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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的内容范文1
关键词:农网智能化;建设;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TM7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21-0078-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我国电网的快速建设。电网的建设对于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提高电网的建设水平、促进其朝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农网智能化指的是在建设农村电网时,运用具有自动化、信息化以及互动化特点的技术和集团化、精益化以及标准化的管理,以提高农村智能设备的水平和农网的自动化管理控制水平。
1 农网智能化建设的特点
目前,在我国农村电网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网架结构比较薄弱、供电的性能不高、电力设备比较落后、电能的质量水平低、自动化水平不高以及电价高等问题,不能有效地给人们提供越来越多的用电。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①具有电网特点。农村的电网和城市电网相比,其具有电网分布范围广、线路供电半径长以及电压负荷分散等特点。并且农村电网的建设网点比较多、电网末端的地形条件和地质情况较为复杂,电网的整个运行环境比较恶劣。因此,对其进行建设和维护时,具有很大的困难。
②具有用户特点。我国的相关调查数据表明,农村的用电量户数约有3亿用户,占据整个农村电网中的90%左右,但是人们的用电量仅仅占据总用电量的30%左右。农村居民的用电数量多,但是用电量不高。另外,受到农村用户具有负荷分散、分布广泛以及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的用电需求量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③具有企业管理特点。农村电网的供电企业的人员构成较为复杂、管理体制具有多元性。例如目前我国的农网管理机制主要运用四级管理方式,分别是国家管理、省管理、地市管理以及县管理,逐渐构成了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农业用电管理体系。另外,农电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人员素质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管理水平不一。
2 农网智能化建设的内容
2.1 供电模式
在选择供电模式时,首先要对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立能够与其相适应的配电网供电模式。通过对智能配电网进行规划和决策,不仅能够有效的达到互动化的要求,而且还能够满足各种能源之间的互补,进而有效的满足农网具备的负荷特性。另外,运用优化区域电压等级、区域智能配电网接线、优化智能配电网布局以及优化智能配电网装备等方式,最终有效的建设出以达到互动化需求、实现多能源互补为基础的电网供电模式。
2.2 建设智能装备
①建设变电站。该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农网变电设备的在线监测、优化变电站设备的检修方法以及控制变电站设备的策略等内容,旨在能够有效的对整个变电站的寿命周期进行综合化管理。
②建设配电开关。在建设配电开关时,要选择能够智能控制的断路器,保证建设的开关不会和平面相接触。另外,运用性能水平高的评价测试方法,建设出性能较高的开关操动机构,有效的扩大开关操动机构的范围。此外,通过运用新型的固体绝缘开关代替以往运用的气体绝缘开关,有效的增强检测技术。
③建设配电台区。所建设的配电台区,要能够达到智能化的要求,制定出具有管理性、组织性的技术方案,保证配电台区具备的适应能力与良好的控制性能。另外,制定监测配电台区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管理漏电保护以及无功进行本地补偿等有效地解决方案。
2.3 农网的自动化运行建设
①交换平台。首先,对通信系统进行的建设、采集、管理工作时,要保证其能够顺利、有序的进行分离,保证其之间不会互相干扰,为配电网的智能化提供一个采集数据的交换支撑,其次,要有效的保证数据交换采集具备的完整性、开放性、及时性以及灵活性;另外,要保证原始数据服务能够和业务应用系统具备同一个接口;此外,要保证业务的应用系统接入空间具有移动性。
②配网经济理论。通过运用配网经济理论,能够建立相关的配网经济计算模型,并确定优化农网运行的方式以及对负载经济进行调度的方法与原则,另外,还能够确定出具有节能性特点的配电变压器,构建分布电源的配网经济运行方法理论。最后有效的使其能够很好的达到农村电网的在线应用需求。
③智能调度。首先,要制定具有分布性特点的能源接入优化调度方案,来对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系统朝智能决策的方向发展。其次,构建农网供电企业集配网、集中控制、调度以及管理配电工作于一体的技术支撑研究平台,促进其朝一体化、多维化的方向发展。最后,构建有效的农网调度安全防护机制。
2.4 通信建设
①建设低投资成本、高安全可靠性的通信。农村电网的智能配网通信,在建设时,要建设出低成本的投资,安全可靠性高的通信技术方案,这样有利于保证智能配电网智能传感器实时性的进行通信和传输,进而大范围的解决智能配电网中存在的测量点多的通信问题,最后给智能配电网的建设提供有力的通信支撑。
②无线宽带通信网络的建设。首先要制定出相应的无线通信技术应用方案,然后制定积极、有效、科学、规范的无线宽带通信技术规范,最后设计无线宽带网络通信系统。
3 农网智能化建设的发展趋势
①对农网智能化建设进行组织规划。受到农村电网建设范围广、管理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工作建设任务纷繁复杂等因素的影响,为了有效的保证农网的智能化顺利建设,需要对其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试点工作,并构建出集自动化水平和通信技术于一体的框架体系,最终推动农网智能化建设的不断完善。
②对农网智能化建设进行试点工作。在充分运用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在部分区域进行试点工作,注重在农网的智能配电台区、自动化以及用电需求信息等领域进行试点工作,旨在能够为以后的农网智能化建设提供足够的经验。
③加大农网智能化建设的投入度。农村电网作为促进农村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事业,加大其投入度,能够有效的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另外,我国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其提供支持,最终将电网企业自身的投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保障农村电网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4 结 语
总之,农村电网在我国的电网中占据着重要的组成部分,提高其智能化建设水平是十分有必要的,其对给人们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服务,促进农村电网朝安全性、环保性、高效性的方向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唐巍,赵云军.农村电网智能化建设的思考[J].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2010,(11).
法治建设的内容范文2
【关键词】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作业活动;全过程管理;动态控制;隐蔽工程;技术交底
0 引言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是加强施工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加强综合治理,采取措施,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实行质量预控,这样才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综上所述,研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及方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控制的内容
1.1 工程验收与交接
1.1.1 基槽(基坑)验收
基槽开挖是基础施工中的一项内容,由于其质量状况对后续工程质量影响大,故均作为一个关键工序或一个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基槽开挖质量验收主要涉及地基承载力的检查确认;地质条件的检查确认;开挖边坡的稳定及支护状况的检查确认。由于部位的重要,基槽开挖验收均要有勘察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并请当地或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经现场检查,测试(或平行检测)确认其地基承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地质条件是否与设计相符。如相符,则共同签署验收资料,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或与勘察设计资料不符,则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处理或工程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承包单位实施完毕后重新验收。
1.1.2 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以房屋建筑工程为例,下述工程部位进行隐蔽检查时必须重点控制,防止出现质量隐患:基础施工前对地基质量的检查,尤其要检测地基承载力;基坑回填土前对基础质量的检查;混凝土浇注前对钢筋的检查(包括模板检查);混凝土墙体施工前,对敷设在墙内的电线管质量检查;防水层施工前对基层质量的检查;建筑幕墙施工挂板之前对龙骨系统的检查;屋面板与屋架(梁)埋件的焊接检查;避雷引下线及接地引下线的连接; 覆盖前对直埋于楼地面的电缆、封闭前对敷设于暗井道、吊顶、楼板垫层内的设备管道;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1.1.3 工序交接验收
工序是指作业活动中一种必要的技术停顿,作业方式的转换及作业活动效果的中间确认。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对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是如此。通过工序间的交接验收,使各工序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1.1.4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1.1.5 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验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初验,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并上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
1.2 不合格的处理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已经进场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出现场;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
1.3 成品保护
所谓成品保护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在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操作损坏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成品保护措施有:
1)防护
就是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例如,对清水楼梯踏步,可以采取护棱角铁上下连接固定;对于进出口台阶可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供人通过的方法来保护台阶;对于门口易碰部位,可以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保护;门扇安装后可加模固定等。
2)包裹
就是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例如,对镶面大理石柱可用立板包裹捆扎保护;铝合金门窗可用塑料布包扎保护等。
3)覆盖
就是用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例如,对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可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预制水磨石或大理石楼梯可用木板覆盖加以保护;地面可用锯末等覆盖以防止喷浆等污染。
4)封闭
就是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例如,垃圾道完成后,可将其进口封闭起来,以防止建筑垃圾堵塞通道;房间水泥地面或地面砖完成后,可将该房间局部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损害地面;室内装修完成后,应加锁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受到损伤等。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不同工作间的施工顺序先后以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已完施工的成品或生产设备。例如。采取房间内先喷浆或喷涂而后装灯具的施工顺序可防止喷浆污染、损害灯具;先做顶棚、装修而后做地坪,也可避免顶棚及装修施工污染、损害地坪。
2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检验程序与方法
2.1 检验程序
按一定的程序对作业活动结果进行检查,其根本目的是要体现作业者要对作业活动结果负责,同时也是加强质量控制要求。
作业活动结束,应先由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与下一工序的作业人员交接检查,如满足要求则由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以上自检、交检、专检均符合要求后则由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
作业活动结果的质量检查验收主要是对质量性能的特征指标进行检查。即采取一定的检测手段,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分析、判断该作业活动的质量(效果)。
1)实测
即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实体进行的几何尺寸测量、测试或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测定其质量特性指标(例如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2)分析
即是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规律。
3)判断
根据对数据分析的结果,判断该作业活动效果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标准; 如果未达到,应找出原因。
4)纠正或认可
如发现作业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应采取措施纠正;如果质量符合要求则予以确认。
2.2 质量检验的主要方法
对于现场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质主进行检验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三类,即:目测法、检测工具量测法以及试验法。
1)目测法: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以叫做观感检验。这类方法主要是根据质量要求,采用看、摸、敲、照等于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例如清水墙表面是否洁净,喷涂的密实度和颜色是否良好、均匀等。所谓“摸”,就是通过触摸子感进行检查、鉴别,例如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牢固、不掉粉等。所谓“敲”,就是运用敲击方法进行音感检查;例如,对拼镶木地板、墙面瓷砖、大理石镶贴、地砖铺砌等的质量均可通过敲击检查,根据声音虚实、脆闷判断有无空鼓等质量问题。所谓“照”就是通过人工光源或反射光照射,仔细检查难以看清的部位。
2)量测法:就是利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相对照,从而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量测的手法可归纳为:靠、吊、量、套。所谓 “靠”,是用直尺检查诸如地面、墙面的平整度等。所谓“吊”是指用托线板线锤检查垂直度。“量”是指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温度、湿度等数值并确定其偏差。所谓“套”,是指以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踏角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口及构件的对角线等。
3)试验法:指通过进行现场试验或试验室试验等理化试验手段,取得数据,分析判断质量情况。包括:
(1)理化试验工程中常用的理化试验包括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方面的检验和化学成分及含量的测定等两个方面。力学性能的检验如各种力学指标的测定,像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弯强度、抗折强度、硬度、承载力等。各种化学方面的试验如化学成分及其含量的测定(例如钢筋中的磷、硫含量、混凝土粗骨料中的活性氧化硅成分测定等),以及耐酸、耐碱等。此外,必要时还可在现场通过诸如对桩或地基的现场静载试验或打试桩,确定其承载力等。
(2)无损测试或检验。专门的仪器、仪表等手段探测结构物或材料、设备内部组织结构或损伤状态。这类检测仪器如:超声波探伤仪、x 射线探伤等。它们一般可以在不损伤被探测物的情况下了解被探测物的质量情况。
2.3 质量检验程度的种类
1)全数检验,也叫做普遍检验。它主要是用于关键工序部位或隐蔽工程,以及那些在技术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或设计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应进行全数检验的对象。诸如:规格、性能指标对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起决定作用的施工对象;质量不稳定的工序;质量水平要求高,对后继工序有较大影响的施工对象,不采取全数检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均需采取全数检验。
2)抽样检验,用于主要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或工程产品等,由于数量大,通常大多采取抽样检验。即从一批材料或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样品进行检验,并根据对其数据经统计分析的结果,判断该批产品的质量状况。
3)免检,某种情况下,可以免去质量检验过程。对于已有足够证据证明质量有保证的一般材料或产品;或实践证明其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者;或是某些施工质量只有通过在施工过程中的严格质量监控,而质量检验人员很难对产品内在质量再作检验的,均可考虑采取免检。
3 结束语
总之,施工企业只有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才能在复杂的施工过程中真正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每一个因素和环节实施控制,才能对工程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因素进行全面控制,同时对企业原来的质量管理进行审视、检查和补充,从中发现质量管理活动中的薄弱环节,从而理顺部门之间、过程之间、工序之间、各项质量活动之间的接口问题,使整个企业的质量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
【参考文献】
法治建设的内容范文3
第一条根据省、市、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在更高层次实施依法治区战略的客观要求,加大对法治建设宣传力度,提高法治工作组织水平,依照《**区依法治区联络员工作制度》有关内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街道和区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依法治区信息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计划,落实专人,建立制度,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第三条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依法治区信息工作,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筛选依法治区联络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信息;
(二)协调依法治区联络员所在单位的依法治区信息工作,并根据实际对信息员进行指导或培训;
(三)根据上级领导机关不同时期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及时依法治区信息报送要点,并可视情预约重要法治信息的报送;
(四)办理好本制度规定的法治**建设工作信息载体,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掌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根据法治**建设发展需要,完善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的具体制度。
通过预约方式征集重要法治信息,应当向有关单位发出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有关单位应按要求组织专人收集、撰写,按时报送。
第四条依法治区联络员为本单位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的责任人,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认真收集、及时总结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对信息的政治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二)每月至少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或简报2篇;
(三)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的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依法治区工作信息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
(二)所列的事例、数字、单位应准确无误;新晨
(三)主题鲜明,标题简明,文题相符,结构严谨,语言简炼;
(四)综合类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五)符合保密法规定,信息内容的应当确定密级。
第六条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考评和表彰制度。
年度统计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第七条评选范围主要包括各依法治区联络员所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形式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各类被采用的有效信息。
第八条每年的年度总结评选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下列方式:
(一)根据各单位年度报送的有效信息的数量、质量,综合评定先进单位;
(二)根据法治**建设工作信息载体本年度所采用信息质量及效果,综合评定优秀信息;
(三)经单位推荐、依法治区办公室审定,综合评定先进个人。
第九条每半年对依法治区信息工作进行一次通报;每年对依法治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信息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先进个人适当物质奖励。
法治建设的内容范文4
2014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安排,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内容
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5分。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1)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情况。
(2)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主要考评“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节点活动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
(3)法治文化。主要考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县、区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二)对市直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从领导重视、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基础建设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主要考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全省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指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在铜垂直管理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方法
今年的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将采取自查、复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
考核对象应对照《2014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就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年内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自查报告,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查
复查将与全市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和台账,供考核组查阅。
(三)综合评议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综合评议小组,根据被考核对象提供的自查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复查的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并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情况和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得分。
法治建设的内容范文5
一、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的法治。实行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推进和党的领导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实现了“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的统一,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的法治。法治建设过程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有人民参与,就能引起群众和法治的共鸣。群众与法治成为了利益共同体,人民群众就会自觉维护法治的权威,增强参与法治建设的主体意识,并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建设者、捍卫者。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与政府开展充分的互动,共同完成国家治理。政府与社会各个方面开展充分互动的基础就在于法治,在法治基础上展开的互动本身就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充分体现。
二、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源之水。法治是党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同时,法治建设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包括制定“善法”、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执法、自觉守法、人民的法律监督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养成等方面,没有广大人民的充分参与,法治建设就寸步难行。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基之厦。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受益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是构成法治建设大厦的基本元素,法治建设需要拥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公民,他们是法治社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法治社会建设中最重要的因素。法治建设的目标、部署和方式方法是不是真正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检验,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的之矢。只有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脱离了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如无的之矢,往往陷入动机和目的脱节的局面,或者蜕化为少数人甚至是既得利益者服务的工具。贯彻群众路线不够,也容易带来法治建设的缺陷。
三、在法治实践中充分贯彻群众路线
在立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吸收群众参与立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评法,对已实施一定时间的法律(包括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吸收人民群众对法的评价。广泛吸收群众参与修法,对不合时宜、效果不好的法律法规,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及时修改,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法治建设的内容范文6
【关键词】推进 法治 烟草 建设
我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文明,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国家在公元前的奴隶制就已经产生了习惯法,战国时期,便开始制定出成文法,造出了成文法典。随着时间的推进,社会的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一九四九年十月,开启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新篇章。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出台,确立了国家法治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基础,我国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道路。作为国家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治化的时代步伐,烟草行业法治化进程也逐渐推进和发展。
一、建设的背景以及意义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国了烟草专卖条例,代表目前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确立。八年后,此法律在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上得到通过,并由主席令颁布,这是我国开国以来第一部有关烟草的法典,标志着烟草行业从此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之后又颁布了一些有关烟草方面的法律,初步形成了“一法一例三令”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为其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四中全会中明确指出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目标: 以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来建设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为法治烟草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全国烟草大会上,凌局长提出了几点工作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全面开展建设法治烟草并加大力度,提高行业的法治水平”。国家烟草专卖局在有关文件中指出全面推进有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就是落实有关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和巩固制度,是应对和范范法律风险和各种挑战的首要选择,是实践、谋划、思考这“三大课题”的必要措施。
二、思考如何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
法治烟草的建设意义非常重大,必须实行。法治烟草的建设也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间距的任务。怎样才能把法治烟草建设好,全面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主要应做到这几点:
第一,必须敬畏法律,崇尚法治,树立起牢固的法治理念。在党的十中把法治作为基本方式和基本方略来管理社会及治理国家,三中全会中提出了“中国法治建设”,四中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开展,提出实现全国人民守法的基本目标。要做到全民守法,依法治国,必须都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会议将十二月四日设立成我国宪法日,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法律地位以及法律权威。
第二,要强化监督,依法治烟,提高工作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是我国长久的执政理念,四中全会中提出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建设中国”为奋斗目标。对我国烟草行业来说,依法对烟草进行有效的管理也需要提出新的目标及高度。其中包含了依法治企和依法行政两点。依法治企是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跪地来治理烟草企业,使其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指的是行政机关以及公务人员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所行使的权利。
第三,要全面贯彻,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首先要做好有关方面的宣传准备。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又是实施国家烟草局制定相关烟草意见的第二年,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要,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本方略、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以及关于法治烟草的建设整体要求,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精心组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规定及与大型烟草企业经营的有关法律规定等内容入脑、入心、入耳,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以及执法人员,特别是相关领导的有关这方面的法律素养,切合实际的提高各级领导的法治运用思维、思考理念、法治研究、处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全面建设法治烟草有个好的开头,好的起步。
三、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法治建设烟草额研究及意义,随之阐述了如何推进有关方面的建设,对于烟草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实施办法以及注意事项。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刻不容缓。法治烟草的建设是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不断的实践、不断深入探索的过程,烟草行业管理人员须统一思想,提高凝聚力,树立起良好的法治理念,坚持创新,大力弘扬依法治国,依法治烟的重要精神。为了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了烟草行业的蒸蒸日上,推进烟草行业的法治,为健康烟草事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陆晶晶,张茜茜,朱婵婵等.烟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的实践和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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