前的土地供应区域结构是“结构不尽合理,发展失衡”,占45.8%,认为土地供应区域结构“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的占37.56%。

(二十二)今后我市应在中心城区的哪个区域或哪个行政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房地产公司首选是西区,占19.97%,其次是东区,占14.1%;第三是郑东新区,占10.46%;第四是南区,占8.72%;第五是北区等。有65.93%的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应该保持适度宽松的土地政策,15.53%的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应该保持适度从紧的土地政策,13.15%的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应该保持现状。调查的大部分房地产公司需要土地大约在20亩——500亩之间,所能承受的价格大多在每亩50万——100万之间。

(二十三)房地产公司准备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首选区域是东区,占14.58%,其次是在西区开发,占11.41%,第三是在北区开发,占11.09%。

第四部分住宅套型调查

结合“[20*]37号”套型面积控制规定,房地产公司认为符合我市实际的、适合三口之家现在及未来需要的紧凑、实用的套型面积是:

*

二、房地产市场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市房地产业整体上保持着快速、协调、健康的发展态势,但在初级发展阶段中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仍显不足。普通住宅需求占80%,且价格上涨相对较快,表明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供应量相对不足。同时,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控制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压力较大。

2、商业营业用房空置面积继续扩大。上半年,*市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10.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为6.4万平方米,累计空置面积45.2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空置的继续增加,应引起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一方面造成积压和占用资金,影响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商品房市场供需结构的合理。

3、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引导企业合理投资、消费者理性购房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上半年*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企业投资不尽合理,消费者观望等待,甚至出现不切实际的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等现象,急需加强引导。

4、房地产企业竞争实力不强。在目前*市有开发量的有200余家房地产企业,其余企业没有开发量。在7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其中一级开发资质的有4家,二级以上资质的有47家;二级以上资质企业仅占8%左右。因此,本地开发企业整体上规模小,品牌意识不强,融资渠道单一,在全国市场上的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均较弱,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尚未形成。

5、房地产经营不规范行为现象存在。在房地产开发、市场交易、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租赁管理等环节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行为,一定程度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6、住房保障工作压力加大。随着*市城市框架的拉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大量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将日益突出,住房保障工作压力将愈来愈大。

三、今后房地产发展的几点建议

1、建议对土地资源应进行高效整合后,不断投放到市场上,从而抑制土地价格的上涨趋势。针对老城区土地供应紧张且价格高,建议政府应加快环线以外市政配套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应控制未来土地价格的上涨。

针对土地供应区域位置不均衡,建议侧重加大东区和西区土地供应量,在西区和南区多开发适合中低阶层人员的住房。

2、积极引导商品房开发结构,控制商业用房开发规模。调查显示:单套户型在8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两室、三室是销售较好的户型,建议多建此类户型房子。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控制商业用房开发规模。要按照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在土地供应、税收政策、信贷支持等方面向中、低档商品房开发倾斜,满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

3、采取有效举措,抑制房价快速上涨势头。针对广大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发出不同档次、价位的商品房;多建中、低价位,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尽快从供给上下功夫,让中低收入水平的人群能买得起房子,能买到合适房子;切实稳定好住房价格,应制定具体措施限制“炒房”现象,加大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对有哄抬房价、乱涨价行为坚决制止。

4、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信息体系,增大商品房开发硬成本的透明度;要制定并公布商品房开发的近期与远期规划,便于居民合理规划住房消费。

房产调查报告范文4

目前XX新城区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人口3550万。行政中心搬过去后,加上高教园区、高档住宅区,一个大型新城区已初具雏形。通过引进比较成熟的商业版块来聚集人气、提升城市形象,房地产界也正是看中了其多种业态百花齐放、房多隆市的规模效应。以新城区为中心,中心镇、近郊镇共同发展的房地产建设新格局已形成。随着东湖花园、华泰剑桥、金湾华庭、格兰云天等大型高品质楼盘陆续交付,还将有不少楼盘先后开盘,伴之XX中心区生活配套设施和交通条件的不断完善,XX中心区即将成为XX的又一个居住中心。

二、城区规划背景(XX新城:未来XX的城市副中心)

XX新城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已累计投资近百亿元,完成了宁南北路、天童南北路、嵩江路、钱湖北路、鄞州大道等三纵三横的主要交通道路。其中,沿鄞州路以南河道的两岸布置的东西轴,为休闲文化商业景观轴,今后将建设高档酒店、单身公寓、艺术展览馆、酒吧区、中西式餐饮区、演艺中心、健身中心及适合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活动场地等。南北轴则沿平行于天童南路的河道设置,办公楼、入口广场和一批住宅小区将落户其间。在两轴的交会处,即鄞州路和天童北路交叉口西南的一个区块,是大型的城市公园。

根据规划,XX新城区空间环境特色可概括为:一心,即鄞州新城区的中心,为区行政办公大楼所在区域,它不仅在功能上是城市行政商业区,在空间景观上也是视觉中心,它的特殊性将通过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及城市肌理、景观介质变化和视觉走廊设计体现;两轴,即新城区核心区域内的南北和东西向两条绿化轴;三环,即通过整合现状河流绿化,形成3道以核心区为核心的绿环;四廊,即利用现有4条主要河流,形成宽约100米的空间通廊;三十六点,即在绿环、绿廊相交点、城市出入口以及其他主要景观节点,布置城市公园。

三、已建成楼盘:

1、华泰剑桥:由XX华泰股份公司开发,北靠四明路,东临钱湖北路,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分多层、复式多层、高层、联体别墅和单体别墅,以120130㎡的三房两厅为主。内设高级会所、学校、超市、美容美发室等。在小区门口步行两分钟即可到达公交车站,交通比较便捷。

3、半岛名邸:由XX光大置业开发,位于天童北路与华裕路口,总建筑面积6万平米。东面和北面是自然河,由8幢多层和4幢小高层组成。小区内有喷泉,活动室,健身房等,需步行1015分钟方可到达公交车站。

4、东湖花园:由雅戈尔置业开发,位于中兴路与麦德龙交叉口,建筑面积70万平米。由多层、高层、小高层和别墅组成。以120㎡的三室二厅二卫为主。内有五星级会所、大型运动场、室内游泳池和东湖小学。离麦德龙超市三分钟步行路程,离市区十分钟车程,小区附近设有公交站点,是居住和休闲的首选地。

四、在建楼盘:

3、小城花园:由百隆房产开发,位于天童北路,杉杉工业城南面,总建筑面积7万平米。由8幢多层、4幢小高层、3幢高层组成,共828户。预计开盘价6200元/㎡左右。

4、四明春晓:由XX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筑面积8万平米,共700多户。由多层、小高层、高层和单身公寓组成。

房产调查报告范文5

广告宣传是商家推销自己商品的有效途径,有着不可估量的诱惑力和吸引力。有些真实可信的广告,确实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宣传。但也有一些虚假广告让人们吃亏、上当、受骗,经济上受损,甚至倾家荡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广告的主管机关,应如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去年查处的一起房地产广告案件,引发了笔者的几点思考。

一、案情介绍

(一)媒体宣传

当事人湖北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底至3月初,先后利用《武汉晚报》、《长江日报》和开发楼盘外墙悬挂条幅做房地产销售广告,其内容为:“中国光谷CBD光谷商业中心光谷中心花园;江城地产第一炮,轰下武汉高房价;响应政府号召,平抑武汉房价;高级住宅原价:8800元起/平方米,现价:6000元起/平方米,5A写字楼原价9800元起/平方米,现价:7000元起/平方米,顶级商铺原价:20000元起/平方米,现价:16000元起/平方米;数量有限,欲购从速;投资这!投资那!都不如投资房地产!!!光谷核心,无与伦比;地段!地段!还是地段!”

(二)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位于洪山区鲁巷广场第二期楼盘住宅楼,于2008年1月4日取得《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当事人于2008年3月17日提供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2008年1月20日销售了一套住房,买受人艾某,购买第B2幢2层202号房,价格为8800元/平方米,该合同文本第二十五条明文约定:“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执法人员于2008年3月18日到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房产局核实,当事人仍然未在房产局依法登记备案。其发票为《武汉市地方税务统一收款收据》第二联收据联,即客户联,发票号为02418524,是房屋交易后交给买受人艾某的收款凭证。其买受人艾某的身份证号为422437197708264712,经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于2008年6月2日在人口信息系统查询,无此身份证编号。据当事人交待,该公司为了应付工商部门的检查而临时签订的合同及开具的发票,且没有销售8800元/平方米的备案记录,事实上当事人广告前没有以此价格销售过一套房屋,当事人为了增加市场影响,虚拟原销售价格,以大幅降价的方式,利用《武汉晚报》、《长江日报》及开发楼盘上悬挂条幅连续广告宣传,广告后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长时间的负面影响,武汉新闻媒体均进行了采访和报道。其一楼事实上为架空层(不是用于销售的商品房),根本不存在6000元/平方米的房屋销售。“5A写字楼原价9800元起/平方米,现价7000元/平方米起。”也是虚拟原销售价格,以大幅降价的假象扩大影响,欺骗消费者。经调查,广告内容中对价格的表示,未能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其宣传广告上多次使用“江城地产第一炮,轰下武汉高房价”、“平抑武汉房价”、“高级住宅”、“5A写字楼”、“顶级商铺”、“数量有限,欲购从速;投资这!投资那!都不如投资房地产!!!”等用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意思。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广告中含有虚假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查处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广告中含有虚假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和《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同时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二、争论焦点

(一)主体认定

当事人在媒体上所的广告,系由某某(集团)公司下属的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垫付广告费。由于在媒体上广告的广告费不是当事人直接支付的,某某(集团)公司下属的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又不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是不可能房地产广告的。处罚对象是谁成为争论的焦点。争论的焦点指导了行动的方向,执法人员针对某某(集团)公司下属的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当事人关于垫付广告费一事进行了调查,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调查了当事人利用开发楼盘外墙悬挂条幅做房地产销售的广告,进行了拍照取证和调取了制作条幅的票据。调查结果形成了证据链,确定处罚对象为湖北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适用法律法规

对本案当事人制发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时,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曾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适用《广告法》的规定查处,理由是:其一,《广告法》后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

其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普通法;而《广告法》是专门调整广告行为的特别法。其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罚则仅针对商品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其四,根据《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规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幅度不及《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处罚幅度,按法规竞合择一、从重处罚的适用规则,本案应适用《广告法》。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理由是:其一,两法各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广告法》的标的是商品和服务,本案与此不吻合;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却涵盖了虚假广告宣传。其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都相应地对商品作扩充性解释。

(三)自由裁量理由

在处罚金额上如何裁量也是焦点。执法人员在办理该案中程序合法,调查其违法事实清楚,调查取证的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理由有三:一是当事人的广告中含有虚假的内容,涉嫌欺诈和误导消费者,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长时间的影响。依据《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行为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应当从重处罚。二是案件初期调查核实时,当事人有意向执法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房屋销售发票、房屋销售合同),为案件调查增设障碍。依据《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故意毁灭、转移或藏匿证据,无理拒绝、拖延提供证据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以逃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三是案件调查后期当事人能够认识其违法事实,积极配合。同时能够及时拆除外墙宣传条幅和停止在媒体上继续其违法广告,属于从轻情节。依据《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罚款自由裁量原则上在法定幅度内划分为三个层次:低幅度范围为罚款上限额的30%以下,中幅度范围为罚款上限额的30%—70%,高幅度范围为罚款上限额的70%以上。”和《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罚,该案件终结。

三、当前房地产市场广告现状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广告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十几年来,这个行业由兴起到兴盛,发展十分迅速,此案件引发了我们的思考。尽管颁布了《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等规章,也有一定的监管和处罚,但是房地产市场的广告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采取虚高原销售价格,然后采取大幅降价或打折的方式来表示价格,也没有明确表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此案件就是采取的这种方式。根据调查,当事人为了增加影响,虚高原销售价格,再以大幅降价的方式,在媒体及开发楼盘上悬挂条幅连续广告宣传,广告后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长时间的负面影响,武汉新闻媒体对此均进行了采访和报道。同时,其广告宣传没有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嫌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二)房地产广告中表示的项目位置,应以从项目位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本案中的广告也出现“中国光谷CBD,光谷商业中心,光谷中心花园;光谷核心,无与伦比;地段!地段!还是地段!”及以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的项目位置示意图,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

(三)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和年限。本案中的广告也出现“数量有限,欲购从速;投资这!投资那!都不如投资房地产!!!光谷核心,无与伦比;地段!地段!还是地段!”及信贷服务的承诺,误导消费者。

(四)五花八门的房地产广告中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等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等房地产广告中承诺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涉及资产评估的则模糊表示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虚拟或引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不真实、不准确,不表明出处;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标明开发企业名称、不标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等等,均系违法宣传。

四、加强广告监管的几点思考

2007年以来,在国家持续加强房地产调控的形势下,房地产业发展呈现回落趋势。据《武汉晚报》2008年7月9日第二版报道,2008年1-5月房地产增加值下降6.7%,十余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2008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套数分别下降19.1%、16.4%,销售额下降5.3%,而空置房面积上升53.3%,商品房销售同比下降57.7%,房价涨幅趋缓。而另一方面,商品房市场供应量又在不断增加,上半年房屋竣工面积与套数分别增长34.6%、64.9%。房地产企业资金日趋紧张,各大银行对房地产业均不再加大支持。在此严峻的形势下,房地产商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大肆多种形式的广告,其间存在的违法行为也花样百出。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广告的主管机关,应如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一)抓责任,确保监管到位

注重发挥基层工商所广告监管职能作用,除了对报纸、电视、广播的广告活动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外,其它媒介的广告,由辖区工商所负责监管,从而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监管得力、职能到位。

(二)抓宣传,营造良好监管和执法氛围

通过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曝光一批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大力宣传《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遵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整治广告市场的良好氛围。

(三)抓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加强与土地、房产及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互通情报,联合查处房地产等方面的违法违章广告,对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

房产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统计监测;美国

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监测机构

(一)政府机构

美国从事房地产市场监测的政府机构主要是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

普查局除了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外,每五年还要对经济活动和州以及地方政府进行一次普查,每年普查局还要进行100多项其他调查。普查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从个人和单位收集统计信息,汇总成统计数据。普查局的局长由总统任命,同时还需得到参议院的确认。

(二)行业组织与协会

1.全美房地产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 NAR)。全美房地产协会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拥有40多万名会员而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协会。现在该协会的会员总数已超过85万,在50个州及关岛、波多黎各等托管地建有州协会(state association),在全国1 500多个地方建有地方协会(local association)。

2.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Home Builders,NAHB)。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公布的数据主要包括住房市场指数(Housing Market Index,HMI)和住房机会指数(Housing Opportunity Index,HOI)等。该协会总部位于华盛顿,首要的目标是为所有的消费者提供拥有安全、体面和负担得起的住宅的机会,改善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的经营环境。

3.按揭银行家协会(Mortgage Bankers Association, MBA)。按揭银行家协会公布的数据主要包括周按揭贷款调查(Weekly Applications Survey)和各种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等。该协会是代表雇佣50名员工以上、分布在全国每个社区的房地产金融业的部级协会,总部位于首都华盛顿。按揭银行家协会的最高决策层是其董事会,由21人组成,负责管理协会的一般事务。

二、各监测机构公布的房地产市场数据

1.建筑支出。建筑支出统计的是在特定时段安装或建设的建筑的价值,包括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建筑设备租金、建筑商利润、建筑设计和工程成本、项目管理成本、建筑期间的利息与税金支出。

建筑支出报告中的数据分为总建筑支出、私人建筑支出与公共建筑支出三部分,其中总建筑支出统计的是在特定时段内某工程所有项目的价值总和,而不管个体项目何时开始或工程款何时支付给建筑商。

2.新房开工。普查局每月公布新住宅建筑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新房开工许可数量、已经许可但尚未开工的数量、新房开工数量、在建数量和完工数量。新住宅建筑报告不包括旅馆、大学宿舍等集体居住建筑以及移动住宅。

当住宅的奠基工作开始时即计入当月的新房开工统计,该项统计始于1992年9月,包括在原宅基基础上的完全重建项目。美国并非各地都需新房开工许可,但新房开工数量包括那些不需要许可的住宅项目。

3.住房空置率和自有住房比率。住房空置率和自有住房比率被公共和私人部门广泛运用,从而判断是否需要增加新的房地产项目,此外,出租用房空置率还是用于预测未来经济走势的先行指数的组成部分。

住房空置率和自有住房比率季度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下月的最后一周公布,年度数据在四季度报告发表后公布。

4.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全美房地产协会从大房地产经纪商处获得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数据,样本数量达到旧房销售统计样本的一半,相当于所有交易数量的20%。目前有一些住房数据被视为房地产市场的先行指标,如新房开工、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和新房销售等。但这些指标与旧房销售的统计关系并不令人满意。例如,新房销售占所有房地产交易的15%左右,由于其基于上月签订的购房合约,因此被视为先行指数,但新房销售样本规模较小,数据的波动性大,要多个月的数据才能看出趋势。

因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反映的是实际旧房销售,因此PHSI是未来房屋销售活动的准确和可靠的指标,经全美房地产协会统计,超过80%的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在两个月内结算交付,剩下的20%中决大多数在3—4个月内结算交付。

以2001年的签约未交付房屋销售平均数量计算的指数值为100,全美房地产协会在每月的第一周公布两月前的PHSI,除全国的指数外,还包括四个地区的指数。

5.新房销售。新房销售报告每月由普查局公布,目的是提供私有、单家庭住宅销售的统计数据,报告的内容包括:新单家庭住宅的销售数量、新单家庭住宅待售的数量和已销售新房的中位价格与平均价格。

一旦签订销售合同或接受定金,该新房就被认为已销售,而不管房屋是处于尚未动工、在建或已完工阶段。新房销售调查并不跟踪至房产最终交付,即使最终交易未完结,该房屋也被认为已销售。

新房销售调查中的价格是买卖双方在第一次合同签署时或交付定金时约定的价格,不包括订单变化或其他因素引发的价格变化。新房销售的历史数据起始于1963年,除公布全国的总量外,还公布东北部、中西部、南部和西部的地区数据。

普查局的当地统计人员访问样本建筑许可办公室,抽取建筑许可样本,并跟踪这些建筑是否开工、完工和出售。

6.旧房销售。旧房销售占美国房地产销售总量的85%,因此,全美房地产协会公布的旧房销售数据是衡量住宅市场发展趋势的主要依据。每月的25日左右,全美房地产协会公布全国和四个地区的单家庭独立住宅(Single Family House)旧房的销售数量和价格数据。NAR网站上公布的旧房销售报告包括最近12个月的月度数据以及最近三年的年度数据,其他历史数据需要付费购买。

地方协会每月向NAR的研究部报送旧房销售数据,调查占旧房销售总量的30%~40%,并且只有已交付的旧房才被纳入统计范围。全美房地产协会每季公布的各州旧房销售报告是基于所有700多家地方协会的调查数据,而每月公布的旧房销售指标是基于160家地方协会的样本调查数据。

旧房销售数量数据要经过季节调整并折算成年度数字以利于月度和季度之间作出比较。特定月份的年率数据代表如果该月的销售速度能够连续维持12个月的总销售数量。

7.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调查。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NAHB)通过调查公布的指数主要包括:NAHB-Well Fargo房地产市场指数(NAHB-Well Fargo Housing Market Index, HMI)、NAHB-Well Fargo住房机会指数(NAHB-Well Fargo Housing Opportunity Index, HOI)和房屋改建市场指数(Remodeling Market Index, RMI)。

HMI基于全美住房建筑商协会每月对其会员的调查,特别是单家庭住宅部门,反映房地产业的脉搏,调查让会员对总体经济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进行评级。HMI是对不同扩散指数(diffusion indices)的加权平均,包括当前新房销售、未来6个月的新房销售和可能购新房的交易。前两项的评级分为好、一般和差三等,后一项的评级分为非常高、高、平均、低和很低五等。当前新房销售的权重为0.5920,未来6个月新房销售的权重为0.1358,可能购新房的交易的权重为0.2722。

HOI的定义为当地中等收入的家庭按照标准按揭贷款条件可以买得起的住房销售比重。因此构成HOI的两大因素为收入和住房成本。收入方面,NAHB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公布的都市地区家庭中等年收入估计,NAHB假设家庭能承担将28%的总收入用于供房,这是按揭行业的传统假设,该估计值再除以12可以得到每月的数据。住房成本方面,NAHB每月从第一美国不动产经纪公司(First American Real Estate Solutions)处获得交易记录数据,包括各州、县的房产销售时间和价格等。房主每月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按照30年期固定利率按揭贷款和10%的首期假设来计算。在本金和利息之外,住房成本还包括当期的物业税和物业保险。HOI即是都市地区每月可供房的收入超过月住房成本的记录比重。

2001年住宅改建市场规模达到了1 530亿美元,相当于GDP的2%和住房总支出的2/5。未来十年,住宅改建市场的年增长速度至少将达到5%,在此期间该市场的规模甚至将超过新房市场的规模。NAHB的房屋改建市场指数基于对房屋改建商的调查,并正成为该行业的衡量标准。NAHB通过向15 000个房屋改建商发放调查问卷,最终选中约2 000家改建商作为样本。NAHB的调查产生两个指数来描绘住宅改建市场状况,一是现期市场条件指数(Current Market Conditions Index),二是未来预期指数(Future Expectations Index)。

8.周按揭贷款申请调查。周按揭贷款申请调查由按揭银行家协会进行并向订阅者公布详细的调查数据,该调查共包含15项指标,覆盖固定利率和可调整利率的购房及再融资常规和政府贷款申请情况。报告的内容还包括与前一周、前一月和前一年相比按揭贷款的数量和金额的百分比变化,此外还有平均贷款规模、平均合约利率水平、再融资和浮息按揭贷款数量与金额占按揭贷款总量的比重等数据。报告公布的指数分别为经过季节调整和未经季节调整的市场指数(Market Index)、购买指数(Purchase Index)、再融资指数(Refinance Index)、固定利率按揭/可调整利率按揭指数(FRM/ARM Index)、常规指数(Conventional Index)和政府指数(Government Index)。

周按揭贷款申请调查报告每周三公布,反映此前一周的按揭贷款申请情况,历史数据可以一直追溯到1990年。

9.按揭贷款利率。按揭银行家协会为让其会员和业内人士了解房地产金融的市场环境定期公布和更新一系列的按揭贷款市场利率数据,主要包括:1990年至今的30年期固定利率按揭贷款月平均利率、1990年至今的15年期固定利率按揭贷款月平均利率,房迪美公司通过主要按揭贷款市场调查(Freddie Mac Weekly Primary Mortgage Market Survey, PMMS)后公布的数据,分别为1971年至今的30年期固定利率按揭贷款月平均利率、1991年至今的15年期固定利率按揭贷款月平均利率、1984年至今的1年期可调整利率按揭贷款月平均利率、1999年至今的每周常规按揭贷款利率和1984年至今的月度可调整利率按揭贷款指数(ARM Indexes)。

房迪美公司的主要按揭贷款市场调查始于1971年4月,通过对全国各按揭贷款发放机构的调查来计算30年期固定利率按揭贷款的平均利率。

参考文献:

[1]Patrick A. Simmons, Housing Statistics of the United States, 2d ed. Bernan Press, Washington D.C.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