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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核评分细则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咬定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大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融城强县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全面加速镇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镇11个村(社区)委会、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指标(见考核实施细则)
四、考核操作办法
1、镇党委政府成立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版权所有成员:版权所有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各办,统一检查验收,按各单项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3、实行加、扣分办法:获县级单位表彰的每次所在单项(下同)加5分,获市级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凡受市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县直部门、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4、设置目标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和目标管理奖,并评选一定数额的先进个人一并表彰奖励。
5、除上述目标考核外,其他办不另单独考核。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综合奖。对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6名的村(社区)委会授予“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2、单项奖。对单项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村(社区)委会颁发锦旗,并分别奖励500元。
3、目标管理奖。对考核得分在前6名的镇属企事业单位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500元。
事业单位考核评分细则范文2
(一)单位范围。竞争上岗适用于各级实施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法院和检察院机关。
(二)职位范围。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担任市级机关正、副处(科)长,县(市)区机关正、副科(股)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这些职位出现空缺时,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时,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时,选拔专业性较强或热点职位人选时,原则上应采取竞争上岗的方法。根据工作需要,科级非领导职位也可以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三)人员范围。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机关内部人员中进行。对某些专业性较强、本机关无合适人选的职位,以及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以跨部门或在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组织竞争选拔,但要从严控制。
二、竞争上岗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机关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机关内部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国家公务员或参照(依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2、跨部门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符合转任条件。
3、参加竞争上岗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应符合调任(选调)条件(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上。
4、参加晋升性竞争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党和国家规定的职务晋升资格。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下列人员可以越一级竞争,并放宽任职年限,但一般不少于规定年限的一半。(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3)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群众推荐的。副职主持工作且主持工作期间所在部门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放宽任职年限。
参加市级机关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符合市委《关于推进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年轻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发()81号]规定的任职年龄要求。参加科级领导职位非晋升性竞争上岗的,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参加科级领导正职晋升性竞争上岗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最高不超过50周岁;参加科级领导副职晋升性竞争上岗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
5、晋升性竞争上岗的,文化程度一般在大专以上。
(三)附加条件。各单位可根据具体职位的要求,附加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等。
三、竞争上岗的程序与方法
竞争上岗一般包括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考察与评价、决定任用等9个环节。
(一)制定方案。竞争上岗方案由各单位研究制定,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争职位、竞争范围、任职条件、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等。经单位党组(党委)审定后,按管理范围的不同,报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公布职位。通过会议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拟竞争的职位名称、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
(三)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以个人自荐为主。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的,应征得本人同意。每人可报1-2个职位,填写《竞争上岗自荐(举荐、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照本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竞争人选。竞争人选与所竞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个别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可暂时空缺,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作为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竞争上岗。放宽职务晋升资格条件或越级参加竞争的人员,须按管理范围的不同,报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跨部门参加竞争的,原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五)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争者进行统一的书面考试,重点测试竞争者掌握基本理论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与能力。考试内容要按照“以事择人,以岗定人,考用一致”的要求设计。一般采用闭卷方式。试题一般由本单位命制,也可委托有关专业部门命制。试题应严格保密。部门内部的竞争上岗,也可以采取其它测试方式。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六)演讲答辩。演讲答辩主要是由竞争者向评委和到会人员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然后由评委根据竞争者在演讲答辩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演讲答辩主要测试参加竞争人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对竞争职位的了解和胜任程度等。
演讲答辩的评委一般设7-9人,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群众代表组成,也可邀请具备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士参加。设主任评委1人。群众代表1-2人,通过推荐办法产生,得票多者当选。演讲答辩会的与会者一般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以评委为主,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演讲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是:每位评委根据竞争者的演讲答辩综合表现,在《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评分表》内按要求评分。分数计算方法:对每个评委所给的总分进行复核,登入《竞争上岗演讲答辩成绩汇总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即为该竞争者的演讲答辩成绩。
(七)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是群众根据自己对竞争者德、能、勤、绩的全面衡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议竞争者能否胜任竞争职位工作。参加投票的人数应占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票一般设“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三种等次。胜任和基本胜任票不到三分之二的不能选拔任用。民主测评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为:“胜任”票按百分比1:1计分,“基本胜任”票按1:0.5计分,“不胜任”票不计分。民主测评计算公式见附件三《竞争上岗民主测评成绩汇总表》。
(八)考察与评价。根据竞争者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考察意见向党组(党委)汇报。对被考察者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组织评价意见。组织评价意见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原职位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其他领导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组成,权重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较少的为4:3:2:1,较多的为3:3:2:2。
确定竞争者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采取百分制,由笔试成绩、演讲答辩成绩、民主测评结果和组织评价意见四部分构成,各项要素所占权重一般为2:2:3:3。如果没有进行笔试,演讲答辩成绩、民主测评结果和组织评价意见的权重一般为4:3:3。最后公布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低于70分者不能选拔任用。
(九)决定任用。根据组织考察结果和竞争上岗的成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竞争职位的上岗人选。正式任用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再次听取群众意见。
市级机关属于晋升、转任、调任(选调)科级职务的,正式任命前须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级机关科级干部任用与职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职位职数和晋升资格审核手续。
四、竞争上岗人员的管理与待遇。
1、通过竞争晋升职务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时计算;考核不称职的,由任免机关根据本人德才表现,按竞争上岗前的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试用期间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任职培训。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办理调任(选调)手续。
2、竞争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晋升性竞争上岗人员含试用期)。任期内享受所任职位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原职级保留。任期届满,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条件以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任用,或重新竞争上岗。任期内考核称职,在第二次竞争中落选的,可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因考核不称职而不能继续任职者,不再享受现职级待遇。
在竞争中发现的德才素质好,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可作为后备人选积极加以培养。对未能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或竞争落选的人员,要妥善安排并注意做好思想工作。
五、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是全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局是所在县(市)区竞争上岗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竞争上岗的指导与监督。
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跨部门的竞争上岗,按人事管理范围的不同,分别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负责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办事,不得自行其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对竞争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业单位的竞争上岗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七、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荐(举荐、推荐)表
事业单位考核评分细则范文3
关键词 市场化 污水处理 绩效考核
一、污水处理行业特点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运作体系,并承载了以下特征[1]:一是地域性。一般情况下,在一定区域内只会布局一家污水处理厂,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有新的企业进入该区域成为市场障碍。二是资金运营要求较高。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情况下,BOT模式的特许经营服务期长达20年至30年,这就要求投资者具备良好的运营能力及资本实力。三是技术性。污水处理对相关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在污水处理实际过程中,会涉及多项专业技术包括微生物学、材料学、卫生学、物理学技术等。四是资质要求。我国对污水处理行业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只有满足资质要求者,才能参与到污水处理市场当中。
二、传统事业单位体制下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体系
(一)管理模式及绩效考核流程
传统事业单位体制下,多数污水处理厂绩效管理都是粗放型管理,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2]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各部门只是根据本部门所承担的职能来设定相关考核指标,指标完成也是以部门为单位。考核方式主要为他评与自评,而他评分数高低主要取决于领导。对于优秀员工筛选,部分领导会采取轮流的方式,还有一些领导则根据自身的主观意志决定,导致绩效评价不够客观。
(二)绩效考核体系存在问题
目前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3]:第一,缺乏量化指标。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指标主要以定性指标为主,缺乏量化指标,导致绩效考核工作无法落于实处,使得绩效考核不够客观。第二,执行力有待加强。很多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过于形式化,不管绩效考核真实情况如何,最终评定的均为合格,评优则是“轮流制”。这样不仅制约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对企业整体工作氛围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第三,缺乏日常工作详细记录。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周期较长,日常工作中缺乏详细、清晰的工作记录,使得绩效考核缺乏依据,容易导致绩效管理粗放化。第四,上下级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反馈。
三、市场化污水处理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探究
(一)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
污水处理行业是生产有形产品的特殊行业,以污水为生产对象,以处理后出水为产品,具有显著的社会公益性和特定区域的垄断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污水处理企业是受政府监管体制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在这种情况下,污水处理厂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及工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用水量不断上升且污水排放量越来越大。这使得污水处理受到重视,也给污水处理厂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在这种形势下,污水处理厂不仅要继续加强自身技术实力,同时也要注重并优化管理模式,保持高效的运作效率,以面对新市场环境的挑战。
(二)绩效考核目的、原则等分析
绩效考核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方法。通过对员工工作过程、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估,从而将员工的优势及不足之处客观、清晰地反映出来,并督促其改善,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从本质上来看,绩效考核与企业战略目标是一致的,它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同时,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绩效考核结果是人事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合理、科学、高效的绩效考核,能够促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在绩效考核设计过程中,应遵循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效率原则、反馈原则、灵活性原则、全员参与原则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的成效。为此,市场化污水处理企业绩效指标的设定,要体现出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获利能力,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绩效考核体系构建
第一,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要建出专项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为制定、修正绩效考核方法、细则。以目标责任书为导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同时,组织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等工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审核。通过不定期考核及检查,进一步落实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以逐级管理的方式进行。在考核对象填写《考核表》时,要提前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向其详细说明考核情况。若考核对象对考核内容存在意见,可及时提出,由考核专项小组来确认最终考核结果。监督过程中,若发现虚假舞弊行为,考核对象的上级或考核专项小组结合《考核细则》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后,对其进行惩罚。年度奖金以个人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为参考,并且要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及灵活性与公正性。第二,考核指标设计。考核指标设计要与企业战略目标充分关联起来。具体如下表1所示:
(四)实施与反馈
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要求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后在企业内部推广宣传。绩效考核专项小组人员从所有员工当中择优筛选,但要定期进行人员调整、变动,以保证考核工作的合理性及公正性。以考核制度为基础,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评分,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由绩效考核专项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优化建议,并将结果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反馈。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存在的问题,与之进行沟通、交流,指出其不足之处,并协助其完善问题,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员工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另外,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员工档案充分关联起来。
四、结语
市场化背景下,大环境对污水处理企业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优化考核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全面考核、准确考核、细致考核,这样才能将员工的真实工作状态反映出来,以此起到激励作用,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单位为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刘彬,武静.污水处理企业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20):36-37.
事业单位考核评分细则范文4
一、确定职责岗位
(一)、根据***文批准我局的“三定方案”、,尤其是管理体制改革后科室增加、职能强化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需要,对局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后公布。
(二)、根据科室工作职责,确定各科室岗位数。
二、公布范围条件
参与竞争轮岗的人员范围:
(一)、原任科长须全程参加竞争轮岗。特殊岗位不轮岗的科长,也必须参加考试、述职述廉、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
(二)、正科虚职满三年、副科实职满二年、副科虚职满三年、且符合党政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公务员,可申报参加竞争科长职位的述职述廉。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民主测评和轮岗。
(三)、行政编制的一般人员,除特殊岗位不轮岗人员可不参加双向选择外,都必须全程参与竞争轮岗。
(四)、事业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编制单位同意的,按双向选择的办法补充到行政岗位。局机关借用的特殊岗位人员可以不轮岗。
三、报名审查
(一)、报名。所有行政编制人员、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都必须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学历、个人身份、所在编制单位和近三年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受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分别按原任科长、拟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行政一般人员、拟到行政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分类公布。
四、组织考试
(一)、参加人员。局机关全体人员,无论是否参与竞争轮岗的行政、事业、聘用人员,都必须参加。这次考试作为竞争轮岗的考评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试内容。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知识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由考试中心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5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20%,组合一套试卷组织考试并负责阅卷。
五、述职述廉
(二)、确定科长职位补充数。原任科长述职述廉结束后,宣布满意度测评结果,确定应补充的科长职位数。
六、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竞争轮岗中考评量化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选拔科长
(一)、推荐。推荐分两种形式:
1、会议投票推荐。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不含聘用人员),对拟补充的科长进行投票推荐。
2、、个别谈话推荐。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座谈推荐。
(二)、考察。根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结果,经研究决定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人员为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研究。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任科长人选后,进行公示。
(四)、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
经上述程序选拔的拟任科长人选,可参加科长竞岗。
八、考评量化
对本次竞争轮岗组织的考试成绩、民主测评和近三年考核均分,分别按照10%、30%、60%的权重进行计分。
在此基础上,对正科实职、正科虚职、副科实职、副科虚职人员,分别按4、2、1、0进行加分后公布结果。
九、申报岗位
(一)、公布可以不参加竞争轮岗的岗位和人员。
(二)、公布参加科长竞岗人员名单。
十、竞岗演讲
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由竞岗人员进行竞岗演讲。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就所申报的岗位有何理由、有何特长和优势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8-12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5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不轮岗的科长不再演讲)。
由局领导、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局长组成评委,对竞岗人员演讲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得分。
十一、定岗推荐
召开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局长会议,对竞岗人员进行定岗推荐。
(一)认为竞岗人员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表示同意后不再提出建议岗位。
(二)认为竞岗人员不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应提出建议岗位。
(三)按实际参加推荐人员数,对竞岗人员得票率进行统计,岗位推荐率不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在所申报的岗位任职,且不再计算其得票分值。
(四)岗位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应计算其得票分值。计分分别按局领导占35%、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占40%、事业单位负责人占15%、各县(市、区)局长占10%的权重进行量化。
十二、综合考评
对考评量化、竞岗演讲、定岗推荐的量化分,分别按30%、10%、60%的权重进行计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科长岗位人选的依据。
十三、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采取以下原则确定:
(一)推荐岗位只有一人的,且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以确定该人选。
(二)被推荐人员同时有两个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推荐率高的岗位确定;推荐率相同时,按申报岗位确定。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被推荐为同一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综合考评得分排序确定;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推荐率高的人选确定;推荐率相同的,按申报该岗位人员优先确定。
竞岗后仍有缺位的,待条件成熟时再安排下一轮竞岗。
十四、报请备案
对拟任的科长人选写出考察报告,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在备案批复未下达前,决定任命的科长先行主持科室工作,办理工作移交和档案资料交接手续。
十五、科员定岗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除科长外,每科可以选择一名原工作人员,办公室除不参加轮岗的人员外,可保留一名原工作人员。科员双向选择的程序:
(一)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人员,由领导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
(二)科员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每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也可放弃。
(四)、科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科员定岗的依据之一。
(五)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到岗工作。
(六)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由领导组安排岗位。
十六、事业人员补充
个人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按照年龄结构、男女比例、文化程度、业务熟练程度、专业特长等情况进行组合。每科可保留一名该科室原工作人员,该科原行政一般人员未保留的,则必须选择一名原在该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主要程序如下:
(一)、经领导组研究决定不轮岗人员到岗工作。
(二)、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
(四)事业人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事业人员补充的依据之一。
(五)多轮选择,各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补充人员可以少于科室核定人数
(六)领导组按照优化组合的原则研究同意,事业人员到岗工作。
(七)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到原编制单位工作,待条件成熟时补充到行政岗位工作。
事业单位考核评分细则范文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结合招聘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电白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电白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见《电白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区人社局(zwgk.maoming.gov.cn/745516933/57012868X/)和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zwgk.maoming.gov.cn/745516933/007135645/)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月19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7、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8、具有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验,在电白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满5周年以上(工作时间计算至2018年1月19日)的非在编人员。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4日至26日
(二)报名地点:
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668-5111491)
(三)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填写《电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从事工作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要求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
(六)领取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考察由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考察的重点是针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情况表》,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可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审批表》,经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报区人社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zwgk.maoming.gov.cn/745516933/57012868X/)和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zwgk.maoming.gov.cn/745516933/007135645/)组织公布。
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自筹工资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电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考核评分细则范文6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的意见精神,以及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考核意见,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处置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要求。发挥、提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和地位。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责任进行百分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身建设(20分)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和“全面达小康、推进新跨越”两大目标为出发点,做到公正调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年内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二、人民调解(60分)
1、大调解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化的人民调解室,治调中心户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台帐资料、记录齐全。缺一项扣5分
2、以“预防在前、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工作要求为前提,加强对本辖区民事纠纷的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少一次扣10分,排查数、受理数、调解数、调解成功数以及调处成功率数据真实
3、调处民间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严格控制向镇上交调处的纠纷数量,年内上交镇调处的纠纷不得超过一起。超过一起扣10分。
4、镇分流指派案件在三个月内调结,并建有标准调解卷宗,没建的扣10分,调结不了的见一起扣10分。并及时反馈镇调处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结果,不反馈的扣10分。。
5、月报、季报及时,每月10号前月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统计表、村月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5号报村情况分析报告。见一次未报扣10分。
三、运作机制(20分)
1、严格按照文建立健全“活调中心户长”制运行网络,并保证正常运转,活动不正常扣10分。
2、在开展“无访村”创建基础上,积极开展“无矛盾纠纷积案村”创建活动,不开展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