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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运营模式范文1
【关键词】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上市公司; 经营业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广泛运用公允价值,以充分体现相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2006年我国出台的新会计准则广泛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从而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较高的协调性。同时,考虑到中国国情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公允价值的应用采取了适度和谨慎的态度,其使用范围比国际会计准则更窄一些,限制更严一些,即在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同时,引入公允价值。在现阶段有些资产和负债缺乏成熟的活跃市场,尽管会计信息相关性非常重要也必须以可靠性为前提,但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价值可能出现偏差或人为操纵利润现象。我国准则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规定,原则上要求,只有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获得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经过几年的实践,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研究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会计改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一)公允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都对公允价值下过定义。广义的公允价值是一种理念,是历史成本的延伸,是衡量所有计量属性内在统一性的质量特征。即是否公允地表达了计量对象的价值特征,因为会计必须反映经济真实,特别是交易或事项的实质,所以公允价值可以满足企业外界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大多数的决策者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本文采纳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产权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它代表了会计计量体系变革的总体趋势。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质上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客观计量和真实反映。一是资产计价必须坚持客观价值计量,价格要能真正反映资产的客观价值;二是资产计价必须立足于现在的时点,坚持动态的反映观。对一个具体企业而言,人们更关注的是它持有或消耗资产的现时价值。因此,公允价值概念的指导思想是要求真实和公允。公允价值最大的特点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参与市场交易的理性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达成共识后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1.公允价值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
公允价值对交易环境要求严格,要求公平交易,从而有利于更真实地反映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更加相关的信息,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的有序运行。
2.公允价值具有动态性
随着时间的变化,公允价值的公允性也会发生变化,今天的公允价值到明天就成了历史成本。也就是说,公允价值是反映现行经济情况对资产或负债的影响在市场上的评价,它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是一个动态的价值指标。也正因为如此,公允价值才能够时刻保持“公允”。
(三)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经营业绩即经营成果,是指经济实体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其有限资源从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指标体系有价值指标和非价值指标,价值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已获利息倍数、总资产周转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和发展能力定性指标;非价值指标包括经营者的素质能力、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应变能力评价、技术资源状况、公司激励制度等。
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运用,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不同的体现。以中石化2005年年度报告为例:中石化分别在上海、香港、纽约、伦敦等地上市,按规定应编制两套财务报告,一套为中国标准,即“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一套为国际会计标准,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2005年的年报中,按照中国标准编制的报表,2005年净利润为395亿元人民币;按照国际会计标准编制的报告,当年利润为438亿元人民币。2006年在新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新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年初股东权益,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上市公司有454家,调增年初股东权益795.04亿元。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的引入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最大影响就是接近市场价格信息,但是,资产信息和所有者权益信息的不稳定性会导致信息使用者的使用发生偏差,影响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定。具体来说,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相关规定不完善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缺乏统领全局的会计准则框架。理论界对于公允价值的研究还十分有限,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的方法和要求的规定和阐述分散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既不详尽也不统一,且各个具体准则之间存在计量属性矛盾及计量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无法有效指导实践。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而相关制度不健全,又给会计舞弊提供了便利。
(二)公允价值获取困难
实践中,公允价值的确认会受到会计环境的影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由于市场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些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到相似的市场交易价格,有的却难以寻找到只能估计。比如,当某项资产或负债的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无法确定时,就会采用现值计量估计公允价值,需要估计与资产或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但是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需要会计人员凭借专业知识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大,其可靠性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目前,公允价值获取困难已成为我国公允价值应用的难点所在。
(三)公允价值应用的成本过高
公允价值最可靠的获取途径通常是参考活跃市场的报价。然而,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尚属于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交易不活跃,金融工具的使用不普遍。在这种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取得公允价值要付出较高的成本,且取得公允价值的收益难以抵补其成本,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同时,由于公允价值具有动态计量的属性,会计人员需要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新的认定,必然会增加企业的信息成本,提高会计计量和账务管理的操作成本,而公允价值的使用也增加了财务报告的风险,加之为了防止出现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企业的监管成本也会相应提高。
(四)存在利润操纵行为
公允价值计量在很多方面留下的弹性空间,很可能成为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工具。比如,对所取得的配股,管理层可以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净利润,直接影响利润表数额;也可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资本公积,改变股东权益。上市公司管理层可以利用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权,通过利润操纵,使盈余达到期望水平,从而实现其利益需求。利润操纵行为的存在,导致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降低,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不符合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真实、公允的质量要求。
(五)缺乏监督约束机制
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对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发展较晚,独立性比较差,同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竞争激烈,为了自身利益难以保持应有的公允与客观,加之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有限,道德操守不高,面对上市公司和一些政府部门的压力和利诱,执业质量难以保证。另外,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对一些违规行为相应的处罚措施还缺乏威慑力,使得一些企业敢于以身试法,这也直接影响到公允价值的推广使用。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中应用的对策
虽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核算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国际应用来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广泛应用不可避免,有发展成为未来主要价值计量模式的趋势。为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使我国资本市场更加健全,使信息使用者更透彻更有效地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相关规定,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应当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研究,完善我国公允价值的会计理论体系。在总结现有公允价值计量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统一框架。对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细节问题应加以明确规定和详尽说明,以指导公允价值在实际中的应用,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同时,应当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规制度,实现会计准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为公允价值的实施提供一个协调的法律环境。
(二)建立信息数据网络,降低公允价值的获取难度
为了切实解决我国公允价值获取困难的问题,应当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建立与市场化程度相适应的信息数据网络,形成市场价格信息数据库,提供容量大、时效性强的数据信息,快速传递公允价值计量所需的公共信息,以方便职业人员在资产定价时选取适当的参考数据。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当加大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力度;还可以指定专人负责公允价值变动的核算、定时按既定途径收集数据,加快对公允价值信息的及时收集和处理。
(三)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降低公允价值应用的成本
一方面,应当不断深化我国的市场化程度,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创建活跃的交易市场。同时,积极培育各级市场,不断完善资本证券市场和其他专业市场,为公允价值的采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降低公允价值的获取成本。另一方面,应对上市公司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帮助其熟悉和掌握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准确处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事项,切实降低上市公司公允价值应用的成本。
(四)编制全面收益表,防范利润操纵
建议通过编制全面收益表对已实现收益与未实现收益分别考核。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递延收益处理,不计入当期利润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规定任何公允价值方法不仅应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及产生的收益,而且应根据相关项目进一步细分各种收益的来源和变动,从而有效防范上市公司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的利润操纵行为。
(五)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推动财政、税务、审计等管理机构强化监督,发挥监管合力,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在审计准则中明确、细化有关公允价值的执业标准和措施;注重培养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守法意识和诚信道德意识,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和独立性,提高其对公允价值估计的审计能力。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加大其违法违规成本,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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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运营模式范文2
固然,集体经济曾在计划体制下成长过,也确实存在过“二国营”式的体制弊端,直到今天,仍然需要大力改革创新,这应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值得重视的是它的本性、它的内生优势,常被漠视或抹杀,把它同旧体制等同起来!
这里不想引经据典,也无需长篇大论,只是点明主题,深刻认识集体经济的贯有本性,即集体经济固有的优势是可突显其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的境界!
一、适应市场的本质特性。合作经济的历史证明,它是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均可存在并发展的一种市场主体。中国集体经济同样是合作经济,它在市场中生,在市场中发展壮大。
从建国到今天,历史雄辩地证明集体经济的业绩功不可没!根本原因在于它对市场的适应性、应变性和内动性的本质。
二、合作者(劳动者)联合的主体性。合作经济的兴起,在于市场经济的弱势群体,组织起来,应对资本强势的一种经济组织。因此,决定了合作者(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体、经营管理的主体和权益的主体。无论它发展到什么程度(如赫赫有名的蒙德拉贡集团),它都是联合的劳动者主宰发展的命运!它同任何国有、私有、资本联合的经济,均不雷同。
三、劳动驾驭资本、积累成果劳动者化的特性。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奴役劳动、主宰一切社会领域(他们的“民主”,只是强势资本争夺权位的形式与手段而已)。但是,只有在合作经济中,始终坚持劳动者(合作者)驾驭资本,资本运营的收益、积累的财富,均归于劳动者(合作者),但又仍归运营于整体合作经济的发展(蒙德拉贡建立了个人资本账户,收益分红入帐,但并不取现,而继续作为合作股份投资,为企业运营)。我国曾出现的“二国营”模式,只强调了组织的“集体”,而扭曲了社员所有权。但是,改革开放后兴起的“股份合作制”,重新回归了合作经济的本性,证明它的本性不容扭曲。当然,分配机制至今尚需完善,但其本性如此,应予珍惜。
四、共有共荣、平等和谐的本性。合作经济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特点,不仅在于其产权制度、自主管理监督的治理结构,更在于它始终就是在完全平等的前提下,联合组织起来的。其主导者、管理层,没有也不允许有任何特定“身份”,只能是选举、民主程序的结果,他们也不能有特殊的资本权益或权位强势。共享、共荣、平等、公正、和谐发展这些要求的实现,不是口号,而是来自合作组织特性的本质。
集体经济运营模式范文3
关键词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途径
长久以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直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据统计,2006年,霞浦县296个村中,当年有收益的村82个,当年无收益的村达214个,在有集体经营收益的48个村中,集体收益5万元以下的村27个,集体收益5~10万元的村15个,而集体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只有6个。因此,可以看出,集体经济薄弱村在霞浦县农村中占有较大比重。为了搞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必须从解决以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按照启动内部活力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形式和途径。
1建设好村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首先必须把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好。一是确立新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经济薄弱村干部,要把是否具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过硬本领作为重要标准,决不能因村的经济总量不大而降低对干部的要求。对那些创业精神强、有胆识、有魄力的人,要不拘一格,大胆选拔,放手使用,为他们施展抱负和才干提供广阔的舞台;对那些有事业心、工作勤恳,但因历史问题多、集体债务包袱重而造成信心不足的干部,要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重点在帮助“换脑筋、树信心、增本领”上下功夫,激励他们振作精神,轻装前进;对少数事业心差、缺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能力的村干部,要克服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和姑息迁就的思想,果断地将他们调出班子。二是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要求,完善农村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把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村级负债的化解等目标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与个人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形成“发展集体经济光荣、发展集体经济有功”的良好政策和舆论导向,激励干部奋发创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任期制,对经济薄弱村的支部班子成员,只要基本素质好,有实干精神,在其任期内一般不要做大的调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强化教育培训。要按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要求,实施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工程”,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
2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因地制宜选准发展路子
一是发展模式与目标要切合实际。各村情况千差万别,发展集体经济不应该、也不可能搞成一个模式,而应该走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切不可急于求成,脱离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自身条件。在项目的选择上,做到扬长避短,只要能增加集体收入,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适合什么形式就采取什么形式,不搞“一刀切”;在规模的确定上,不能一味地贪大,搞“大呼隆”;在发展速度上,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二是要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要适应农村经济成分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新情况,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可以发展以集体资产入股、合作经营为主要特点的股份合作经济。集体可以以资源、场地、资金等方式入股,也可以对原有的集体工副业项目进行股份制改造,增强集体经济活力。三是多种形式搞好资产运营。根据不同类型资产的特点,按照“资源性资产抓开发、经营性资产抓增值、非经营性资产抓保值、福利性资产抓保护”的基本思路,搞好现有资产的运营,不断提高集体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可以通过开发“四荒”,拍卖使用权,村集体土地入股、租赁等形式,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搞以地生财、资源开发增收;通过建立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对集体的厂房、仓库、房屋、小型水利设施等进行租赁或承包经营,盘活资产;通过兴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成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服务实体,开展中介服务,兴办科技示范园区,搞服务创收。可以围绕土地开发、农产品加工、村办企业改造等,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借外力拉动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坚持发展集体经济与民营经济相统一。民营经济的发展,可以活跃一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且民营经济提供的税收,是乡村集体收入的基本来源之一。要把民营经济视为村级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坚定不移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又坚定不移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把富民和强村紧密结合起来,使其相互促进。
3落实配套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启动发展的活力
目前,不论从资金、技术、财政、税收、人才等具体政策的“倾斜度”看,从宏观政策的系统配套程度看,还是从落实政策的力度看,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迫切要求相比,都还有不小的差距。必须抓住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制定出一整套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如在资金方面,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贷款政策和办法,尽量满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合理需求;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利用各项扶贫资金和贴息贷款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税收方面,用足用活国家在农产品种、养、加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区分不同情况,对村级集体项目实行税收减征、免征、缓征、抵扣、分成。在土地政策方面,鼓励村集体参与土地整理、村庄改造和整治,增加有效土地面积;允许以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兴办合作企业。在人才技术方面,各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合与协作,从课题研究、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推广、成果转让、信息中介服务等方面,优先扶持集体经济的发展;在落实鼓励和扶持政策的同时,对那些集体经济特别薄弱、尤其是集体“空壳”和债务包袱沉重的村,应根据帮扶难度大小,分别列入县、乡镇重点管理范围,落实责任单位,进行集中攻坚,分期分批改变经济薄弱的状况。一是部门单位一对一包扶,“以输血促造血”。在帮助选准路子的基础上,积极提供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帮助。形成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强大合力。二是强村一对一“联姻”,以强带弱促发展。鼓励和提倡班子战斗力强、经济基础好的强村与集体经济薄弱村结成帮扶对子。利用强村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联合兴办效益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来料加工,帮助弱村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4强化管理机制创新,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主要应抓好两点:一是创新领导体制。要根据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现状和村班子素质状况,帮助村班子建立适合本村实际的经济工作领导体制,重点解决好目前普遍存在的决策盲目、责权不清、缺乏约束等问题,确保集体经济项目按市场化要求运作,实现责、权、利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内在活力。一些经济强村在改革村级经济建设领导体制上进行的探索比较早,值得经济薄弱村借鉴。二是规范财务管理机制。要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对集体资产,无论是土地、果园等资源,农机、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还是企业实体,凡是不再由集体直接经营的,都要合理确定集体与承包、租赁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加强承包、租赁合同的动态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集体原有的积累和新形成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应建立健全使用、租赁和折旧制度,保证不断增值。对借改革之机侵吞集体资产的,要坚决追回;对贪污、浪费、挪用集体资产的,要依法严惩,落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对集体经营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5逐步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切实减轻村级集体负担
集体经济运营模式范文4
一、整合资源谋发展,加快整合步伐,
促进一体化运营
(一)加大整合力度,抓好集体企业重构重组与改革发展
在集团公司和联社理事会的领导下,从2012年起,二轻联社以宋主任提出的“拓展思路求突破,整合资源谋发展”发展思路为指导思想,以“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引领,以资产为纽带,构建集体经济一体化运营平台,打造贸易和物业经营、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特色优势制造业、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四大主业,将联社全资企业穗联公司打造成为上规模、高效益、市场化运作的广州轻工集体经济“总部”。新构建的穗联公司包括核心企业、骨干企业和参股企业,其中,核心企业为原穗联公司与日用辖区企业;骨干企业为铝业板块和工艺板块。
2013年,二轻联社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抓好集体企业重构重组与改革发展,加快整合步伐,促进一体化运营,着力做好工艺板块的资源有效整合,至2013年年底已顺利完成广州轻工集团旗下所有集体企业的归集管理工作。2013年,二轻联社实现了营业收入 9.39亿元、利润总额2740万元的规划目标,分别同比增长33%和 30%,超额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年度目标。
(二)推进集体经济一体化运营,加强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
在推进集体经济一体化运营方面,二轻联社还在财务管理上加大整合力度。首先按照“十二五”规划统计口径搭建好数据管理平台,升级金蝶财务核算软件,统一核心企业的一级科目代码、管理费用项目的设置和核算方法,将经济活动分析报表的格式推广到骨干企业使用,及时汇总核心企业、骨干企业的财务运行情况,推进公司一体化运营。同时,做好资金池工作,建立以穗联公司为主账户、其他核心企业为成员账户的多级账户架构,将零散资金进行集中归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加强对二轻联社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包括投资高新科技产业,如美晨科技公司等,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投资管理体系。
二、拓展思路求突破,打造多项平台,
积极开拓业务渠道
(一)借助多项交易平台开展贸易,积极拓展新客户
二轻联社利用网络、交易会、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开拓了佛山化妆品集聚区、鹤山服装生产基地等新区业务,2013年实现进出口贸易1.01亿元,进出口业务增幅达28%。同时,新拓展广东浆纸交易平台进行贸易,2013年实现原纸等大宗原材料贸易额达2亿元,通过加强研贸结合,切入新领域、新市场,开拓新客户,启动环保改性涂料研发及经销项目,已与凯旋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成立金属材料表面环保喷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在品牌建设方面,挖掘“广字”“万福”等品牌资源,为穗联公司的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二)推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渠道
根据集团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要求和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在原“020”的运营基础上,二轻联社还新增了微信、阿里巴巴、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平台,开通了百度、百科、文库、地图等渠道,提高企业知名度,同时建立和完善B2C的销售模式。二轻联社还将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网络相结合,打造传统工艺文化名片项目,以“第一福”中华老字号品牌作引领,搭建官网和京东、天猫、亚马逊等电商平台,与已开设的10家特色连锁经营实体店销售相结合,促进电商线上线下的联动销售。
(三)打造广州传统工艺美术中心展示平台,擦亮传统工艺文化名片
广州传统工艺美术中心已成功举办了名家书画、山西平遥漆器、木雕工艺品、龙泉青瓷、工艺礼品购物节等多个主题展,成功承办了广府文化节“三雕一彩一绣”主题展,采取省内外工艺精品相互交流的方式,延伸“三雕一彩一绣”的内涵,开展工艺精品主题联展联销活动,成功打造了穗联公司广州传统工艺美术中心展示平台,大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推进园区及生产基地建设,
做好项目技术突破
(一)多个创意园区项目已启动并按部推进
在物业经营方面,除做好传统的物业出租经营管理外,二轻联社还启动了“特色创意园区建设”项目,对现有物业进行升级改造,力争打造出独具特色的红风IT服装创意园、好运电商服务创意园、广藤传统工艺及休闲主题园区、同德围物流经贸园、同德围精细加工及物流区等多个创意园区。其中,红风IT服装创意园八成房屋已修缮好,过半项目已进场启动;同德围物流经贸园已实施环境改造,正在办理保留用地确权手续。2013年,二轻联社实现物业经营收入3582万元,同比增长10%。
(二)推进范湖生产基地建设,打造集体经济现代化生产基地
在“集体经济现代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方面,二轻联社在毗邻广州的三水范湖开发区征地80多亩,建好了近3万平方米的厂房。2013年,二轻联社已完成铝业板块厂区的整体搬迁调整工作,装饰材料、灯箱、标识、厨房设备四大主业已按计划搬迁完毕并恢复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稳步提升,为加快未来广铝板块的产业升级注入发展新动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实现珠海长隆海洋王国项目技术攻关新突破
通过参与建设珠海长隆海洋王国项目,二轻联社与世界知名的建筑企业同台竞技,吸收了优秀的生产经营理念和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本项目攻克了多曲面铝板雨棚技术和主题公园标识中不锈钢、铝、GRC(玻璃钢)艺术造型难关,成功解决了超大型不锈钢窗花制作及现场喷涂的难题,为二轻联社带来了1500万元的营业收入。
四、稳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构建健康和谐集体经济总部
在积极进行改革发展的同时,二轻联社十分注重做好维稳及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轻联社不断完善维稳综治工作机构,提高排查高处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把维稳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一方面,积极做好职工群众疏导解释工作,尽量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努力创造条件,能解决多少就解决多少,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2013年,二轻联社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共6宗,且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都是由于早期集体企业转制但相关政策缺失而衍生的。今后,二轻联社在打造广州轻工集体经济“总部”的同时,将坚持不懈地做好维稳及综合治理工作,力求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广州轻工集体经济“总部”。
集体经济运营模式范文5
【关键词】脱贫攻坚 贫困村 村集体经济 空壳
一、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村集体经济是在行政村范围内,村级社区的集体成员,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核心,以共同积累的资产和资金为依托,在生产与交换过程中实行某种程度的合作经营、企业化经营等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社区合作经济。目前,中国存在200多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已有8000-10000个处于高水平状态,也有一些农村没有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实际上履行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但总的来说村内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低或无积累的行政村占绝大部分,贫困村更是基本全部呈现“空壳”状。
村集体经济处于一片空白或发展路子不宽,又无资金的“空壳村”,这使得很多公益事业难以兴办,村级服务功能也难以发挥,从而大大削弱了基层党支部对广大村民的凝聚力与号召力,这不仅会影响“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而且将影响干群关系的改善,不利于农村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基层政权的巩固。由此,贫困村更应在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利用好帮扶政策,加紧村集体经济建设,遏制返贫现象发生,促进实现稳定脱贫。
二、阻碍村集体经济发展原因
(一)农村资产的无主性
改革后,政企合一的三级组织转变为政企分开的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共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三者之间各行其是、职责范围模糊,在集体资产运作过程中三者只管有利的事(盛昌生,1997)。资产的无主性,助长了行政命令的不正之风,降低了村民对集体经济运营的兴趣,弱化了群众参与和监督环节,经济纠纷不断,错账死账难清,导致村级集体经济资产流失严重。
(二)农业未能形成良好的产业集群
村级集体经济经营形式单一,多数依靠种植业,投入大,收益少,又因农产品供给的有限性和周期性导致市场信息和生产决策往往不在一个时点上,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且一些村几乎将所有的耕地、山林分包到户经营,导致可开发利用的村集体资源缺乏,村集体固定经营性收入项目少,无稳定的经济来源(李剑文,2011);筹资渠道窄,对外商吸引力不足,资金总量少,政府虽有一定程度的补贴,但实际投入资金远高于政府投入,使得集体经营难以长久持续发展(胡克训,2009)。
(三)村集体经营管理不到位
当前乡村干部领导群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淡薄,对市场经济认识浅薄,无法准备把握市场需求;随着村集体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领导班子更多的把目光投向社会事务性工作,村级花销越来越大,没有多余经费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薄纯来,2015);村级组织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监管机制不到位、激励机制不完善,时有出现的领导中饱私囊现象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和破坏了干群关系。
三、村集体经济去“空壳”启示
(一)加快土地有序流转
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三荒整治”,充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田并利用“三荒资源”开发特色种植,开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实现土地流转从农户之间单一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参与多元流转转变;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对村集体统管或农户承包的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资源,可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或采取反租承包、合股经营的形式进行开发。
(二)利用资源优势
以乡镇、村为单位,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布局,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引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风格不同、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产业集群,创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平台;挖掘村内山、林、水等自然资源潜力,由村集体单独或作股合资进行开发,发展乡村旅游、康养产业等;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作用,以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
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集体统一经营的项目,必须明确经营者的经济责任,推行资产抵押和经济担保制度,依法签订并严格兑现经济合同,确保集体收益权;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落实村企分开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村级债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实行动态监测,落实化解村级债务的目标责任制。
参考文献:
[1]盛昌生.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现象的思考[J]. 理论建设,1997,03:25-28.
[2]李剑文.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发展途径探讨[J]. 经济问题探索,2011,06:65-68.
集体经济运营模式范文6
论文关键词 村民自治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关系
一、法律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既有《宪法》,又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两部作为目前涉及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重要法律,都将村民委员会性质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确村民群众可以通过这一组织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宪法》限定村民自治组织的区域范围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组织不能逾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对象范围,是对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具体化,并且明确了村民自治组织采用的是四种行使自治权的方式。《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物权法》第60条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等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能并列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村级组织。因此,相关法律均明确了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特性,并赋予了村民自治组织相应的职权:即要求村民自治组织只能是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充当的是公益人、仲裁人、守夜人和中介人的角色,既不能超越国家公权力的界限,也不能越过村民私权利的屏障。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以法律形式出现,最早是在1982年《宪法》第8条中,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又将其称之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宪法》等法律法规中则规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解决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去”和“留”矛盾,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然而,时至今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性质及职能定位,无论是法律或是学术界,尚未有统一、明确和具体的界定,由于缺乏专门法律规定,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了解,主要是从宪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获得。分析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宪法和法律已涉及到该组织的概念。如《宪法》第8条第l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从本款中规定与现实中农村土地承包的作法相比较,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以土地为依托、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纽带、以农民为成员的“村组织”,该村组织既区别于村民委员会,也区别于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它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围绕土地产权推进,是公有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三是具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组织内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享有管理权和经营权的职能及权限。如《宪法》第17条“……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农业法》第1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又如《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规定了权限范围。四是重合于村民自治组织,它超越了单纯经济组织属性,还承担着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带有综合性组织的特点。如按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是同一机构,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重叠,具有“政社合一性”。
三、对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定位分析
(一)两者概念模糊,定性不准
实践中,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承担的角色等同于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范下进行的,认为村民自治组织就是村民委员会。其实,村民自治组织不仅包括村委会,还包括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之所以将自治组织和村委会混为一谈,是特定法律环境、社会背景、理论背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相对不足的表现。重新定位村民自治组织的概念,已成为进一步理清其职责,处理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问题的前提。据统计,我国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近3000部,尽管多部法律法规多处涉及这一法律概念,但均未对其有明确定性,缺乏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至于在一个村是否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论理论上还是法律上,并不清楚。
(二)由于自治权力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村民自治组织因基层政权的委托,享有一定行政管理权,但行政权本身具有侵益性,村民自治组织常常僭越其公共事务管理的职权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致使绝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独立发挥作用,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缺乏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自主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维护机制,无法正确行使财产管理权和经营权,许多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2010年10月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一方面明确了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自主权,但另一方面却规定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三)两者法人地位不明确
宪法中多次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名称,显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类法律主体,但是主体身份如何?究竟是法人还是其他组织?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只是在湖北省和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中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为法人。尽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类法律主体的地位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由于法律对其设立、变更、终止、机构设置及功能等方面规定的缺失,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受到其他市场主体的质疑。其结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与其他经济主体签订合同,只好以村民自治组织的名义参与经济活动,无法办理资产产权证明,限制了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近些年,广东、浙江等农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在谋求自身合法地位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但均未摆脱“政社合一”的经营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模糊混乱,直接影响到村民自治功能的实现。
四、明确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思考
(一)明确各自内涵
为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五花八门的的现象,在立法中,应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现在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以及部分地方的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综合概括出来。可以这样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建立的,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土地为核心的集体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是与村民委员会并列的经济组织实体。村民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尽管接受委托办理某些事务,但是以乡镇府的名义办理,是一种行政委托关系,不是直接行使行政权。所管理的村事务,法律已明确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定义界定为,是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基层政权办理部分委托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组织。
(二)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
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者,而后者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者,两者的性质、宗旨都是不同的。作为公共事务者,村民自治组织受村民授权,它的宗旨是从事公益事务,不具有营利性,不承担市场风险。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拥有农村集体资产,其目的是用集体资产实现农民的生产和福利,会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它与村民自治组织不应当存在管理与服从的隶属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济组织,其法人财产完全按市场法则运作,有其独立的运营模式;村民自治组织是准行政组织,其运行遵循政治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村民自治组织以服务村民、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为目标,二者是各自独立的组织。因此应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中规定,删除村民自治组织有经济职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