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例6篇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1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我镇在扶贫领域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成立由党委书记朱代延同志为组长,人大主席李姜同志、政府镇长吴妍妍同志为副组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脱贫攻坚责任副指挥、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亲自担任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落实,带头自查整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常态化,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治理不断取得实效。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帮扶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主动下访,及时掌握共性问题和个性,认真研究脱贫攻坚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实。

(三)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结合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及时整合“四支队伍”力量,精挑细选,派强派优驻村工作队员,专心专职主抓扶贫工作。聚焦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环节,突出精准,创新方法、细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做到硬件、软件工作两不误,干部帮扶成效明显,贫困户脱贫退出精准。

(四)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帮扶走过场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今年,我镇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件,初核14件,其中立案查处9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3人次,谈话提醒5人次。加大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扶贫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我镇对3个村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进行了通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了3期、曝光了9人。

(五)从严考核评估。年初,制定出台详实的考核方案,细化考核内容,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检查纳入年度考核,敢较真碰硬,正视问题,不避重就轻、袒护包庇,做到从严从事考核,真正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村、少数干部存在厌战情绪,缺乏工作激情和活力;二是干部帮扶不扎实;三是硬件工作进展缓慢,软件资料规范化程度不高;四是少数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充分利用干部例会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鼓励干部积极参与,重点学习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领域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努力提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抓好干部管理。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的日常考勤管理制度,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和帮扶记纪实簿,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坚决克服出勤不出力、考勤不考绩的现象。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2

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上半年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农商行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农商行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农商行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从思想认识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确定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内容,并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支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建立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总行对基层支行开展的工作进展进行调度。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 2018年,农商行继续与当地扶贫办深化合作,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注入资金,截止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笔,金额10.8万元。上半年发放3笔,金额9.8万元。

2. 开展贴心帮扶工作,农商行于5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包保的快大茂镇下龙头村,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打扫庭院,送去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并将之前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衣物交给贫困户手中,包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3. 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今年5月,农商行总行组织召开了由基层副行长、农贷会计、优秀信贷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讲解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工作的通知内容,使参会人员在思想上进一步对金融扶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落实好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2户、贫困人口1066人,且多数是超龄、患重大疾病、没有经营项目、无偿还能力的老人单身群体,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着实存在困难。

2. 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到未收回出现风险时,财政局缴存的风险补偿金非100%补偿,需由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比例,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扶贫先扶志、智意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充分重视,突出政府主导,银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脱贫攻坚形成合力,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能源效应。

2.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外出考察、经验引进、项目帮扶等,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项目,提高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商行将在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领导下,深入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调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以下乡督导方式保证此项工作推进,并根据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及相关上报工作。

2. 开展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继续在营业网点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传播国家惠民、利民的扶贫政策。

3. 深入开展包保帮扶工作,组织资金为包保村的贫困户购买鸡雏,发展小规模产业项目,增加贫困户农民收入。

4. 深化与扶贫办的合作,对具有经营项目、讲诚信,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帮助实现生产发展,争取早日脱贫。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3

为深化扶贫领域反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持续正风肃纪,转变干部作风,提升脱贫成效,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对帮负责人集体提醒谈话,主要目的是引导推动大家把脉问诊,找准方向,凝聚共识,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对工作纪律再明确再强调,以严明的工作纪律防止扶贫领域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起来,与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幸福感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贯彻精准方略。围绕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标准,精准实施各类扶贫项目,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精准实施社会保障兜底,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压实责任,真抓实干,提高脱贫质量与成效。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全到位、不反弹。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锤炼干部作风的试金石,夯实每名 帮扶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4

一、“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部署“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制定下发镇《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班子其他成员逐条逐项梳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促全镇镇村领导干部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党(总)支部及镇村领导干部对照10个方面的问题和所附具体问题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深入查找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责任,逐一整改纠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分管领导和“四办四中心”负责人督促、指导解决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镇纪委把“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内容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设立举报专用电话和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的具体问题线索。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镇党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下发《镇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二)确定重点村,开展综合整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高岭新村和岳家滩村确定为开展重点整治的行政村,并制定下发《镇重点村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镇纪委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举报平台,形成扶贫攻坚工作全方位监督网络,引导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组织负责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不力,只喊口号、不见行动,打折扣、搞变通,不愿亲力亲为,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2.一些镇村干部庸懒散慢、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应付,怕惹麻烦,不敢直面群众,解决群众诉求不表明态度、不正面回应、不积极解决,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交办工作拖延推诿。

3.一些村党组织未能很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未能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政策精神,造成村党组织执政能力偏弱,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未得到很好发挥。

4.在扶贫工作方面存在基础数据采录、情况核查不认真,工作不扎实,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项目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脱贫措施不落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扶贫考核不客观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对照10个方面的问题和所附具体问题清单,认真开展检查。全镇镇村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既带头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以上率下,抓好所管理党员干部的整改工作,敢于担当,亲自推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村党支部要抓好相关任务落实村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统一思想,要认清形势、科学研判,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认清面临形势,严明纪律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政治生态。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5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6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在脱贫攻坚中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层分级、分口分类、统筹联动,突出精准监督,强化督促整改、责任追究、严查重处、标本兼治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扶贫工作履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各村(居)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情况。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否落地落实,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敷衍塞责、调门高、行动少的现象;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是否存在重审批轻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村纪检员履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对发现的问题推动整改不力、该处置的线索、该问责的人员、该查处的案件不及时不到位不到底的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举报推脱应付,甚至压案、捂案等问题。

(二)整治扶贫资金、项目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重点整治农村低保、易地搬迁等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现象或是黑恶势力强拿、强要、强占扶贫资金、项目等问题。

(三)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乡、村两级帮扶人员是否存在作风飘浮不在状态;产业扶贫是否存在输血不造血简单送物了事、重建轻管甚至不管浪费资金、应付交差,贫困群众增收无保障;精准帮扶是否还存在识别、措施、退出不精准等问题。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数字脱贫、虚假摘帽。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常态监督。坚持分层分级、分口分类监督的原则,对脱贫任务进度不同的村,因地制宜地开展精准严密的监督。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将2018年脱贫的XX村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重点整治扶贫工作履责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整治扶贫惠民政策落地、扶贫精准识别、措施、退出、住房排危方面突出问题,突出监督脱贫攻艰作风建设“八不准”规定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微腐败”。对已经脱贫的村,重点督查脱贫后扶措施“五跟进”及对脱贫户研究制定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工作的落实情况,严历查处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纪委。

二是督促责任落地。聚焦乡、村(居)两级主体责任,督促各村(居)认真落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整治扶贫领域作风“十个方面”问题的责任;采取每月收集问题线索一次,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半年评估一次的办法实施监督。对扶贫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重点督办问题的查办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大抽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督办、催办、问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各行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和问题的整改。

责任单位:乡纪委。

三是实行定期检查。乡纪委组建2个督查组,每季度开展1次定期检查,随机抽取贫困村开展督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与贫困户面对面了解,点对点检查的方式,在一线和末端发现问题和违纪线索,分析问题原因,层层倒查责任。

责任单位:乡纪委。

四是凝聚监督合力。充分运用县审计局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运用好县财政、发改等单位对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对扶贫资金及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查快处。

责任单位:乡纪委。

五是开展专项检查。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实际情况对各村(居)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上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乡党委和县纪委。

责任单位:乡纪委。

六是推动公开透明。督促各村(居)综合运用广播、公开栏、微信等,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地公开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内容要具体到每个项目,每个项目要具体到户到人,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每季度至少更新

一次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乡纪委、乡扶贫办。

(二)逗硬专项查处。将2018年确定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实施最严厉查处,最严格追责问责。坚决查处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领域的“微腐败”;坚决查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假脱贫”问题;坚决查处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深入、建设图应付、措施不精准等“不作为”问题。做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优先调查,全部按期办结。

一是摸排问题线索。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对2016年以来已受理的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处置。每月对上级交(转)办、县委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监督检查、舆情反映,信访反映、进村入户、集中接访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收集,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每月优先排查处置问题线索。每季度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梳理一次,并报县纪委备案。

责任单位:乡纪委。

二是严查典型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乡纪委将定期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全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对收缴的扶贫领域违纪款,集中公开退还群众,增强群众“获得感”。

责任单位:乡纪委。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对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假脱贫摘帽的问题,乡纪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

责任单位:乡纪委。

(三)加强专项整治保障。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要注重从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工作机制上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