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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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制度

生态环保制度范文1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中国,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进入累积性环境健康事件频发期,而一些环境治理方面的法规又相对滞后,可持续发展理念尚未形成,面临着全世界绝无仅有的环境治理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为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和增强。很多人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工作职责,与己无关;有些民众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工作相提并论,认为生态环境就是治理“脏、乱、差”,搞绿化,多植树、栽花、种草;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蓬莱已经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称号,没有必要再把过多精力和资金放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应该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方面,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还有的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混淆不清,工作中出现重治理修复、轻预防保护的局面。这些错误的认识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对生态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在生态文化塑造方面,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对生态文化内涵的解读和诠释不够充分,需要建立具体化、形象化的平台和载体。对生态文化的宣传、策划和推介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广大群众长期接受不到生态文化思想观念的宣传教育,对生态文化概念比较模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分散在水利、海洋、林业、农业、矿产资源等10余个资源开发部门,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打造。目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力量较为薄弱,相关制度保障机制、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完善。缺少协调各利益主体关系的生态环境督查职能机构,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其执法能力大受影响,管理不到位问题大量存在。环保部门自身力量也不足,基层环保网络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再加上执法人员的权限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所有这些都为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还比较低下,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农村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在资源保护方面,非法盗采河砂、海砂、矿山、森林资源等现象仍然存在,达不到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的要求。

二、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几点思考

(一)统筹规划,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与蓬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和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立足本地实际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并将规划目标措施任务纳入蓬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各镇区街道及企业的发展规划,保证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并在相关部门工作决策中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发展中重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植树种草、水土保持、草原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打造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一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障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到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和渔业、矿产、生物物种、旅游等多个领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政府承担着重要责任。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农业、林业、水务、国土资源、住建和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二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激励机制。打破唯GDP论的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民生目标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评,明确职能部门、资源开发单位及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评优创先环保“一票否决”制,定期督导和考核。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激励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热线、举报信箱等,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及时处理。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深入体会主流民意,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大力宣传和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不良现象予以曝光。

(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客观上讲,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已形成了共识,但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还明显地存在着自觉性差、主动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有些工作跟不上、力度不足、效果不好、成效不明显。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组织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把生态环境保护渗透到市民行为、社会风气、城市精神等各个方面。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确立正确的生态观和发展观,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分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鼓励调动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大对镇级截污管网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力度,尽早完成各镇(街道)截污管网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业。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注重对村镇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切实做到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不断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镇级环保机构,设立村级环保监督员,建立环保志愿者队伍,让他们成为农村环境监管的“耳目”和“哨兵”,真正使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保制度范文2

关键词: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机制;保障制度;环境保护1.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1.1地下水受污染问题

在进行矿山开采时,需要进行疏干排水工作,这样不仅会容易导致周围地下水位的下降,同时也容易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尤其是对于重金属矿山开采来说,由于开采人员随意倾倒废弃物,这些重金属会随着河水或者雨水渗透到地下,从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进而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严重时不利于整个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在排水过程中容易导致矿坑地下水位下降,从而破坏地表和地下水体系的完整性。

1.2矿山开采对植被的破坏

矿山开采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当地的植被造成破坏,如果不对其进行及时的保护,将不利于当地环境的发展。而且开采后的废渣、废石也会占用比较多土地,给矿山生态造成不良影响,正是因为植被的破坏,导致滑坡、泥石流的出现。我国作为一个煤矿大国,每年因为开采煤炭造成的植被破坏所占的比重较大,使得我国本来就紧张的生态环境质量更差,不利于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由于矿产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现象比较严重,矿山周围原有的耕地被大量破坏,居民房屋出现裂缝,给当地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在今后的开采中,矿山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矿山植被的保护,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因矿产开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1.3矿坑处理不及时问题

采矿企业在进行管理时,应该要加强对废弃矿坑的处理,这样才可以更好的满足当地生态环境发展的需求。但是废弃矿坑的处理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样就会就降低企业的利润。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许多矿山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没有及时对这些矿坑进行填埋处理,从而导致许多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比如地面的开裂、崩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严重时还会诱发地质灾害,给当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也不利于当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矿山生态环境的配套保障机制构建

矿山生态环境质量会关系到周围居民的生存质量,同时也会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质量。近些年来,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提升,对矿山生态环境认识更加深刻,要想提高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就需要积极制定科学的生态恢复机制,不断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定,最终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但是,当前我国许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机制和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无法满足矿山生态保护的需求。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人员和部门应该加强对该机制的研究,提升我国矿山生态质量,为人民的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2.1形成系统性企业环境管理机制

企业环境管理机制在构建的过程中需要对各项内容进行全方位控制,需要能够从企业矿山环境状况着手,形成对应机制结构。在上述管理机制中矿山企业要控制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规范矿山管理制度:国家要对各项矿山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要在矿山企业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对矿山保护制度进行细化,用确保矿山管理制度与不同矿山企业有效结合在一起,能够达到统筹控制需求。国家要依照矿山企业中常见的问题不断对矿山环境管理制度进行调整,确保形成高效的保障机制。

第二,形成内部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及决策模式:矿山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企业自身要形成内部环境管理体制,要能够依照具体环境状况形成对应评价机制,对各项环境指标进行评价。企业要严格依照评估数据形成对应决策,从而提升矿山环境保护质量。

第三,形成外部控制体系及监督机构:矿山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能够认识到环境保护对矿山发展的重要性,要能够自觉、主动参与到环境控制过程中。只有在这种状况下矿山环境保护质量才能够得到本质上提升。因此国家在矿山环境管理的过程中要对矿山企业进行教育,要对矿山企业人员作出的承诺进行全面监督,观察矿山企业是否将矿山环境保护落实到了日常的工作中。

2.2形成规范性企业环境体系认证机制

企业环境体系认证机制主要通过对各项矿山环境进行控制认证达到矿山环境的评价和管理。当前国外在企业环境体系认证体制构建的过程中投入较多,整体发展水平较高。相关资料显示:国外32家企业中30家具有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环境管理体系,其环境管理均达到了ISO14001指标的认证,形成了非常好的矿业结构体制。

我国对企业环境体系认证机制构建重视程度不够,在体制建设的过程中没有形成对应的环境保护机制,整体管理控制效益并不理想。因此在今后矿山环境保护发展过程中,国家需要引入ISO14000环境管理体制标准,通过该标准完成各项机制内容,从而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环境认证条例。与此同时,国家还要制定相关认证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引入其他国家先进环境控制机制,确保提升各项矿山环境指标监测及控制质量,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督力度,防止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出现违背环境保护体制的操作。

3.总结

矿山企业在进行矿山开发过程中要提高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制定出更加科学管理方案,同时国家也要积极制定出相应的生态环境恢复机制,不断完善其保障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提升我国矿山生态环境质量,为当地居民生活提供良好保障,从而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参考文献:

[1]王艳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及保障措施研究[J].矿业快报,2008,08:18-20.

[2]黄德林,汪琳.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05:216-220.

生态环保制度范文3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态环境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伴随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在加剧。无论是面源污染、点源污染,还是生态环境破坏,都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严重障碍。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包含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体化:第一,城乡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一体化,即在观念上树立城市与农村环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实现城市和农村环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第二,城乡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一体化,即管理体制的设计一体化(针对城市和农村的不同特点完善相应的环境管理体制)和保障体系一体化(对城市和农村的环保投入实现均等)。第三,城乡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一体化,即城市和农村环保工作同样有法可依。服务于城乡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平等化,必须根据农村环保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农村环保基本法,修订与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的职能和资源占有优势决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这个作用不应局限于城市,更应当向农村延伸。

政府作为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差距。第一,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短视。现存的政绩考核体制是以经济发展为重心的,缺乏对环境保护尤其是农村环保的战略性、长期性考虑。同时,政府将环保资金过多投向工业和城市,农村环保几乎享受不到环保专项资金的保障和先进环保技术的支持。第二,现行法律制度轻视农村生态环保。虽然现行法律提出了农村环保问题,但是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一些重要的农村环保领域还存在空白。第三,农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不科学。现行环境保护体制过分强调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忽视了公众的参与,特别不利于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

消除差距,加强政府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职责。第一,创制与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结合农村生态环保的实际情况,在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和农村环境应急处置机制等。第二,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视科学规划在农村环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乡镇企业的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设立专门负责农村环保的管理部门,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运用经济手段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受益者负担”的原则,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外资多元投资的方式,保证稳定有效的环保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特别是要鼓励个人出资参与农村环境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机制。第四,加强农村环境监测与监管。建立农村环境监管平台和监测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第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培育公众环保意识。针对文化素质较低和环保意识较差的广大农村居民,政府应“自上而下”发挥引导、教育职责,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知识宣传和培训。

三、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

环境问题的社会性、复杂性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合作,在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指导下,公众参与已成为各国环境保护的公共基调。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样也需要各类团体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尚存障碍。一是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欠缺。农村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很普遍,垃圾的分类处理更是无从谈起。在农业生产领域,随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水体、土壤污染的现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为了眼前经济利益,盲目建设污染企业,使得农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破坏。二是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缺失。我国现行法律缺乏环境知情权的规定,政府的环境状况公报内容单一,指标种类较少,特定地区的环境整体状况和变动趋势难以客观反映出来;且因一些环境状况指标技术性过强,不便于公众理解,达不到应有效果。三是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救济渠道不畅。我国法律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理和环境诉讼两种基本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但由于现行环境诉讼制度对于人资格规定过严、对证据的科学性要求过高、公益诉讼机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导致农民因成本高昂而难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环境权利。

开辟多方途径,方便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一要参与农村环境立法。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公众关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创造条件,使公众参与制定完善防治饮用水污染,土壤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保护自然资源和发展生态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要参与农村环境执法。加强农民的参与和监督力度,纠正、限制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减少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约束的农村环保机制,提升广大农民对环保执法的支持力度。三要参与农村环境普法。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农民的环境法律意识,使农民自觉地参与环境决策、维护其环境权利。通过多种形式的环境法制宣传,强化农村干部和村民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四、农村环保: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有效对接

从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来看,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政府与广大民众的倾力合作。公众参与并非公众对抗政府的机制,而是优化政府运行的机制。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机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众的智慧和力量,使环境保护得到真正的实现。

生态环保制度范文4

一、建设生态文明迫切需要实现环保产业化

建设生态文明是新时期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问题,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良性互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第一要务。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阶段,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因而对资源、能源的需求量很大。然而,中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工业化、现代化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更加严峻。经过30多年持续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对中国提出了新的挑战。同志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指出,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已经成为新基本国情,成为发展的“短板”。我们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是要打破这一瓶颈制约。环境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也是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关键和基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化和创新,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坚持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是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出路所在。而环保产业化能够有利于上述目标要求的实现。

二、实现环保产业化必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环保产业是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绿色产业,生态文明的产业结构需要以环保产业为基础的绿色产业结构,因此,在对传统产业进行以节能降耗为基础的生态转型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以环保产业为主体的逆向产业体系。环保产业化开发、运作及经营过程是发展壮大环保产业的基础,是环保产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推进环保产业化,适度依照市场导向确定环保产业增长速度、调节环保产业供求关系,适度引进市场机制、吸纳产业资源、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水平,有利于促进环保产业进一步关注社会需求、把握市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树立效益观念、规范竞争秩序,实现环保产业发展机制的根本转变。

环保产业大致包括以下四类:环保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环境污染物的再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环保服务提供。具体而言,环保产业已逐渐形成包括工业污染防治、环保生产、环保服务、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自然生态保护、低公害产品生产(洁净生产)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

当前,需要进一步明确环保产业领域的发展重点,环保技术和装备重点是先进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监测设备;环保产品重点是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环保服务重点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社会化,完善提升融资、咨询、评价等服务体系。

三、发展环保产业需要建立支持体系

未来几年我国环保产业将迎来投资高峰,环保产业发展空间广阔,目前增强环保产业活力的根本出路之一就是尽快构建一个系统的环保产业发展支持体系。

一是建立政策支撑体系。环保产业属于政策法规驱动型产业,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驱动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市场。要着力于通过环境服务业来整合环保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环保产业的业态转型和升级,把政策的有效性、市场的持续性、企业的积极性和技术的科学性有机结合,推动环保产业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和国际化。继续发挥政策优势,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健全环保产品(设备)标准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加大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力度,扩大环保产业潜在市场向现实市场转化。

二是建立产学研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相互分工的环保产业构架体系。制定环境技术开发战略及技术战略路线图、技术创新方针,制定研究规划,推进节能减排技术、产业衔接技术及工业园区生态化改良技术,挖掘技术需求,强化技术供给,促进技术合作和技术引进,培育和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要依托骨干环保企业,加快关键核心环保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将重点发展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环境咨询、环境监理、工程技术设计、认证评估等环境服务业,开展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和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兴服务模式的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

生态环保制度范文5

一、完善体制机制,高位推动生态保护工作

绩溪县环保局深入贯彻中央“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发展思路,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一是推动大环保工作格局的实现。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县长为第一副主任、县委常委为副主任的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全市各县市区中率先出台《绩溪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构建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二是优化环保部门自身定位。在传统“督企办案”基础上,强化“环保督政”职能,充分发挥“绩溪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领作用,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承担环保工作的督查、督办,强化“大生态环保”的管理模式,压实各单位、各乡镇承担的环保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全县的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在面上,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了县乡村3级覆盖全辖区的环境监管网格,落实乡镇政府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在点上,严格落实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对全县排污单位随时、随机开展检查,实现了环境监管点面全覆盖。同时,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从严控制工业企业河道取水排水,收紧建设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切实减少入河排污量,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禁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等红线区域落地。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与黄山歙县、杭州临安、宁国、旌德等地共同建立了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并成功运用于徽水河、金沙河流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实践。

    二、全面履职尽责,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十二五”以来,绩溪县环保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环境监管执法、环境宣传教育、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在全市领先示范,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成绩历年均居居全市前列。一是严格环境监管。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局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执法力度全市第一,全县企业守法意识迅速显著提升。2016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3余起,罚额近400万元。主动对接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起,为全市环保系统树立了正面的导向标杆。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准入和验收关,从严开展了环保违法建设项目清理和散乱污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建设项目“带病上路”。开展了环评市场的整顿,打击了借用资质、违规、漫天收费等破坏正常环评市场秩序的行为,环评文件质量和时效有了显著提高。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利用网站、短信、报纸、APP新媒体等平台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技术标准、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予以全过程公开。以企业和党政部门为重点,兼顾社区、农村、学校及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将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到位。 “六·五”环境日期间,精心组织开展了绿色出行、环保征文、生态摄影、政企交流会、法律讲堂等活动,环保宣教生动活泼,卓有成效。2013年被评为安徽省环境宣传先进单位。

三、加强统一监管,保持优良环境质量

生态环保制度范文6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和全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刚才,青亥同志作就今年的环保工作作了部署安排,我都赞同。会上,签订了20__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__年,全州环保系统始终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州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开创了环保工作的新局面。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群众环保意识有所增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工业、生活污染物排放得到初步控制,为全州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州环保系统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州委、州政府和省环保局的充分肯定,并得到了表彰和奖励。在此,我谨代表州委、州政府,向战斗在环保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我州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又是各种矛盾的凸现期。环保工作事关全州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又快又好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关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能否顺利启动和全面实施。做好环保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对环保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环保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当前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全州经济快速发展引发新的环境问题的可能性不断增大,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起点和新的阶段,环境矛盾日渐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保护环境的任务将会进一步加重;二是我州国土面积达30.09万平方公里,农业耕地面积占仅46.55万亩,林业生态面积占仅2700万亩,荒漠化程度高,自然环境恶劣,生态体系脆弱,面临的生态环境依然严峻,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三是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环境监督管理方式单一、队伍建设滞后、装备简陋的问题会日趋突出,环境管理还存在较多薄弱之处。四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有的地方和企业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环保基础设施和自身能力建设仍然滞后。因此,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认清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站在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特别是在我州加快新兴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更要重视环境保护。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切实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

一是围绕重点资源开发项目,主动履行好工作职责。20__年,我州资源开发力度较大,一批重点资源开发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资源开发项目,本着“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的原则,认真做好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电站、德令哈氯碱三项一期20万吨烧碱、20万吨PVC、30万吨电石项目、乌兰200万吨煤化项目一期100万吨工程项目、肯德柯克铁矿开发等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一是把好环保准入关。环保部门要认真汲取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项目引进开始阶段就要积极主动介入,认真做好准入前的环保监管工作,严防高耗能、重污染项目向我州转移。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把节约资源的目标要求落实到当前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形成低消耗少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积极营造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氛围,倡导形成厉行节约、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二是把好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查、审批关。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规划环评工作,及时督促相关企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三是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认真抓好工业“三废”污染防治工作。截止__年底,全州废水排放量达940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达198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达1.7万吨。因此要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凡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要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要坚决关停。重点抓好青海碱业等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问题,严格控制污水总量,切实做到合理排放,努力提高废水达标排放率。要加强对碳酸锶厂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硫化氢气体的超标排放,严禁污染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针对重点河流、生态区域的关键性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扶持,用项目推动重大生态环境建设。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工业化较集中的格尔木、德令哈、都兰、天峻、大柴旦等地区环保工作。切实做好巴音河、格尔木河等州内几条较大河流的生态保护。要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沙治沙等生态工程,加强对水、矿产、森林、草地、 旅游等自然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监督和各类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确保工程环境效益。

四是严格环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环保法》、《环评法》等法律法规,注重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相统一,处理好工业发展与依法监督的关系,坚持污染防治与美化环境并重,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认真执行生产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实行排污总量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稳步下降和达标排放。对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环评执行率达到100%。继续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贯彻实施“三同时”制度,保证执行率达到100%。

五是立足于__实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做好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启动和实施工作,要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目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经济运行水平。在天然气化工、盐湖化工、煤焦化工、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行业尽快形成多产业融合的循环圈。要将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作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目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变革“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实现从“资源—产品—废物”向“资源—产品—再生产品”的技术转化。要尽早着手研究我州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和办法,编制规划,制定措施,引导企业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发展低消耗、低排放的高技术产业,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贯彻和落实好全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第一,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完成环境指标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同时,要把环保指标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形成环保部门主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要分解任务,量化工作,使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要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注重选用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干部技能的培养,要有计划、有安排地对干部进行定点培训和轮训,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环保执法队伍。

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环保连着你我他,生态建设靠大家”。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要深入开展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环境法制普及教育以及环境警示教育,使环境保护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四,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环保部门在强化监管、把好关的同时,要加强与各地区的沟通与联系,强化服务意识,搞好协调配合,主动与项目业主和企业沟通,积极做好环保工作。不仅是要把关,更要做好服务工作,而且要积极主动,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好环境问题。注意既要按环保法规政策办事,又要结合州情,在符合法律、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用活、用好、用足政策,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