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构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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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机构改革方案

纪检机构改革方案范文1

(2004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镇镇级机关机构改革,从今年7月底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开始,经过精心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分流、人员定岗、总结上报,到今天的总结大会共五个阶段,历时近两个多月,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圆满完成了镇级机关机构改革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就从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主要成效等几个个方面进行总结,并公布机关正副科级干部任命情况,之后镇党委黄尧书记将作重要讲话,针对机构改革后机关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希望和要求。

下面,我先讲第一个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镇级机关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合并镇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分流工作的意见》,要求合并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关机构改革。接到文件后,我镇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反复的研究,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协商,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方案经市里批准后,我镇就迅速进入角色,全面开展机构改革工作。7月底,完成了前期准备组织工作,成立了镇级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8月1日至5日,完成了学习、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了镇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并分口子召开座谈会,向干部职工公布了机构改革的精神和政策规定;8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月6日至10日,完成了人员分流工作,通过组织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对提前离岗退养、提前退休、内退、清退的有关人员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明确分流待遇,顺利完成了人员分流工作;8月11日至20日,完成了人员定岗工作,研究确定了机关机构设置,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组织研究决定等方式,确定了机关中层干部岗位的配备;8月下旬开始,完成了总结上报工作,以党委、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了机关正副科长定岗情况,并将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上报至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今天的机关大会,表明了今年的机关机构改革暂时告一段落。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这次镇级机关机构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为了使改革工作与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改革领导小组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项改革工作。回顾前一阶段的机构改革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1、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完善的方案,是搞好改革的关键。机构改革,是关系到全镇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因此在改革过程中,镇党委、镇政府自始至终把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7月底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镇长、*总、*主席、分管副书记及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组织、纪检、人事、财政、劳动社保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了机关稳定和改革中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领导小组成立后,就对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及镇机关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反复斟酌,按照上级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个成熟的改革方案,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定岗方法及人员分流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内设机构、年龄划定等方面都采取了灵活运用的方法,对退休、内退和自用人员的清退还明确了比较优惠的政策,为改革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础。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随时研究,及时决策,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每个阶段、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紧紧围绕改革方案,并安排得紧凑而又稳妥,保证了改革按党委的部署实施。

2、充分宣传发动,做好思想工作,是搞好改革的基础。机构变化,人员缩编,进退去留,都牵涉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以稳定人心,保证机构改革顺利推行为出发点,及时开展了疏通思想、释疑解惑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认真进行了战前动员。8月初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就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遵循的方针原则、实施方案步骤等给大家交了底,引导大家认真对待改革,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统一了思想,都感到改革是大势所趋,是时代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会上5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全体机关人员也纷纷表态,表示全力拥护和支持改革,并以积极的心态投身改革。其次,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按类别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特别是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了摸底分析,对机关工作人员能否适应转岗后的工作需要,特别对可能列为退休、内退、让岗及分流人员的心理状态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分口子交流谈心等形式,打消了许多同志的思想顾虑,使这些同志能够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改革。以往机构改革中书记、镇长办公室门庭若市的情况也没有了。第三是通过大小会议、支部活动等各种机会打招呼,对大家讲清组织上既要坚持政策的严肃性,也要尽可能照顾一些同志的实际困难,让干部职工放下思想包袱。严细认真的思想工作和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避免了大的思想波动,绝大多数干部职工表现出了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风格的高尚情操。

3、引入竞争机制,充分体现民意,是搞好改革的保证。人员定岗和分流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也是机构改革成败的关键。改革领导小组经过反复研究和认真推敲,对司法、镇管爱卫、招商中心、安监办、教管办5个岗位引入竞争机制,在全机关中公开招聘其负责人。通过职位公布、报名、面试答辩、竞职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一批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走马上任。在此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根据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和每个干部的发展潜力,因职选人,人尽其才。这种凭党性用干部,以竞争任干部,靠群众选干部的作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一是为组织上选人用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二是为许多靠能力做事的人提供了机会,三是使机关人员产生了危机感和紧迫感,并激发了其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和信心,四是提高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加快了政务公开的进程,五是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民主意识,营造了民主氛围,增强了机关活力。

4、围绕改革目的,坚持改革原则,是搞好改革的根本。在改革中,我们牢牢记住改革的目的,严格控制进口,在一批同志被分流的情况下,全机关没有新进一个人。凡是缺人的部门,一律采用内部调剂的办法予以解决。在干部任用上,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宁缺勿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公平竞争,注重德、能、勤、绩,重点考察品德和实绩,尊重群众意愿,尊重考核组和分管领导意见。在改革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所有岗位都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这次镇级机关机构改革,按照“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精简了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在这次机关机构改革中,我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上报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并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数。在改革过程中,1名协理员提前离岗退养,16名事业编制人员提前退休,8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内退,15名自用人员被清退,16名正副科级中层干部退居二线。通过机构改革,镇级机关变得更加精干高效。

2、明确了职能,理顺了关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镇镇级机关机构改革将机关设置为15个办公室、2个派出机构和7个镇管事业单位。15个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文明办公室、群团办公室、人武部、财经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农副业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办公室,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下设了不同的科室;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鹿苑办事处、妙桥办事处;7个镇管事业单位分别是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服务站。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机关各科室之间的职责关系、职责范围和权限。并重新核定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以及一般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科长与科员之间、科员与科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在改革中,我们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了人员定岗办法,对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聘任条件、办法和程序进行了详尽地说明,经过竞争上岗和组织任命,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了调整,现在,机关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5岁左右下降到39.8岁,平均下降5岁。中层干部的文化层次也得到了提高,本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半数以上,这次改革有1名普通办事员竞争到正科级干部岗位,有3名副科级干部竞争到正科级干部,有7名普通办事员竞争到副科级干部。通过改革,机关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4、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这次机关机构改革是一次震动,是一次教育,也是一次检查。改革动员大会之后,广大干部职工不仅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拥护、支持和参与改革,而且从党委、政府的决心中认识到了这次改革是真改而不是假改,许多同志坐不住了,产生了危机感,感觉到坐铁交椅、吃安稳饭是行不通的,光靠混日子是混不下去的,激发了改革和竞争意识。在竞争上岗中,大家勇敢迎接挑战,踊跃报名竞争,慎重选择岗位,认真准备演讲,自觉接受挑选,并表示如果能竞争上,一定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如果落选也不泄气,更要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在这次竞争上岗中,大家准备充分,在面试中沉重冷静,演讲认真而又精彩,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优势,许多同志谈思路和打算有创意,实际上这也是一次自我教育的过程,也是一次锻炼和提高的过程。通过竞争,许多同志受到了强烈的震动,明显地感到危机就在自己身边,真正明白了今天不爱岗明天就落岗、今天不敬业明天就难以择业的深刻含义,从而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在改革期间,机关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都有明显的改观,各部门工作井井有条,保证了改革和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形成了新的用人机制。这次镇级机关机构改革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干、展现优势、公平竞争的舞台和机会,也给部门提供了选拔人才的广阔天地,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为择优选配干部、合理配备机关工作人员探索了一条新路子,为我镇机关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积累了经验。在本次改革中,对上岗的正副科级中层干部试行聘任制和任期制,打破了干部职务终身制。

目前,机构改革虽然告一段落,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深化的工作。这次机构改革中许多成功的作法,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我们要借这次机构改革的东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其步入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这次机构改革由于编制缩减和年龄的限制,有一些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群众基础都比较好的同志从中层岗位退了下来;一些同志服从组织分配,被分流到企业,但这决不是说,被分流的同志就是干得不好的。被分流的一些同志平时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又表现出了很强的大局意识,这种高风亮节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机构改革。

下面,我讲第二个问题:公布岗位,明确分工,树立只争朝夕的观念。这次机构改革,涉及人员多,机构设置变化大,人事调整也比较广。虽然大家都到岗上岗了,但是有必要在今天会议上,把各自的岗位责任作出进一步明确。因为涉及到我们年初的条线责任制考核。人员相对减少了,但工作目标不能变;人事调整了,责任考核不能变;机构设置变化了,承担的职能不能变。我们在座各位要树立只争朝夕的工作观念,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就宣布一下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及岗位。根据*委发[2004]30号、31号、32号文件:

××××××××××××××××××××××××××××*

以上职务从公布之日起,原镇机关内设科室负责人的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关于档案职务,大家可以到镇组织人事办或党委办查阅*委组[2004]33号文件。

纪检机构改革方案范文2

同志们: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奋力推动岳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刻,县委、县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确保今年10月底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刚才,怀林同志就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些意见是经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理解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最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的关键所在。由于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面非常广,难度也相当大。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这是加快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是岳池当前最大的政治。在全县经济结构中,农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实现富民强县、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是一个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围绕工业抓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将农业生产变成工业经济的“第一车间”,这对以乡镇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乡镇事业单位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任务将更重,为农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将更高。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就是要把政府长期以来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务分离出去,切实摆正乡镇事业单位的位置,充分发挥乡镇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服务的职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加快富民强县的步伐。其次,这是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乡镇事业单位处在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和载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负有重要责任。但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恶性膨胀,“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导致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以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加重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农村稳定,也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并且,当前岳池的城市经济已经起步,农业产业化初现端倪,县本级财政逐渐好转,但乡镇自身建设却出现了“拖后腿”现象。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不少乡镇人多事少、人多钱少的问题尤为突出,使本就有限的财力很难集中于发展生产力,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优化乡镇事业单位结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有利于有效配置资源,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和农民负担,完全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既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第三,这是乡镇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乡镇事业单位绝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的,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事业单位自身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布局结构不合理,发展与需求相脱节,对不断变化的农村社会需求缺少灵敏的反应,服务内容老化,服务形式简单;二是管理体制不完善,政事、事企职责不清,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计划经济的烙印很深,过分依赖行政机关,缺乏“找米下锅”的创业意识,整体效益低下;三是分配机制不灵活,“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并存,纪律松弛,人浮于事,缺乏生机和活力。面对这些问题,如果还继续按老体制和原有的方式运行,乡镇事业单位最终只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淘汰。只有运用市场的理念、改革的办法,从根本上进行突破和解决,以改革增加压力,以改革激发活力,以改革促进发展,才能使乡镇事业单位恢复活力,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二、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谋划,妥善实施,并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1、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触及利益深、涉及范围多、政策要求严、工作任务重,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基层政权的稳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各乡镇、部门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又要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把推进改革同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行动,把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可能出现的等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拿出应对措施,一旦发现,及时加以解决,妥善化解矛盾。2、要正确处理加快改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当前,正值冲刺上半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刻,市委也即将召开区(市、县)工作会议,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改革的同时,一丝不苟地抓好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使改革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期间的衔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努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新成立的机构,要完善职能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尽可能缩短“摸索期”;对分流人员留下的工作任务,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手,尽可能缩短“磨合期”,确保工作不断线,做到日常工作和改革工作两不误,绝不允许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现象,绝不能因为推进改革而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3、要正确处理无情改革与有情操作的关系。每一项改革都要触及一部人的利益,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不例外。在前期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已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上级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对分流人员的支持。但改革是严肃的,各乡镇、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既不能徇私情,也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简单地“拿钱走人”、“一分了之”、“一下了之”、“一走了之”,一定要耐心地、有的放矢地说服教育分流人员和其他人员,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覆盖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件事。要密切注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思想动态,抓住、抓准改革对象的思想脉搏,大力开展正面的、积极的宣传工作,不讲套话,不许空愿,用政策解释疑惑,用道理消除顾虑,用措施化解矛盾,用工作感召人心,引导大家支持改革、理解改革、投身改革。4、要正确处理各负其责与步调一致的关系。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尽管全县的改革政策和方案是统一的,但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完全整齐划一。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既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严把政策关口,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特别是有关改革政策的解释和宣传,一定要统一归口到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办公室,绝不允许任何不负责任的乱答复、乱解释、乱表态,更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干扰改革。

三、几点要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能不能赢得胜利,是对我们领导水平、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的实际检验。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既是既定的工作目标,也是铁的工作纪律。各乡镇、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1、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县“四大班子”领导同志都是改革的督导组成员,一定要带头支持这项工作,带头研究改革政策,深入乡镇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和社会政治稳定。各乡镇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调研,靠前指挥,仔仔细细研读文件,吃透用够政策精神,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难以把握的政策,要多请示、多汇报,对改革方案要能细则细,把问题和困难考虑得尽可能周全一些,把政策的操作方案制定得尽可能详细一些,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县级各主管部门要配合乡镇搞好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大力配合,积极支持,确保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把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在手,把调研组织好、方案设计好、措施制定好、步骤安排好、关系协调好、工作督查好,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沟通信息,认真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确保改革的深入开展。2、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是改革顺利推进、减少震荡、取得实效的可靠保证。一是要严格执行改革政策。对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省、市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县上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前不久,县委常委会还专门对改革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了解决措施。各乡镇、部门一定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把握好政策界限,特别是在资产处置、人员安置、资金筹措等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切实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不能任意开口子,也不能随意打折扣,以确保改革不变调、不走样。二是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是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竞聘上岗、人员分流等多个方面,已经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编委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各乡镇、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平稳推进。三是要严格执行改革程序。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的程序办事。要实行阳光操作,严禁暗箱操作,该公示的一定要公示,该宣传的一定要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改革对象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3、要依靠群众,注重引导。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直接目的是减轻政府压力,但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因此,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前提。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把改革的各项政策、内容传达到每个改革对象,帮助他们树立改革意识,提高支持改革的自觉性,积极参与改革、投身改革。要扩大干部职工在改革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杜绝少数人出点子、划圈子、拍板子。二是要加大形势教育力度。把我们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决策的理由,原原本本地向每一个改革对象讲清楚,帮助他们树立大局意识,取得他们对改革的理解和配合。三是要加大帮扶引导力度。要充分理解分流人员离开曾经为之奋斗和作出贡献的单位、步入社会的心情,充分考虑他们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及时转变择业观念,正确对待角色转变,积极主动地寻求新去向,谋求新发展。4、要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必须以组织原则为准绳,以铁的纪律为保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思想不散、国有资产不流失。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干部职工要讲政治,识大体,维护大局,忠于职守。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各乡镇、部门要自觉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符合县委、县政府文件和有关机构改革政策的话不说、有悖于改革的事不做,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这次改革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属。在此,我代表县委郑重宣布,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从部门或一已私利出发,对改革进行干预,否则,县委、县政府将严肃予以查处。二是要严肃组织纪律。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人员定岗分流、资产处置、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要严肃人事纪律。在竞聘上岗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严格掌握用人标准,不能借机打击报复,也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外乡镇人员到本乡镇竞聘。四是要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机构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杜绝腐败和不正之风。同志们,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形势使然,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上来,咬准目标,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打好总体战,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纪检机构改革方案范文3

一、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

一是规范编委会运行机制。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保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了《沾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的事项,都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办理;对违反规定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严控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沾化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制度和程序,建立了编制使用审核制度,规范了进人管理程序,使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健全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组织、纪检、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执行情况,并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严重违反人事编制政策法规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和清退外,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促使机构编制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

四是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印发了《沾化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关于严格控制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借调工作人员和招用临时工的通知》、《沾化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关于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进人问题的通知》,转发了中央编办颁发的《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进一步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组织开展了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活动。结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复核工作、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项目调整落实情况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查看等方式方法,确保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

一是全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上级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工作的精神要求,在严格程序、重点突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27个单位“三定”规定草案进行认真审核和修订完善,出色完成了包括23个县政府工作部门、3个挂牌机构、县编委办公室等部门“三定”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通过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设置更加合理,职责关系更加明晰,内设机构更加规范,机构编制得到合理调整。

二是着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围绕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机构实行综合设置、限额管理,对乡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重新核定,加强了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健全了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杜绝和避免出现新的超编现象。通过乡镇机构改革提高了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了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本着扎实有效,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推进了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对全县事业单位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准备工作。调整了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为深入推进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改革实施力度提供了组织保障。部署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沾化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全县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情况进行统计和开展初步模拟分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400多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

三、积极探索研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提早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进一步加大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沾化县委、县政府自2011年起就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机构改革方案及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信息公开情况等。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精简人员编制,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构建竞争性用编机制。去年11月份召开了县编委工作会议,围绕机构编制宏观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机制、综合协调机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约束机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管理规定》。从今年开始,县内人员调动采取竞争机制,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的,由主管部门申报用编增人计划,机构编制部门根据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岗位特点提出方案经县编委研究后,组织、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要求,统一组织在编人员中考试择优录取,考试根据缺编情况每年原则上安排一次。通过竞争性用编,公正合理使用编制,有效杜绝人情调动,促进全县人才合理有序规范流动,实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是实行中层干部职数核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股级)职位的设置和配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机构和核定的职数进行。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或同级别干部)竞争上岗或调整的先到机构编制部门核准职数,持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沾化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中层干部职数核准表》,再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竞争上岗和调整申请。职务任免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实名制变更登记手续。

四是加强招用临时工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擅自招用临时工,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工的,严格按照《关于严格控制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和招用临时工的通知》要求,向县编委写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2012年5月份-11月份利用7个月的时间建立了全县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数据库。去年12月份为掌握单位使用临时工情况,进一步加强临时工合法使用规范管理,对县公安局、县人民医院等单位临时工使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有关单位临时工的管理使用情况,为全县进一步规范管理、合法使用临时工提供了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

纪检机构改革方案范文4

自今年月中旬以来开展的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是区委、区政府积极应对新的形势,从加快夷陵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全面准确总结今年集中整治活动情况,对进一步推进全区干部作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洪星同志通报了民主评议结果和十佳典型事例。丹昱同志宣读了表彰文件。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此为镜,认真对照检查,更加注重和加强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下面,我根据区委常委会讨论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成效

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经过了充分酝酿和精心准备。整个集中整治活动按照学习动员、统一思想,征求意见、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建章立制,公开承诺、阶段小结个阶段积极有序推进,最后通过民主评议,让人民群众对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情况作出评判。

总的来看,在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⒈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虽然时间很短,但却产生了很大震动。应该说,这项活动最直接也是最大的收获,就是让广大干部受到了一次普遍而深刻的教育,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认识进一步统一,观念进一步更新;通过集中整治,全区机关干部的发展意识、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共谋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通过集中整治,广大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清正廉明的纪律进一步增强;通过集中整治,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境,事事关系环境”、“一切围绕发展干,一切围绕中心转”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

⒉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一是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普遍实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和文明办公、文明用语等有关规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有了很大改进。以贯彻落实中央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万户行”活动,促使广大干部不断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广大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办了一大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二是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开通书记专线、区长热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区作风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受理各种投诉和来信来访件次,办结件,办结率%三是一些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力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处理。目前,全区已处理人,其中组织处理人;纪律处分人;刑事处理人。四是一些反映强烈的不良风气得到了有效扼制。“学风不浓”、“玩风太盛”、“奢风太重”的现象已得到很大的改变,机关干部抓学习的紧了,钻研工作的多了,节俭办事正在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为。五是行政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今年来,全区上下以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四个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进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个,审批项目个,受理行政审批事项件,已办结件,办结率%。今年,我区探索实行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使得审批环节和办事时限平均减少和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政府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作风整治以来,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境,一手抓项目、一手抓作风,以作风整治促进发展环境改善,以发展环境改善促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认真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整改,不仅使集中整治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而且也让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有了一个有力的抓手。全年共引进投资万元以上项目个,投资总规模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个过亿元的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个,投资万元以上项目个。四大项目区建设全面启动,大同水泥、嘉源食品、永固制罐等一批重点工业项目落户园区,雅倩二期、粤海纺纱等一批项目如期投产,掀起了全区新一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热潮。

⒋全区对外形象明显提升,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全区上下特别是在外来投资者中产生了良好反响,进一步增强了外来投资者在夷陵区投资兴业的信心和决心。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亲商、重商、安商、扶商”意识大大增强。全区金融信用等级不断提高,整体对外形象得到了明显提升。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年,全区经济实力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农民收入增加、社会就业增长,呈现近些年来少有的大好形势。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可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财政收入突破亿元,达到.亿元,在全市县市区中规模总量列第一;农民人平增收元,创历史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

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集中整治期间,区委、区政府在不断规范完善“四个中心”建设的同时,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建立抓落实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暂行办法》等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初步搭建了一个结构比较严密、权责比较明晰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全区各级各部门也都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模范执行规章制度,把各项制度、措施真正抓落实,形成了较好的工作机制。

这些成果,对全区干部作风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对我区加快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特点

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⒈强势宣传发动,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召开千人

大会深入发动月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多名机关干部参加的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暨项目工作动员大会。会议阐释了为什么今年要下大决心、坚持高标准、采取硬措施,并以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作保证在全区开展这项活动,强调了在新形势下抓干部作风,抓发展环境的现实意义,指出了集中整治要着重治理和解决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倡导要全面树立六种作风,提出要通过集中整治,在全区上下形成“一切围绕发展干,一切围绕中心转”、“人人关心环境,事事关系环境”的社会氛围,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的目的。对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措施、组织领导提出了十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次大会对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全过程,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达到了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的目的,促进了广大干部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为集中整治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发挥舆论的宣传、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宣传集中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正、反典型,充分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⒉坚持依靠群众,认真查摆突出问题。一是区作风整治办公室通过发放近千份《征求意见表》、从三峡夷陵网摘录《访客留言》、召开外来投资企业、本地民营业主和老干部座谈会等,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条。经过汇总整理后,原汁原味地向各单位进行了反馈。二是开通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广开言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座谈会多场次,组织调查走访多人次,征求意见和建议条。四是各级领导带头,带领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只谈问题,不谈成绩;既摆现象,更挖根源”的总体要求,坚持不遮掩、不怕丑、不怕痛,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通过领导带头自查、干部自我检查、单位内部互查,对照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出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每个人身上的具体表现,明确了整改的重点。

⒊注重实际效果,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整改作为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抓落实,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

焦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及自身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了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由于各单位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保证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群众所提意见绝大多数得到了落实,一些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一些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得到了及时处理。

⒋坚持取信于民,广泛开展公开承诺。区直个单位分别采取发文件、发公开信、通报情况、设置公开栏、张贴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家与发展环环境关系较为密切、人民群众予以较多关注的重点单位,就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服务措施等内容,并对单位、个人查摆出的问题和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检查,使人民群众看到了集中整治的成果,增强了加快发展的信心。同时,各单位认真制定有效措施,以实际行动实践承诺,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广大投资者的信赖和支持。版权所有

⒌力求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完善工作机制和机关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从实际出发,从管用出发,从长效出发,以基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使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共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条,其中新建多条,修改完善多条,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⒍坚持公平公正,精心组织民主评议。检验集中整治活动的效果如何,必须把评判权交给投资者、基层和人民群众。因此,区委、区政府决定在集中整治结束时和今后每年年底,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单位发展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并制定了《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暂行办法》。今年集中整治活动的民主评议工作,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组织专班考评的基础上,组织社会各界对区直个单位的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测评。测评的结果表明,人民群众对这次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给予飞’充分肯定,在个单位中,得到的“优秀”和“满意”票数绝大多数都超过了%,最少的也超过了%,这一结果在作风整治以前是很难达到的。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时有多条意见和建议,但在民主评议时,却有如此高的满意率,说明我们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绝不是走过场、搞形式,而是动真格的,也是能见实效的。面对这样的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感受到来自于群众的压力和希望。

干部作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是保证夷陵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必备条件。要清醒地看到,这次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是阶段性的,与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都还有很大的差距。从目前我区的发展环境现状和近期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动员大会上所讲的六个方面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有些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措施、公开承诺和制定的各项制度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各种影响发展的体制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予以解决。从群众投诉的情况来看,“三难”现象、“三乱”问题及反映有关部门或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投诉仍然时有发生。从集中整治白勺整体工作来看,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总之,集中整治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发展环境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才刚刚开始,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采取过硬措施,一以贯之,常抓不懈。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应突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巩固成果,进一步强化认识。

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成果来之不易。对此,我们必须倍加珍惜。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构建了一个新的较高发展平台,这既是区委正确领导、全区人民努力的结果,也与全区干部作风的不断转变、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密不可分。××年,是在新的平台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区委提出了“四坚持、四提升”总体思路,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振奋精神、自我加压,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提速。实现这一目标,良好的干部作风是基础、是关键、是保证。为此,大家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思想认识。广大干部群众在充分肯定集中整治成果的同时,也普遍表现出对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干部作风“回潮”、各种影响发展环境现象出现反弹的担心。我们绝不能对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的阶段性成果估计过高,必须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复发的老毛病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这次会议是一次回顾总结会,更是新一轮干部作风建设的动员部署会,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做到“五个必须”,即,思想认识必须进一步提高;领导力量必须进一步加强;出台的政策必须认真执行;公开承诺的事项必须坚决兑现;没有解决的问题必须切实解决,更加到位地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努力把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版权所有

第二,持之以恒,进一步强化教育。

学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贯穿于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各部门各单位要拿出学习教育具体规划,与即将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区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动员会上提出的大力倡导六种理念结合起来,与区委二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努力提高六种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要持之以恒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能力。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影响形象、态度蛮横、法制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的,要严肃查处。要把中层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制定严密的教育培训计划,稳步实施,注重实效。要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引导、检查督导,通过学习教育,在全区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服务和参与发展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三,严明纪律,进一步强化查处。

抓查处,是贯穿干部作风建设全过程、促进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的重要手段。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做到立说行、令行禁止。刚才,区委、区政府对重点单位民主评议综合得分情况进行了通报。这次大会之前,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已对排名靠后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今后,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最近,吴官正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级领导务必做到“五个不许”,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和凡是参与赌博的,作出了“一律先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的严格规定,并强调指出:“好风气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吴官正同志讲话精神,坚持从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查处工作。当前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巡视工作机制。要把明察暗访作为对今后干部作风、发展环境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作为一项重要措施长期坚持下去。区纪委、监察局要定期组织区委党风监督员、区政府特邀监察员及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确保抓出成效。二是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人民群众的投诉分四种类型归口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即涉及干部作风和环境问题的投诉,以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为主处理;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日常问题,由办负责;涉及违纪政纪的问题,由纪委监察局处理;涉及刑事案件方面的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督查工作机制。重大问题由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落实。四是严格执行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

抓好落实,是转变干部作风的迫切需要和关键所在。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抓落实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要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为内容的五个制度为着力点,着眼于突出问题的解决。从集中整治期间发现和掌握的情况来看,极个别的部门和干部,不研究新的形势,不学习新的知识,把一些条条款款、甚至已经废除的“规矩”作为借口,导致在同样政策、同样背景、同样条件下别人很容易办成的事,在他这里却很难办,甚至办不成的现象仍然存在;极少数单位出现了“门易进,有凳坐,有茶喝,满脸笑,就是事难办”的怪现象;极少数单位仍然有私设小金库,挪用、占用项目资金的行为,甚至存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用公款游山玩水、用公车走亲访友、接送家属子女等现象;个别单位不讲诚信,把承诺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个别单位领导在服务发展上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表态快、会后落实难;部分单位机关内部管理不严,招待费管理混乱,机关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上班时间打牌赌博;极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方式野蛮、态度粗暴,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规错误执法、办人情案、办交易案,甚至收受他人贿赂;个别党员干部干扰、阻碍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对此,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反映也很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进一步说明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必须采取更力口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第五,构建合力,进一步强化领导。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作风建设,要从集中整治活动逐步向经常化、规范化的干部作风建设转变。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纪检、宣传、组织及经济发。畏环境投诉中心等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后期干部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本级本部门干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任,要始终坚持把干部作风、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不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内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境、一手抓项目、一手抓作风,将作风整治的工作热情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同志们,以一流的干部作风、一流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提速,是夷陵区在新的平台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区人民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抢抓机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过硬的作风,努力开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我们深信,有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支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全区的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建设一定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就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再强调几点。

刚才,作佩同志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宜昌市夷陵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对实施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已经提出了

十分明确的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就如何抓落实我讲几点具体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这次改革,虽然机构变动不多,不同于以往那种在行政机关中全面铺开的改革。但这次改革职能调整比较大,涉及的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理顺部门间的事权关系调整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仍然很重。改革调整的部门和与改革相关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区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抓好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上来,积极支持区政府机构改革,改革调整的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抓落实的责任,确保区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第二、要加强配合,扎实工作。

对于改革调整的部门职能调整和划转,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意见》已作出明确规定,有改革任务的部门,要认真依照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三定”方案拟定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抓好机构三定方案的审核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人员调整工作,切实保证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到位。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虽然涉及少数部门调整,但在改革中,将要根据现有机构运行情况,对有的部门机构编制进行适当调整。凡涉及的部门必须服从编委决定,绝不允许人员编制划不出的现象存在。

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机构改革涉及到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安排,难免引起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波动。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大家对机构改革的思想认识,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在机构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要教育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第三,要强化领导,严明纪律。

要加强组织领导。机构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扎实的工作,确保改革圆满成功。特别是有改革任务的部门,明确的牵头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机构改革负总责、亲自抓。要在认真抓好机构改革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做到机构改革和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纪检机构改革方案范文5

一、背景和依据

在我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作为一种评估手段首次以法规条款形式出现于2007年5月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2008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机制”。2008年上半年中央编办选择江苏、重庆、厦门和青岛4个省、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在这一形势下,烟台市针对新设立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政策执行和机构职能履行情况开展评估方面的研究,出台了《烟台市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总体意见》和《烟台市新设机构跟踪评估实施意见》,在推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方面进行探索。近几年来,莱州市编办根据烟台市编办总体部署,认真总结前期机构编制评估的经验,大胆探索政府工作部门和新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跟踪评估,不断创新机构编制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体系,有效地推进了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制化和精细化管理,促进了政府部门提速增效和事业机构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针对不同类型机构,评估重点上各有侧重。落实省编办“五年内要将所有政府工作部门评估一遍”的安排部署,丰富评估手段,优化评估流程,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履职评估。先后完成了审计局、商务局等26个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履职情况评估工作。对政府工作部门的跟踪评估主要侧重于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评估结果作为部门“三定”修订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今年刚启动的对近两年新设立事业单位的跟踪评估则主要侧重于机构启动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公益服务情况,对不能正常启动开展工作的,撤销单位建制;对不能履行全部职能的,相应核减编制。

(二)着眼于评估效果,在手段和体系上不断丰富完善。评估分单位自查、实地督查两阶段。实地评估督查主要采取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在上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评估内容,重点加大了量化评估,细化了外部评估,一方面,将评估表由2类增加到8类,将自我评估、外部评估的二级指标具体量化到“三定”规定中每项职责上,同时增加了部门基本情况表、人员情况表、借调人员表、工作创新表、解决社会热点难点表等,可直观地反映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职责适宜度、人员配备到位度与结构合理度、人员岗位适应度、工作创新成效度、社会满意度等分指标。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走访了服务对象、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服务及监管对象155人次,发放部门履职情况调查问卷600多份,书面征求意见建议40余条。

(三)根据不同阶段改革要求,做好结合文章。2017年,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公益类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机构编制跟踪评估范围,计划用五年时间将全市所有公益类事业单位评估一遍;对市体育发展中心、市文化中心管理处等近两年新设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评估,并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叠加效应;同时,将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情况、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及“四张清单”公布与执行情况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内容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丰富完善了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丰富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手段。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是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基础上,又一条加强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各部门特别是被评估部门对机构编制评估都比较重视,将之看作反映本部门工作成效的途径之一,将之作为检验本部门内部运转情况及履职效能等情况的试金石与检验器。二是凝聚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合力。走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部门服务对象对被评估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题都能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并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社会反响比较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增强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威性。被评估部门(单位)充分认识了机构编制法制化的意义,并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上重视程度不够。对机构编制跟踪评估作为政府绩效评估重要途径的认识不足,评估意识尚未深入人心。一些评估对象为维护自身或部门的既得利益,总想在增设机构、增人增编、增职数、提升机构规格等方面打主意,很少有单位主动提出精简机构、减少编制的要求。不能辩证地看待评估的优缺点。任何制度都不是万能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也是一样。通常情况下,人们总希望评估“一评就灵”,而现实中,机构编制管理往往遇到各方面的阻力,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冲突,容易形成“评也白评”的认识障碍。

(二)指标体系方面不够完善。机构编制跟踪评估指标体系界定还比较宽泛。如现行的机构编制评估主要围绕职能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和执行成效三个方面展开,但这三个方面的指标体系只有“机构编制执行”项目是比较容易细化考评的,而对如“职能履行”的评估,说某机构“越位”“缺位”“不到位”,“位”在哪里,拿不出一个明晰的尺度,认定比较困难。“机构编制执行成效”的评估也是难以有统一的精细化考评标准,评估指标量化难度较大,容易流于形式。评估敏感复杂,属于一种多因素综合评判。科学而全面地衡量或评判一个部门的“三定”执行情况或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总体执行情况,需要把影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多种因素分成若干类别和层次,对多因素若干类别和层次的影响指标是很难进行逐一量化的。基础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机构的某些职能逐步弱化、消失,而一些职能得到强化或新产生,这就需要不断规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合理界定和划分职权范围,适时对相应的机构和编制进行调整变化。但多数单位总想在“增”字上打主意,很少有单位愿意在“减”字做文章,多形式阻扰,造成机构编制评估参照的基础指标本身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受到一定的制约。

(三)评估对象不够系统全面。机构编制跟踪评估多数是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被动开展的,列入评估范围的机构覆盖面小、评估的领域覆盖面小,党委部门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并未列入评估范围。对住房保障、农产品与环境保护及食品安全领域进行过专项评估,其他领域未开展评估。

(四)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评估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机构编制跟踪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听取汇报、资料审核、民主测评、开展访谈和调查访问等。这些评估方法主要通过“听”和“看”两个方面来完成,主观性影响程度较大。要么因光环效应,要么会“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致使考评结果不够准确。评估的手段还不够成熟。客观、定量分析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中的运用较少。借鉴政府绩效评估,利用统计学与数学原理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参量加权,综合评判的评估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多部门相互协调制约的机制还未形成监管合力并未形成。

(五)跟踪问效上不到位。评估效能尚有一定差距,评估结果运用乏力。机构编制跟踪评估作为职能、机构、编制的配置与调整依据其依存度并不高,作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及主要领导提拔、任用、奖惩依据的关联度也并不紧密,评用脱节现象还时有存在。违规问题的处罚权限相对有限。对于机构编制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规定的情形处理。但法规中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的行为只有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建议处分等,没有直接处罚权,影响了机构编制跟踪评估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四、深化机构编制跟踪评估工作的对策建议

对于下一步如何继续深化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的合理性、科W性,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报道机构编制跟踪评估工作动态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机构编制跟踪评估有关情况,获得社会对机构编制评估的关注和支持,营造健全机构编制监督约束的良好氛围,引导各部门(单位)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定期召开编委会议,组织学习机构编制法规文件,汇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市委党校,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培训列入了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每年举办1―2期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市镇两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水平。

(二)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制定设计指标体系一定要符合被评估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实现由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的转变,针对被评估部门机构职能差别较大,业务范围各异,积极研究探索适合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指标,避免凭主观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存在,从而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以增强评估的可操作性和部门之间的可比性。要科学、准确地评价各部门履职尽责的情况,兼顾长远目标与眼前目标、显绩与潜绩,区别对待不同类别、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体现部门工作性质、特点差异,做到共性目标和本部门的个性特点相统一。

(三)逐步扩大评估范围。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机构的运转、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执行等情况,逐步将党委部门和全市所有事业单位纳入评估范围,计划用5年的时间,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一遍。对职能弱化、不能履行全部职能的,相应核减编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四)丰富方式方法。在现有“看”“听”“访”的基础上,加强数理统计与数学计算及数据分析等定量评估方式。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估。认真拟定每批评估对象的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做到科学合理、更加贴近每一个评估对象。周密设计调查问卷、访谈提纲,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确定调点,设置调查事项,以求不同侧面取得较为全面的信息。要多层次全方位确定调查对象,将被评估单位的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代表、服务对象等列入调查对象,力求较为广泛地取得评估信息,使评估结果更真实、更全面、更科学。进一步完善评估主体与被评估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加大与被评估对象的联动协调,保持密切衔接沟通,通过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联动配合机制,增进工作共识,健全工作网络,合理调配力量,推动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建立由编办牵头,组织、纪检监察、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评估机制,切实形成评估工作合力。

纪检机构改革方案范文6

 

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当前,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作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组织保障制度,已经在全国多个地区进行试点。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为不同类型人员建立相应地员额比例、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的管理模式。在这三类人员中,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检察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给予较多的关注,而在当前的检察管理体制中,检察机关综合行政部门既有行政工作也有业务工作,一些行政人员本身是从业务岗位过来,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改革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来说同样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本文结合改革框架方案及试点地区改革实践,以J市A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人员等数据为样本,对在检察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面临的难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以期对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和改革路径提出建议。

 

一、实证分析: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现状及特点

 

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中,我国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是以行政职级区分主体的分类模式,长久以来,在晋升、考评等方面,检察官和检察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之间没有明显区别,在业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调整岗位也没有严格的限制,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可以到非业务部门工作,非业务部门的人员只要具有检察官资格,也可以申请到业务部门从事检察业务工作。因此,检察机关内部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司法行政人员。

 

根据司改方案以及试点地区的制度设计,检察机关的司法行政人员是指在检察院从事政工党务、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司法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了在办公室、政治处以及机关党务、纪检监察、行装部门工作人员。以J市A区检察院为例,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存在如下特点:

 

(一)司法行政人员占比大,合同制聘用人员多

 

检察院内部人员流动相对开放,司法办案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可以相互调动。截止2015年6月30日,A区检察院实际共有工作人员74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65人,合同制聘用人员9人。四个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为23人,占到总人数的31%,其中政法编制人员为16人,占到政法编制人员的24.6%。7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占到司法行政部门人员的35%。如下图所示:

 

(二)具有检察员资格人员占比大,混岗人员多

 

全院具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资格的有34人,占到全部政法编制人员的52.3%,而在司法行政部门中具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资格的有10人,占到了62.5%。另外,在司法行政部门有2人身份为司法警察,还有2人同时担任其他业务部门主要领导,混岗现象普遍。如下图所示:

 

(三)法律专业居多,与司法行政岗位要求不匹配

 

由于当前司法机关在人员招录时基本以法律专业为主,考取后再进行工作分配,很少专门针对某个具体行政岗位招录专业人员。在司法行政部门的16名政法编制人员中有9名为法律专业,占到56%。目前,两名司法警察分别兼任了宣传和会计岗位。而具有保密要求如档案、文秘岗位,目前也均是由合同制聘用人员担任。司法行政岗位需求涉及文秘、档案、财务、技术、宣传等多方面内容,与法律专业并非直接相关,吸收过高比例的法律专业人才从事非法律相关的行政工作,不仅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相关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二、对照分析: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面临的难题

 

2014年6月6日,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不仅成为首批试点省市,也是全国最早启动的试点省市。2015年4月,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改革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推开,上海成为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课题组以上海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制度及实践为参照,结合当前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现状,分析当前我们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面临的难题。

 

(一)上海市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概述

 

2014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上海检察机关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关于司法行政人员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司法行政人员的含义及范围。其是指在各级检察院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在办公室、政治部以及机关党务、纪检监察、行装部门的工作人员。二是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上海市全市的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为队伍总人数的15%,具体到上海市院、分院和基层院比例有调整,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比例肯定低于15%,目前暂定为14%。三是司法行政部门不再配备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全部为司法行政人员。四是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和职数,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管理。

 

(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原因

 

1.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定位不清——司法行政人员确定难:上海市在进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过程中,并没有同时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而从当前的现实状况来看,由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缺乏合理界定,加上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并没有省、市院那么齐全,实践当中,司法行政部门在履行司法行政管理事务的同时,也担负着部分司法权和司法事务管理权,司法行政部门人员在履行司法行政管理职责时还兼有检察业务性工作。这不仅导致司法行政人员不断“膨胀”,而且也是当前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本身职能定位不清的表现。如果人员分类改革仅仅从内设机构来划分司法行政人员范围,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在具体司法行政人员人数范围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相关员额比例等改革措施也就无从谈起。下面以A检察院办公室、行装科、监察室为例,对其目前承担的工作职能分析如下:

 

(1)办公室。目前,A检察院办公室除了作为处理检察政务的主要部门,负责文件起草、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等工作外,还承担检委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调研和宣传等工作职能。从对应的上级院的内设机构来看,有办公室、政治处,还有研究室(如下图所示)。对照上海市司法改革要求,他们将研究室是作为非办案的业务部门,要适当配备检察官员额,也就是说其并非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中包含了不属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内容。

 

(2)行装(技术)科。基层检察院的行装科除了作为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本院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交通通信装备、接待等工作外,还承担了为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提供技术保障、配合办案部门做好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和运用等技术性工作。根据《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其中技术性工作是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检察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

 

(3)监察室(检务督查室)。作为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的部门,根据《浙江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其还要负责对一些重点案件如不立、不捕、不诉等案件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工作实践中,这些必然与作为综合业务部门的案件管理部门的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职能存在着交叉重叠。

 

2.司法行政人员转岗——面临“空心化”难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关系到每个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必将带来人事工作上的变动,这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司法行政人员。在此次改革中,很多司法行政人员可能会重新回到业务科室,而从业务科室人员很少会到司法行政岗位上来,必将造成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主要原因是:

 

(1)管理体制问题。长期以来,检察人事在单一制行政化管理模式下,行政色彩较浓,职业化意识不强,业务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混杂在一起,检察人员与行政人员相互交流。从而造成目前在司法行政岗位的检察人员很多曾在一线业务部门从事过办案工作,有的还是业务骨干,基层检察院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基本是检察官或者书记员,还有很多是兼职,混岗现象普遍。

 

(2)人员招录问题。如前文所述,在过去司法机关招录的过程中,主要以法律专业为主,没有根据具体行政岗位的对专业的要求来招录工作人员,造成政岗位上的人员很多都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有的甚至还通过了司法考试,只是因为组织上的安排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工作。

 

(3)职务保障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目前关于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全部都集中于“检察官”一身,突出强调检察官的待遇保障和地位作用,对司法行政人员的关注较少.没有对其职务保障措施、职业晋升通道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使许多司法行政人员转岗交流至检察官序列的意愿更加强烈。

 

三、改革建议:在人员分类改革中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的思考

 

(一)缕清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职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此次司法改革方案中就要求所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必须配备在检察业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全部为司法行政人员,也就是要求司法行政部门专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针对当前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混乱的情况,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职能进行梳理,将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同诉讼活动以及与诉讼活动密切相关的检察管理活动相区别。凡是依据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则从事的行为都应当做诉讼行为,运用诉讼法加以调整,而不应归入行政管理事务,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履行的直接服务检察权的也应是司法性活动,属于检察事务管理权范围。据此,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的一些职能不属于司法行政事务,应予以剥离。具体包括:

 

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极为重要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领导、讨论和决定行使检察权等重大问题的业务决策机构,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检委办作为检委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是根据检委会的要求,组织、安排、落实检委会讨论案件、事项,做好记录、起草检委会决定,并督促落实的工作,从事的是直接辅助业务职能的司法性活动,应当定为检察业务机构,而不能归为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这一点从各个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来看基本无异议。

 

2.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一直以来,该职能都是由检察机关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和对被监督的案件、事项进入监督程序,履行催办、督办职责。2014年9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出台意见对人民监督员管理进行了试点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这些行政性工作改由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改革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基本相似,区别在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只具有程序性效力,没有实体上法律强制力。课题组认为该项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较为适合,主要理由:一方面,其作为一种外部监督程序仍然是直接作用于相关司法性活动,可以对案件程序直接产生影响,与案管部门业务监督职能切合;另一方面,从工作方便性而言,案管部门负责统计等工作,对被监督案件、事项也较为熟悉。

 

3.检察调研。目前,基层检察院检察调研工作确实存在行政化倾向,主要工作就是对接上级院研究室的工作,组织协调干警承担课题、统计发表文章数量等,而实际上按照高检院2002年《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研究室作为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职责除了组织协调本院检察调研工作,主要是对本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和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等,并且还承担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课题组认为对于基层检察院本身没有必要单独设立研究室,建议将检察调研工作与检委办合在一起,工作职责主要是对本院重点案件、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而对干警个人研究成果统计等事项作为个人绩效考核部分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门统计存档。

 

4.检察技术工作。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检察技术人员归为检察辅助人员,主要工作是从事司法鉴定、勘验、技术取证,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为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等。因而基层检察机关行装科技术人员应当从司法行政人员分出,但要注意计算机等设备管理作为后勤保障,属于司法行政管理职责。

 

5.案件管理监督工作。要正确把握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重点应该是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检察工作纪律的遵守情况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调查处理。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对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步监测、实时监控以及事后案件评查。二者的工作联系在于,案件管理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具有发现和示警功能,最后应当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无权进行实质性的调查处理。

 

(二)坚持大部制改革,合理设置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机构设置过多,从而导致职能交叉、工作重叠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司法改革试点地区如吉林、广东等在人员分类改革中同时进行内设机构改革,主要是试行大部制,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实现人员优化和资源配置最大化。通过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梳理,检察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简单概括为两项即管人和管事,现有的司法行政部门也可以合并为两个部门,分别为政治监察部和行政事务部。

 

1.政治监察部。主要包含现在的政治处和监察室的职能,具体负责检察机关人事管理,管理对象包括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等所有检察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职能有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及监督检查等,如检察官人选的考察、推荐、考评、晋升、福利、保护,人员的编制、工作分配、考评等,当然还包括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监督以及对检察官惩戒等。

 

2.行政事务部。主要包括现在的办公室和行装科的职能,具体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即司法政务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职责主要是协调检察院工作运转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包括决策部署、行政管理、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等,如案卷档案管理、信息报送、新闻媒介与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等实体事务性工作,以及检察机关与同级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事务协调、检察院与其他机构之间等事务性对外协调工作。

 

(三)健全招录机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职务保障

 

针对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有必要通过招录的方式补充司法行政岗位人员。在人员招录过程中,需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招录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招录机制。同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待遇及晋升渠道,加强职务保障。具体来说:

 

1.坚持定向招录原则,以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检察行政人员由省级检察机关统一招录,可以由省级检察院会同省级公务员招录部门进行,也可以委托省级公务员招录部门进行统一招录,但是对于改革后招录的司法行政人员必须明确只能在司法行政岗位,不能转任到检察官岗位以及检察官助理等检察辅助人员岗位。

 

2.坚持按岗招录原则,以保证人尽其才。根据不同行政岗位对专业要求的不同来招录相关专业的人员,比如财务、宣传、档案、文秘等可以直接招录相关专业的人员,从事专业性工作,还可以招录人力资源专业从事人事管理工作。

 

3.坚持定期招录原则,建立长效招录机制。改革后,无论是在检察官还是在司法行政人员招录中,更要考虑好退休、调离、辞职等人员流失因素,因为改革将使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更明确,不能再随时从其他岗位调配人员,当然也不能等到人员离职后再招录,当前一年一次的招录显然不能满足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随时做好补充人员的准备。

 

4.明确司法行政人员职务保障。合理设定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待遇及晋升渠道,尽量打通司法系统内部行政人员同普通党政系统公务员之间的流通渠道,避免司法系统内部的行政人员成为体制内的孤岛。根据司改方案,司法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司法行政人员的选任也应当按照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执行副处级工资并享受相应经济待遇的主任科员这样的渠道晋升。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科学管理

 

施行检察人员分类、缕清司法行政职能、合理设置司法行政部门,是实现司法行政管理目标的前提保障,而管理的核心问题是人的问题。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科学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

 

1.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司法行政管理职责。科学管理必须通过规范制度这一载体来实现。目前检察院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很多,除了最高检、省检出台的规定外,各检察院还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实施了一批管理制度。结合当前检察体制改革实际,应重新对各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对司法行政部门同检察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配合进一步明确,从而达到各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实现定编定岗,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量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制作详细的职位说明书,实行绩效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导向,设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借鉴最高检针对各检察业务部门已经着手编制的岗位素能标准,对每个司法行政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每一项工作均有一名负责人或司法行政人员负责,建立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工作运行、监督制约、后勤保障、队伍管理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