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情况汇报范例6篇

林下经济情况汇报

林下经济情况汇报范文1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XXX林下经济发展和秋冬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秋冬种工作

(一)油菜种植。我镇油菜种植任务2000亩。其中,高产示范点1000亩,分布为xxx村300亩、xxx村100亩、xx村150亩、xx村150亩、xx村150亩、xx村150亩;非高产示范点1000亩,分布为xx村150亩、xx村50亩、xx村150亩、xx村300亩、xx村200亩、水村150亩。目前各村正在有序发放油菜种子, 9月30日前完成2000亩油菜种子发放工作。

(二)食用菌产业。我镇食用菌产业投入资金372.16万元,由大寨村和台水村的两个村级专业合作分项目点承接实施,建设9300平方米养菇棚,采购茶树菇菌棒130万棒,覆盖贫困户389户(其中大寨村117户、田坝村63户、排生村119户、台水村90户),预计可实现保底贫困户分红和村集体经济积累24.7万元。现在已进棚的菌棒共26万棒,出产鲜菇6万斤,产生经济效益18万元。

(三)中药材产业。贵州黔晟台江扶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成中药材育苗大棚9个(3个玻璃大棚、6个薄膜大棚),目前示范点中药材种植110亩,其中天冬40亩、何首乌35亩、金丝黄菊25亩、黄精10亩。

(四)生猪养殖产业。由xxx公司组织实施的**30万头生猪养殖精准扶贫项目在我镇建设3个生猪养殖点,共67个养殖单元,全覆盖我镇1684户贫困户。其中:生猪养殖点建设8个养殖单元,覆盖北方村、西南村、沙帮村的贫困户270户;目前,该养殖点已投入使用4个养殖单元,养殖生猪3100头,预计春节期间能出栏销售。生猪养殖点建设28个养殖单元,覆盖xx的贫困户714户;目前,基地建设基本完成,正在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生猪养殖点建设31个养殖单元,覆盖xx村的贫困户698户,养殖单元正在建设。

二、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一)养蜂产业。投入资金25.5万元,养殖蜜蜂300群,涉及5个村,覆盖贫困户100户,预计户均增收500元左右。目前,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已建立完善,大部分蜂群已割了两次蜜,共计200斤,产生经济效益3万元。

(二)养羊产业。我镇山羊养殖共158只。其中,李宁养羊场山羊存栏138只,杨厅桥养羊场存栏20只。

(三)禽类养殖产业。我镇禽类林下规模养殖场9个,共存栏7155羽。其中,西南村七彩山鸡扶贫项目现存栏800羽,覆盖贫困户7户34人,每户已获得分红600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和秋冬种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用心不专、用力不够。

二是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产业发展风险增大。

三是产业带动不够明显、部分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项目助力脱贫攻坚成效还不够,群众增收渠道不够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抓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和秋冬种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为脱贫攻坚添加“砝码”。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加大督导力度,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和秋冬种工作进度。

林下经济情况汇报范文2

关键词:碳汇林;思考;黄陂区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2-2582-03

Analysis and Thought on Construction of Carbon Sink Forests in Huangpi District

of Wuhan City

LI Wan-de1,TAN Jian-wen2,WEN Hong-bo2,DAI Miao-hong2,HUANG Guang-ti2,XIAO Xi-miao2

(1.Hu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 Wuhan 430200, China;

2.Hubei Forest Industry Survey and Design Institute, Wuhan 430079,China)

Abstract: China Green Carbon Fund which was founded by China Petroleum carried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carbon sink forest in Huangpi district of Wuhan cit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project played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increasing urban green space and improving people's inhabited environment. At the same time, afforestation had a great significance in promoting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accelerating the improvement of rural landscape. Also, its social, ecological and economic benefits were notable.

Key words: carbon sink forests; thoughts; Huangpi district

由中国石油、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绿化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绿色碳基金在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镇实施碳汇林建设,拟营造林266.7 hm2,其中,按造林模型分为湿地松与刺槐混交林174.1 hm2,油茶纯林92.6 hm2,实施期限从2008年到2027年,建设总投资406.7万元;按投资渠道分为中国绿色碳基金200.0万元,地方自筹(包括其他企业出资)206.7万元。

1碳汇林建设的必要性

1.1应对全球气候变暖

地球气候变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而森林是地球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出氧气,并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轻济的吸碳器,它对于降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5年2月16日起《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标志着国际社会为缓解气候变化采取的行动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而通过植树造林来缓解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是实现《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它的建设有助于将我国的林业建设融入到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行动中[1]。

1.2促进林业发展的机制创新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通过造林、再造林来缓解气候变暖的措施正在转化为具体的行动。由于清洁发展机制(以下简称CDM)是一种市场机制,在该机制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CDM构建的碳信用交易市场,实现了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碳汇功能)补偿的市场化,使得具有很强外部性特征的森林生态效益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通过交易手段实现了效益内部化,这也正是当今国际上正在开展的生态服务市场化进程研究的重要内容,对我国正在实施的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以及建立长期有效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都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2]。

而企业参与中国绿色碳基金,在为促进中国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同时,也是在对其未来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出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参与林业碳汇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捐资部分可以全免所得税;企业可以获得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计量、核查、登记、注册的碳汇指标并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其产品上加以标注;可帮助企业积累参与未来碳交易活动的经验,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有助于培养企业内部熟悉环境产品的专业人员,拓展新产品市场;有利于加强企业绿色经营理念,提高绿色形象,增强企业的公众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等。

在全球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今天,全球企业经营理念正发生着重大转变,将绿色融入经营的做法必将成为企业未来长远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作为一个有远见卓识的企业,中国石油是中国第一个志愿参与通过植树造林活动吸收二氧化碳、应对气候变暖的企业。中国石油集团参与发起中国绿色碳基金,从国家发展层面来讲有利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从企业层面来讲将能展现企业对环境、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促进碳汇林建设工作的开展。

1.3推广碳汇理念,参与碳汇实践

随着碳汇工作的延伸和扩展,有必要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气候变暖和林业碳汇的相关问题,了解林业在气候变暖中的作用,了解碳汇工作的动态,以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碳汇林建设一方面可以通过示范的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碳汇,关注碳汇;另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企业和国内外资金参与碳汇林建设的实践。通过实施碳汇林建设,熟悉造林、再造林的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参与国际碳汇市场的交易活动,这将有助于推进我国国内的相关科研工作,提高造林绿化的管理水平;有助于进一步引进新观念和新机制,促进我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经营管理方式的创新,进一步推进全社会对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有偿化的理解和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问题[2]。

1.4打造武汉城市圈生态建设一体化

2007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1+8”城市圈(即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仙桃、咸宁、潜江、天门)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的申报获批,武汉将被推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改革试验的最前端。生态建设一体化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是创造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武汉城市圈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黄陂区碳汇林项目建设将起到武汉城市圈内碳汇林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加快城市圈内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5维护中部地区生态安全

武汉是我国实现中部崛起的主要支点,其生态安全关系到城市的发展。近年来,武汉市先后提出了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黄陂与武汉市中心城区一水相依,南部近30 km沿线五桥相连。全区近半国土面积已融入大武汉的经济繁荣圈,是武汉市外延扩张由南至北推进的惟一腹地。在武汉“后花园”实施碳汇林建设,对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调节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碳汇林建设区造林发展空间十分巨大,依托碳汇项目的支撑进行绿化造林,对带动绿色庭院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改善农村面貌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碳汇林建设区的自然和社会状况

2.1气候、土壤及地质情况

2.1.1气候状况碳汇林建设区位于黄陂区李家集镇的珍珠村,该地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 ℃,极端最低气温-9 ℃,极端最高气温41 ℃,年平均无霜期254 d,年平均降水量1 100 mm。

2.1.2土壤与地质状况建设区土类为黄棕壤,亚类为棕红壤,土属为酸性结晶岩黄棕壤,土种为麻骨土,成土母质主要是各种片岩风华的残积物,含小的岩石砾片较多,麻骨土养分含量较低,有机物平均含量为1.38%,全氮平均含量0.072%,保水、保肥能力较弱。

2.2植被和野生动植物分布状况

现有植被主要有稀疏的马尾松、火棘和白茅等,无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有省级保护动物野猪(Sus scrofa)出没,无其他珍稀濒危动物分布。

2.3项目地点水土流失情况

水土轻度流失面积201.6 hm2,占建设区总面积的75.6%;中度流失面积65.1 hm2,占总面积的24.4%。

2.4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建设区主要涉及黄陂区李家集镇的珍珠村,共有土地总面积667 hm2,农民总户数530户,总人口2 014人,粮食总产0.088万t,农民人均年收入3 025元,耕地面积70 hm2,贫困人口为300人。当地居民全部使用煤气和煤炭作为燃料,无放牧等习惯。

2.5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

建设区土地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由于受山林火灾的影响和造林成本的限制,现阶段该区域大部分为荒山。

2.6典型立地状况

有3种典型立地状况,一种是分布有稀疏的马尾松和白茅,一种是分布有火棘和白茅,一种是仅分布有白茅。

2.7建设区社会经济情况和各类土地面积状况

2.7.1社会经济情况碳汇林拟建区涉及李家集一个乡镇级单位,根据《黄陂统计年鉴》资料:该镇现有土地总面积17 090 hm2,村民小组359个,总户数为21 278户,总人口92 000人,其中,农业人口86 079人,农村劳动力45 891人,农民人均耕地0.04 hm2,粮食总产量40 000 t,农民人均年收入

3 272元,耕地面积4 000 hm2。

2.7.2各类土地构成概述根据《湖北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碳汇林建设区现有土地总面积6 789.6 hm2,其中林地面积1 129.2 hm2,非林地面积5 660.4 hm2。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712.7 hm2,灌木林地7.1 hm2,无林地409.4 hm2。

3效益分析

3.1固碳量

碳汇林建设区拟造林面积266.7 hm2,计入期20年累计固定二氧化碳72 198 t。除去现有植被的固碳量,以及施肥导致的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的697 t,计入期内能固定二氧化碳71 501 t[3]。

3.2经济效益

经计算:财务净现金流量累计为1 878.5万元,内部收益率为9.35%,财务净现值(i=8%)为97.62万元,静态回收期为20年;无碳汇林建设时财务净现金流量累计为1 678.5万元,内部收益率为8.83%,财务净现值(i=8%)为57.89万元,静态回收期为20年。因此,在碳汇林建设支持下,经济效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3.3生态效益

碳汇林建成后,将使工程区增加266.7 hm2的森林面积,增加实施地点的森林覆盖率,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并能减轻活动地点的水土流失,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还能固定二氧化碳71 501 t。据资料表明,营林时间的长短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壤肥力的演变,工程实施20年甚至更长,能增加活动地点土壤内有机质的平均含量,改善土壤的肥力[4]。

3.4社会效益

该碳汇林建成后,将起到湖北碳汇林建设的示范作用,对推动全省碳汇林建设的实施具有重大影响。在碳汇林建设过程中,能让更多的人和企业了解碳汇的意义,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碳汇林建设中来。在建设过程中,能提供47 856个工(日)的就业岗位,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的劳动力富余问题,维持社会稳定。随着碳汇林的建设,现代管理手段和科学技术将被大面积推广应用,工程区农民将学习到先进的林业技术,从而提高生产机能和管理水平[5]。

参考文献:

[1] 相震.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前景分析[J].节能与环保,2009(8):26-27.

[2] 朱向辉,汪传佳,王仁东,等.CDM-ARP杉木林碳汇监测方法学研究[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8,25(3):336-341.

[3] 李怒云. 解读“碳汇林业”[J].中国发展,2009,9(2):15-18.

林下经济情况汇报范文3

关键词:碳汇;形成过程;成本核算;成本降低途径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135-03

1 研究的现状与背景

世界银行报告预计,从2008-2012年,除澳大利亚和美国,平均每年全球减排需求大约为600-1150百万吨二氧化碳量。作为经济充满活力的发展中大国,中国被认为有很多有利条件来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如国家风险低、技术能力强、比较容易获取项目投资等。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信息,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获得联合国核证减排量跃居世界第一位。这标志着我国在国际碳市场开始占据最大份额。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不可避免的增长,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形象将更加突出,无疑我国所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也会更大。

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碳汇的重要作用被《京都议定书》接受,为了给政策制定者提供森林碳汇对减缓温室效应的贡献及其减排成本,许多研究人员对碳汇的减排成本和碳汇的发展潜力等进行了分析,按照经济学的成本概念指的是机会成本,必须考虑“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稀缺资源的价值”。因此,企业投入生产过程的自有资源的成本,即隐性成本也必须计算在内。由于碳汇项目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它不仅包括项目的投资者、开发者、管理者、碳汇的生产者,还包括基线的确定者、碳汇的监测者、碳汇信用的发放者以及律师等等,因此碳汇的交易成本除了进行正常的林业投资外还包括很多额外的费用。为了对碳汇项目的交易成本进行分类,许多研究者己经提出了很多的分类方法。Stavins(1995)将碳汇交易成本分为搜寻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与决策成本、监测成本和执行成本。Dudek and Wiener(1996)对排放项目的交易成本进行更全面的划分把交易成本分为六类,即搜寻成本、谈判成本、批准成本、监测成本、执行成本和保险费等。Mullins and Baron(1997)把交易成本分为直接成本(例如,开始到完成一个项目所花费的金钱)和机会成本(例如,由于耽搁和管理所消耗的时间和资源)。Furubotn and Riehter认为交易成本应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而可变成本受交易的数量和交易量的大小所决定。Oscar J.Cacho(2005)等将交易成本分为搜寻成本、谈判成本、核实和认证成本、执行成本、监测成本、强制实施成本以及保险成本;Axel Michaelowa等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程序将项目交易成本详细地划分为以下要素:搜寻成本、谈判成本、项目文件成本、批准成本、证实生效成本、注册成本、监测成本、核实成本、认证成本、强制实施成本、转让成本、登记成本和最小固定成本等(Michaelowa,2005)。我国学者林德荣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把森林碳汇的交易成本分为信息与搜寻成本、谈判和签约成本、文件设计和审批成本、注册成本、监测成本、核查和认证成本以及可能出现的强制实施成本等。后来人们发现不同研究区域、不同假设、不同方法是造成碳汇成本计算结果千差万别的主要原因。

通过碳汇交易,企业的减排虽然受所得到的碳信用量的一定约束,但又有购买、出售“排放许可”的弹性空间,较之之前以行政强制减排,此举赋予企业更多自,从而更有利于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减排策略。碳汇交易制度在其运转健康的状态下,能够促使企业改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或者改进排污的相关设施。这种健康的状态应该是指改进技术的成本要低于其购买相应碳信用的成本或者其通过改进技术以减少碳排放、出售多余的碳信用能使其获得更多收益。

但在会计学思维中,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角度是所有者,故“会计师只关心显性的生产成本,通常即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发生的费用。”而对隐性生产成本,如与所有者投入资本、自创专利、自有固定资产(已计提完折旧并仍具有使用价值)等相关的机会成本,一般不予考虑。再从技术层面看,会计的一个重要假设是“货币计量”,而这些隐性成本均不以货币形式表现为支出,所以反映不到会计帐面上。

2 碳汇的属性

造林在UNFCCC《马拉喀什协定》有关附录中造林的定义为:“通过人工植树、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使至少在过去50年不曾有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人为活动”。

再造林,UNFCCC对造林的定义较为明确:“通过植树、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等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人为活动;对第一承诺期(2008一2012年)。

森林的直接固碳是指森林在生长过程中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通过光合作用将其固定在植物体各个部分,同时向空气中释放大量的氧气。森林的直接固碳包括树干、树枝、树叶、根部、枯落物、土壤等。地上部分固碳主要是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形成的碳沉降。一般认为树木的碳沉降与树木的生长息息相关,当树木的生长最旺盛时,单位时间内树木的碳沉降最大;当森林达到成熟,立木蓄积量最大时,森林的碳沉降作用已经降到最低,而其碳贮量却达到最大。当森林进入过熟期,森林的碳沉降将变为零,而此时森林的碳汇作用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最大,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森林的健康状况恶化,森林的碳汇作用将会消失,森林的碳源功能将会表现出来(李顺龙,2005)。因此,在一个轮伐期内,合理的经营森林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的碳贮量。由此可见,碳汇也会像其他有形产品一样,经历一个生长、成熟、消失的生命周期。

通过造林、再造林活动固定一定量的CO2,通过碳汇交易能够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产品。

会计学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且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

而碳汇林不仅给经营者带来碳汇收益,当森林的健康状况恶化,森林的碳汇作用将会消失,但会带来木材收入。

3 碳汇项目的实施周期

目前,我国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共有两类,一类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条款下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属于京都规则的碳汇交易;另一类是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气候办)依托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捐资实施的碳汇造林项目,属于自愿市场的碳汇交易。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周期可以通过图来说明(FeliCia Moller-Pelzer,2004):

(1)项目设计。包括项目的总体描述、采用的基线方法学、采用的监测方法学和监测计划、估计人为温室气体汇清除、项目的环境及社会经济影响,以及获利方法的评论等。

(2)审定注册。根据项目参与方提供的信息和收到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对拟议的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予以审定,并通知项目参与方。如果独立的第三方审定/核查机构确定拟议的项目是合格有效的,将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登记申请。

(3)核查核证与发放核证减排量CER。将根据以前的监测计划独立的对项目产生的人为温室气体减排进行监测。并把监测的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提交的结果发放核证减排量CER。

碳汇对于企业来讲,形成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但碳汇的生产具有周期长、地域广阔、难于管理等特点,因此它遭受风险的概率较大,包括地震、洪水、火灾、旱灾等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病虫害等风险将始终伴随森林的生长过程,它们将导致碳储存流失,威胁到CDM林业碳汇项目执行。而无形资产也有研究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第一条件,碳汇能够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表明碳汇项目已在监测阶段,说明很大可能形成碳汇,很可能取得核证减排量。第二条件,企业具有完成碳汇项目使用或出售的意图。第三条件,碳汇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用于对外出售的,则企业应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碳汇的需求,开发以后存在外在的市场可以出售并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内部使用,企业应能够证明碳汇在企业内部使用时对企业的有用性.第四条件,碳汇项目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第五条,归属于碳汇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于碳汇项目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单独核算,如发生的开发人员的工资、材料费等。

综上,如果独立的第三方审定/核查机构确定拟议的项目是合格有效的,将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登记申请,可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碳汇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发放CER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碳汇开发完成的标志。

4 降低碳汇交易成本的途径

(1)依靠科技进步,降低生产成本。

由于各地自然资源、生产环境不同,依靠传统的自然资源高投入的潜力已经很少,只能更多地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单位面积碳汇量和其它经济效益性产量,从而降低单位林产品的生产成本,例如:选择适合本地条件的树种,加强良种繁育,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大综合防治病虫害的力度,加强宣传木区防火意识。

可认证减排量成本价格随着造林面积的增大而逐渐减小,随着面积的增加,可认证减排量成本价格逐渐趋向于一个渐进线,在进行项目选择时,为了降低可认证减排量的成本价格,应尽量把造林面积选在适宜的面积。造林密度在林分的生长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不仅影响林木的树冠结构,而且影响到林木的生长。根据研究表明,在同一立地条件下,造林密度对于树高的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于林分胸径、单株材积和林分蓄积及森林的固碳能力都有一定的影响。尤其在一些造林密度较大的地方,木材的出材率是很低的,甚至不能成材,从而直接影响到木材收益;但是造林密度较大的林地,其林分的固碳能力也相应的较高。

(2)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相比普通的造林,碳汇造林突出了森林的碳汇功能,增加了碳汇计量监测等内容,强调了森林的多重效益,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只有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要求的造林才称为碳汇林。

碳汇林经营与传统人工林经营不同之处在于更多的关注固定二氧化碳的净增量。传统的人工林经营中,强调的经营目标主要与各林种的培育目标有关,在目标指导下进行作业设计,实施作业措施,进行造林项目检查主要是造林的成活率与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林分抚育项目检查主要是抚育强度和林分的出材量。碳汇林的经营管理也设立了项目经营目标,也是在目标指导下进行作业设计,实施作业措施,不过在进行碳汇项目检查时,人们更多的是关注二氧化碳的净固定量。在进行碳汇林的检查中,更多的是检查林分的碳贮量及人为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和各种施肥措施等引起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而对于各种措施的落实情况则很少关注。

(3)简化碳汇交易程序。碳汇项目必须满足《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则,即必须满足额外性、持久性以及促进主办国的可持续发展。要满足这些要求,需要繁杂的计量和检验程序,这也是导致碳汇交易费用高昂的主要原因。而且许多费用如审批成本、注册成本、监测成本以及核查和认证成本与对碳汇的计量和检验程序有关,可见,简化碳汇交易程序将有效降低碳汇的总交易成本。

(4)扩大碳汇交易的项目规模。碳汇市场涉及供求双方的许多交易成本都是不变的,如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和认证成本等,或随项目规模的扩大成本增加并不明显,如审批成本与核实成本等。可见,固定交易成本是构成碳汇市场总交易成本的重要部分,规模经济能够有效降低单位碳汇的交易成本。

(5)加深与政府的联系,注重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林业碳汇项目往往地处偏远,当地社区和居民的市场和法律意识相对淡泊,这会给项目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加项目的交易成本。在这种情形下,从搜寻交易伙伴和谈判开始,就需要加深与地方政府、森林社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就相关问题咨询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努力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这对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降低项目的强制实施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建华.碳汇林的交易机制、监测及成本价格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8.

林下经济情况汇报范文4

2007年10月18日下午,丁大卫市长在市政府513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二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关于提高林木覆盖率的调研报告,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贯彻落实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关于提高林木覆盖率议题情况的汇报,市交通局关于全市高速公路绿化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的重要性,不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全面小康指标的要求。会议听取了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关于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确定到“十一五”期末的规划建设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并落实有效措施抓紧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研究了市政协《关于大力推进“三创三增”的建议案》和《关于抢抓大桥机遇,促进南通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建议案》的办理要求。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服务外包发展的意见(送审稿)》。会议听取了全市公路桥梁建设管理运行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保障发展、保证安全的要求,加快桥梁建设、完善管养机制、确保桥梁质量。要确保重要道路、重要航道特别是通行大型客车公路的桥梁安全,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食品和与人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与安全紧密相连的产品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实现12个100%的整治目标。要将质量整治工作与培育品牌结合起来,建立与制造业体系相配套的完整的质量检测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加快培育强化生产功能,进一步提升质量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会议听取了全市部署开展涉地问题系列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市国土局提出的意见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涉地问题系列专项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查纠,大力推进整改,确保我市涉地系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检查。要把这一过程变成更加自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更加自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过程,变成更加自觉执行涉及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改善土地管理法治环境的过程。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林下经济情况汇报范文5

“把我的骨灰撒在天山上,永远为中华民族站岗,永远向往壮丽的共产主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副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拓者王震将军临终前的遗言。在将军诞辰百年之际,与他曾有过几面之缘的一位兵团普通老干部仍深深铭记着将军的音容笑貌,铭记着他对兵团的深情厚谊。

1934年出生的马定远是农三师的一名退休干部,他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转业到兵团后历任连长、干事、参谋、科长、主任、助理调研员等职务,1994年退休。在老人一生的峥嵘岁月中,曾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他曾在北京三进翠花湾9号王震家中,向将军汇报工作,三进中南海送呈1986年王震关于新疆兵团发展的谈话纪要……回忆二十多年前的往事,老人心潮澎湃,敬仰之情溢于言表。

一波两折见王震

1980年春,全国农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喀什行署副专员、喀什农垦局局长梁焕清参加了会议。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在会上关切地询问:“喀什的参会人员谁来了?草湖的苹果怎么样了?”梁焕清汇报:“现在不止是草湖有苹果,其他各团场也种起了果树。但水果吃不完、卖不掉,有些无奈,只能喂猪了。”王震说:“这太可惜了,你们不会深加工吗?”梁焕清答:“路太远,运不出去啊。”此事引起了京、津农垦局的关注,他们表示愿与喀什农垦局合作。同年6月,京、津农垦局派人赴喀什考察,在喀什农垦局工业科工作的马定远陪同考察人员参观了四十一团、四十五团等单位的果品种植基地。10月,马定远被安排参加全国农垦产品展销和喀什、天津农垦局关于成立联津葡萄酒厂的谈判会议。经过层层申报,最终经国家农垦部批准,在农三师成立联津酒厂,厂址设在农三师三运司。离京之前,马定远受梁焕清委托,与同行人员一起将两箱黄元帅、两箱自制的苹果脯和杏脯送到了翠花湾9号王震的家中。不巧的是,王震不在家,他的长子王兵的妻子王安炎热情接待了来自兵团的“老乡”,她还回忆了当年自己接受公公王震的嘱托在兵团农一师五团参加塔里木会战锻炼时的情景。翌日,王震的秘书转达了谢意,鼓励他们克服困难走果品深加工之路,并要秘书退还果品或按价付款。马定远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又怎能收回从家乡带来的饱含兵团人浓浓深情的土特产呢?

1981年,兵团恢复后,王震对兵团提出了发扬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恢复和发展农垦事业等五点要求。1984年,王震视察新疆时,看到兵团发展缓慢,还存在诸多困难,就鼓励兵团发展二、三产业合作经济,创办合作总社股份公司,并提名原兵团副司令员、兵团顾问组副组长林海清和原兵团副政委、兵团顾问史骥负责筹建工作。同年9月,兵团印发了王震有关集资发展合作经济的四次谈话记录,作出了“立即行动,广泛集资,兴办社会主义合作经济事业”的决定,仅3个月的时间共集资6055万元,迅速办起了一批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合作工商企业。起初,马定远任农三师集资办主任,后被兵团合作总社董事会推选为该社副总经理,负责外联工作。1985年1月26日,兵团合作总社正式成立。

1985年1月,史骥给马定远写了封介绍信,要他亲自面呈王震将军,汇报兵团发展合作社的情况。马定远身负重托,从乌鲁木齐千里迢迢来到北京,他轻车熟路地找到了翠花湾,怀着忐忑而激动的心情再次按响了门铃。经警卫员汇报,马定远顺利地走进了王震的家中,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面见王震将军,而且是在将军的家中。他眼前这位面容俊朗身板清瘦的长者就是叱咤风云的一代名将,马定远心情非常激动。王震和蔼地问马定远何时来京,又询问兵团合作总社半年来的筹建发展情况。或许是紧张和拘谨,谈话在一问一答中进行。当马定远告诉王震,目前兵团已集资6000余万元,打算在京办个办事处时,王震很高兴,他说:“你们办合作社这个头儿开得很好,现在还需要继续集资,在京办办事处是好事,这样兵团的商品就可以走向全国了。”与王震将军近半个小时的谈话,永远定格在马定远的记忆中。一直以来,王震都十分关心和牵挂兵团合作经济的发展,对办工商企业所赚来的钱,他曾作过指示:三分之一以纳税的形式交给国家,三分之一用于扩大再生产,三分之一分给职工。这也是他时刻不忘兵团职工群众生活疾苦的一个明证。

王震家中的“座上宾”

经过一年的联络筹备,1986年1月4日,兵团合作总社在北京建立了第一个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的经济组织――京新土特产品联营公司。王震告知该公司通知林海清等人到八宝山参加中央顾问委员、原红六军团政治部主任袁任远的追悼会。这是马定远有机会三进翠花湾9号第二次面见王震。

1月10日,林海清携夫人和马定远乘机抵京。临行前,他还不忘嘱咐马定远从乌鲁木齐带上一块王震将军爱吃的狗肉。11日下午3点,林海清夫妇和马定远如约来到将军的家中。王震见到阔别已久的老部下林海清,倍感亲切。他首先讲明了让林海清等兵团一行人参加袁任远追悼会的用意,又问起兵团1985年的经济情况、职工收入状况,还了解了兵团在北太平庄与北京二轻公司办联营公司之事。谈话中洋溢着对兵团深深的眷恋之情。在回忆起战争年代度过的峥嵘岁月时,他开怀大笑;在谈到农一师近20万亩桑园被砍伐时,他又义愤填膺地骂起了“娘”;在讲述兵团建设初期广大军垦战士发扬南泥湾精神克服重重困难时,他又感叹不已,陷入了沉思。下午5点半,王震的次子、原中国国际信托公司总经理王军下班回家了。王震对儿子王军说:“你林叔叔来了,坐下一起来听听。”在林海清向王震汇报兵团集资办农工商合作经济时,马定远作了补充。王震说:“王军,你要帮助林叔叔他们办厂搞开发,特别是找外国朋友,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给予多方支持。”(时隔几年,在王军的联络帮助下,农六师建立了内联企业皮革厂)在听了兵团经济发展的汇报后,王震对来疆的上海知青给予了殷切希望,他说,落后地区离不开先进的技术和人才,并指出:“兵团经济要全面发展,抓好种植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畜牧业,抓好庭院经济,搞好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不知不觉中到了晚饭时间,王震让夫人王季青做了8个小菜,宴请了林氏夫妇和马定远。在丰盛的家宴中,大家共同品尝了马定远带来的狗肉。

翌日,王震吩咐秘书李慎民将昨日谈话整理成纪要,以中央办公厅的名义发给兵团党政领导传阅。以后的三天,马定远三进中南海为李慎民提供谈话资料,并将整理成文的批示带回了兵团。

林下经济情况汇报范文6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任务和目标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主要是全面清查村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界定产权,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达到摸清家底、盘活存量、整合资源、规范利用、保值增值的目的。一是查清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和资源存量总额,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形成“三资”清查后的农村集体资产负债总表、资源存量总表。二是通过对资产重新核实,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把应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对象是指全镇范围内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查范围是指以上对象及属于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具体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全镇确定2011年6月30日为“三资”清查时间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清查登记。对清查时间点以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从账面数据入手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有账面价值且账实相符的,以账面价值为准进行清查登记;对账实悬殊较大和有实无账的资产按重置和评估价值进行登记;对盘亏、报废、毁损以及挂失、挂账的资产按程序进行核销登记。

1、资金清查登记。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清查。

(1)现金:将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账面余额与村报账员现金日记账和库存现金三者进行核对,发现长款或短款要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对白条抵库情况严重的村报镇(办事处)“三资”办审查处理。

(2)银行存款:主要是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对未达业务凭证要迅速取得,二者必须达到一致。

清查时须填制“库存现金、存款盘点登记表”。

2、资产清查登记。包括对内对外投资、应收款项、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林木资产等进行清查。

(1)短期投资:清查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额、投资对象、收益情况、投资时间及清查建议等。

(2)长期投资: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各类形态、各种形式的长期投资。在清查长期投资时,村集体经济组织凡按股份或资本份额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按照权益归属进行清查;没有实际控制权的,按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对外投资的核算方式进行清查。清查的具体内容与短期投资相同。

(3)应收款:要逐一与对方单位核对,以双方记账金额一致为准,对个人借款的清理要逐人核对,以双方确认相同的金额为准。在清理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对长期拖欠的,要积极催收;对确认无法收回需核销的款项要明确责任,逐笔说明原因,同时进行核销登记。

(4)库存物资:要逐一清查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加工的物资(商品)等的账面数据,并与实际库存情况进行核对,分品种登记库存物资的购买日期、数量、金额、质量状况和存放地点等。对于清查中发现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库存物资,要成立相应的鉴定小组,划分责任进行妥善处理,并进行核销登记。对长期借出未收回或代保管的库存物资,要查明原因、查看实物,积极收回或按规定作价出售。

(5)林木资产:不仅要清查价值总额,还要清查品种名称、存在地点、形成时间等,对林木资产实物和账存价值差距太大的要重新估价。

(6)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以及办公设施、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通用及专业设备。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其管理现状,包括固定资产规格、数量、原值、保管责任、已使用年限、用途、存放地点等,对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要进行核销登记。承包、出租的各项固定资产由发包方和租入方负责清查,对没有登记入账的要将清查结果与承包、租入方核对后,登记入账。对借出和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资产,要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经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区别固定资产的用途(指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和使用情况(指在用、未使用或不需用等)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健全实物账卡。对清查出的各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查明购建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按出售、待报废等提出处理意见。

(7)在建工程:包括在建或停缓建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含完工未交付使用、验收后交付使用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对这些在建工程,要查清项目、投资总额、项目预算和完工期限等。对在建工程清查时,要根据情况作出清查建议,对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要转入固定资产,对需要核销的在建工程进行核销登记。

(8)内部往来借方余额:结合坏呆账处理和2010年村级审计、清查结果,据实登记。

在对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产清查时,要充分考虑债权的诉讼时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所有债权,都要进行催收和发出函证,明确主张债权,并保存相关证据。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债权,可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确认。

清查时须填制“三资”清查表中的资产类清查明细表、债权填制:应收款项(内部往来)清查明细表。

上述清查科目以外的资产按账面数据进行填报。

3、负债清查登记。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短期借款、应付款、长期借款及应付款、内部往来贷方余额等。在清查负债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债权单位和个人逐一核对,达到双方认可一致,并保存认可的书面证据。同时要查明负债原因、期限、用途等。

清查时须填写“应付款项(内部往来)清查明细表”。

上述清查科目以外的负债按账面数据进行填报。

4、资源清查登记。资源的清查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荒山荒坡、草场、水库、堰塘、果园、鱼池、道路、水渠、农业基础设施和开展经营性活动占用或租用的集体土地(地上附属物按产权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等。对资源的清查主要是查清实际数量及其权属,暂不进行价值登记。

开展经营性活动使用的集体土地,凡已办理报批手续的,按批准的数量填报;没有办理报批手续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其土地面积丈量后填报,以后再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对报批的数量与实际丈量的数量不符的,以实际丈量的数量填报;对土地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由占用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清查登记并单独注明。

机动地、村办柑桔场、林场、集体公山等资产,以大家公认的习惯面积为准进行登记;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自留地、饲料地)、林地以最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面积为准进行登记。草场、荒山荒坡要登记地名、四至边界。集体所有的水库及其它水利设施等按面积登记,水渠、管道等按长度进行登记。

对资源的登记还要反映出用途、承包经营等具体情况。

对河流、滩涂、堤坝、水闸、矿藏等属于国家所有的资源不予登记。

清查登记时须填写“村资源性资产情况清理表”、“村统一管理的资源性资产清查明细表”、村级“三资”承包(租赁)清查明细表,同时建立实物账卡。

5、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清查登记。资产估价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无原始凭证依据的账外资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资产价值重估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资产进行重新评定估算。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结果须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办事处“三资”办审核确认。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估价与价值重估一般按购建、调入时的原始价值确定。账外财产和无偿调入的财产等,凡查不到原始价值依据的,可比照同类财产现行购建价格,结合新旧程度确定。为提高使用价值而改变原有实物形态的财产,因改建、扩建、装修、更换部件等增加的价值,按实际开支费用调增原值;拆除部分,按拆除部分调减原值。

使用或征用土地支付的补偿费、价款及其他费用计入在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和构筑物的价值内;使用或征用后尚未兴建房屋及构筑物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费用进行登记。

清查时填报“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申报表”。

6、资产核销清查登记。对清理出来的“库存物资”和“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的部分,以及“在建工程”、“应收款”等科目中需要核销的部分,在查清原因后予以核销。

所有资产及债权的核销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一是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二是证据必须充分有效;三是核销记录必须详细全面;四是核销依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五是核销决定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办事处“三资”办审查批准。

对核销的资产要登记资产来源、主要用途、核算科目、账面价值、须核销价值、核销原因说明以及核销通过情况等内容。

清查时填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

(二)界定产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和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界定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同时要充分考虑资产形成的过程,从有利于管理的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地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界定工作,以《宪法》、《民法通则》、《农业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统一口径和标准计量,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界定的范围包括:

1、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荒山、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2、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等流动资产;

3、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或以投资、贷款和劳动积累形成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

4、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

5、在国内联营、股份经营、股份合作和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兼并、有偿转让的企业中,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协议(合同)应有的资产份额;

6、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等形成的资产;

7、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享受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历年提取的生产性积累资金形成的资产及增值部分;

8、以集体出资为主,国家或地方财政补助等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

9、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10、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股份、债券等有价证券;

11、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或裁定,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界定工作与“三资”清查工作同步进行。

(三)清查汇总,调整账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各村“三资”清查专班在完成所有集体资产的清查登记、估价和价值重估、核销毁损资产、界定所有权等工作后,按照统一报表格式将清查登记表进行汇总,将清查情况和“资产清查汇总表(村级汇总表)”,办事处在审核后填制“清查汇总表(办事处汇总表)”,并将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和“清查汇总表(办事处汇总表)”及“三资清查科目余额汇总表”报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镇审查合格后,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根据镇审查结果分村调整和完善账务。

三、“三资”清查的工作步骤

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要求在2011年11月底前全部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1年9月)

主要任务是:1、办事处农经部门督促各村核对有关账表,及时报账并处理相关遗留。农村会计服务机构要迅速完成清查时间点以前的所有会计业务处理工作,形成完整的村级财务报表(包括所有明细科目余额),为“三资”清查提供准确的账面依据。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结合本办事处、村实际,制定“三资”清查实施细则。3、抽调业务骨干分村组建“三资”清查工作专班。4、做好“三资”清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培训骨干、账外资料的准备和知情人员的联络等。

(二)清查实施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

主要任务是:

1、对照办事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采取账实核对、实地勘查、内查外调、合同清理等办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资源进行逐项清理登记,分别填制“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表”中相关表格。同步进行资产所有权界定工作。

2、对清理过程中需要进行估价或价值重估的资产,填制“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申报表”,经清查专班或评估机构确价后,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办事处“三资”办审核确认。

3、对清理过程中需要核销的资产,填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经社员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报办事处“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驻村干部根据办事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财务报表以及“村经济合作社三资清查表”填写整理村级清查资料。

5、办事处对“村经济合作社三资清查表”审核后填制镇清查汇总表”及“三资清查科目余额汇总表”,汇总表内容包括:清查前资产及负债情况、资产评估及价值重估情况、资产核销情况、清查后资产及负债情况、资源清查汇总情况等。其中的平衡关系为:清查后资产=清查前服务中心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资产评估及价值重估清查登记表资产增加额-资产评估及价值重估清查登记表资产减少额-核销资产清查登记表资产总额;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负债总额与负债清查登记表负债总额一致;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资源总额与资源清查登记表总额一致。

本阶段要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形成的“资产清查登记表”(明细)以及“资产汇总表”)、确认、上报的程序的操作程序进行。

(1)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5-7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清理过程中,办事处要安排联系村干部和懂财务人员驻村指导督查。

(2)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市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社监会、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社员)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镇级以上“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

(5)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上报。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社监会负责人签字后分别上报办事处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审核,再经镇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七天。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三)检查完善阶段(2011年11月底前)

办事处对各村公示后上报的资产清查登记结果组织专班进行复核。复核后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报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村上报情况,适时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对抽查合格率不足80%的村,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抽查合格的村,由办事处“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审查后的“村经济合作社三资清查表”及“三资清查科目余额汇总表”调整和完善相关账务,形成“三资清查报表”(包括资产负债总表和资源存量总表等),报送“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存档备查。同时服务中心要建立规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账务体系(包括总账、明细账、各类台账),村内也要建立必要的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等。

四、“三资”清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本次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文件和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统一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的标准和程序、统一清查表格式。清查必须全面、完整。清查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对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包括账内外、库内外、地上地下、村内外都要进行彻底的清查,不得遗漏。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账务结合起来,把清查资产同核实负债结合起来。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账物不清的资产要进行追忆、查找,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

(二)理顺产权关系。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包括属于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一切资产。这些资产无论采用哪种经营形式,也无论是由谁占用,集体所有的性质不能变。要通过界定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理顺三方面的权属关系:一是镇、村两级之间的产权关系,不能相互平调和挤占。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参股的共有资产,均要按各方出资额和比例分享所有者权益,以此界定资产的权属。三是集体经济组织独资形成的资产,应全部归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