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水型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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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节水型工作总结

企业节水型工作总结范文1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指导滨湖幼儿园开展创建省级节水型学校。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政治理论学习。

3、向市节水办申请创建省级节水型载体市级验收。

4、完成《节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向县领导汇报。

5、分别向有关单位传达节水货、节水评价、两超文件。

6、参加局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活动。完成对城区河道管理所巡查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检查。

7、对今年机关、单位、小区、企业载体创建(复查)进行督查、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复查)单位加紧开展、完善创建(复查)资料。

8、加强对年用水量10㎡以上用水户节水评价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9、与节水教育基地设计单位进一步交流、沟通,完成设计方案(二稿)。

10、与节水评估单位、被评估单位进行三方对接,为县体育馆、牧原公司办理节水评估提供指导服务。

11、对被用水审计单位用水审计进展工作进行督查。 12、准备迎接示范区检查验收资料。

13、防汛值班。疫情防控。

二、7月份工作计划

1.根据今年疫情影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出台用水计划调整文件。

2.计划对重点用水户、重点监控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月报填报检查。

3.开展节水特色化宣传要求,完成有关节水宣传活动。

4.申请市节水办对4家省级节水载体进行复查,争取本月完成复查任务。

5.对今年载体创建单位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倒排计划,争取按目标完成创建任务。

6.完成节水教育基地方案确定及工程开工建设。

7.出台《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推动《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

8.对《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行征求意见。

企业节水型工作总结范文2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企业节水型工作总结范文3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完成供水服务工作。

按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兼顾的原则,克服困难,加强协调,科学调配,保障了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环境用水需要。上半年自来水供给达1000万立方米,工业供水(含生活源水)达2400万立方米,完成9.63万亩农田泡栽面积,实现芒种前“关秧门”的目标;环境供水得到保障。

(二)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为了项目干”的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尽快”的要求,全力推进水务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思路,以改善和保护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是实施并完成20*年新增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对弥牟、红阳、大同、城厢、*实施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解决1.3万人饮水安全;二是实施并完成20*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通过管网延伸,解决*镇红星村、五爱村、*村,人和乡壁山村,*乡胜利村共6450人饮水安全;三是正在实施20*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新建*至*自来水输水主管线,解决2.2万人饮水安全,已完成工程量70%。

2.加快推进*以*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围绕加快*以南水利发展,解决用水困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旅游业开发、壮大水产养殖规模,加快推进*以*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一是全力抓好*脉绿化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建设,完成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人和乡三元村、*村,*镇*村、*村,*乡*村配套工程建设,购买11套提水设备,确保绿化用水需要,现已植树达10万余株。二是抓好雨水集蓄利用和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在*镇实施20*年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整治塘堰10口,新建蓄水池165口,已完成工程量75%;在*乡实施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整治渠道5.68公里,已完成工程量90%。三是实施并完成东支七渠整治工程,整治渠道30公里。四是正在实施成南高速公路(2009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5平方公里)。五是在加强技术指导的同时,协助*镇和*镇规划*海岸线100亩、三方村1000亩,*村200亩渔场建设。

3.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按照以“三个集中”为核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一是完成*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园区、*沟温泉度假区、南方高科玉米基地、现代农业港水系迁改、供水实施方案及配套工程建设,整治龙门支渠2.68公里,农业港园区内整治渠道6.32公里、*57口、建蓄水池165口。二是完成工业南区供排水、防洪规划,散货物流园区水系迁改方案,跟进北部新区涉水项目建设,介入载货汽车产业园区涉水项目建设。三是完成省建筑职院、区医疗中心、粮油储备中心、灾后重建六所学校水系迁改方案。四是完成唐巴路、桂红路、龙赵路、云石路、*大道改造(建)水系迁改方案。五是跟进统筹城乡示范村涉水建设,完成18个示范村农田水利、自来水供给、水产业发展等现状调查,根据其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配合各乡镇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等村自来水供给工程建设,抓紧实施十五里村、三元村、五爱村人工湖工程建设。

4.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围绕生态区联创工作和节能减排的要求,根据市上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如期完成城厢、*、*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投入试运行,加快推进干管铺设二期工程。截止目前,城厢镇完成1500米,*镇完成3210米,*镇完成2392米。二是完成*、*、*、*、*(一期)五个农村新型社区和日新、玉虹两个非建制镇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完成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经过多方协调,反复磋商和沟通,督促中科成环保有限公司按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足额交付区污水处理厂转让价款,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并确保了区污水处理厂稳定和安全运行(上半年处理污水2450吨);6月将完成技改方案,随即启动和实施技改,以保障全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深入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集中治理河道乱污和水域环境卫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的整治工作目标,在抓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整体推进河渠整治。上半年累计投入人力1.5万人次,清理河、渠10万余米,清运垃圾和打捞漂浮物4000余立方米,规范污水排放36处。

(四)扎实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

根据《2009区省级国家级生态区联创工作方案》和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围绕“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三项牵头指标,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在抓好支撑指标的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调研和典型测算工作,完成了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年度计划、20*年至2009年度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统计报表及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汇总表、农业灌溉渠系基础资料统计和核实、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等系列基础工作,并根据验收检查的标准,抓紧资料整编。

(五)切实做好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一个重点(清白江大河)、二个难点(*及山溪河)、一个关键(主城区内涝)”的思路开展防汛工作,在加强防汛值班和检查,重视雨情、水情的统计和通报,完成*上元村村段河堤加固工程的同时,着力抓好隐患排查、洪涝灾害的基础性源头工作和防汛机构的自身建设,完善了防汛预案,落实了防汛责任,储备了防汛物资。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年”的工作要求,围绕水环境安全、水产品安全、生产(自来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继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按照并联审批制度的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在加强水法宣传和节水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新版取水许可证的换发、施工降水的管理、节水型单位创建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打击砂石盗采专项行动,河道砂石资源盗采行为得以有效控制。

(七)着力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工作。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认真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全面完成学习调研阶段的目标任务,正持续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

围绕区委“项目服务年”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继续抓好干部队伍监督和廉洁自律,强化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