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事迹材料范例6篇

中专事迹材料

中专事迹材料范文1

————记中药材种植林业专业合作社一、合理利用闲置林地,全面发展药材种植二、规范流转林地资源,实现林业集约经营

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是科学发展的集中体现,根据“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集约利用”的原则,林权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林地资源管理工作,向合作社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实现了林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有限的空间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流转数量增加和规模逐步扩大。合作社自成立起就开始注重林地流转,在自有500亩林地的基础上通过互换、入股、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目前已将4个村(白岩乡作落村、檀木村、桥六村和马颈坳镇汩比村)集体和农户承包的3000亩林地流转连片使用。签订流转合同手续的农户有228户,流转林地3500亩,流转期20年,每年按70元/亩支付租金,共计年租金24.5万元。通过流转让农村闲置林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展,为实现现代林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供了保障。

二是投入财力人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社投入资金90万元,劳动力2200个,整治林地3500亩,人行道路7300米,兴修排水渠2400米,灌溉池320口,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了林地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减少了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林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极力创建就业平台四、林权改革效益突显,合作经营实现“五赢”

中药材种植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林地流转中使农户、支部及合作伙伴得到实惠,实现了森林资源资产要素与市场要素的有机结合,促进林业的规模经营,激活了林业要素市场。实现了“五赢”:

一是专业合作社股东每年实现赢利500万元。

二是农户不仅有土地租金,还能在家门口打工收益13180元。

三是得到战略合作伙伴湘泉制药等企业的扶持,共同谋划基地发展,湘泉制药等企业先期垫付成本(如:苗木、种子、化肥和除病药物),统一收购时剔除成本,获得赢利160万元。

中专事迹材料范文2

1.1 笔迹鉴定样本一般由委托人或者申请人提供。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的规定,笔迹鉴定样本应由委托人或者鉴定申请人提供。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委托人有两种:其一是,行使司法行政权力的公检法或者仲裁机构在他们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需要查明的笔迹问题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时由他们负责调取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笔迹鉴定的样本。其二是,当事人自己在关系自身利益的案件中涉及笔迹争议专门问题,需要查明书写人时直接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时当事人自己必须同时提供笔迹鉴定的样本。前述委托人或者鉴定申请人能否及时找到笔迹鉴定样本,对于笔迹鉴定能否顺利进行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是牵涉申请人自己的笔迹争议,在无法寻找确定笔迹鉴定样本时,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模拟检材形成的条件提供可比对性的实验笔迹样本。但如果检材是争议对方当事人或者案外第三人的笔迹,委托人和申请人就难以及时提供笔迹鉴定样本,因为目前没有强制提取当事人笔迹样本的法律依据。

1.2 由于样本短缺致使笔迹鉴定活动无法进行。在诸多的笔迹争议案件中,存在着笔迹检材书写人已经去世或者失踪而且家中没有留下任何书写材料可以作为比对样本的情形,比如:遗产继承案件中,多个继承人对其中一个继承人手中的遗嘱真实性难以置信,怀疑遗嘱造假,但是已经去世的被继承人却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材料可以与之相比对。此时,被继承人亦不能死而复生再提供实验笔迹样本。就会导致本遗嘱的真实性无法通过笔迹鉴定来确定可疑遗嘱内容的书写习惯与被继承人的书写习惯是否同一的问题。与之类似的情形是,当争议检材的书写人文化水平不高,平时亦很少书写文字材料,几乎没有保存文字记录的习惯,这同样会导致笔迹鉴定无法正常进行,使得笔迹鉴定难以用来解决案件中的相关可疑文书争议。

2 笔迹样本库建设对于司法鉴定工作的必要性

笔迹样本库的存在方便及时调取样本用于笔迹鉴定活动。通过系统有目的地建设起来的笔迹样本信息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下可以记录绝大多数人的书写笔迹信息,通过合法的渠道对含有个人书写习惯特点的书面材料进行分区划类别地归类整理进行存档保存,条件好的地方还可以进行扫描电子储存,便于及时查阅。在不违背法律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可以与法院及仲裁机构配合,向他们提供当事人准确的书写习惯信息,用于具体案件可疑文书的委托鉴定。这里面就凸显出一个方便及时,因为所有的材料都是事先保存的,可以根据当前的需要及时顺利安全地查阅和调取。极大地方便了仲裁或诉讼争议的审理需要。

样本库中调取的笔迹样本真实可靠。笔迹样本信息库由于通过合法的途径收集并且科学管理保存,从而保证了其来源的真实可靠性,避免了因为笔迹比对样本错误而导致的笔迹鉴定意见错误。即便在出现一方当事人对笔迹鉴定意见提出疑问时,亦可以及时地调取用于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此外,笔迹样本库的规范管理使得笔迹样本的借出和归还制度化,使得笔迹样本的使用具有可追索性。即便在诉讼中对笔迹样本问题产生分歧,亦可通过及时查对样本信息库进行核实,此举保证和实现对笔迹鉴定材料的科学管理,再通过严格的制度建设,使得笔迹鉴定样本造假的可能性降低。这样就保证了用于鉴定的笔迹样本来源的可靠性,也就意味着笔迹鉴定意见的客观可靠性。

便于长期保存和提供系统性的档案笔迹。笔迹样本信息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进行且不断丰富的过程,长期技术管理下的样本库可以包含各种书写工具笔迹的经时变化,样本库管理者可以根据现实中案件的具体需要按照不同条件不同工具进行书写,并在样本库中模拟各种环境的保存条件,使得样本库中的各种笔迹样本在各种不同的存储条件下进行存放,尽可能地囊括现实中所有可能的储存条件。甚至亦可以进行人工暴露,老化处理的文档保存。一旦案件中出现了某种类型的争议笔迹检材,如笔迹时间鉴定,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找到与其同样书写工具、同样书写条件、同样保存条件和同时期的笔迹鉴定文件样本。因此,笔迹鉴定样本库的建设对各种笔迹样本长期保存和系统管理做出了基础性的贡献。在满足日常笔迹鉴定样本需求的同时,可以促进笔迹鉴定科学研究的发展。

3 提高司法鉴定和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1 样本库现有的系列笔迹样本提高司法鉴定效率。笔迹司法鉴定包括两大类:其一,是对可疑文书上书写内容是否为同一人所书写进行鉴定,根据争议检材上的文字符号的书写内容上所表现出来的个人的书写习惯动力定型与样本上的书写习惯相比对,通过肉眼和仪器进行比较检验最终得出是否同一人书写的问题;其二,是对于事后补造假文书在时间上进行故意的虚假签署借以达到非法目的的伪造文书鉴定。前一种类型的鉴定要求对当事人与检材上相同时期的书写样本的利用,提取与之相同时期的样本所表现出的检材与样本的可比性最大。样本库中按时间序列保存的系列笔迹样本可以很方便地满足需求;后者属于文书笔迹的相对时间鉴定,需要提取两种文书油墨材料进行光谱分析,研究油墨的成分的变化来定量科学地认定各自形成的相对时间,从而解决孰真孰假的问题,亦需要保存条件一致的文书样本进行科学比对。因此,样本库保存的系列笔迹样本就可以完全满足该两大类文书检验的样本要求,从而极大地促进笔迹司法鉴定的效率。

3.2 笔迹司法鉴定的顺利开展提高诉讼案件的审理效率。根据诉讼法和相关证据法规的规定,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并不包括司法鉴定的期间,也即对诉讼中有关专门问题的鉴定期间并不计入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因此,在法定期限固定不变的情况下,法院的审理自身并不涉及超期的问题,因此法院在司法鉴定程序耽误时间的情况下,并不会积极地要求鉴定机构限期完成,而实际上如果笔迹鉴定样本不充分而导致的鉴定期间拖延鉴定机构本身亦不负责。因此,能否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在涉及专门问题鉴定的案件中关键要看对于争议的专门问题的鉴定程序能否高效完成。也就是说,如果笔迹鉴定能够顺利开展,必将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最终受益的将是案件的当事人。在避免了诉讼拖延的同时,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提高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4 笔迹样本档案库建设的可行性

4.1 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专门的笔迹鉴定样本库。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公检法各机关牵头组织建设专门的笔迹样本档案库,基本的档案资料可以从现行的执法和司法档案中调取或复制,就像建设指纹档案和DNA指纹图谱信息档案库一样,可以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进行科学布局和设置实现笔迹档案建设的系统化和信息化。后续的资料可以从各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和日常管理记录中调取材料,并制定长期规范的文件存档制度。笔迹档案库建设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制度规范下积累有价值的笔迹档案,用于满足促进司法鉴定和司法案件审理的目的要求。

此外,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联合各级档案管理单位建设协作性司法鉴定样本库。原因首先在于,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各级档案馆提供笔迹样本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为各级档案管理单位基于日常管理的工作已经保存了大量的各辖区档案信息,比如婚姻登记信息、房产档案信息等均涉及辖区所有居民各自的笔迹登记样本。在不违背依法管理档案的前提下,司法主管行政部门可以协调既有档案资源,合理利用。其次,这些本来就存在的资源均保存在完好的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各级档案管理单位的档案室内,无需调借转移,需要时及时调取即可。

4.2 司法鉴定主管部门设立笔迹鉴定样本库确保科学公正。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则可以根据其主管各种不同司法鉴定业务类别管理的方便,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笔迹鉴定样本档案库,以满足不同的鉴定样本需求。比如,对笔迹相对时间的检验鉴定,就需要各种颜料的油墨、各种纸张的载体和各种书写工具结合形成的不同条件和成分的笔迹样本档案,需用时可以较为方便地根据检材的物质材料成分特点、形成时间和特殊的保存条件及时调取与之相近似的笔迹鉴定样本档案。在当事人和委托人不能提供笔迹鉴定样本时,鉴定机构经法院允许可以从这些档案库调取相应的笔迹鉴定样本,这样既保证了鉴定样本的客观可靠性,又保证了鉴定程序的顺利开展。将给笔迹司法鉴定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

中专事迹材料范文3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毕指﹝2019﹞8号)精神,进一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常态、营造双创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关注大学生的创新创业,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发掘与宣传校内大学生及毕业生的创新创业企业,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大学首届“创业之星”,并择优推选参加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创业人物事迹评选活动。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成就梦想、创业点亮人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校友事务中心、招生就业处、校团委

协办单位:双创指导与管理中心

三、报名条件

根据报名情况,本次活动共评选出不超过5名最具潜质“创业之星”(在校学生)和不超过5名大学生“创业之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1.最具潜质“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思想素质高,能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斗的创新创业精神,创业事迹突出;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2、大学生“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2014年之后毕业且取得****大学毕业证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申报人独立创业,或为公司股东。

(3)思想素质高,能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斗的创新创业精神,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四、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5日-5月5日

五、报名方式及材料

可自荐,也可以由所在学院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实体学院至少推荐1名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参评材料以电子版于2019年5月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qq.com。

评选材料包括:

(1)《****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2)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须拟定一个好的标题),每篇事迹材料(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2-4张反映人物工作、学习、创业的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

(4)反映个人或公司取得的成绩的获奖证书扫描件、领导视察照片、媒体报道扫描件等。

六、评选流程

(一)最具潜质“创业之星”组

1.初步筛选(2019年5月6日-5月7日)

报名结束后,组织初选评审团对所有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等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2.公众评选(2019年5月8日-12日)

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大学“创业之星”评选专栏,开展公众投票。投票以微信投票方式,每个微信号每天限投一票。微信投票按照得票比例(得票数/总投票数)进行排名,最高分15分,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2分,第三名计9分,第四-五名计6分,第六-九名计3分,十名计1分,十名之后不计分。

3.决选

候选人现场演讲(2019年5月14日),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综合打分(总分85分),结合公众投票积分,按照分数高低评审决出最具潜质校园“创业之星”。

(二)大学生“创业之星”组

1.初步筛选(2019年5月6日-5月7日)

报名结束后,组织初选评审团对所有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等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2.决选阶段(2019年5月14日)

主办方组织专家通过查看材料的方式,参考公众投票情况评选出不超过5名的大学生成功“创业之星”。

七、表彰

授予****大学“创业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获奖者享有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校内创业培训及其他创新创业活动的优先权,主办方还将举行“创业之星”先进事迹报告会或召开座谈会,宣传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典型事迹;并择优推荐参加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创业人物事迹评选活动。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是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的具体措施,对于引导大学生转变创新创业观念、强化创新创业意识、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评选、严格把关

各学院在推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求真务实,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创新创业典型推荐上来;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评选,广泛宣传创业典型的优秀事迹,使评选成为大学生寻访、学习身边成功榜样,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成为共同关心、关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活动。

联系电话:

附件:

****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校友事务中心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在校学生)

姓名

学院

民族

专业

性别

年级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手机

身份证号

QQ号

创业事迹介绍(1500-3000字)

(须拟定一个好的标题;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成果简介(150字以内)

参评感言

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初审意见

主办单位意见

附件2:

****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姓名

学院

民族

专业

性别

年级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手机

身份证号

QQ号

企业名称

信用代码证

企业类型

注册时间

所属行业

企业地址

所任职务

所持股份(%)

创业事迹介绍(1500-3000字)

(须拟定一个好的标题;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成果简介(150字以内)

参评感言

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中专事迹材料范文4

总结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对过去一阶段工作的回顾和分析评价,判明得失利弊,提高理性认识,用以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常用文书。

总结可以使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某一项工作的实践活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可以为各级领导和机关提供基层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以便加强科学管理和指导。它还可以用于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二、总结的特点

(一)内容的自我性。

总结是自身活动实践的产物。它以客观评价自身工作活动的经验教训为目的,以回顾自身工作情况为基本内容,以自身工作实践的事实为材料,其所总结出来的理性认识也应该反映自身工作实践的规律。所以内容的自我性是总结的本质特点。

(二)回顾的理论性。

总结应当忠实于自身工作实践活动,但是,总结不是工作实践活动的记录,不能完全照搬工作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它是对工作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要在回顾工作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正是总结的价值所在。

三、总结的分类

根据内容的不同,可以把总结分为工作总结、生产总结、学习总结、教学总结、会议总结等等。

根据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全国性总结、地区性总结、部门性总结、本单位总结、班组总结等。

根据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月总结、季总结、年度总结、阶段性总结等。

从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全面总结和专题总结两类。

四、总结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总结一般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总结的标题大体上有两类构成形式:一类是公文式标题;一类是非公文式标题。公文式标题由单位名称、时间、事由、文种组成,如《××集团公司200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县2000年普法工作总结》,有的只写《工作总结》等。非公文式标题则比较灵活,有的为双行标题,如《增强体质,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有的为单行标题,如《推动人才交流,培植人才资源》等。

(二)正文。总结正文的结构由前言、主体、结尾组成。

1、前言。即正文的开头,一般简明扼要地概述基本情况,交代背景,点明主旨或说明成绩,为主体内容的展开做必要的铺垫。例如: “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干部强不强,关键在班长”。能否选配好支部“一把手”,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

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围绕支部班子建设这个重点,紧紧抓住配好支部书记这个关键,着力走好“选人”、“育人”、“用人”这三步棋,努力把工作引向深入。

2、主体。这是总结的核心部分,其内容包括做法和体会,成绩和问题,经验和教训等。这一部分要求在全面回顾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深刻、透彻地分析取得成绩的原因、条件、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的根源和教训,揭示工作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回顾要全面,分析要透彻。

不同类型的总结,内容有所侧重,全面性总结其主体包括两个层次,即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对于一般的工作总结,重点放在成绩和经验上。

总结正文的结构,主要采用逻辑结构形式。全面性总结根据过去一段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或者经验和教训的内在联系去组织材料。专题性总结以经验为轴心去组织材料。

3、结尾。可以概述全文,可以说明好经验带来的效果,可以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改进意见。例如:

通过上述工作,促使支部书记和班子整体作用的发挥。不少村支部书记提出“任职一届、致富一方”,也出现了一批“舍小家,顾大家”的支部书记先进典型。

(三)尾部。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如果标题中已有署名,这里可不再写。

五、撰写总结应注意的问题

(一)首先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工作总结中,常常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好大喜功,搞浮夸,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另一种是将总结写成了“检讨书&rdq

uo;,把工作说成一无是处。这两种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总结的特点之一“回顾的理论性”,正是反映在如实地、一分为二地分析、评价自己的工作上,对成绩,不要夸大;对问题,不要轻描淡写。

(二)总结要写得有理论价值。一方面,要抓主要矛盾,无论谈成绩或谈存在问题,都不要面面俱到。另一方面,对主要矛盾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谈成绩要写清怎么做的,为什么这样做,效果如何,经验是什么;谈存在问题,要写清是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其性质是什么,教训是什么。这样的总结,才能对前一段的工作有所反思,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三)总结要用第一人称。即要从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来撰写。表达方式以叙述、议论为主,说明为辅,可以夹叙夹议说

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事情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按内容可以分为工作总结、学习总结、思想总结等;按时间可分为年度总结、季度总结等;按范围可分为个人总结、党支部(小组)总结、单位总结等;按总结的内容所涉及的面又可分为全面总结、专题总结等。

工作总结可不拘泥于"格式"和"框框",但以下内容是必须包括的:

(1)标题。总结的标题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

单标题又可分为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

公文式标题:单位名称十时限十总结内容十文称。如标题下或文末有单位署名,标题可省略单位名称等。

文章式标题一般是直接标明总结的基本观点,常用于专题总结。

双标题是同时使用上述两种标题,一般正题用文章式标题;副题采用公文式标题,补充说明单位、时限、内容等。

(2)基本情况。应以简明扼要的文字写明在本总结所包括的期限内的工作根据、指导思想以及对工作成绩的评价等内容。它是工作总结的引言,便于把下面的内容引出来,只要很短的一段文字就行了。

(3)工作回顾。要详细地叙述工作任务、完成的步骤、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步骤和措施,要写得详细、具体***,对取得的成效要表达得形象、生动。在写工作回顾的过程中,还要有意识地照应到下一部分的经验教训,使之顺理成章地引出来,不至于造成前后不一的感觉。 '

(4)经验教训。应从工作回顾中很自然地归纳提炼出采。一定要写得丰富、充实,并选用具体事例适当地展开议论。使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有论点,有论据,有血有肉,鲜明生动,确实能给人以启发和教益。

(5)结语部分。主要写明今后的打算,也只需写很短的一段话。写得长了,反而冲淡了主题。

(6)总结正文写完以后,应该在正文的右下方(指横行文字),写上总结单位的名称和总结的年月日。

写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总结正文,有两种不同写法,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好。一种是以工作回顾连带谈及经验教训。基本上是按工作展开的程序和步骤,分段说明每个步骤和阶段的工作倚况,夹叙夹议地引出相应的经验教训。这样写,主要着眼于工作过程的回顾。

另一种写法是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用工作回顾阐明经验教训。一般是先归纳和提炼出几条经验或教训,分别展开论述,把工作过程、工作办法、取得的成效等等穿插在里面写,使经验和教训看起来更加充实。但是这样写,整个工作回顾会被拆开来分别为阐明观点服务,显得零散。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可以在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适当加以详述,使人对工作概貌有一个总的了解。

(2)总结必须实事求是。事实要准确,不能报喜不报优,不要夸大其词。

(3)总结的观点要正确。一定要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观点正确,是总结能否站得住的关键。同时还要注意,光有正确的观点还不够,还需要有能够说明观点的丰富的素材和具体的内容,这样的总结人家就喜欢看,看后也能有所收获。

(4)写总结文字要力求准确、生动、活泼。总结是概括实践,反映客观事物的,因此用词要确切。'总结要尽可能地多用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语言。写总结切忌年年老一套。

(5)要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对大量材料,各种类型的矛盾,要反复分析研究,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本质特点、来龙去脉来论证其发展的趋势。

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就是单位或个人把对某个问题调查的情况,向有关领导部门或群众报告。它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有目的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掌握大量的情况和材料,然后作认真的分析研究,努力找出事物的本质,弄清它的发展规律,有根有据地写成的报告。

调查报告所反映的对象,可以是某一事、某一人、某一单位、某一方面的情况,也可以是揭示经验或揭露问题。

调查报告的种类很多,大致可以分为:典型经验的调查,揭露问题和矛盾的调查,某一事物历史沿革的调查,新情况新事物的调查,以及基本情况的调查等等。不同类型的调查报告,写法不尽相同,大体情况是:

(1)标题,主要有三种形式:

公文式标题。一般由介词"关于"加调查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情况的调查报告》。也有的省略介词"关于"和文种,如《农民负担情况调查》。正副式标题。正题揭示调查报告中心思想,副题说明调查的事由或调查范围,并写明"调查报告"或"调查"字样。

文章式标题。这类调查报告的标题比较灵活,标题中不写出"调查报告"或"调查"的字样。有的是概括出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如《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有的是采取提问的形式,如《这里的干群关系为什么这样好?》。

(2)开头,各类调查报告的开头,主要有以下写法:

第一,交代调查本身情况。包括调查的起因、调查的内容、调查的对象和范围等。

第二,交代调查对象情况。包括被调查者各方面的概况或有关自然情况等。

第三,对全文内容作出概括。包括点出调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或主要经验等。

当然,有些调查报告可能是某两种写法的结合。也有的调查报告没有开头语,在标题下面分几部分直接写下去。

(3)主体,各类调查报告的主体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观点材料的组织;二是布局结构的安排。

第一,观点材料的组织。写任何调查报告都要确立明确的观点,全篇要确立总观点,各个组成部分也要确立服从总观点的分观点。总观点应当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针对***性,应当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社会现实的主流,应当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教育意义。总观点要包容分观点,分观点要说明总观点。总观点和分观点都是从调查的材料中经过分析研究而得出的,但要根据总观点和分观点去组织材料,使材料为观点服务,材料和观点有机地统一起来。

第二,布局结构的安排。调查报告是文字篇幅较长的应用文体,应当精心地安排好布局结构。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的结构主要有:第一,横式结构。这种结构是把材料分成几个部分来写,每个部分观点鲜明,中心突出。采用这种结构形式,要处理好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并列关系、因果关系、分总关系、主从关系等,都应妥善安排。第二,纵式结构。这种结构是按调查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从头至尾加以阐明。第三,综合式结构。这种结构安排是兼有横式、纵式的特点,相互结合地安排材料。

(4)结尾,不同内容的调查报告,结尾的写法也不同,一般来说,有以下主要写法:

第一,针对调查的内容,提出意见或深入研究的问题。对某些问题的调查,多以表明意见、建议作为结尾;对某些新生事物的调查,多是提出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作为结尾。

第二,概括全文的基本思想,深化调查报告的主题。对某些方面基本情况调查,推广某些成熟的典型经验,多采取这种写法结尾。

第三,补充式结尾。有些情况和问题,与调查报告的中心内容和主旨关系不大,在正文部分没有提及,但又需要讲清的,可以在结尾处附带加以补充说明。

(5)落款。写明作者名称,如果是联合调查,亦应标明。在作者名称下面写清年月日。有些调查报告有附件,应在结尾处标明附件名称、份数。

写调查报告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要深入群众,了解调查对象各方面的材料,包括正面的、反面的,直接的、间接的,历史的、现实的,弄清它的来龙去脉,为分析研究提供大量、可*的事实依据。

(2)要善于作认真的分析与研究。对掌***握的大量材料作"去精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处理,要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事物的真面目,抓住它的本质,从而得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

(3)要选用切实、可*的材料说明观点。调查

报告所揭示的结论,必须通过对具体情况、具体事实作客观的叙述和分析很自然地得出。要善于用精确、充足的材料来说明观点。不能脱离材料空发议论;也不能只摆一大堆材料,而不提出明确的观点和结论。

(4)调查报告的文字要朴素、明确、实在。要注意把说理和叙事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善于用简要的议论总结经验,阐明规律,说明政策。还要注意运用可*的统计数字和群众语言来印证观点。

关于调查报告的写法,由于调查的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写法也不完全一样。

典型材料

典型材料是把先进集体或先进人物的事迹,或把犯错误党员干部、发生问题单位胡的情况加以综合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材料。整理典型材料的目的在于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因此,典型材料应确实具有典型意义。

典型材料包括正面典型材料和反面典型材料。

典型材料内容包括标题、正文两部分。包括单位或个人名称,典型事例的发展过程,典型事例的价值或意义,典型材料中的经验,以及有关编写者的批评、表扬、建议等。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先进典型材料的写法。先进典型材料又可分为先进事迹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

写作先进事迹材料,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先进个人,如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一是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如先进党支部、先进车间或科室,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等。无论是先进个人还是先进集体,他们的先进事迹,内容各不相同,因此要整理材料,不可能固定一个模式。一般来说,可大体从以下方面进行整理。

(1)要拟定恰当的标题。先进事迹材料的标题,有两部分内容必不可少,一是要写明先进个人姓名和先进集体的名称,使人一眼便看出是哪个人或哪个集体、哪个单位的先进事迹。二是要概括标明先进事迹的主要内容或材料的用途。例如《王××同志端正党风的先进事迹》、《关于评选张××同志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的材料》、《关于评选××处党支部为省直机关先进党支部的材料》等o

(2)正文。正文的开头,要写明先进个人的简要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是否党团员等。此外,还要写明有关单位准备授予他(她)什么荣誉称号,或给予哪种形式的奖励。对先进集体、先进单位,要根据其先进事迹的主要内容,寥寥数语即应写明,不须用更多的文字。

然后,要写先进人物或先进集体的主要事迹。这部分内容是全篇材料的主体,要下功夫写好,关键是要写得既具体,又不繁琐;既概括,又不抽象;既生动形象,又很实在。总之,就是要写得很有说服力,让人一看便可得出够得上先进的结论。比如,写一位端正党风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就应当着重写这位同志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都有哪些突出的先进事迹,***在同不正之风作斗争中有哪些突出的表现。又如,写一位搞改革的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就应当着力写这位同志是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的,已经取得了哪些突出的成果,特别是改革前后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都有了哪些明显的变化。在写这些先进事迹时,无论是先进个人还是先进集体的,都应选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具体事实来说明。必要时还可运用一些数字,以增强先进事迹材料的说服力。

为了使先进事迹的内容眉目清晰、更加条理化,在文字表述上还可分成若干自然段来写,特别是对那些涉及较多方面的先进事迹材料,采取这种写法尤为必要。如果将各方面内容材料都混在一起,是不易写明的。在分段写时,最好在每段之前根据内容标出小标题,或以明确的观点加以概括,使标题或观点与内容浑然一体。

最后,是先进事迹材料的署名。一般说,整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材料,都是以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的名义;是代表组织意见的。因此,材料整理完后,应经有关领导同志审定,以相应一级组织正式署名上报。这类材料不宜以个人名义署名。

写作典型经验材料-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1)标题。有多种写法,通常是把典型经验高度集中地概括出来,一般不采用公文标题的写法。这种集中概括出来的标题,既包含正文中各部分典型经验的内容,又不是这些内容的简单重复,可以说就是典型经验的主题。

(2)开头。一般是展示典型经验的背景材料和突出的成果。背景材料包括典型的自然情况、社会背景等,既要写出典型经验出现的环境,又不要冗长、罗唆。成果,要概括写出最为突出之点,并尽可能与背景材料相映衬。有的也把成果放在材料的尾部来写,这要根据具体材料安排。

(3)主体。对典型经验的具体展开,是典型经验材料的核心部分。写作

这部分内容,一般是从总体上把典型经验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分成几个部分。几部分都是紧紧围绕标题,服务于标题,说明标题;各部分之间要有内在联系,但不能互相重复,互相包含,要相对独立地处在一个统一体内。

一般来说,这部分内容的表述,应当既要有思想,又应有具体做法或实例,既要有面上的综合,又应有点上的说明,最好还要有一些必要的数字。

写作先进典型材料,应当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事实必须真实、可*。先进典型材料的先进事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绝对真实9才能使先进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拔高或拼凑及张冠李戴的情况,不能把道听选说、未经核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写入材料。如果确实***一时难以搞清楚,宁可暂时不写,也不能勉强凑数。

中专事迹材料范文5

关键词:文物保护;客观原则;主观原则;探索

中图分类号:K8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4-0252-02

一、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原则

(一)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原则,在不同时期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中都有要求。1961年国务院颁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第11条第1款:“一切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石刻、雕塑等(包括建筑物的附属物),在进行修缮、保养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恢复原状或者保存现状的原则,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的建设工程。”第12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应当由主管的文化行政部门报人民委员会批准。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并且负责保证建筑物及附属文物的安全。”1964年《威尼斯》第5条:“为社会公用之目的使用古迹永远有利于古迹的保护。因此,这种使用合乎需要,但决不能改变该建筑的布局或装饰。只有在此限度内才可考虑或允许因功能改变而需做的改动。”

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第14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含建筑物的附属物),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第15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这些单位以及专设有博物馆等机构,都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使用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的单位,应当负责建筑物的保养和维修。”2002年修订颁布的《文物保护法》第21条和2007年修改颁布的《文物保护法》第21条第4款:“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以及第26条第1款:“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包含恢复原状和保存现状两层含义,这在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第11条已经明确规定。对于恢复原状和保存现状的理解,前辈专家学者已作了阐述和总结,祁英涛先生认为原状应该是原来建造时的原状,不一定是最早历史年代的式样,要以现存实物的鉴定时代为准。并提出要保存文物五个方面的原状:即原来的造型,原来的结构,原来的质地,原来的工艺,建筑时期或历史形成的健康的内部环境与周围环境。而认为保存现状是指保存一座建筑物现存的健康面貌,认为现状是现存的破烂状况是误解。2000年《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若干问题的阐述》分别说明了文物原状有4种状态,必须保存现状的8种情况,可以恢复原状的6种情况。

(二)慎重迁建和重建的原则

《威尼斯》第7条:“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除非出于保护古迹之需要,或因国家或国际之极为重要利益而证明有其必要,否则不得全部或局部搬迁古迹。”《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若干问题的阐述》规定:迁建须遵守前后环境相似,迁建后要排除不安全因素,保护各时期历史信息,迁建的必须是现存实物。还规定迁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需要,不可抗力或失去所依托的历史环境难以原址保护,本身具有可迁建的特征等。

《威尼斯》第6条:“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凡传统环境存在的地方必须予以保存,决不允许任何导致改变主体的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改动。”1992年《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14条:“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另地复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但是,对一些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它们是当地重要的特征,有特殊的纪念功能,留有可靠的形象资料,在公众心中有较深的印象,当条件允许时,也可以考虑重建,但重建必须遵守原址重建保护遗址,依据文献和同时期、同类型、同地区实物佐证,重建物应有所区别等原则。因重建物必然失去历史真实性,并且耗资巨大,还有可能破坏遗址,通常情况下保存遗址价值更大。

迁建和重建是经特殊批准的个别工程,必须有充分的理由,不允许为旅游参观而迁建或重建。迁建或重建必须经专家论证,依法审批,必须取得并保留全部原状资料,详细记录迁建或重建的全过程,以尽可能做到不改变历史文化遗产的原状。

(三)最少干预和整体保护的原则

最少干预的原则在1964年《威尼斯》中首先提出,旨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加固、修整、修复时,要以最少干预的方式进行。《威尼斯》第12条:“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但同时须区别于原作,以使修复不歪曲其艺术或历史见证。”第13条:“任何添加均不允许,除非它们不致于贬低该建筑物的有关部分、传统环境、布局平衡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2000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19条:“凡是近期没有重大危险的部分,除日常保养外不应进行更多干预。必须干预时,附加的手段只用在最必要部分,并减少到最低限度。采用的保护措施,应以延续现状,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

《威尼斯》第1条:“历史古迹的要领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第6条:“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第7条:“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24条:“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文物古迹的环境,应当与文物古迹统一进行保护。必须要清除影响安全和破坏景观的环境因素,加强监督管理,提出保护措施。”

(四)慎重使用保护技术的原则

文物保护技术的使用,反映了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威尼斯》第10条:“当传统技术被证明为不适用时,可采用任何经科学数据和经验证明为有效的现代建筑及保护技术来加固古迹。”第2条:“古迹的保护与修复必须求助于对研究和保护考古遗产有利的一切科学技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21条:“一切技术措施应当不妨碍再次对原物进行保护处理。”第22条:“所有的新材料和新工艺必须经过前期试验和研究,证明是最有效的,对文物古迹是无害的,才可以使用。”

(五)使用的修缮材料具有可逆性和可再处理性的原则

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使其承载的历史、社会、文化等信息尽可能真实、完整、长久保存留传下去,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长期持续地进行,而保护工作的长期性,决定了修缮工作的多次性及各次之间的可持续性,这就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具有可逆性和可再处理的特性。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更好、更适合的新材料将不断涌现,对于修复效果不理想的材料,将被清除掉,代之以新材料进行处理,而原来修复效果较好的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材料一旦老化或出现其它问题,也必然要作重新处理。因此,材料的可逆性和可再处理性对于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工作意义重大。

以上是我国文物保护普遍认同的保护原则,有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为文物保护提供指导,但是文物保护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受到资金、科研、人员、政策、经济等诸多因素影响。于是我们就看到很多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 很多文物建筑被经济发展的热潮吞没, 很多文物在修缮之后很难再找到与修缮前的联系, 很多本来应该修复的文物被推到重建, 重建后的文物变得面目全非。

二、探索主观与客观的平衡

文物保护工程涉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业主、使用和权属等单位,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经历立项、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验收等环节,除立项环节外,各环节、各单位因认识、理解和思想局限性或环境因素等,都可能形成各自的主观原则而偏离客观原则。这就要求各单位务必提高专业素养,讲求专业精神。

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精通文物保护工程中各种技术和文物保护原则等知识,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取得相应资质。

二是勘查单位要做到勘查实事求是,全面认真细致,为设计单位提供第一手客观全面翔实的勘查资料,编制科学切实可行的现状勘查报告。

三是设计单位根据勘查资料现状勘查报告和文物保护原则等,编制有针对性、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设计方案说明书和工程概算,业主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现状勘查报告和设计方案说明书进行论证评估;四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通过论证评估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适时动态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或偏差客观提出,限期整改,作好记录登记入档;五是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现状勘查报告和设计方案说明书的论证评估专家进行验收。

通过以上环环相扣和专家智力支持,找寻主客观原则的平衡点,保持文物保护原则的唯一性,利于文物保护原则的执行。由于各单位对待文物保护的视角不尽相同:业主单位更多考虑资金承受力,吸引群众的能力,为旅游和经济提供服务程度等;而文物保护研究者更多考虑文物建筑的安全保障、文物历史文化信息保存量等,因而文物保护主观原则与客观原则总是存在一定的偏移,而最大限度减小偏移成为文物工作者的使命。

三、结语

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及其承载的社会、历史、文化等信息的传承性,决定了不改变原状的原则是文物保护的总原则,其它原则都要遵循这个总原则,是总原则在各类保护工程中的具体实践。而人的因素是造成文物保护原则主观原则偏移客观原则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文物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势在必行,也是每一代文物工作者的使命。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物保护法[Z].2007,

[2]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J].文物,1961(Z1).

[3]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Z].2000.

[4]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若干问题的阐述[Z].2000.

[5]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威尼斯[Z].1964.

中专事迹材料范文6

[关键词]公安;痕迹;指纹;证据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推进和发展,公安机关不仅要及时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还要在法庭诉讼中提供可信的证据,指纹[1]则是公安机关经常使用的极具价值的物证之一。指纹曾有“证据之王”的称谓,然而在实际办案中,常常出现各种原因的问题使得现场指纹证明力降低以至于最后法庭难以采信。证明力又称为证明价值,是指证据材料对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程度[2]。因此要提高现场指纹证明力,就要提高痕迹技术人员工作中的证据意识,并始终贯穿于现场勘查到法庭审判的整个过程。

1.现场勘查环节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也对刑事案件勘验检查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通过及时勘查现场,有利于物证不被人为或自然地破坏,及时抓住时机,使案件得以侦破。当然,是否及时地在现场提取到物证,其可信度也不相同,同一个现场,如果被害人报案后,勘查人员经过2天以后去现场,将这个现场搁置太久,侦查人员提取到的指纹可信度就远不如及时到达现场并提取到的指纹;其次,要在法定程序下进行勘查,在证据的采信上针对证明能力采用的是严格的证据排除规则,如果勘查程序上的不合法有可能导致物证的不采信。再次现场勘查时见证人问题,法律规定勘查现场时需要1~2名见证人,有的基层人员由于懒惰思想,使用辅警作为见证人,由于辅警的言行是作为执法主体的侦查员来反映在现场笔录上,现场提取物证的程序规范的证明力自然降低了。

2.现场材料制作阶段

在现场材料制作阶段中现场提取的指纹是否能在现场材料中很好地反映出来,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三者是否能相互应证,这都直接决定了现场指纹的证明力。如果现场指纹在照片上不易发现,痕迹技术人员要在拍摄之前在显现出的指纹旁边粘上比例尺,这样能使阅卷者直观地注意到这枚指纹的出处。此外现场材料制作上不能相互矛盾,提取指纹的物品名称、指纹数量、提取的部位这些关键性文字都需要使用统一名称和细节一一对应。

3.鉴定文书制作阶段

现场指纹作为诉讼证据,最终是以鉴定者出具鉴定书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一份合格的鉴定书,涉及到很多方面,首先送检材料的来源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如果鉴定的检材本身就有问题,那么不管方法和设备如何先进,鉴定人技术如何娴熟,一切都将会因为检材的来源存在问题而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信。这就要求首先现场勘查应由2名以上的刑事技术人员进行勘查并提取指纹,使指纹的提取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不受质疑;其次要做到侦查检验分离,即鉴定人员不应参与现场勘查或调查询问、讯问工作,如果有则根据刑事诉讼法上的要求自行回避;同时在制作的鉴定文书中,尽量附带鉴定人资格证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以求鉴定文书的严谨性、规范性,增强指纹鉴定书的证据力度。

4.痕迹检验鉴定人员出庭作证阶段

鉴定人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在法庭上的质证,回答法官对这枚指纹鉴定整个过程中的各个疑问来提升其证明力。参加现场勘查的痕迹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获得实际第一手信息,当法庭诉讼各角色对提取的现场指纹的物品或位置产生怀疑,现场勘查人员可以通过出庭指证,来提升物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刘耀;法医毒物分析的应用及其发展方向[J];中国工程科学;2002年09期.

[2] 李廉三;王洋;于洋;原子锁技术性破坏痕迹的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年04期.

[3] 杨瑞;景强;聂胜洁;胡利平;李立;甘建骏;;法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课程实验教学模式改革与构建[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年04期.

[4] 刘光明;论犯罪信息检索的原理、方法及其侦查学价值[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2年04期.

[5] 刘光明;浅谈刑事技术装备配置与管理[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3年02期.

[6] 郭健;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侦破要点的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年32期.

[7] 何会会;当前犯罪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03期.

[8] 郑卫平,庄明洁,蒋丽华,李蕴,卢小康,朱翔,臧学民;关于建立刑事技术鉴定质量控制体系的构想[J];刑事技术;2004年06期.

[9] 胡庆武;王海银;基于图像的案件现场勘查应用[J];刑事技术;2010年06期.

[10] 郑筱春;析提高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质量的途径[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02期.

作者简介

康韶荣(1984-),男,新疆人,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