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计划

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对福建林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给下党乡亲们回信重要精神和2020年新年贺词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山”的优势,做足“山”的文章,科学合理利用现有林地资源,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资源受保护、农民得实惠”,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制定本发展计划。

一、发展基础和条件

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野生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复合经营活动,也是促进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我县森林覆盖率71.9%,森林资源丰富、气候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非常适宜发展林下经济。

我县林下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为初始萌芽阶段。改革开放之前,林区群众传统采集利用林下产品,经常性采摘野生药材、竹笋、野生菌、山野菜等。其次是兴起发展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一些乡村群众开始林下种植香菇、木耳和茯苓、杜仲等中药材,经营初具规模。再次是快速发展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发展林下经济参与主体逐渐增多,形成了规模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取得明显经济效益。从2013年开始,全县累计争取省级财政林下经济补助资金600多万元,鼓励扶持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扶持面积8.5万亩,受益农户130多户600多人,成立公司企业或专业合作社28个。2018年,我县林下经济总产值2000多万元,促进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收1万元。目前,全县林下经济主要利用发展项目有:一是林下种植。作物有覆盆子、太子参、黄精、七叶一枝花、铁皮石斛、三叶青、兰花等。二是林下养殖。种类有蜜蜂、肉牛、山羊、土鸡、光鱼、棘胸蛙等。三是林产品采集加工(野生资源利用),如福建酸竹等小径竹笋、牛肝菌以及香菇、毛竹笋等特色野生资源初加工。四是自然景观利用。主要为仙岩杜鹃、芎坑森林旅游、漂流等。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而言我县林下经济发展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困难,如:开发利用不充分、不平衡,产业规模偏小,参与人数不多,管理水平和产值总量偏低;政策扶持力度不到位,技术指导、加工销售、金融信贷等相关服务薄弱;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基础设施条件滞后。这些不足和困难正制约着我县林下经济的深度发展,需要花大力气进行改善提升。

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产业兼顾,统筹发展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

3.坚持政策引导,确保农民得实惠的原则;

4.坚持机制和科技创新,确保林地综合效益持续提高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

立体开发森林资源,充分利用林萌空间,科学间种、套种作物和立体种植养殖,采用林药、林菌、林果、林草、林茶、林菜、林苗、林禽、林蓄、林鱼等模式,实施林下经济“二个五”发展计划,力争到2022年打造成林下经济五大产业和五大重点发展区,林下经济面积达12.6万亩,从事林下经济人员达1500人,林下经济产值5000万元,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5万元,同步培育一批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民增收致富典型,努力实现“不砍树,也致富”目标,促进林业增效、林业增收、生态得保护。

三、发展模式

(一)五大产业

1.中药材产业。以坑底敬龙林木合作社(覆盆子)、大安亭溪庭欣农业合作社(黄精)、山语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药材植物园)为龙头,发展覆盆子、黄精、七叶一枝花、太子参、三叶青、太子参、铁皮石斛、大青、牡蒿等林药模式,带动中药材产业发展。

2.兰花产业。以大安半岭亭知春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斜滩大溪头春晨花木种植合作社(兰花)、大安亭溪百菊园、清源风水湾生态农业合作社为龙头,发展兰花、菊花、山茶花、香石竹、朱砂根(富贵籽)等林花模式,带动高山冷凉型花卉产业发展。

3.红花油茶产业。以坑底铭木生态园、北山林场(苗圃)为依托,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选育优良品种,出台扶持政策,重点在中高海拔地区清源、坑底、大安、鳌阳、等乡镇推广发展浙江红花油茶,打造全省特有的高山冷凉型花卉和木本油料林结合的浙江红花油茶基地。

4.蜜蜂产业。立足全县现有养蜂农户、合作社60多家的基础,鼓励引导武曲、大安、等养蜂专业户规模发展、规范经营,带动蜂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5.香榧产业。围绕香榧果用、油用、药用、材用、绿地、观光多用途为一体的功能,在坑底、大安西山水库周边山场,大力发展香榧产业。通过利用林间空地、林下空间,套种珍贵绿化苗木香榧、鹅掌楸、闽楠、红豆树等林苗培育模式,扩大香榧种植面积,带动绿化苗木产业发展。

(二)五大重点发展区

根据《“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按照全县主体功能划分,突出林下经济产业优势及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位优势,确定区域林下经济发展方向,着力打造“一乡一品”的五大重点发展区,分别为:低海拔区域苗木培育基地与林果疏种植示范区、中等海拔区域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区、高海拔冷凉型花卉种植与生态旅游休闲示范区、重点区域乡村景观提升示范片、林产品采集加工集中区示范基地。

1.低海拔区域苗木培育示范基地和林果疏种植示范区

(1)发展区域范围包括:。

(2)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绿化大苗培育和蔬果种植,局部适宜地区选择发展林下养殖和林产品采集加工业。其中:

在域内建立面积300亩、年产绿化大苗2万株的绿化大苗培育示范基地1个,培育品种主要有:乌桕、鹅掌楸、杜鹃、南方红豆杉、柏乐树、红花油茶、闽楠、红豆树等。

在域内建立面积100亩的寿橙品种园、采摘园各1个,200亩食用香椿种植示范基地1个,600箱以上养蜂示范基地2个。

2.中等海拔区域中药材种植和养殖示范区

(1)发展区域范围包括:

(2)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中药材林果种植和养殖业,局部适宜地区选择发展林产品采集加工业。其中:

在区域内建立以太子参、三叶青、茯苓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示范片500亩。

在区域内建立以三叶青、覆盆子、太子参、黄精、七叶一枝花、大青叶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500亩。建立棘胸蛙、林蛙等林下养殖示范场1个。

在区域内建立蜜蜂繁育基地一个,包括幼蜂培育室1个、蜂蜜1000箱。

在域内建立年产300头肉牛、1000只山羊的繁育基地一个。

3.高海拔冷凉型花卉种植与生态旅游休闲示范区

(1)发展区域范围包括:

(2)发展方向:重点发展冷凉型花卉种植与生态旅游休闲示范区,局部适宜地区选择发展林产品采集加工业。其中:

在清源区域内建立面积100亩的香石竹(康乃馨)、菊花、月季、君子兰等高山冷凉型花卉基地一个,建立面积300亩山茶花、软籽石榴、猕猴桃采摘基地一个,建立集旅游观光、休闲康养为一体的森林人家一个。

在大安区域内建立面积100亩兰花、朱砂根、(富贵籽)、杜鹃、等高山冷凉型花卉基地一个,建立集林下种植观光、休闲康养为一体的复合经营示范基地一个。

在域内建立50亩的植物收集观赏园1个,建立500亩高标准红花油茶种植示范片1个。

4.重点区域乡村景观提升示范区

(1)发展区域范围包括:。

(2)发展方向:到下党公路沿线村庄,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百村千树”绿化美化行动,打造生态旅游景观廊道。

5.林产品采集加工集中区示范基地

(1)加工示范区:工业园区。

(2)发展方向:在工业园区建立林产品采集加工集中区,采购收集全县林产品进行集中精深加工,提高林产品附加值。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引导、扶持林下经济发展,成立林下经济发展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科技、水利、交通、农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林业局,配备专职人员2-3人,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为全县林下经济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供求信息,明确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

2.优化配套服务。县直相关部门要支持、指导、服务和管理林下经济产业,为林下经济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宣传部门要加强林下经济产业对外宣传工作;林业部门要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加强林下经济政策扶持;发改、财政部门要在项目、资金方面扶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水利部门要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实施节水灌溉项目;交通运输部门要为林下经济产业运输提供快速便捷服务;科技部门要在林下经济产业苗木科研新成果运用方面提供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林下经济产业品牌建设与品牌保护工作;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大户抵押贷款;保险公司要探索开展林下经济产业的自然灾害保险业务,减少和降低自然灾害给苗农造成的损失。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服务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3.加大政策扶持。设立全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和涉农专项资金向林下经济产业倾斜,扶持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产业示范企业、合作社,重点在示范基地和交易展示平台建设、知识技能宣传培训、品牌培育创建、设施设备购置等环节予以适当补助。对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财政奖励30万元;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财政奖励20万元;县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财政奖励10万元。被认定省级林下经济高新技术企业的,县财政奖励20万元。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面积达100亩的,县财政奖励10万元。加大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税收金融扶持力度,指导林下经济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林下经济企业负担。积极创新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下空间使用权流转,促进林下空间整合优化和合理利用。

4.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础科学研究,重点加强林下经济种业创新、仿野生栽培、节水保土、无公害防治病虫害、产品精深加工和种植技术规程等方面的研究推广。扶持推进林下经济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鼓励有实力的林下经济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指导,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咨询和指导,支持林下经济机具研发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