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文化论文范例6篇

伦理文化论文

伦理文化论文范文1

(一)规范价值

人们的一切活动都会带有自觉的目的性,意识支配下的行为取向也都会朝着符合自己利益和目的的方向发展,这样彼此之间就难以避免的产生摩擦和矛盾。任何人不是独居的,都是生存在一定的共同体之中的,共同体为了避免成员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就必须通过一定的伦理规范、道德标准,来防止、缓和和化解矛盾。人口伦理同政治、法律一样,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人口伦理不像法律具有强制性,但是它依靠伦理行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起着一定的约束作用,进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关系的调节,达到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效果。在婚约伦理中的族内婚制、家支外婚就规范了氏族成员的婚配关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不可违抗性,同时也是人们开始自觉控制自身行为,增强行为自我控制能力的表现。因为这种自制行为的表现是受到了明确的规范意识的支配。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的伦理规范具有加强内部团结,扩大与家支之外联系的功能,而且有效控制了近亲结婚的发生,间接提了人口素质。

(二)教育价值

人口伦理的教育价值,是指人口伦理的实施与践行对社会中人的各种行为所发生的规范影响。这种规范影响通常是一种内在影响,即人口伦理是一种内化的规范,只有以人们真心实意地接受为前提,并逐渐转化为人们自己的情感、意志、信念时,才能得以真正实施,因为“内化的规范也称作良心,良心是人们思想、言行的标准、尺度和检察官,良心形成特定的动机、意图、目的,良心促使人去遵守社会规范。”所以人口伦理的教育价值是通过两种途径展开的:一种是积极肯定的价值。是对社会成员合乎人口伦理的行为的接受、肯定和鼓励,为行为的实施指明正确合理的方向,对其他社会成员起到示范的作用。这里表现在为明显的便是孝道存续伦理,其“其死者如事生”的核心观念及各种丧葬仪式风俗首先肯定敬老孝老的传统伦理道德,其次鼓励要将这种伦理道德延续,甚至被敬孝者离世后仍要继续,以告慰亡灵并求得良心上的安慰,最后通过丧葬仪式进一步加强了对晚辈后代人的训示和教诲,不仅对自己的家族成员也对参加丧葬仪式的其他社会成员起到示范作用。第二种是消极否定的价值。就是通过对社会成员违背人口伦理的行为的批评、否定和压制,并教育违背当事人,进而对其他社会成员起到警示的作用。人口环境伦理中尤其是涉及到对自然的保护伦理方面,多表现为民族习惯法中禁止性的条款。侗款中将到塘水和田水,规定道:“水共一条沟,田共一眼井。……下边只能让上边有谁下边干,不能让下边有水上边干。若哪家孩子偷水截流、破塘埂、毁沟堤,私自开沟过山坳,私下引水过山梁,害得上边吵、下边闹。……要让他的父亲出来修平田埂,要让他的母亲出来赔礼道歉。……如有私自引水翻坡牵水翻坳,……要他父赔工,要他母出钱。”明确的惩罚赔偿规定,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三)评价价值

人口伦理不仅规范、指引人们行为,也制约和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也就是说,人口伦理制约、规范、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故人口伦理的评价价值,是指人口伦理作为人们行为的准则,具有评判、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或违背道德的功能。评价价值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价值准则的直观表现。通俗来将就是,哪种行为或利益应该禁止并受到抵制,哪种应该受到褒奖和推崇;哪种是非正当的、非正义的,哪种又是正当的、正义的。人口伦理的评价价值是通过评价标准来实现的。故人口伦理的评价标准具备三个特点:其一,明显的客观性。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口伦理的评价标准并非由任意人制定,或因人而异,它是贯穿在整个社会各个群体、每个社会组织和所有社会成员社会活动的全过程中,而且通常是自然而然地渗透进普通的生产生活。人口生育伦理中的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价值观念,在以小农经济为背景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生育伦理的这种价值观念,在当时的条件下,无论是对于哪个民族,抑或哪种社会组织,如侗族“款组织”,都是客观存在的,并非有谁制定,合乎利益需求。其二,普遍的有效性。人口伦理的评价标准作为一定社会、一定时代的主流价值判断,是在其所能及的领域普遍适用的,不会受到信仰、观念、人际、地域等一些条件的限制。如贯穿整个人口伦理的孝道伦理,无论是婚姻伦理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哭婚伴嫁,生育伦理中的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还是老龄伦理的老年养老、健康长寿,死亡与丧葬伦理的念祖怀亲、孝道存续,无一不体现、不倡导传统的孝道伦理,即便是在当下社会,孝道伦理仍然发挥具有评价。其三,动态性。评价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必然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发生变化的。因此,人口伦理的评价价值也具有动态性,会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逐渐淘汰那些与社会发展进步脱节的价值观念、价值标准。反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婚俗中的姑舅表婚是一种近亲结婚的婚配方式,当时人们不仅认为这种联姻的方式是“亲上加亲”,而且认为这样可以使本族的财产不会外流。这样一来不仅导致了舅权至上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婚姻负担,更严重的后果是导致人口素质的降低,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因此,这种方式必然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被淘汰。在清乾隆年间,侗族人民便自觉进行了反对姑舅表婚、禁止近亲结婚等一系列的婚俗改革。锦屏县文斗村的婚俗改革碑就是很好历史见证。

(四)预测价值

人口伦理的预测价值,是人们通过对人口伦理规范的了解、把握和认知,来安排和实施其行为并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认知功能。即人们根据人口伦理规范,事先预计自己的行为或他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该行为实施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人口伦理的预测价值体现在两个层面:首先,是认知功能,就是人们遵循或违背某种伦理规范时所出现的结果。其次,是选择功能,即人们根据认知的结果来决定是否行动或怎么样行动,已达到预期的目的。传统生育伦理中,人与社会都有普遍的重男轻女价值观念,如果哪家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就会受到他人歧视,受人欺侮,而且自己也会认为没有人可以为之养老送终,基于这样的认知,人们就会自觉的做出选择———多生,必须生到有儿子才行,最终达到不受歧视、子嗣繁盛,不再担心死后无人送终等一系列目的。

二、启示

(一)为人口学的研究开拓新领域、新视野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以及社会的进步,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不断加强,因此,人口学科的研究范围与视域也随之开拓,对人口问题的伦理思考和价值判断也是在新时期,面对新的人口问题时,时代赋予本学科新的研究使命。将人口伦理置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活态文化下研究,冲破了不同学科概念之间的屏障,细化了人口文化研究,进一步提高了科学体系中的系统综合程度,积极进行理论探索。同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人口伦理研究,必须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揭示了不同学科间的相关性、相似性和统一性。运用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也是拓展学科之间渗透、融汇的具体途径,促进各学科研究方法的沟通,从而更加科学严谨地指导跨学科研究工作的开展。当代最有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式,正是孕育并出现在不同学科概念的交叉点上。注重知识的横向扩展,开阔视野,探新求新,以适应当今大科学时代科学知识整体化和综合发展规律的时代特征。

(二)拓展“非遗”认知,促进“非遗”传承保护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除了对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更高要求外,人们对丰富精彩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日显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21世纪初期进入人们的视野,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人们从不了解到了解,从单纯的继承保护到开发利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的认知逐步加深。但是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大环境生了改变,对于那些处于现实生活中的民族文化遗产,采取简单的“维持性静态保护”是不科学,也是不现实的。必须采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动态价值开发策略。从本研究看,只对文化遗产依附存在的实体进行保护开发利用,对其蕴含的核心精神继承和弘扬是远远不够的:时代在变迁,那些无文字记载,依靠口传心授的文化遗产终会濒临消失的处境;科技在进步,那些传统技艺,例如刺绣剪纸、医药制作技术与疗法等也会受到冲击;生活在改善,人们对物质的追求在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背井离乡,外出打拼,那些传统礼仪、仪式、习俗,更是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逐渐淡漠。“非遗”是由“人”创造的,是通过“人”代代传承的,无论是传承弘扬还是灭绝失传,更是与“人”密切关联的,所以必须拓展对“非遗”的认知,尤其是从“人”、“人口”的视角挖掘更深层次的价值,从而升华出高层次的理论存在,以此更好地指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展开。

(三)弘扬“非遗”人口伦理中的和谐理念促进人口文化建设

同志曾经指出,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清水江各民族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具民族性、最有地方性、最具历史性、多元化的资源和财富,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人口伦理及其体现的价值,我们不难看出其中透露出的传统文化理念,例如人与自然关系上,尊重自然规律,注重休养生息;人与人的关系上,以和为重注重家庭和睦,在村寨之间,和睦友好,民族大家庭。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我们和谐人口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其伦理价值仍是当下衡量人们道德尺度的重要标杆。只有深刻认识传统人口伦理中的现代价值,继承和弘扬传统人口伦理中合理理念,才能够站在前人创造的历史高点上创造创新出适合现代社会统筹发展的更高层次的和谐人口文化,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利于存进和谐人口文化建设的内容,汲取合理的思想精华,使优秀的人口伦理内容得以传承,更优秀的内容得以被发现,使和谐的人口伦理得以升华和新生。

三、结语

伦理文化论文范文2

在阶级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更多的是以宗法制度表现出来的,而宗法制度又是伦理道德形成的根基。中国人之所以重视社会伦理道德,是因为我们对血缘关系格外的关注。中国人常常怀有强烈的尊亲、孝亲的深厚情感,历来讲求孝道,所谓“百善孝为先”。即使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也是在孝与忠这两个伦理观念有所修正,获得人民的理解,才得以顺利发展的。家国同构的伦理政治结构,把家庭与国家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家庭关系是国家关系的缩小,国家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放大,对家庭成员的要求和对国家子民的要求是一样的,即既忠又孝,“忠”服从于国君,“孝”服从于家长,其本质都是对权力的绝对服从,出现了“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绝对忠孝观念。儒家思想主张推己及人,将处理家庭关系的原则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在调整人际关系方面提出“仁”、“德”、“礼”等思想,希望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处,这也恰恰符合统治者的社会理想,为统治者所用,于是就把把对家庭的管理和国家的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了家国同构的伦理政治型社会。封建伦理政治思想就其实质而言反映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旨在调节君臣、君民、官民之间的关系,维护封建的社会秩序,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

二、伦理政治型文化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1、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封建社会一直以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整个封建王朝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专制制度是基本相适应的。中国古代统治者重农抑商,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兴修水利设施,奖励农耕,通过土地私有制把农民牢牢固定在土地上,世世代代承袭下去,使子民安于现状,实现社会稳定,有利于巩固自己的阶级统治。与此同时,这也给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中国是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可是一直到近代也没有建立起发达的货币经济;我国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出现了繁华的都市,可是一直处于软弱的状态,没有大的发展……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是受制于封建伦理纲常思想的畸形产物。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不重视物质利益,而是以道德的手段作用于经济发展。这就导致在封建社会中后期落后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水平,当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在进行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时,我国还沉浸在天朝上国的美梦中,刚刚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就被扼杀在摇篮之中,继续墨守成规,不敢越雷池半步。但是它所倡导的“礼”、“和”、“信”等道德观念对于维持经济秩序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直到今天对于我们仍有指导意义。

2、对政治发展的影响在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提倡“三纲五常”(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三从四德”(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德、言、容、功)等一系列伦理规范,这其中只有绝对的服从,没有个人权利而言,在其中毫无民主可言。其实在当时君臣之间、官民之间根本不存在民主,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是实行人治而非法治,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法律,但不是为臣民所用的法律,这种法律只是掩盖专制统治的幌子而已,儒家的理论成为了论证君主政治秩序合理性、合法性的工具。直至今日,由于传统思想在人们头脑中仍旧存留着或多或少的残余,为官者一旦拥有权力就牢牢不放,公民身上缺乏民主素养,在推动现代民主化的进程中任重道远。科举制度在政治发展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科举制作为一种选官制度与政治制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国家开科举士为各阶层人士进入仕途铺平了道路,保证了选拔官员的公正、公平,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这一现象的真实写照。科举制的价值取向根本上是为了维护和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把读书与做官紧密结合在一起,把知识分子培养成甘心为统治者效力的奴才,扩大统治基础。由于平民可以通过读书跻身于仕途,改变自己的命运,“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社会当中蔚然成风,然而实际大多数人一心只想“唯有做官高”,致使一些无才无德的等闲之辈进入政治社会。统治者为了笼络人才,巩固统治,扩大了科举制的录取人数,还造成了冗官现象。

3、对文化发展的影响在中国伦理型文化中最讲究道德,并以此作为人们精神层面的支柱。要求统治者“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要求个人“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不仅对普通各人有道德的要求,而且对上层社会也有明确的道德要求,从上到下都生活在伦理规范当中,在调整人际关系、协调人际关系、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方面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当今社会中提倡的“以德治国”、“以人为本”等都是对儒家伦理思想的继承发展,对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意义深远。古代社会讲求重义轻利,重视精神发展,忽视物质利益,思想道德极大发展,而科学技术的进步受到极大的阻碍。科技受抑制是长期普遍的现象,各种思想都诱惑知识分子热衷于科举,压抑从事科技发明的工匠。儒家有鄙视生产劳动的传统,孔子的学生撵迟请如何种庄稼,孔子就指责撵迟为小人。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历来重视儒家经典和偏爱文学,主张文以载道,崇尚立德、立功、立言,对科技知识或无所用心,或斥之为淫技奇巧,致使发明者遭受不公正待遇,比如蔡伦、华佗、沈括等。中国古代科技发明主要集中在数学、天文学、农学等与农业生产相关的领域,是为了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不像西方那些科技发明大都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有着严密的推理和抽象思维。在等级森严、专制封闭的文化圈里,直观思维单调,抽象思维乏力,倍受压制,中国科技难以成就大的气候。

4、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了规范伦理,巩固统治,中国人在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中历来重视“稳”,即中庸之道。中庸适应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要求,人家种地,你也种地,人家浇水,你也浇水,纵然使天下无造反之心,满足统治者的需要。满足统治者需要的不一定就是正义的,然而正是这种中庸思想使人们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整个社会虽然表现出一片祥和的场面,然而却毫无生机活力,社会发展速度极为缓慢,在某些方面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结果只能步人后尘甚至固步自封。“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意识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中国封建社会深受中庸之道毒瘤的影响,最后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坚船利炮打开。直到当代我们还或多或少的受到该思想的束缚,在创新领域表现的不够突出,在世界竞争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三、结论

伦理文化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全球化;文化传播;伦理失范;伦理机制

一、引言一一个正在发生的事实

人类历史,从早期直至现今,是一种上升式的螺旋衍进模式,且是一种多元文化的前进运动。不同文化群体的人相互交往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以物质交换、旅行、战争、传教等形式,呈现了丰富多彩、或喜或悲的跨文化传播历史剧,诸如文化的认同、冲突、交融、成长、扭曲、衰败等。不久前,在一片欢呼声中,我们被告知,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千年。民族国家作为近代西方的一种建构…,曾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随着全球性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人民、理念、财货与服务的超越国界流通的持续增加,“当今世界已成为一个适宜于超社区的、国家统治管理的透明世界”。

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主体日趋多元化,主体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化,文化间的彼此关系日趋复杂化。作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发生的信息传播与文化交往活动”的跨文化传播要全面回应规范、调整文化关系的现实需要,就应当成为一个多向度的立体结构。为什么要在跨文化传播中引人伦理这一向度,其必要性何在?如果我们不是仅仅满足于“存在即是合理”这样一种实用主义哲学观,那么通过“透视”跨文化传播的全球化时代背景的方式,将隐藏于跨文化传播之中的内在伦理属性以可视的方式展现出来,便成为一种必然的研究方向。

二、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建构的可能性

面对全球化背景下跨文化传播的伦理失范,我们究竟应该何去何从?难道正如有人所言:“没有哪个具体的个人或团体能够对它们负责,或能够被要求‘正确地安排’它们?”笔者认为,面对伦理困境,必须确立起一种以最低限度的道德共识为基础的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以综合全人类的行为选择与价值取向,化解错综复杂的伦理问题。究竟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有没有伦理上的共识呢?这实际上涉及到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的可能性和现实性问题。

1.跨文化传播的伦理失范为其反衬伦理机制建构的现实意义

如前所述,跨文化传播过程中的伦理失范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已经为各国所正视。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不仅没有牵引出全球性的同质文化,反而对文化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紧张关系有所激发;另一方面,文化帝国主义的形成和文化霸权主义的加强,也激起了不同国家对自身文化阵地的坚守和价值观念的强固,民族国家之间的文化冲突开始加剧。文化成了一种舞台,上面有多种多样的政治面目和意识形态势力彼此交锋。“文化决非什么心平气和、彬彬有礼、息事宁人的所在;毋宁把文化看成战场,里面有多种力量展露头角,针锋相对。”跨文化传播正在为人们创建一种人类文明的新秩序提供前提条件,对于这样一种新的全球文明秩序,人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这种新的秩序赖以建立的基础便是相应伦理机制的形成。伦理道德的功能首先在于通过评价等方式来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活动,“道德的目的,从社会意义上看,就是要通过减少过分自私的影响范围、减少对他人的有害行为、消除两败俱伤的争斗以及社会生活中其他潜在的分裂力量而加强社会和谐。”同时,伦理道德还能够通过评价和鼓励等方式,塑造理性人格,培养跨文化传播过程中人们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观念。笔者认为,理想的跨文化传播价值观念应与人类普遍认同的伦理道德规范价值观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跨文化传播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伦理道德规范的价值,或者是伦理道德规范的评价指标。“人类今天面临的基本任务就是需要去促进关于我们相互依存的一种全球性的伦理上的自我意识,以及去缓和妨碍这种共识达成的强硬态度。”

2.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的建构是人类文化历史发展的最高追求

古代社会,基于生产力低下的状况以及地理环境、生存条件及人种等的差异,跨文化传播不可能大规模的在不同的人群间进行,人与人的交往被限制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每个民族都在相对孤立的环境里书写着自身的文化发展史,并根据其自身特有的生活生产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形成了仅仅适用于本族成员的伦理道德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以往那种地方性的、民族性的自给自足的封闭自守状态,完全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全世界各民族间的相互往来和相互依赖,“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性的个人所代替”。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存在的伦理道德,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随着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德性的每一种具体观点都与某种叙述结构的具体观念相关联,或与某种人类生活的结构相关联。”以往的伦理道德都是各个民族或国家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适用于其特殊社会的。现在,全球化进程推动了人类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这必然要求形成一种符合时展趋势的伦理道德,以对人类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对新的社会状况进行整合,从而实现人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马克斯·韦伯曾指出,资本主义精神是养育现代经纪人的摇篮和护卫士;在近代产生的理性资本主义,正是新教伦理精神普遍指导的结果,并且事实上成了资本主义合理经济行为的内在动力。“尽管经济合理主义的发展,部分的依赖合理的技术和法律,但是同时也取决于人类适应某些实际合理行为的能力和气质。如果这类合理行为受到精神上的阻碍,则合理经济行为的发展也会遇到严重的内部阻力。神秘的和宗教的力量,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伦理上的责任观念,始终是影响行为的最重要的构成因素。”将韦伯的观点应用于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不难发现,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的建构也是一种时代的需要,它的提出是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一致的,是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的,是人类向全面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因而从完全意义上的全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的建构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

3.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建构的可能性源于文化自身的伦理性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说过,人类文化是“人类的无限扩展”,因此文化总是与伦理相联系的。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源于文化自身的伦理性,文化伦理作为调整和处理人们的文化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体现在文化中人确认其文化身份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主体的文化选择和文化行为方式。世界上关于文化的定义很多,在《大英百科全书》中共收集了166条文化的定义,但纵观其中,我们不难发现:典型的文化定义都把习惯、风俗、伦理道德视为文化的重要内容。跨文化传播作为不同文化间交流的主要形式,所体现的更应当是一种人伦精神,更应当以对人自身的关怀作为首要的和最终的价值取向。“人性的首要法则,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

除此之外,我们从文化结构的“分层理论”中,也可以找到文化固有的伦理属性踪迹,进而为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的建构提供可能性依据。文化是一个由内核与若干表层组成的整合体,从外至内,略分为如下几个层次:由人类加工自然创制的各种器物,即“物化的知识力量”构成的“物态文化层”;由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建立的各种规范构成的“制度文化层”;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尤其在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定势构成的“行为文化层”;由人类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长期积淀而来的伦理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体因素构成的“意识文化层”。伦理道德作为实践理性和价值观念,属于隐性的心态文化层。

4.从人性的视角看,任何人的生存都要受到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

虽然“界分两国的河流足以使善变为恶”(德国工人哲学家狄慈根语),虽然不同民族都有不同的伦理道德,同一民族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伦理道德,但是,人之为人,总是有着在其本性上的共通之处,由此决定了人类在物种意义上的统一性以及人类必然拥有的道德上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在今天促成了一种用于整个人类的行为和利益的新的全球伦理观的产生。正如亚当·斯密所言:“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天性使人适应他由以成长的那种环境。所有不同的社会成员通过爱和感情这种令人愉快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好像被带到一个互相行善的公共中心。”坚定的根植于有着一定界限的政治共同体中的伦理话语,直接的属于‘打破了国界’的世界——‘世界共同体’和全球秩序。”

同时,人类伦理思想发展史也表明,人类社会原本就共享有一些相同或类似的伦理理念与伦理原则,换言之,伦理共识早就存在于人类的文明史中,这为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的建构提供了历史文化依据。对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说过:“尽管民族、时代、历史条件,各有不同,然而人类对于善恶、公正概念,还是一致的,可有普遍性。”

三、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基本要素建构

哲学家霍克海默(horkheimer)和阿多诺(adorno)在他们创作于二战后的著作——《理性的辨证》中致力于对技术合理性进行严厉的批判。他们认为,机械的合理性只追求效率,丧失了伦理的约束,从而完全丧失了理性。他们的这种判断运用于跨文化传播的进程中,仍不失合理性,跨文化传播的伦理失范可以被认为是另一种形式上的战争的继续。要真正减少甚至消灭跨文化传播伦理失范现象,仅仅依靠法律和政策是远远不够的,必要的伦理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认为,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基本要素建构至少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公平——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建构的基本理念

哲学家罗素曾经说过,在研究一个可疑问题之前,应当先找出一个多少是已经确定了的某一点作为出发点。对于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的理念解析,“公平”便是这样一个出发点。因为公平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也是构建和谐国际社会的来源和根据之一,更是文化批判的重要动力。

笔者认为,作为认识对象的公平,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即“公平的概念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才有意义”。

因此,作为跨文化传播的公平理念主要应该强调的是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在相互关连的不同文化传播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或分担。这种分配或分担的结果与其付出相适应,并能够为当事人和国际社会所认可。在各种公平中,最重要的是相互主体因素或几个个人之间关系的一致性因素。

跨文化传播公平理念所表征的是国际社会的一种和谐、安定状态,是国家之间基于文化相互性而进行文化互动的结果。公平也是一种文化交往范式,它是国家之间的一种恰当结合方式。在这种结合方式中,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社会整体之间达到了普遍性、确定性和适用于每一个国家的平等性。

公平是与文化安全相联系的,但文化安全只是国家的一种主观状态和心理需求,它的实现有赖于国际社会公平秩序的建立,而公平则是国际社会的整体文化安全。公平之所以被人们如此崇尚,并成为跨文化传播所追求的基本理念,是因为它至少存在如下四个方面的价值:第一,便于国家理性从事相应跨文化传播行为,从而使其在既定秩序、规则中享有某种形式上的自由;第二,便于国家对其他国家的行为进行把握,预患于未然,以期实现自身的文化安全;第三,确立跨文化传播规则的普遍适用,在形式上满足每一个国家的平等要求;最后,为跨文化传播主体的行为选择,提供了相应模式,以此可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2.自由——跨文化传播的时代精神

笔者认为,所谓跨文化传播的时代精神,就是跨文化传播所应体现的作为特定时代所必须具有的价值取向。在现时代,跨文化传播的价值取向是多元的,但最根本最主要的应当是自由。自由对于人而言,是须臾不可缺少的东西。一旦缺少了它,人类的个体或者群体就会被不自由所困扰或者折磨。“缺乏自由,那只能是虚无和死亡;不自由则是不准生存。”自由是人生存的应然状态和永恒追求,它不仅在现代,而且永远是现代及其以后跨文化传播发展的精神内核。

自由作为跨文化传播的时代精神,大致具有以下两方面的维度:

(1)自由是跨文化传播的先决条件。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认为,“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我有鉴于此,欲证明容纳自由,不但于社会的治安没有妨害,而且,若无此自由,则敬神之心无由而兴,社会治安也不巩固”“自由的普遍意义表明在下述事实中:在哲学讨论的范围之外,当我问你是否是自由的,或是否自由地行事时,你并不考虑你的决定有无前因,而仅仅关心是否有某物正在强加于你,或者你的行为是否出于自己的信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和品行。”正是基于自由的价值理念,文化才得以在不同的异质群体中传播,人类才得以彼此沟通和交流。跨文化传播是一种伴随着人类成长的历史文化现象,也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它一直是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而这一切,均根源于“自由的恩赐”。欧洲文化之所以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由于它能自由的吸收不同文化的合理因素,使自己不断得到更新和丰富。同样,中国文化也是在自由理念的支配下,在不断吸收外来文化的过程中得到发展的,譬如,中国文化曾受惠于印度佛教,后者传人中国,促进了中国文化在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发展。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跨文化传播的底线伦理。

“人生来自由,但又无处不在枷锁中。”这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一句名言,然而它却是一个含有根本性悖论的伦理学命题。“自由本意味着免于枷锁、免于囚禁,免于被他人奴役”,卢梭又何出此语?其实,这涉及到自由的一个限度问题,运用于跨文化传播中,便是指底线伦理。笔者认为,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机制首先是跨文化的、跨宗教的,也就是普遍认同的,同时它又是低限度的。自由虽为跨文化传播的先决条件,然此种自由是否可以无任何界限的肆意进行,以至文化殖民、文化休克等伦理失范现象接踵而至。“某一部分人的自由,必须受到约束,另一部分的人,才能享有自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全球化背景下的跨文化传播进程中,逐渐成为了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和国家所共同接受的伦理准则,并且也成为了跨文化传播自由理念的固有含义。自由既包含积极自由,即某一主体可以自己之自由意志去做什么的权利,又包含消极自由,即某一主体在自由行为时,免于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的便是一种消极自由,它并非追求高限度的权利、机会和价值目的,而是坚守“底线”、“不受干涉”和“不干涉别人”为界限;它凸显了文化传播过程中传播主体与受众主体之间的对等关系,很好的界定了自由的边界问题,理所应当的成为了“伦理金律”。

3.宽容——跨文化传播伦理机制建构的必然要求

笔者认为,“文化”二字几乎涵盖了所有人类感兴趣的领域,范围之大实在无从说起。何况世界文化在很长的时间中各自发展,因而不仅有着不同的语言,还有着不同语言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思维理路,所以根本无法先人为主地确定判断各种文化异同的有效范围,且文化问的伦理交往与对话活动也是充满着辩论、争讼甚至斗争的。而在跨文化传播领域内,我们最需要的就是一种彼此间的宽容。在无法达到完全理解和相互结论一致的前提下,融洽的跨文化传播非常需要,也必须建立在一个全球宽容的基础平台之上。

两种不同的文化相遇,由于相互间的差异,会产生文化间的冲撞。在这点上,有三种可能性:其一,征服。随之便产生两种可能的后果,即教化与毁灭;其二,文化掠夺;其三,交流。在全球化的今天,跨文化传播的目的,只可能也应该是交流。

不同文化间对话的进行与效果取决于对话双方是否具有价值上的宽容精神。笔者认为,所谓宽容,乃指基于平等的自由精神而表现出的对不同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爱好兴趣等的容忍、尊重,以及在这种雅量与胸怀中所深藏着的平等包容精神。应该说,在任何民族的伦理文化中,都是讲究宽容的。譬如中国儒家的“恕道”,忠恕之道讲究的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以理解、体谅、同情之心设身处地为人家着想。而在西方基督教文化中,宽恕也是其固有的一种伦理道德精神,这与中国儒家之“恕道”乃有异曲同工之处。

伦理文化论文范文4

儒家的伦理思想不仅在中国千年的封建家庭中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一直延续到我们的当代家庭。当代的家庭教育,不但要紧跟时代脚步,实现现代化教育,同时亦需要取传统文化之精华,去传统文化之糟粕。

1成熟的儒家伦理思想给予后世家庭教育以积极影响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中,有一套成熟完备的伦理思想体系,这个体系在人脑中根深蒂固,不随时代而变迁,也不随朝代而更迭,而是通过教育绵延至今。儒家伦理文化所蕴含的思维方式、价值理念、行为准则显现出无与伦比的生命力,具有强烈的历史性和民族性。其对天人合一的推崇,及对人道为本的人文精神的重视,不仅影响着古代家庭教育,而且深刻影响着当代家庭教育。

1.1知孝明悌的家族观

知孝明悌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核心。“孝”指尊敬父母,回报父母;“悌”指友爱兄长,包括朋友情谊。儒家伦理文化认为知孝明悌不是生搬硬套的教条,而是培养人性和谐的“爱”,是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做人、处世的根本。孝悌观念历经千年,早已植根于中国千万个家庭之中。父母是孩子身边的榜样,绝大多数父母不仅尊敬孝顺上一辈,而且会积极运用儒家思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观点教育下一辈。这种言传身教的方式,无论是对当代社会还是对下一代的成长都是非常有利的。

1.2和睦相处的处世观

中国传统文化对内讲究“家和万事兴”,对外讲究“以和为贵”,即使做生意也追求“和气生财”。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仅包括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亲相爱,而且包括与外部世界的和平共处。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培养了中国人爱好和平、互相友爱的性格。相比今日的中国家庭教育,在很多处世教育方面存在不足。例如,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辈、祖父辈的过分关爱使得孩子极易形成自私、冷漠的性格。这类孩子在家不知尊敬长辈,在外为己是中心,不懂得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儒家和睦处世的伦理观在我们当代的家庭教育中亦有其用武之地。现代社会是充满竞争的社会,是物质欲望、生理欲望等各种欲望充斥其中的社会,喧闹繁华的世界背后,需要的是真、善、美,以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本我的真诚和谐的联系。所以,在现在的家庭教育中,除了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独立意识等意识,和睦处世思想的培养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没有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日后成为冷血无情的人。

1.3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

诚信是儒学伦理文化较为重要的观点之一,同时也是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曾子杀猪教子”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一方面,教育孩子诚实不说谎话。另一方面,曾子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当代的家庭教育内容包含甚广,诚信教育不可缺失。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诚实守信不仅影响着他们待人接物的行为准则,而且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心态。诚实守信的孩子持着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他们待人诚信,同时也愿意相信别人会在自己有困难时伸手援助他们。谎话连篇的孩子在生活中总是怀着一种不安全感,他们易妒忌、猜疑,不信任他人。由此可见,诚信教育在当代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我们应该对孩子们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榜样的作用。在很多示范性事物中,身教远远胜于言教。

1.4修身养性的精神意趣

这里所提到的修身养性主要是指礼仪教育。我国素以“礼仪之邦”享誉世界。重视礼仪教育,不仅是传统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而且在传承中国礼仪文化的历史中起到了纽带联接的作用。孔子曾说:“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论语》)以礼教人,不仅有利于孩子良好品格的培养,而且有利于规范父母的言辞行为。父母在教育孩子礼乐修身的同时,自身的行为标准也在提高。

2积极影响背后的消极因素

2.1唯古是从,缺少创新精神

很多中国家庭就“中国文化”这一问题,教育孩子的时候,不免会说“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话虽没错,不免让孩子心生一种高傲自大之情,误认为中国文化都是好的,造成一种唯古是从、盲目崇古,因循守旧的心理。这种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心理成长,而且会阻碍创新意识的培养。

2.2中庸思想,竞争意识薄弱

中庸思想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内在的人伦思想,即人的内在精神;二是,外在的行为方法,即适度、适时,合乎人们的行事准则。但现在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中庸的深层含义,只是停留在表层含义,例如泛泛的理解为“折中、调和”,如此的理解尽管其本身没有错,但我们的部分家长若本身学艺不精,在教育后代时,势必会造成偏差。导致下一代错误地将中庸理解为平庸、不偏不倚,维持一个中等位置。这种有偏差的思想继而又会影响到孩子竞争意识的形成,不利于其在现代商业社会中的发展。

2.3愚忠愚孝,专制氛围浓厚

我们的自然生存环境造就了父权制为主的农耕文化,从而产生“重尊卑、知贵贱”的等级观念,三纲五常封建伦理等思想。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注重尊老爱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老人与年轻人的不平等,并且在家庭中或许会催生出严肃、专制的氛围,让孩子自小就无法感受民主氛围,一味地愚忠愚孝。

二、儒家伦理文化给当代家庭教育的启示

由于中国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儒家伦理文化成为精华与糟粕并存,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并存的统一体。我们的家庭教育面对传统儒家思想时,通常有两种较为极端的看法:一是,全面否定,盲目从外;二是,全面肯定,高傲自大。这种消极的文化现象不仅在平常家庭中有所表现,而且在很多国人心里也存在着。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避而不谈,应该摆平心态,逐步克服。当代家庭在运用儒家伦理文化时,应做到批判性继承和发展。一方面,应认识到儒家伦理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家庭得以维系、社会得以维稳的轴线。但其诞生于奴隶社会,发展于封建社会,服务于无尚王权,其自身必然存在着不符合当代社会弘扬的精神文化思想。所以,在家庭教育中需要做到客观辩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另一方面,在教育子女时,不能只停留在言传,更要重视身教,努力做好榜样作用。我们的家长只有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儒家伦理文化的合理部分,以及行动上深刻践行其理念指导,达到思想与行动的统一,我们的家庭教育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家庭教育。

三、总结

伦理文化论文范文5

关键词 法治文化 道德伦理 行为模式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5.04.029

On Moral and Ethical Education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Rule of Law

QIAN Yingping

(College of Law,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67)

Abstract For the basic culture of ethics and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cultural identity has an irreplaceable role. Specific path to strengthen ethics education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in China mainly through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First, people cultivate emotional foundation for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through moral education; followed by the law applicable to enhance the moral quality, enhance the rule of law and cultural identity of people ; the third is to enhance the awareness of law-abiding citizens through propaganda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moral culture.

Key words rule of law culture; moral and ethics; behavior mode

1 道德伦理对法治文化基础培养的重要作用

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得以构建背后的深层次的观念性因素。我国理论界一般认为法治文化应当涵盖以下的内容:一是法治文化所包含的价值判断;二是法治文化所蕴含的行为模式。从法治文化的价值判断来看意味着对法律的尊重已成为社会的共识,法治精神得以确立,法治化的思维方式得以养成。而从法治文化蕴含的行为模式来看则是社会普遍存在遵守法律的行为模式,特别是由于法治的要义在于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因此,法治文化更为注重的是公权力机关及公务人员的普遍依法而为。

法治文化作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成果,其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相应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的建立是法治文化形成的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的发展则意味着公民对于权利和民主的重视,这为法治文化的形成确立了政治基础;伴随着现代市民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自治力量的加大将会限制国家公权力的滥用,使国家归位为中立的裁判者,这为法治文化的形成奠定社会基础。”①而从中西方的文明发展历史来看民主政治与市民社会的发展都是在道德伦理进步的推动下取得的。

1.1 道德伦理的完善过程即是民主政治的完善过程

民主不仅是一个政治范畴,同时也是一个道德范畴,人类社会在民主政治上的发展进步在本质上都是一种道德上的发展进步。因为民主涉及到如何对待人的问题,涉及到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平等等方面的问题,这在本质上也即是伦理问题与善恶问题。

作为国家与制度层面的民主,必然包括制度与社会的公正、国家对人民意愿的回应与负责、促进人的解放与全面发展等方面。②这样的制度民主本身就是在伦理道德上的积极判断。好的政府本身所具有的德行是其有效管理的基础,而这样的管理反过来又会促进人民本身的道德素养。作为公民层面的民主则意味着围绕不同社会地位个体间的利益分配所形成的合作协调及妥协让步,以及在个体与团体的关系中形成的自主平等、共同体精神等。因此,积极合理的道德伦理预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完善的前提,在民主制度的安排上需要符公平正义的目标,能够有力促进社会的自由与平等,有利于生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具有民主精神的公民同样要有着高尚的道德理念,其首要的道德品行是能够划分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边界,在公共政治生活领域往往要舍弃私人的偏好;其次则是能够划定具体个体的利益边界,每位公民的权益都需要得到尊重,对于私人利益的追求需要以尊重他人利益为前提。

1.2 公共伦理道德的发育完善是市民社会得以成长的主要土壤

市民社会是人类社会生活交往中最为深入及普遍的一个领域,它渗透进了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这个领域的主导规则是公共伦理道德,因为在市民社会中的一般“市民”摆脱了传统意义的民族共同体,拥有了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意志。与此同时,在社会交往中人们很容易陷入各种利益冲突、价值矛盾中,在对立冲突中谋求平衡的约束机制,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的公共伦理道德。在市民社会领域,价值规律以及法律规范无能为力之际,正是公共伦理彰显其作用之处。可以说,离开了公共伦理道德市民社会将无法有序地成长。从这一逻辑起点出发,我们也可以认识到公共伦理道德的发育完善也是市民社会得以成长的主要土壤,在市民社会的交往中,私人的行为习俗和个体的道德规则不断发生碰撞、摩擦,不断地提升演变,最终蜕变成为市民社会交往的约束机制――公共伦理道德,可以说,正是公共伦理与其它因素的合力最终促成了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市民社会的独立发展。

2 道德伦理在法治文化认同中具有重要作用

法治文化在我国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体的广泛认同。有学者认为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所谓疲软现象,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社会主体对我国法治文化的认同度不高。③根据上文对于法治文化的分析,法治文化蕴含的价值判断意味着对法律的尊重已成为社会共识,而从法治文化蕴含的行为模式来看则是社会普遍地遵守法律。因而,培育大众对法治文化的认同应该沿着从情感认同到价值认同,最终发展为行为认同的路径而逐步展开,这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理念到实践发展的过程。

2.1 道德伦理在法治文化的情感、价值认同中所发挥的作用

所谓法治文化的的情感认同主要包括人们对于法治具有的信任感,这些情感因素是汇聚成为认可法治的主观意识基础。法治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首要的是观念上需要形成共识,进而会形成对于法治文化的价值认同。但实际上,我国对于法治文化还远未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不少官员并未形成对于法治的价值认同,甚至于缺乏基本的法治观念,官本位的文化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盛行。而在民间,对于法治的情感、价值认同也并未形成主流价值观,许多人对待法治的态度掺杂着机会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因素。

对于法治共识的形成而言,道德伦理的作用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一方面,由于法律具有他律性,其所形成的往往是一种外生性的国家强制性秩序,但是,仅仅当人们对于他律性以及外生性的法律有着发自内心的认同及自愿服从的情感时,法治文化的价值观才能形成。为此,需要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准,当上升成为法律的规范同时也是一定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普遍性伦理道德准则时,对于法律的信仰就会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另一方面,民众对法律的普遍服从与信仰也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素质,一般而言,执法者的道德水平越高,法律的实施效果越好,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和情感往往得以培养。总之,如果没有道德伦理的支撑,对于法律由信任的情感向价值的认同过程就难以为继,而法律秩序乃至法治文化最终也会因为缺乏信仰的基础而成为空中楼阁。

2.2 道德伦理在法治文化的行为认同中所发挥的作用

法治文化的价值需要通过行动加以落实,而要形成对我国法治文化的行为认同,关键是我国守法、执法、司法等具体法律行为的实践效果与法律理想之间的差距,差距越小,人们对于法治文化的行为认同度越高。显然,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的道德水准是法律良性运行的最高保障。

就守法行为而言,道德素养较高的人,即使欠缺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因其能够坚守内心的道德底线及做人的良知,在生活中违法的概率往往相对较低;相反,道德素质较差的人即便法律意识较强,在其对法律的强制尚存畏惧时或许可以克制自己的违法犯意,但在违法获利较大时便难以抵制诱惑,可能会突破道德防线,其违法的概率相对会较高。而在司法与执法行为中,如何令民众认同则更加考量司法者与执法者的素养,“一次公正的司法裁判胜过一百次法律宣讲”。能够做到熟谙法律、精通法律的仅仅只是“法律工匠”,只有具备良好道德素质的法律人能够保障法律良性实施的积极效应。

3 加强道德伦理教育促进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路径

(1)通过道德伦理教育,培育民众对于法治文化的情感基础。一国的法律制度如果缺乏正义、道德等价值内涵时,该法的实施也必然难以唤起民众对之的向心力,即便是在当今价值观念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时代,多数民众中仍然共有着相同的道德价值标准。因此,我们要唤起民众对于法治文化的情感,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律就必然是合乎公平、正义等道德观念的法律,是反映最广大民众意愿、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良法。通过道德理念的强化,制定良法的过程就是道德法律化过程,也是培育民众对之情感基础的过程。

(2)通过提升法律适用者的道德伦理素养,提升民众对法治文化的认同。我国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早在2008年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大会做报告时就宣布,中国特色社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民众对于法律治理的信任度、认同度却并未同步的提升,究其根本在于我国司法与执法的领域广泛存在着有法不依的现象,法律适用者的道德素质难以让民众满意直接影响了法治理念的深化。因此,对于法治文化认同的实现路径需要通过提升司法者以及执法者的道德素质来完成。因为公正是法律适用的必要前提,只有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的司法者或执法者才可能实现公正的价值目标,维护法律的尊严,特别是当纷繁复杂社会事务涉及到自由裁量权时,唯有具备了自律与公正等道德品质的法律适用者才能保障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

(3)通过道德教育提升民众的守法意识,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民众法治观念的萌芽乃至法治文化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为人对于规则的认识与接纳程度。一个社会中,法治秩序和法治文明的最高实现形式就是伦理道德的自律。我国致力于法治建设要在提高民众法律意识的同时,也着力加强道德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道德素质,因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公众整体的法治文明程度往往并不简单地由他们的法治观念的总体现状加以决定,而是通过他们总体的道德伦理素养加以体现。因此,要推动法治文化的深入人心,进而建设现代法治文明社会,应当要将整个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伦理素养的同步提高作为重要手段,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通过广泛的道德伦理的教育,将法律和道德所蕴含的朴素理念转化为社会公众内心牢固的价值信念,由此民众能够自觉以此来判断、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通过道德自律来实现法治秩序并推动法治文化的建设。

注释

① 云书海,陈新亮.当代中国法治文化形成的基础[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4(1).

伦理文化论文范文6

生态分析:传统伦理文化的生长氛围

伦理道德起源于人类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三维关系的自觉需求。这样,伦理道德与其存在并发挥效用的自然、社会、人诸“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就构成道德的生态环境机制。如果人们尝试对某一伦理文化进行分析,首先要进行的,就是伦理道德的生态学分析。

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是古代中国人伦理道德觉醒与自然经济、专制政治、内圣追求相互作用而生成的。在传统伦理生长的这种生态环境中,伦理道德既获得了从诸种意识形式中脱颖而出的助长土壤;但同时,却又不能不因为它本身耍承负诸种社会意识形式发展动源及面调节三维关系的过重载荷,而导致道德生态失去平衡。从而,注定其悲喜聚合于一身的独特命运。

就前一方面而言,传统伦理文化本身的生长环境是极其优良的。作为它的观念架构的儒家伦理,以个人的良心作为道德的终极根据,以忠孝规范的男性道德,以贞节约制的女性伦理,以孔颜乐处或正谊明道推动人趋向崇高所形成的处理入己、义利关系的德性规范,就完全是这~生长环境的造就,而又在这一生长环境中取得优厚的发展条件的。一方面,当中国拖曳着原始宗法血缘关系的巨尾步入文明社会,进而因以满足一家一户需要而运转的自然经济的强化,形成了宗法血缘关系与自然经济共同作用条件下的宗法伦理。宗法伦理不唯将人固定地规范在他先天赋予的家庭家族地位上,造成个体伦理调节规则的单一化和僵化;同时,也使伦理发生功效的前提条件完全集中在一定地位上的各个个体对自己“应当”承担的道德义务的自然醒觉和主动践行上。“良心”不可替代的道德核心位置,便由此取得。因此,有那些具备“不忍人之心”的善端和“推己及人”的善行的人,才能成为宗法伦理中道德的人,成为宗法社会中合模的人。以“老吾者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力中心的人际伦理和“时也、命也”的自然节律交错作用,更使良心牢固地根植于与自然统合的日常人主伦常沃土之中。另方面,宗法血缘关系构成国家结构的范型,而国家成为家庭的摹本,家国同构造成“朕即国家”的政治层阶结构现实之后,现实社会政治这只封建传统社会中最强劲之手,又会伸出来强求伦理由元典中的相对性人际关系规范转换力绝对性人际关系。在传统中国男权社会实际中,“父慈子孝”作为维系宗族或家庭的核心规范,本基于对人生造塑者与承造者自然关系的素朴反映,但一当它进入社会政治领域并臣属于政治要求,就衍变成“事君以忠”的无条件忠诚的、苛求臣民的单向义务规则;而同时,在中国这个蔑视女性的男权政治国度,原本应作为女性发自自我意愿的道德约束方式——“贞”,在要求女性依附男权后,则变成单纯制约女性的“贞节”或“贞洁”,既不允许向男性权利挑战,又不容许她们有任何伦理试错机会。孔颜乐处或“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也本应是发自人觉察在现实物欲之后尚存高尚的德性生活,而凸显出来的行为的道德选择,但它作为普遍的道德规则,则直接是那要求人们脱离一切物质要求,放弃一切道德一利益关系自省的专制政治的产物。因为在“博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工臣”的传统社会,如果每个人拥有足够的财富,并在强烈的致富心理驱动下审视人际关系和选择行为方式,那么,现存社会秩序就难以维持了。再一方面,由于自然经济先天地具有限制人员流动而播延先进生产操作方式的特性,而专制政治又先天地带着禁止自由思想和开发智力资源的要求,因而.当人们以不可避免的精神觉醒致思道德问题时,就只好向内用工夫,内心之“圣”成为道德审视的唯一自由天地。但当内省而“圣”撞上政治霸“王”时,便又只好将自然带有发展自己的的德性省思结果藏匿起来.使“内圣”与“外王”处于自觉的分裂状态。以前者力个我内省德性不遭侵犯的领地,以后者为从事社会政治事务的现实选择。三个方面相互影响,便形成伦理借政治以张目、政治借伦理以逞势的政伦合一格局。伦理的生长(姑不论其是否合乎德性和值得期望)特权确为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生长条件所望尘莫及。

就后一方面——伦理社会功能冗杂,体现的道德生态失衡而言,则直接是上述原因之结果。

在封建传统中国,伦理道德独得经济一政治一文化心理的共同滋养,发育成与苗回幼苗状存在的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完全不同的参天大树,使其他社会意识只能受其庇荫而存活。哲学在类型学上表现的伦理化特质,美学实质上体现出的融景于心,文学充斥的道德说教,史学着意的臧否人物.都体现出“伦理即意识形态”的单一凸出开展,已到了实质上消解本当独立存在的、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存在的必要性的地步。道德伦理不得不气喘吁吁地担负起本不属自己的额外功能负担,以致自己作为社会意识的真实独立性和内涵伸延机会都给断送了。而伦理规范的调节功效,则广延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三维关系上,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中调节复杂关系的单一规则。与自然亲合的伦理主张、全面规定社会生活状态的道德戒条、导人向内(“反求诸己”)完全排“外”(道德存在、播迁与替演的各种社会外在条件)的道德省思与行为取向,都是道德功能全方位发挥的象征或结果。但是,伦理道德负载的功能杂多,就不能不影响到它当然的主体功能的发挥——伦理道德应主要着眼于对人的认识和人的发展起一种提升或推进作用,这点在传统伦理文化愈近现代愈隐而不彰。而当伦理道德独占了所有“环境资源”:占尽经济营养和政治权威之“土壤”、吸纳所有社会意识形式存活所需之“水份”、独享一切人赞誉与信从权威地位的“阳光”,它也就因讹诈性地利用生态资源,断送了自己存活的良性环境。

在封建传统社会范畴内评价,由于传统伦理文化整体上与封建传统社会要素相互作用,才构成传统伦理文化的生态机制,因此,它存在的合理性与效用发挥的顺畅性,不会受到置疑。伦理上的道德理想主义与政治上的伦理中心主义相得益彰,互相支援.足以在其生态环境下发生根本性危机(固有社会结构的解构或某一生态要素如经济构成产生彻底变化)的情况下,从容维持。因此,在固有生态机制内去礼赞或抨击传统伦理文化,都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当传统伦理文化生态机制遭受了毁灭性破坏,而将传统伦理体系抛入“挑战——回应”的崭新环境之中时,那么,去观察它在新环境中的处境并合理预测它的出路,则不单是有意义的,而且是建构新的伦理生态机制所必须的。

传统伦理文化生态环境的自我破坏—一即传统伦理道德护本(“良心”)与开新(建构适应后期封建社会所需的早期市民社会伦理规范)能力的同时丧失,使它已面临前景堪忧的命运。而来自外部生存环境的第一波打击——社会政治革命,则使它失去了完整的家国同构的政治依托,面临一个重寻政治制度支持的环境再造任务。来自外部迥异观念架构与生存环境的西方伦理的输入,作为第二波打击,则使它失去了单一理念认同对象和单一文明道德自认的观念环境,面临一个重建信念支持机制的沉重负担。 而给传统伦理文化生态环境以彻底破坏,以致于在传统伦理文化范围内的重建无法寄望的,是足以彻底改变中国社会传统结构的第三波打击——市场经济的兴起。如果说在前两波打击下传统伦理还可以勉力应付,那么现在它已显出力不能支的迹象。因为政治革命与固有伦理并不在同一层面冲突.传统伦理尚存在新的政治制度中觅得余地的机会;而西方输八伦理至多显示出传统伦理的类型差异,甚至可以从侧面或反面支持伦理中心主义思维。但市场经济因其自身的特点,营造出的将是一个完全与传统文化生态环境不同的新伦理生长机制。

结构变换:传统伦理文化的时代洗礼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成系统而又无法力传统伦理文化兼纳的社会运行方式。推行市场经济的伦理文化结果,就是伦理道德固有结构的崩溃和开放的、世界的、现代的伦理道德新结构的诞生。这使传统伦理文化必须接受时代的洗礼。

市场经济井不单纯只是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它是以纳社会各要素于市场大流通之中,而对人类社会发生全面影响的社会组织整合结构。就这一结构运行的经济结果来讲,一方面,它带给人类以巨大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它将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整合到经济运转的大中,使市场成为衡量一切的砝码;而一切社会要素对社会的作用大小却又仅仅只能依赖它们去猜忖不断旋转的市场这个骰子滚动的结果。巨大的风险与巨大的收益完全成为一个正比关系。就这一结构运行的政治结果来说,它不仅使传统政治的集权式结构彻底瓦解,而且斩断了将其触角伸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统政治之手,使经济成为政治活动的最终动力和直接润滑剂;同时,由于它充分肯定了各个人、各个集团自身利益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个人与集团在各个层面的竞争与冲突,必然将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个利益协调指挥棒下,走向以协商、沟通、谈判以解决政治冲突的境地。这样,就使市场经济本身与传统集权政治无法全面、长期地和平共处。市场经济只能与民主政治联姻。

市场经济运行的这两种结果,已经造出了一个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的新社会结构。自然经济的可控性、慢节奏、自足性、低效率,封建传统政治的集权性、奴化性、随意性,与市场经济的非控性、快节奏、开放性,高效率,现代政治的分权性、自主性、法治性正好相反对。而这些表面现象背后正是结构的迥然不同。这种相异的社会结构,决定了有各自完全区别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取向。在本文讨论的传统伦理文化处境的视界中,正意味着判然有别的两类伦理文化类型,已各据其经济——社会理由,相峙而立。

市场经济为现代伦理文化的生长提供了新的生态环境:首先,它完全将利益与道德的关系改变成一个公开配置的关系。市场经济设定,人首先是一个经济人,而经济人带有“与生俱来”的利己倾向。对这种利己性.既因它构成经济增长的动力要予以肯定,同时又因它的恶性膨胀会造成经济效益最优化的丧失,因此,必须子以疏导。这种疏导当然不由政治家进行,也不能由各有其利益的个人或集团达成私下交易来解决,这与市场经济的本性不相容。因此,只能将这种配置公开化。这一方面可能造成崇高道德堕为交易伦理的局面;但另一方面,也是更为积极的方面,它会使人觉察到道德背后的真正支撑条件,从而产生真正认知道德的伦理觉醒。其次,市场经济的自身的运作特性,重塑起与传统伦理不同的道德理念。对物,由于市场经济显出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才是最优化的特性,使入的贪砍在膨胀中满足的同时可以合理克制(不是禁欲),而与自然的真正亲和关系得以建立(不是单纯以自然为寄托情怀的对象),生态伦理观念的成长无疑表征了人的伦理精神的健全趋向。对入,因为市场经济的当展愈来愈重视和倚重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尊重自己和尊重他人的重人观念得以获得最广泛的认同。竞争.既促人向上又增进和谐;普遍的市场交易,既满足各区域人员的物的需求,又促进人际的普遍交往,增长人的相互敬重感;价格机制,既体现个人目前劳动水平的高低,又椎动人努力奋斗以提高个人发展程度,并获得更大报偿。入之成为一个享受生命要求的世俗物质生活基础上趋向崇高的、真实的、大写的人,已具备现实可能性。对社会,因为市场经济自身的经济民主要求,使市场经济的自由性(进不进入、以什么进入、如何进入、又怎样退出市场,完全是人对市场自由选择)与政治运作的民主性(选择谁当政、监督与奖惩各级各类官员等都有最广泛的“社会”性)相结合,造成一个由社会伦理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的社会广泛争议热潮,从经济伦理到政治伦理成为人所关注的问题。最后.市场经济将一切人纳入市场作连续运动,成败殊为不定、竞争含有不公、价格机制容有缺失。基于对市场成功的自觉期望,便促使人们在理性的水平上去省思伦理道德问题,形成兼容各种伦理观念的开放性伦理批判思维;更促使人们在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驱动中,形成行为道德选择的理性取向,避免太多的狂热与冲动,“以理性战胜巫魅”(韦伯语),造就一个行为道德化的真实和谐世界。

市场经济构造出的伦理文化生态环境是崭新的、它挟带其经济威力亦迅速推广普及,从而造成传统伦理文化机制的闷覆。传统伦理文化的生存土壤

——自然经济与集权政治已经“沙漠化”,提供不了足够的伦理滋养;传统伦理文化的生长“水源”——汲干一切社会意识形式之“血”而存活自己,已在市场经济推动的学科专门化、分工精细化、功能独立化的浪潮中,各保其“水源”;尤为重要的是,在由道德理想主义支撑的伦理中心主义格局中,伦理独享人的全部礼赞的命运也彻底改变:承受批判与拒斥似成它的“新命”。

首先,作为传统伦理文化观念架构的儒家伦理,既承受着思想批判的压力,更承受着社会拒斥的压力。“良心”论经历了不可避免的重造。儒家元典中的“良心”,是一种先天善性之心,无所待而立、无所依而在、无所见而能,构成了“不忍人之心”一“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咋“吾欲仁,斯仁至矣”的“为仁由己”之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同情之心~“正己正入”、“成己成物”的“内圣外王”之心,层层推进,逐渐外化,成为人之为人,社会之为社会的最后根据。但是,市场经济发展使人看到人心之叵测,良心之脆弱,道德良心背后的重重支持条件自掀面纱而出。人们意识到,真正的道德良心,不只是作为绝对无待的崇高规范约制人的行为,而只能是推动人全面发展自我的各种动力的汇集之代称。因而,在市场经济中,你有没有良心的判断,就不是一个“呈现”的问题,而是一个行为设准的问题,你能在市场中不以欺诈而获益、不以虚伪而待人、不以富裕而凌人、不以发达而忘“人”,你就是有良心的。这是一种与传统伦理文化中对“良心是什么”的肯定性规定不同的“良心不是什么”的否定性规定。这是一种可把握的现代规定。

同时,传统伦理文化中约制人与己、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规范,也历史地改写。在“父慈子孝”基础上建立起的“君仁臣忠”,主要的是一种男权行使规则意义上的社会道德仪轨。在传统的范围内,当伦理理念中带有对等性的父子、君臣关系被移入现实行为而变成父对子、君对臣的约束性关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无条件的政治忠诚这一畸型的政治伦理便自然形成。市场经济以赋予每个人不可剥夺的财产权利与相应的人生权力为特征,“人生而平等”不是一个政治启蒙口号而成为社会的现实要求。因而,它促使入的权利感的萌生与茁壮成长,人们只是在普遍的对等交往中向对方献出忠诚。忠诚不是强制的结果而是自愿的产物。于是,“批评的忠诚”成为取代“绝对的忠诚”的一种崭新政治行为道德。与此相关,在“夫妇有别”观念导引下的“贞节”道德,在传统道德范畴内由对妇女顺从道德的赞美,走向对妇女一味屈从的歌颂,造就出了“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以理杀人”的畸型的女性行为伦理。市场经济则将每个人(既不分老幼,又不分男幻系在社会经济机器上,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资源,这本身便成为解放妇女的直接动力,平等人权、平等参与、平等报酬的经济驱动与政治争取,促成了女性道德的再生;从屈从走向自立、自尊、自强。

再则,传统伦理文化约束人对道德——利益关系作钩连思考,而导引人步入纯粹的道德理念世界,作为一种具支配性影响的行为基本道德,也遭翻转。那种不求经济独立,不问政治遭际,忽略社会现实,而只求精神满足、只问道德自足的纯粹道德生活方式,在市场经济造就的经济独立、政治参与、重视评价的世俗生活方式的挑战中,回应乏力。“正其谊而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成为众所认同的道德——生活钩连模式。

归纳起来:传统伦理文化的由“内圣”,即由道德心性修养而“外王”,即成就人生功名和利禄的进路,已改变而成为人生发展借重道德支持的相反路数。“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伦理架构.亦被改变为“入一道德”互动的简明结构。传统伦理文化既失去它所依托的生态环境.它也就失去了与现实社会互动而发展自己的可能,变成新社会伦理据以显示自身合理性的对照物。

创化开斩:传统伦理文化的再生奈件

传统伦理文化遭遇市场经济,发生了结构性危机和结构性崩溃的大变局。但是,这既不意味着它的生长因子彻底坏死,也不意味着它的功能性再生—一即它的某一要素在当代社会再发挥作用的机会彻底丧失。市场经济诚然带出了一个与传统中国社会完全不同类型的崭新结构,在这个外生型结构势必取代内缘原生型结构的情形中,传统伦理文化的生态环境的再次复制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中国人,体内流动的是中国血,脑内思考的是中国事,行为中的进路受着固有思维方式的影响,传统也就必不可免地要获得它影响当代人的时机与场所。完全截断历史的不可能注定了传统彻底消亡的不可能。西人谓“传统是新信仰和行动范型的出发点”,“传统为合理反思积累了经验”,便以此立论(参见希尔斯:l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8页,第270页),现代解释学谓“我们有不理解传统的自由,但没有不生活在其中的自由;……我们有宣称与传统彻底决裂的自由,但没有不在传统中开出新生活的自由”,也以此为据(参见殷鼎;《理解的命运》,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五章)。

因此,传统伦理文化的再激活就成了一个不无意义的学术课题,对这一课题的研究,那些带盲国民族自尊的全面复兴之论,意义极为有限;那些以传统与现实的折衷为过去伦理文化光复地盘的论道,功效极为微渺。对此富有意义的解答,只有下列两类:第一,现代新儒家的返本开新论。第二,现代自由主义者的创造转化论。

现代新儒家看到了传统伦理文化的“花果飘零”,感悟着民主与科学挑战下传统伦理回应的乏力,痛惜固有道德遗产的被遗弃。他们在承认中国人缺不了民主科学的“新外王”的大前提下,又认为“新外王”必须“老内圣”才有扎根于中国广袤沃土的可能。因为他们认定西方的民主科学是根据哲学的二元世界论,政治的激烈争斗与控制论,经济满足的个人利益论建构的,这已带给西方社会不平衡与社会失控的负效应。因此,倘若把民主科学安放在中国的道德良心根基上,把社会利益纷争化解于传统伦理的中庸和谐中,这样“摄西方之智以归仁”而“转传统之仁以成智”地将道德良心与社会认知结合,就可以借返道德理想主义之“本”开出民主科学之“新”。现代新儒家的传统伦理致思,创获甚多。但是,民主科学之依于自由法治,之赖市场经济举托,已为众所认同,它不来源于道德理想主义,也不以道德理想主义为旧宿。民主科学推动道德脱出封建“魔掌”,将其从根救起,已为历史给予认定。倘若想以传统良心建现代民主,以孔颜乐处开现代科学,就只能流为一种伦理智力游戏。现代新儒家开新诚可赞,但返本需商榷。

现代自由主义者(以倡导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最早最力的林硫生为代表)则看到了传统伦理经激烈的反传统运动的冲击而断裂的事实,一方面他们深感民主科学对中国之不可缺,另一方面又确信在传统之中和在传统之外均难以寻求中国走向民主科学之路。因此,他们寻觅良久,发现唯有以西方民主科学及自由法洽为座标,以中国固有伦理文化遗产为加工材料,重新描绘现代道樱蓝图。但是,这一立场尽管正确,但很大程度上仍流于一种指明精神方向的运思。现代自由主义者方向虽明,但贡献有限。创造转化(略称“创化”)亦仅着意传统命运,未及分辨开新走向。

现代新儒家返本有余开新不足,现代自由主义者导向明确论述模糊,如果将二者的思路一同纳入市场经济发展轨道,理论上综合力创化——开新,即手段与目的的结合,实践上统一为市场经济自身要求的自由、民主、法治、科学服务,那么,传统伦理文化结构虽然瓦解,但某些道德基本理念和行为取向焕发活力则是可能的。

这是传统伦理文化再生的唯一出路。现实地获得这一再生,即保证以传统伦理的创造转化开辟新的伦理体系,则需要抓住两个支点、三个环节。

两个支点是:第一,传统伦理文化的创化开新,在基本理念的确立上,不是以挽救道德理想主义、恢复伦理中心为取向的,也不是为求新而求新,将传统伦理文化弄得面目全非就是创造转化。这种创化开新,以市场经济为现实动力,以服从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确认俗的权利基础上的追求崇高为模式,以道德与社会各要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健康互动为社会根基。因此,它是以现代伦理为主兼纳传统伦理理念。第二,传统伦理文化的创化开新,不是对传统伦理结构要素加以再排列、再组合,重建其伦理的结构性机制,重造其伦理理念的权威导向。既谓之创化,就是将原结构打散,进行要素分解,当弃则弃,当改则改;既谓之开新,就是将原结构要素置于现时代市场经济伦理要求之下,各创现代经济伦理、政治伦理,各建现代个体道德与公共道德。使传统伦理经现代辩证理性的光照,重放现代光彩。

三个环节是指传统伦理文化具体的、直接的改造要做的三件相互联系的工作。第一,市场经济既认经济人为自利人,但市场的正常运转又需要人际配合,各利其利只能在精诚合作中才可以实现。因此,传统伦理的良心论,可以为培养“道德的经济人”,即在富有道德心、愿意共同合作、关注他人与社会的基础上,求取合理合法满足个人利益的人提供思想资源。市场经济在其理想目标上,是将入塑造成生活丰裕、精神健全的完整的入,它内在地需要人的理性观念和伦理觉醒。“良心”,作为入之为人的根据与象征,即是个人合理行为的道德基础之一,又是关注他人与社会公义的原初动力之一。如果在市场经济驱动下从个人利益的基点迈向社会公义的目标之途中,获得人的“良心”的支持.那么建立起“个人-社会”的稳定趋向关系之桥就多了一种辅助资源。第二,市场经济既要求民主政治,也就要求个入对社会事务的忠诚心,要求个人成为遵纪守法、按游戏规则行为的合格公民。传统伦理的忠、贞可以为之襄助。只不过,这种忠,已成为在个人权益有充分保障情况下,对社会不公现象有合法批评保证的“批评性忠诚”;这种贞,也已成为在合理自我利益满足之后,对因眼花于社会巨大财富而膨胀起来的私欲的自我约制。从前者来说,市场经济反其连带的民主法制政治,是规定人“不能做什么”的社会游戏方式,它足以培植出守法的合格的人。然而,人类社会缺乏崇高就缺乏凝聚,缺乏和平,难以有促进发展的精神动力。但改铸的“忠”作为一种指向社会公义的伦理规范,可以帮助造就因道德而高尚的人,增强个人对社会的认同。以后者来讲,市场经济产出的巨大社会财富,极易刺激人们的物质欲求。但现代经济学揭示出资源短缺与人的欲求之间有一条永远难以填平的鸿沟,倘若人的物欲失去控制,可想贪污腐化会如何泛滥。用法治控制物欲,当然是上策;但如果以道德培养,使人们廉洁自爱、贞节自守,那不啻予调整物欲在合理水平上增加了保障条件。而“孝”在亲情伦理上的现代功能发挥上,也多有论述,在此就不详加分析了。“孔颜乐处”、“正谊明道”一类行为道德,在解决物质条件相对不足情况下信持操守、坚定德性的问题时,亦可发挥与上述相近的现代功能。第三,市场经济促进人的普遍交往,交往促进人的理性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