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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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建筑安全;保险;博弈论

一、引言

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建筑业始终是一个事故发生率比较高的行业之一。据国际劳工组织(ILO)估计,2003年全球的重大职业安全事故总数为35.5万起,其中建筑业的安全事故约6万起,占16.9%,也就是说该行业每10分钟就会发生一起致命事故。此外,在工业化国家,发生在建筑工地上的死亡人数在与工作相关的死亡中占据的比例高达25%~40%,而该行业雇佣的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为6%~10%。在我国各行业安全事故中,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位居第三,紧排在交通和矿山行业之后,是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的统计,建筑行业2000年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2001年发生事故1,004起,死亡1,045人;2002年发生事故1,208起,死亡1,297人;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2004年发生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2005年发生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2006年发生事故2,224起,死亡2,538人,由此可见,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对建筑安全问题进行多方面分析,希望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二、建筑安全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分析

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善建筑业安全状况的一种最为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主要有三类:一是采用工伤保险制度,其特点是由政府或社会公共机构在全国、地区或一定行业范围统一收缴、管理基金,工伤职工待遇既含有短期的医疗,又有长期的生活补助;二是由雇主依法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伤害保险,也称雇主责任制度,其特点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运作资金,一次支付伤害待遇;三是两种制度并存。

我国采用的是工伤保险制度与雇主责任制度并存的制度。一方面要推广福建、大连、佛山等地的经验,推动工伤社会保险机构主动介入工伤预防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在各类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制度。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模式,通过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三种保险模式,促进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

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的促进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工伤保险直接干预事故预防工作;另一方面是通过工伤保险自身的管理形成对事故预防的间接影响作用。具体表现为:费率机制可以刺激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保险基金可增加工伤事故预防的支出、工伤保险机构可促进对安全生产的监察。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际上属于雇主责任制度,它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支出医疗费用、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作为赔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服务。它可以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的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建筑安全投入产出理论分析

我国建筑安全投入水平长期偏低,这与思想认识偏差有很大的关系,大家普遍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纯粹的消费,能省则省。而事实上,从目前的研究和实践看,安全投入不仅仅是一种消费,更是一种投资,只不过这种投资产生的回报不像常规投资那样产生现金流收益,而是安全事故造成的企业和社会损失的减少,是社会财富和资源的节省,是对人的生命健康的保护。

根据香港理工大学的研究显示,在1999~2001年的三年间,香港全社会的安全投入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分别为0.889%、0.974%、1.041%,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与此同时,1999~2001年全香港因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社会损失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0.799%、0.585%、0.444%,事故损失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研究结果表明,增加安全投入确实能减少安全事故的社会损失,而且还能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建筑安全增值函数I(S)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增加,当建筑安全性达到100%时,曲线趋于平缓,其最大值取决于技术系统本身的功能。(图1)

事故损失函数L(S)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系统的损失为最大值(趋于无穷大),当建筑安全性达到100%时,损失趋于零。损失函数和增值函数曲线在建筑安全性为S0时相交。当建筑安全性小于S0时事故损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当建筑安全性大于S0时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大于事故损失,此时系统获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统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无论是本质增益还是拾遗补缺,都表明安全投入可以创造价值,可以用安全功能函数F(S)来表示,即F(S)=I(S)-L(S),如图2所示。(图2)

对F(S)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当安全性趋于零时,安全技术系统毫无安全保障,系统不仅毫无利益,还将出现趋于无穷大的损失;(2)当安全性达到S0点,由于正负功能抵消,系统功能为零,因此S0是安全性的基本下线,当S大于S0后,系统出现正功能,并随S增大,功能增强;(3)当安全性达到某一接近100%的值后,功能增加趋于平缓,并最终限于技术系统本身的功能水平。

由此说明,安全不能改变系统本身创造价值的水平,但可以保障和维护系统创造价值的功能,从而体现安全的价值。

四、博弈论在建筑安全理论方面的分析

博弈论是研究众多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减少安全事故,提高建筑安全水平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但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却为什么不愿意投入呢?首先,从宏观过程上看,建筑安全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滞后性,即建筑安全活动的效果不是在一开始就能显现出来,而是贯穿于整个过程,甚至在过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才出现。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对策应先于服务系统功能的出现。其次,从微观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预防型的,而事后抢救型的建筑安全措施有时效性,建筑安全系统相对服务系统,是控制系统。这就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企业出于眼前及局部利益,不愿意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出于长远及全局利益的考虑,又需要企业加大安全投资。如何化解这一矛盾,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希望通过制定一些政策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以避免或减少事故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而企业则希望国家在基础设施、安全培训、科技、信息以及市场培育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在这个竞争中,双方存在着某些“摩擦”,但在总体上来说,双方都可以得到好处。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竞争,要使大家都可以从中受益,重要的是要完善市场经济的秩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和企业之间也需要建立一种竞争的制度和秩序,如何建立却是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博弈的结果。

1、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表1演示的是政府与企业的支付博弈过程。假设Ce为企业遵守建筑安全规章制度所需付出的成本,Re为遵守制度给企业带来的收益;Cg为政府检查的成本,Rg为企业遵守规章制度后给政府带来的收益;F为政府对不遵守建筑安全规章制度企业的罚款额。(表1)

当Re-Ce>0时,企业安全措施能够获得收益,此时纳什均衡为“采取措施”、“不检查”,这也是该博弈中最完美的结果,对企业、社会均有利。

当-FCg,则不存在纳什均衡。

当Re-Ce

2、企业与企业间的博弈。表2演示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投资决策的博弈过程。假设市场上仅有两家竞争建筑企业,两个建筑企业的雇主和雇员均乐于建立建筑安全的工作环境。两个建筑企业面临同样的两种选择:增加安全投入或不增加安全投入。I表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D表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P表示企业竞争形势不变;A表示企业竞争形势不变但安全水平增加。(表2)

当企业1采取“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时,企业2为了得到竞争优势,他的最优策略是采取“不增加安全投入”;当企业1采取“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时,企业2为了不使自己陷入竞争劣势,他的最优策略也是采取“不增加安全投入”。这样的话,无论企业1采用什么策略,企业2为了自身利益一定会选择“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反之,无论企业2采用什么策略,企业1也会为了自身利益而选择“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

分析可以看出,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两个企业都会选择“不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显然这个结果不是最优的,最优的结果应该是两个企业都选择“增加安全投入”策略。所以,国家如果想要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制定强制的安全投入规定,监督企业执行,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五、结论

建筑安全问题是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建筑行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劳动者不仅需要有生命的保障,而且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的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建筑安全科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与建筑安全相关的保险、投入产出理论和博弈论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且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希望能促进建筑业更健康、更安全、更稳定地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罗云.建筑安全经济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龙英,刘长滨.建筑安全的经济学分析[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5.3.

[3]张仕廉,董勇,潘承仕.建筑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4]周世宁,林柏泉,沈斐敏.安全科学与工程导论[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

[5]冯斌.建筑工程安全效益的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06.6.

[6]袁海林.建筑安全的管理和控制研究[C].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6.10.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探究

对于建筑行业而言,学习安全标准化业务、提升标准化创建能力可谓是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统一员工们的思想,是其团结一心,提升自觉意识,增强安全标准化的宣传,积极展开活动、培训,使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能够更加的深化、细化;钢铁企业应该不断摸索,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的、有效的道路来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我们要坚持奉行企业全标准化,不断地开展相关活动,在日常工作行为中不忘标准化的要求,持续有效地运行管理体系,从而来实现安全标准化,以此来达到降低职业风险,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的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门边缘学科,随着科学的进步,管理方法的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理论、方法也将日趋完善。

一、建筑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深入,建筑行业在市场环境中的也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相关的企业单位对于安全工作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建筑安全的标准化管理也就顺势而起,迅速发展。后续我国相关的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其法律法规的颁布,通过法律条例来约束建筑企业的生产活动,并建立一些行政部门以及相关建筑刚也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等措施来加强国家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尤其是针对一些危险性比较高的建筑行业,积极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让整体的安全形式不断好转,趋于稳定。但是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中还是有很多的安全问题,尤其是近些年来,各个城市的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许多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更多的注重眼前的短时间利益,在生产过程中对于很多的安全问题进行忽视,加上生产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缺乏,经常会有一些伤亡事故发生。

二、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的特点

国家制定了许多有关建筑企业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根据自身经验也有属于各公司内部的安全规章,在具体的项目上公司也有各自的安全部门,都拥有自己特制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作业操作流程等。因此,这些安全标准如国家、行业、企业、项目施工规定等标准,组成了一个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体系。实现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一体化,不断的完善和更新相应阶段的标准化规定,促使建筑安全管理规范化。建筑施工过程是一种综合性的作业过程,其中涉及到各个部门的沟通、配合与协作。管理者需要沟通多方面的运作,如起重、焊接、脚手架工程、运输、钢筋、木工、混凝土浇筑等。需要对各项工作都进行分析、检查,然后制定出相应的标准,以便施工管理者按照标准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进行管理,从而降低现场操作失误的风险。建筑项目的施工依靠良好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而通常这两者经常有很大的变化,因此会对项目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时,需要将季节变换和社会因素先预设在内,以适应这些变化。由于建筑项目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涉及到多个方面的知识,针对各阶段、各方面的内容都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特别是在人员,物品,管理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对施工人员,需要满足操作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工具,如机械、材料、设备以及辅助建筑施工的生活和办公设施(安全防护网和临时宿舍)都要安全标准,符合施工规范。对于建筑管理的各阶段、各层次的安全管理行为,从领导,经理到部门部长,监管者、执行工程师,以及各个工种施工队负责人都需要满足安全管理行为标准。建筑项目施工周期都很长,不同的类型的工作间的流动频繁,造成大量的人员变更。必须对项目的新成员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培训,而这个过程是长期、连续的,应该从项目初始阶段贯彻至项目完全终止。

三、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的构建

(一)树立建筑安全化管理的管理理念

建筑安全化管理指的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级安全生产规程及法规,并且以这些安全规章制度为基础,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结合其自身的项目特点,然后制定出项目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标准,然后通过的专业的工作人员将其工作中的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管理方案转换成文字的形式,制成文件,经过不断的发展,形成一套具有标准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也可以借助其他发达国家的一些先进经验,借鉴建筑安全管理措施中的标准化管理思路,来将自身项目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的更加规范化。构建一个大家都了解清楚,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有益于项目的工作效率的提高,进而增强其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对项目的进度、费用以及质量的控制

对于一个建筑项目来说,其质量的好坏与否在于其对项目目标的控制以及项目进度和费用的使用情况。而对于当今社会来说,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各界的重视,其不仅关系到建筑的质量还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安全管理也成为决定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而标准化又是制度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在对建筑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将建筑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也标准化,形成一个有效的施工管理方案。在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其施工项目会涉及到很多的方面,包括施工人员、场地、材料、O计等,而各个部门的繁杂关系也为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四、结束语

当前,我们国家的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这不但阻碍着整个建筑行业的进步,还影响到百姓们的生活与安全,这就需要人们能够做出科学的解决方法,保障建筑的安全的施工,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所以要想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有效的安全控制于管理,各部门间就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来更好的适应未来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改革;思路及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original building safety management ideas already can not adapt the deman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market, many defects and exposed flaws, need to reform and innov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form ideas and countermeasures, and hope to a certain extent effective to reduce our country building,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the incidence of accident.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form; Thought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引言

建筑施工安全是指在建筑施工的全过程中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频率高、伤亡大、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是和其自身的生产特点紧密相关的。首先尽管建筑产品是在一个固定的场所建设,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围绕产品进行流动作业,这些作业不仅在施工面上平面展开,而且还必须随着建筑物的不断增高,在垂直面上逐层完成,使得岗位固定的作业人员不得不随时流动、其工作面上的作业环境随之不断变化,加之大量的人员、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等立体交叉作业,导致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威胁,安全事故很难避免。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改革的推行分析

2.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法治转变

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罚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加以落实还必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同时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分析每一起建筑安全事故,都可以找出背后违法的痕迹,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安全管理过程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缺乏理性管理,凡事以领导者个人意志和人际关系为转移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建筑安全管理必须要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促使人治向法制转变,进一步完善监察制度,严格追究监察失职责任,依法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管,保证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不折不扣的得以落实。

2.2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事前控制的转变

建筑施工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到,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几乎很少从源头上主动关心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得全国建筑安全形势随着检查活动的开展而成周期变化。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项目部或施工企业愿意私了或千方百计采取隐瞒行为。

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建立日常的、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的重心必须前移,并使其形成制度化。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预测与评价工作,从被动的事后管理向源头控制转变,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3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总包企业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分包企业或个人施工,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应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2.4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建筑企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之一,作为施工企业,其主要风险存在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其中安全生产是其它各类风险控制的基础与保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可有效地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控能力,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自《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已普遍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从而对保障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应加强对各类安全风险的科学管理,通过计划性风险自留,非保险风险转移和保险风险转移等方式合理化解企业生产风险,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氛围。同时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形成由保险机制介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业绩的优劣,实行浮动保费的市场新机制。深入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强化并提高保险公司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辅助管理和咨询服务功能,切实维护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3总结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当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观念,应当符合人的要素是生产力中起决定作用的科学论断。因此,应该结合现阶段我国国情以及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客观因素,在理论上探索降低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策、预防措施和评估手段,从安全管理制度上和管理方法上提出预控措施,促使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以期获得更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必将大大的降低我国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4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人的问题

我国当前的建筑设计领域集中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学历高,学术能力强并且经验十分丰富。在我国所发生的建筑事故中,因为工程设计所引起的事故占总体事故数一个非常小的比例,绝大多数的问题出现在施工这个环节。可以说施工是建筑领域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地方本应该汇聚大量的优秀及高学历人才,可恰恰与之相反的是我国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整体不高,很多都是没有上过学的农民工,这就使我国建筑施工队伍水平整体不高。

2.材料质量问题

建筑领域一直都是腐败发生的重灾区,严重的腐败使得建筑领域偷工减料时有发生。很多商家生产的建筑材料并不能满足工程的技术要求,但却通过不正常渠道流入施工领域。如果是一些不重要的构件可能还不至于引起严重事故,但是如果这些构件是重要的结构受力构件或承重构件,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例如有些工程中出现混凝土梁和柱子中所配钢筋完全不符合要求,有个别地方甚至使用竹条来代替钢筋,这样的工程如果不发生事故是偶然,发生事故则是必然。

3.管理制度问题

(1)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所有问题中,“法”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根本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基本法的支柱地位尚未建立,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以及条文的可操作性较差;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主动控制作用难以落实;法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不够细致,而对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地位、性质等没有明确规定;建筑安全违法责任设定存在责任缺失、责任不合理、行为与后果的非应对性、法律责任落实的非必然性等缺陷。

(2)建筑分包制度不完善翻看建筑法规,我们的建筑分包制度表面上很完美,但是在这个外表完美的分包制度下,却因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或法律效力太低而难以施行。比如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建筑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仅在《建筑法》、《招标法》的有关章节就相关分包问题进行规定和说明,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而且法规中禁止再分包的规定阻碍了多元化发包模式的发展,而且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市场需求相悖。此外,我们管理违法分包的措施往往依靠以罚代管,没有有效的事前监管机制,因此,整个管理效果收效甚微。

(3)重生产偏安全当前我国建筑业都在抓经济效益,所有的公司都在以这个指标为基础来进行公司的效益评价。而且公司效益好了,地方税收就得到保障,政府就可以完成上级所分给的税收任务,因此,政府这里基本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公司效益好,公司的高层就可以赚得盆满钵满,与安全问题最有厉害关系的农民工也可以得到高工资,而且即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也可以用巨额赔偿进行“私了”,这样一来大家相安无事,对安全问题都不重视。这些安全相关主体只在乎眼前利益的行为不仅给我们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4)监督机制欠完善监督是我国建筑施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个好的监督机制可以将事故的发生扼杀在摇篮之中,在问题没有演化成建筑事故之前,通过监督机制首先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然后把问题和隐患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改正,以此保障建筑施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实际工程操作中,很多施工单位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或者说安全规章制度仅仅是一个摆设,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行,这样就无法保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无法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措施的优化

1.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建筑施工是一项极其复杂且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需要大量优秀的高学历人才来支撑这项工作的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在所建工程的高度越来越高,危险性也越来越大,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我国建筑施工领域的主力却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和低学历的高中毕业生,他们的知识水平非常有限,专业能力较低,虽然能够适应施工现场的艰苦条件,但却没有胜任建筑施工技术要求的能力。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我国建筑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前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我国应当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队伍积极参与到建筑施工领域中去。

2.加强建筑材料监管

建筑工程材料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的保障,建立完善的建筑材料监管机制是解决由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本办法。就建筑材料使用而言,可以建立“政府方监管、采购方负全责、使用方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具体而言,政府应对施工现场材料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做事;采购方应当对自己采购的材料负全责,一旦发现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中止材料使用,如有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另外,对于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或指定供货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材料使用方即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监督责任,如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否则也要承担相应失职责任。

3.优化管理方法

(1)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强调“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全和健康”,应明确不同项目参与主体的安全责任,促使大家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我国传统建筑安全管理理念片面强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忽视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筑从业人员等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可起到的积极作用,导致项目参与主体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失衡,安全管理水平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虽然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但是各方安全责任条款数目和强度差别较大,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条款较少,参与建筑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并未充分调动,工会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规定,但是可操作性不强。

(2)完善分包制度首先就建筑分包管理问题进行专门立法,提出系统性、完整性、可操作性于一体的建筑分包法律制度;其次,创新建筑分包管理模式,顺应国际分包模式潮流;再次,将各国、各地区探索、制定并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措施提升到法律层面,以弥补制度上产生腐败的缺陷;最后,对违法分包者加大处罚力度,对执法单位的越权或“不作为”行为,应加强责任追究制。

(3)强化安全意识当前建筑行业中,从业人员伤亡的数目触目惊心,但是企业管理方和政府方都可以神奇地将这些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此造成了一种极其荒唐和悲哀的现象。那就是大家只注重生产不重安全,这种现象的危害是长远的,并且难以估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那就要让企业重视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要对施工企业施以重罚,一旦出现人员伤亡重大事故,就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于有明显过错或者明知故犯者应当终生禁止其参与建筑施工行业,并且对所属公司按事故严重等级施以重罚,增加其不尊重生命的成本,让其不敢掉以轻心。

(4)完善监督机制当前建筑业的监督机制并不十分完善,监督人员应当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利,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随时停止工程进度,并且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监督人员要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查建筑设备质量,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劣质建筑材料流入施工现场。完善建筑安全法规制度,促使建筑企业加大安全工作投入,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章程对施工现场进行不留死角的检查,并且做到随时检查,随时抽查。任何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工作,积极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结束语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5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同一类型事故重复发生。尽管国家一再强调安全管理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要求层层推行责任制,但有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可操作性差;有的企业没有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工作不落实,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安全操作技能较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同一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2.建筑安全技术科研工作滞后。建筑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还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同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尚不同步,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较低,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工作薄弱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建筑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高的瓶颈。

3.建筑市场的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产物。一些业主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违法肢解分包工程随意压低工程造价,强压施工单位赶工期,恶意拖欠工程款和由总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一些根本没有施工条件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擅自承担施工任务;尤其是一些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工程后,因安全设施、设备的费用被压掉,在安全投入上、措施落实等方面都得不到资金保证,因此,导致事故频发。

4.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机制不规范。新疆地区建筑市场上高资质企业和低资质企业之间、总承包和专业分包企业之间、国有、股份、个体等不同所有制形式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很不规范。不同形式、规模的企业问的安全生产意识、管理模式、安全投入、员工素质等方面的差距也很大。由于不同等级的企业的发展目标定位不同,因而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制度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安全管理适应市场机制转变等一系列深层次管理问题解决的方法、力度和深度,也直接影响、制约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5.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仍须加强。目前全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监管力量与建设形势要求相比,仍相当薄弱,尚未真正建立起有权威的、高效的、专业化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执法队伍。建筑安全交叉管理问题突出,造成政府部门管理安全的职能交叉,多方插手,多头管理和处罚的现象比较多见,致使企业在同一安全事故上,同时受到来自不同标准、不同要求的监督和管理,企业的意见和压力很大。

二、加强新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1.加强新疆地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1)高度重视隔离物的不安全状态。如,现场安全检查人员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工人生产用具等是否符合安全条件;要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密切注意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章制度;要确保企业安全资金及时到位,不得随意挪作他用;要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工具、服装,并简化安全防护工具和服装的领取手续。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首先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团体要进行必要的奖励;对造成事故的个人、团体要坚决处以罚款。加强对新工人的技术培训,实行老工人带新工人的制度,避免技术不熟练的新工人独自上场操作。尽量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避免在施工后期为赶工期而延长劳动时间,造成工人身心极度疲惫,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对于工作中危险性较大、技术性较强的工序,安排工人时要综合考虑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等因素。其次要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安全管理。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向工人说明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个人劳动保护器具的使用方法、施工事故的一般急救措施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要尽量为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注意做好通风、照明、除湿度、减噪声等工作。要经常了解工人在家庭生活、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及时给予物质及精神方面的帮助,使他们摆脱忧郁、焦急的心境,专心从事工作。

(3)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在于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企业的生产能安全、顺利地进行。具体说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加快立法进程,将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制定成统一标准,纳入规章制度;在企业中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各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的制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企业内部成立检查小组,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并自觉接受行业专门检查机构检查。

2.加强新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推进新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创新。新疆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还应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同时,逐步改变以行业为管理对象的大包大揽管理方式,相互借用对方监管力量,形成合力,变成突出政府职能的社会管理方式,形成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2)大力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建筑法》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一方面既保证从业人员的利益且有利于事故发生后的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利用市场经济手段着力加大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引导力度。比如规定施工单位必须以工程为单位参加投保;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出具中标施工单位对此项目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当然,保险公司对施工单位安全业绩考核后也可以拒绝受理保险)。反过来则要求没有保险合同则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3)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目前,依照行政法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已经显现出明显的法律威慑力,但由于目前执法也多体现在降低资质等手段上,而被处罚人必然要尽力维护自身权益,从而使得处罚工作占用了大量精力,并且行政许可这一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日益受到制约,因此如果把资质管理变为行业自律的手段,则可避免这些问题。

(4)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和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在建设一支既掌握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同时,逐步扩大安全培训范围,实现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全部通过培训,争取通过一段时间的持续努力,提高全行业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n China, the market management system, safety assessment methods, active, compar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still has a large gap, explores the ways to reform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dapted to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we should improve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production safe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mechanism, records, inspection, declaration system to improve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give full play to the great role in regulating the market economy lever for safe, deepen the reform, earnestly promote and active application securi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other areas of practice and innovation, out of a new road.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afe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纠正和治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把安全生产从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提升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建设行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提高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事故的起数和人数仍然居高不下的客观事实。安全生产工作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2、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与管理存在问题

2.1工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工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他们在观念上并没有对安全施工提起重视,也就导致了很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没有切实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施工单位安全工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很多施工企业总是在口号上强调安全第一,但是在实际施工中总是有些单位并没有把经营观念摆正,安全生产和单位效益的关系也没有得到较好的处理,很多企业都把发展的重点放在了施工质量上,而忽视了安全生产。故此, 在施工企业中,并没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障体系欠缺、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力度都明显不足,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也时有时无,有些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无视自身的安全问题,各种违章操作现象屡见不鲜。

2.1.2建设单位的安全工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建设单位的施工人员是在一线施工的主体,他们的安全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会严重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很多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盲目的进行施工,忽视的工程施工的工序和规律,给工程施工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为了节省施工的资本投入,很多安全措施的实施缺少经费支持,这就导致安全施工得不到保障。

2.1.3工程监理单位无视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表现在监理单位欠缺明确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制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制度以及施工设计方案等的检查力度不足,发现了问题也没有及时勒令施工单位解决,最终安全隐患总是不了了之,最终导致安全问题的出现。

2.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 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2.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2.4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2.5政府监管力度不足

这种监管力度不足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能力素质有限。很多政府的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力量是非常薄弱的,同时,在很多基层的安全管理部门,其在人员编制、机构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都没有得到及时的落实,很多安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对最新的规章制度内容掌握的还不够全面和扎实,因此,在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很多工作的执行力度也不足,很多时候的监督工作都是走形式的,没有真正的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建筑法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其中就出现了很多新的环节、新的安全影响因素,但是在我国法律中,对这些新生问题和影响因素是没有检查标准和治理措施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的我国政府部门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困难。

3、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与管理有效策略

面对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的这些问题,为了适应时展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带来的变化,我们要改变原有的管理方式,提高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