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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整改意见范文1
为贯彻落实《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咸政统发〔〕55号)精神,促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有效地遏制统计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区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了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6月23日,市统计局一行又对我局的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总体对我区工作做了充分肯定。结合市区两级的检查情况,现将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区统计局办公条件与统计工作需要不相匹配,统计专业人员力量较弱
二、镇办及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素质有待于提高
三、镇办统计网络不健全,一些镇办统计站没有达到省市要求的“八有八化”标准
四、个别企业有虚报、瞒报现象
五、企业报表资料不全,无填报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套表之间逻辑关系不严密
六、企业报表存在机表不一现象
七、个别专业存在漏统以及基层报表不全现象
八、个别企业无台帐或台帐资料不全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经征得区领导同意,现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领导重视,及时召开各镇办、相关部局领导专题会议。通报执法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刻认识严肃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镇办、相关部局对照检查标准结合反馈意见和工作实际,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二、尽力改善工作条件。区财政已拨付资金,以改善区统计局办公条件。
三、加强对镇办、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力度。区上将派专业人员和督查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和必要的督导,确保限期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四、确定重点,各个击破。针对存在问题严重的企业,由区统计局牵头,有关镇办、部门配合,入驻企业,做好企业统计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
1、对于市局反馈情况,资料不规范、不全以及装订不规范、没有严格归档等情况,由统计局各专业会同有关镇办、企业,尽快做好完善工作。
2、对于规模工业以及商贸专业存在的问题:由统计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和各镇办配合,对重点企业重点开展协调指导工作。各镇办主要负责辖区企业报表的收集、审核、指导和按时上报工作。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镇办开展单位总量的扩张工作,及时提供新增单位所需信息,做到应统尽统。统计局做好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上下协调工作。
3、建筑业及投资领域:要求建设局、计划局负责建设单位和投资单位的单位总量扩张工作,及时为区统计局提供新增单位信息;各镇办负责收集督促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局各专业统计人员对照检查的问题逐一完善资料。力争投资建设领域单位规范统计,不重不漏。
工作整改意见范文2
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继续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在去年底全市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80%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力求在中央省属单位、困难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上有新突破,到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要达到28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8%,力争突破30万人。
(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扩大医疗服务范围。规范“两定”管理,量化考核指标,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采取合同化管理,细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增强协议双方的约束机制,共同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和基本医疗需求。
(三)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基础上实行单病种结算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一些诊疗项目的收费,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总量控制指标。探索实行复合式结算的科学结算办法。完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工作,与不同性质特点的医疗机构签定符合实际的协议,对“三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药品的备药率、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率)及新增诊疗项目使用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四)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医保制度。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关于企事业单位不参保处罚的规定》、《关于未成年人参保办法》、《关于建立参保职工健康档案制度的规定》、《医疗救助办法》、《关于调整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比例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保证参保面的扩大和医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五)根据县区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对财政出现赤字的县区,积极研究新的办法,努力解决欠费问题,保证医保制度正常运转。对条件好的县区,要尽快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六)建立医保协会。由其承担医保中介、咨询服务、技术管理培训和自律的责任,使其成为联结政府与医保企业、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七)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使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对卫生行业的服务、引导、规划、监督、规范等宏观调控上来,逐步实现由“办卫生”向“管卫生”的根本性转变。按照“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职能分设的原则,将市卫生防疫站、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整合分立,组建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行使综合卫生执法权,加大卫生行政监督,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为各类医疗机构平等、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加快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尽快出台《秦皇岛市区域卫生规划》,重新整合卫生资源。逐步打破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行卫生工作和卫生资源的全行业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之间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组建医疗集团。新增卫生资源要向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转移,向卫生人员培养、医疗条件改善以及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卫生发展方式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
工作整改意见范文3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系统年法制工作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30号)和全省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全省发展改革会议的要求,牢牢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快依法行政进程,为年及“十二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有力的法制保障。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目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法质量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完善、责任更加落实、行为更加规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法制工作在整个发展改革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二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推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取得新成效;三是认清形势、严谨细致,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不断加大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力度。
二、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实现“六五”普法的良好开局。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把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一是认真总结“”普法经验,大力宣传“”普法成果;二是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这个目标,编制好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印发各县(区);三是对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安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做好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法用法,以推动全系统形成人人学法用法、事事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培训班、研讨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加大发展改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三是搞好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对于由国家、省以及地方安排的各项重大法制宣传活动,都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好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内容和标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要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履行好审查职责,保证出台文件合法合规。要贯彻落实好《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内部制约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1309号)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程序和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推进依法行政。
巩固和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各级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改法规【】1988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发展改革工作有力推进。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民意,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效果。
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工作规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规范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错误。严格依法办案,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听证、当面质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制度化。要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决定关,做到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推进依法行政,规避纠纷隐患。严格行政许可程序,依法备案、审批、核准,对可能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重点领域,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规避纠纷隐患。
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协作配合。要加强机关内部和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减少分歧、提高效率。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广泛论证,反复推敲,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提前与上级法制部门沟通,确保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合法稳妥,经得起检验。
五、依法做好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
根据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责定位,发展改革部门不仅要负责牵头制定招投标制度,还要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力度。
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工作。
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认真审查,严格核准,确保招标方案件件合规合法。
加大对招投标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监督合力,以规范招投标行为,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案》等材料,积极推进建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认真做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登记工作。
工作整改意见范文4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降低投资成本,增强投资引力,为新一轮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方便企业、服务企业、降低投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现就涉及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集中收费及对入驻工业区、工业区南区(原嘴工业区,下同)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优惠措施。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优化投资环境、实行集中收费
对本区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集中收费和分散收费两种模式。目前暂定在区审批中心设立集中收费窗口,今后待区公共服务中心成立后,将集中收费窗口移至区公共服务中心;在区公共服务中心外开票的收费实行分散收费。凡进入区公共服务中心的执收单位的收费,由开设财政专户的银行在大厅设立收费专柜集中收费。
二、实施减免收费、降低商务成本
以“体现引力、符合财力”为制定收费优惠措施的基本原则,对入驻工业区、工业区南区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实施优惠措施。
(一)对涉及工业区、工业区南区企业的10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由市直接提供票据的),其中免收证照工本类及部分事务类收费68项(附件1),占收费项目总数的62.39%;降低事务类收费8项(附件2),占收费项目总数的7.34%;保留收费33项(附件3),占收费项目总数的30.27%,主要为国家强制性收费、资源性收费、惩戒性收费等项目。
(二)收费优惠措施仅对入驻工业区、工业区南区的企业实行,其他地区暂不执行,其中注册型企业只享受办证类收费优惠政策。
(三)企业在交费时必须提供入驻工业区、工业区南区的相关证明,才能享受各项收费优惠措施。
(四)各执收单位在次年1月31日前将减免的收费情况报区财政局。执收单位的支出由财政统一纳入部门预算。
(五)本方案中涉及免收、降低、保留的各类收费项目,若与上级新出台改革方案或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执行上级方案或规定为准。
三、附则
为使集中收费等便民措施及涉及工业区、工业区南区企业收费优惠措施能顺利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公示:将集中收费窗口的设立地点以及免收、降低收费的项目,通过区政府公报、《报》、政府网站、收费窗口进行公示,扩大社会影响,接受社会监督。
(二)价格监管:物价部门对执收单位加强检查,重点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转移政府职能违法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在管理上,做好优惠措施实施的跟踪调研,当优惠措施与新的价格政策不一致时及时作调整,确保优惠措施的合法性、连续性。
(三)财政监管:财政部门监督执收单位在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加强对执收单位的预算管理及收支监督。
(四)本实施意见从年1月1日起执行。以后如有变动,以新文件为准。
工作整改意见范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和环保优先“”行动要求,提升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五小”和“三高两低”企业继续进行整治,现就我区2012年度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以及“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安全第一”方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依法行政、达标排放”原则,通过“依法关闭、合理迁移、整合提升、转产达标”等措施,全面加快全区污染企业达标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和结构调整,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群众认可、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和谐宜人的新。
二、整治目标
1.全区关闭(转产)各类“五小”、“三高二低”企业30家、整改污染企业60家;
2.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并实现达标排放;企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并实现安全生产。
三、整治重点
1.“五小”(即小钢铁、小电镀、小水泥、小印染、小化工)企业和“三高两低”(即高消耗、高污染、高危险、低产出、低效益)企业;
2.根据企业销售、税收、能耗、排污、占地等评价指标综合确定的污染治理重点企业;
3.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多、群众反响大的企业。
四、整治对象及措施
在确定整治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综合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实施关停、淘汰与整改等分类整治措施。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或关闭:
1.属“五小”范围内的企业的;
2.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3.环保设施不配套、运转不正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4.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整改到位的;
5.应领未领或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违规建设禁止、限制类工业项目的;
7.设立暗排口偷排、漏排且超标排放的;
8.环境污染严重,引起群众、集访,且限期内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
9.其它依法应当停产、停业或关闭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实施整改或淘汰:
1.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2.违反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规定的,限期整改;
3.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却未在规定期限内领证的,限期整改;
4.特种设备违规管理的(包括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并定期检验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限期整改;
5.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的,限期整改;
6.违规建设、违法用地的,限期整改;
7.证照不齐全、超范围经营的,限期整改;
8.未依法纳税、照章缴费的,限期整改;
9.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的,限期整改;
10.违法违规用工和未依法接续社会保险的,限期整改;
11.主要产品单耗高于国家、省制定的限额标准的,限期淘汰;
1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工艺和技术的,限期淘汰;
13.其它应当依据规定整改或淘汰的。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区各职能部门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和职教园区对全区“五小”和“三高两低”企业进行逐个分析排队,全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区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清理违法建设项目;区经信局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排污行为的检查处理;区工商局负责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检查,依法变更、注销或吊销关闭污染企业的营业执照;区税务部门负责加强对企业的税费征管工作;区安监局、质监局、药监局、规划分局、建设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定,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执法,确保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污染企业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停产、停业、关闭行政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扶持措施
1.鼓励“五小”和“三高两低”企业主动转产。
2.鼓励“五小”和“三高两低”企业主动关闭或外迁。
3.鼓励企业收购兼并。
4.鼓励企业淘汰落后设备。
5.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6.区政府将继续执行文件精神。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区加快推进污染企业达标整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经信局,具体负责达标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建立定期汇报、工作例会、通报讲评等工作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开发区和职教园区是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成效、求得突破。区、镇两级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又好又快推进。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到整治污染企业、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要通过《新闻》、政府网站、路牌、画廊等各种媒体工具,进村到户入企,大力宣传各级各项达标整治的政策规定,宣传保护水源、治理太湖的各项行动。尤其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党员企业主的重点宣传,提高他们参与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坚持典型引路,通过对整治行动中正面典型和反面例子的宣传和曝光,教育广大企业主牢固树立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在全社会树立起“以环保优先为荣、以损害环境为耻”的良好氛围。
工作整改意见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田田”为你整理了这篇教育局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教育局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总结
根据北海市银海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北银绩发〔2020〕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社会评价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促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对承担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整改任务,有效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教学水平。
二、整改工作的主要问题、措施及成效
整改问题(编号120190050900049):北海市银海区教育资源比较少,教学方面有待提高。
整改目标: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教学水平。
整改措施:抓好2019年新建、改扩建学校的建设,加快推进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银滩中学学生食堂及宿舍建设;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提高教学水平;深入各校开展教学研导和各类教研活动。
整改情况:银滩中学学生食堂项目及宿舍楼项目已投入使用,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已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招聘等途径招聘教师;2020年以来举办了4期育品育英集中培训,并启动银海区育师行动小学品学教师培养项目;组织开展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提高教师教研能力。
三、公开整改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本单位的整改工作总结在银海之窗和相关的乡镇、村(社区)内公告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