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助总结范例6篇

民政救助总结

民政救助总结范文1

一、“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取得的成效

全市共有91个部门(单位)、24个镇(开发区)的5306名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先富党员与10236户城乡低保户结成了救助帮扶对子。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困难群众共接受捐助的资金累计190.32万元,过冬棉被5358条,衣服6196件及价值24.72万元的生产物资,为困难群众办实事467件。市慈善会用募集的善款为200名孤儿发放助学款20万元,资助特困学生5万元。广大群众盛赞这是党和政府的“爱民之策、利民之举”。对此,南通日报、新华日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都分别进行了报道。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实效:

一是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了生活条件。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的孤儿、城镇低保户、农村困难户的安危冷暖非常关心,长期以来,一直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这一举措,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姜灶镇周照港村12组的杨汉涛,长期生病,不能正常劳动,妻子患有精神病,女儿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闲着,全家生活十分困难。市服务业发展局党委书记施季平与他家结成救助帮扶对子后,为其女儿在当地一家针织厂找了一份工作,解决了他们家的燃眉之急。兴东镇土山村低保户葛立靠借债盖了两间瓦房,两个孩子又残疾,家庭负担沉重。市供销总社领导与其结对后,先后三次送去生活用品和农用物资价值近3千元,使他们全家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二是坚定了困难群众过好生活的勇气。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道、善谋安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从群众最“盼”的事做起,从群众最难的事情干起。帮扶过程中,市粮食局曾收到一贫困女学生的来信。信中写道:“前年我父亲在北京出了车祸,花光所有的积蓄抢救,可最后还是无济于事。我原以为生活从此没了希望,就在我们陷入困境时,是你们伸出了援助之手,让我看见了希望……。”十总镇张家坝村15组沈王保夫妇均为残疾人,儿子因学费问题而中止职校学业,在结对帮扶过程中,他获得资助并重返校园,面对帮扶干部鼓励,他表示将努力学习早日成才以回报社会。由此,这也让我们相信开展帮扶工程的意义已不仅仅在物质层面上,更是要延伸到被帮扶人的精神世界。

三是彰显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救助帮扶困难群众,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因而,开展“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既能使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也能使一部分困难群众通过结对帮扶找到脱贫的途径,同样还能使这部分群体坚定起克服困难的信心,从而彰显党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患难”的宗旨。市卫生局结合部门特点,在帮扶活动中注重发挥行业优势。5月8日,在局长管军的带领下,机关帮扶人员分两个医疗小组到结对的镇村开展“健康援助进农家”送医上门活动。医务人员为50多名帮扶对象进行了常规体检,并为他们逐一建立了健康档案,免费提供了价值4000元的常用药物,现场发放健康教育资料120份。市法院邱淑玉同志自己体质薄弱,丈夫长年生病服药,独生子在上大学,家庭收入本身入不敷出,但在看到二甲镇袁西村两户贫困户后说:“我自己虽然苦点,但还能维持生活,他们两家的困难,确实需要社会救济,需要我们伸把手助他们渡过难关。”

四是教育了机关干部,改进了机关作风。这几年来机关部门几经改革,充实了大批的年轻干部,他们绝大部分刚走出校园,缺少广泛的社会实践。开展“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既是一次机关干部的奉献爱心的社会实践活动,更是一次接受教育的好机会。这对营造一支务实型、奉献型的干部队伍是十分必要,对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也是至关重要。广大机关干部在结对帮扶中,做到了联户、联责、联心。他们直接深入到农户家中,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他们在给困难群众送去钱物的同时,通过与困难群众的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农业、农民、农村的认识,增进了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了党性修养。在第一个“扶贫助残行动日”活动当天,市审计局就组成“爱心帮扶车队”,在冯雪江局长的带领下,20多名机关干部分10个组骑摩托车到村走访慰问,通过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同时还为每户送上200元的慰问金,“爱心车队”每到一村一户都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二、“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的实施过程

1、精心部署,结对到位。为把“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实事办实,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通政办发[2006]12号《*市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实施意见》。4月8日,市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全市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动员大会,成立了黄卫锋副市长为组长,组织部、机关工委、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负责救助帮扶日常事务工作。市各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进行了广泛宣传。民政局召开了全市联络员(民政助理)会议,各镇也都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并都在较短的时间内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细则,有的镇还专门下发文件,部署“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具体实施任务。在结对过程中,结对挂钩帮扶的镇与部门之间互相沟通,配合默契,确保了结对工作迅速到位。仅一个星期,全市2182名市直机关干部、1229名镇机关干部、824名村干部、1071名先富党员分别与农村低保9292户、城镇低保880户、三峡移民60户和部分生活困难的建国前老党员结对完毕,编制的台帐分别发放到全市参与结对帮扶的115个单位,并通知到每一位参与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

2、领导带头,全面启动。4月9日是“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第一个“扶贫助残行动日”,市委书记陈照煌和市长葛亮一早就来到所结对的贫困户家中进行看望慰问。在双目失明的残疾人顾学金家中,陈书记详细询问了他家的情况和困难,并送上慰问金,这让顾学金非常的感动。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陈书记说:“一个社会的和谐,需要有能力帮有困难的,形成一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风气。”活动当天,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市、镇两级机关干部村干部、先富党员4000多人参加了“扶贫助残行动日”活动。在结对帮扶中,市四套班子领导的具体救助帮扶工作也是非常到位的。平潮镇颜桥村8组低保户张海昌在市委副书记王亚雄的帮扶下,养了1500只蛋鸡,王书记不仅送去了饲料、消毒药品和资助金近2000元,还带上农业技术人员上门现场指导,目前,该户已收入1万多元,预计年底收入可达2万元。正在刘桥中学上高三的孤儿徐建萍,今年5月失去亲人后,是市人大朱茂鑫主任帮助她解决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朱主任还个人捐助2100元,并承诺负责提供她今后上大学的一切费用。

9月9日是“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第二个“扶贫助残行动日”,因这天有重要会议安排,市四套班子领导都提前行动,为全市党员干部作了表率。全市87个部门(单位)、24个镇(开发区)又组织了大批帮扶人员上门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户,并再次送上慰问金,及过冬棉衣被。活动当天,黄卫锋副市长还冒雨慰问了几家特困户,为组织实施好“百千万救助帮扶”这一惠民工程,他逢会必讲、下镇必查,曾多次到被帮扶户家中,不仅送去了资助金和衣被等物品,还组织有爱心的企业老板慰问特困户,鼓励企业家参与帮扶,其中万达公司总经理王宝琳一人就资助一位孤儿2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全市还有近百位退下来的老同志虽不在结对帮扶计划之中,但他们心系贫困群众,主动要求参与结对帮扶行动。五接镇老干部组发动离退休干部26人,参加全镇结对帮扶工作,他们坚持每月一次例会交流,每周都要到各自的帮扶对象家里,解决困难,同时也送去了慰问金累计达3000元。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在条管工作矛盾较突出的情况下,能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帮扶活动,效果也十分明显。

3、检查督促,扎实推进。开展“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事关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的进程。因此,必须始终以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为抓手,以困难群众尽快脱贫为重点,把扶贫济学、下岗再就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发展家庭副业作为落实帮扶措施的第一要务,把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作为不可缺少环节来抓。围绕这一目标,在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住三点:一是催办督办。“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后,少数条管部门行动迟缓,市领导在动员大会上不留情面予以批评,“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办公室电话催办、交办、督办,最后促使这些部门转变了观念。二是定期通报。从活动一开始,我们就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定期在党政信息网上通报活动进度情况,使部门与部门之间形成你追我赶的竞赛局面,涌现出一批热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三是督促点评。“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开展以来,我们组织专门人员每月要到镇、到村、到户进行实地检查,专门听取被帮扶人意见,并通过简报形式,对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点评,推动了帮扶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市物价局、地税局从扶智和办实事入手,出力为结对帮扶户解决困难,出谋为他们摆脱贫困,受到了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好评。市检察院建立干部帮扶登记表,干部、被帮扶户各掌握一份,每次上门服务,双方都要填写、记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并把帮扶情况列入年终评比内容,极大的提高了救助帮扶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市委组织部把这次机关干部参与帮扶活动作为选拔,任用优秀干部的考察项目之一;市级机关工委注重发挥组织、协调功能,把党员干部,尤其把培养新党员队伍与结对帮扶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和市民政局作为此次全市“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实事项目的责任部门,倾情倾力,尽心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坚持例会制度,集中解决在帮扶工作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实施好这一项政府实事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开展“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的启示

救助帮扶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发展,在全市形成了扶贫济困、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总结救助帮扶工作经验,我们得到如下启示。

1、领导重视,各单位通力协作,是做好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救助帮扶工作是关系和谐*建设的重要工作。只要领导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动员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热情,开展卓有成效的救助帮扶活动,就能有效地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大宣传,强化舆论氛围,是做好救助帮扶工作的有力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多形式的舆论宣传,使“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深入民心。*电视台、*大众等媒体对“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党政信息网》较好地发挥了通报作用,每月一期的《“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工作简报》宣传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工作经验,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情真意切为困难群众,实实在在帮困难群众,从而有力地推进了“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稳步有序的实施。

3、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救助帮扶路子,是做好救助帮扶工作的有效途径。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创新救助帮扶内容,拓宽救助帮扶路子,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救助帮扶活动。如:送医上门、帮助找工作、解决农资、维修住房、联系致富项目等等。

民政救助总结范文2

*年*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经济建设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开展了救灾救济工作,打赢了应对历史罕见冰冻灾害的胜仗,各项专项事务管理长足发展,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文明创建成绩斐然,整体民政工作实现了“三个创新”,取得了“八个历史新突破”的好成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老龄福彩、社会福利、福星工程、婚姻登记、平安边界创建等工作均获得国家、省、市的高度评价和通报表彰,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立足发展,开拓进取,8万群众受惠,整体工作实现了“八个历史新突破”。

1、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救助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突破了历史。

一是今年通过大力推进限期保障和动态管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达到了10755户24382人,保障面达到总人口的7%。其中城镇低保达到3662户9034人,月发放低保金110万元,月人均补助120元。农村低保对象7*3户15348人,月发放低保金76.7万元,月人均救助50元,创下了历史新高。城镇低保以成功争创省AA级低保县为动力,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继续推进城镇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强“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4-7月份,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统一组织、统一方法、统一复查内容、统一复查换证时间、统一要求)对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查换证,通过复查共停发127户271人、降标90户129人,全年接受困难居民申请610户、入户调查350户、新增165户245人、停发152户301人。同时,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了提标,两节期间按标准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接待了来信来访,维护了社会稳定。农村低保工作狠抓了规范化管理,做到了档案齐全,规范有序;狠抓了复查登记,对过去调查情况不准、操作不当的289户737人给予了变更和调整;坚持标准,适当扩面,按照倒排序“评穷”的办法,将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低保,全县新增对象1047户2200人。

二是强化城乡医疗救助,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不断完善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加大定额(门诊)救助力度,加强同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协调,严格医疗救助审核、审批制度,采取比例救助和定额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全县累计救助了医疗对象2470人(次),救助金额146.75万元,其中大病救助918人(次),救助金额107.4万余元;为1.8万名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对象代缴了新型合作医疗资金18.6万元;按照年人平100元的标准为集中供养五保户拨付门诊限额定量救助金额20余万元。

三是孤儿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全县615名农村孤儿,按年人均1200元标准救助296人,按农村低保救助最高标准救助319人。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采取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经常救助与临时救助政策相配套的办法,为298户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户解决了临时救助资金12.4万元。积极开展了以低保家庭困难学生救助为主的专项救助,为200名困难低保家庭的大学生给予了救助,使我县社会救助制度日益完善。

2、沉着应对冰雪灾害,自然灾害救助效果突破了历史。今年元月中旬以来,我县遭受持续低温冰冻灾害,导致3402户12250人生活存在一定困难,缺粮110万斤;因灾倒房578户1553间,损房1151户3322间;全县春荒群众生活困难的人口达16058户58374人,缺粮525万斤,急需救济人口达11510户42000人,需救济粮320万斤。为妥善安排好这部分人的生活,局党委一班人主动、及时深入到乡镇进行入户抽查,进一步核实了全县因雪灾困难群众和春荒生活困难群众的缺粮底数,及时下拨了95万元雪灾应急资金、162万元春荒救灾资金、79万元夏荒资金、34万元汛期应急资金、492万元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000床棉被1000件棉衣,对灾民和困难群众给予了及时有效救助,确保了全县群众生活稳定,人心安定。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们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倒房恢复重建工作,采取跟踪检查、专班巡查、专项督查的办法,县乡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督办,使全县578户倒房户、1151户损房户在6月底全部搬入新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上报、乡镇核查、民政部门逐级复核审批的程序,实行一户一卡一像,分类建档立卡,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实行一月一检查一通报,使全县200户危房改造任务在10月底全面完成,新建及购旧房592间。农房普查工作,我们精心组织,集中精力,抽调人员历时一个月对全县农村住房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救灾捐赠活动效果显著。为积极支援*地震灾区尽快恢复重建,先后两次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200余万元,捐赠棉衣棉被1000余床(件)、救灾帐篷125顶。完成了中华慈善总会资助*镇*村、*村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2个村近4000人饮水难问题。

3、精心组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突破了历史。今年是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为使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专门办公室,在各部门抽调熟悉农村工作情况的领导同志成立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组,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经过3个多月的精心组织,全县289个村,除*、*两个移民乡镇21个村延期换届外,其余268个村全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1201名村委会成员,其中女主任3名,女委员162人,交叉任职414人。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无论是在领导重视上、工作布置上、资金支持上,开展范围和质量上都超过了历史,将使我县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4、“福星工程”建设实现了第二次飞跃,农村福利院建设突破了历史。按照今年全省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的要求,我们采取班子成员包乡镇、机关干部包院的办法,重点抓院长选配、抓内部管理、抓服务人员培训、抓先进典型、抓考评提高档次,再次实现了农村福利院管理水平的整体推进和提高,进一步巩固了“福星工程”成果,使福利院建设从第一次数量上的飞跃发展到目前第二次质量上的飞跃。全县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对11所农村福利院进行改扩建,使农村福利院的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同时狠抓福利院“温暖工程”建设,对*镇*等6所福利院的生活设施条件进行了改善,有效解决了院民洗澡不方便、取暖不安全的问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了1500元,比去年增长300元,分散供养达到1000元,比去年增长200元,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全面提高,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5、优抚安置政策得以全面落实,保障效果突破了历史。

一是双拥优抚工作积极推进,积极开展了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双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了优抚对象抚恤定补和优待政策。拥军优属、军警民共建和走访慰问活动有效开展,切实帮助驻军和优抚对象解决了实际困难,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积极为驻军排忧解难,县委政府筹资55万元为武警中队解决生活用房困难;筹资50万元帮助人武部解决维修武器装备仓库;积极为消防大队划拨土地迁建营房,为驻军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和训练环境。

二是“关爱行动”广泛开展,共为420户特困优抚对象解决了“三难”。为70户住房困难优抚对象解决房屋维修资金18万元,为12名行动不便的残疾军人解决了轮椅车,为580名生活困难突出的优抚对象解决补助34万元,同时将130名特困优抚对象纳入了低保。

三是优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义务兵达到了1800元,比去年增长200元;城镇义务兵达到900元,比去年增长了100元;立功受奖的分别给予了100—1000元的奖励,对1524名优抚对象给予了优待,全年发放优待金86.98万元。“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四是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有了更好地保障。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民政、财政、卫生、劳动四部门联合制定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办法,此举走在了全省、全市的前列。

五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大力推行了安置改革创新,提高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补偿标准,对重点安置对象实施重点安置,公开、公示发放补偿费标准,公开安置范围及安置对象。对77名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进行了货币补偿安置,义务兵在去年补偿1.8万元、一期士官2.1万元、二期士官2.4万元、三期士官3.5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分别提高到义务兵1.96万元、一期士官2.26万元、二期士官2.56万元、三期士官3.5万元。积极与职能部门和就业培训基地联系,广泛开展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职业推介,共推荐开发从事交警协管员2人、汽车司机5人、汽修21人、炊事员2人、对外输出63人,有效推动了城镇退役士兵货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6、积极开展了福彩销售工作,筹集社会福利资金突破了历史。按照“安全运行、健康发展、规范管理、提升形象”的工作方针,重点开展以国际质量管理年和“三提升、一标准”为要求的站点形象规范建设等工作,使我县福彩形象得到提升,站点建设得到全面规范。20*年已完成电脑彩票销售额160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0%。

7、以人为本的老龄工作突破了历史。积极做好了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老龄工作优秀组织者”的申报工作,狠抓了省政府301号令的落实,《老年优待证》的换发工作。落实了90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工作,在九九重阳节和老人节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异彩纷呈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成功举办了“民政杯”老年门球赛,我县组队参加的市老年门球赛荣获了第二名的好成绩,进一步丰富了老年文化生活。

8、提高城镇公共服务水平的社区建设突破了历史。因受资金、物资、办公场所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县城镇社区建设一直处于被动状态,今年我们将此作为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社区建设。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先后制定出多套方案进行科学决策,确定了将原13个居委会合并为4个社区居委会的实施方案,采取政府投入、部门配合支持、社会参与的办法,有效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资金投入、干部工资待遇等重大问题,确保了4个社区居委会在7月底以前运行。目前,各社区组织已正常运转,各职能部门进社区服务活动热火朝天,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

(二)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审计财务、婚姻登记有新提高,二级单位有新发展。

一是计划财务工作有新提高。财政与编制科学合理,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财务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了各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审批、使用范围更加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在出台文件、规范管理后,各类台帐齐全,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行;各类专项资金的核销工作成绩较大,当年核销总量达1000余万元。同时圆满完成了全县财务大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好评,为争取民政资金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民政内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按照年初局党委的要求对各乡镇民政所和二级单位的帐目进行了全面审计检查,在审计的过程中一手抓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对于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民政资金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纠正其错误行为,对于手续不健全的及时帮助完善手续,保证了民政资金的专款专用。另一手抓制度建设,促规范化管理,对于基层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及时帮助改正,对民政会计业务不熟的及时指导,通过开展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了财会人员的素质,保证了各类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在管理上严格执行《婚姻法》,做到了不开一个口子,不办一例违法婚姻,不超收一分钱的工本费,不为任何人搭车收费,得到了社会好评。在服务上县婚姻登记实行无节假日上班制度,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无吃、拿、卡、要现象,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迎得了社会赞誉,各乡镇婚姻登记人员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为行动不便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方便。同时,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农村青年免费婚检宣传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当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848对,离婚登记291对,补办结婚登记233对,结婚登记率达98%,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四是社团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发展、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对全县19个社会团体进行了年检,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当年发展民办非企业1个,对7个社团进行了换证,目前,全县社会团体已达到34个,民办非企业组织94个,这些社团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富裕上,取得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有了新提高。始终坚持抓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不放松,做到规范化创建活动与福利生产两手抓、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明年的规范创建考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县办“三院”、“一所”、“一寓”整体推进,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县光荣院在抓好院民服务的同时,大力发挥院办经济,全年养鸡500只、养猪60头,蔬菜、肉、油、蛋基本上自食有余,院民的生活得到了极大地改善,院容院貌焕然一新。县殡仪馆共承办丧事105起,实现收入120万元,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县社会福利院在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具体,得到了院民和社会好评,人情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繁荣发展,全体干部职工既当管理者,又当劳动者,在发展好福利生产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冬寒衣被加工任务。县沙坝福利院创新工作思路,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福利生产,全年创产值20余万元,为全县福利院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县老年公寓在社会公众需求与现有条件相矛盾的情况下,以真诚的服务感召人,以亲情服务扩大收养规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获得国家民政部扶持,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有望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的福利事业将取得全新进展。

六是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做好了40%救济和单符合对象的救济发放工作,准确掌握了人员的增减变化情况。建立了全省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完成了2148名孤残儿童信息及福利机构信息的全部录入工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色鲜明,服务内容及范围得到全面充实和拓展,专职护理队伍素质和服务效果全面提高,深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七是民政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民政工作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强,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在做好民政工作的同时,县民政局抓住宣传这个“喉舌“,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民政工作动态,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民政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今年我局重新出台了《关于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每个专业股室股长和15个乡镇民政所长为信息员,并实行量化考核,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奖优罚懒。通过*民政网和*民政信息载体,民政宣传的力度不断加大,民政工作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到目前,在国家、省、市、县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台、信息网络用稿300余篇,为做好民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是其它民政工作整体推进。

——百里长廊建设帮扶到位。为县河镇仁家沟村送去了人畜饮水项目、送去了科技图书和帮扶资金,帮助制订了发展规划,开展了春季植树造林、村庄户型改造、环境整治、平安创建、普法活动等。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及时。人大建设和政协提案交办后,各承办单位责任明确、行动迅速,落实得力,深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

——维稳扎实有效。开展了局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接待日”制度,按“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形式,方便和服务了群众,将来信来访进行了妥善处理。全年接待处理各类民政2*人次,其中重访12人(次),结案率达到98%以上,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明创建和综治建设迈向新起点。深入开展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认真抓好了“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及提高执行力和文明执法学习教育活动等,采取了办专栏、开展主题演讲比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丰富了活动载体,充实了活动内涵。特别是政法系统组织的“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演讲比赛,我局选派的两名选手均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县光荣院马盈安、县福利院肖玉平同志的事迹报告被推介为全县典型,得到了县领导和其他部门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争创了省级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楚天杯”、市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等,制定了创建长效机制,为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年3月,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坚定党性,管好队伍,局党委一班人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狠抓党组织自身建设,大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带头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执政水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建设。加大了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各支部增强了战斗力、凝聚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局党委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局长王世汉同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行“每周一评”,在工作机制上有创新。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局党委推行“每周一评”工作机制,在每周五下午各股室负责人把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在会上进行发言,局领导对工作的好坏进行点评。这种把工作摆在桌面上的做法,让大家看一看别人,比一比成绩,想一想自己,哪些方面做的不够,哪些方面还需要努力,激励干部职工每天都去想事、谋事、干事,做一名能干事、会干事、干得成事的好干部,不给“滥竽充数”混日子的人留空间。同时在每周一评的基础上,还实行一月一通报,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完不成本周工作任务、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股室和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热情。

(二)建立“民情通道”,在为民服务上有创新。为了更好地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局党委通过三个方面建立了“民情通道”,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一是领导班子每日轮流接访,面对面地了解民情、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二是在各乡镇挑选1-2名有爱心、有责任心、公道正派的党员、村干部或民政对象,作为“民情信息员”,主要任务是及时上报群众的受灾、生活困难等情况。三是实行机关干部联系乡镇制度,中层以上干部都联系有乡镇,要求联系乡镇的同志每月必须有3天的时间到村、到农户,调查情况、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通过“民情通道”共解决群众困难600多件。

(三)坚持“公开公示”,在管理上有创新。一年来,我们坚持经常召开局班子成员会,对重大事项勤讨论、勤通气,形成决议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发至各股室和二级单位,使大家都能够了解、知晓局党委决定的事项,认真对待,自觉执行。管理上公开透明,政策程序上公开公示,重要事项议定上集体讨论。凡是没有经过集体讨论达成共识的事情一律不生效,没有决议的事项任何领导没有特权,只要是局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落实。特别是在重大基建项目上,局纪委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如今年以来,因各二级单位房屋及附属设施多处出现漏水、墙面脱落和老化等问题,经过集体讨论同意,相继对县社会福利院、光荣院、沙坝福利院、殡管所进行了房屋维修。这期间,从讨论是否进行维修、到成立基建工作小组、工程预算、发包承包、检查验收等环节,都实行了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讨论研究意见,确保工程建设的公开和透明。在干部任用、调资、出勤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公开公示,使大家都清楚明白政策,心中有数,解除谜团。由此形成团结一致,共同奋发的良好氛围。21写作秘书网

三、存在的不足

回顾总结一年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特别是农村低保和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同时,由于社会救助保障面大,保障对象多,实现动态化规范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新开展的单项社会救助工作,如法律援助、低保对象的住房救助等工作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民政救助总结范文3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低保工作规范完善。从1月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原来人均340元/月提高到385元/月,农村居民标准则从220元/月调整为240元/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三无”人员和孤儿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进行保障。我区现有农村低保家庭2992户、6424人,城镇低保241户、484人,共计3233户、6908人,下拨第一、二季度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23.5898万元。上半年退保38户、86人,新增59户、128人,农村月补差达144元/人,城镇月补差达233元/人。3月份对各镇、街道民政助理员、社会事务办计算机操作员以及各村(居)信息平台业务操作员共225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上半年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24.3922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72.145万元。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有序。年初向各镇(街道)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危房(无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全面摸清困难家庭危房户的贫困程度、危房状况等情况,共确定了124户危房对象。4月1至14日,会同区房管局进行初步鉴定,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80户、240人,资金197.5万。目前,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展较为顺利,整个工程将在11月底完成。三是医疗救助初见成效。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镇、街道核报,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程序,上半年共支出救助金208.5474万元,累计救助381人。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各镇、街道的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四是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了对全区福利机构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书面通知整改。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全区2003年至2008年的五保集中供养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查看账册,发放名册、按资金性质对应检查,发现各个乡镇、街道对供养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能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切实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将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享受全额低保标准,并落实其每人每年补助供养费1200元和年人均管理经费1200元。目前全区共有五保对象238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228人,集中供养率95.7%。

(二)灾害救助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是突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4月下旬,会同区建设局、水利局等单位对全区的避灾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今年适合用作避灾场所的32处房屋进行了认可。同时,下拨了3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各避灾点配备物资和完善设施。二是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5月12日,联合区应急办、卫生、安监、科协、土地、人防、环保等单位开展了一次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集中知识宣传活动。全区13个镇、街道都按照要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系列挂图》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减灾防灾工作。三是积极编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了《*区民政局灾民救助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修订了《*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一是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人员深入村居,对全区各经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和镇、街道审核推荐的建设点进行实地察看,确定了今年30个创建点,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的通知》,全面启动“星光计划”建设工作。二是对支宁返温人员进行补助。从2009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市区支宁返温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固定生活补助。此项工作为一次性政策处理工作,目前已全面做好调查核实和公示工作,确保7月中旬圆满完成补助工作。三是推进建设和谐的老龄事业。全区10个“3587”工程创建社区全部通过省老龄办验收,区老龄办给予每个社区2万元创建奖励,并从2009年开始,给予每个“3587”工程社区每年1万元维护资金。继续发放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助,及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上半年发放老年优待证356份。老年文体教育工作快速发展,老年文化娱乐丰富多彩,通过基层老年协会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促进了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老年教育蓬勃发展,今年春季区老年电大报名的学员共计1630人,3260人次,创办了6个老年电视大学规范性教学班。四是慈善事业发展健康。截止2009年5月底,区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1548.40万元,其中企业分会募捐511.18,镇(街道)慈善分会募捐570.21万元,慈善一日捐募集173.74万元,企业定向公益捐资293.27万元;1-5月份救助支出共531.32万元;上半年建立“茶山街道慈善分会”和“*镇慈善分会”,使镇(街道)慈善分会增加到11个,进一步扩大了慈善基层网络;建立了“顺达房开慈善助困冠名基金”200万元,每年可为慈善总会提供救助资金10万元;区慈善总会医疗义工队开展了5次义诊活动,为1059名山区困难群众赠医送药。五是积极扶持社会福利工业发展。建立了残疾人人才资料库,确保残疾职工安置比例达标。为规范福利企业行为,加大稽查力度,维护国家税收的严肃性,通过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福利企业行为,有利地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已退休的残疾职工医疗保险事宜。

(四)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回头看”。对换届后村级组织建设和村两委成员的素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加大对新当选村干部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特别是对软弱涣散班子抓好教育整顿工作,提高村干部认知能力、法律意识和为村民群众服务管理的能力。二是和谐社区建设稳步推进。4月,区城市社区建设协调小组调整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建联系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下发了《2009年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要点》和《2009年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为完成今年全区建成7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任务目标,6月11日,召开了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近一年来我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与做法。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自去年12月以来,我区全面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对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开展全面自查,寻找差距,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省检查验收组对我区街、社区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落实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以落实《*区村务公开目录》、《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试行)》为重点,印制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手册300本,发放到各村(居),到目前为止,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已达到98%。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上半年,对全区的双拥宣传牌进行了合理布局,在*、丽岙二镇设立了20多个双拥路牌宣传框,在茶山大学城设立了大型的户外双拥宣传画,更新了医院、旅游景点优先指示标语。清明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及区直机关代表30余人去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春节期间,社会各界向共建部队送去慰问金93.7万元。各部门对50名一对一结对的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活动,投入结对帮扶慰问活动经费4.5万元;走访慰问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1200余人,赠送慰问金100万余元。5月份全省“民兵预备役参与防台抗台行动”的试点任务在我区举行,区双拥办组织慰问了驻训骨干,并送上1万元慰问金。6月份,四川籍退伍军人在三垟街道勇救落水儿童溺水身亡,区双拥办组织人员前往医院对其家属进行了慰问,并送上慰问金3000元。驻瓯部队官兵视驻地为故乡,在3月和5月份,为改进街道社区环境,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清理杂物,出人、出车,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二是开展关爱主题活动。针对市局四月份出台的《温州市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通过广泛宣传,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年初,组织开展“冬暖关爱”慰问活动,购置内衣1697件、年画1860份、订阅报刊370份等给全区的所有优抚对象,共计23万元,并下拨60万元春节慰问金;3月中旬,下拨104.7万元抚恤补助金,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4月底组织优抚对象代表赴嘉兴荣军医院疗养;5月份投入15万元组织近千名优抚等对象健康体检活动,在去年体检的基础上,将健全和完善每一位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档案,便于今后对他们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检查,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检后保健和治疗工作;6月初对全区残疾军人辅助进行了摸底调查;6月底将开展“夏令关爱”慰问活动;今年还把7名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三是各种政策落实到位。年初,共发放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6.4万元。2月份,各镇街道统一为各类优抚对象办理并给予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6月底将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标准进行调整,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在乡复员军人、三属等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同比上年度平均增长10%。为21名六级以上的残疾优抚对象缴纳了42.46万元的医疗保险金,为3名伤口复发的残疾军人报销医疗费0.55万元,为12名优抚对象(本级)支出一次性困难补助1.5万元,为6名住院优抚对象慰问支出0.7万元,为25名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8.6万元,医疗补助3.8万元。为减少优抚资金发放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及时足额兑现,我区已基本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四是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里及时完善和更新了电子台帐。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农村优抚对象住房情况、待岗的伤残军人生活情况调查等,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优抚对象的动态情况。在3月份和5月份组织人员对全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检查,大部分镇街道账目清楚,手续健全、对象准确、程序规范,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无违规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办理了2名参战和10名三属对象的生活和抚恤补助,取消5名参战等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受理上报残疾补证手续2例,协调烈士家属申请迁移骨骸1例。去年年底,共接收154名退伍兵,其中城镇义务兵39名(包括大学生7名,转业士官5名)。经调查核实符合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27名;其中二名已安置在铁路局。上半年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3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2元,自谋职业率达到84%。对部分没有及时前来领取安置金的退役士兵,主动上门服务,及时足额地将安置金发放到他们的手中。五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目前,我区主要的涉军维稳隐患,对象主要是残疾军人和要求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等问题的人员,他们接连上访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维稳隐患。上半年共接待和劝解5批次,处理群众来信7件,基本上是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规范运行。上半年与区教育局对登记在册的82家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单位的地域分布、开展活动、组织机构建设、人员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诚信自律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区实际,撰写了调研报告,及时向上级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与建议。上半年共新登记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变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17家;年检社会团体6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合格率达100%。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视会议精神,吸取鹿城区“12.3”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上半年,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利用社团、民非登记到现场勘察,下乡调研、年审等时机,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等形式对部分社会团体,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人员管理等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予以整改。同时对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排查摸底,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未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整理,准备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一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启动注销、撤销程序,力争从根本上消除民间组织存在安全隐患,进一步把安全工作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做好民政事务各项审批工作。扎实开展了各项审批工作,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加大了窗口的软硬件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制作完善了民政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规范表,编印了民政16项行政审批工作办理须知,规范了各项审批行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截止日前,共为群众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851件。三是婚姻、收养登记依法进行。截至6月20日,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790对,离婚登记169对,补发证件312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388件,婚姻登记相关的查档130件,上半年还升级了婚姻登记管理系统,为每个登记员配备了进入登记帐户的保护U盾,进一步确保了婚姻登记帐户的安全性。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格权益,进一步做好国内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工作,组织学习了《收养法》、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运用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收养登记的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和民政助理员工作会议,使收养登记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上半年共依法收养登记10例。四是地名工作有序开展。共命名道路12条,建筑物4处。完成*镇丽岙镇等地地名标志设置,安装路牌160余个,楼幢牌40块;门牌425块,发放门牌证520本,出具地名相关证明221张,更新地名数据库资料375条。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我们会同区规划分局对现状道路名称进行反复核对,对规划道路按七片区确定了地名采词和命名规则,初步形成了*区地名规划总体设计框架。开展界线联检,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根据第二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安排,2009年有1条区级界线和1条三交点联检任务,分别是龙瓯线、龙瓯瑞三交点。各界线双方都制定了联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联检内容、工作办法和时间安排。截止目前,龙瓯线、龙瓯瑞三交点联检工作已经完成,正在上报联检报告及材料的整理。为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平安边界建设领导小组,向有关镇(街道)下发了关于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通知,详细分解了各镇(街道)工作任务。五是殡改工作扭转落后局面。上半年,在遗体火化率保持100%的基础上,丧事扰民行为得到根本性控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坟墓治理率为15%,生态葬法覆盖率达到86%。为扎实推进生态墓地建设,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用地面积,严防生态墓地变型走样,并在全区推行骨灰跟踪工作,对新开工建设的生态墓地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建设设计方案会审。另外,还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工作。为巩固“青山白化”治理成效,出动宣传车100余次,巡查400多人次,共拆除翻新、修建私坟86座。*、丽岙镇建立了巡查队伍,长期在各个山头巡查,取得明显成效。为整治丧事扰民现象,出台了《温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丧事扰民专项整治的通告》,并制订了《温州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丧事管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伍,凌晨路面管理出动32次,计500余人次,对1126家丧户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登报检讨处理1件。建立了殡改协管员队伍,长期在路面上管理。

民政救助总结范文4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城市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各区县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总结,大力推广试点工作成功经验,推动我市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全面开展。20*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的区县都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出台新的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意见,并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二、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救助方案

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医疗救助方案是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平稳运行的基础。各区县要根据省、市有关医疗救助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救助方案。在方案制定前,要对当地救助对象人数、患病情况、就医情况、卫生机构的就诊和收费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助范围、医药费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既要防止补助标准过高,影响救助基金的收支平衡;又要避免补助标准太低,起不到救助的作用。

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医疗救助受益面

(一)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及区县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救尽救”。

(二)完善救助模式。建立对大病、重病、慢性病的住院医疗救助和非住院的医疗费补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满足城市困难群众的不同层次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救助的受益率。积极探索逐步取消病种限制、不设救助起付线、按比例分段救助等住院医疗救助形式;不断探索完善日常医疗救助模式,通过发放一定数额的医药补助金或医疗救助卡,开展针对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中“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老弱病残人员、需长期院外维持治疗的重病人员等的日常医疗救助。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城市医疗救助可用资金总量及救助对象的人数,及时调整,逐步提高住院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同时,针对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和基本医疗需求,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对救助对象中“三无”人员和重病、重残等人员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规范、简化救助程序。在探索完善日常医疗救助时,要遵循“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救助原则,对日常医疗救助的人员,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程序,年初将符合救助范围和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登记造册后将一定限额的医疗救助金或卡直接发放到个人,实行事前救助。对住院医疗救助的人员,属于救助范围的,简化手续,及时审批,及时救助,提高医疗救治的时效性。

四、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除中省市补助外,各区县财政每年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安排城市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各区县政府可通过本级财政预算拨款、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加大对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额度。区县民政部门应根据医疗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根据核准的用款计划,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民政部门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帐户。区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民政救助总结范文5

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举措,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受灾人员救助政策与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有机结合,形成救助合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基本民生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障好受灾人员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基本保障。以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力度,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临时住所、有病能医。

2.坚持有序衔接。应急管理部门重点聚焦灾后应急、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救助等非常态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救助工作,深化受灾人员救助政策与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序有效衔接,发挥互补优势。

3.坚持资源统筹。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统筹使用各级各类救灾、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突出救助实效,增强救助效果,提升救助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联动协商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建立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联络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灾情会商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发生灾情后,县应急管理局视情派出工作组,及时准确统计因灾需救助人口、房屋倒塌损坏、遇难失踪人员等救助信息,建立救助台账,并通报同级民政部门。县民政局应当及时与社会救助对象信息进行比对,并及时通报受灾地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二)加强救助政策衔接

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灾害救助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有序衔接,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实施精准施救。一是强化灾后救助衔接。应急管理部门在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人员生活保障和灾后应急期救助的同时,应及时准确统计过渡期需救助人口数量,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民政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对符合“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二是强化冬春救助衔接。应急管理部门要扎实组织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明确本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民政部门要结合冬春救助情况,统筹做好临时救助和走访慰问等工作,既避免“福利捆绑”,又防止“救助遗漏”,切实增强救助实效。

(三)强化重点人群救助

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要聚焦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优先做好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在救助款物分配上给予倾斜,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确保救助政策和生活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提高救助保障水平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使用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健全和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特殊人群、重点对象适时简化办理程序。要结合本地灾害特点,科学评估灾害风险,不断丰富救灾物资品种、数量,抓紧采购和补充救灾物资,确保应急期间储备物资调得快、用得好。要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提早进行谋划和安排,及时掌握并解决受灾群众重建困难,对确实无力重建的困难群体,通过提高救助标准、申请保障房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确保每一户受灾群众有安全温暖住所。

(五)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引导社会力量在县政府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有序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汇总整理有资质参与救灾工作的社会力量基本情况,动态掌握队伍的基本状况、专业技能、设备配置、资源分布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帮助社会力量了解受灾群众需求,传达贯彻救灾指挥、调配、协作等工作部署,支持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协调社会捐赠款物向重灾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把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推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二)夯实工作基础

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开展“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为契机,与民政部门共同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和民政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基层力量资源,实行“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保障受灾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充分满足受灾群众救助需求。

民政救助总结范文6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健康权,控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提高困难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10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办发〔〕60号)的精神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救急救难,简便易行;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协调,共同推进。

第二章救助对象及方式

第三条医疗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居住在我市境内,持有我市户口的下列人员:

(一)农村五保户;

(二)农村低保户;

(三)城市低保户;

(四)百岁老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第四条城乡医疗救助采取资助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种方式。

(一)资助救助。鼓励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农村五保户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民政部门减半资助缴纳个人应缴费用。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按规定享受普补和特补外,个人应缴保险费的不足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其他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民政部门酌情资助缴纳个人应缴费用。

(二)住院医疗救助。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其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每次住院医疗救助金额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年内多次住院的,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年救助标准。民政部门对住院医疗救助对象要及时审定、及时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金不设起助线、不限定住院医疗救助病种。

(三)门诊医疗救助。对部分城乡低保户的日常门诊用药,由市民政部门每年核发限额《医疗救助证(卡)》,城乡低保户凭《医疗救助证(卡)》到指定社区医疗机构门诊用药或定点药店购药。限额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垫付,民政部门再定期与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结算。农村五保户及其他需长期院外治疗的慢性病和重病医疗救助对象由民政部门核发一定金额的门诊救助金。

(四)临时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住院治疗自负费用过高,或经住院医疗救助后费用缺口仍特别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由民政部门对其核补一定数额的临时医疗救助金,但救助总额不得超过临时医疗救助规定的额度。小额(500元以下,不含500元)“应急性”临时医疗救助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发放;数额(500元以上,含500元)较大的临时医疗救助经逐级审批后,由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发放。乡镇(街道)临时医疗救助资金,由市社会救助管理局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拨入乡镇(街道)民政办医疗救助专户。

(五)慈善医疗援助。慈善医疗援助是医疗救助的补充形式,由市慈善总会从慈善募集款中提取资金用于医疗援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一个年度内经住院医疗救助后,自负医疗费用数额仍然巨大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慈善医疗援助,每年援助标准由市慈善总会视慈善资金募集情况确定。

第三章医疗救助基金来源及管理

第五条医疗救助基金的来源有以下几个渠道:

(一)上级下拨的医疗救助资金;

(二)市财政专项预算资金;

(三)福彩公益金中提取的医疗救助资金;

(四)社会捐助资金;

(五)其他资金。

第六条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略有节余”的原则。民政部门每年应根据当年基金总量以及资助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四类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合理划分比例,建立专户。

(一)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经民政部门核定后,由市农合办、市医疗保险处与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衔接办理有关手续,通过市财政从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直接拨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和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基金财政专户。

(二)用于住院医疗救助的资金和门诊医疗救助打卡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民政救助机构衔接,经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医疗机构。

(三)用于临时医疗救助的资金以及定额发放的门诊医疗救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核定后,拨入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

(四)慈善医疗援助资金由市慈善总会根据慈善资金募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拨付使用。

第七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要分别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帐。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严格按规定汇集、核拨、支付,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民政部门应建立医疗救助明细台帐。

第四章服务机构与部门职责

第八条门诊医疗救助的医疗服务机构仅限于经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市农合办、市医疗保险处核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救助的医疗服务机构仅限于经核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住院医疗服务机构。

第九条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市民政局(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划。

2、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度。

3、编制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预算,统计和上报有关城乡医疗救助情况。

4、负责有关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协调、管理。

5、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及医疗救助方式的审核审批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发放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预算的审核、医疗救助资金的拨付、医疗救助工作经费预算的审核和基金的监管工作。协助市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一窗式”结算平台。

(三)市卫生局(市农合办)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业管理、指导及监督工作,确保资助救助资金的快捷兑付;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配合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衔接工作等;协助做好医疗机构“一窗式”结算工作。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处)负责配合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衔接工作,协助做好医疗机构“一窗式”结算工作。

(五)市审计局负责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与合理使用。

(六)市监察局负责对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基金分配公正公平,使用高效。

(七)市发改局负责对医疗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配合做好医疗救助申报、核定及临时医疗救助金的发放工作。

第十条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应按市社会救助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客观公正地为医疗救助对象出具相关证明资料,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向社会公示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程序,张贴就医指南,以方便医疗救助对象就诊;严格按规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医疗救助对象服务,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切实控制医疗费用,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对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救助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医疗救助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违规审批及贪污、挪用、扣压医疗救助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医疗救助对象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医疗救助。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人员,将依法追缴冒领的救助金,取消其当年医疗救助资格。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