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评职称论文范例6篇

单位评职称论文

单位评职称论文范文1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单位评职称论文范文2

1、期刊发表文章查重率不达标。职称论文的有着严格的查重过程。这代表着你的能力是否匹配你要评审的职称。一般的查重率控制在百分之三十以内,就是可以的。如果等级越高,要求就会越严格。

2、期刊发表文章字数少。一般大多数的单位要求职称论文必须是2000字符以上。例如,山东省会计职称政策中就有明确要求,文章字数要在2000字以上才有效。因为大部分的期刊排版方式,单版面字符数都在2500左右。所以,发表一个版面的文章在很多地区都是认可的。但是,还有部分地区要求文章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而大部分期刊单版面字数都很难超过3000字。所以,这些地区的作者必须在1.5个版面以上。以免造成发表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不被认可。也因为此,很多期刊是要求1.5个版面起发的。另外,有部分的杂志允许刊登短文(通常低于1500字的文章,都可以称为短文)。

3、期刊发表文章类型不认可。在各地的职称要求中,论文一项有要求是“必须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作品”。所以,对于一些作者发表非本专业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也不被认可。例如:数学教师发表的英语论文,就可能不被认可。因为这无法代表数学岗位上的学术成果,所以职称也难以获得。还有一些教师发表的论文是社会管理方面的,这也不代表所在专业的学术成果。也常会不被认可。此类不被认可的情况,还有环保单位作者发表了非环保相关的科技类论文;外科医生发表了非本科室的论文等等。所以,我们建议,,写论文,还是从自身行业入手比较稳妥。

单位评职称论文范文3

通讯员崔源

本报济南1月6日讯 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顺应国家职称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方向,济南职称评审制度将做进一步调整,职称评审意见明确提出: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未按新核准岗位等级开展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将不予核准职称申报数额。

事业单位不能超过岗位数额报职称

据了解,1993年济南市率先在全国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脱钩。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实行按岗申报制度,今后不再进行超过岗位数额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随着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今后事业单位将根据岗位需求组织推荐申报参加评审人选,即单位缺什么岗位(专业)补什么岗位(专业),将“岗位与评价相结合、岗位与使用相结合”。

据介绍,按岗申报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从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本单位主、辅系列岗位分布,根据岗位空缺,本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再“随意”申报,须申报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就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基层人员论文仅作参考

今年职称评审将加大用人单位推荐权,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呈报部门审核的推荐申报程序进行。在推荐人选时,要通过量化赋分、民主推荐等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合理确定参加投票人员范围,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其中,形不成差额推荐的单位,推荐人选同意票数应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事业单位推荐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方案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同时,完善评审标准。将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把平时工作量、工作业绩作为评审重要依据。分类调整论文、科研成果条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主要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作为必要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要求。对其他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降低或取消量化赋分权重,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成果仅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条件。

专业考试改为每两年组织一次

单位评职称论文范文4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 67706581 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八、评审费

单位评职称论文范文5

职称制度是中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职称评聘工作是我所人力资源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全所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结合职称评聘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

科研院所;职称评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4-0116-03

职称制度作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实施50年来,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职称评审工作在我所这样一个军工科研院所实施已有30多年,它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刻苦钻研、促进我所向前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制度仍是一项相对复杂、容易引起矛盾的工作,存在着管理方式陈旧、职称功能定位不准确、框架体系不健全、服务范围不全面、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方法量化不足等问题,值得高度重视,需要不断改革、完善和创新,本人结合我所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1 职称评聘工作在我所的发展、现状与成效

20世纪80年代,我所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开始实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近年来,随着我所科技产业化大力推进,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加大,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加重,评审的规模和频度增加,职称评审办法进行了大幅度改革。2007年修订了《七一二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2011年进行了量化评审改革,重新制定了《七一二研究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试行)》,并且出台了纲领性的《七一二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相得益彰,指导着我所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与以往评审办法相比,新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1)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所工程系列中职、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程系列正高职的推荐评审,实验系列评审基本条件单列,评审办法同工程系列,我所接受委托评审,为我所控股公司自行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提供了晋升渠道。新办法规定工程系列副高职评审由两年一次修改为每年一次,评委会任期由四年变为三年。

(2)规定了参评的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学历、任职资历、论文、外语水平、考核等五项基本要素。

(3)提高了门槛,严格了参评条件。以往的职称评审,外语未考,可以先参加评审过后再补考,论文未发表可以先参评,过后补齐论文。新办法规定,论文和外语为必备条件。

(4)分类细化了评分标准,量化了评审因素评分办法,使职称评审工作更加客观、科学、公平。新办法包含的评审因素与原办法基本相同,但各因素所占权重做了调整,突出了能力和业绩导向。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由20%调整为15%,工作业绩由25%提高为30%,工作能力由20%提高为30%,论著与技术总结权重为15%,保持不变,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权重为15%,保持不变,外语为参加评审的必备条件,不占比重。其中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改变了以往难以衡量的定性描述,采用可度量的指标,可操作性强。具体评分标准为:

(1)新办法量化了工作能力要素的评价:根据工作类型细分为军品科研类、军品试验、技术服务类、生产类、民品类、营销类、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等,根据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工作中承担任务的角色和作用情况划档计分,政策考虑了军品试验、技术服务类、生产类、民品类、建设类和营销类等岗位人员。

(2)新办法、细化并量化了工作业绩要素的评价。新办法对原科研成果的界定进行了量化,以科研成果的级别为标准进行分档,其他各类成果用类比法进行分档。新办法以科技成果为主要评价指标,兼顾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管理等其他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贡献。根据参评人任现职以来(不含任现职当年)取得的能体现个人最大贡献的工作业绩等划档、评分。考核项目分为:科研技术成果、生产经营成果、技术支持成果、QC成果、管理成果等五项。

(3)新办法量化了论文论著要素的评价。根据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论文、著作、国防科技报告、已颁布实施的技术标准以及已出版的译著等情况划档、评分。明确了论文论著类别、数量及对应的分值标准,其中详细规定了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研究范围、作者有效排名,期刊类别等。新办法明确界定了几大级别期刊:权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部级刊物、省级期刊。

(4)新办法量化了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要素的评价,提出该项要素主要从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技能水平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价。①界定了第一学历和后学历,明确了学历类型及对应的分值。首次提出学历应与申报的工程系列具有专业相关性,否则降一层次确认学历。②将继续教育纳入评分标准:根据近三年(不含评审当年)的年均学时完成情况计分。③将专业技术技能量化:综合考虑任职年限和工作经验、技能等情况,确定分值。任职年限从现职被聘任的次年起算。

(5)新办法量化了对现实表现要素的评价。根据任职期内的奖惩情况和最近3年(不含评审当年)的职工年度考核情况计分。

(6)改革了划档和评分方式,使评审结果更科学、客观、公正。新办法在遵循原评审流程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改进。原办法评委根据介绍直接划档、打分,再进行投票,评委往往容易根据印象和个人好恶划档打分,主观性和随意性大。新办法为避免这一问题,划档评分标准非常详细,并成立专门的评审因素小组,各负其责,严格对照评审办法,将参评人员的各项评审要素归入对应档级,提出合理的档级建议,提交评审大会,评委会最终确认档级,避免了随意性,评委只能在最终确定的档级范围内打分,大大减少了人情等主观因素。投票环节,新办法进行了分类,分为A、B、C三档,即排名在当年投放指标前30%,划入A档,直接投票通过;中职30%-105%以内的,划入B档,副高职30%-115%以内的,划入B档,B档人员进入投票角逐;中职105%以后的,副高职115%以后的,进入C档,不再进入投票环节直接淘汰,简化了流程,更好地体现了优胜劣汰。

(7)严格了破格条件。新办法细化了破格申报条件,标准更高。原办法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获得省、部级(含集团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获奖人,及在上述获奖项目中担任主要任务,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做出突出贡献者;省、部级三等奖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五名获奖者;获得国家(含国防)发明专利的前两名完成人,或部级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首位完成人;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科技或管理方面专家称号的人员;对我所科研生产和管理做出重大贡献者。新办法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获得省、部级(含集团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五名及以上、三等奖前二名的获奖人;国家(含国防)发明专利的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含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科技或管理方面专家称号的人员;对我所科研生产、管理和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受到所特别嘉奖的。新办法更严格、量化,精确性高,操作性强。

(8)注重各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增强了评价的透明度、客观性和可信度。职称评审涉及到全所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大家都比较关注,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矛盾和不满,为切实做到评审的客观、公正,成立由干部人事处、所办、科技处、民品经营产业管理处、质量管理处、条保办、财务处、科技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因素小组,协助资格审查,提出划档建议及理由。各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审核、提供参评人员相关信息,并对人员信息的准确无误负责。

2 新办法实施意义及作用

2011年评审工作采用新办法,参评人员和评委耳目一新,新办法虽然有一些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但瑕不掩瑜,具有开创意义,明确了业绩和贡献导向,为全所专业技术人员指明了方向。新办法顺应了我所科技产业化发展的大势,激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激发了各级各类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新办法打破了以往以科研成果为标准的单一的评价体系,建立了量化为主、多类别的评价模式,有效地将军品、民品评价融合为一体,维护了从事科研生产、民品经营和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帮助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为我所产业大发展铺平了道路,推动我所从研究所向高科技企业集团迈进。新办法是我所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是量化考核、精细化管理、员工价值链评价的具体实现。

3 职称评聘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我所,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新办法顺利运行,但放在整个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来看,职称评审工作虽经过不断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单位为提高评审通过率,频繁调整本单位设计师人员名单,报奖时根据评职称需要报项目组成员名单,而不是实事求是报实际做项目的人员。一些技术人员自己做的项目却不能做设计师,不能得奖,却挂着别人做的项目的设计师,得着其他项目的奖,失去了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侵占了别人的利益。领导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有投机取巧之嫌,挫伤了部分真正为项目做出贡献的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非工程系列及政工系列职称评聘难以量化。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从2011年开始量化,随后每年都进行修订,不断完善。非工程系列(在我所主要包括卫生、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翻译、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等)在我所不是主流,人员少,专业分散,难以量化,缺乏科学的评价办法,以往参照工程系列评审办法,导致无法套档,不能客观评价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

(3)评审条件过于刚性,制约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造就。

目前的职称评审标准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科学评价“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不太吻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现行各系列职称的评审条件“一刀切”,几乎都包括学历、任职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和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要求及外语考试等项目,而针对具体专业及具体岗位的考评还缺乏客观的标准,导致一些业务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而缺少论文和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评审要求。而一些为了评职称把主要精力放在学历教育、或科研成果上,对本职业务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尽管可能业绩平平,实践能力一般却可能较早获得任职资格,这样必然会挫伤部分优秀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4)岗位设置不科学,各单位标准宽严不一,导致水平层次不齐,存在不公平现象。

目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采取结构比例和控制最高职务档次的办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难以真正做到“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在我所,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密集,一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受到指标限制,参评多次也未能通过评审,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而在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工厂或其他院所,因为指标富余,一些技术、资历等条件一般的技术人员却较早评聘了职称,这样必然会给职称评聘工作的公平性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即使在同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由于部门重要性不同,通过率和难易程度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矛盾。

(5)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不尽科学。目前职称评审中实行的量化评价难以准确完整地考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僵化。按现行职称评审政策,统一要求外语考试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这一要求限制了部分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评审高一级职称;另外目前职称评审中对专业知识的评价大多通过学历来评判,专业水平则通过工作年限来考量,非工程系列的考试仅在会计、经济、统计、翻译、卫生等系列开展,造成各专业技术系列之间评审条件差异很大;三是评价标准相对落后。比如晋升职称资格条件,明确规定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天花板”。

(6)职称评价体系与现代企业管理不相适应,不能完全满足事业发展要求,不能充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调动其积极性。现代企业发展,强调的是业绩和贡献,遵循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律,而职称评聘体现的是任职资历,论资排辈。当前,在许多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往往与待遇和福利挂钩,评上职称则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和福利,在福利分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差旅报销和退休金等方面享受对应的待遇。在新形势下,职称制度存在不合理性,人才合理流动才更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多种手段激励人才,才能激发活力和创造性。我所现在虽然实行岗位工资,但在福利分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差旅报销和退休金等方面仍与职称紧密挂钩,造成一些评上高级职称的人失去了奋斗的动力,同时评不上职称的人丧失了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从外企或私企调入我所的职工,由于原单位没有职称评聘,到我所就没有职称,一切从头开始,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不利于引进社会人才。

4 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适时修订评审制度,不断完善评审办法。针对评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细化标准,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成果管理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成果申报名单的核查工作,尽可能维护实际贡献者的合法权益,让实干者得到尊重。

(2)非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问题。非工程系列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虽然不是我所的主流,但在不同岗位上为我所的科研生产和科技产业化服务,发挥着辅助作用。我们要根据各专业和岗位特点探索科学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定性与定量评价综合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在岗人员积极性,促进我所各项事业的发展。

(3)改进职称评审方法,调整评审条件和标准。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局限性,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才能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可以参照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评结合的办法,在对申报人员进行统一的业务知识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审,这样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最大限度的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另外,制定评审标准和条件,要突出工作业绩和实际能力,并将其客观量化,使职称资格能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等情况。

(4)严格实行评聘分开,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的有关规定,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按需定岗,按岗招聘,动态梳理,优胜劣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科学设岗,合理定编、定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对岗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优化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使专业技术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增强本单位在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力。

(5)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新机制。建立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围绕能力和业绩两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类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要求,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区别对待其它要素,不搞“一刀切”。

(6)探索并改进评价制度,淡化职称评聘的福利功能。国家相关部门应明确职称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推进职称分类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称评审和考试的管理机制等方面推进职称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形成科学、分类、动态、全面的职称体系,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企事业单位可以借鉴欧美等外资企业和知名私企的评价机制,淡化职称的福利待遇作用,设置多条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如设置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职业经理人、优秀设计师和金牌营销师等发展通道,分类分级管理,激励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余兴龙.以公平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制度构建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11)

[2]李建钟.论职称制度改革[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11):72-76.

[3]董志超.我国职称制度的发展与改革[J].中国卫生人才,2011,(5):66-67.

[4]李越等.新时期我国职称制度人才评价与管理机制的研究[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5]余仲华.人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六大问题[J].劳动保障世界,2012,(9).

[6]职称制度改革将分类推进[N].团结报,2013-04-03.

单位评职称论文范文6

当前,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项改革正处在不断深化时期,这对我们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挑战。前一个时期,社会上关于职称的议论很多,“取消说”、“淡化说”、“职称走到了尽头”等各种说法都有,究竟如何正确认识职称改革工作,是关系到今后如何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问题。

一、职称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从粗线条来划分,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过程:

(一)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主要的技术职务有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出版人员等,职务也分等级,如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到了6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职务任命制度基本上停顿了下来。

(二)自1977年至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聘任职务,不用履行职责。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评定职称的专业范围涉及22个系列。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

(三)自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企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在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聘任职务有任期,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从以上可以看出,为了使职称评审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多年来在申报、推荐、评审的方式、程序上进行了一些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比如,由于没有实现科学的分类管理,设岗和聘后管理工作薄弱,在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和评委会的组建与调整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漏洞。

二、职称评定制度的作用、弊端以及取消职称评定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无庸置疑,十多年职称改革工作的成绩是巨的,对于发展和稳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尊敬知识、尊敬人才,调动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激励各行业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对于适应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职称工作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是它不仅有强的社会基础,而且有特殊的内涵和独特的作用,对个人具有体现自身价值、起着解决政治、经济地位的作用;对单位有着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的作用;对社会起着人才配置、优化结构,提升民族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职称评审制度暴露出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各地区评审标准不一,导致评审不公平;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每年都要评职称,直接造成职称贬值,一方面拿到国外没人承认,另一方面同一职称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太;评审过程中看不到被评者的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能力,庸才照样也评上高级职称;职称终身制,福利也终身制,一旦晋升了职称,就可以相应地晋升工资,在分配住房、解决夫妻分居、公费医疗、退休年龄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真可谓“一把交椅坐到底”,因为职称是一劳永逸的,所以阻碍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出新成果,照样有享受。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职称评定作为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定方式,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衍生出的种种弊端使这一制度走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也不可试图一废了之。

第一、目前缺乏取消职称评审制度的社会环境和条件。职称评聘改革应作为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与国家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衔接,不能孤立地对待这个问题。取消职称评聘,就意味着你的基本工资不因“聘任职称”的变化而变化,因为目前国家只认准评定职称。这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比如国家事业单位涨工资,同样是教授,“评聘教授”可按国家规定顺利涨工资,“聘任教授”要按原档案工资上涨,这两者的差距很,“聘任教授”要面临一次又一次的涨工资损失,未来一些年我国要经历快速的涨工资过程,这其中的损失不可估量。另外一个是退休金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一旦退休,基本工资便成为退休金的主体。干了一辈子“聘任教授”,到退休时可能拿很低的退休金。

第二、不利于人才流动。在全社会人才流动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已经实施改革的甲单位的“聘任教授”,到没有改革的乙单位将不会被承认,“聘任教授”只是“地方粮票”,这就为人才的流动设置了障碍。因为一旦调动,一切要从头开始。

第三、可能产生更多的人为干扰因素。取消评定职称的“硬杠杠”(如论文、外语、计算机等),在操作过程中必然增人为影响因素的机会,可能产生比改革前还要多的问题。比如既然单位法人有“生杀予夺”权,受聘者必须和单位法人搞好关系,否则没有机会当“教授”,这个过程中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问题,不言而喻。最坏的影响是迫使青年学者首先要花相当的精力去搞关系,而不去搞学问。从管理角度也有问题,“评聘教授”和“聘任教授”同在一个单位,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会很有趣,不论是在客观还是主观上,“聘任教授”恐怕永远是“二流教授”,能有利于调动这些人的积极性吗?

第四、聘任制将产生量“业绩教授”而不是“学术教授”,长期下去要损害基础科学研究。为了聘任,必然把精力放在短期见效的科研项目上,实用主义能产生多少高水平成果值得怀疑。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造就了一些“业绩能人”,有能力跑项目,但很少看到有文章。公正地说,这些人有贡献、有业绩,但学术水平如何,难说。这些人实际角色是科研项目经纪人,揽项目,“转包”项目,他们还剩下多少精力研究一个教授应该做的学术问题呢?“业绩”和“学术”都很重要,但是否“有资格”做教授首先要看学术,是否胜任教授之职再考查业绩。

总之在我国急需知识和人才之际,改革现有职称评聘体制,让真正有才学、有能力的青年人脱颖而出是十分必要的,但彻底取消职称评定,尚有许多待研究的问题。在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依然如故的条件下,“评聘制”的主要问题,在“聘任制”中同样会出现,而且后者可能产生比前者更糟糕的问题。当前急需做的是改革并完善职称评审制度,而不是炒什么废除职称评定。

三、建立并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贯彻业绩优先原则,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真正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职称评聘的问题就出在滥评聘、乱评聘、误评聘上。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人才、用人才的机制,就要力求改革、探索出路,努力创建新的制度。世界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职称认定制度,特别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一般是通过学会、协会采用社会同行专家评价的办法解决。社会评价是对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或工程技术的水平、能力进行评价,授予相应称号,为市场化的人才使用机制提供依据。无论是从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还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我国都亟待建立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

(一)我国各地区在职称社会化评价方面的尝试。可喜的是,我国不少地方已经作了尝试:2001年5月,因为深刻地认识到了职称评审制度所带来的弊端,中科院宣布在全院范围内停止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代之以岗位竞聘,这个消息曾一石激起千重浪;江西省取消了资格评审的指标或比例限制,采用个人申报突出“自由”、社会评审突出“科学”、单位聘任突出“择优”的方式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单位新进人员除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外,一律实行人事,推行聘用制;北京市简化职称评聘程序,包括延长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减少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模块、取消调入本市单位人员的职称认定、简化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手续等;南京市职称申报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和身份限制,接受社会自然人申报;江苏省对职称评审工作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政策要求做出重调整,今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成为所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先决条件,而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由评委会根据实际要求掌握;我省于今年8月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实行经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和评委会委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制度;深圳市也于今年九月初启幕职称评定社会化改革,允许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为探索职称评定的社会化机制,经中国科协批准,中国地球物理学会成立了职称评定认证中心,建立了专家库,制定了试行办法,并于今年9月24日产生我国第一位经过社会化评定获得研究员职称的科技人员--58岁的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原副研究员刘建华……在经历种种探索之后,进行社会化评审职称,依照独立标准衡量一个专业技术人才的水平,我国的职称评审改革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二)职称社会化评价制度的优点。与单位评审制度相比,社会化职称评价制度无疑有着明显的优点。

第一,评审委员的社会化、专家化,消除了单位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业务水平成了评审委员们决定是否授予被评审人职称的惟一标准。这就使同一领域的人在评审职称时站在了同一平台上,同一职称水平不一的现象将为减少,职称也将成为代表一个人真正业务水准的杠杆。

第二,社会化评定的职称,也必定被社会所承认,而不像单位评,定的职称往往只是在本单位、本地区才被认可。这将挤掉职称中的水分,提高职称的含金量,使之成为一个人通向市场的通行证,而不仅仅是一个单位内部的“身份”象征。

第三,在人才流动频繁的今天,人们不可能换一个地方评一次职称,社会化评定给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文本。这种办法,不但节约了资源、化解了矛盾,还将奠定一个统一的、规范的人才市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