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总结及计划

计生工作总结及计划

一、计生工作概况

截止2013年9月30日,辖区内常住总人口58118人,已婚育龄妇女14311人,2013年当年出生951人(其中男492人,女459人),总性别比107.19,补报往年出生383人,自然增长率14.79‰,政策符合率为92%,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91.30%。流动人口总人数15716人,其中育龄妇女5201人,常口流出总人数217人,流口当年出生53人。

二、2013年工作总结

截至2013年9月,计生办先后召开了10场计生专题工作会议,对“四术”、“双查”、“面访”、征收、流口管理以及宣教协会等工作均做了细致的布署及动员,明确了今年街道的计生工作重点。根据区委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与村(居)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考核,严肃奖惩。同时,确定了全体机关干部的计生工作的包村(苑)责任制,全员参与提高街道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水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计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人均20元以上的计生专项经费投入。具体工作如下:

(一)开展好“四术”、“双查”及“面访”工作

2013年9月末我街道常口完成上环18例;完成结扎186例(其中二女扎2例);补救措施已完成17例(其中引产9例、人流8例)。使用药具常住人口2152人,流动人口805人,发放药具110000只。常口第三轮查环1007人;查孕593人;第四轮面访4749人。

(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

截止2013年9月末,流动人口总数达15716人,总育妇数5201人。流口发放避孕药具23000余份,宣传品4720余份,落实流动人口第三轮双查1030人。落实上环10例,结扎3例,补救措施6例(其中引产2例,人流4例)。流动人口录入微机信息15716人;国家信息平台育妇通报及省信息通报15716人;流动人口出生53人,审验婚育证5437本;发放流口补证通知书1289份;签定合同1526份。

(三)扎实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街道集中力量开展社会抚养费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村(居)书记、计生专干、工作人员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专题会议;出台了《街道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月活动方案》;建立奖惩机制,对征收任务完成差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狠抓实干,成效明显,2013年9月末已征金额为256.65万元。

(四)积极落实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惠民政策

为有效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民政策,达成全年667对的优生检测计划数,我办先后5次召开优生检测项目动员会、培训会等,在街道办事处、主干道、大型商圈、社区等地点增设20余面大幅宣传牌,发放优生检测宣传单3000余份。截止9月末,街道共动员552对政策内育龄夫妇参加优生检测,达成年计划的82%,让育龄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的生育关怀。

(五)加强宣传力度,倡导生育文明

街道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主题,全面启动生育文明宣传创建活动。2013年初街道共慰问困难户60余户,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各村(居)基层单位也各自开展春节计生慰问活动,为困难户发放慰问品,共召开座谈会20余场。为增强计生宣传氛围,街道各村(居)还新增制作了3条以上宣传标语,更新宣传横幅20余幅,新建计生宣传牌12面,大力宣传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现代婚育观等内容。

(六)组织开展协会活动

街道协会切实开展协会“三联创”及婚育新风进农村、进社区工作。2013年,街道共组织基层计生协会利用春节、“三·八”、中秋节等开展了宣传活动三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街道还举办了街道及村(居)计生协会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七)打击“两非”工作取得突破

街道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两非”案件线索,在辖区内破获一起非法销售米非司酮药品案件,目前已成功结案。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计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投入到位不放松:一是坚持计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二是积极协调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对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三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四是坚持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报酬、奖励扶助等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

(二)进一步夯实计生基层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开展好四术整治、三轮“妇检”、四轮“面访”工作,狠抓社会抚养费的规范征收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计生例会;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突破流动人口管理难瓶颈: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将流口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投入预算,确保流口工作正常开展;

(四)继续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完成年计划数;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计生宣教氛围:在街道、村(居)人口学校和中学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在人口密集处及村服务室开展婚育新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多种知识宣传;

(六)加强计生协会工作: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协会“三联创”工作,并利用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这一平台,完备协会组织;

(七)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动政策的落实并且抓好拆迁村及封闭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继续加大“两非”打击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打击“两非”舆论声势,加大案源挖掘力度,确保“两非”活动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