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通知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通知

消防安全关系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关系人民安居乐业。按照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组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督办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水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

截止4月16日,全县共发生火灾42起,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其中焚烧秸秆、柴火堆垛火灾为36起,占到火灾总起数的85.7%,焚烧秸秆是全县火灾多发的根本原因。

通过联合抽查,主要发现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存在未办理消防手续、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未按标准设置自动报警和喷水灭火系统、线路老化未穿管、安全通道堵塞等隐患。尤其是敬老院存在房顶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全县幼儿园普遍存在未办理消防手续、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隐患。

目前,全县共有14家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单位,包括:商场、敬老院、学校、加气站、医院和企业等。经排查,14家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历史欠账多,火灾隐患突出,易引发火灾事故。

二、落实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单位集中督办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县14家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责任分解。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和分管行业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深入全面摸排,查找隐患、研究方案,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要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人,建立定期排查和动态巡查长效机制,确保“资金、措施、时限、整改”四到位。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行业部门开展检查,提供消防技术、业务指导,帮助行业部门和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

三、严格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参与隐患整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严格履行“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谁销号”制度。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分类梳理、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时限,确保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县政府将对各单位落实检查及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迟缓的乡镇和部门要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发生较大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