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论文范例6篇

房产销售论文

房产销售论文范文1

1.房地产投资趋势波动。2014年,长安区区属房地产投资呈现出趋势波动的发展态势,区属完成房地产投资30.74亿元,同比下降2.4%,一季度较上年同期增长1.7%,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3.3、0.1、2.4个百分点。

2.商品房销售低迷,靠刚需支撑市场。长安区房地产市场经过多年高位增长,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作用下,市场逐渐步入分化调整期,投资性需求退出市场、改善性需求持币观望、刚性需求成为支撑销售的主导。2014年,区属商品房销售面积48.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2%,增幅较上年收窄6.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总套数为4612套,其中: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销售2783套,占全区商品房销售套数的60.3%,90-144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630套,占全区商品房销售套数的35.3%,144平方米以上销售199套,占全区商品房销售套数的4.4%.刚需性小面积住宅成为开发商主打产品,市场销售量遥遥领先。

3.价格总体平稳,地铁沿线楼盘售价有所攀升。在宏观调控政策力度不减的大环境下,我区商品房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据年底商品房销售数据显示,2014年区属商品房销售均价为6593元/平方米,较去年年末上涨500元/平方米,价格小幅攀升。自地铁2号线开通以来,地铁沿线楼盘销售价格上涨迅猛。例如吉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处于地铁2号线韦曲南站,地铁开通前楼盘商品房销售价格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自地铁开通后该楼盘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断上涨,到今年年底已达6000元/平方米左右。

二、区属房地产需要关注的问题

1.企业资金困难,对市场信心不足。2014年,区属房地产企业资金到位47.83亿元,同比下降17.3%.其中:国内贷款3.4亿元,占到位资金的7.1%,同比增长20.1%;自筹资金5.05亿元,占到位资金的10.6%,同比回落31.7%;以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为主的其他资金39.38亿元,占到位资金的82.3%,同比回落17.4%.在国家政策依然收紧的大环境下,项目开发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及销售回笼。而随着房地产销售市场的逐步降温,企业销售回笼资金减缓,资金量趋紧形势将更为严峻,最终将直接导致工程进度较为缓慢,企业普遍对房地产市场的前景信心不足。如荣和置业有限公司,由于项目证照不全,楼盘难以销售,资金无法回笼,目前企业资金无法维持项目开发,已陷入困境。而紫翰庭院项目情况更为严重,由于资金链断裂,企业发展已停滞。

2.城改项目手续复杂,进度缓慢。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将逐渐成为我区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目前我区的34个房地产项目中,青城、橡树湾、风景天下3个项目属于城改项目,由于目前严格的预售证管理办法,极大地抑制了企业的预售行为,而城改项目手续办理较一般商业楼盘更为困难,这对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影响更大,如青城项目,由于证照迟迟难以完善,无法开展预售,资金回笼缓慢导致资金链收紧,到期拆迁户无法回迁,已经开始按协议给拆迁户双倍支付过渡费,令企业雪上加霜。

3.成本上涨过快,企业投资谨慎。由于近年来地价较两、三年前翻了一倍,加之配套费、人工费均上涨较快,而长安区房价总体平稳。对于土地储备不足的房地产企业,如果现在投资拿地,利润空间较为有限。因此,企业持观望态度,投资较为谨慎。4.企业各项应付款继续扩大。信贷收紧及销售低迷,企业资金回笼缓慢,使得房地产企业各项应付款继续扩大。2014年,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应付款达15.14亿元,同比增长21.1%,比2013年上升了2.5%.其中工程款6.69亿元,增长35.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

三、对策建议

1.抓注册,加强项目注册管理。目前房地产实行注册地统计原则,我区部分开发项目,如莱安集团公司的莱安城项目,因企业注册地问题,无法纳入房地产统计。建议房地产管理部门继续加大与区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项目注册地管理。

2.抓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目前一些项目,因企业资金问题或手续问题,进度缓慢或长期圈地却迟迟未能开工;也有的项目虽开工建设,但迟迟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困难。建议相关责任部门,应多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规划及遇到的问题,掌握开发项目的具体进度,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促进项目开发、销售。

3.加强政府引导市场,增强投资和消费信心。一是要加强舆论宣传。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我区房地产发展的优势、机遇和前景,加强对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正面引导。二是要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制度。建议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区域、分价格段归集商品房价格信息,定期通过媒体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指导价格,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破除居民认为房地产市场利润巨大,仍有较大降价空间的认识误区。

房产销售论文范文2

摘要:商品房包销作为一种新类型促销方式在我国大陆房地产市场上运用,促进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发展,但也在现实操作中带来了许多问题和纠纷。目前我国法律对商品房包销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内地关于商品房包销的司法解释仅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此立法需要更加的明确化。

关键词:商品房包销;特殊;特殊买卖

“商品房包销,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就特定商品房的销售进行协商,由包销商以一定的价格条件和付款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开发商买入全部商品房的一种商业经营行为。”[1]商品房包销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新的经济行为,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从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引进并获得境内房地产开发商较广泛应用的一种商品房销售方式。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商品房包销问题缺乏系统规定,2003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 条、第22条和第23条分别对包销期满未售房屋的处理、出卖人自行销售包销房屋的责任和包销纠纷中各方的诉讼地位作出了规定,对商品房包销的其他方面均未涉及。本文将尝试对商品房包销相关法律问题做出一些探索。

一、商品房包销的特点

之所以会产生商品房包销这种销售方式,是因为这种新的合作方式适应了激烈的房地产市场竞争的需要,为开发商和包销商的互利、共赢提供了可能。把握商品房包销的特征对于全面认识商品房包销这一商业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从包销商角度来看,商品房包销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买卖性。商品房包销具有买卖性的一面,包销商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确定基价,实际上提前确定了包销商购买房产的价格,如果包销商不能把房屋全部卖出,则应以基价购买商品房。

2.性。包销商与开发商约定包销期限,包销人这个期限内享有销售权,且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并对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合同盖章、办理房产过户等予以配合,即通常意义上的显明关系。

3.风险性。与一般的房地产不同,包销人必须在包销期限届满时买入剩余商品房,所以包销人应承担销售不力或形势不佳的买卖风险。

4.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法律关系具有可转换性。根据包销合同约定,包销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在包销期届满前后会发生转换。在包销期限内,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是销售关系。包销期限届满,包销商如未将包销范围内的商品房全部售出,则按合同的约定按照包销基价购入剩余的商品房。对于这部分剩余的包销商品房,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为买卖关系。[2]

二、商品房包销行为的法律属性

商品房包销这一特殊的操作模式在理论上存在一些分歧,特别是关于这一行为的法律属性问题,这个分歧可能导致各方在适用法律时意见不一。因此,正确认识商品房包销行为的法律性质,对实践中有效解决商品房包销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简单归纳而言,当前对商品房包销的性质主要有特殊买卖行为说,特殊行为说,和两合行为说。笔者赞同两合行为说。用特殊买卖行为说和特殊行为说来解释包销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是理论的构建不很清晰,而且存在缺陷;相比而言,两合行为说不但能够妥当解释这一特殊行为,而且能够比较清晰地展示包销行为的显著特点和法律规制途径。理由如下:

两合行为说具有理论和现实优势。综观商品房包销的运作过程,可以划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发商委托包销商,确定包销基价,由包销商为其销售。包销商在一定期限内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开发商和买主双方签约成交,包销商则收取溢价。因此在第一阶段,包销商处于人的地位,包销商以被人的名义为客户寻获买主、销售房屋,符合行为的特征,是一种典型的行为。第二阶段,包销期限到后,存在几种情形:其一,如果全部房屋都已经卖出,则在第一阶段双方的关系就已经完结,合同得到履行,即开发商和包销商实际上为完全关系,买卖关系前提不复存在;其二,若在约定期限届满而部分房屋仍未售出,开发商以事先约定的基价或一定折扣将房屋出售给包销商,则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成立买卖关系,应向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其三,如果全部房屋都没能卖出,则关系结束,买卖前提就已经具备,双方建立买卖关系。因此,仅以买卖行为或者行为概括包销的属性就会存在明显的缺陷[3],最终完全履行的合同还是要定位于兼具和买卖行为的两合行为性质。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包销行为用是一种集买卖行为和行为与一体的新型民事法律行为。

三、商品房包销中的法律关系

基于上文对于包销特点和法律属性的分析,商品房包销中的法律关系就比较容易理清。在商品房包销过程中,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方面。内部关系即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关系,外部关系即包销商或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关系。[4]区分这两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对于解决纠纷过程中确定法律主体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商品房包销中各主体存在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

这个关系是包销中各种关系的核心。从上文中关于包销法律属性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在包销期限内,开发商将商品房让与包销商销售,包销商须以开发商的名义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包销商与开发商对外是一种关系;其二是包销期满后,如果包销的商品房尚未全部售出,则按包销合同的约定,包销商应购入剩余的房屋,此时,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构成一种买卖关系。

2.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买卖关系。

在商品房包销过程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只存在于第一阶段,即包销阶段。由于包销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并非以自己的名义,商品房的所有者和拥有售房主体资格的都是开发商,因此,从实质上看商品房的买卖双方为开发商与购房者,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买卖关系。

3.包销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关系。

这二者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包销商只是作为开发商的人与购房者产生商业联系,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效力并不直接及于包销商,包销商只具有一些交易的促成和辅助义务。

四、结语

经济的飞速发展催生了各领域的大胆创新,然而,全球金融危机正以沉重的代价告诫我们,创新在带来全新发展空间的同时,必然潜藏着许多风险,对这些风险的忽视可能让我们的创新成果前功尽弃,甚至得不偿失。商品房包销是一种正被广泛采用的商业模式,同时处于我国立法的空白区,因此对于包销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探索很有必要。

参考文献:

[1]谭慧敏,张倩.商品房包销方式的司法解释[M].《成都大学学报》.2007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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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经济适用房: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一、文献综述

张红、潘琦、郑思奇(2002)对北京商品住宅市场进行回归分析,说明住宅实际建造成本和实际生产总值对住宅价格有着显著的影响,而人口数和所有者实际资本成本的影响作用则不明显。张燃、林春阳、胡岷、周薇(2009)研究结果显示:除深圳外,其他一线城市实际房价收入比都要远高于理论房价收入比,表明这些城市的居民户对当地普通住宅的支付能力很差。肖晋、汪宝平、方俊(2009)认为,经济适用房解决的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而商品房市场主要是为中等收入或高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资源,两者在目标客户群上有明显的不同。经济适用住房虽然会对附近商品房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全市整体房价造成很大冲击。

二、房价增长理论模型的设定

本文选取2000~2008年间北京商品房屋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以各时期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Price。影响房屋销售价格的因素很多,考虑到实证研究的需要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以下几个被解释变量作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影响因素:

(一)按可比价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上期=100)gdp。代表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与房价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理论上,一个地区经济越发达。房屋销售的价格越高,因而两者之间应该存在正相关。

(二)年末常住(居住半年以上)人口数(万人)hum,代表参与当地生产、消费的人数,人数越多,购买力越强,需求越旺盛,而且会对房地产决策层的定价策略产生影响,进而拉动房屋价格的上涨。理论上,两者之间应该存在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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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营销策略;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B

一、营销策划

房地产营销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统筹所有房地产销售及宣传推广工作。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取得理想的销售推广效果,在进行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其可动用的各种外部及内部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制定计划并统筹执行的过程。一个新的楼盘的营销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前、中、后三个时期,每一个过程与环节都很重要。一个楼盘想要搞得成功,必须具备全局性的营销观念,进行所谓“整体营销”、“全程营销”。因此房地产营销策划不但包括房地产营销战略与战术分析,还在在此基础上确立投资地点、物业主题、规划设计,处理残局以及物色好策划人员等一系列策划工作。

二、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必要性

随着房地产产业的不断发展,各企业之间把竞争力主要放在了市场营销上。一个正确的营销策略不仅需要对自身企业的充分认识,还需要对外部市场及客户进行足够的调查与分析,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个好的营销策划对开发商的在经营和决策方面有以下作用:

1.可以帮助开发商明确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确定投资方向

不同的客户对商品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要求决定着商品的等级、规格、形式、特点,我们通过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前期市场调研,确定房地产商品的投资方向与设计目标。

2.有利于房地产销售困难的解决

房地产商开发商品最终都是以销售商品来获取利益,但在销售过程中还是需要一些销售技巧,这就利用到了销售策划方案。销售策划方案可以给地产商提供如何定价,如何宣传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地产商更好的销售。

三、房地产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1.市场调研不足,对市场需求分析不足

市场调研方法单一,不论楼盘大小,取样总是同一常量;缺乏项目规模、位置特点等与消费者的关系的整体了解;样本数据不足,导致调查结果与实际差距很大。对市场实际需求分析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营销停滞。

2.目标市场与市场定位的混淆

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这两个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没有明显的目标市场和清晰的市场定位,一切策划和营销就会变得无的放矢和摇摆不定。然而实践中有时会混淆这两个概念,对目标市场的特征和偏好尚未明了,就直接做市场定位,使得市场定位缺乏实在可靠的支撑。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产品定位模糊,影响产品总体销售。

3.宣传过分依赖于广告,且宣传手段单一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项目营销,大量使用广告宣传,不仅成本较高且效果不好。目前房地产广告过剩,虚假成分较高,干扰了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房地产行业的形象及信用,大量的消费者对广告存在不信任的态度,影响产品销售。

4.房地产营销研究专业人员较少

目前,房地产营销理论与实践缺乏结合,主要是房地产营销研究专业人员较少,多数房地产研究人员为有过几个成功案例的商或者是学过市场营销的学院派教授。前者注重的是经验且理论知识较少,后者注重的是理论缺乏实践,能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人少之又少。

5.商品卖点把握不准确,过度炒作

卖点:无非就是产品与众不同的特点、特色。这些特点、特色一方面是是产品自身与生俱来的,另一方面是通过营销策划人员的想象力、创造力产生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卖点有很多,例如:房型、规划、基础设施、物业等等,但是很多房地产商和营销策划人员会选择概念炒作,以概念做为产品的卖点,例如:生态绿色,人文,欧美风格等概念层出不穷。一味的只想制造轰动的传播效果,造成消费者听觉冲击,反而忽略了消费者真正的需求。这种做法有时会让消费者很迷茫。

四、解决房地产营销问题的策略

1.加强市场调研,准确分析市场需求

市场调研时,要有针对性的对项目规模、特点等,同消费对象的关系从整体上进行了解及把握;准确了解当时的市场需求情况。调查结束后,应科学全面地进行分析与预测市场前景。确定企业投资方向。

调研流程:调研计划撰写——调研问卷设计——调研问卷实施——调研问卷收集、整理——数据分析——调研报告撰写。

2.明确市场定位

应该明确目标市场与市场定位的分别,市场定位是企业及产品确定在目标市场上所处的位置。明确的使企业的产品和形象在目标顾客的心理上占据一个独特、有价值的位置。明确产品定位及特点,从而使产品在今后的销售中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适度宣传,拓宽宣传渠道

不能过度的宣传,使消费者出现疲劳,也不能过分依赖于广告宣传,应拓宽宣传渠道。拒绝虚假欺骗成分,做到以诚信为基础。或者可以创造出一个自己的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同时可以增加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顾客的兴趣,例如:宣传短信,网络营销,网上论坛等。

4.加强对房地产营销人员的培养

人们都说二十一世纪人才最重要,一个好的营销人才可以为地产商带来巨大的收益。所以,我们可以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养,让顾客可以看到我们的专业性,技术性,更重要的是诚信,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的目光。

对于销售人才的培养我们可以通过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学习,为销售人员提供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等方法来实现。这样才能让房地产营销的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

5.了解商品卖点,实事求是,避免炒作

营销人员应该从客户和市场需要出发,要了解特定的商品有特定的消费群体,所以要根据顾客的不同而不是通过商品的不同来细分商品。要及时把握客户的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商品自身的特色选取最能打动顾客的卖点,而不是在不了解顾客的需求的情况下就一味的将商品的全部卖点说出,让顾客感到迷茫。

营销人员在商品营销策划时也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夸大商品特点,避免概念销售,不讲大话、空话,谨慎销售避免炒作,让消费者更加了解商品特色,明确自己的购买目标,从而使商品更好的销售。

五、总结

房产销售论文范文5

市场营销理论于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菲利蒲?科特勒被誉为营销学之父,他提出了最早的营销4C理论,是现代营销的基石,4C包括产品、价格、促销、渠道,从这四点出发,衍生出新的营销方法。

在市场营销过程中,目标消费者位居于中心地位。企业识别总体市场,将其划分为较小的细分市场,选择最有开发价值的细分市场,并集中力量满足和服务于这些细分市场。企业设计由其控制的四大要素(4C)所组成的市场营销组合。为找到和实施最好的营销组合,企业要进行市场营销分析、计划、实施和控制。通过这些活动,企业观察并应变于市场营销环境。

营销简单的说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市场上的需求,并用科学的方法来生产出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房地产营销层面的竞争也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激烈而日益激烈。我国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发展过程经历了六个阶段。

1.建设观念阶段——标准规划。计划经济时代,只有简单的“房地产”概念,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住宅建设一直是学习前苏联模式,而且住宅的建设标准由政府统一制定,造成所有的设计全按标准图进行建设,形成千楼一面的现象。

2.楼盘观念阶段——销售策划。在这个阶段,房地产刚刚走向市场化,大部分项目的开发意识依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策划往往依赖于企业领导或几个设计院专家的“大脑风暴式”讨论,而没有进行市场调研、消费者需求调查的意识,开发的项目充满了主观臆断。

3.推销观念阶段——概念策划。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与楼盘空置的现实,使开发商认为消费者缺乏理性,有一种购买惰性或者抗衡心理,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在1997年~1999年大多数所谓房地产策划仅仅是“广告策划”、“销售策划”而已,策划人选择楼盘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显著特征,向消费者加以强调和宣传,使消费者对楼盘建立起概念认识,引导消费者在众多楼盘的选择过程中,比较容易选择自己偏好的楼盘,以达到促销目的。

4.准营销观念阶段——卖点群策划。随着社会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居住条件的需求层次日益明显,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的增加,导致需求相对减弱及消费者理性购买,为有效的满足用户的各种需要,适应卖方市场和消费者理性选择,开发商认为必须以用户为中心。因此,策划人把众楼盘之长集于一身,极尽所能地向市场罗列无尽的卖点一时间环保住宅、绿色住宅、智能住宅、生态社区等等,虽然提升了楼盘品质,但使得开发商成本高于售价。

5.营销观念阶段——全程策划。围绕用户展开的营销,并没有使供需缓和、楼盘空置减少,开发商逐渐认识到实现销售的关键在于正确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和欲望,并且比竞争对手更效、更有利地传送目标市场所期望满足的东西。使开发商不再只关注于产品的本身,转而关注市场需求。

6.整合营销观念阶段——整合策划。整合营销是企业经营目标兼顾企业、顾客、社会三方的共同利益,各种营销技巧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所构成的企业市场营销理念。整合营销要求企业的所有活动都整合和协调起来,企业中所有部门都在一起努力为顾客的利益而服务,企业的营销活动成为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2、房地产营销策略的现状

目前,我国常用的房地产营销策略主要有房地产企业直接销售、委托销售和网络销售三种。

1.企业直接销售策略。它是指房地产企业利用自己的销售部门对房地产商品进行直接销售。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都是采用这种销售渠道。最常见的形式是派出销售人员,在一个固定的场所现场售房。这种策略的优点是销售渠道最短、反应最迅速、控制也最为有效。

2.委托销售策略。它是指一般开发商委托房地产商寻找顾客,顾客经过商中间介绍来购买物业的销售渠道方式。相对于直接销售模式,委托销售降低了开发商的风险,通过商的服务性质,更易于把握市场机会,能更快地销售房产。

3.网络销售策略。网络营销策略是利用现代电子商务的手段,实现房产的销售。与传统的销售策略相比,网络销售策略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营销成本,可以实现零距离和全天候的服务,更方便地和消费者沟通,可以树立房地产企业意识领先、服务全面、信息完备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无形资产,有利于消除销售的地域性等优势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主要有以下特点:

品牌领导形象震撼——确立市场地位,引起市场关注,锁定目标消费群;

把握时机高昂入市——抓住有利时机,高姿态低价格进入市场,迅速掌握市场主动权;

分期分批卖点不断——分期开发分批销售,步步为营,组织储备卖点群随销售阶段适时引爆,带动价格走高,达到持续热卖效果;

进度跟进高潮迭起——紧跟工程进度(奠基、正负零、封顶、竣工、样板房开放、园林开放等)制造阶段性销售高潮,实现阶段性销售目标;

以质论价升值诱人——以户型、朝向、楼层、景观论价,小幅多频高走,预留升值空间,以升值空间激发热销;

物管跟进后顾无忧——物业管理提前介入能迅速树立项目形象,强化认同感,购买者无后顾之忧,达到促销效果。

3、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

在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的成熟、制度的健全以及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一些问题,我国的房地产营销策略遭遇了有力的挑战,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积极思考,探索营销策略的创新。

在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的因素。第一,项目开发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市场调查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市场调查需要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与政策变化、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金融环境、住房制度的改革动向等等做深入的调查。第二,强化产品策略在营销组合中的地位。由于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要求房产设计上要符合消费者的喜好,建筑材料选择要合理,物业管理信誉要好,已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第三,突出企业差异。突出本企业的产品、服务和品牌差异,可以提高房地产产品的价值,形成竞争优势,其中产品差异是最基础的,也是要首先考虑的。第四,合理利用价格策略。房产的定价要注意消费者的心理价位和承受能力,同时要根据项目本身的开发目的确定。第五,积极拓宽营销渠道。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环境下,开发商应从坐商观念转变为行商观念。

目前,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发展都处于高潮期,人们对房地产的需求较大,对于各大房地产商,这无疑是利好消息;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开始转向买方市场,所以,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各大开发商必须要注意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品牌营销。建立良好的品牌对房地产营销十分重要。目前,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品牌的作用日益凸现。品牌不仅是企业或产品标识,更是宝贵的无形资产,能强化企业在市场和行业中的地位,并且在企业的兼并收购、投融资等对外合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经营效益。

要建立良好的品牌,必须要以优良的品质,适合的价格提高品牌美誉度;同时,兼以完善的售后服务提高品牌忠诚度以及适当的树立品牌形象的手段提高品牌影响力,以及参加各类大型的房地产展销会展示公司形象,推销公司的楼盘等。而在现实的房地产营销中,由于资金的周转,市场的激烈竞争等问题,导致房地产开发商不注意进行品牌效应的积累,往往只是针对在建或竣工的个别楼盘借助媒体或广告的力量进行炒作。而品牌的创造和维护应该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不是个别的,而是整体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品牌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往往将品牌理解成为案名,只要案名好就能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其实案名只是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应该注意“内外兼修”,即要有好的案名,更要有好的质量及服务,做到“名实双具”。这样创造出来的品牌,才是真正的品牌,才是能促进商品房销售的品牌,才是人们信赖的品牌。

2.人文营销。房地产营销应该是以人为本的,为顾客创造良好的环境,体现人文情怀。文化是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厚的文化底蕴或高品位文化景观和楼盘的结合可以给顾客以享受。人文的另一个方面体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与顾客的关系建立上。“顾客就是上帝”,对于现在正处于买方市场的房地产企业,应该更加注意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与顾客形成互动,展示企业形象的同时,更让顾客感受到关怀,在选择时倾向性更加明显。人文营销的第三个方面体现在为买主提供最大便利上。所以,从房地产开发到售后的过程完整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是提升销售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3.知识营销。目前,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他们对房地产的理解往往只是限于“一栋房子”这样浅显的概念,而想了解,又苦于没有途径。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本着诚实的原则定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讲会,在宣讲会前可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消费者在此方面的困惑,在宣讲会上可以针对调查结果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先进行房地产行业概况介绍,然后认真耐心地回答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或有关楼盘的任何问题,最后总结以上的内容,达到让消费者获得知识的目的。可见,宣讲会是沟通房地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向顾客介绍知识的同时,又宣传了企业的品牌,提高大众的认知度,增加购买欲望;同时,对房地产有了认识的顾客又会对房地产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促使房地产开发商运用新技术,创造新工艺,推动市场的前进。

4.绿色营销。居住环境的质量已经成为人们购房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于是,开发区域的绿地覆盖率也就成为楼盘的卖点。于是,企业纷纷提出以环境保护为营销理念,以绿色文化为价值观,以绿色营销为核心的营销战略。

在绿色营销上,对于单纯的绿地的规划是十分必要的。而针对目前能源紧缺而提出的绿色节能住宅的概念,同样要运用到绿色营销中,增加社会效应。虽然目前节能住宅的单价相对普通住宅要高,但由于“发展节能住宅是利国利民的大事”,绿色节能住宅的发展将成为趋势,也将成为卖点。

5.合作营销。和其他商品一样,对于商品房的销售同样可以采取合作营销的战略。房地产开发商与很多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首先,应该积极与下游供应商进行联系,由于长期的合作,可以给开发商带来一定的折扣,减少成本;同时,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之后进行装潢,开发商可以推荐房主使用与其合作的供应商的售卖的材料,既为房主提供了优惠,同时会给供应商带来不少的收益。第二,开发商积极与金融信贷部门进行联合,前期可以通过宣传开发项目优势的方式,向金融信贷部门请求贷款或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邀请进行项目合作,利用金融信贷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在后期的销售过程中,与金融部门沟通,为顾客设计贷款或按揭的组合方式,为顾客提供多种丰富的支付手段。第三,与其他开发商进行联合造势,形成双赢的格局。

6.服务营销。对于房地产产品的服务也分为售前、售中、售后三个服务阶段。在售前服务阶段,首先应该向每位潜在的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关于楼盘的资料,热情地接受他们的咨询,让他们对所感兴趣的楼盘有全方位地了解,从而有了初步的认知和倾向;售中服务是开发商必须提供符合协议规定质量合格的商品房给用户,并协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在现实中,消费者往往能获得前两个层次的完美服务,但是,房子一旦拿到手出现差错却无人接手进行处理,导致产生纠纷,这对企业的声誉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开发商应当注意商品房产品的售后服务,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地反馈与维修;并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委托第三方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美观的理想人居环境,这是时展的必然,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7.社会营销。社会营销观念是随着现在流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提出来的,主张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市场需求或短期欲望,而且要符合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不忽视社会利益。注意到企业发展中的社会效益,对于企业提升其形象是十分重要的。企业的形象提高了,销售量和利润也自然得到提高。

4、结语

总而言之,房地产营销的出发点应是以人为本和诚信经营,这是需求导向型经济的客观要求。从根本上说,没有一个营销策略优于另外一种渠道,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营销过程中应不拘泥于一种销售渠道,而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市场形势、消费者情况和政策,采用多种营销组合,充分发挥各种营销策略的优点。

房产销售论文范文6

1.房地产的概念。在我国所谓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和附着于其上的各种权益(权利)的总和。这些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主要包括为提高房地产的使用价值而种植的花草、树木、或人工建造的花园、假山;为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而安装在建筑物上的水、暖、电、卫生、通风、通讯、电梯、消防等设备。它们往往被看作土地或建筑物的构成部分。因此,房地产本质上包括土地和建筑物及附着于其上的权益两大部分。房地产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可移动,通常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主要有三种存在形态。其中土地指的是地球陆地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建筑物是一种土地定着物,具体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由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等组成的整体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其他土地定着物指的是建筑物以外的土地定着物,具体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筑物不可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价值明显受到损害的物。

房地产是实物、权益和区位三者的综合体。实物指的是房地产中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例如外观、结构、装修、设备等;权益指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分,包括权利、利益、收益(如使用权、所有权、抵押权等)。在我国,就房地产开发经营来说,附着于土地和建筑物上的权益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及在其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如抵押权、典当权等;房地产区位指的是房地产的空间位置。具体的说,一宗房地产的区位是该宗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或事物在空间方位和距离上的关系。房地产的总体概念可总结如下:

房地产概念图

2.房地产营销概述。房地产市场营销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和商品经济发达的必然产物,市场营销是房地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强有力的房地产市场营销活动不仅可以促进地区的经济繁荣,还有助于将计划中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变成现实,使每一宗物业顺利出售或出租。从事房地产营销需要清楚地了解营销策略,辨别外界环境的发展变化,通过系统分析及时改变营销策略。

房地产市场营销包括有开发商和经营商、营销人员、营销中间商和顾客几个组成部分。

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首先要对市场变化和需求等做出预先反映,并在公司长期营销战略中得到体现。同时房地产业与资源和原材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开发商就要在制定营销计划时将资源和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考虑进去。房地产公司的营销人员,不但要熟悉市场环境等市场经济知识,还应具有关于保护竞争、消费者和社会更大利益等主要法律知识,以及社会文化环境给房地产目标市场带来的不同需求。对于房地产的开发商和经营商而言,为了达到获取利润的目的,公司将联合一批供应商和营销中间商来接近目标顾客。

房地产营销策略论文

二、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发展史

市场营销理论于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菲利蒲?科特勒被誉为营销学之父,他提出了最早的营销4C理论,是现代营销的基石,4C包括产品、价格、促销、渠道,从这四点出发,衍生出新的营销方法。

在市场营销过程中,目标消费者位居于中心地位。企业识别总体市场,将其划分为较小的细分市场,选择最有开发价值的细分市场,并集中力量满足和服务于这些细分市场。企业设计由其控制的四大要素(4C)所组成的市场营销组合。为找到和实施最好的营销组合,企业要进行市场营销分析、计划、实施和控制。通过这些活动,企业观察并应变于市场营销环境。

营销简单的说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市场上的需求,并用科学的方法来生产出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房地产营销层面的竞争也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激烈而日益激烈。我国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发展过程经历了六个阶段。

1.建设观念阶段——标准规划。计划经济时代,只有简单的“房地产”概念,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住宅建设一直是学习前苏联模式,而且住宅的建设标准由政府统一制定,造成所有的设计全按标准图进行建设,形成千楼一面的现象。

2.楼盘观念阶段——

销售策划。在这个阶段,房地产刚刚走向市场化,大部分项目的开发意识依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策划往往依赖于企业领导或几个设计院专家的“大脑风暴式”讨论,而没有进行市场调研、消费者需求调查的意识,开发的项目充满了主观臆断。 3.推销观念阶段——概念策划。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与楼盘空置的现实,使开发商认为消费者缺乏理性,有一种购买惰性或者抗衡心理,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在1997年~1999年大多数所谓房地产策划仅仅是“广告策划”、“销售策划”而已,策划人选择楼盘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显着特征,向消费者加以强调和宣传,使消费者对楼盘建立起概念认识,引导消费者在众多楼盘的选择过程中,比较容易选择自己偏好的楼盘,以达到促销目的。

4.准营销观念阶段——卖点群策划。随着社会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居住条件的需求层次日益明显,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的增加,导致需求相对减弱及消费者理性购买,为有效的满足用户的各种需要,适应卖方市场和消费者理性选择,开发商认为必须以用户为中心。因此,策划人把众楼盘之长集于一身,极尽所能地向市场罗列无尽的卖点一时间环保住宅、绿色住宅、智能住宅、生态社区等等,虽然提升了楼盘品质,但使得开发商成本高于售价。

5.营销观念阶段——全程策划。围绕用户展开的营销,并没有使供需缓和、楼盘空置减少,开发商逐渐认识到实现销售的关键在于正确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和欲望,并且比竞争对手更效、更有利地传送目标市场所期望满足的东西。使开发商不再只关注于产品的本身,转而关注市场需求。

6.整合营销观念阶段——整合策划。整合营销是企业经营目标兼顾企业、顾客、社会三方的共同利益,各种营销技巧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所构成的企业市场营销理念。整合营销要求企业的所有活动都整合和协调起来,企业中所有部门都在一起努力为顾客的利益而服务,企业的营销活动成为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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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营销策略的现状

目前,我国常用的房地产营销策略主要有房地产企业直接销售、委托销售和网络销售三种。

1.企业直接销售策略。它是指房地产企业利用自己的销售部门对房地产商品进行直接销售。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都是采用这种销售渠道。最常见的形式是派出销售人员,在一个固定的场所现场售房。这种策略的优点是销售渠道最短、反应最迅速、控制也最为有效。

2.委托销售策略。它是指一般开发商委托房地产商寻找顾客,顾客经过商中间介绍来购买物业的销售渠道方式。相对于直接销售模式,委托销售降低了开发商的风险,通过商的服务性质,更易于把握市场机会,能更快地销售房产。

3.网络销售策略。网络营销策略是利用现代电子商务的手段,实现房产的销售。与传统的销售策略相比,网络销售策略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营销成本,可以实现零距离和全天候的服务,更方便地和消费者沟通,可以树立房地产企业意识领先、服务全面、信息完备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无形资产,有利于消除销售的地域性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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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主要有以下特点:

品牌领导形象震撼——确立市场地位,引起市场关注,锁定目标消费群;

把握时机高昂入市——抓住有利时机,高姿态低价格进入市场,迅速掌握市场主动权;

分期分批卖点不断——分期开发分批销售,步步为营,组织储备卖点群随销售阶段适时引爆,带动价格走高,达到持续热卖效果;

进度跟进高潮迭起——紧跟工程进度(奠基、正负零、封顶、竣工、样板房开放、园林开放等)制造阶段性销售高潮,实现阶段性销售目标;

以质论价升值诱人——以户型、朝向、楼>!

物管跟进后顾无忧——物业管理提前介入能迅速树立项目形象,强化认同感,购买者无后顾之忧,达到促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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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

在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的成熟、制度的健全以及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一些问题,我国的房地产营销策略遭遇了有力的挑战,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积极思考,探索营销策略的创新。

在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的因素。第一,项目开发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市场调查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市场调查需要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与政策变化、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金融环境、住房制度的改革动向等等做深入的调查。第二,强化产品策略在营销组合中的地位。由于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要求房产设计上要符合消费者的喜好,建筑材料选择要合理,物业管理信誉要好,已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第三,突出企业差异。突出本企业的产品、服务和品牌差异,可以提高房地产产品的价值,形成竞争优势,其中产品差异是最基础的,也是要首先考虑的。第四,合理利用价格策略。房产的定价要注意消费者的心理价位和承受能力,同时要根据项目本身的开发目的确定。第五,积极拓宽营销渠道。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环境下,开发商应从坐商观念转变为行商观念。

目前,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发展都处于高潮期,人们对房地产的需求较大,对于各大房地产商,这无疑是利好消息;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开始转向买方市场,所以,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各大开发商必须要注意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品牌营销。建立良好的品牌对房地产营销十分重要。目前,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品牌的作用日益凸现。品牌不仅是企业或产品标识,更是宝贵的无形资产,能强化企业在市场和行业中的地位,并且在企业的兼并收购、投融资等对外合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经营效益。

要建立良好的品牌,必须要以优良的品质,适合的价格提高品牌美誉度;同时,兼以完善的售后服务提高品牌忠诚度以及适当的树立品牌形象的手段提高品牌影响力,以及参加各类大型的房地产展销会展示公司形象,推销公司的楼盘等。而在现实的房地产营销中,由于资金的周转,市场的激烈竞争等问题,导致房地产开发商不注意进行品牌效应的积累,往往只是针对在建或竣工的个别楼盘借助媒体或广告的力量进行炒作。而品牌的创造和维护应该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不是个别的,而是整体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品牌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往往将品牌理解成为案名,只要案名好就能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其实案名只是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应该注意“内外兼修”,即要有好的案名,更要有好的质量及服务,做到“名实双具”。这样创造出来的品牌,才是真正的品牌,才是能促进商品房销售的品牌,才是人们信赖的品牌。

2.人文营销。房地产营销应该是以人为本的,为顾客创造良好的环境,体现人文情怀。文化是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厚的文化底蕴或高品位文化景观和楼盘的结合可以给顾客以享受。人文的另一个方面体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与顾客的关系建立上。“顾客就是上帝”,对于现在正处

于买方市场的房地产企业,应该更加注意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与顾客形成互动,展示企业形象的同时,更让顾客感受到关怀,在选择时倾向性更加明显。人文营销的第三个方面体现在为买主提供最大便利上。所以,从房地产开发到售后的过程完整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是提升销售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3.知识营销。目前,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他们对房地产的理解往往只是限于“一栋房子”这样浅显的概念,而想了解,又苦于没有途径。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本着诚实的原则定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讲会,在宣讲会前可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消费者在此方面的困惑,在宣讲会上可以针对调查结果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先进行房地产行业概况介绍,然后认真耐心地回答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或有关楼盘的任何问题,最后总结以上的内容,达到让消费者获得知识的目的。可见,宣讲会是沟通房地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向顾客介绍知识的同时,又宣传了企业的品牌,提高大众的认知度,增加购买欲望;同时,对房地产有了认识的顾客又会对房地产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 促使房地产开发商运用新技术,创造新工艺,推动市场的前进。

4.绿色营销。居住环境的质量已经成为人们购房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于是,开发区域的绿地覆盖率也就成为楼盘的卖点。于是,企业纷纷提出以环境保护为营销理念, 以绿色文化为价值观, 以绿色营销为核心的营销战略。

在绿色营销上,对于单纯的绿地的规划是十分必要的。而针对目前能源紧缺而提出的绿色节能住宅的概念,同样要运用到绿色营销中,增加社会效应。虽然目前节能住宅的单价相对普通住宅要高,但由于“发展节能住宅是利国利民的大事”,绿色节能住宅的发展将成为趋势,也将成为卖点。

5.合作营销。和其他商品一样,对于商品房的销售同样可以采取合作营销的战略。房地产开发商与很多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首先,应该积极与下游供应商进行联系,由于长期的合作,可以给开发商带来一定的折扣,减少成本;同时,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之后进行装潢,开发商可以推荐房主使用与其合作的供应商的售卖的材料,既为房主提供了优惠,同时会给供应商带来不少的收益。第二,开发商积极与金融信贷部门进行联合,前期可以通过宣传开发项目优势的方式,向金融信贷部门请求贷款或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邀请进行项目合作,利用金融信贷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在后期的销售过程中,与金融部门沟通,为顾客设计贷款或按揭的组合方式,为顾客提供多种丰富的支付手段。第三,与其他开发商进行联合造势,形成双赢的格局。

6.服务营销。对于房地产产品的服务也分为售前、售中、售后三个服务阶段。在售前服务阶段,首先应该向每位潜在的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关于楼盘的资料,热情地接受他们的咨询,让他们对所感兴趣的楼盘有全方位地了解,从而有了初步的认知和倾向;售中服务是开发商必须提供符合协议规定质量合格的商品房给用户,并协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在现实中,消费者往往能获得前两个层次的完美服务,但是,房子一旦拿到手出现差错却无人接手进行处理,导致产生纠纷,这对企业的声誉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开发商应当注意商品房产品的售后服务,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地反馈与维修;并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委托第三方物业管理, 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美观的理想人居环境,这是时展的必然,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7.社会营销。社会营销观念是随着现在流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提出来的,主张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市场需求或短期欲望,而且要符合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不忽视社会利益。注意到企业发展中的社会效益,对于企业提升其形象是十分重要的。企业的形象提高了,销售量和利润也自然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