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施工总结范例6篇

规范施工总结

规范施工总结范文1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以来,安徽省各级工会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各级工会正在按照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了规范化建设任务。 一、认真开展自查,迎接检查验收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下发《关于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后,安徽省总工会财务部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开展自查。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协调自查工作。省总工会本级成立了由分管主席任组长,财务部、办公室、事业部、保障部、经济部、机关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财务部。二是按照规范要求,逐条进行评分。根据全总《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和省总工会《安徽省实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办法》(试行)、《安徽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的规定,对本级工会开展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评分。三是主动发现不足,及时认真整改。在自查中,我们发现省总工会本级有些财会制度执行时间过长,没有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省总工会本级资产管理相对薄弱,清查不够及时等。对此,省总工会相关部门及时制订或修改了有关制度,更好地适应了规范管理的需要。四是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下指导。省总工会在自查的基础上,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省直、省产业、大企业工会认真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和抽查。省总工会财务部还专门召开了各市总工会财务部长座谈会,听取各市总工会开展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全省开展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和上级考评要求、讨论省总工会拟定的开展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关制度。通过认真自查,有效推动了全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进程。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稳步推进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为落实全总关于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各级工会全面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省总工会财务部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及时制定了全省工会实施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方案下发至全省各级工会。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市、县工会结合本地实际,利用财务工作会议、对下财务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门审计等场合对所属县级和基层工会的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芜湖、黄山、宿州、宣城等市总工会还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或分管主席为组长的财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淮北市总工会主席钱丹婴还亲自召集财务部、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人员,专门研究部署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并成立了自查整改及迎检小组。由于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目前我省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推进。 (二)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由于领导重视,全省各级工会及时组织深入学习,并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分别进行培训,并组织省辖市、省直、省产业、大企业、县(市、区)、基层工会分别研究落实措施。通过培训和学习,大家统一了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会财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了实现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我省各级工会落实财会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三)制定实施办法,细化规范化内容。为增强规范化建设的可打操作性,在认真总结我省多年来开展财务工作竞赛经验的基础上,省总工会财务部结合实际,经过多次修改和反复征求各级工会意见,印发了《安徽省实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十章五十九条,对开展全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加具体而又便于操作的要求。从而确保了到2011年底,全省县以上地方总工会和省直、省产业、大企业工会全部达到财会管理规范化;到2012年底,全省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普遍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明确具体措施,推进规范化建设。为使我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各级工会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夯实基础、加强管理、规范秩序、提升水平”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建立约束机制。把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会工作综合考评或财务竞赛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在财务竞赛评比中适当加分,对没有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减少对其经费补助,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推动一级的局面。 二是严格自查自纠。对照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各级工会逐条检查达标情况,对账务处理不当、报销手续不完备、会计手续不健全等较易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些市县工会还针对实物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开展了全面的财产清查,使实物财产达到了账、卡、物相符。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年度财务检查,上级工会重点对下级工会贯彻落实财会管理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直接与所在单位领导交换意见,督促后进单位尽快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四是制定考核办法。为使我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工作更具有操作性,省总工会专门制定了《安徽省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规定了各级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总分为100分,经考核验收,总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的才能成为达标单位。 五是健全财务制度。各级工会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主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和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省总工会及各市级工会有关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的14项财会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具体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补助下级经费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会分析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p#分页标题#e# 六是严格考核验收。2011年第四季度,省总工会依据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分层次组织对各级工会落实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和考核验收,对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单位,以省总工会名义向其颁发“安徽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合格铜牌”,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暂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省总工会除派员上门进行重点辅导外,还责令其作出承诺,限期整改,否则,在当年全省工会财会工作竞赛评比中,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如在承诺期内仍然没有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该单位连续三年将不得评为全省工会财会工作先进单位,并建议有关领导调整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和有关财会人员。 2011年底,省总工会在表彰全省工会财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同时,对荣获“安徽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合格铜牌”的单位,单独授予单项奖,并组织首批荣获合格铜牌的单位代表到外省学习取经,回来后传经送宝,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带动全省各级工会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

规范施工总结范文2

关键词:项目监理部;规范化;管理

项目监理部是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之后,为履行监理义务而在施工现场组建的、代表公司监督管理具体工程项目的职能机构。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文档管理人员(大中型工程应配备)组成。总监一般由公司任命,其他监理工作人员的数量、专业分工、岗位职责等由总监根据监理规范、合同要求、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监理人员素质等确定。项目监理部成立后,在总监的组织下,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监理规范等为依据,围绕监理目标,监理部成员各司其责,协同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一、目前监理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全面推行监理制度已有十五年时间,目前国家在监理公司资质管理、经营管理、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区监理市场的运行、监理公司的管理以及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方面已有了长足的进步。然而,由于监理公司和监理注册人员的日益增多,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和非规范化管理状况也越来越严重。比如,一些监理公司为了节约监理成本,通过减少监理投入(如检测设备配备不足、减少现场监理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降低监理服务质量(如缩减监理服务内容、派驻缺乏经验的年轻监理人员、减少检查次数)、放松管理(公司对监理人员不认真工作、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等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方式维持生存。再加上一些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监理工作可有可无,随意压低监理费用,把监理单位仅仅作为自己的质检部门等)和有些施工单位不配合(对监理方下达的通知不理不睬,甚至威胁监理工作人员)等因素,造成监理单位生存环境日益恶劣,监理公司以及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开展十分困难,管理上也越来越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无法实施有效监控。这样的监理管理状况,反过来也加强了人们对监理工作重要性的忽视,造成了监理单位信誉下降和监理取费的日益降低,监理单位生存越发困难,与国际接轨更成为梦想。

为了改变上述恶性竞争所带来的不规范管理现象,笔者认为,除了不断完善国家建设方面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的行政管理力度、增强监理公司规模和实力外,还应该大力加强项目监理部自身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监理服务质量。本文就如何实施项目监理部的规范化管理谈谈自己的看法。

二、什么是规范化管理

规范化管理是对每个被管理者的职位、职权和职责进行合理设置,规定明确的工作标准、运行程序和规范制度,使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每项工作都遵循一定的标准和机制运行。规范化管理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项目监理部的规范化管理就是通过合理设置监理部的人员数量、专业分工、职位、职权和职责,规定明确的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把项目监理部各项监理活动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实现对监管活动的全程管理。

三、规范化管理的基本特点

规范化管理具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结构化特点。即管理系统是有内部结构的,其内部结构由若干层次和功能模块组成。规范化管理不仅要细化、深入到各层次和功能模块,并且要使各层次和功能模块形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二是信息化特点。即利用电脑和网络把各项资源信息(包括活动、记录、成果、设备仪器等)数据化、集成化,便于资源共享和利用。信息化是规范化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实现形式。三是标准化。即用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管理,使管理过程清晰、顺畅,便于专业化分工和数据化,提高工作效率,确立工作责任。四是制度化。即规范化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都必须按照制度运行,运行体系同时是一个完整的规则体系。

四、项目监理部怎样实施规范化管理

根据对上述规范化管理的概念和特点的理解,结合项目监理部的具体监理工作,笔者认为,要实施项目监理部的规范化管理,就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建结构合理、功能全面、务实高效的项目监理部。首先,要重视项目总监的选拔和任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总监受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的授权,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在监理工程项目上设置的最高岗位职务,是项目监理部的直接领导,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责任,是公司的形象代表,是全体监理人员的表率。总监选得好,才能有效带动项目监理部开展规范化管理。因此,监理公司要选派责任心强、领导能力强、有合作精神、专业知识扎实、监理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和有良好工作作风的总监。其次,要合理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持证上岗、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合适、职责明确、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配备。如果工程规模太大,还可考虑配备总监代表和专职文档管理人员。

2、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包括监理管理制度和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模式。监理工作制度化是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的保障。

监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现场记录、人员交接、信息处理、文件管理、监理档案管理、考勤办法、监理用品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是规范项目监理部的人、财、物和管理方式。

监理工作制度是监理人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时应遵循的规定和要求。为了制定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可操作的工作制度,就需要深入研究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内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主要有:图纸会审,编制监理文件,监理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开工报告审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检验,施工放线成果复合,工程变更审核和处理,试件见证取样,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质量技术签证,签发监理通知,施工进度控制,工程计量,投资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索赔处理,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旁站监理,安全检查,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日志记录等。为了规范这些工作,每一项监理工作都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如:文件﹑图纸审核制度,技术交底制度,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设计变更审核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投资监督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收发文制度,审批制度,旁站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监理例会制度,月报制度等。

在制定制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集思广益;(2)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吻合;(3)要与具体工程内容、建设单位要求等匹配,具有应变性和灵活性;(4)不断调整和完善。

3、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制度出台后,项目监理部各职能部门、总监、专监以及监理员在执行中遇到问题时要做到一律先按制度执行。若认为制度不合理,可及时向总监反映,由总监考虑是否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修订。所有的制度都必须进行有效的督促检查,检查和考核是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执行保证。因此,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和评价,找出项目监理部工作的不足和优秀经验,采用考核检查表进行标准程序检查和查阅有关记录等综合考核。当然,制度的执行也要考虑以人为本,讲究人性化管理,把原则性与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

4、强化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规范化管理的核心。监理工作的目标来自于合同。通过对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深入细致研究,可以明确监理工作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和步骤,同时对合同所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等有一个客观、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认识,为有效开展目标管理做好准备。同时,也为各项制度的制定提供合同依据。

5、制定各项监理工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规范各项监理活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每一项监理工作都有宏观的控制性的原则和要求。项目监理部要根据这些原则和要求,结合监理公司规章制度和工程实际情况对每一项监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明确目标、内容、要求、实施步骤、参与人员等,并在公司的指导下制定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形成监理工作的流程图和标准体系,使整个监理过程程序化和标准化。

6、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监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信息化、网络化是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目前,多数项目监理部都配备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监理资料、表格等都可通过电脑填写和汇总整理,项目各方网上联络、文件传输也比较方便,十分便于管理,特别是异地管理。有了信息化的硬件手段,各项监理工作更易实现规范化管理。

7、强化岗位职责,加强对项目监理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为了统一监理部工作人员的认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总监可配合监理公司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监理专业知识、监理程序、监理技能、监理规范、验收规范、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对监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而且,按照公司的奖惩规定,定期对监理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包括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等挂钩。通过这些措施,使监理部人员更加重视和实施规范化管理。

8、加强沟通,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在工程施工中,要使规范化管理能够真正得到有效实施,仅靠监理部自身是不够的,还需要得到监理公司的支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理解与配合。监理部要把规范化管理的目标、要求、实施方案、具体措施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

9、加强监理部办公室形象、工作人员用语、着装的规范化。监理部办公室墙上要张贴公司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监理部组织机构图、总监工作职责、专监工作职责、监理员工作职责、监理工作总程序、旁站监理部位表、材料和试件取样送检计划表、晴雨表等文件资料,办公室内干净整洁,桌椅、资料摆放整齐,文件归档规范,安全帽挂设整齐等。工作人员用语礼貌、文明、专业,着装统一、干净、整洁。这些方面的规范化可以提升公司的形象,展示公司的实力,增强公司的信誉,为公司以后承揽监理业务打下基础。

规范施工总结范文3

关键词:责任主体 质量行为 常见问题 对策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往往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视或牺牲工程质量。质量行为问题是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源头,分析近年来的各种工程质量问题,可以发现其背后必然存在违规的质量行为,本文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过程中经常发现的几个质量行为问题,结合相关规范、规定的条款,提出了对策。

1、施工现场未配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

主要现象:施工现场无工程施工必须的规范、标准、图集,或只有相关规范标准的电子文档,导致施工人员不了解相关规定、要求,产生质量、安全问题。

相关规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2003年8月5日)4.0.4条规定:监督机构应对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进行抽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3.0.1条规定: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应对措施:现场监理和甲方代表要加强管理,应把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列为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之一,工程质量监督站也应把其列为必须抽查的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之一。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不规范

主要现象:施工组织设计未上报施工单位审批,由现场项目部自行进行审批,审批人员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人员签名为技术负责人,但实际上由现场项目部人员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但无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但流于形式,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相关内容等与实际不符。

相关规定:《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 50502-2009)3.0.5条规定: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应对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制定和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监理和建设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编报施工组织设计,避免流于形式。

3、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落实

主要现象:施工单位现场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致使施工作业人员不了解相关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由此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27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应对措施:监理和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安全交底记录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应结合现场检查、抽查、询问作业人员等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真正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到实处;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大抽查力度和频度,不仅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还要结合现场人员进行问询调查、随机抽查。

4、设计文件重大修改后未重新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

主要现象:施工过程中需对设计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建设单位未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第28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134号)第11、14条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等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应对措施: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要提高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切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设计文件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按程序重新报审;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执法检查,并加大处罚力度,设计文件重大修改涉及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一旦发现设计文件重大修改后未重新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情况的,必须严惩不贷。

5、现场钢筋代换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主要现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使用库存钢筋,或现场缺乏设计要求的钢筋,需要进行钢筋替换时,不按要求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尤其是当高规格、高级别的钢筋替换低规格、低级别的钢筋时,现场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只要替换后的钢筋截面积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安全就没有任何问题,不必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相关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5.1.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同时条文说明中明确: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

应对措施: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尤其是建设单位和监理要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范,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必须按要求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6、钢筋进场或调直后未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主要现象:钢筋进场仅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未作重量偏差检验;钢筋调直后,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或只对力学性能进行复验。

相关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5.2.1条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3.2A条规定: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应对措施:为防止钢筋冷拉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出现“瘦身钢筋”,监理要严格督促落实进场材料检验制度,钢筋进场或调直后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杜绝不合格钢筋用于工程;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大抽检频度和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主体要进行严肃处理。

7、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

主要现象:施工日志填写要素不全,不能真实反映工程施工情况;施工日志作假,为应付检查“批量化”制作,集中进行编写。

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附录C.1.6条要求,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日志应一式一份,并自行保管,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编号,日期,施工单位,天气,风力,温度,施工情况记录(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机械使用情况、劳动力情况、施工存在的问题等),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记录(技术、质量、安全活动、检查验收、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等),记录人签字。

应对措施:施工日志是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客观情况的资料文件,监理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如实进行填写,不得事后集中进行虚构编造应付检查。

8、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超越权限履行职责

主要现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无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的相关证明文件,无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违规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发开停工令、签发工程款支付书等,超越权限履行职责,甚至在实际上完全代替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职责。

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2.0.7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3.2.2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有: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调配监理人员,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签发开、停、复工令,签发工程款支付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竣工验收,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应对措施: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现场增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应在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责,不得越权;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以上问题,是众多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问题之中比较常见的一部分,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问题层出不穷、千奇百怪,一不小心就可能留下质量安全隐患甚至酿成事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确立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规范质量行为,促进工程实体质量的提高。

参考资料:

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2003年8月5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 50502-2009;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134号);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

规范施工总结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人员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通过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达到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和重点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纳入公务员法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均要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

实施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按照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开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试点阶段重点选择行政许可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以及与社会、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市直行政机关确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为先期开展试点单位。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选择和确定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

三、实施内容

先期开展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的单位要围绕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服务仪容仪表规范。包括服饰、仪容、仪态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服务语言行为规范。包括语言和行为的规范;

(三)服务导引标识规范。包括业务办理区域标识和宣传公告区域标识的规范;

(四)服务承诺事项规范。包括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五)一次性告知规范。包括一次性告知的内容、要求和监督管理;

(六)首问首办服务规范。包括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程序等方面;

(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包括一般事项、特殊事项、重大事项的承诺制办理办结时限等方面;

(八)AB角服务规范。包括主要责任人(A角)和备岗负责人(B角)的工作职责等方面;

(九)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包括投诉方式、投诉受理规范、投诉办理规范、投诉立卷归档以及投诉纪律等方面;

(十)服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标准。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工作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法和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和宣传阶段(年7底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把《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点予以保障,要按照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的要求,结合全市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制度创新工作,实行全员学习。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全员培训,规范行政人员行政服务。要让工作人员人人熟悉《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遵守《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晓《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知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为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阶段(年8月5日前)。先期试点单位要根据《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总体工作方案要围绕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语言行为规范、服务导引标识规范、服务承诺事项规范、一次性告知规范、首问首办服务规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AB角服务规范、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和服务职业道德规范10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试点单位实际,整合部门职能,对原制定的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重新修订完善,制定出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纳入机构改革的部门(单位),要结合制定的“三定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临政发〔〕134号)要求,对本单位的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重新修订完善,明确责任人。主要包括:工作职能、服务承诺事项及其政策依据、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工作标准;实行限时办结的工作事项及其办结时限;服务指南的制作,并按原渠道做好承诺公开工作。同时制定出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具体的实施办法。各试点单位制定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请于8月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8月5日至10月)。试点单位要着眼于优化服务,立足于规范,以新机制、新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要整合部门职能,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强化管理机制。按照制定的《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领导,逐项抓紧抓好实施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行为和语言规范,服务事项承诺规范、服务办理规范、服务投诉处理规范,推进行政人员的规范化服务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把组织实施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告,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行政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年11月)。市人民政府将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试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实施试点单位的好措施、好办法和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试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人民政府将把各级政府、各部门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抓好动态督查,确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第五阶段:绩效评估阶段(年12月)。整合现行考核办法,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的实施成效和社会影响开展科学评估。吸纳专家学者、行政相对人等社会公众参与评议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投诉及处理情况纳入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对实施试点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5日前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自查基础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政府督查、监察部门,对先期试点的所有单位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后报同级政府实施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级政府督查、监察部门,要对重点工作目标进度实施动态监控,对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本级、本部门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动把自己摆到实施活动中来,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作好表率。

规范施工总结范文5

1.1工程开工报审表缺少监理机构审查意见、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与审查批复日期。

1.2开工报告表头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均未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章与批准日期均无。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中核查意见与验收结论存在施工单位机打,应有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填写,且核查人一栏存在未予填写,核查日期往往不予填写。

1.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头开工日期未填写,监理单位检查结论未填写,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缺以及检查日期未填写。

1.5技术核定单全部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

1.6技术复核记录表中复核人一栏应有现场质量检查员或现场施工员签字,技术复核记录应有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住工地代表参加复核。

1.7技术交底表格使用会乱,多种表格使用,表格不统一,且缺少交底统计目录,不便于检索或日常检查,技术交底不全面。

1.8工程测量定位复核记录缺或表格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如缺少坐标或方位标注。

1.9现场施工用的钢筋原材分批进场,现场取样员会同监理单位见证员取样,其钢筋原材料复试报告缺少汇总表。

1.10钢筋出厂合格证部分为复印件,未按要求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和抄件人签字、抄件日期,缺少钢筋原材合格证汇总表。

1.11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汇总表以及砂浆试块强度汇总表填写不规范,建议加盖承建单位红章。

1.12使用的商品混凝土缺少商品混凝土厂家资质材料,且部分商品混凝土粉煤灰质量检验单为复印件,缺少商品混凝土厂家质量专用红章,部分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砂、石子、外加剂)放射性检测报告和材料检验报告均为复印件,未加盖原件公章。

1.13基础回填土检验报告份数不够,该部分资料缺少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

1.14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墙体阴角部位或沉降缝两侧缺少观测点设置,观测点布置不合理,观测点平面图中缺少基准点位置;沉降观测未按要求有第三方进行,存在施工单位自行建筑物沉降进行,建筑物沉降资料缺少沉降量观测曲线图。

1.15混凝土构件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缺少测试日期;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监理结论一栏中,现场监理结论施工单位进行机打,不符合要求,应有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本人填写;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表缺少简图;屋面淋水试验记录与建筑物风道检查记录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存在施工单位代签。

1.1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总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签字认可;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部位缺少施工、监理单位公章,部分隐蔽工程部位未做或漏做。

1.17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头中存在子分部标注,承建工程若不存在子分部工程应予划斜线,以示规范。

1.18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一栏中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存在机打,应有本人签字,表中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值标注不规范,主控项目也存在填写不规范情况,应规范填写。

1.19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进行机打,这样不符合资料要求,应有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可以打“√”或填写“符合要求,验收合格”,监理填写的验收结论填写不够规范标准,施工单位检查结论应有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而不应该机打检查结论。

2如何做好高层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针对高层住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做好高层住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2.1建立健全高层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整理责任制

高层建筑工程在进行现场施工之初,承建该项目工程施工的项目部即建立健全该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于分包商的工程内容则要求分包单位也按要求指定分包工程资料员进行其分包工程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资料的汇总工作,确保承建施工的高层技术资料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2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高层建筑住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收集整理,按工种、按专业进行分类整理,资料应做到是实实在在的原始资料,资料内容应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字体填写规范标准端正清晰,不存在伪造和涂改资料,资料在施工现场分门别类地进行装盒,每个资料盒内都有资料目录。

2.3工程开工前做好资料整理策划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部已及时安排人员对承建施工的高层建筑住宅工程概况认真熟悉,对工程即将开始的资料收集整理进行整体策划,编制有高层建筑住宅工程资料策划方案,并遵循资料形成的客观规律进行分类收集,编制有切实可行的资料收集目录,目录按一级总目录、二级分目录,三级细目录进行编排,依此指导原始资料的形成和收集整理。

2.4重视资料汇总工作

高层住宅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其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从资料的三级目录开始汇总资料,过度到二级资料,二级资料汇总成一级资料,一级资料复查无误后,把合成一级资料组卷编制资料总目录和页码,设计封面,装订成册。

2.5规范的资料交接手续

高层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并经质量认证机构评定等级备案后,要及时与业主(建设单位)方面进行联系,即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办理技术资料交接文字手续。施工技术资料交接单上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分别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并注明交接日期。

3结论

规范施工总结范文6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索赔 变更 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5-039-01

为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 ,建设部于2003年制定颁发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于同年7月1日起实施。2008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新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新规范无论从深度还是从广度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规范内容更加综合系统,体系更加完整,涉及到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个过程。本文试图总结新清单规范的变化,并就2008 新清单规范的应用给建筑行业带来的挑战做以探讨。

1新清单的变化

1.1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由技术规范向管理规范转变,更加体现全过程造价管理。2003版清单规范侧重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工程量清单计价章节基本就是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技术规范。新版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章节除包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外,同时增加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诸多新内容与规定,涵盖了从招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

1.2新清单规范内容更加合理和具体,避免合同执行过程理解错误

新增了对项目特征的定义,即“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从而为更准确的组价提供了依据。又如“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数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这一新增强制性条款规定了工程量清单在招标阶段的作用以及在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量确定的原则,说明了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只是施工图工程量,是同一口径下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而建设工程结算工程量则是在施工合同约定下,经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3新清单规范风险划分更加详细

原《规范》对于清单计价时的风险划分不清,使承发包双方责任不明。新清单规范规定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 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新规范中把原来措施项目中含有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去掉;把原有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四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且统一计价,不做竞争性要求;施工排水降水拆分为两项;新增“冬雨季施工”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两项。

2新清单计价规范对于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2.1招投单位

首先要求招标人员熟悉掌握新清单规范规定;新规范提高了项目特征描述的能力,这要求造价人员应全面了解或掌握工程项目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以及市场风险因素,才能把握好从招投标至施工全过程中的各个造价计价控制环节。其次,没有了标的,取而代之的是投标控制价,评标时投标报价不能够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处理。这在很大程度起到防止“围标”、“陪标”、“串标” 的作用。最后措施费中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且统一计价,且不具竞争性要求。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招投标阶段需要更加重视研究投标项目实际情况,更加重视施工现场消耗量的积累。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编制出企业定额,并以此作为投标报价依据者必将更具优势。

2.2施工企业

(1)加强成本管理

新清单规范的推广对于整个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在当前建筑市场买方市场的前提下,建筑企业想获取较高利润,必须加强现场成本管理。新清单综合性更加明显,对于每一个分部分项的价格都体现了较强的综合性,这对于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限额领料提供依据,为两算对比提供依据。而且对于安全措施费、文明措施费等不再做竞争性的要求,必将要求施工企业更加注重成本管理。

(2)由于新清单不再是计量价格的规范,而且涉及到了合同的执行以及建设结束合同的执行,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低价竞争策略争取中标,获得工程项目,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针对当前建设市场情况,增强风险意识,对风险加以防范。具体要做到在投标前对业主的资信、资金到位、财务和生产经营状况做认真调查,要科学地预测和分析工程承包风险,并制定避险对策,在合同洽谈时要对合同主要条款如工程结算方式、造价包括的内容、政策性调整、工程进度款支付和索赔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界定清楚,明确风险承担人。

(3)注重合同管理

新清单规范不仅适用于国有资产投资项目,而且对于非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的部分条款也同时适用。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注重合同内价格,有效期等相关约定。比如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

2.3造价咨询行业

新清单规范共有12条涉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师和造价员的责任和权利,要求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控制价,要求造价师审核决算价格。这些规定将有效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及相关机构及人员的地位,同时责任也将更大。新规范下,招标控制价随同招标文件编制,这要求造价人员必须快速准确编制相关文件,而且也必须熟悉清单计价和施工特点,对于编制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更高、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