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督工作计划范例6篇

纪检监督工作计划

纪检监督工作计划范文1

近期,驻省科技厅纪检组针对“新时期科技计划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问题”组织开展了重大专题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约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调研了厅系统和市州科技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情况,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就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我国反腐倡廉具有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其中,加强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从根本上解决廉政风险问题,就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失灵的困境,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等特点,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使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完善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制度链条”。比如,部级科技项目支持方式大多采取无偿补助形式,且没有明确地方科技部门对部级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措施,导致项目申报企业为了利益弄虚作假、地方科技部门归口处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权力寻租,建议科技部对科研项目支持方式从制度层面进行改进,对基础研究和重大、尖端科研项目以无偿补助的形式进行支持,对生产性科研项目可以采取有偿支持的形式,有效解决权力寻租的问题。同时,地方各级科技部门要切实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 善于依靠制度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具体到湖南省科技厅,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省本级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一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廉政谈话、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

三是清理完善制度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清理完善工作,在2010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3个、内部管理制度48个,按照“废除一批、新出台一批”的思路分类处置,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内部管理。

关于“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基本路径,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2015年初,厅党组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对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厅机关14个内设机构中有10个进行了职能调整,将内设处室按三类进行划分,即综合与监管处室、业务执行处室、管理与服务处室,将原先一个部门一条龙从头管到尾的权力切割成了3段,形成了权力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新设立监督管理处,将原各处室的经费监管、评估、验收等职能整合,牵头负责科技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开展权力责任清理工作,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保留8项,厘清责任清单40项,已分解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

二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省级科技计划评审立项工作实行“五统一,三分开”运行模式,即统一组织评审、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服务机构、统一集体决策、统一信息公开,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相互制约”。对部级科技计划申报推荐类项目纳入决策监督范畴,实行“1+5+N”管理模式,其中“1”为牵头业务处室,“5”为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监督管理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N”为与项目相关联的其他处室,分管厅领导为会议召集人。

三是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将原来的41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形成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平台和人才专项等5个类别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预计较上年减少40%以上,单个项目平均支持经费额度增加50%。创新经费支持与管理方式,对技术创新引导类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方式投入。

四是推行阳光行政。主动向社会公开非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今年7月,湖南省科技厅对2015年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798项拟立项项目进行了网上公示,涉及经费11242万元,首次对拟立项的面上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公示。

三、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做到全过程监督

一是创新项目评审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新设立

纪检监督工作计划范文2

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为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密结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市人口总出生23070人,出生率为10.11‰,低于省上下达控制指标13.7‰的3.59个千分点;农村计划生育率86.09%高于省上下达指标79%7.09个百分点,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党的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自己及时采取集体集中学、个人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书记总书记在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同时还结合学习了同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等一系列文件资料,通过学习和讨论,一是使自己认识到,党的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生要的意义。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自己一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②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④以政策创新精神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了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③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④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⑤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创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寻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一是教育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直贯彻执行社会稳定,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委党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监督检查。坚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严格控制计外出生,严格落实每10万农业人口完成60例节育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使全市所投资的4000多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了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市县乡计生部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和建国6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近几年,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未发生赴省进京和群体性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完成。

1.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年初结合传达贯彻中纪委届三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反复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在为期4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委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普遍对照中央规定的“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和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6条纪律,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两办《关于印发平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平凉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针对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中基层接待攀比心理,讨论制定了《平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严禁工作就餐饮酒及饮料,要求各县乡村及群众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我们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推进、促进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积极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件(次),其中来信37件,来访35人(次),电话访27人(次),电子访8人(次)。与上年119件相比,下降12件。其中市人口委直接受理30件,七县(区)受理77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3.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为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集中治理和专项清理,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不正之风。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平时督查、半年和年度考核和专项清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对卡册、查阅票据、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救助、特困救助、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计生低保、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减负、子女升学加分、农村沼气、自来水免费入户等优先优惠政策落实逐项治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对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计生事业费等资金的监督,保证了各项优惠政策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到人。三是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不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生有奖举报机制。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信件的查办。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开办事。

4.创新机制,强化监控,不断健全反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针对基层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容易导致计生统计数据虚假问题,加大改革计生考核办法,由以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改为平时监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综合考核评估,并且加大了打假求实分值权重,对个别有意弄虚作假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三级申报、四级公示”和“一集中五统一”管理制度,邀请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参与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和专家鉴定终身负责制。全市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标准从严掌握。三是加大对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全市103个乡(镇)和1516个村普遍设置了档次比较高的政务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关注的二孩指标审批、优先优惠政策资格对象确认等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增强自身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己在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的同时,严格遵守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并经常教育配偶和子女慎重行事,清白做人。在下基层督查考核工作时,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受礼。

纪检监督工作计划范文3

第二条加强对项目计划管理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项目是否编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是否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二)检查项目计划是否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是否有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资料。

(三)检查业主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计划,是否擅自变更项目计划。

(四)检查项目资金安排是否超项目计划规定的投资总额。

第三条加强对项目审批流程的监督检查。

(一)审查项目立项是否按照东发〔*〕6号文规定的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审批;本市批准的项目是否有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上级部门批准的项目是否有相关批文。

(二)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及概算总投资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报批手续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审查由超计划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等引起总投资增加的项目是否有设计部门出具的变更报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加强对项目实施建设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做好项目建设的策划、征地、拆迁、消防、环评及规划报建等前期工作。

(二)督促做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纸设计的编制等工作。

(三)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各种费用预算,审查项目各种费用预算的报批手续是否齐全。

(四)督促做好项目实施建设前的廉政谈话及相应的谈话记录及备案工作。

第五条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有关招投标规定进行。

(二)审核业主单位在招投标刊登公告前5天上报的项目审批、规划、概算、开标方式等文件材料和开标前10天上报的报名情况、拟定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三)审查招投标的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

(四)派员参与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五)检查业主单位不公开招标项目,监督做好摇号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项目资金是否实行报帐制,建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和业主单位是否挪用、截留项目资金。

(二)检查项目资金是否按照《*市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拨付。

(三)检查项目工程款是否凭施工方正式税票结算支付。

(四)检查项目竣工决算后是否按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预留5%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检查项目审计决算金额是否超计划预算资金。

第七条加强对项目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二)督促审计部门实行跟踪审计制度。主要是落实项目预算(概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三)督促有关部门实行工程质量监控制度。

(四)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八条加强对项目中介机构选聘的监督检查。

(一)审查非机构和工程招标机构的选聘是否按项目投资金额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市中介机构选择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检查选聘中介机构是否按规定公告。

(三)检查中聘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审查不适宜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督促业主单位在选定中介机构后5天内将选聘结果报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九条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一)设立项目专门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受理有关项目的举报问题。

(二)建立健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督办制度。

(三)认真查处《*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中的13种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检监督工作计划范文4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区纪委《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履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协调等职能,推动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廉洁文化建设制度

1、有廉洁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将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统一规划,与企业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纪律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工会、妇联、团组织等各负其责,广大党员职工共同参与的廉洁文化建设格局。

2、有廉洁文化建设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活动安排、落实措施、经费保障,确保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有计划。

3、有廉洁文化制度。在教育预防、行为规范、监督制约、检查评估等方面,强化廉洁文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洁教育工作制度,明确廉洁教育的主题、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等;建立健全廉洁从业规定和行为规范,明确“管钱、管物、管人”工作程序、岗位标准和相关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建立健全廉洁从业承诺和监督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有廉洁文化活动阵地。利用企业图书室、活动中心等,建立廉洁读物专架、廉洁影视角,设立廉洁文化宣传橱窗等。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刊物、网站等资源的作用,加强企业廉洁文化的宣传。

5、有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党员职工,开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企业实际,举办廉洁形势报告、廉洁文化主题演讲、研讨征文、廉洁书画展和读书思廉心得交流等活动。

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监督检查的内容:根据企业实际,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企业要求,监督检查企业基建、财务、采购、销售、仓库等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情况和企业内控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党建要求,监督检查企业党务公开情况,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情况,企务公开情况,职工社会保险金交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协商等情况;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完成情况。

2、监督检查的形式:可以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实际,列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处理过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民意调查、民主测评,了解企业党员、职工对企业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聘请党外职工共同参与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的方法: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协助企业党组织,会同工会、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的结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有建议、有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三、举报工作制度

1、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是举报的受理机构。要明确专(兼)职举报接访员,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

2、举报受理范围:对企业党组织、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检举;对企业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反映;对党员职工其他败坏党风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上级纪检组织交办、转办的涉及本企业党员的举报案件。

3、接访人员对企业党员职工的来访(来电)要认真接访、热情接待,做到态度认真,耐心倾听,并做好记录。

4、举报一旦受理,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办结后应报企业党组织备案,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5、对于涉及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举报,应及时将受理情况报告企业党组织,通报企业管理层。

6、对于涉及企业党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应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并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对于因由党员引起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集体访问题,应及时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并妥善处置化解矛盾和问题。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应采取稳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8、建立工作台帐,及时将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四、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内容:企业党组织及成员分工情况,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决定;企业党组织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和党的纪律监督工作情况;企业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开展落实情况;企业党组织参与讨论的企业重大事项和党员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后备干部培养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困难党员和职工补助情况;党员和职工普遍关心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2、党务公开的形式:按照规范、实用、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相关会议公开,也可通过下发文件、告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企业网站、刊物、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党务公开的方法:根据内容不同,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党务公开的领导与监督:党组织书记负总责,负责部署、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经党组织审核批准后,及时予以公开。纪律监督组织负责对企业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党务公开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党员、职工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党员群众。

6、建立党务公开台帐,对公开的内容、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等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五、推进企务公开制度

1、督促企业成立企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工会、审计、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对企业企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督促企业企务公开责任部门按期公开。监督检查企务公开责任部门是否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公开有关事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督促企业畅通企务公开渠道。除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栏等主要渠道公开外,还应通过企情会、企业网站、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督促企业广泛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公开后要通过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

5、督促和指导建立企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评议结果要公开,对检查和评议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纪检监督工作计划范文5

严格执行纪律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 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20xx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 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 加大 “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 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20xx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 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20xx〕02号),对全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20xx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20xx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0xx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 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继续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 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 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 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 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 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一) 各级涉及项目审批和服务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报批成本,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纪检监督工作计划范文6

2009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开展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等监管监督部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这一促进科学发展的首要目标,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检查,积极提供服务和保障,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把专项检查、巡回检查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使监督检查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起来。要针对中央投资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内容新、时间紧迫、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等特点,以检查中央投资项目为主线、以资金流向为重点,特别是要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以及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投向,坚决防止盲目铺摊子、乱上项目,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楼堂管所项目,坚决防止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攀比;加强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行其是、先斩后奏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防止一些部门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等行为;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国家开发银行政府类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加强对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建设用地,坚决纠正违规办理用地手续和立项审批手续、违规发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行为。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点是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提高市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比例。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坚决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多发高发和查处不力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政府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地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双三十”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纳入省级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的30个重点县(市、区)及30个重点企业工作进展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年度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行政问责,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发展。强化和改进挂牌督办措施,严肃查处违反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产业政策、规避环保审批、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分批挂牌督办,实施全过程跟踪督办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腐败开展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一要建立监督检查沟通机制,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抗震救灾资金的筹措划拨和援建进度等情况。二是强化对援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部门采取紧密跟踪资金流向的措施,针对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等环节,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要加大对规划重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与受援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沟通,并适时赴当地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监督检查的无缝隙对接。

(二)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各地2007年以来涉及提高容积率、更改规划、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督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严肃处理和纠正擅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继续加强对中央关于城市住房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规划、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中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为全面落实住房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三)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逐步推动建立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分别监管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推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和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案件。

三、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开展监督检查

(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保障经济繁荣稳定。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督促、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农资市场、建材市场、食品药品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治理和整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对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导致市场秩序管理混乱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积极参与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委、粮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清查品种、数量、质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及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强化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事故瞒报及、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保障调查处理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下半年,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2007年以来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要努力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生产安全。要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