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作经验总结范例6篇

建筑工作经验总结

建筑工作经验总结范文1

关键字:档案管理、建筑工程、积极意义、消极影响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前言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建筑工程一直是改革的重点所在,随着近年来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建筑工程也在不断的进步,档案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建筑工程的影响巨大。本文从档案管理对建筑工程的正反方面的意义出发,总结存在的问题,揭示档案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影响。

一、 档案管理对建筑工程的积极意义

1、 做好档案管理能够为建筑工程提供重要的参考

在建筑工程中,一些重要的文件例如设计图纸、开工报告、竣工报告、隐蔽工程施工资料都是档案管理的重点内容,在档案管理中能够按照时间日期、工程量的大小程度将建筑工程的重要资料科学性的进行有效保管,对接下来建筑工程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是建筑工程重要的参考。一方面良好的档案管理是经验的积累,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建筑工程中经验的积累极为重要,成功经验的积累能够触类旁通,在接手新工程时往往能够量变引起质变,在以往的基础上做的更加科学合理,甚至导致创新,而失败的教训更能够在今后的建筑工程管理中避免错误的发生,因此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前,通过查找档案,以经验为基础对新工程的开展具有正向的帮助,是较为合理的做法;另一方面,在建筑工程中和结束后都会将施工中的资料进行细致的归纳和存档,便于在施工工程中一旦发现问题或者有好的措施,能够及时通过档案找到前期施工的各项资料进行解决,在施工结束后的验收阶段或者完工后建筑的使用期间,一旦发现问题,通过详实的档案管理也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因此,档案管理能够为建筑工程开展提供重要的参考。

2、 做好档案管理是建筑工程不断创新的基础。

创新是事物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经之路,在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进行有效的创新能够打破瓶颈,开创新的局面,这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建筑工程也是一样,由于当前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开展,因此对建筑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建筑工程若想要在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占据先机,就需要不断的进行创新,而做好档案管理正是建筑工程创新的基础。首先,档案管理的有序性,使建筑工程在开展中能够有条不紊的利用档案管理的成果查找资料,提高了工作效率,便于建筑工程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目标;其次档案管理的阶段性总结特征,便于建筑工程能够适时的不断进行总结和方案微调,没有积累就没有突破,而档案管理恰恰是积累的重要一环,在各个阶段进行档案管理的资料总结能够使建筑工程形成宝贵经验,通过总结归纳,为最终的创新打造先决条件;最后,在建筑工程完成创新后,档案管理也是检验创新成果科学性的工具,在创新成果的推进过程中,由于欠缺实际运行经验,因此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然要依托于档案管理,从而通过分析总结,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推进策略,保证创新成功在实际运用中能够有的放矢,贴合实际。

3、 档案管理是建筑工程重要的无形资产

建筑工程是市场化特征较为明显的学科之一,在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中都与市场紧密结合,而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是建筑工程成熟的标志,也是建筑工程产生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因此档案管理是建筑工程的悟性资产。一方面,通过良好的档案管理,建筑工程能够形成较为清晰的业务开展思路,保证建筑工程有科学合理、有经验的技术保障;另一方面,档案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市场竞争也存在促进作用,好的档案管理是建筑工程的标签,是管理较为成熟的表现,能够使市场的客户更加的放心合作,加强了建筑工程甲方的信誉度,为市场的合作奠定保障。

二、 档案管理不善对建筑工程的消极影响

1、 档案管理不善会造成建筑工程管理的混乱

档案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点之一,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混乱往往是来源于档案管理不善。一方面档案管理失序会造成建筑工程的进程出现不必要的繁琐环节,在建筑工程的开展过程中,往往需要对之前的进度资料进行查找翻阅,以便对接下来工作的开展发挥必要的指导作用,没有以往的数据资料进行参考,会使建筑工程的开展欠缺坚实的依据,因此一旦档案管理出现失序,会造成查阅资料进程异常繁琐,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对应的资料会造成施工延误,甚至会导致建筑工程的中止;另一方面档案管理的不全面性会导致建筑工程的阶段性总结“失据”,档案管理要求能够把握重点,并且注重存档的细致性,保证信息保存的全面性,一旦档案管理出现不全面,往往使得在进行建筑工程的阶段性总结时,不能够全面反映此阶段进程的详实情况,对建筑工程的总结与继续发展不利,长此以往,会造成建筑工程进程陷入混乱的情况,甚至逐渐被经济大潮所淘汰。

2、 档案管理不善会导致建筑工程陷入瓶颈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的深化开展,因此建筑工程作为经济建设的主体也应与时俱进,建筑工程质量、工艺的不断进步与经济建设的发展相辅相成,因此在建筑工程的开展中应不断总结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并且不断打破瓶颈,实现创新,才能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否则将会逐渐被时代大潮所淘汰,对于实现建筑工程的创新而言,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档案管理是创新的基础,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是量变到质变的积累,只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适时进行总结提升,对过往的经验教训不断梳理,才能形成真正实用的宝贵经验,这才是创新的真正基础,只有当经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为实现创新取得先机。

3、 档案管理不善会导致建筑工程丧失品牌形象

建筑工程是一门市场化的工程,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建筑工程的客户是政府,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建筑工程必须具备足够的公信力支持,才能够获取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任。然而,一旦建筑工程的档案管理不善,就会直接显示出建筑工程单位的管理乱象,即使建筑工程单位在其他方面的管理更加出色,例如质量过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也不会重新获得客户的信任,因为建筑工程的档案管理如果陷入混乱,将直接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进退失据,出现问题。

三、 当前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未来发展趋势展望

诚然,当前的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并且对建筑工程的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只有逐步加强和完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才能对建筑工程的良性发展贡献力量,目前档案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档案材料填写存在虚假。在施工后期的竣工验收环节中,由于甲方对施工环节的不甚了解,施工单位会出现急于交工,在竣工资料上进行虚假填写,填写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存在,这些都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埋下隐患;二是档案交接不及时。在施工的后期,往往工程量较少,作为施工单位的主体往往到其他项目继续进行施工,造成施工人员的分散,而施工后期正是档案管理的重要时期,需要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人员的分散会导致档案交接不及时的情况出现。

在以后档案管理中,应该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管理的强化,一是逐渐加强监督和审核力度,尤其对施工的后期严格把关,对于虚假填写的情况从重处罚;二是保证档案管理的完整性,设置专人负责施工后期的档案管理,并且在施工合同上对档案交接时间进行明确规定;三是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保证档案管理稳步良性推进。

结束语档案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影响不言而喻,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会对建筑工程产生积极正向的推进作用,反之将会对建筑工程的稳定发展形成阻碍,因此,在今后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中,应切实加强对于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强档案管理质量,这样才能够促使建筑工程不断良性发展,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占据先机。

参考文献:

[1]陈晴.对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几点思考 [J].技术与市场.2012.06.15

[2]刘国琴.浅谈建筑工程档案管理问题[J].青年文学家.2012,04.10

[3] 徐宁.大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难点与对策[J].城建档案.2012.12.15

[4]潘国华.郭丽.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措施的探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1.03.20

建筑工作经验总结范文2

【关键词】工程监理;建筑节能

1. 前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房屋建设的战略机遇期, 大规模建造房屋本来是为了人民安居乐业, 但大量建造的是高能耗建筑, 建筑能耗已占全国能源消耗将近30%。这种大量建造高能耗建筑的情况是不可能持续的, 也是背离可持续发展战略、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重视和贯彻落实, 涉及房屋建造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而工程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2. 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 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保障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 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年以来, 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1) 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3)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

(4) 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节能专项验收。目前, 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监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大部分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二是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足; 三是从政府颁布的各种规章文件的层面上看, 监理人员要做的就是“按图监理”, 难以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3.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应从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施工质量控制内容、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出发, 切实抓好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质量。

3.1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过程中, 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 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如微, 具体概括起来,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单位, 应指定专人监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 而相关监理人员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 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 项目部总监要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 明确本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 参加设计交底, 释疑有关不明确的问题, 正确督察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4) 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依据文件资料, 并认真学习, 掌握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条文。

(5) 要求承建施工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题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 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的符合(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内容) 、合理性(工艺、工序等) 、保证性(质量、功能、安全等) 进行审核, 并签署审核意见, 在要求修改补充时应予落实, 并有书面整改资料。

(6) 监理人员应合理制定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项目的划分, 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经施工单位认可共同实施。

(7)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 严格工程材料的审核把关, 确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8) 项目部应合理制定监理旁站工作计划安排, 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并留下记录资料。外墙、屋顶隔热材料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屋顶各层隐蔽工程纪录。外窗工程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外窗安装工程施工纪录。

(9) 工程质量验收报验, 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查合格,完善相应自查资料, 填报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监理核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上述核查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工程合格。

(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组织实施本细则规定节能部件的抽检。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核查墙体构造做法的隐蔽工程纪录和隔热材料、填充材料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核查窗构造、窗传热系数、特殊品种玻璃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纸核查外窗可开启构造。

3.2建筑节能施工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

建筑节能控制宜贯穿于结构施工的不同阶段,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竣工时的监理工作, 其中前两阶段的监理起到核心作用, 其要点表现如下: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 应备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提出审查意见。

(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 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 组织专题论证, 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 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并检查整改结果。

3.3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

(1) 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 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共同检查验收, 并形成验收意见。

(2) 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后, 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验收。

(3) 建筑节能质量验收作为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部分的专题性质量评估意见。

(4) 由监理单位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 对存在不合格质量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单, 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回复后,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 均达到合格要求后, 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5) 做好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监理资料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4. 结束语

建筑工作经验总结范文3

天津某生产企业(下称“业主”)将新建厂房项目(包括厂房及办公楼,下称“工程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一设计单位(下称“工程总承包单位”),20__年4月18日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范围中除桩基、主体钢结构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某建筑企业(下称“施工单位”)承建,桩基、钢结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另行发包。为此,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__年3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__年11月20日;并约定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__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__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__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__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__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

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__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__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四、问题及建议

建筑工作经验总结范文4

1992年10月,我被xxxx建设公司聘用,成为公司的一员。对于刚刚迈出校门的我来说,一切都需要重新认识和学习,通过在工程中的实践体验,我深刻认识到工作的艰辛,并不断告戒自己努力进取。用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全面深入施工现场,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从中增长自己的施工经验。

进入公司后,我被调入xx染料厂热电站工程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由于该工程为电站车间厂房,层高为6米,总高度为36米,对于刚进入建筑行业的我来说,由于技术及经验的欠缺,只能抱着学习的态度进行工作。我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与工人进行交流,并结合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检查,指出不合格的地方并督促整改,从中受益匪浅。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使得该工程在1995年3月顺利竣工。

1995年6月在重庆市xx中学教师宿舍楼建设中担任质检员.由于来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需要的技术经验不是我现有的知识能所及的.所以在尽职完成我的本职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建筑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做到学用结合。严把质量关,跟班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周工作例会,检查总结施工实施情况,布置、纠正、防患下一步质量、安全工作。

2001年12月xx工程开工,2003年3月竣工。该工程建筑面积20351平方米,楼高18层,纯住宅小小高层建筑,短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建筑总高61.10米,挖孔桩基础,核心筒为筏板基础。xx工程作为xx主城区北大门的花园式住宅小区,直接影响着整个江北房地产资源开发。公司抽出精干力量,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严密细致的施工组织设计,健全了严格的各种管理制度。拟订了工程质量进度及目标,要求高、任务重。在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使工程在2003年3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同年被xxx质量协会评为优质结构工程奖。

建筑工作经验总结范文5

【关键词】建筑;水工建筑;设计

水利工程建筑在中国已有很久历史,建筑中的设计方案类型比较多,为水工建筑的发展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和大量真实数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工的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要求越老越高,传统式设计很多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建筑需要,需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创新,求得新的发展,还需要对建筑的环境和地理位置进行详细的考察,设计出符合多方面要求的工程。目前,我国水工建筑向着大容量、新结构和高水头等方向发展,最大程度上设计出具有时展的水工建筑。

一、新时期背景下的水工建筑设计内容

水工建筑设计内容包含了两大类:平面设计与总体布局。其中,总体布局包含了水电工程建筑物与其他配套设施平面布局两大类,主体建筑物主要有主泵房、闸和配电室等多个建筑物环境;配套设施有管理用房、水电维护设施和生活用房等各项内容。水工建筑物的设计程序一般比较复杂,由电气和水工等专业人才对不同设备进行专业设置,然后根据不同位置中的具体环境由建筑专业和水工专业对建筑物的平面设置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 建筑专业主要是研究总体设置中建筑物本身和周围的关系,对建筑物本身的安全性和使用范围等因素进行考虑,还应充分考虑建筑物在总体设置中和交通的关系等,做到各方面情况对规范要求的满足。

二、水工建筑设计策略

(一)水工建筑理论分析式设计

在水工建筑设计中,理论分析式是最为常用的一种设计方式,传统的理论分析式设计采用不同科学知识进行研究,随着时代信息化发展,要求设计人员必须要对设计内容进行创新,设计者需要在传统设计理论前提下进行不断创新,采用新型科研设计成果来实现这一环节,例如,对水工建筑中的环保可以采用太阳能技术。通过对气候数据进行检测来研究环境因素对水工建筑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采取一定的积极措施。建筑理论分析设计应达到一定的效果,并且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工程成本,这是此种设计转型的方向。

(二)水工建筑实验研究式设计

在水工建筑设计中,实验研究式是设计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因为水工建筑中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问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所以,设计人员需要根据理论分析设计对一些可能性的环节进行明确的实践和研究设计,研究设计需要通过对多种可能性总结出的数据作为设计依据。在进行实验研究式设计之前,应对设计假设和一些常规变量进行了解,对确定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实验假设验证和研究,结合水工建筑实际情况和建筑理论,对实验研究的问题提供一些假设性看法和意见,把这种研究结果作为建筑实施的暂时答案。在对建筑周边进行分析时,会出现多种疑问,设计人员要对这些疑问进行分析和思考。

假设和定理从字面上来讲有很大区别,但是从本质上来讲没有很大的差异,假设是设计人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思考问题出现原因和发展的可能性总结,由于水工建筑中每一个环节的顺利实施都需要进行事实的验证和真实理论的总结,确保真实性,所以,假设的提出需要通过实验来验证其真实性和科学性。在设计环节中,对同一个问题有多种假设,这就需要设计人员具备多种与之相关知识来对假设的科学性予以支持。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量的变化,因此,采用研究的实验式设计效果最好,是对理论分析设计最好的补充,能够最大程度上放大理论分析设计的局限性。

(三)水工建筑原型观测式设计

在水工建筑业,有很多运行良好和成型建筑,在这些建筑中也经常会使用到原型观测式设计,这种设计主要和前两种设计有关,如果在理论分析式和实验研究式两种设计和实际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就需要用到原型观测式设计,借助参照实例进行原型开展实地观测,从大的方面进行阐述,是对理论分析和实验研究式两种设计结论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检验和分析,对其结论的真实性进行合理的总结并进行设计,需要对水工建筑中各种观测设备进行必要的研究和分析,寻找出建筑设计中的一些隐性规律,从而提高水工建筑设计水平,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水工建筑工程类比式设计

水工建筑原型观测式设计的应用能够有效提高设计水平,工程类比式设计具有很高的普遍性,对方法的研究有很大的科学性。目前,在对水工建筑工程条件进行选择时,很多情况下采用的是和建造项目比较接近的条件,把运行良好的水工建筑中的一些工程数据参数和有关数据进行合理参考使用,参考的数据只是比较相似,而不是完全雷同,因此不能进行完全抄袭。需要根据不同数据进行合理的变动,不同建筑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之处,比如,建筑周边的气候、水流情况、地理位置和土质情况等各种情况都不完全相同,因此在进行工程类比设计时要根据实际的建筑条件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合理利用。

三、结束语:

上文列举了四种设计方法,不同方法之间有很大的关联性,使用时需要相互配合运用。由此可以看出,水工建筑物设计与多种因素有关,比如,洞线、坝址和位置等。除此之外,建筑物的选型也比较重要,应根据不同环境中的水势来选择不同结构的建筑,比如,建筑结构的计算、水力计算和工程设计等多种因素。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设计形式有很大的变化,未来水工建筑在设计方面面临着很大的挑战,需要攻克多种艰巨任务,因此,水工建筑设计人员需要通过不同方式来丰富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能量储备,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未来设计发展的需要,设计出精美的水工建筑。

参考文献:

[1]李唐友. 小型水工建筑设计与施工特点研究[J]. 科协论坛(下半月),2013,12:20-21.

[2]李唐友. 小型水工建筑设计问题探究[J]. 中国水运(下半月),2014,03:240-241.

[3]高文华,闫更举,孙兆楠. 试论水工建筑的设计研究方法[J]. 科技资讯,2012,27:37.

建筑工作经验总结范文6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重要性;职责;施工;要点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为: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助于协助其更好的施工,及时发现施工质量的问题,有利于保障施工质量符合建设方的设计要求;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开展是保证居民能否住上安全房屋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③房屋建筑工程有效的监理工作不仅可以为建设单位节省人力和财力,还能保证房屋质量更符合规范要求,为建设单位在市场竞争中提供积极的帮助。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表现为:①现场组建监理组织。依据合同要求以及施工项目整体状况,现场组建合理的监理机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要对相关监理人员有充分的了解,做好岗位的分工调配,尽量做到发挥每个监理人员的优势,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有益的帮助。②施工前及施工中的质量监控。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前期,监理人员作为质量监管方,需要对施工方的质检人员、施工组的负责人进行质量安全的宣传,加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对房屋建筑工程各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③施工进度监管。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的计划进度,按时进行施工进度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如果出现实际进度推迟的现象,监理方需要与建设方进行协调,根据合同来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果出现非承包商方面的延误工期,需要立即进行签证的办理,还要及时告知甲方代表。④完工验收。完工验收是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的最后阶段,需要建设方进行严格的把关。监理方需要在施工进度结束后,根据相关的法律、各种规范标准以及合同文件,对承包方的竣工资料进行详细的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完工验收。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理要点分析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前的监理要点。①严格图纸会审。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前,需要严格图纸会审,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阅读图纸,若发现图纸上的问题应在图纸会审前以书面意见集中后交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阅读图纸,并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研究意见。②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测量资料的审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审核由承包商递交的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和标高传递、建筑物层高和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等成果。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作出相应的平行检测。这项工作是影响工程外在质量的关键性工作,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一定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一定以表式记录,监理工程师要以监理平行检验结果,并对照有关规范,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报验成果。发现差错要认真检查原因,绝不能有半点马虎。(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要点。①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管。a.加强工序与工序间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和验收交接,上道工序未通过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做好工序间的配合和验收交接,前一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b.加强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前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被后道工序所覆盖,则前道工序属隐蔽工程。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应签字认可手续,其目的在于日后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虽见不到原形,但有证可查。②严格房屋建筑工程变更的审查。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工程变更的严格控制,其目的在于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决算价不超过工程预算价。(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的监理要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要求对整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都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为了配合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应由不同的人负责监管不同项目的施工质量。针对监理人员自身的专长,安排与之相对应的工作。在所有的监理人员都完成质量检查,确认各部分的质量都过关以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分别报告业主和公司。完工验收是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的最后阶段,需要建设方进行严格的把关。监理方需要在施工进度结束后,根据相关的法律、各种规范标准以及合同文件,对承包方竣工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完工验收。

4结束语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促进了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房屋建筑日益增多,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各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关系到民众的利益,监理单位必须要在施工全过程发挥好监理机构的作用,因此为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必须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理。

作者:赵亚娟 单位: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