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例6篇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1

一、招生原则

1.就近入学。我县将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优质学校和热点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摇号录取的招生办法,切实保障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实现随迁子女和片区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今年秋季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预设34个班级,其中实验小学6个班、第一小学7个班、第二小学7个班、第三小学8个班、第四小学4个班、第五小学2个班。

2.保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凡年满六周岁(即在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同时,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妥善安排每个适龄残障儿童入学。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就读;对确实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并对“残儿”要实施“一人一案”制度,确保每个残障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教育局批准备案。

3.依规照顾。(1)台胞、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伤残公安民警和高层次人才以及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等政策照顾对象,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2)教师(包括法治副校长)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四条的精神,统筹安排;(3)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4.确保公平。各学校要按照《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管理机制,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在确保学校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随迁适龄儿童入学时,若尚未办理城区暂(居)住证的,则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具体要求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为准。

二、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城区户口适龄儿童按照2018年6月6日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通过的划片方案执行。片区内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直接报名入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实小、一小片区非亲属对象不列入片内生,按证件超时对象执行)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3.国家建设需要,原住房被拆迁,持有效拆迁证明由异地正式安置在招生片区内,已在片区经常居住的。在招生片区内的住房被拆迁,持有原地安置证明的适龄儿童。

说明:

1.因办学规模限制,适龄儿童注册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至少提前半年办妥,证件认定时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超过认定时间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列入政策性照顾招生对象,优先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意愿学校就读。

2.因故不能如期到学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未向学校申请者,不预留学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或预登记:

1.烈士、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由县民政局确认,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2.实小在编在岗(含支教和法治副校长)教师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可优先选择实小;其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法治副校长)子女可优先选择除实小外的城区小学入学;民办学校在职在岗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子女参照公办学校(除实小外)教师子女执行。(公办学校由父母所在学校向教育局人事股申报确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民办学校由父母所在学校提供在职在岗三年以上(含三年)证明、教师资格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我县引进人才适龄子女(由县委组织部确认,需提供引进人才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5.驻荣()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团及以上政治部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6.户主关系为非亲属且一出生就入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超时的对象。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本片区预登记,预登记人数如超过意愿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空余学位),将通过电脑派位形式录取。未录取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学校就读。

7.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三)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方法录取;没有空余学位的小学不录取此类对象。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权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由政府批准组织建设的造福工程、地质灾害点安置房等小区(原始户主名册由社区或乡政府提供),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可持新生户口簿及居住的暂(居)住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参加电脑派位。

公开派位未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在第四、第五小学招生计划数未满的情况下,如愿意调剂的,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第四、第五小学就读;若招生计划数已满或不愿调剂的,则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秋季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随迁适龄儿童,必须由监护人到意愿片区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登记报名后,并签字确认,方可参加电脑摇号。

2.随迁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电脑摇号学校报名,不得兼报,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录取资格。

3.学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就读,不得收学生借读。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起始年级全面消除大班额(只收片区内学生仍无法控制班生规模的学校,可适当扩大班生额,但也要认真执行小学班额不超过48人的规定),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严禁招生学校擅自改变招生计划,截留招生指标,虚报、瞒报招生数。杜绝不及龄儿童登记入学。

4.电脑摇号招生入学工作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监察部门的领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组成的“电脑摇号入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电脑派位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及信息技术人员等参加的“电脑摇号入学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政策性照顾对象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9日。由各校负责资格审查确认登记,其中第1至3条款由第一小学负责审核;第4至5条款和第7条款由实验小学负责审核;第6条款由所在片区小学负责审核(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予认定特殊对象身份)。并在6月30日前将各类招生对象登记造册附上证明材料,上报教育局初教股,待公示后按规定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优先安排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评估验收的学校就读(学生已超过2000人的片区学校除外)。其余招生对象各校于8月22日—8月30日分三批次登记报名。

(2)片区适龄儿童和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登记报名时间为8月22日。各校8月23日上午公示片区适龄儿童和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并汇总上报教育局。

(3)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时间为8月24日。各学校在完成片区适龄儿童和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招收任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登记预报名。各校8月25日下午公示招生结果,并汇总上报教育局。

(4)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间为8月27日。随迁子女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意愿学校领取《2020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进行预登记。8月28日上午各学校张榜公布通过审查、具备电脑摇号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8月29日,参加意愿学校电脑派位,并接受教育、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电脑派位结束后,各校打印录取名单一式四份,学校、教育局、纪检三方代表签字后各留存一份,一份张榜公示。

(5)新生注册时间为8月30日。已被确认录取的各类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8月31日,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直接就近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四、保障措施

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校要加大资格审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严把报名材料关。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入学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平稳、有序地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

1.宣传到位。各小学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提前招生通告,公开片外生招收名额,公布新生名单。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

2.监督到位。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事件,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定电脑摇号入学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电脑摇号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程序违规操作。对在电脑摇号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学校或个人,纪检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2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3

 

一、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及流程

6个班270人。招生流程:公布政策→网上报名(网址:zjjz.91rxbm.cn/)→材料审核→安排学位→录取通知→注册入学。  

三、招生范围

(一)第一类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的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学区内(海东广场、启达东海岸、万象凯旋湾、旦黎村、三柏西公寓小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有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学区,即海东新区起步区内还没有配建学位的新增楼盘或住宅区(申蓝宝邸、碧海金岸)的适龄儿童。

3、海东新区起步区范围内(南调河以北,海东快线以西,湛江湾以东,龙王湾以南)住房拆迁户房子拆迁后至回迁之前期间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四)第四类

对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技能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群体子女就学优待工作,参照《关于统筹做好我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湛组通〔2017〕17号)、《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粤组通〔2019〕1号)、《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20〕3 号)、《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湛教〔2021〕3号)等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 6月 12日至 6月 20日。

(二)报名资料

1、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户籍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原件照片;

2、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房产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权证和1个月电费清单原件照片。

3、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社保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照片。

4、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工商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照片。

5、符合优待政策类条件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优待政策文件和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抽签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一)对符合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按条款的顺序直接录取(学位不足的用抽签方式录取)。

(二)在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二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三)在招生范围内第二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三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四)对符合招生范围第四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向坡头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坡头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其它

(一)本暂行办法需提供的工商、税务、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住证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

(二)对学校公布的参加抽签或录取的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三)招生对象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的(不按时报名、不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或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我校不再安排其入学事宜。

(四)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2、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五)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由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16062348,联系人:麦老师

投诉监督电话:3950800(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

附:坡头区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引

 

 

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

2021年6月4日

 

 

 

 

 

坡头区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引

 

根据市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各校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已公布,报名办法与去年相同,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类别,具体做法如下:

一、报名类别划分(分两类)。

(一)网上报名类:具有户籍、合法房产、社保及工商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网上自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类:具有固定居所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到报到学校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二)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 19日。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办法。

属网上报名类的适龄儿童,登录湛江市招生平台(网址:zjjz.91rxbm.cn/),按招生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学生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向拟报名的学校提出申请,有关学校安排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读的学生只可以选择1所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资料有:

6、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户籍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原件照片;

7、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房产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权证和1个月电费清单原件照片。

8、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社保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照片。

9、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工商类条件的,需上传户主(主页)、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本市户籍不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照片。

(二)现场报名办法。

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固定居所类条件的,到报读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固定居所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或租房协议、1个月水电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报读学校进行报名。

 

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4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保障学生入学权利,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初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入学原则

对县内的小学毕业生按监护人住址“相对就近”划入初中学校就读;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班就读”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1.县直属学校和各教管中心正式在册有学籍的毕业生。

2.外地回本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入学细则

1.农村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农村中小学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和招生责任范围招生。农村中小学按家长意愿及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接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不按时入学的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督促其家长送子女入学,小学适龄儿童因病因残需免学或缓学的,应督促其家长办理免学或缓学手续,其他正常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必须达到100%,农村所有六年级毕业生升入本乡镇初级中学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2.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1)城区小学毕业生家庭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有房产证,且必须是第一产权人),按照学生本人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进行划片,就近入学。(需要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二是学生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同在一起,且学生父母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情况,按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划片,需要提供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县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房证明(证明父母双方名下均没有房产)及户口簿(证明三代人的关系)。

持有公证书的,可于6月底前办理产权证,并以产权证为准登记相关信息。

(2)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者本人在县城内无固定住房(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合同以及私下购房合同等情况均视为无固定住房)的,按其暂住证地址,可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就近学校的学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适度调剂。

(3)非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城无固定住房的,在主城区相关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调剂到六中和八中两所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可根据临时居住地址,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

(4)对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结合划片实际予以照顾。

(5)对外地回的小学毕业生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我县初中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小学毕业生档案、学籍档案、学生户口簿及家庭住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到县教育局办理登记,分类统计,安排入学,登记时间为7月10日前。

(6)对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县小学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要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和住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外来务工人员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经人社局确认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到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的外来学生的顺序依次接收,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可以安排到有空额的联盟学校或采取适当提高入学条件、电脑派位、随机抽签等办法招收。最终未被招收的及时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八中等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应足龄入学

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后再入学。各小学要引导家长从儿童的长远发展着眼,防止揠苗助长。针对少部分与规定入学日期相差较小的儿童家长的入学要求,各小学要进行耐心地解释和说明后果(无法注册学籍),取得家长的理解和认同。一年级新生注册时家长需提供儿童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各小学严禁招收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四)招生限额

1.农村及城区中小学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和学校容量自主设置班级,班额不超过限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

2.将城区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招生。

(五)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到片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入学,若已满额,则到相对较近的其他未满额的学校就读。各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校长必须对本校学籍学生总数及平均班额数做到心中有数,

2、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相关就读学校申请就读,学校根据班额实际情况,在不超额的情况下予以审定接受。

3、严格学籍管理,禁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即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方案制定和宣传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的时间、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责任分解、审核监督等予以明确。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确保所有片内适龄儿童都能按时报名入学。农村小学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宣传动员,稳定生源。

(二)妥善做好入学动员和服务

学校要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认真摸排,对未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动员入学,如学校动员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局报告,依法强制动员,保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对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和疏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招生限令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城区各小学应严格按照所划招生区域招生,不得擅自招收不属于招生辖区内的儿童或未适龄儿童。

(四)严格把好登记审查关

城区学校要组织政治素质好、招生业务熟的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和材料把关、审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房产等信息要仔细、认真进行核实,对有争议的要通过上门明察、周边暗访等形式予以核实。初审结束后将申请人信息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登记入学,对确有争议的交由校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议定。同时组织由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及纪检监察等人员参加的监督队伍,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层次班等,严禁举办所谓“实验班”、“重点班”等。要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收费,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热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伪造房屋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材征订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及教辅目录,通过新华书店主渠道进行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或搭售省定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各学校严禁统一代购、指定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任何品种的教辅材料或读本,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强化舆论监督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检查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5

根据《中国电影金鸡奖评奖章程》和《中国电影金鸡奖评选细则》有关规定,现就报送参评第二十六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金鸡奖作品奖设最佳故事片、最佳儿童片、最佳数字电影片(原最佳电视电影片)、最佳纪录片、最佳戏曲片、最佳科教片和最佳美术片。

本届金鸡奖单项奖设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摄影、最佳美术、最佳音乐、最佳录音、导演处女作奖。

二、报名范围

(一)2007年6月31日前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查通过在国内外发行的影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送参评本届金鸡奖作品奖:

1、内地(大陆)电影制片机构拍摄的影片。

2、内地(大陆)电影制片机构与港澳台电影制片机构合作拍摄的影片。

3、内地(大陆)电影制片机构与外国电影制片机构合作拍摄的影片。

4、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查通过在内地(大陆)发行的港澳台影片(不含港澳台电影制片机构与外国电影制片机构合作拍摄的影片)。

(二)上述条款所述影片中申报单项奖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报名程序

目前中国电影金鸡奖的评奖已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因此报名参评的各片种数量增多,为了便于评奖工作的顺利开展,参评报名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1)数字电影片、科教片、纪录片、戏曲片、美术片报名日期为2007年3月28日――5月31日。

(2)故事片、儿童片报名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7月31日。

各制片单位报名参评可直接报送中国电影家协会金鸡奖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报机构和审核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筛选择优申报。

(二)参评作品奖的影片,须认真填写影片参评申报表中所列各项,出品单位名称及其排序、创作人员名称及其排序应与影片字幕一致。

(三)高清数字设备拍摄且已转成胶片的数字电影片,按故事片报名参评。

(四)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中国电影金鸡奖参评影片申报表和参评单项申报表,以及需详细推荐的材料请打印32份(其中一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剧照(包括影片剧照、申报参评单项者的剧照或照片)、简要故事梗概(300字以内)、影片拷贝(随拷贝附该影片DVD光盘一张)、数字电影片BEATCOM带(随带附该影片DVD光盘一张)。申报参评最佳编剧奖者,请附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两份。

2、广电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片发行公映许可证》和数字电影片审查通过证书。

3、报名文字材料(A4规格)以影片为单位(包括影片申报表、单项申报表)装订成册。

(四)影片申报表和单项申报表请登陆.cn下载。

(五)申报时按每本(小本)拷贝100元收取拷贝运输费。拷贝运输费可直接送交中国电影家协会金鸡奖办公室或汇入下列帐户:

户名:中国电影家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区支行樱花分理处(请注明金鸡奖影片拷贝运输费)。

帐号:2610066129

特此通知。

中国电影家协会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中国影协金鸡奖办公室

孙崇磊 赵华 宋展翎

电话:(010)64210166

(010)64296023

(010)64296016

儿童之家申报材料范文6

汶川地震发生之后,《早期教育》编辑部十分关注灾区的幼儿和幼儿教育的状况,在得知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汶川地震应对政策行动小组流动幼儿园(南京)7月6日前往灾区支援幼儿教育重建的消息后,立即派编辑程友伟参与该小组的工作。尽管从南京到四川灾区是千里之遥,但《早期教育》编辑部准备了一箱文具让程友伟带往灾区,赠送给有需要的幼儿园。

2 厦门:民办的4所大地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

据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消息,大地幼儿园董事长程钛坤分别于1994年、1998年、1999年、2000年与原开元区教育局签订合同,在厦门与原开元区教育局合作开办了嘉华里、松柏、湖明、瑞景4所大地幼儿园。这4家幼儿园分别于2006年、2007年合同到期,合同期满后终止双方的合作办学。2007年8月,思明区教育局考虑到大地幼儿园多年的办学有一定的社会效应和终止合作后的办学衔接,与4所大地幼儿园签订了合作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规定双方继续合作办学一年。2008年7月4日办学合同到期,思明区为了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提升全区幼儿教育水平,决定将民办的这4所大地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这4所幼儿园收回后,思明区决定由省优质园来开办分园,使办学质量得到保证,收费也可降低,减轻家长负担。目前,为确保整个回收工作平稳过渡,保障这4所合同到期的幼儿园原教职员工和所有在读幼儿的权益,思明区教育局决定:5所幼儿园(含乐苗中英文学园)现有教职员工全部继续留园工作,所在职位不变,待遇不变;5所幼儿园现在就读的幼儿,上学地点不变,其所在班级、老师、保育员不变,直至毕业;现幼儿的课程教材不变、教学模式不变,直至毕业。

3 浙江富阳:幼儿可享受教育券资助 贫困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浙江富阳市教育局在6月27日下午召开的2008学年助学工作会议上作出新规定:一、首次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券资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幼儿资助标准为保育费的50%。二是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幼儿,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分类资助,确保每一位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三是调整申报时间。从2008学年开始,6月27日到8月31日为宣传期,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让困难家庭在开学前就知晓助学政策、资助条件和申报办法,消除心理负担;9月1日(开学日)至10日为学校接受申报期,期间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贫困生按期入学;9月11日至15日为富阳市教育局审核期。10月份,富阳市财政局、富阳市教育局将教育券、营养餐资金拨付到学校。

4 山东临沭:民办幼儿园吃上公家饭

截至今年7月,山东临沭县的178所民办幼儿园全部被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吃上了公家饭。该县规定: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由乡镇统筹统发,幼儿教师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和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民办幼儿园在选址、建设、办学等各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待遇。几年来,该县财政用于民办幼儿园改扩建、教师工资的资金累计已达260多万元。

5 儿童交通安全家庭教育活动启动

2008年6月24日,由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主办的“心系好儿童”――儿童家庭交通安全活动在北京中国儿童活动中心隆重启动。据了解,儿童交通安全系列家庭教育活动今年将在北京、天津、青岛三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预计将有15万个儿童家庭直接受益,活动自今年开始,将在今后不断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主题、丰富内容、变化形式,力求覆盖全国50个城市,使1000万3岁~18岁儿童家庭直接受益。

6 西班牙:2008年政府斥资1亿欧元首次投资低幼教育

西班牙教育与科学部与各自治区政府通过决议,将从2008年国家财政总预算中拨出6亿欧元用来完善教育体系.重点资助幼儿教育,其中拿出1亿欧元用来资助0岁至3岁儿童教育,这在西班牙历史上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