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论文范例6篇

民生问题论文

民生问题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农民工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模式,重工融入城市问题。捉民工融入城市是劳动力价值的内在要求;是政策关怀的具体化;是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城市公共管理的客观要求。然而,目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一方面是户籍身份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社会排斥的影响。因此,实现农民工的城市的是使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服务体系,并阶段性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防止出应”。

自从改革开放出现农民工以来,农民工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政府和学界的普遍关注。2006年,中央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思路,表明了政府对农民工问题高度重视的态度。

一、问题的提出:艰难的融入

学界近年来研究农民工问题的文章连篇累牍,汗牛充栋。然而,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现有的研究,多是从经济政策的角度进入,即便是从社会保障角度出发研究农民工问题的文献,也带有明显的蒂特姆斯(RichardM.Titmuss)所言的婢女型社会政策的色彩。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农民工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模式,从制度化的社会政策建构入手,从社会结构转型和城市化的长远发展眼光,重点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农民工仍然是城市的候鸟,由于其边缘身份的特殊性,使之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或一些不确定就业的独特群体,他们游离于城乡之间。相对于城市生活来讲,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入”。其原因在于:第一,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无法逾越的身份壁垒。长期以来户籍身份制度的制约,使得农民工的身份歧视无法消除。当他们想融入城市生活时,还面临地域排斥等非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同时,如前所述,国家出台的有利于农民工的政策,更多强调农民工经济方面的权益保护,如工资拖欠、劳动保护、工伤赔偿等等,而较少关注自身生活和心理层面的问题。凡此种种,使得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是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

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必然性

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工业和城市的流动,从微观过程的角度说,并不是直接对“大量农村劳动力处于剩余状态”这种状况的反应,而是对“由于劳动力大量剩余而造成的普遍贫困化”这种状况的反应。改革开放以来,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劳动力逐步释放出来,是农民工流动的基础条件;而农村社会的普遍贫困化和城市就业的高收入示范效应,则是农民工流向城市的主要动因。农民工向城市的流动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农民工仍将是城市产业大军和城市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融入城市不单是在劳动力市场的进入,更是在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全方位进入。这是因为:

(一)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劳动力价值的内在要求

当前中国农民工就业的独特之处在于劳动力价值的低廉性,这种低廉性是由于劳动者就业环境与生存环境的脱离造成的。这种脱离降低了劳动力成本,用以支付生活资料的费用无需由雇主支付。农民工住房、疾病、子女教育、娱乐所需的费用都变成了劳动力价值之外的花费,进城农民工除了少部分住在雇主提供的廉价房屋或工棚外,绝大多数自己租住房屋,并自行解决在高昂生活成本的城市生存下来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农民工纯粹变成了雇主赚钱的工具。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力价值包括三部分:一是维持劳动者自身生存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用以再生产他的劳动力;二是劳动者繁衍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用以延续劳动力的供给;三是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用以培训再生产需要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一般理论客观上要求为农民工提供满足生活和照料家庭的生活费用,否则就会带来“民工荒”等劳动力供应危机,也容易诱发其他城市社会问题。为此,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是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适应劳动力价值需求的必要手段。

(二)农民工融入城市是政策关怀的具体化

近年来,中央政府对农民工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2002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问题的16字方针: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2003年,中央政府又接连发出“1号”、“78号”、“79号”等3个文件,并修订一个条例。“1号”文件中规定了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以及不合理收费等;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权益;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居住条件及工作环境;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做好跟踪服务等6方面的内容。2004年,中央政府发文要求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2005年年初,国务院又发出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的文件。此外,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还把农民工正式列入了产业工人的队伍。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思路。上述政策的出台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民工的舆论环境,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却很难改变农民工被同情和怜悯的社会地位,也很难改变其城市认同和归属感。笔者认为,在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对接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效举措。

(三)农民工融入城市是中国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在谈论农民工问题时,很多研究者都把农民工现象看作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进步,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力量。例如,白南生、何宇鹏(2003)认为,农村劳动力候鸟式的流动正是逐步实现中国城市化的独特方式,是对中国经济增长和经济体制转型的贡献。关于中国的城市化道路选择,上个世~.LSO年代,费孝通先生曾经提出过“小城镇”理论,主张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实现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城市化模式。当时的讨论中,亦有发展大中城市、吸收外来人口的观点。农民工问题的凸显似乎为中国城市化道路提供了更多选择的可能性。中国实现城市化道路绝不可能是单一的模式,而是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在这个多元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已经成为一支推动城市化发展的主导力量。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从长远来看就是解决中国城市化进程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

(四)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城市公共管理的客观要求

应当看到,农民工进入城市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城市公共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其中,农民工犯罪就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赵树凯(2001)研究发现,城市犯罪中的民工成分已显著上升,对城市社会秩序和公共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以北京市为例,外来流动人口中犯罪人数占全市处理犯罪人员总数的比例,1980年占3.41%,1985年占9.28%,l988年占23.3%。北京市从1995年以来发生的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口作案占50%左右,1998年查获的10519起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员有11028名,占62%。上海、广州等地情况也大致如此甚或更为严重。目前,城市公共管理的偏差在于,重视生活层面的治安控制和就业限制,忽视体制层面的社会整合。突出的问题是,各种规定办法出台过频,相互不配套,管理体系内部本身也存在一些不协调,在某些情况下又加剧了原有的冲突。因此,从城市外来人口的公共管理来看,整合的关键是政策制定和制度设计本身要体现外来人口是“新的市民’’的价值理念,而不是旧体制下的一般意义上的“暂住人口”。要取得进城农民对于政府管理的认同,最根本的办法是把他们看作城市里的自己人,而非城市里的异己分子。但是,这不能仅仅停留在宣传舆论上,而要有制度化途径,就是应当使外来民工市民化,真正地融入城市社会。农民工的城市公共管理涉及到劳动就业管理、治安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诸多方面,目前还主要停留在劳动就业和暂住人口管理上,管理主体分割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在管理形式上,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强制式管理,而非公平对待的融入式管理。解决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是解决好现代城市公共管理的客观要求。

三、农民工融入城市面临的主要障碍

尽管农民工融入城市是大势所趋,然而目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诸多障碍。一方面是户籍身份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社会排斥的影响。

(一)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受到户籍身份的制约

城乡二元户籍身份制度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长期以来,在城乡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下,城市和农村形成了两个相对隔离的板块。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形成两种差异很大的生活方式。农民要想改变其生活方式而进入到另一个世界中,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市场经济虽然瓦解了户籍制度的地域限制,但是,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身份标签(statusstigma)及其他制度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消除,“市民”和“农民”仍然是区分社会等级的一个重要标准。笔者认为,农民工身份地位的合法化是解决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首要问题。农民的身份标签不取消,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就是一句空话;农民的身份标签不取消,针对农民工的制度安排最多只是居高临下的同情和怜悯,而非保障基本权利满足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长远举措。取消户籍身份制度,与公民基本权利相关的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才有了实现的可能性;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障碍才能真正消除;农民工融入城市后社会地位获得才能得到根本性保障。

(二)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仍然面临社会排斥等制度

据调查,流动到城市的农民工大多是青壮年劳动力,文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因此可以把他们视为农村社会的精英群体。然而,这些农村社会的精英流动到城市以后,面临着在城市社会中对自身地位进行重新定位的问题。而城市原有的地位群体倾向于划一个圆圈,来限制外来人口的进入。社会分层的经典理论认为,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是由多个维度决定的,其中地位群体是划分一个阶层区别于另一个阶层的重要维度。在韦伯(Weber,1978:PP.305—06)看来,一个“地位群体”意味着在一个大的群体内大多数人成功地要求:一种特别的社会尊重,也可能是地位垄断。地位群体可能由下述情况产生:1.首先是凭借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是职业类型:“自封的”或者是职业地位群体;2.其次是通过世袭的魅力,凭借获取较高尊重的成功要求:世袭地位群体;3.通过对政治或僧侣统治权力的垄断占有:政治的或僧侣统治的地位群体。农民工流动到城市以后,虽然自身经济地位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总体上而言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只能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劳动力,而不是社会意义的公民。在城市社会中,农民工阶层只有经济上提供服务的义务,没有政治参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农民工与城市的关系就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化的经济关系,而不发生政治联系、社会联系。笔者的研究也发现,农民工自身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大多是城镇劳动力不愿做的工作。同时,在外出流动的过程中,除了户籍身份排斥外,农民工还面临着从农村向城镇、从小地方向大城市的地域排斥。可以说,农民工的社会排斥是长期以来城乡户籍身份制度和地域排斥的一种延续,并成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制度。

四、如何实现农民工的城市融入

实现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要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实现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重要的是使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服务体系

社区是个人生存和生活的空间,群体归属感的培育也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功能。我国的城镇社区服务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民政部的积极倡导下,已经开展了多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06)明确指出:“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平台。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增强作为社区成员的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发挥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目前,政府要进一步整合管理职能,劳动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密切联合,在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劳动保障问题的同时,积极接受和吸收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当前,我国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方式。笔者认为,社区管理和服务在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中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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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疑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问题即已凸出。1982年佟德富等发表《谈谈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一文,即明确强调在开展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两年多来碰到的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首要的即是中国少数民族有无哲学思想的问题,因为有些人“抱怀疑乃至否定的态度”在以后的研究中,这一问题被逐渐深化,依次形成了几个紧密相关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如果中国少数民族有哲学,在什么形式下有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少数民族其他文化形式有何关系;如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何价值……正是这些问题的展开,深化了人们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认识。到新世纪初起之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问题即已由价值判断转化为事实判断,即转化为对少数民族哲学研究范式选择的合理性问题。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有全面否定论和部分否定论两个层次。前者强调中国少数民族都没有哲学,后者强调只有先进民族有哲学。在中国哲学界,这一问题最先发生在蒙古族哲学研究中,因为在中国首先倡议蒙古哲学史研究并列入整个学术规划的是内蒙古哲学界,因而蒙古族有没有哲学和哲学史即首先被学界怀疑13146,并有种种议论|312。后来在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中都曾先后发生过这一问题,如有学者认为朝鲜族没有或少有专门哲学著作而强调其不可能有或少有哲学思想141;新疆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史也不过是与宗教掺合在一起的、毫无价值的大杂烩,在哲学史方面很难开口15;土家族哲学研究则被直接否定166;其他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也都差不多遇到过这一问题,以致于有的就加以存而不论,如佟德富等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71中即没有讨论这一问题;黄庆印在《壮族哲学社会思想》中也是直接肯定壮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1817笔者在《土家族口承文化哲学研究》等书中也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其他如《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肯定中国少数民族同汉族一样有反映本民族特点的哲学思想或哲学思想萌芽,并且是中国哲学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持肯定论者居多,有学者甚至认为,否认中国少数民族有哲学是一种主观偏见,而且积习太深,特别顽固,因此更需要解放思想。研究结果表明,各国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哲学史,一些学者之所以强调只西方有哲学史而东方没有哲学史,正在于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西欧各民族的哲学创造物有不少本是起源于东方各国各民族的哲学1111;那些强调只先进民族有哲学而后进民族没有哲学,如说蒙古人在“精神智力方面没有发展,没有独立思维能力”“单纯地追求宗教思维”“对哲学稍微有些爱好”等等,可是事实也证明蒙古族有自己丰富的哲学思想。据笔者手头所掌握的现有研究资料,白族、苗族、纳西族、朝鲜族、回族、彝族、土家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满族等民族都已写出了自己民族的独立哲学史,有的民族还形成了自己的多部哲学思想史著作,强力地证明了中国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总之,中国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长期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哲学界,特别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界。

综观产生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原因,避开某些文化中心论因素的影响外,有三个因素起着关键作用:一是西方哲学重点关注问题及相应思维方式的影响,二是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惯性,三是客观上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缺乏研究。1141

二、归化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有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问题,一是有无哲学的问题;二是中国少数民族有什么哲学?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类型问题。从本质上说,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一般哲学,其中特别是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目前有代表性的学说主要有代表说或融合说、多元一体说、汉族哲学说等三种类型。

一是接受汉族哲学说。这是在蒙古族哲学、朝鲜族哲学、土家族哲学等研究中都曾遇到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思想,也是从汉族那里接受过来的,实际上就是汉族的哲学思想。

二是中国哲学融合说或代表说。已故著名哲学家任继愈先生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论集》序中以肯定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多民族共同的创造成果为前提,强调中国哲学史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认识史,因而现在的中国哲学本身即包括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内,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已融入中国哲学中,讲中国哲学即亦代表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虽然他强调“少数民族的哲学应当成为中华民族的哲学的组成部分,但他同时也强调“汉族是许多兄弟民族长期融合的结果,历史上并不存在‘纯汉族’。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这一思想的更高认知,是人类思想代表说,即强调“每个具体的哲学家虽然属于一定的民族,但我们研究哲学史,却不应把他看做仅仅属于某一民族的哲学家,同时也要看到它代表着全人类的先进思想。

三是中国哲学多元一体说。伍雄武先生以中国民族关系、中华民族结构(格局堤多元一体的实际为出发点,同样强调中国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的多元一体关系,强调我们既应分民族地深入研究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又应开展各民族思想关系史的研究,“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171这一说法的基点是承认各民族有自己的独立的哲学,如佟德富、金京振等。

笔者认为,哲学史研究,同时也就是哲学研究,它必须如黑格尔所说,“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不会是别的。也就是说,研究者必须有自己的哲学观渗透进自己的哲学史研究中。因此,希望人们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定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是困难的。但是,从中华民族的哲学关系而论,应特别强调的是两个基本关系:一方面是随着“用夷变夷”的进程,中国诸少数民族在逐渐融入“汉族”过程中,也的确把自己的哲学带进了“汉族”,成为“汉族”哲学的一部分,以致于不能说出这些哲学的少数民族特性,如土家族先民范长生、鹖冠子,回族学者李贽等即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哲学中并没有一个单一的汉族哲学,而是以“汉”为代表的中华民族哲学,即少数民族融入以后的哲学已不再是“少数民族哲学”而是“中国哲学”。但是另一方面,中国各少数民族一般都有数千年以上的“土著生活”即使是那些“用夷变夏”的汉人进入了少数民族地区,也仍然成为该少数民族哲学的传承者,并带入相应的“汉族”哲学,从这个尺度认定,则我们所说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其中显然也有“汉族”哲学的因素,但其主体却仍然是少数民族的,因而可以用“前中国哲学”来称呼。总之,在“华夷之辩”的框架下,“夷”变而为“华”则是“中国哲学”;相反也可能有“华”变而为“夷”的情况,如不少原来的汉族融入少数民族的情况。这样,在中国哲学研究中即发生了“中国哲学的多民族背景”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前中国哲学背景”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即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显然,据此而论,融入说、汉族说都是片面的,而多元一体说似又过于笼统。因为这一问题的本来意义即是“华夷之变视阈的中国哲学”问题,这一问题所要解决的有三个基本方面:华夷之变——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尺度,这里要解决“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的问题;中国哲学的多民族文化渊源,这里要解决的是目前“中国哲学”中的多民族文化根基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对象、性质等一般问题,这里要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独特性问题。

三、思考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

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实质上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什么形式下存在的问题,笔者此前曾概括为范式说与文化内部构成说两个方面,并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要素论证说。根据近年的研究进展,实质上可以概括为四类解决方案,即范式说、阶段说、层次说、广狭义说等。

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问题成为人们自觉的关注对象后,解决这个问题即产生了改变范式的理路,如“中学西范”等。从本质上说,范式说是根据不同哲学观来评定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的问题。黑格尔曾说过:“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与别的科学比较起来,也可以说是一个缺点,就是我们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应该完成和能够完成的任务,有许多大不相同的看法。据此,笔者在《20世纪土家族哲学社会思想史》中曾专门讨论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并区别了“不同哲学观对哲学合法性的讨论”。而传统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实可概括为三类范式:一类是传统教科书范式,坚定地承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并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理解模式和概念框架分析问题,笔者也曾有过这种尝试。这种范式还包括从教科书的哲学定义出发否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从而放弃在哲学意义上探究民族文化。一类是生存论范式,即把哲学理解为“以某种文化样式对关于自身存在的这种自我意识的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有某种形态的哲学存在。所以,少数民族哲学即“是存在于少数民族各种文化样式或'文本’形式之中,以少数民族哲学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各种独特方式……为中介,所反映出来的他们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以及他们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思索和'觉解’。三类是思想权力说。宝贵贞即强调“哲学是一个民族思想的权力”。他以哲学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精华为前提,阐明特定时代、特定民族所特有的哲学思想。

在范式说之外,较普遍的申论形式是用“哲学”的层次关系求得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其中有两层次说者主张中国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创造的丰富多样的物质文明和灿烂的精神文明,其中的核心即是各民族鼓舞自己的精神力量和维系群体的精神纽带,这种核心凝聚为观念、结晶为理论、升华为体系即是哲学,而其中有的虽未成体系却深涵哲理,则可称为哲学思想122、有三层次说者如刘蔚华先生主张哲学观念、哲学思想、哲学是各少数民族哲学的基本层次,有的处于观念层次,有观念而系统者是哲学思想,从理论上回答哲学终极问题者是哲学。在三层次说中,伍雄武先生则以哲学、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三层次来加以阐明。124笔者也同样讲哲学的三个层次,但却是基于哲学问题来认定的,即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不能用没有一个层面的问题来否认其他层面的哲学存在性。有四层次说者主张依据哲学产生、发展条件的完备程度及哲学本身发展的水平而划分为“哲学观念一哲学思想一哲学理论一哲学体系”。肖万源也强调以层次性方法分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以免误认少数民族无哲学,并可实事求是地研究、评估少数民族哲学。

与层次说同时运用的是广义狭义说,如一些学者从古今中外哲学史的比较中,特别是从哲学思想资料来源的分析中,首先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应用哲学、宗教哲学、民间哲学等,并据此强调理论哲学史是狭义哲学史,其他几种形式的属广义哲学史,而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则可归入广义哲学中。这样既解决了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又衡定了少数民族哲学的发展水平。与此说相应,笔者则以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来立论,强调不能用一种存在形式否认其他存在形式。

与上述论说方式相异,还有一种哲学发展的社会阶段说,即夏里甫罕阿布达里在《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26]中认为,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这一视角来看,诗歌民族大多处在传统社会、传统文化发展阶段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社会文化阶段,与哲学民族比较,显然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我国各民族都还处于诗歌民族阶段。准确地说,处于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型的漫长而复杂的阶段。据此而言,整个中华民族都应该是还没有哲学的民族,是非哲学民族。与此相对,张天鹏在《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一兼评<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中则又提出了另一种横向划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而不是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的转变。其中“求善”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而“求真”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

关于上述的范式说,笔者曾强调,范式说本身并不能说错,但对范式的选择性却有合理性的问题。因为我们谁都有接受或信仰某种哲学范式的权力,并且也能据此体现哲学史研究就是哲学研究的真实意义。而上述层次说与广义狭义说的共同特征则是着眼于从文化的内部结构来分析,其中后者则更强调从哲学的结构来分析。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文化哲学的分析范式,仍然可以归入哲学范式说中,如蔡茂生在《民族文化建设的哲学审视一“文化哲学与民族文化建设”研讨会纪要》等中,实际上即提出了“文化哲学”的存在形式问题等。至于发展阶段说,可以认为是基于民族思维发展水平的论证,从理论上说,还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即是否坚持或承认所有民族都有哲学的问题。当然,上述分析也并不是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形式的全部方面。不过,所有这些努力都告诉我们的是:无论是范式说还是层次说,也无论是广狭义说还是社会阶段说等,都在执着于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而关键在于找到一种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恰当存在形式的分析路径。

四、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

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首先即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故早在1982年佟德富先生即强调“少数民族有无哲学思想的争论,实质上是如何理解或看待哲学的问题,它也涉及到少数民族哲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等问题”1112他由此强调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一般规律的自觉、完整、系统、严密的观点,即关于世界观的理论体系”。这一思想在他与金京振共同撰写的《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141但是,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哲学观而各自提出了不少的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的根据,如佟德富等提出了条件成熟说、存在形式说、社会贡献说、相互影响说;伍雄武先生则强调了实践论证、文化核心论证、哲学事实论证;笔者则提出了客观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构成根据等论说121。综合诸家所论,以下论证可以说是比较被接受的。

实践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也不论其历史长短,只要它战斗过、拼搏过,它就一定有自己的民族精神之精华一哲学思想。有学者还直接与人们的生活实践相联系提出论证,强调“哲学不是神秘的'玄哲’,哪里有社会生活、有生产、有社会意识,哪里就有哲学。

文化核心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多方面的、丰富多彩的,这些众多的方面又总是由某些深层的、普遍的、核心的观念把它们贯穿和联系起来,整合、建构成为有机的文化整体。“这种贯穿各种文化形式中的深层、普遍、核心的思想观念,就是哲学思想和哲学观念。“哲学观念在文化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互不相同,但是,贯穿着深层的哲学观念,这一点是各民族都相同的。如在维吾尔族高度繁荣、发达的音乐、歌舞之中“应有深层的哲学观念”;古代傣族有繁荣、发达的叙事长诗,“其中自有某种深层的观念”;藏族的佛教、维吾尔族和回族的伊斯兰教或傣族的佛教“和哲学的密切关系”也是十分明白的事实12213。总之,我们“要从文化中来发掘、认识和评价少数民族的哲学思想。

哲学事实论证说认为:经过各民族学者、专家的努力,我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的研究所取得的一大批引人注目的成果已让世人能够看到“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悠久的历史”,“少数民族哲学史有着丰富多彩的内容。”12214至于各少数民族,如蒙古族有无哲学史的问题,就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只要

拿出实际的研究成果用事实来说话即可。

哲学产生条件论证说认为:各民族能够形成哲学的基本条件是已进入阶级社会、有了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分工、有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及一定发展程度的科学文化知识等。这一思想直到20世纪90年代,仍然是被学界坚持。其他如有学者分析蒙古族有没有哲学思想问题时即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哲学思想产生条件的分析,基本内容与上述略同。

发展水平说认为:不能因历史上的哲学原始和朴素而否认哲学思想的存在,如对古希腊哲学苛求,对少数民族哲学也不能苛求。也就是说,不能把哲学发展的水平作为否定哲学存在的理由。

存在形式说认为:科学文化与理论思维较发达的民族能产生专门的哲学著作,但不能由此判断其他民族不可能有或者很少有什么哲学思想。这实质上是阐明哲学思想的载体问题,笔者认为应分两个方面,一是以什么文献形式存在,一是以什么话语或符号存在,后者包括范畴、行为。蒙古族的《蒙古秘史》及《蒙古源流》、维吾尔族的《福乐智慧》等都有珍贵的哲学财富1114—5。这一论证也为《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一文所坚守。总的结论是哲学思想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1131。

社会贡献说认为:哲学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最高成就和理论思维的最高发展,不能设想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曾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少数民族竟没有自己的哲学思想作指导。这正象“哲学家并不像蘑菇那样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的精髓都汇集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1291应该说,从时展及其贡献的角度,认为应有哲学指导,这是以果求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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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哲学的民族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客观依据

 

人们对哲学民族性的研究,已达成了共识,这就是:民族性是哲学的存在方式和基本特征,哲学是以民族的生命实践为源泉和基础的。虽然有超越于具体的民族性的哲学价值和观念,但任何现实的哲学都必须以民族哲学的形式才能存在。无论是哲学观念还是哲学形态,都有其特定的民族归宿和民族性格,即使在当代,虽然哲学的非民族性趋势日益增强,但要理解和体验具有非民族性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价值,也仍然要从特定的民族背景出发。

 

在讨论哲学的民族性时,我们遇到了民族性的不同层次,并曾因此而对中国哲学合法性提出了挑战。这种哲学民族性的层次性表明在最高层面,即是哲学具有民族性,任何哲学概莫能外;同样,任何民族都有其哲学,尽管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在这个层面,人们讨论的是:是否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从一般是个别的体现的角度,顺理成章地可以得出有少数民族哲学的结论,而且得出只要是一个民族,就有其哲学的结论。过去从思辩哲学的角度,人们认为不是所有民族都有哲学,如任继愈主编的多卷本!国哲学史》即强调7不能说每一民族都有哲学。”伍雄武则从文化哲学的角度论证各民族都有哲学,他强调7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不论是否如蒙古族那样有过震惊世界的伟绩,只要他战斗过,拼搏过,生存发展至今,它就一定有自己民族精神的精华——哲学思想。”

 

在次层面,即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民族所具有的民族底哲学”,如西方哲学、印度哲学、中国哲学。按冯友兰的说法,这不是哲学在中国”,而是中国底哲学”。这个层面的问题是哲学范式”问题。由于哲学”一词是根据西文philosophy而经日本人西周翻译过来的,中国人没有取得哲学”的初次命名权,所以要在中国讲中国哲学”,就有一个名符其实”的问题。尽管目前中国哲学”在学科上已成立,中外课堂上都已开设了中国哲学课并有众多的硕士、博士招生点,产生了众多的专家学者。但是在学理上的成立,却仍然是一个还在继续讨论的问题。特别是!国哲学”的研究者,似乎也总忘不了在自己的研究中找寻这样一个根据,借以确立!国哲学”的合法性,如胡适在!国哲学大纲》中以哲学问题为根据'、冯友兰以哲学内容相似来论证(、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等*。直到最近还有学者在I明日报》上讨论这个问题+。可见,中学西范”带给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心病,已成为一个世纪心病。

 

再次层面,是由中国底哲学”而下至中国少数民族底哲学”,这个层面的民族性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这一问题的关键。换句话说,这也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的问题。在这里,是运用!国底哲学”范式?还是直接运用西方哲学的范式?还是另找生路?同样,这也有一个范式运用问题。李兵、吴友军的E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兼论民族文化的哲学基础》、李兵的E数民族哲学:意义及可能》是运用的当代哲学范式;伍雄武在‘论少数民族哲学及其意义》中从民族文化构成的角度立论,从哲学与宗教的关系的角度立论,在论证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方面,算是另谋生路,但与韦政通以哲学起源来论证、牟宗三以文化要素来论证中国哲学合法性的方法是一个理路。

 

最后一个层面,即直接将哲学的民族性落实到某个具体的民族上,如土家族、苗族等。龚友德的族哲学思想史》、李国文的™巴文化与纳西哲学》#、伍雄武的_族哲学思想史论集》气乌兰察夫等的蒙古族哲学-想史》&等即如此。这最后一个层面,目前还没有看到讨论某民族哲学合法性的报告。大约是越具体越敏感的原故。

 

当然,也许还有人说,中国哲学民族性问题还有另一层次,如西南、西北等。我们认为,这样分也可以。其实在现实中已有人在这样分。

 

哲学具有民族性,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但对哲学民族性的论证,却具有很大的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可归结为两种理路:一种是改变范式,如中学西范”等,目前多取这种理路[一种是寻找内部支撑,如文化构成说等。我们认为,由于哲学民族性本身已不只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且是一个事实判断,所以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哲学,其合法性是不应成为问题的。但是,对民族哲学研究范式的选择却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即如何才能更合理地理解这一民族哲学的问题。按照这种思考,我们面对的就只是民族哲学研究的科学化、合理化问题,也许还有现代化问题。

 

二、理论的适用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理论依据

 

为了有效解决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首先必须有一定的理论视点作为理论支撑。有这些理论视点吗?回答是肯定的。

 

1.哲学问题的展开方式具有不同的层次性

 

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如在20世纪的中华大地上,至少在哲学思潮和哲学问题上,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并相应地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思潮。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围绕这个问题产生了人文主义、科学主义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哲学思潮。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围绕着这个层面的问题,形成了唯物史观和进化史观、民生史观等多种历史观,在历史观上产生了复杂的争鸣局面,形成了文化保守主义、西化思潮、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等多种文化观的复杂交错的局面;历史观讨论的当然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问题,而文化观讨论的则主要是文化上的中西古今之争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这是围绕着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展开的。在这个层面,产生了自由主义、三民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一个民族的哲学之思,在任何时代都具有层次性,不能因为不具有某个层次而否认其整体。对少数民族进行哲学研究当然也应作如是观。

 

2.哲学思维有理论的表达与文学的表达之分

 

哲学的理论表达是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本身就意味着还有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也就是说,哲学思维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用概念的形式来表现,也可以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用文学的形式来表现的哲学思维,就是一种非理论化的哲学思维。这种哲学思维,大量地存在于哲学专著之外。如恩格斯在研究哲学辩证思维的形式时,就没有忽略这种情况。他说:近代哲学虽然也有辩证法的卓越代表如笛卡儿和斯宾诺莎),却日益陷入#特别是由于英国的影响$所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18世纪的法国人也几乎全都为这种思维方式所支配,至少在他们的专门哲学的著作中是如此。可是,在本来意义的哲学之外,他们也能够写出辩证法的杰作;我们只要提一下狄德罗的粒摩的侄子》和卢梭的I仑人间不平等的起源》就够了。”#这两部辩证法的杰作”不是哲学专著,但却富有哲学的辩证的思维。中国古代文献仙海经》中所说的夸父追日”,惟南子》中所说的羿射九日”,西游记》中所说的孙悟空七十二变和獅斋志异》中的许多鬼狐变人的故事、_非子》中所讲的自相矛盾”,西方文献伊索寓言》中所讲的快乐是懊恼的姊妹”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矛盾的相互转化,具有哲学辩证思维色彩。这就说明,在文学作品中,哲学思维是大量存在的。也正是由于有了这种理论支撑,所以我们在论述少数民族哲学思想时,就有了更宽阔的取材范围。

 

3.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

 

  我们在对某哲学是否具有合法性进行讨论时,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其是否有专门的哲学论著”。其实,这是一个假设问题。因为哲学理论的阐明本身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专门的哲学专著,如反杜林论》等;一种是在解决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中通过运用某一理论来体现这种理论,如倏本论》。人们可能谁也不否认倏本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但却并未因此而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表述形式,没有注意到这种形式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发其哲学世界观的重要形式。其实,任何哲学理论都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来表述。对此,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李大钊曾在俄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指出:迄兹所陈是历史的唯物论者共同一致的论旨。今当更进而述马氏独特的唯物史观。马氏的经济论,因有他的名著倏本论》详为阐发,所以人都知道他的社会主义系根据于一定的经济论的。至于他的唯物史观,因为没有专书论这个问题,所以人都不甚注意。他的资本论》,虽然彻头彻尾以他那特有的历史观作基础,而却不见有理论的揭出他的历史观的地方。”可以看出,李大钊在这里明确区别了这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我们国内的一些学者,之所以对少数民族精英人物如向警予、赵世炎、卓炯等人的著作没有从哲学上去研究,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没有区别这两种哲学的阐明方式。4.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别林斯基曾说,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两部分,可以分为两类,即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两种哲学:一种是学术性的,书本上的,庄严而堂皇的;另一种是日常的、家常的、平常的。这两种哲学往往或多或少地相互关联着,谁要描绘社会,那就要熟悉这两种哲学,而研究后者尤为重要”!。高尔基也说:X民不仅是创造一切物质价值的力量,人民也是精神价值的唯一的永不枯竭的源泉。无论是就时间、就美或创造天才来说,他们总是第一个哲学家和诗人。”列宁也曾指出A这是令人惊讶的事情,我们的学者,所有讲师和教授们,就会研究那些哲学小册子,研究那些突然想过哲学瘾的冒牌知识分子写的毫无意义的文章。其实这指他谈到的无名作者的手抄作品)才是真正的人民创作,可是他们却忽略它,没有人知道它,谁对他也不发生兴趣、也不写文章评述它。不久前我翻阅了一下考鲁包夫斯基的俄国哲学图书目录。那里应有尽有!俄国哲学家的著作的书单子一指厚!洋洋大观!可是富有人民哲学思想的作品书目却一点也没有。要知道,这比起我们许许多多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生的哲学家所谓的哲学的’胡说八道要有趣得多。难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之中竟找不到一个愿意研究这一切和对这一切写出有系统论文的人吗?这件事情必须做。因为许多世纪以来,人民的创作反映了各个时代他们的世界观。”&可见,我们研究哲学,不宜只专注于哲学家”,还要关注于这些第一个哲学家”。

 

我们认为,少数民族哲学的研究解决了以上的理论视点问题,我们就知道了研究少数民族哲学的着手处。

 

三、哲学的特殊性:少数民族哲学可能的现实依据

 

哲学既具有一般性又具有特殊性,哲学的民族性即是通过哲学内容与哲学形式体现出来的哲学的特殊性。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已多有学者研究,我们只要举出两本专著即可。在萧万源、伍雄武、阿不都秀库尔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中',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作了如下阐明:鲜明的民族性;内容丰富,流派纷呈;带有神话色彩、想象力丰富的原始宇宙生存论、原始宇宙演化观,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一大显著特色;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大都明显地受到宗教的影响;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哲学思想,萌芽早、形成晚,发展缓慢,理论思维水平较低;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尽管有着朴素性、经验论等特色,但也有重知识、强调理性的特征;相互影响、互相补充、相得益彰等。佟德富则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中,作了更明确的阐明。

 

大家都习惯于用毛泽东关于矛盾特殊性的论述来论证学科成立的依据,即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r气事实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这一学科成立的依据。目前,在学科上,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已解决,这从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编写了教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走进了课堂等方面已可证明。至于学理上的合法性讨论,如上所述,虽然由于中学西范”给中国哲学”合法性带来的心病而受影响,但我们认为,这只是范式”的病,而不应是中国哲学”或)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病。所以,因为有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特殊性的支撑,少数民族哲学”自然有其现实依据。

 

最后,还有必要就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加以研究。因为前辈学者任继愈认为,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我们要指出的是哲学是阶级社会里的产物。哲学家的民族性与阶级性要结合考虑。民族性不能混同于血统论,不能光看哲学家的民族出身,还要看他代表哪个阶级、哪个集团,及其文化传统源流。”%无疑,对于哲学家的研究需要注意这个问题。但因为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除了哲学家”以外,还有那些非家的哲学思想”问题。所以,民族性与阶级性问题也是一个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性问题。

 

四、哲学的内在性:少数民族哲学成立的构成根据

 

从哲学范式的类比论证到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从论证的意义上讲,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我们要问的是,有没有一种可以直接从哲学内部的构成来论证的方法呢?或者说,再从文化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转向哲学内部构成的要素论证?我们认为是可能的。

 

一种哲学的确立依据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哲学观的问题。哲学观的不同,不仅影响其哲学研究的选材,而且影响其哲学分析的结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多少哲学家,就有多少哲学史观,就有多少种哲学史著述。大家只要注意黑格尔与文德尔班的哲学史著作就一定会对这个问题有一种清新的体验。比如,以葛兰西的人人都是哲学家”作为哲学观#,则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就是不成问题的。而以黑格尔的思辩哲学的眼光,就不仅是少数民族哲学,就是中国哲学也成为问题,因为中国哲学缺少抽象和逻辑。正是因为这个原故,探讨一种哲学的确立内在构成依据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认为,当我们在讨论少数民族哲学”确立依据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何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文化哲学》中提出构成哲学的以下要素,这些要素即是哲学定位和成立的共性因素:

 

1.哲学的时代性

 

大家都承认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但不要忘记,时代精神是通过它的研究主题表现出来的。哲学的时代性决定一种哲学的主题。虽然因为哲学家们对时代精神的体验不同,对人类文明未来的期望不同而致同一时代的哲学通常会出现不同的哲学主题,但这不是时代主题本身的问题,而是哲学家或哲学思维的主体对时代主题的把握问题。不同的哲学就是在这种对时代主题探索的不同中相互碰撞、交错发展的。承认了时代主题,就承认了一定时代的哲学共性;承认了不同的把握,就承认了不同的哲学个性。

 

2.哲学的思维传统

 

任何哲学都是一定思维方式的传承,这就是哲学的思维传统。哲学的思维传统不是过去了的、死的东西,而是不断积淀、日益丰富的人类的活的精神。每一代哲学家都会选择哲学史上的某一思维传统,对它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新的人类精神。所以,哲学的思维传统,决不属于过去,它永远是哲学的未来。如果我们把握了一种哲学的思维传统,了解创造它的哲学家们为什么选择这一思维传统,对这种思维传统作了怎样的加工、改造,那么,我们就领会了这一哲学中最深邃的思想,感受到它强大的生命力气对于哲学与思维方式的这种关系,有学者已强调哲学只有作为思维的方式和方法才有可能”$。而所谓的哲学思维传统,无非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传统而已。

 

3.哲学的研宄对象和运用工具

 

任何一种哲学,都是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特定的运用工具构成的。研究对象和运用工具的特殊性既可以构成不同时代的哲学性质,也可以构成同一时代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甚至还可以构成不同哲学传统之间,或同一哲学传统内部不同哲学体系的差别。哲学史就是由这些千差万别的哲学体系构成的。比如,在维科的文化哲学体系中,把人性作为哲学的对象和出发点并且以语言为理性工具,从而体现了其哲学的现代人文主义哲学的共有内容。

 

上述三条是作为一种哲学确立的共性标准。若具体到某个民族的哲学,则要同民族性结合起来。如时代精神,就一定是民族的时代精神,对此,黑格尔即强调:人们在某一时代内并不只是作一般的哲学思考,而某一特定哲学之出现,是出现于某一特定的民族里面的。而这种哲学思想或观点所具有的特性,亦即是那贯穿在民族精神一切其他历史方面的同一特性,这种特性与其他方面有很紧密的联系并构成它们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则对这个问题更明确地表述为:德国人是信仰基督教唯灵论的民族,他们经历的是哲学革命;法国人是信仰古代唯物主义的民族,因而是政治的民族,他们必须经过政治的道路来完成革命;英国人的民族性是德国因素和法国因素的混合体,这两种因素包含着对立的两个方面,当然也就比这两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更广泛、更全面,因此,具有这种民族性的英国人就卷人了一场更广泛的即社会的革命中去。”如果我们按照这些要素对少数民族哲学进行分析,即可确立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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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闻评论 公众话语 差异 党报 都市报

新闻评论中公众话语的运用,在不同类型的媒体中有所不同。党报与都市报新闻评论中的公众话语是有差别的,总结这种差别的状况,分析这种差别的原因,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报纸性质对报纸意见信息传达产生的影响。

话语是特定社会语境中人与人之间从事沟通的具体言语行为,即一定的说话人、受话人、文本、沟通、语境等要素。本文中所说的公众话语,是指以公众社会事务为内容,从公众角度反映和表达社会信息的非个人的话语活动及其结果。

作为代表性的党报,《人民日报》新闻评论中,包含着党及政府话语和公众话语这两个方面的意见信息。党及政府话语是指党及政府作为传播主体,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及政府的形象,反映党及政府立场、声音的意见话语。而公众话语则是指反映与公众相关的信息、代表公众发表见解的意见话语。这些评论文章一般不是直接传达公众的意见信息,而是指导、设置和导控公众话语的方向。

都市报的代表《南方都市报》的新闻评论中,也包含着政府话语和公众话语这两个方面的意见信息。政府话语主要体现在它的“社论”版中,以政府决策性、指导性、宣传性信息为内容,表达相应的媒介立场和意见,这种话语不一定都是政府信息的直接传达,但大多为体现政府话语精神的媒介阐释与解读。而公众话语在《南方都市报》中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民众身份的话语,可以视为“老百姓”的意见信息。另一种是各个领域专家、学者及其他人士身份的话语,可以视为“知识分子”的思想信息,这两方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个论+众论”版中。“老百姓”意见话语一般是直接表达社会大众的对社会事件或现象的看法,“知识分子”思想话语则表现出特有的逻辑性、系统性和理性深度。

新闻评论的选题角度、语言特点、论证方法、写作风格都与公众话语的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选题角度体现了公众话语的立场和出发点,语言特点体现了公众话语的表达特色,论证方法体现了公众话语的思维方式,写作风格体现了公众话语的表现个性。从这四个方面来把握公众话语,能够对公众话语有更深刻的认识。

本文选取2015年6月份《人民日报》与《南方都市报》的所有新闻评论为样本。从选题角度、语言特点、论证方法、写作风格这四个方面,对两张报纸新闻评论中公众话语运用的差别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探究其产生的原因。

一、《人民日报》与《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中公众话语运用的差别

《人民日报》与《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中公众话语运用的差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新闻评论的选题角度

1.《人民日报》新闻评论文章选题的角度

《人民日报》在新闻评论文章的选题角度上多从党、政府角度出发。如果从受众角度去看,多数文章是以党和政府的名义代表社会大众说话。

(1)关注政府官员的工作

在《人民日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政府官员为评论对象的文章是评论文章中数量比较多的主题。这些文章大多关注政府官员的形象、工作效率、权力实施与责任义务等方面。对政府的工作进行评价,对政府官员的作风进行议论,发表党和政府的思想观点。选题在选择上多从政府、党的角度出发去发现问题,通过具体的论证,试图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2)关注政府机构的工作

在《人民日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政府机构为评论对象的文章多是关注政府机构的建设与权力实施问题,政府机构的监督等功能的运用问题。批评政府机构办事方面的不足,把评论重心放在了政府机构建设等相关方面,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关注社会事件

在《人民日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社会事件为评论对象的报道多从政府的角度进行报道,主要评论了政府的应对措施、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等。

(4)关注政策法规

在《人民日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政策法规为评论对象的文章多从政策法规的内容入手,分析制定的合理性与出现的问题,对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发现社会问题,引起政府的关注。

2.《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文章选题的角度

《南方都市报》在新闻评论文章的选题角度上多从受众感兴趣的话题入手,以大众的需求为写作角度,关注社会各个方面的问题与现象,是对社会公众思想信息的直接传述。

(1)关注就业问题

《南方都市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就业问题为评论对象的文章主要是针对目前大学生毕业就业难的问题,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分析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引起社会的重视。

(2)关注社会事件

《南方都市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社会事件为评论对象的文章与《人民日报》对社会事件的关注有所不同,《南方都市报》更多是从受众的角度出发,关注社会事件对大众与社会产生的影响。

(3)关注经济问题

《南方都市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经济问题为评论对象的文章多从目前的经济现象出发,分析问题的产生对大众带来的影响。

(4)关注教育问题

《南方都市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以教育问题为评论对象的文章从高考、教师、学校等方面来反思教育产生的问题,并试图论述解决的方法。

(二)新闻评论的语言特点

1.《人民日报》新闻评论文章的语言特点

《人民日报》新闻评论文章的语言特点是严肃、郑重,多运用中央文件和其他政治性文本中的话语来传播意见信息,突出了它是党和政府话语的代表这个特点。另外,频繁的使用成语与古语使得它失去了一部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受众。

(1)权威主体词语的运用

在《人民日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经统计,“党”“政府”“官员”“党的领导”这些词组出现的次数较多,说明了《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中党性词语的运用频率是比较高的。

(2)成语、古语的运用

在《人民日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会经常出现一些比较生僻的成语与一些古语。成语与古语的过多运用,对党报读者的文化程度提出较高的要求,也显现着党报读者的某种群体特点。

2.《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文章的语言特点

《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文章的语言特点是平民化的,所运用的词语大多比较简单易懂,平民语言使用的程度是比较高的,便于受众阅读与理解,充分体现出了它是公众话语的直接传播载体,而不是代表公众的思想媒体。

(1)口头词语的运用

在《南方都市报》2015年6月份的新闻评论文章中,能够很容易地看到大量口头词语的运用。这样的表达方式是比较轻松的,能够拉近与受众的距离,容易在受众心中产生共鸣。

(2)短句的运用

《南方都市报》的评论文章中语句都不是很长,基本上都是短句。短句的大量使用,好处在于它可以使受众轻松地理解意见信息的表达,方便了受众对文章中心内容的把握,降低了阅读困难。

(三)新闻评论的论证方法

1.《人民日报》新闻评论文章的论证方法

《人民日报》的新闻评论文章,多运用列举数据与提供政策支持这两方面来作为论据进行深度论证。

(1)列举数据

列举数据,是比较有说服力的论证方法,是比较强势的论据之一。《人民日报》的新闻评论文章中经常会根据所评论的话题来进行数据统计,列举数据说明问题。

(2)引用政策法规

引用政策法规,也是《人民日报》在评论文章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论证方法,在文章的开篇会选取与主题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解释。这些政策法规是具有权威性的,受众看到话题与特定法规政策的联系,会在心里产生权威感、信任感。

2.《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文章的论证方法

《南方都市报》的新闻评论文章运用的论证方法是比较活泼的,随意的,它除了运用列举数据、引用熟知的政策等方法外,还会总结相关的社会事件、社会现象对主题内容进行进一步说明。

(四)新闻评论的写作风格

1.《人民日报》新闻评论文章的写作风格

《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写作风格是比较庄重、严肃,运用大量的政治性语言传播意见信息,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文章的写作结构也比较固定,少有变化,体现了一种信息传达的一贯性和稳定性。

2.《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文章的写作风格

《南方都市报》的评论文章写作风格是比较活泼的,口语词语与短句的运用使得文章整体呈现一种轻松的感觉,让受众能够比较迅速的了解作者的意见信息,对这种意见进行及时的反馈,平民话语的运用程度也是比较强的,阅读起来比较简单。

二、《人民日报》与《南方都市报》新闻评论中公众话语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报纸功能定位的不同

《人民日报》是党报,因此它的宣传任务是要对党、政府的方针政策进行报道,对党政机构、政府官员出现的问题进行评论。《人民日报》无论是在选题上还是在语言的表达中,都严格按照党和政府的标准,传播意见信息,因此评论文章呈现出严肃的风格,即使是在时评中,也要代表社会公众的意见。

《南方都市报》是市场化报纸,完全的市场化运营,为了能够符合报纸的定位,在选题与写作风格上都是比较活泼的。它的评论文章也是如此,为了吸引更多的受众,选取受众感兴趣的主题,从受众的角度出发,直接传播社会大众的思想信息便成为它吸引受众的有效办法。

(二)评论作者的构成不同

《人民日报》的新闻评论文章多为本报评论员、专职新闻评论人以及各级党政领导人所写,文章结构与风格都比较统一。

《南方都市报》的新闻评论在报纸上有社论、个论+众论这两个版,文章的作者是多元的,既有本报的评论员,也有广大的社会民众,还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网友。因此,评论的写作风格也是多样的,话语的表现形式也是丰富的。

(三)报纸受众定位的不同

《人民日报》受众多为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或者是教育水平比较高的社会人士,他们有了解政府相关政策等内容的需要。另外,这一部分人群想要知道政府对社会事件的看法,也就是说在新闻评论文章中看到政府的观点。因此,《人民日报》在新闻评论文章中会侧重于传播政府的声音。

《南方都市报》的受众组成是比较复杂的,不仅包括这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还有更多一部分知识水平比较低的受众。为了满足这一部分受众的信息需求,它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的思想信息,在新闻评论文章中就体现为传达公众的话语、意见和思想信息。

参考文献:

[1]马少华.新闻评论教程[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范敬宜.总编辑手记[M].人民日报出版社,1998

民生问题论文范文5

一、研究方法

当前,对生态移民的文章主要集中在期刊论文、硕博士学位论文以及少量的书籍中。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对中国知网CNKI期刊数据库中的论文进行搜索,检索当前相关的学术论文。截至2012年10月,发现在期刊数据库中,以“生态移民”为关键词输入题名共有440篇相关文章,其中核心以上期刊共有145篇。在具体研究过程中,考虑到文章的代表性与权威性,又以这145篇论文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同时,对研究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类,分为生态移民理论问题、安置模式与政策问题及社会文化问题三个方面。初步来看,理论类问题主要包括生态移民的定义、分类、基本原则等问题;生态移民的安置模式与政策类问题主要包括生态移民的扶贫、经济补偿、后续发展、安置政策、安置模式等问题;社会文化类问题主要包括社会整合、融合问题,思想文化变迁等问题。基于上述的分类方法,笔者对145篇论文进行了初步统计,来具体分析当前的研究内容。在统计过程中,由于部分论文与研究主题相关性不大,做删除处理。通过表1,可以发现有关生态移民的安置模式与政策问题与社会文化问题的论文数量较多,两者之和超过95%。其中,有关生态移民的安置模式与政策的研究论文数量在当前来说是最多的。从研究论文的总体数量上来看也有一个趋势走向,在1993-2002这十年间,相关的论文数量并不多,只有8篇。但自从2004年以后,相关论文数量开始逐渐增多,一直保持在两位数,可以说生态移民问题研究开始得到学术界的关注。在此,需要说明一下,在2004年7月30-31日,“生态移民:实践与经验”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此次会议就生态移民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虽然学术界还存在许多不同意见,但是就建立事先评估机制及生态效益长远评价体系必要性等方面则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并对相关学术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热烈的讨论。正是这次会议的召开,增进了我国学术界对生态移民问题的关注。

二、基本概念等理论问题

当前,学术界对于生态移民的研究在理论层面主要集中于定义、分类、必要性等问题研究。但对生态移民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之后,发现上述问题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论,需要进一步进行分析。

(一)生态移民的定义学术界对生态移民的定义说法存在很大差异。1.关注经济利益层面:葛根高娃、乌云巴图认为,生态移民是指由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人们的短期或长期生存利益受到损害,从而迫使人们更换生活地点,调整生活方式的一种经济行为。[1]2.关注政府行政层面:刘学敏认为,生态移民就是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出发,把原来位于环境脆弱地区高度分散的人口,通过移民的方式集中起来,形成新的村镇,在生态脆弱地区达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3.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层面:包智明认为,生态移民是因为生态环境恶化或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所发生的迁移活动,以及由此活动而产生的迁移人口。[3]4.关注的多目标性:方兵和彭志光认为,生态移民从保护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出发,既考虑移民能致富奔小康,又不能破坏迁入地近期和长远生态环境,同时保护迁入地原居民利益不受损害,是多目标移民。[4]的确,当前对生态移民的定义从不同的关注角度予以了各自的解读,但是,笔者认为就生态移民所应该关注的对象与性质来看,生态移民是“生态”+“移民”概念的结合,移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态的变化或影响,其应具有的性质是生态性质的,移民应是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条件的。所以,笔者认为生态移民首要关注的问题就是生态环境保护,其定义也需要从生态环境保护为起点,作为生态移民的主要内容构成。在此,笔者同意包智明给出的定义,生态移民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或者为了改善生态环境,由此产生的人口迁移活动。

(二)生态移民的分类生态移民的分类方法很多,有关注移民的原因、移民的方式、自愿的程度、迁徙的规模、移民的社会融合情况等多种类型。1.从生态移民的迁徙原因来看:①生态环境破坏型,即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崩溃,人类在其中难以继续生存下去,并且在短时间内生态环境也难以恢复,人类需要从当时当地的生态环境中迁徙出来。②生态环境改善型,在一定的区域内,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等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与破坏,生态环境在逐渐地退化或难以正常维持下去,需要通过迁徙当地的人口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得生态环境能够逐渐好转。2.从生态移民的方式来看:①自发性的生态移民,指人类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或短时间内的崩溃,难以继续在当地生存下去,为了自身的利益与生存的需求,自发地从生态环境恶化区域迁徙出来,在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定居下来。②政府主导型,指生态移民主要是在政府的主导之下进行的,政府通过具体的政策与措施,进行有规划、有组织的移民活动,出于保护人类的基本生存需要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生态环境等。当前,生态移民还是主要以政府主导型的生态移民为主,通过这种自上而下的生态移民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也促进当地生态移民的生活条件的改善,但由此而生的各类问题也不断增加。3.从自愿的程度来看:①自愿性生态移民,在生态移民过程中具有自愿选择的权利,能够自己决定迁徙或者不迁徙,一般来说,自愿性的生态移民主要还是在一些环境恶化程度不太严重或不是出于特定对象的保护的条件下进行。②非自愿性生态移民,出于保护特定的生态自然保护区或生态功能区,在政府行政权力等条件的要求下,区域内的人口需要在一段时间内迁徙出去,移民往往没有自己是否迁徙的决定权,需要遵从相关的规范要求从该区域内迁徙出去。4.从生态移民后的社会融入与文化适应角度来看:①文化融合型模式,即生态移民在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社会文化背景与原先的相同或者一致,能够完全融合进去,不存在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的障碍。这种形式主要体现在短距离的生态移民,或者某些特定的少数民族等具有较强的民族特色或宗教文化特征的群体中。②文化适应型模式,即生态移民在迁入地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文化方面与原先的存在差异但不排斥,生态移民需要在新的地域内通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来予以调整,最后能够较好地融入到当地的生产生活中去。③文化排斥型模式,即生态移民作为一个外来的迁入者,往往难以适应当地的生活习惯,所信奉的宗教文化与价值观念具有极大的差异,形成了相互之间的文化排斥或文化对立,容易造成群体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这种移民模式所造成的损失与代价是十分巨大的。除了以上的几种分类以外,有的学者根据迁移后的主导产业,把生态移民分为牧转农业型、舍饲养畜型、非农牧业型和产业无变化型等。[3]有的根据迁移距离,分为就地迁移(或近距离迁移)与异地迁移(或远距离迁移)。[5]关注不同的方面,提出不同移民类型。这也提醒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需要从自身研究的关注角度来对生态移民进行分类,才能够建立一个分析的基础与平台,有助于形成一个研究框架与结构,进行下一步的研究。

(三)生态移民的必要性1.从扶贫与后续经济发展角度。生态移民能够帮助贫困地区的居民摆脱贫困,并在后续的产业发展与经济水平提高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如阿布力孜•玉素甫指出新疆大多数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人们在继续生存问题上遇到了危机,扶贫工作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几倍地投人也难以实现稳定脱贫。要改变目前这种落后的状况,较好的办法只有通过生态移民,把贫困人口从不适宜居住的地区转移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妥善安置,使其在新的环境中真正实现安居乐业,以及快速地解决温饱问题,提高生活水平。[6]正是通过生态移民的方式,能够帮助当地居民摆脱贫困,改善自身的生存条件,能够在短期内脱贫致富。也有从后期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生态移民的必要性:一方面,通过生态移民,可以帮助生态环境的恢复或保护,能够在当地形成较好的旅游观光资源,促进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从生态移民本身来说,迁入到资源条件与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可以利用当地的资源,结合相应的政策条件,可以帮助生态移民从事相应的农业、畜牧业等其他后续产业,克服经济上的障碍,增加自身的经济收入,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方式。2.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主张生态移民是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够避免生态环境遭到人类进一步的破坏,能够保持生态系统的自身稳定性与完整性。卿向阳认为,要实现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的保护区设立终极目的,必须对现有的保护区管理系统实施调整与完善,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资源保护特区,选择以城镇化为主要方式的保护区内就近生态移民,构建科学的自然保护区层次,形成政府(资源保护特区)与民族居民的资源保护利益共同体。[7]闫喜凤指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移民能有效保护生态功能区的森林资源,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更大的生态空间。[8]生态移民的一个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够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正是从这个基本的要求出发,通过移民的方式来保护生态与维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保护生态环境是以生态环境作为中心,从生态的利益来考虑问题,可以看作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区别于上文的扶贫与经济发展的角度。3.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生态移民不仅有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而且也能够促进人类健康地发展,以实现人与生态的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更多的是从人类自身的角度出发,体现了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视角。朱儒顺,史俊宏从草原牧区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分析,认为为了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人类能够与生态环境友好相处。对草原牧区生态移民可持续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思路:选择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发展的区域为移民点,移民过程中需要防止“政府悖论”,走开发型生态移民道路,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牧民转移,鼓励企业参与牧民转移,设立生态环境税和生态移民转移支付制度等。[9]李耀松等通过考察宁夏生态移民,指出宁夏生态移民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了农民致富的空间,恢复和保护了迁出地的生态环境,促进了民族团结。但依然需要完善宁夏移民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移民技能教育培训、把产业开发作为宁夏移民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无疑成为宁夏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10]

三、安置模式与政策问题

生态移民的安置模式与政策的问题的研究,主要是涉及扶贫、反贫困,移民的补偿标准,移民后的产业发展问题,社会保障机制等问题。本文主要关注前三个问题。

(一)扶贫、反贫困问题当前,对于生态移民的扶贫与反贫困问题的相关研究比较多,主要的论述集中于生态移民的扶贫效果上,有的生态移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的移民在迁徙之后却没有改善自身的贫困状况甚至贫困问题进一步恶化。田朝晖等在论述三江源生态移民的贫困问题时,指出生态移民与反贫困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关联。从制度设计上说,生态移民向来被视为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它可以通过改变贫困人口的生存空间,突破制约生存发展的环境约束,从而达到改变贫困人口生存状态的目的,所以生态移民对于摆脱因环境压力造成的基础性贫困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三江源生态移民的贫困状况并没有改变,因为三江源生态移民在移民之前就存在原生性的贫困。三江源生态移民在迁移前尚且可以从事畜牧业生产获得一定的收入,但是,他们在迁移之后,连通过放牧获得经济收入的机会都缺失了。所以,需要通过增加相应的生态移民救助机制来帮助移民克服贫困问题。[11]王永平等在考察了贵州的生态移民之后,指出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既是推动新时期贵州扶贫攻坚行之有效的途径,又是保护和恢复脆弱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举措。总结过去易地扶贫搬迁的成功经验,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2011年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把实施150万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作为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区位重要和自然条件恶劣地区农村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促进贫困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2]当然,对于扶贫与反贫困问题,仍然还有许多需要不断完善的方面,例如在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移民的资金还很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扶贫力度。西部地区的国债资金数量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各地全面实施的移民搬迁。需要不断争取多渠道来筹措资金,能够形成全社会扶贫开发的整体合力。[13]但不容否认,生态移民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大部分原先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条件下的居民摆脱了贫困,在国家与政府相关的政策扶持下,找到了新的谋生方式,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在移民之后,也暴露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予以关注,能够从实际出发,考虑到移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移民克服各种困难,逐渐消除移民的贫困问题。

(二)生态移民的经济补偿问题对于生态移民的经济补偿问题,在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表现,所出现的问题也是各种各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补偿资金的数量不足,补偿的标准的确定随意性较大,移民实际享受到的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来看,首先,当前我国很多的生态补偿与扶贫项目结合在一起,对补偿资金数量不足往往也容易造成生态移民的贫困问题。这可以与上文的扶贫与反贫困问题联系起来。对于资金不足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有的是政府的前期投入不足,难以满足移民最基本的生活成本。有的是由于生态移民的生存区域发生变化,对于其原居住地的生活成本难以满足其迁入地的成本要求等。其次,当前生态移民的补偿标准确定的随意性较大。李媛媛在考察内蒙古牧区生态移民过程中发现,相关部门不考虑移出地区和移入地区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生态移民补偿标准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相关的“移民补助金”标准缺乏依据。对于这种关系到移民能否“搬得出、稳得住”的问题,政策制定的随意性较大,不乏领导的拍脑门决定,致使生态移民行政补偿标准不足以弥补牧民的损失,能致富成为一句空话。[14]再次,当前很多生态移民所能享受的补偿并不到位。相关的经济补偿的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健全,生态移民不了解相关的补偿政策文件,对补偿数额也一无所知。同时,移民补偿资金在下拨过程中经常被层层截留,相关利益部门都利用自己的权力来获取自身利益,导致生态移民补偿资金难以全部到达移民手中。所以,提高生态移民的补偿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补偿金准确、及时到位,促进补偿金信息及时公开是当务之急。

(三)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问题生态移民后续产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发展模式,所形成的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问题也具有较大的差异。如马玉成对三江源生态移民的后续产业发展的研究,指出实施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安置区社会发育程度低,发展后续产业的空间和条件差;牧民传统观念和生产生活习惯,限制了生态移民后续产业的发展;资源环境条件,限制了舍饲——半舍饲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低。[15]李聚才等分析当前宁夏生态移民区肉牛业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养殖户融资、贷款困难;环保意识淡,饲养环境差;产业链不健全,屠宰加工环节薄弱;农户饲养水平低,养殖效益不高。[16]赵宗利等对三江源部级自然保护区的考察,分析当前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面临着以下困境:安置区自然生态系统脆弱,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空间不足;安置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化进程缓慢,移民就地转产乏力;教育滞后,商品经济意识淡薄,移民劳动力就地、异地转移狭窄;草原生态,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制约移民产业拓展。[17]张丽君、王菲分析了西部牧区生态移民后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迁入地的选择缺乏系统、缜密的实证研究,导致新的生态破坏;移民资金不足,移民的安置和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受限;后续产业发展滞后,对牧民生产方式转变后的适应性学习培训滞后。[18]但是,总的来说,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需要遵从以下几条原则:1.产业发展应适合当地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2.产业的推广应做好前期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3.产业发展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与保障机制;4.产业发展应具有市场空间与利润空间;5.产业发展需要与移民的民族、经济、文化等特点相符。

四、社会文化问题

生态移民迁入到一个新的环境,脱离了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但并没能很快地放弃传统生存模式和观念而融入新的环境中。因而,容易成为游离于两者之间的新的社会群体。当前,生态移民所面临的社会文化问题主要包括三个。

(一)生产环境和生产方式的适应问题张娟对三江源地区的藏族的生态移民进行考察之后,发现三江源地区的高寒、高山草场决定了生存在这里的藏族牧民只能从事单一的,以游牧为主导的草原畜牧业经济,广袤的草原是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基本环境。而搬迁后,牧民离开了草原,放弃了游牧,进入了城镇,实现了定居,并探索性的进行创业、立业,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缺乏积极性和相应的生产技术,生态移民面对新的生产方式和环境,需要再社会化。[19]包智明、孟琳琳对内蒙古正蓝旗敖力克嘎查的生态移民生产方式进行分析之后,牧民从天然的放牧方式转换到了以奶牛的圈养方式,开始进行人工喂养。这种生产方式对奶牛的饲养技术要求比较高,对毫无经验的牧民来说,开始存在很多的不适应性。[20]生态移民过程中,由于在地理空间上发生了转移,移民所依赖的生产环境与生产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就以农业生产技术为例,原是牧民身份的移民在迁入农耕区之后就难以从事种植业,缺乏耕地种植的技术,难以确保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同样,从农耕区迁徙到草原地区的居民,在短时间内也难以掌握游牧的谋生方式。所以,对于生态移民尤其是跨区域的移民,需要在移民前对相应的居民进行生产技术的培训与教育,能够确保其掌握最基本的生产技术,以便能够支持自身基本生存要求。

(二)生活方式的适应问题生活方式是一个民族与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之间长期互动的结果,是一个特定群体关于衣、食、住、行等的综合性反映。扎陵湖乡生态移民一年四季在黄河源头的草山里过着游牧生活,他们虽然对城市和城市生活有着种种“想法”和“猜测”,但对城镇定居生活却没有“实质性兴趣”。例如,搬迁前,牧民衣有毛皮,食有牛羊肉,住有毡房帐篷,行有牦牛、马,这些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家庭畜牧业经济而实现自给自足。搬迁后,他们变卖了牲畜,失去了畜牧业经济的载体,衣、食、住、行的需求只能从市场的交换中满足。调查中,牧民R说“:现在我们根本不敢吃肉,肉贵的很,也喝不上牛奶了,出去干啥都要花钱,要是像以前一样,天天吃肉,喝牛奶,政府给的钱根本不够花啊。”由自给自足变为市场交换,牧民稳定的生活出现了很大的变数。生活习惯和方式的差异成为影响牧民适应性差的主要因素。[19]通过田晓娟对同心县生态移民的生活的调查研究之后,发现移民在生活支出、饮食结构、衣着消费、居住形式、交通通信等几个方面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期之后,相应的满意度还是比较高的,能够很好地适应移民区的生活方式。在新的生存环境中,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与异文化之间的碰撞与融合。民族或区域传统文化的保留、继承和发扬,需要在生态移民社区管理、房屋规划过程中,融入民族文化特色;同时,允许一些不愿意和不适合搬迁的人留在原居住地从事生产,为民族传统文化提供生存和发展空间。[22]所以说,对于生活方式的适应存在着地区间的差异,生态移民在进行迁移之后,在短时间内往往会存在着生活方式的不适应,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有的移民可以适应相应的环境,但有的可能还难以适应下去,给自身的生活上造成了极大地影响。遇到此类情况,需要利用相应的政策机制与条件,来帮助移民在生活方式上融入当地环境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思想文化的适应问题思想文化的适应问题,可以分为思想观念上变化与文化变迁等问题来予以分别论述。生态移民过程首先是一个思想观念变迁的过程,移民原有的思想观念由于地域环境等特征往往具有其地方性的特色,而在新的环境之下会存在着不适应的状况。张娟在调查中发现,传统思想观念对于移民适应性也有着很强烈的影响,突出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财富观念影响移民资本积累,牧民以牛羊数量为财富的标志,并不像农耕民族一样有银行存款,缺乏资本积累意识;二是从业就业观念存在偏见。调查中许多牧民认为像清洁工、街道下水管道修理等社会服务性工作是“很丢人的事情”而不去做。这两个方面的直接负面影响是:使移民后续生产发展缺乏资金支撑,后续转产就业的选择渠道变窄,这种状况影响着移民对城镇生活的适应。[19]而文化变迁则是一个更复杂、更长久的过程。目前,三江源生态移民的文化变迁中道德和价值观的变迁基本上显现不出来。但是,由于他们现在直接面对着具有现代文化意义的城镇文化,一些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滋生和蔓延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不断地冲击和影响着他们的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他们固守的传统道德观、价值观与迁入地的道德价值观之间难免发生碰撞、摩擦、冲突,如果对其不加以正确引导,就有可能出现道德失范、价值失缺的形象,进而影响一方的社会稳定和发展。[23]

五、结论与讨论

民生问题论文范文6

《华商报》的评论版名为华商评论,自2005年创办以来,经过不断探索与改进,各个栏目不断发展完善,虽有所增减,但其始终坚持“为民者言”,始终秉承新锐、善意、理性、宽容、犀利的理念,做好都市报评论。华商评论的成功发展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

一. 《华商报》评论版的特色

1. 评论的选题

新闻评论的选题如同新闻报道的选题一样,对于报纸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选择怎样的题目来进行评论针对哪些问题和受众是决定新闻评论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华商报》评论版在进行选题选择时主要针对受众生活的社会环境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困惑和问题,就他们应知、欲知,而未知的问题进行评论。如此,《华商报》评论版选题具有以下特点:

(1) 选题的广泛性

《华商报》评论版每日发表评论五篇左右,选题涉及广泛谈东道西,可谓包罗万象。其中涉及时事、经济、科技、法律、文化、人文、社会现象等等,各个领域的重大题材,普通市民关注的市井小事都包括在内,特别是面对众所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其评论版块都进行了激浊扬清、解疑释惑的积极引导与阐释。《华商报》从11月25日至11月30日所刊登的28篇评论文章(漫画时评除外)中,包括司法、经济、制度政策的实行、社会现象等方面,其中司法类评论5篇,经济类评论5篇,关于制度政策实施情况的评论6篇,社会现象类评论12篇。单从这一周的评论中,我们就可以窥探到其评论版评论选题内容涉及的广泛性。无论是国家政策实行中的问题,时事热点事件,还是我们身边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均可成为评论的选题。

(2) 选题的贴近性

新闻报道要求具有贴近性,以取得受众的心理认同,新闻评论也要具有贴近性,才能更大程度的赢得受众。赵振宇教授在《现代新闻评论》一书中指出:评论的选题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握群众脉搏,说群众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讲群众能懂的而又喜欢听的话”。 华商评论在贴近性方面十分注重。一周28篇评论,有12篇评论的是我们身边所发生的小事,事情虽小,在评论中却折射出大道理,通过对群众生活实际中的事件进行评论,更接近受众心理,更有利于传播效果的实现。在11月28日刊登的《耳光对怒骂的道德偏差》这篇评论,就是关于公交车上因女童不让座而引发女乘客不满,遭到打耳光的事件而进行的深层论述。在评论版“街头巷议”这一栏目中,所评论的内容均是我们在大街小巷中所听闻,所谈论的事。即使是关于司法、经济、政策类的评论也是均以平民视角出发,从大众生活的实际出发来进行论述。

2. 评论的主体

报道的力量在于摆事实,而评论的力量在于摆观点、讲道理,新闻评论的广度和深度源于新闻评论主体思想的广度和深度。《华商报》评论版的评论主体突破原来只是报社编辑、专职评论员的禁锢,将评论主体的范围扩展到更广阔的群体中。除去记者、编辑等专职评论员外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等都可以是评论版的评论主体,更有广大社会普通民众这些非专业、非定向的人员也加入了评论的行列。

《华商报》评论版设立“专栏”这一栏目,正是为各界专家、学者提供了一个表达自己意见和见解的平台。知名网评人令狐补充,时事评论员顾则徐、韩福东,资深媒体人曾颖等等都是华商评论专栏的常客。凤凰卫视知名记者闾丘露薇,知名媒体人宋志标,学者羽戈、吴钩等在每周末的评论周刊上设有专栏。税收伦理学者姚轩鸽在《关注和反思纳税人的权利问题》一文中,用专业的眼光扣问纳税人权利的真正内涵,呼吁不断完善有关纳税人权利的相关规定,以专业视角来反思我国有关制度的缺失。这些体现出报纸评论员队伍的精英化趋势。

3. 评论的风格

《华商报》评论版的评论风格由于其都市报的市场定位必然显现出其评论通俗化的风格特点。这里的通俗并非庸俗、低俗、媚俗,其通俗化的特点是由其受众定位于市民阶层所决定的。所谓新闻评论的“通俗化”,即是指“新闻评论在新闻内容、主题的选择上持市民立场,倾向于针对同市民利益

密切相关、最具现实意义的问题加以评论;在论述方式和语言表达上,能采取一种市民能够理解的通俗形式,站在市民的立场‘代民者言’” 。《有权报考 也有权弃考》(2012年10月16日a11版),《别让“阴题”阴了孩子》(2012年11月25日a4版),《耳光对怒骂的道德偏差》(2012年11月28日a6版),这些评论文章所评述的都是我们普通市民身边的小事,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在评论的语言运用上,也体现出明显的通俗化文风,或风趣幽默,清新明快,或朴实平易、娓娓动人;或尖锐泼辣、文采斐然。专注民生,评身边小事,契合受众心理。

二.《华商报》评论版的特色

1. 平民化视角

华商评论,以平民化的视角来解读新闻事件,使新闻评论逐渐走下话语“神坛”,回归大众。华商评论摈弃原先报纸评论文章“长”、“空”、“呆”的八股式写作,代之以精悍、朴实、轻灵的新闻写作风格。将原先乏味冗长的官方声音,先进行充分的理解之后,转换成一种平民能够理解的内容和形式,并以平民的立场对此进行解读和评说,使平民百姓读得懂,愿意读。《关注和反思纳税人的权利问题》针对2009年11月30日的《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中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真正内涵的解读而发问,深入浅出,指出完善纳税人权利解读与保障的重要性。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上来分析论述,关乎平民利益,使普通百姓看得懂,愿意看。

平民化视角的确立源于其评论员队伍平民化、评论题材贴近性、评论形式通俗多样化的影响。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来发表自己对于社会现象、新闻热点的见解和主张,只要言之在理,你就是评论员;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只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值得深思,均可作为评论的主题。以平民化的视角观察社会,以平民化的笔法评析世事。我们身边的人,我们身边的事,使评论接近受众阅读心理,也就赢得了更多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