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范例6篇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范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20__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20__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一是加强派驻监管和飞行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兽药gmp,实现合格兽药出厂;二是继续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三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规范龙头企业等集中供应使用兽药行为;四是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提高我省市场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下大力清缴假劣兽药,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等公布的品种,以及标称防病,治病,促生长等用途,但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其他兽药,产品;

2。假劣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改变配方,改变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包括20__年以来农业部和省兽药质量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等;

3。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兽药;

4。兽药标签不规范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5。非法企业及非法,假冒产品;

6。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

7。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许可证》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8。畜禽产品中禁止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1。兽药生产企业:20__年以来列入农业部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生产企业;群众举报兽药质量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

2。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农业部和省兽药质量通报中出现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兽药经营企业;群众举报,省兽药督办单中涉及的兽药经营企业;无证经营单位。

3。兽药使用单位:大型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养殖,孵化企业;骨干动物诊疗单位;承担统一供药行为的兽药使用单位或个人;群众举报,省兽药督办单中涉及的兽药使用企业;兽药残留监控阳性样品来源单位。

(三)重点区域

长期以来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的市县;曾经出现兽药残留问题的市县;畜牧业主产区和兽药生产企业集中区;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兽药经营相对集中及与外省接壤的地区;群众举报问题兽药较多的市县。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gmp,强化兽药生产企业监管

一是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检查,省局组织兽药gmp验收检查和飞行检查,全年覆盖面达到80%;借助兽药监督员巡视检查,市畜牧兽医局每个季度覆盖面达到90%,县畜牧兽医局每个月覆盖面达到100%。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立案查处。

二是继续实行兽药新建项目论证制度。对拟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减少重复投入,盲目生产,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gmp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培训。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列入农业部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实行产品批签发制度;对两次以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二)加强兽药经销市场整治

一是继续推动兽药gsp规范经营市场。按照农业部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搞好宣传,培训活动。争取年内验收经营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

二是定期开展兽药市场执法检查,省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各市,县对辖区内发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单位,年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对兽药使用(来源:文秘站 )企业的检查,应结合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不定期进行,年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特别是要抓好经营原料药的经营企业,种畜禽养殖孵化企业,一体化供药龙头企业的检查。对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和假劣兽药等举报信息,应立即查处,不得延误。

三是提高兽药执法效果。曝光假劣兽药信息,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兽药使用管理

一是积极宣传兽药知识。积极宣传国家兽药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普及兽药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养殖户用药水平。

二是规范养殖用药行为,完善养殖场采购,使用制度,做好兽药采购记录,按照规定使用兽药,执行休药期规定,完善用药记录和兽药使用监管记录,加大对使用原料药,过期药品 ,人用药品的查处力度,规范养殖用药行为。

三是加强对兽医诊疗机构和宠物医院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

(四)加大兽药抽检力度

组织实施我省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

组织实施我省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六)加强人员队伍培训教育

指导各级畜牧部门对市县分管兽药人员,官方兽医,诊疗机构的诊疗人员,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对兽药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培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要加强对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端正态度,加强领导,成立市,县二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各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有重大案件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五,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__年2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月,制定我省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市畜牧兽医局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方案。下达我省20__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20__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

3月至11月,深入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范文2

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宗懋

茶叶中为何出现违禁农药残留?从这份报告上显示的违禁农药残留量水平来看,一般都在亿分之几的水平。从技术上判断,这么低的残留量应该不是直接喷施所产生的水平。报告上提到的几种禁用农药,过去是在茶叶上通过登记允许使用的,有的禁用时间只有短短一年左右,因此在土壤和环境中还会残留有这些农药。这些农药会通过挥发、飘移和沉降到茶园中,构成微量的残留。

从1999年底起,国家在中国茶叶生产中采取若干对应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到2004年,中国茶叶中的农药超标率由1999年的超过80%,下降到18%以下。

如果茶叶里含有违法违禁农药残留,企业就应该对产品进行自查和追溯,对消费者负责。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庆

绿色和平的报告最大的问题是概念的混淆。“农药残留”和“农药超标”是不同的概念,检测出农残不等于就有危害。这样轻易地,会对消费者和市场带来不必要的恐慌。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茶业秘书长 蔡军

这其实就是一个标准差异的问题,不能拿欧盟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茶叶,按照国标,我们的茶叶是符合标准的。检测结果产生差异,就是一个技术壁垒的问题。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秘书长 吴锡端

长期以来,中国茶叶产业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业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在茶叶生产中采取了严格的农药使用管理措施。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也与国际相关组织联合开展了茶叶可持续发展项目,构建科学体系,系统解决茶叶中农药残留问题,并且加强对茶叶市场质量监控。

我们国家的标准采取的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出来的标准,这个标准也是跟国际接轨的。至于欧盟的标准,它是区域性的标准,我们的政府没有承认它,我们是不一定是要采用它的。欧盟的标准要求是过于苛刻了,它关键不是一种正常的标准,是一种技术壁垒。

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翁昆

该报告存在很多片面、错误的信息,由于茶叶的绝对饮用量较少(一般人均每天的消费量约10克),且绝大多数农药残留仅微溶于水,因此,只要残留量不超标,饮茶便是安全的。

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

刘新

“绿色和平”的报告中采用了欧盟的标准来检测我国的茶叶问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欧盟大幅度调整茶叶进口的农药残留标准,检测的农药品种原先只有7种,截至目前已增至约400种。在标准问题上,茶叶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会有利益的博弈。

针对此次事件引起的风波,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首先,监管部门和茶企应该提高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还需加快相关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农业部近年来已制订农药减量政策,力争到“十二五”末将全国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

浙江省茶业学会秘书长、浙江大学茶学系副主任 王岳飞

事实上,对于中国的茶叶,欧盟的检测标准一直在变,有时候一年内可变好几次,检测项目也不统一,不排除其中有设置贸易壁垒的原因。众所周知,日本人对于食品安全也相当重视,但我国出口日本的茶叶却很少出现问题,这在另一方面恰好说明欧盟的某些标准过于“严苛”,甚至不太合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 冯双庆

农药是否会溶于水,一般来说,要看农药的种类。不过,农药一般都有作用期,如果喷洒一定时间后再食用,农药残留应该不大。而且茶叶需要经过发酵等处理,而不是直接饮用,因此只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必过于在意农药残留的问题。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范文3

[摘 要] 随着国际市场准入条件越来越苛刻,中国农产品出口也已受到严重影响和蒙受损失。本文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做了剖析。本文还就我国农产品出口如何应对日本的这一制度做了对策分析,提出了国内与国际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接轨,提高中国农药、兽药的检测技术与设备水平等五项措施。 【论文关键词】 农产品出口 “肯定列表制度” 挑战 一、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日本是食品和农产品进口大国,目前60%左右的农产品需要依赖进口。近年来,由于日本进口农产品频繁出现农业化学品超标事件,同时日本国内也发现了违法使用未登记农药问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日本于2005年11月16日颁布并于2006年5月29日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残留限量《肯定列表制度》。《肯定列表制度》中把农业化学品分为暂定标准、一律标准、禁用药物、豁免物质4大类800多种。 暂定标准——对734种农业化学品制定了51392个指标,其中与水产品有关的农业化学品约119种。禁用药物——规定了15种农业化学品为不得检出。豁免物质——包括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虾青素、卵磷脂等68种。一律标准——上述药物以外的任何药物残留,全部定为不得超过0.01ppm。 二、“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市场。近年来,中国对日本的农产品出口额保持持续增长,对日出口农产品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基本保持在30%左右,主要涉及肉类及制品、食用蔬菜、水果制品、水产品及谷物等五大类产品。《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对我国的输日农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冲击,一是限量范围扩大,标准指标提高,使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的出口风险加大;二是检测项目成倍增加,出口成本大幅度提高;三是延缓通关速度,输日出口农产品,日方均要求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货物抵达日本港口后,日方还要抽查检验,有的产品甚至是批批检验;四是监管随意性增加,《肯定列表制度》给日本监管部门在口岸通关及市场监管方面留出了很大的随意性空间,有可能对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检验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从而对国际贸易构成潜在的歧视性威胁。 2007年3月29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半年来对日农产品出口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半年来,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速度放缓,出口企业利润下降、数量减少;出口商品结构也有所变化,对日出口数量较大的72种商品中有44种出口量下降,37种出口额下降。《报告》提出,2007年蔬菜、食用菌、茶叶、鳗鱼等主要对日出口农产品市场前景仍不容乐观,相关企业应加强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三、政策建议及应对措施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三农问题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遇到的最大障碍。而加快农产品出口则是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深入研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探讨有效的应对措施,把“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降到最低,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健设小康社会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 1.各行业协会要深入研究“肯定列表制度”,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各行业协会应成立专门小组,组织专家、专业人员认真分析研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内容,及时收集、分析与之相关的信息,明确哪些药不能用,哪些药可以用但要严格控制使用量,哪些药相对较安全等等,尽快形成本行业出口日本的重要农产品不同阶段的应对预案。同时,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加强中日双方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中日两国企业在种、养殖方面的交流,对日本允许使用的农药及残留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沟通,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取得双赢。 2.倡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 农产品出口企业应联合或建立自己的种植、养殖基地,避免出口企业与生产流通监管脱节,使出口企业与基地成为一个相对稳定、质量共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有机整体,从而对产品自始至终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另外,企业也要随时关注、收集关于农兽药及残留量等相关信息并与日方进行及时沟通,尽可能地减 少进口风险。 3.加快国内与国际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接轨工作 目前,中国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农业化学品残留标准无论是在残留设限数量和设限标准上与国际标准都一定的差距。因此,应尽快出台与国际接轨的农药、兽药残留量检测国家标准。完善国家农产品安全卫生制度。让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4.建立全国协调一致的农兽药监控体系,做好农兽药的管理工作 农产品的卫生安全关系到全民民生安全,异常重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管理监控体系,对国家禁用的高毒、高残农兽药进行专项整治,普及安全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知识,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同时加大疏通社会监督渠道的力度,发动全社会来推动农产品安全卫生事业。 5.提高中国农药、兽药的检测技术与设备水平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到231种兽药和添加剂,而中国目前的检测方法仅能覆盖76种,其余155种中国目前尚未建立相应的检测方法。因此,相关部门及实验室应该添置必要的检测设备,积极收集和研究新的药残检测方法。提高检测能力,为农、兽药残留的监测、监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对于价格昂贵的检测设备,国家要考虑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避免给农业企业增加负担。 总之,“肯定列表制度”针对的是所有出口日本农产品的企业.所以各企业的起点应该是一样的。只要中国农产品出口主要企业积极面对,做好各种应对措施,一定能把这个制度实施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范文4

本期《特别报道》,针对新标准的特色,相关企业及市场的实施执行状况,以及农残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采访了业界专家,在此特别感谢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老师及麦咨达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控制主管王海老师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整合原有多项标准,要求更加清晰

马增俊会长首先介绍了原有农残限量标准的整合情况。在新标准执行前,我国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标准较多,既有国家标准,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05),《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5193-2010),《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6130-2010):也有行业标准,如《水果中啶虫脒最大残留限量》(NY 773-2004),《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2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 15002008),《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 1500-2009)等。

可见,与农产品相关的农药品种限量指标散布在众多标准之中,且各项标准根据颁布时间、所属类别、替代说明的不同,互相间逻辑关系较为复杂,给检验机构、批发市场、消费者在查找与应用方面带来了一定困难。刚施行的新标准将原有标准进行整合修订,统一为一个标准文本。检验机构,批发市场仅凭一部标准便可查找到所有强制标准项目,避免了之前可能存在的漏查、重复,以及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适用范围不同所产生的使用障碍问题。

该新标准实施的同时,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的所有国家标准及农业行业标准同时废止。

残留限量更全面

1个残留限量是指1种农药在1种农产品中的规定限量。由于每种农药的使用范围都不同,1种农药可能被批准使用在多种农作物上,因此1种农药需要制定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我国原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了201种农药在114种农产品中的873个残留限量。而此次新标准则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新标准中,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

充分对接国际食品法典

据介绍,新标准中2293个农药残留限量全部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数据和居民膳食消费结构情况,充分对接国际食品法典,是在开展风险评估基础上制修订的。

其中,新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的对接,主要体现为标准制定采用了国际食品法典推荐的风险分析原则,这也是WTOSPS协议对成员国制定贸易措施的“基于科学适度保护”原则要求。我国目前正在完全采用部分国际食品法典推荐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估计将于下次修订时生效。

专家也提出,新标准相比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还存在定差距,主要在于制定标准的数据支持方面,如残留试验数据质量及膳食数据质量等,这些或多或少会影响标准的质量(如不确定程度及与生产实际的符合性)。

依据风险分析原则,国际食品法典每年制定约300个残留限量标准,同时撤消约100个不适用的标准。其具体制定标准采用所谓的8步原则:提出项目计划,科学评估和推荐限量,成员国和观察员评议,农药残留委员会初审,法典大会初审,成员国和观察员再评议,农药残留委员会终审,法典大会终审,这个程序需要持续两年完成。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1963年创立,致力于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构建和维护安全、开放、公平的国际农产品和食品贸易机制。我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严格遵照和借鉴国际食品法典评估原则,在符合中国农业生产实际和公众消费特点的情况下,努力推进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同步协调发展。

实用性更强

新标准主要针对哪些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有哪些较大的改进?针对该问题,王海老师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

(1)残留限量在数量和覆盖率上均有较大突破,同一种农药在不同的食品中均设置了残留限量,这样更具体,使用和检测也都更具有针对性:而且,新标准也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如谷物、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780个限量标准)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麦粉、大豆油等12种加工制品59个限量标准)。

组限量是选择同一组农产品中消费量大,残留风险最高的农产品为代表作物,以代表作物的农药残留试验数据为基础,来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中制定的28组农产品的组限量,将有利于扩大残留限量的覆盖率和使用范围。

(2)食品覆盖范围变大,旧标准将食品、农产品大致分为7个类别,新标准将原有分类做了合理调整,并新增了“坚果”、“食用菌”、“调味料”、“动物源食品”4大类食品类别:同时,原有的“蔬菜”、“水果”和“油料和油脂”也进一步被细分基本覆盖了日常生活中主要农产品。

(3)新标准推荐了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法可依

谈到我国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状况,马增俊会长总结说,根据农业部201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总体较好,但仍存在隐患:一是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大为改善,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持续下降,已从10年前的超过50%下降到目前的10%以下;残留检出值也明显降低,10年前检出超过1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但现已很少见,仅偶有检出。二是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如稻米和水果高达98%以上,蔬菜和茶叶也达95%以上。三是目前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南方地区的夏季病虫害状况严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实施反季节栽培时由于农药用量大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农产品变变为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太小,有众多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同时,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相对发达国家仍然较少。

农产品及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是判定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常常发生病虫害,需要用农药进行防治,因此几乎所有农产品都可能含有农药残留,中外农产品概莫能外。只不过有些有机农业使用天然的生物农药。我国与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一样,采用国际上通用的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以考虑最大可能的风险为原则,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马增俊会长强调,农药残留并不可怕,关键是不能超标。对于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安全性应该持有正确认识,符合农药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相对安全的,我们既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也要理性看待农残问题,不能盲目夸大其对食品安全的危害。

对于新标准的出台,业内人士普遍看好。新标准的实施,一是有利于规范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从源头控制住农药残留。二是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了法定的技术依据,有利于各级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的科学性评议,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认可,这对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将产生积极影响。

企业需加快调整步伐

谈到新标准的实施与落实,王海老师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虽然新标准已并实施了3个多月,不少企业也参加过相应的培训,但多数企业(尤其是农产品种养殖和初加工企业)对新标准并不了解,即便通过ISO9001和ISO22000的企业中也有部分未能了解新标准的更新情况。此外,也有部分企业虽然了解了新标准,但目前还未能进行更新,并未全面应用到生产中。因此,新标准的实施应用目前仍需要监管部门的培训、顾客需求和二方、三方的审核来共同推动。

新标准实施后,对于相关企业来说要求更为严格,会对企业产生定影响。王海老师进步对相关企业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1)新标准的实施尤其会对蔬菜,水果等生产企业产生影响,新标准中蔬菜和水果的残留限量分别为915个和664个。果蔬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进行相应改变,例如加强原料管理、基地建设等,尤其推荐企业加强基地建设,建立合作基地或自有基地,从源头进行控制。毕竟好产品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测出来的。

(2)在新标准中,对从农药品种、各项最大残留限量数据到推荐检测方法都做出了调整。若企业已建立自有实验室,那么对于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需评审相应的检测方法: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应确定其是否需要配备相应的资源(包括相应的设备及人员培训等)。此外,对于没有建立实验室的企业,需要与第三方实验室进行相应沟通,及时作出调整。

(3)新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目前,CAC有3820个残留限量,美国有1.1万个残留限量,日本肯定列表有5万多个残留限量。对出口企业而言,其一直使用客户提供的标准,例如水果出口产品提供的检测报告达100多项农残指标,因此新标准的实施对出口业务没有太大影响;从另外一个角度讲,随着国内标准的加严,与国际标准的差别正逐渐减小,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出口起到促进作用。

此外,针对新标准推荐的配套检测方法,马增俊会长也特别指出,新标准对相应检测方法做出了调整,更具实用性。各检测机构和农产品市场可核对筛选新标准中推荐的检测方法,对照实验室已有的检测条件选择适当实验方法,列出尚未达到的实验条件,及时申报采购进行补充。同时,需要对质检专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之充分掌握新的实验方法,保证检测效率。各送检市场也应提前与检测机构进行联系,确认各项目是否能按标准如期开展,以免耽误产品的检测。

市场严把检测关,源头管理是关键

农贸市场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大家更为关心农贸市场如何对商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尤其是农药残留问题。马增俊会长针对记者的提问,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解答。

农贸市场内一般设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备食品快检箱等简单的质量安全检测设备。检测员对市场中将要上市的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测试,做快速定性检测,测定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量是否有超标情况,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市场会勒令摊主禁止销售。这种快速检测属于定性检测,即测定农残是否超标,但进行定量检测需要进一步到实验室进行。

市场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重要的就是做好检测记录,并公布检测结果。一旦发现农副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市场经营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经营者暂停销售。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范文5

关键词:水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 F76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732065

众所周知,我国水系是自西向东的整体,大江大河上游是我国农作物主产区,而下游多湖海水系发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水产品的主要出产区域。然而,自现代农业发展至今农药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农药施用量也随着增产和农害抗药性的增加日益增加。常年来,农药的过度使用造成农药溶入水中随着水系的物理作用向下游水产生产地区漂流,最终进入水产品的食物链被人体误食。水产品农药残留是在水生动、植物养殖过程中,为防病、治病增加产量而使用的药物、渔药在生物体内产生积累或代谢不完全而残留的药物或是上游使用农药的遗留进入生物链[1]。随着我国国民生产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追求如猪肉的高热量的肉食摄入,渐渐青睐更为健康的鱼虾类水产品蛋白质摄入。我国有绵长的海岸线,是世界水产品生产大国,但我国养殖水产品出口经常被查扣或退回,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在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控体系上与国际认证还不接轨, 检测和监控水平与欧盟、美国等要求存在差距。

甲胺磷等禁用农药仍是水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经检测并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水产品样品指标超标主要是检出了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水产品样品中超标的的22份抽检品检出甲胺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氧化乐果、甲拌磷等蔬菜中禁用农药,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75.9%。这些农药一旦进入人体会给人体造成不同的损害: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会出现急性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呼吸困难、全身抽搐、呼吸麻痹甚至死亡;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后可发生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和呼吸抑制:杀虫脒中毒会使人嗜睡、尿急;更甚者昏迷、明显紫绀和血尿:溴氰菊酯(凯素灵)中毒症会使人皮肤刺激,烧灼感、红斑、丘疹、强过敏反应甚至死亡等:百草枯类农药毒性非常强,不但损害人类的肾脏,导致蛋白尿、血尿,引起肾功损害,而且积累在人体内或大量进入人体引起进行性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衰竭。

1 水产品中农药检测概况

1.1 水产品中农药残留介绍

为了抵抗病虫害并提高农作物产量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农药,为了防治植物病虫害,全球每年有460多万t化学农药被喷洒到自然环境中。据美国研究机构统计全世界每年使用的400余万t农药,然而只有1%发挥作用,其余99%并未产生效果都散逸于自然环境中。其中水环境中的农药在自然条件及生物链作用下,进入水体在水中生物链要素间循环,最终进入人体。据美国环保局报告,美国许多公用和农村家用水井里均由非自然界的化学农药残留被检出,即使在高纬度的极寒地区都有检出DDT、甲胺磷、艾氏剂等农药残留。甚至地球两极环境也未能幸免,在北极鱼类、南极磷虾体内,均已检测出农药残留,由此引起的水产品农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国际的关注。农业科技的发展高杀伤性或是高效率高浓缩的农药被不断研制出来,以及疑似受农药残留影响的待检品数量不断增加,对水产品中农药残留分析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药中残存的农药数量称残留量,残留农药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积累产能产生不好的作用。农药残留分析是对待需要检测的样本中农药残留进行两定(定量、定性)分析的方法,通过对残留农药进行分析和监测,评价农药残留的危害性,以避免样本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3]。

1.2 水产品中农药残留类检测概况

目前我国测定水产品中农药残留常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或HPLC2荧光检测法检测水产品组织中的农药残留[1] 。虽然这些方法的准确度较高,但也存在检测成本高、程序复杂、检测时间长且效率低等缺点。为了确保我国水产品安全,避免农药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在实际中使用一种简便、快捷、低成本的检测方法已势在必行。通过农药残留完全免疫抗原和其多克隆抗体,经过实验筛选、优化,建立检测农药残留的酶联免疫吸附分析法,并用于实际样品的测定观察效果。常见对水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有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高效薄层色谱法、超临界流体色谱法、HPLC高效液相色谱法和免疫吸附分析法等。

2 水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介绍

2.1 农药残留酶联免疫吸附分析法

实验资料准备:器材准备:电子天平;酸碱计;洗板机;酶标仪;恒温磁力搅拌器;微量振荡器;超声波清洗器;离心机;台式震摇器。实验药液:孔雀石绿,牛类血清白蛋白,福氏fox完全与不完全佐剂,酪蛋白, 卵清蛋白,山羊sp抗兔IgG2辣根过氧化物酶偶合物;二甲基亚砜;四甲基联苯胺(TMB)。包被液为NaHCo32Na2Co3缓冲溶液(0.04mol/L,pH9.5);稀释液为弱碱性磷酸盐缓冲溶液;洗脱液为磷酸盐缓冲溶液PBST;封闭液采用1%酪蛋白溶液;底物溶液:由20mL纯水加1mL缓冲液;中止液:为硫酸溶液(5%)。实验水产品、对照用实验兔。

免疫原及包被抗原和多克隆抗体的制备:使用重氮化法[2] 为了制成免疫原及包被抗原,需将实验水产品农药残留修饰物与牛血清白蛋白(BSA)和卵清蛋白(OVA)交联;将免疫原(LMG2BSA)与福氏完全佐剂以1∶1混溶,对实验兔采取多次免疫后,制得多克隆抗体。

间接酶联免疫吸附分析法步骤:用包被抗原包被酶标板,210μL/孔,冷藏环境12h。用PBST缓冲溶液洗板5次。加入1%Casein液进行封阻,300 μL/孔,室温放置50min。加入样品标液各100 μL/孔抗体,室温放置50min。洗板,加入稀释的GaRIgG2HRP,210 μL/孔,室温保持50min。加入TMB底物溶液210 μL/孔,显色――避光反应――使用微量振荡器15min震荡。加入5%硫酸,90 μL/孔,终止反应。最后用酶标仪于460nm处测定各孔溶液的吸光度(A)。标准溶液中农药残留浓度与吸光度成反比。以A~logC作图得到测定农药残留物质的标准曲线,从中可以算出检出限(DL)和IC50值。IC50值与灵敏度成反比。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类加标回收实验:从深圳市滨海养殖鱼塘采集了2个水样,从滨海市场购买了洄鱼、墨鱼2种样品。样品经过切碎,研磨以及匀浆。于约2.0g鱼样品中加入样品标液各100 μL/孔抗体,加入不同体积的LMG储备液,使鱼样品中LMG加标浓度为30,50,90 μg/g,样品室温保持50min。加入3mL乙腈,涡旋混匀7min,超声波振荡后提取15min,4000r/min离心10min,使用微量振荡器15min震荡。上清液转至25mL梨型瓶中,重复一次后合并2次萃取液。将收集液在35℃下减压旋转蒸发至体积约2~3mL使用微量振荡器18min震荡。取出样品溶液加至已活化的中性氧化铝柱上,4mL乙腈洗涤中性氧化铝柱,收集全部流出液,45℃旋转蒸发干燥,用样品液稀释剂定容至1000mL使用振荡器17min震荡。。水样用0.45um的滤膜过滤,鱼塘水LMG加标浓度为5ng/mL,使用微量振荡器20min震荡。。样品用贮备的缓冲液稀释,进行ELISA测定。2种鱼实验结果得出农药残留在水样及水产品中的回收率为75.2%~94.0%,相对标准偏差2.6%~12.8%,表明实验所建立的ELISA方法在准确度和精密度方面都是比较好的。

2.2 水产品中农药残留HPLC高效液相色谱法和LC/MS/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实验原理和适用范围:将均质鲟鱼、鲅鱼样品各6g以1%醋酸-乙腈溶液提取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提取液用正已烷净化。用配有荧光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定。本法适用于水产品组织中六六六、异狄氏剂等的同时检测。

方法性能指标:六六六、异狄氏剂类残留的测定低限(LOQ)平均为15 g/kg。线性范围均为:10~50μg/kg。回收率为64%~106.3%;相对标准偏差为1.3%~9.5%。

而LC/MS/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色谱条件:色谱柱:Inertsil C8-3,5 mm,150 mm×2.1 mm i.d.或相当者;流动相:0.1%甲酸的乙腈溶液+0.1%甲酸的水溶液,梯度洗脱(梯度时间表见表3);流速:300 mL/min;柱温:30 ℃;进样量:30 mL。

3 结果与讨论

3.1 水产品中农药残留实验结果与讨论

高灵敏度的ELISA方法是通过对实验包被液抗原,抗体及酶标二抗的使用浓度,温育时间,显色条件进行了优化总结出来的,其最佳实验条件:包被抗原的浓度为110 μg/L,抗体稀释度1∶3000,酶标二抗的稀释度为1∶5000。温育条件:室温,50~60min。TMB显色时间为15min。实验测出农药残留标准曲线,其标准溶液的浓度范围为0.1~100μg/L。为确定ELISA方法的重现性,14d内分别做9条标准曲线, IC50的范围为0.9~216 μg/L,检出限范围为0.02~0.10μg/L。在不同时间作出的9条标准曲线的每个标准点上,吸光度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RSD)为2.6%~7.1%。结果表明所建立的ELISA方法在水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中具有灵敏度高、重现性好的特点。

而HPLC法、LC/MS/MS法2种方法并辅助以微波萃取、正己烷脱脂、高效液相色谱一荧光检测器检测,成功建立了水产品组织中农药残留的高效测定方法。HPLC法、LC/MS/MS法具有准确、简便、灵敏等特点。本方法的平均回收率为:鲟鱼71.8%~101 %、鲟鱼肝脏66.3%~103%、鲅鱼鱼肉62.3%~89.7%相对标准偏差为:鲟鱼1.4%~12.0 %、鲟鱼肝脏2.6%~9.2%、鲅鱼鱼肉1.3%~11.5%。2种方法可以达到检测农药残留特别是检测六六六、异狄氏剂等残留的先进水平。

参考文献

[1] 周立红,陈学豪,徐长安.用微核技术研究孔雀石绿对鱼的诱变作用[J].集美大学学报,1997,2(2):52-57。

[2] 余培建.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底泥中孔雀石绿及其代[J].化学分析计量,2007,16(2):27-29.

[3] 杨先乐.水产品药物残留与渔药的科学管理和使用[J].中国水产.2002(10):74-75

[4] 蒋定国,杨大进.动物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概 况(综述)[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2,14(2):44-47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范文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开展蔬菜农残例行监测,是掌握蔬菜质量状况,确保广大市民餐桌安全的需要,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决策依据,也是衡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的关键所在。伴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各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各地的农产品监测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在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受到人力,财力等限制,只能进行快速定性检测,为了选取合适的定性快速检测设备及验证速测仪的精确度,我单位启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于2007年购买了2种农药残留速测设备,进行了检测仪器比对试验,结果报告如下。

一、材料与方法

1.检测仪器名称、生产单位及单价

2.2 操作步骤:

2.2.1 RP410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操作步骤:取2克样品(非叶菜类取4克),切碎加入20毫升提取液,震荡1-2分钟,倒出上清液,静置3-5分钟于平底小试管中加入50微升、3毫升样本提取液、50毫升显色剂,在37℃-38℃下培养30分钟于待测的5只平底小试管内分别加入50毫升底物,倒入比色杯内,进行仪器测定。

2.2.2 CNY-858C型残留农药测试仪对照液配置及操作:在干净的试管中用移液管加入2.5毫升提取液用移液器提取0.1毫升的酶,加入到试管中用移液器提取0.1毫升的显色剂,加入到试管中适度晃动试管,使液体混合均匀,30℃左右温度放置15分钟15分钟后,用移液器提取0.1毫升的底物,加入到试管中,晃动试管,使液体混合均匀,马上倒入比色皿中,放入仪器通道,按启动键开始测试。3分钟后显示对照结果,一般对照数值应在30以上,按Y保存,对照结束。

样品检液配置及检验:用天平秤取表面干净熟菜或者瓜果1克,切成1毫米左右小方片,放入5毫升烧杯中用移液枪提取5毫升的提取液,加入到烧杯,放10分钟。或用振荡器震荡2分钟。将烧杯中的液体倒入试管中,稍沉淀后,用移液枪提取2.5毫升的上清液到另一试管中,为检液。在检液中加入0.1毫升酶液和0.1毫升显色剂混合均匀,30℃左右温度放置15分钟。15分钟后,用微量移液器提取0.1毫升的底物,加入到试管中,晃动试管,使液体混合均匀,马上倒入比色皿中,放入仪器比色池,按启动键开始检测。时间到后显示检测结果抑制率,按Y保存并打印。

二、检测样品的制备

选取西葫芦为检测样品,首先用2种农残速测仪做空白试验,两种农残速测仪的响应值分别为:RP410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响应值为52.6,CNY-858C型残留农药测试仪响应值为29.3,均为合格,农药不超标。

选取乙酰甲胺磷。敌敌畏和乐果三种有机磷农药,浓度均配制成为0.2ppm,添加到样品西葫芦中,每种农药添加浓度分别为0.01ppm、0.03ppm和0.06ppm,每种农药每个浓度做两个水平试验。

三、检测结果

四、结果分析

1.当样品中添加的农药浓度越高,2种农残速测仪器对其的响应数值越大。

2.2种农药速测仪器对低浓度为0.01ppm的有机磷农药均可检出,且响应值较好。

Y-858C型残留农药测试仪对有机磷农药响应值的增大幅度随着农药浓度的增大而减小。

4.2种农药速测仪器对乙酰甲胺磷、敌敌畏和乐果三种农药都能较好的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