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例6篇

工作总结情况报告

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文1

个人201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根据上级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会议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履职故事·走近党代表》、《理论学习2016》等,还紧密结合我场工作实际,学习了林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旅游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学习和对照检查,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切实把为全场人民造福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八项规定 六条禁令”。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抓好落实,与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报销方面,先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全场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积极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场纪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没有违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规定;(4)、没有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亲友或违规到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5)、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

二、今后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要以十报告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廉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全场用好权,把好关,要在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加以细化,明确个人及本人所分管的科室执行好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三要对所分管科室的同志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一线,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下属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民政局201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的刚性约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我局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和总体要求,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一是对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自查和互查活动,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和一种常态。二是监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方面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当前的中央提出的各项政治纪律和规矩必须做到不说三道四、乱发议论、思想抵触,更不能反对和挑战,另一方面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是考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考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提高赋分权,与各类考核待遇兑现挂钩,同时定期开展考评通报。

二、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利用辅导报告会、专题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明确“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树立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二是认真开展党内关怀。积极开展党性教育,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着力解决党员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不断强化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指导系统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的机关环境。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为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全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局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抓手,多举并措,有效杜绝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案件。一是抓党风廉政教育引导防腐败思想。以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为契机,通过学习《廉政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全体干部的思想进行一次全面洗礼,增强廉洁从政观念,不断打牢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以廉政行为筑牢防腐败根基。利用召开专题会、民主生活会、教育整顿等时机,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党员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一方面抓好典型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另一方面开展反面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个严禁”和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题材影片,以案说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效能督查,有效整治了上下班迟到早退、自由散漫、不作为或慢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整肃了干部作风和纪律。四是开展 “三公”经费清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款考察培训等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年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公款考察培训费分别同比下降,在办公用房、住房等方面,都没有违反规定。

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打造贴心服务型民政

一是灾害应急能力得到加强,经受住了大灾害的考验。有效应对了 “5.6”“7.19”两次“98+”特大洪涝灾害,灾害过程中无死亡,完成了全县x个房屋重损户的房屋修缮工作和x个倒房户的房屋重建工作;全年共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x万元、冬春救助资金x万元、棉衣棉被x多件、救灾大米x吨,救助受灾群众x户x人。

二是社会救助标准全面提高,低保乱象得到有效控制。完成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和上级规定的所有大数据集中核对工作,单人保、WW保、大病保得到逐步清退;经过两次提标,全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x元/月调整为x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x元/年调整x元/年,全年保障城乡低保x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x万元,农村低保金x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经费x万元;全年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x户x万元户平x元;全年城乡贫困群众享受医疗救助累计x人次x万元,资助参保x人x万元。

三是狠抓涉军WW,优抚安置工作得到加强。坚持经常性排查涉军矛盾,及时将一部分苗头性问题稳控在萌芽阶段,将少数重点稳控对象掌握在手中,做到有困难的解决困难,有思想情绪的化解思想情绪,进京上访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政策资金x人x万元;县光荣院和烈士陵园创建工作有力推进,2016年9月xx资丘烈士纪念馆如期开馆,正在积极申报部级烈士纪念馆。

四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农村福利院建设全面开启。全年到位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x万元,同比增长x%。高家堰农村福利院已纳入到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中央资金x万,贺家坪镇农村福利院成功申报纳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预计争取中央资金x万元。

五是民政各项工作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福利机构管理有序,福彩销售在经济下行的形势下,全年销售近x万元,同比增长10%,募集福彩公益金x万元。

六是地名普查有序推进,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面完成了普查培训,地名目录的编写,登记表的填写、审核,地名外业采集,地名文化挖掘、数据入库等相关的工作。12月14日省地名普查办交叉检查组来我县检查,他们一致认为我县的普查组织是有序的、措施是得力的、效果是良好的,特别对我的地名文化挖掘的方式方法表示赞许。检查结束后,市地名普查办要求在我县召开全市的地名普查推进会。

七是WW工作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顶住了压力、稳住了局势。重大疑难问题目前正在向好的方面转变,同时没有诱发新的重大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2017年工作思路

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文2

一、做法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分局党组坚持把加强党的最新理论教育学习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从两个方面抓好教育学习活动。

一方面,着重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5次,其中交流研讨8次,形成调研报告3篇,学习了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关于做好防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重要论述、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等等。学习中注重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讨论,加深对党的理论的理解和把握,把党组和机关的思想有机的统一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年初在系统召开年度大会前,党组专门从履职尽职、作风效能、党风廉政三个方面,分别查找了12个方面问题,作为今年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工作方向。

另一方面,常态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工作。坚持以支部为单位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思想教育,采取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月度提示》的形式,规范落实了各支部“三会一课”,尤其是党员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机结合各支部的职能工作特点,开展好主题党日“3+X”活动,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的同时,增强了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今年来,系统12个支部先后开展了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方式多样,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结合工作任务,采取集体会谈、个别谈心等方式,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解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惑,有效防止了人员的思想失控。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学习强国”平台,鼓励和督促个人开展学习,专门明确了“学习强国”平台应用要求,从8月份开始,每月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一次统计、公布,保证了在职党员干部登陆率、参学率。

(二)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浓厚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是夯实自然资源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社会基础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分局党组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一是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常规宣传。充分发挥好“先锋泰州”“先锋**”“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微信公众号,以及《中国自然资源报》《江苏法制报》《泰州日报》《**日报》、**电视台等报刊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分局在学习贯彻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疫情防控、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利用各类节日开展专项宣传。先后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全国爱鸟周、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广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从社会上营造健康向上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氛围。今年6月25日,分局开展的“爱我自然·点靓**”系列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加大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分局党组专门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葛爱芹处长,为**区委中心组学习活动进行专题讲解,全区各镇区领导参加学习,有力推进了新《土地管理法》在**落地落实。

三是利用先进事迹开展系列宣传。结合纪念建党99周年,分局党组大力开展宣传身边人、身边事活动。开展了微党课宣讲活动,通过13名选手撰写的微党课课件,对系统内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了广泛的挖掘和宣传。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共有3名同志被市局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3名同志被市局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支部被市局表彰为先进基层党支部。积极响应泰州市委“争当奋斗实干先锋”党员培训活动,组织系统党员赴泰兴市杨根思烈士纪念馆参观学习,学习革命前辈的“三个不相信”精神。近期,结合**区委开展的“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发展再攀升”主题大讨论活动,分局党组书记亲自上“担当尽责有作为、自然资源走在前”专题党课,同时,组织系统党员围绕服务发展开展大讨论活动,积极撰写主题征文,进一步浓厚扎实奋斗、争先进位的创业氛围。

(三)加强阵地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自然资源领域社情民意

及时了解和处置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的自然资源领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

一是及时做好各类网络平台民情的答复工作。充分利用12345、区长信箱等网络平台,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截至目前,共处理12345热线问题523起、区长信箱来信19起。

二是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来信来访工作程序,出台了《信访办理操作办法》,提高了工作实效。今年来,共办理信访件92件,其中阳光信访系统12件,部系统22件,厅长信箱7件,其他(包括上级交办、来访、来信等)51件,做到了程序规范、办结及时。

三是加强对系统网宣员、通讯员的管理教育。从规范网络宣传、媒体宣传活动要求出发,组织系统网宣员、通讯员进行宣传要求培训,明确凡是对外宣传稿件在发稿前,必须经分局办公室统一把关,报经分局党组书记同意后,方可对外宣传稿件,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

(四)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机融入自然资源业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年初,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及时调整了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局党组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舆情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结合日常自然资源工作开展,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和解决薄弱环节,有效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分局领导班子、基层支部、党员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凡是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年底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问题

分局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完善。比如,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还存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创新方式不够,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社会宣传中,主要是依靠传统媒体,对于网络、手机等自媒体工具的运用不多。

二是开展社会舆论宣传的效果还不够强。在新形势下,如何针对自然资源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依法用地的意识没有落实到全区社会各界人士的思想中,违法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

三是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水平还不快。虽然分局安排了不少学习教育活动,但从学习的效果来看,仍然有少数干部职工学习满足于参加了、阅读了、观看了,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把学习教育与自身成长进步联系起来。

三、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制度,切实担当起工作职责。

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颁布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部署,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实施了《公务员法》,先后开展了《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公务员登记、公务员工资套改、建立公务员信息库等工作。目前,我市贯彻《公务员法》实施阶段已按时完成。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对全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人事局纪检书记王国和同志带队,对市直、各县(市)区进行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广纳各部门、各职级公务员的看法和建议,重点检查了两个县(市)、两个区的《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现把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2006年6月2日召开的吉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8月18日召开的全省公务员登记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了《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了《吉林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9月15日召开了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传达了省里的两个会议精神,贯彻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吉发[2006]22号),启动了我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同时部署了公务员登记工作。

一、依法开展了公务员登记工作

按照省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部署,我们认真地开展了公务员登记工作。为了保证工作质量,9月中旬进行了登记工作业务培训,举办了骨干培训班,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和县(市)区70人次参加了培训,同时发放了《吉林省公务员登记工作文件汇编》及相关登记说明。9月下旬,各单位组织公务员学习了相关文件,就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10月份,各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确定了登记对象,然后由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模拟登记。11月份各单位正式填报登记人员,市人事局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登记对象进行了审档审核,做到了逐人审档,发现疑问及时查清情况,审档审核工作没有出现误差。12月下旬,吉林市人事局将审批通过的公务员登记材料报省人事厅备案。到2006年1月中旬,公务员登记工作全部结束。

公务员登记工作是严格按照吉发[2006]22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的。我市政府部门41个,行政编制数7358人,在职实有人数 7128 人,提前离岗14 人。经审档审核,在职公务员符合登记条件的7067人,暂缓登记 55 人,暂不登记 25 人,提前离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有14 人;县(市)区9个,在职公务员符合登记条件的7099人,暂缓登记 91 人,暂不登记 260 人,提前离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有1177人经吉林市人事局审档合格,全部审批通过,到省人事厅审核也全部合格予以备案,没有超编登记、违规登记问题。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按照规定的职数和条件确定的,没有增设职务层次和超职数登记问题。

二、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学习培训活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法法的通知》(吉人联字)[2005]86号)要求,为学习贯彻好公务员法,我们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多形式地开展了公务员法的全员培训工作。

按照公务员法培训计划,共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12期,其中骨干培训班1期,市直机关各单位派1名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业务骨干90人;全员集中培训11期,培训市直机关2216名公务员;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公务员5800余人参加最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全地区的公务员和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工勤除外)参加了全省统一考试。市人事局抽调县(市)、区9人统一评卷,参加考试人数17700人。

三、进行了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

2006年末,我市按照吉政办发[2006]39号文件对公务员工资进行了套改,在套改工资过程中,做到逐人审档,对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而执行公务员工资的人员做到查清来由,及时研究妥善解决,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市统一了津贴补贴,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省里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和范围,取消了省规定的档案补贴、信访补贴等9种补贴,同时取消了个别部门自行设立的差旅费等补贴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明确责任,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了公务员信息库

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建立了公务员登记信息采集系统,由吉林市人事局录用与职位处、吉林市人员信息中心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公务员信息录入工作,信息系统的人数与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数完全一致。公务员登记表已存入本人档案,公务员登记名册及备案表等资料已立卷存档。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工作,前期我们做了一些调查摸底工作,待吉林市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后再正式启动申报、审核工作。

 

(二)《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办法和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公务员法》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为加强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领导,成立吉林市公务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徐建一同志任组长,杨子明、张晓霈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朱秀山、初富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朱秀山(兼),副主任:初富华(兼)、王怀新、费光宇,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人员组成。

2、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接到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培训通知后,市人事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制定了《公务员法培训实施方案》,明确了培训的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培训方式以及培训对象。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法培训的通知》(吉市人联字9号),要求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和实施,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使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全面把握其基本内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奠定基础。

3、统一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学习培训。开展了市直机关全员培训。2006年,我们把公务员法的全员培训作为全年培训的重点工作来抓。年初向各部门下发了培训工作安排意见,把公务员培训列入培训计划,10月份,利用两周时间对全体公务员进行了为期1天的脱产培训,培训公务员2216人。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人数较多的机关自行安排时间、场地、自请教师进行了全员培训。组织了《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在职自学活动。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进一步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自觉性,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在《条例》颁布之初,通过在职自学的方式,在全市机关公务员中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条例》活动。整个学习活动利用30天时间,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系统学习原文,领会基本精神;第二步,联系本系统实际,认真查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问题;第三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调整修改好培训工作计划。为防止这次学习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市人事局成立专门学习领导小组,对《条例》学习中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学习结束后进行了统一考试,并将学习及考试情况进行了通报。

4、形式灵活,公务员法培训取得初步成效

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都非常重视,对培训工作组了极大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局对如何抓好培训工作都专门进行了研究,制定了计划,安排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丰满区人事局还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举办了《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公务员法。市直各部门的领导和人事处的同导积极支持培训工作,能按照要求自行组织本部门培训,很多单位领导亲自做学习动员,使本单位公务员充分认识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还有的单位自行组织集中培训,市政府办公厅、经贸委、国资委、建委、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老干部局等单位聘请行政学院教授进行了专题辅导,准确理解了《公务员》的精神和基本内容。

三、公务员法实施的主要成效

1、公务员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实现了对公务员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保障,杜绝了公务员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

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文4

2020年,新农都水产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浙江省委、集团党委和总公司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开展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

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市场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班子领导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组织生活,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2020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自纠2次,组织生活会1次,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攻坚战。

2、保证理论武装到位,强化理论学习

确保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制定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建设,通过支部党日活动、三会一课、青年党员宣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23次,提交心得体会26篇,提交《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心得笔记13本,总公司党委委员上党课2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公司职工的思想素质,贯彻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加强舆论导向,传播凝聚正能量

一是发挥特色优势,抓好对外对内宣传。以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传播正能量“声音”,并不断通过“学习强国”等“云平台”充电提能。

二是助力疫情防控,传播正能量。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在防疫一线挖掘先进典型,报送多篇传递爱心暖人事迹。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的学习培训;当好防控政策的宣传员和讲解员,引导公司员工和市场经营户严守“六个一律”,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开展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清理规范工作,对QQ和微信群进行清理和清退,规范水产公司办公网络平台和职工交流平台的管理。积极应对舆论舆情,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水产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4、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学习会议5次;二是与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通过“三重一大”议题8个,在涉及人、财、物等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党支部党员大会前置工作;三是狠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四是继续开展“三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是理论学习、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在学习方法上,集中学习多、交流研讨少;学习效果上,研究中央、省、市政策不深不透。

二是惯性思维较为严重,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水产公司不同程度存在着推动工作以惯例论事、凭经验处理,创新意识不足、惰于创新、墨守成规,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有待提高。

三、对标不足的改进措施

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文5

一、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我乡积极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整改任务和时限。

自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以来,全乡共出动排查人员20余人次,排查辖区内企业7个,各类建设项目2个,排查重点行业企业5户,排查非煤矿山2个,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1个,集中整治交通交通安全,每月上检查交通安全2次。

二、多措并举,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一)化工、冶金、有色、采选矿等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排查整治情况

对全乡5户重点行业企安全运行运行情况及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户,存在问题个数2个。广西金百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堆放尾矿现象,西金百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私下与纳翁乡肯才村纳塘屯签订协议,购买屯集体土地存放尾矿,但是该尾矿库存在私自改变河道行为,并未对尾矿库进行加固处理,随意堆放在河道旁边,尾矿库无专人管护存在安全隐患,我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广西罗城鑫海矿业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中未能提供相关环保许可证,存在违规生产和违规排放的可能性,我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手续和证件。

(二)纳乔公路芽洞屯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2019年8月21号下午17时05分左右,我乡接到纳翁乡板阳村群众反映,乔纳公路芽洞屯路段(乔纳线8.5公里段)有货车发生侧翻(车牌号桂BL0388),无人员伤亡,但公路出现约30米塌方,目前通往纳翁交通受阻,车辆单向通行,下午17时15分我乡四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塌方现场查看,并设置警示标志牌、警戒线,同时第一时间向县交通局报告,目前该路段尚未整修,目前任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部门积极配合,全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一是进一步摸清了我乡安全隐患点,建立了安全台账;二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落实相关职责。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整改。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安全生产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hricky”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度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内党办发〔2018〕31号),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公正文明,切实提高制度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日常有工作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补充完善各种法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情况报告、例会学法、检查考评等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推进和落实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有序推进,高效完成。

二、不断深化法律学习实施,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一)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宣传周、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如“民法典”等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业务科室在日常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将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倡导和开展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在全区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氛围。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5月31日,我局编制了《东胜区2021年“安全生产月”倡议书》,制作启动仪式海报,在东胜应管理微信公众号全文刊登报道,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向广大市民公告,在联邦大厦A座一楼反复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启动及安全提示标语。安委办组织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统一滚动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营造出了浓厚的活动宣传氛围。6月1日下午,全区各成员单位、各企业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安全生产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启动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另有70余家企业通过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倡议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以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6月1日和7月16日上午,我局分别邀请专家王瑞峰教授和宋守信教授开展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观看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和案例分析。全区120多个部门、80余家企业、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近400人参加了会议。通过专家的宣讲,进一步提高了东胜区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形成了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东胜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东胜区召开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分别于9月30日、10月15日和11月22日,东胜区政府邀请安全专家、律师召开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就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等作了分析和强调,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规范执法”。

三是多次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执法监管人员意识,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到各个企业、乡村、学校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守法用法长效机制。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期间,共计进企业200余次、进乡村20余次,进校园23次、进机关60多次、进社区50余次。8月份开始,我局通过东胜--东胜应急普法专栏平台,每日推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链接,就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内容进行普及,并每日链接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解释以及知识问答题目。同时还通过抖音、广播、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氛围。

四是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联合教体局开展了地震疏散应急演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委办联合奇瑞鄂尔多斯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活动,联合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应急消防综合救援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一方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提高我区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潜力,加强我区应急宣传建设。

五是强化值守应急,提高综合协调和现场处置潜力。实行专人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报告、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常态监测突发事件隐患,全面收集信息,准确掌握情况,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预警、警示信息。

六是及时传播预警信息,畅通灾害预警渠道,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各园区、镇、街道、有关部门分别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维稳、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救援装备。

三、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事权和职能大力推进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监管行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2.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官网、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向社会或管理服务对象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随机抽查检查事项等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开展执法时佩戴执法证件、公开执法身份“亮证执法”,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全程音像记录,执法留痕依法依规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进行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率达到100%。

3.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我局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现象。我局行政执法机制公开透明、便民,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不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任务,成立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开展各项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有效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共进行行政处罚26家次(其中对事故进行行政处罚3家次)。我局共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1455家次,发现隐患2871条,已整改2796条,其余75条隐患正在限期整改中。

4.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制度以及职工平时考核及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奖惩制度,全面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办理行政案件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文明执法情况、廉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我局不存在未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

5.我局严格落实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形成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6.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容要求进行制作、装订、归档相关案卷,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

(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领域改革工作

1.我局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使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推行各类行政执法信息的纵向、横向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交换以及执法结果智能分析研判。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录入中。

2.为了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执法效率,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完全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截至目前,我局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

3.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在每年一月底前上报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了“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4.为了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规定,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无民法典涉及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未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鄂尔多斯市及东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意见。

5.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切实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我局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在2021年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阻挠、拒绝监察机关开展监督、隐瞒不报的情形;不存在领导干部出现通过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部分撤销或全部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人民法院诉讼作出部分撤销或全部撤销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情形。

6.为了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树立一心一意谋发展的信心,明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柔性监管和“服务式”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结合东胜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

(三)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行政备案)事项8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加大转变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依法承接部门职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其他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许可事项。截至目前,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已办结行政许可217件,其中其他行政权力(备案)76件。

2.结合实际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做到“三减”。

(1)减时限: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线下线上服务,同时通过即来即办、现场申请快递送达、直接送达证件、预约提前核查等方式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和“一次办”.在2018年我局按照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已将所有办理事项的时限减少了60%。其中7项行政备案全部实现即来即办,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以及《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注销》实现“零跑腿”。1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在精减至1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减少了90%。其他服务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了“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和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

(2)减环节:企业申请延期换证时需要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原由我局行政审批室负责现场核查,经局内研究变更为由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室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同时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减少了企业换证时的核查环节。之前,行政许可、备案办理环节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4步。经减少环节已将审核和审批环节合并,目前只需受理、审核、办结3步即可办结出证。

(3)减材料: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9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57号)要求,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基本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结合实际,对所涉及的1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取消了12项提交申请材料,坚持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系统的进一步完善,目前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已无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证件,在办证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查询,如相关证件符合法定要求,皆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扫描打印归档。

3.我局按照上级要求重新编制梳理了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动态调整了清单内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于10月18日开始参加政务服务集中办公工作,联合市应急管理局、东胜区应急管理局、伊旗应急管理局、东胜区政务服务局共同对应急管理系统方面的自治区赋权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事项以及监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截至目前,我局已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认领的自治区赋权事项共计13项内容梳理完毕。我局权责清单、监管事项相关内容正在调整梳理中。

我局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部门权责清单,厘清部门权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划清部门职责边界,解决职能交叉问题,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设立本单位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擅自增加编制种类,未突破种类增加编制。

四、健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机制

紧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的关键问题,从源头和根本着手,建立完善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巩固提质增效和长效机制。

(一)落实法治责任。切实落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以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互动为抓手的部门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长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纪律规矩、法纪观念等学习教育,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办案质量负责制,继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法治及信用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为了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制度,我局现已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了“红黑名单”和激励惩戒制度,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应用,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截至目前,我局经营异常名录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暂未添加失信企业,不涉及联合奖惩相关内容。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系统平台上传报送了1-10月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等内容。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纪律规矩、法纪观念等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建立问题清单并严格整改落实,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人员。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为了保证日常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对主管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全过程进行公示,将部门执法信息按时公示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截至目前,我局已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总体上看,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和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上级安排部署的一些工作任务因人员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工作开展不够及时、不够扎实,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法治工作任务;二是局内的一些管理制度未能及时根据新法进行更新修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的范围和内容需要继续扩大、丰富;三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存在瑕疵;四是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对监管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按部就班依法依规,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修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让干部职工履职学法懂法守法。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执法人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保障执法人员执法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随机抽查事项的覆盖率及抽查频次达到要求,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努力营造和谐安全、平稳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大行政权力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基层法制基础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是加大依法信访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切实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高效、有序发展,使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