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汇报范例6篇

林下经济汇报

林下经济汇报范文1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XXX林下经济发展和秋冬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秋冬种工作

(一)油菜种植。我镇油菜种植任务2000亩。其中,高产示范点1000亩,分布为xxx村300亩、xxx村100亩、xx村150亩、xx村150亩、xx村150亩、xx村150亩;非高产示范点1000亩,分布为xx村150亩、xx村50亩、xx村150亩、xx村300亩、xx村200亩、水村150亩。目前各村正在有序发放油菜种子, 9月30日前完成2000亩油菜种子发放工作。

(二)食用菌产业。我镇食用菌产业投入资金372.16万元,由大寨村和台水村的两个村级专业合作分项目点承接实施,建设9300平方米养菇棚,采购茶树菇菌棒130万棒,覆盖贫困户389户(其中大寨村117户、田坝村63户、排生村119户、台水村90户),预计可实现保底贫困户分红和村集体经济积累24.7万元。现在已进棚的菌棒共26万棒,出产鲜菇6万斤,产生经济效益18万元。

(三)中药材产业。贵州黔晟台江扶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成中药材育苗大棚9个(3个玻璃大棚、6个薄膜大棚),目前示范点中药材种植110亩,其中天冬40亩、何首乌35亩、金丝黄菊25亩、黄精10亩。

(四)生猪养殖产业。由xxx公司组织实施的**30万头生猪养殖精准扶贫项目在我镇建设3个生猪养殖点,共67个养殖单元,全覆盖我镇1684户贫困户。其中:生猪养殖点建设8个养殖单元,覆盖北方村、西南村、沙帮村的贫困户270户;目前,该养殖点已投入使用4个养殖单元,养殖生猪3100头,预计春节期间能出栏销售。生猪养殖点建设28个养殖单元,覆盖xx的贫困户714户;目前,基地建设基本完成,正在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生猪养殖点建设31个养殖单元,覆盖xx村的贫困户698户,养殖单元正在建设。

二、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一)养蜂产业。投入资金25.5万元,养殖蜜蜂300群,涉及5个村,覆盖贫困户100户,预计户均增收500元左右。目前,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已建立完善,大部分蜂群已割了两次蜜,共计200斤,产生经济效益3万元。

(二)养羊产业。我镇山羊养殖共158只。其中,李宁养羊场山羊存栏138只,杨厅桥养羊场存栏20只。

(三)禽类养殖产业。我镇禽类林下规模养殖场9个,共存栏7155羽。其中,西南村七彩山鸡扶贫项目现存栏800羽,覆盖贫困户7户34人,每户已获得分红600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和秋冬种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用心不专、用力不够。

二是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产业发展风险增大。

三是产业带动不够明显、部分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项目助力脱贫攻坚成效还不够,群众增收渠道不够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抓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和秋冬种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为脱贫攻坚添加“砝码”。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加大督导力度,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和秋冬种工作进度。

林下经济汇报范文2

一、CDM下林业碳汇的确认

(一)林业碳汇项目的交易对象及交易流程 在清洁发展机制下,CDM项目的完成需要一个复杂的程序,即包括七个基本步骤:项目设计和描述,国家批准,审查登记,项目融资,监测,核实、认证,签发排放减量权证(CER,专用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从申请到批准最顺利也需要3到6个月时间,不论是否注册成功,前期的设计、包装等费用至少需要投入10万美元,CDM项目的交易成本较高。在国际范围内,CDM项目的实施由CDM执行理事会(EB)负责监管,执行理事会授权某些经营实体(DOE)对申报的CDM项目进行审查,通过核实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并签署减排信用文件证明使这些减排量成为CERs之后,一个CDM项目就完成了。林业项目一样必须经过这些步骤成为CERs之后才能进行交易,当林业碳汇项目排放减量权证签发后,林业碳汇项目的核证减排量的价值即被承认,因为其被确认的复杂性以及后续减排空间的有限性,使得核证减排量成为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有了商品的属性,并在林业碳汇交易中以一种全新的交易对象出现。林业碳汇项目的核证减排量做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应当做为生产要素在会计系统中予以确认和计量。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的交易流程是这样的,土地所有者雇佣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者在自己的土地上植树造林,不管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如何分类,通过造林产生的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属于他们共有的产品,土地所有者可以把树木确认为自己的资产。项目开发者可以把获得核证的减排量出售给基金公司。具体交易过程如图1:

(二)林业碳汇的会计确认 关于林业碳汇的会计核算,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都在进行积极的探讨,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成果,但是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征求意见稿。普华永道( PWC) 和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在2007年5月也做了一项调查,调查发现29%的参与者认为作为存货来确认,13%的参与者认为作为无形资产来确认,还有29%的参与者认为核证减排额必须等到出售时才能确认,另外29%的参与者认为采用其他的方法。但是有一点不管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额出售与否,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额可以用于交易并且是企业能够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因此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肯定属于资产,到底是属于何种类别的资产还存在诸多的争议,主要形成三种观点:确认为金融资产,确认为存货,确认为无形资产等。本文比较倾向于作为无形资产来确认。

首先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从以上定义可以总结出无形资产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五点: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是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应该是被企业所控制或者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把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额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特点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额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同时也具备无形资产的特点,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是没有实务形态的,因为参与交易的是CERS,而且每个CERS等于一公吨二氧化碳,它有清楚的界定和额度度量单位,这个额度度量单位可以用货币进行交易,因此,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额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由企业拥有和够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其次,与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现阶段,我国CDM(项目所产生的碳减排量是以交换为目的,其自身的市场价值只能通过出售来实现。同时,CDM 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且碳减排量还要通过专门机构每年的核证才能出售,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碳减排量就不会产生,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自然就不可能流入企业。所以,CDM 项目的建设并不意味着碳减排量的产生,只有当CDM 项目经由联合国注册成功,每一年经联合国专门机构核证为一定数量的碳减排量之后,企业的碳减排量才随之产生,与之有关的经济利益才很可能流入企业。

最后,与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我国碳减排量的确认金额是可以合理估计的,符合可计量的确认条件。碳减排量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通过每一年的开发所得,与其相关的开发支出包括相关的核证费用、手续费和相关人员工资等,是能够可靠计量的,也是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的相关条件的。

二、CDM下林业碳汇的计量

(一)林业碳汇的初始计量 林业碳汇项目从研究、开发及注册核证等过程需要一些列的费用,这些费用构成林业碳汇项目的成本,这些项目成本具体包括:土地产权的购买费用或租金、林业碳汇项目设计和技术费用、林业碳汇项目的实施和执行费用、监测、核证和报告以及交易费用等。这些都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的确认条件,应当计入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的初始成本。

(二)林业碳汇的后续计量 国际上,对于项目减排量的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那是因为排放权交易市场比较活跃,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受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没有一个稳定的交易市场,在国际上也没有定价权,所以我国大都采用的是固定定价合同交易方式,在与发达国家进行碳衍生品交易时,不适合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所以对林业碳汇项目的核证减排量也只能采用发改委规定的价格进行交易,由于林业碳汇项目是一种没有实物形态的商品,其产生和持有的最终目的是出售,因此对这类特殊的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摊销,也不需要在年末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提取减值准备。

三、CDM下林业碳汇的会计处理

林业碳汇项目在一个核证周期内, 将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开发支出,借记“开发支出”科目,贷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在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得到确认以后,再将所归集的开发支出结转至林业碳汇减排量的成本, 借记“无形资产――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科目,贷记“开发支出”科目。 林业碳汇项目出售取得收入扣除林业碳汇项目的成本后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同时转销其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贷记“无形资产――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

参考文献:

[1]涂毅、郝玲:《IASB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回顾及影响》,《财会通讯(综合)》2008年第7期。

[2]王艳、李亚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管理观察》2008年第12期。

林下经济汇报范文3

关键词:森林;低碳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S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一、发展森林低碳经济的作用

1.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碳库。森林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森林植物体内和森林土壤中。同时,森林固定二氧化碳持久而稳定。同样,木材及木制品也是十分重要的碳库,固碳的时间可达几十年、上百年。统计分析表明,通过植树造林方式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远低于核能、风能和生物质燃料等各种工业活动减排的成本。

2.森林是地球表面利用太阳能的最大载体。森林每年固定的太阳能总量占陆地生态系统每年固定太阳能总量的多一半,这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能源宝库。树苗长成大树,不仅吸收、固定了大量二氧化碳,同时吸收和储藏了太阳能。因此,选用那些易繁殖、萌发力强、能固氮、生长快、热值高、用途多和抗性强的树种,以大密度造林的方法,使薪炭林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和阳光,就可以达到固碳储能的目的。

3.消除各种污染源排放。很多森林植物由于结构复杂,树叶表面不平,多绒毛,分泌粘性油脂及汁液,能够吸收有害气体和吸附大量飘尘。杜鹃、木槿、紫薇等植物能够吸收二氧化硫、氯气、氯化氢、氧化锌等有害气体。松属、圆柏属、云杉属、桦木等许多森林植物能放出大量杀菌素,可杀死各种疾病的病原菌。采用人工措施或者喷洒各种杀虫剂或杀菌药来消除环境污染,不仅要付出能耗,而且需要较高的成本。

4.减少了人工措施的土石方工程。人们投资、投劳耗用水泥、钢材以及其他材料和化石能耗修建各种拦水、蓄水工程,不仅耗费了大量化石能源,而且产生了污染。当使用寿命结束时,清理报废工程仍然需要消耗能源。森林拦蓄降水,调节径流,减少洪涝灾害的成本远低于修建水库的成本。森林蓄水的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损失,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林业发展对化工产品和化石燃料的需求,减少了化石燃料使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

5.降低生态系统调控的物质与能源消耗。近年来,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有增加的趋势。采用人工措施增雨、调水、防洪、减灾,不仅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力,更需要大量的物质与能量投入。森林能够调节气候,降低或减缓洪涝、干旱灾害,保持和维护有利的生产环境,减少了化石养分或能耗投入,使农作物和畜牧业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发展并获得高收益,从而降低了灾害控制和恢复成本,减少了生态系统调控的物质和能源消耗。

6.改善人类生活环境。森林所形成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对人类生存有着良好的影响,森林生态环境直接作用于人的视觉、听觉、嗅觉,使人精神放松,增进人体健康。同时,森林也是人们旅游、爬山、远足,甚至探险的场所。生活在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条件下,意味着用于调温、调湿、滞尘的各种人工设备使用数量和时间的减少及其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数量的降低。

7.林产品是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战略性能源资源,森林具有可再生、可降解的特点,而且还有占地少、一次种植持续利用的优势,是大有希望的新兴的绿色能源。森林提供的木材作为生物类的材料,以及各种非木质林产品,不论作为能源,还是作为生产、生活资料,都是一种低碳经济材料。在石油、煤日益枯竭的情况下,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能源替代战略的重要选择。

二、促进森林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1.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及长江和沿海防护林体系、防沙治沙、湿地及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商品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制定和实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油茶等木本粮油等林业重点工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行木材加工产品“下乡”补贴试点,推动低碳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在增加森林面积的同时,增加森林碳汇。

2.实施森林经营工程。目前,我国大多数森林属于生物量密度较低的人工林和次生林,森林蓄积很低,这是增加森林碳汇的最大潜力之所在。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将森林经营作为我国林业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既符合国际林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也是未来气候谈判增汇减排的重要筹码。因此,应尽快启动《全国森林经营工程》,同时应积极发展农林复合经营,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

3.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在现有造林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碳汇造林试点。碳汇造林即在设定了基线的土地上,对造林和森林经营以及林木生长的全过程都进行碳汇计量和监测的营造林活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营造林模式。建立与“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相匹配的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为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增汇固碳和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开展“三可”奠定基础。

4.提供科技支撑。深入开展森林对气候变化响应的基础研究。加强林业减排增汇的技术潜力与成本效益分析;继续加强森林灾害发生机理和防控对策研究;加强气候变化情景下森林、湿地、荒漠、城市绿地等生态系统的适应性问题研究并提出适应技术对策;加强森林作为重要可再生能源库的研究和开发利用。通过科研,推进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的进程,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5.引导全社会参与低碳发展。森林在维护气候安全、生态安全、物种安全、木材安全、淡水安全、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特殊作用,在全球高度关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林业被提到了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前途与命运的战略高度。联合国粮农组织前总干事萨乌马指出:“森林是人类之前途,地球之平衡”。因此,应广泛宣传林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优势,充分调动企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等活动的积极性,通过林业措施,实践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

综上所述,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潜力巨大,在应对气候变化当中能够作出巨大的贡献,特别是跟低碳经济结合起来。我国现有森林植被的贮碳量只相当于潜在贮碳量价值的40%多。通过强化森林经营管理,提高森林的质量,能够大大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贮碳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健康,宋绪忠.碳汇林业助推低碳经济发展[J].浙江林业,2010(01):20.

[2]康志雄.低碳经济:林业发展的机遇与使命[J].浙江林业,2010(01):26-27.

林下经济汇报范文4

目前,许多地方在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的规划中,考虑最多的是工业部门,如果考虑林业,也只是把增加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纳入其中。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低碳经济中大有作为。林业纳入低碳经济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植树造林增加碳汇,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促进碳吸收和固碳;保护森林控制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减少林地的征占用,减少碳排放;大力发展经济林特别是木本粮油包括生物质能源林;森林作为生态游憩资源,为人们提供了低碳的休闲娱乐场所;使用木质林产品、延长其使用寿命,可固定大量二氧化碳;保护湿地和林地土壤,减少碳排放。此外,森林固碳具有工业减排不可比拟的低成本优势,能够增加绿色就业、促进新农村建设等,还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适应气候变化的功能。

二、建议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独特作用已得到公认,增加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覆盖率及森林蓄积量,是控制温室气体减排重要因素之一。

1、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及计量监测在现有造林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碳汇造林试点。碳汇造林即在设定了基线的土地上,对造林和森林经营以及林木生长的全过程都进行碳汇计量和监测的营造林活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营造林模式。建立与"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相匹配的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为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增汇固碳和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开展"三可"奠定基础。

林下经济汇报范文5

关键词:低碳经济 森林经营 生态经营林

森林经营从狭义上讲是森林培育措施的总括,即从宜林地上形成的森林起到采伐更新时止的整个生产活动,包括森林造林、森林保护( 含病虫害防治、防火和防止滥砍乱伐)、森林抚育、森林采伐及再更新等重要内容; 从广义上讲,森林经营是围绕森林的一切经营活动。目前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走低碳之路已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低碳经济时代,围绕增强森林碳汇功能,提高我国森林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森林经营目标、森林经营分类、森林经营标准、森林经营效率等问题需要重新审视。

(一)低碳经济时代的森林经营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林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两项重要任务,中国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并制定了“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的基本方针,全国森林被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类,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然而,进入低碳经济时代,增加森林碳汇成为林业首要的任务,发挥森林碳汇功能成为森林多种功能的主导。

从理论上来说,森林碳汇功能本身就是一种森林生态功能,似乎增加森林碳汇与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并不矛盾。但实际上,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育土壤、防风固沙、吸收CO2、提供O2、净化大气、改善小气候、保护野生生物、提供游憩等多种生态功能,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也并不与森林生长同步。追求森林碳汇功能的最大并不意味着森林生态效益的最大,所以要发挥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可能会使森林的多功能利用偏向碳汇功能,进而影响其他生态功能的发挥。这样,低碳经济时代的森林经营目标除了“生态效益优先”,可能还要再加上“固碳效益优先”。也就是说,在低碳经济时代生态公益林的经营中,发挥森林碳汇功能的目标凸显,原有的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标准、方式都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商品林具有更好的立地条件,更能满足发挥森林碳汇功能的快速生长条件,可能现有一部分商品林要更多地转化为碳汇林———如果将其列入生态公益林,全国生态公益林的比重会进一步上升。

( 二)低碳经济时代的森林经营类型需要重新界定

森林经营类型是森林经营过程中合理经营和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森林划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其中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为(生态) 公益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为商品林。(生态) 公益林是以维护和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是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商品林是以生产木( 竹) 材和提供其他林特产品,获得最大经济产出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经济需求为主体功能的森林、林地、林木,主要是提供能进入市场流通的经济产品。两者在经营的技术标准、经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资渠道、组织形式、政策措施等方面都是不同的。然而,进入低碳经济时代,随着碳交易制度的兴起与完善,尤其是1997 年《京都议定书》确定的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mechanism,简称为CDM) 下的森林碳汇( CDM 造林、再造林) 项目蓬勃发展,给原有的森林分类经营带来了新的问题。也就是说,森林碳汇功能本为森林的生态功能,是一种公共物品,但在碳交易制度下,可以进入市场交换和定价,实质上成为一种商品。这样,以发挥碳汇功能为主,并列入森林碳汇项目或进入碳交易市场的森林就不是生态公益林了。同时,这类森林也不同于以提供木材等林产品为主的商品林,它还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而商品林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提供的是物质产品。但是,这类森林却具有了商品林按市场化机制运作的特点。因此,低碳经济时代的森林类型需要重新划分,可以考虑划分为( 生态) 公益林、商品( 经营) 林、生态经营林。生态经营林是基于森林生态功能市场化产生的新分类。生态经营林( 碳汇经营林) 的来源包括一部分原先的生态公益林和一部分原先的商品林。

( 三) 低碳经济时代的森林经营标准需要改进

为使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分类经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指导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我国了有关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系列标准,包括《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 /T 18337. 1—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GB /T18337. 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 /T 18337. 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 /T 18337. 4—2008)、《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方法》5个部分。该标准只涉及了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等的建设标准,没有涉及以发挥碳汇功能为主的生态公益林,因此需要改进。首先,应加入碳汇生态林项。碳汇生态林由于主要发挥碳汇功能,对树种选择、营造方式、营造模式( 混交类型、混交方式、混交比例)、种苗、营造技术( 整地、排列方式、造林密度、造林方法)、抚育间伐( 条件、方法、强度、开始期和间隔期)、改造技术、更新采伐等均应有不同要求。其次,其他类型生态公益林,尽管不以发挥碳汇功能为主,但鉴于低碳经济时代增加森林碳汇的任务,其标准和要求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做出调整。第三,要考虑为前文所述的生态经营林( 碳汇经营林) 建设制订标准。根据研究,森林植被碳储量占全球森林生态系统碳库总量的29% ,森林土壤碳库贮存的碳比植被碳库更多,占58%;根据估算,1959—1992 年,我国森林每年因为火灾向大气中释放CO2约为896万t(碳) ,其中乔木层、下木层和枯落物层所占比例分别为62%、15% 和23%。因此,森林的碳汇能力不仅仅体现在森林生长和森林蓄积上,还与很多其他因素有关。这也决定了生态经营林( 碳汇经营林) 与以获得木材为主的商品林的不同。商品林更多关注速生、蓄积量、出材率、木材价值( 树种、材种) 等,生态经营林( 碳汇经营林) 更多关注生物量而不是蓄积量,更多关注整个森林系统而不是只有乔木,更多关注碳吸收量而不是木材价值。

参考文献

林下经济汇报范文6

1国际碳汇市场发展情况及启示

1.1国际碳汇市场发展情况

自1992年的联合国“(巴西)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框架文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首次以法律形式要求发达国家率先完成减排任务,并创新性地通过引入排放贸易(ET)、联合履约(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等三种灵活机制来解决“气候”这种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其中CDM是唯一与发展中国家有关的灵活机制,指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并将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该机制被公认为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的合作双赢机制。三种灵活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使温室气体减排量这种无形的商品真正具有了经济价值,能够在市场中进行交换,为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目前的国际碳交易市场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基于配额的市场,该市场由管理者制定总的排放配额,并在参与者间进行分配,参与者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排放配额的买卖,欧盟排放贸易体系、新南威尔士排放体系及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均属于这类市场,其中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的市场份额占到96%,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另一类是基于项目的市场,在这类交易下,低于基准排放水平的项目,在经过认证后,可以获得减排单位。受排放配额限制的国家和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这种减排单位来调整其所面临的减排约束,主要包括CDM、JI及一些自愿市场交易,其中CDM是最主要的交易形式,交易额占比近80%(表1)。

森林是陆地系统最大的碳贮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CO2,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把无形的碳转化为有形的林,既能促进林业发展,壮大绿色经济,增加林区居民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因此,相对其他碳减排方法,林业碳汇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应对气候变化最经济、最现实的途径之一。据测算,通过技术改造实行减排CO2,成本一般约在100美元/t;而通过林业碳汇,成本大约10美元/t。随着林业碳汇功能进一步得以确认,基于林业汇项目的碳交易市场也逐步发展起来。

1.2对国内发展碳交易市场的启示

中国于1998年正式加入《京都协定书》,作为发展中国家暂不承担强制性的CO2减排义务,但随着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快速增加,面临的国际减排压力越来越大。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已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比2005年下降40%~50%。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参与、发展碳汇交易市场是降低碳排放最为有效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中国主要以CDM机制的形式参与国际减排行动,且是CDM一级市场上最大的卖家,2008年市场份额高达84%,2009年略有下降为72%。由于CDM国际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中国虽然占有最高的卖出份额,却不具有定价权,因此我国为全球碳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往往被发达国家以低价购买,对我国碳资源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国内市场来看,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碳交易市场,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都在试点,这种各自为政的状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内市场的分割,削弱了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议价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发展碳交易市场亟需选择一个突破口。林业在减排增汇中具有独特的功能,因此现阶段我国可从发展林业碳汇入手,选择国内市场机制较为成熟、经济发达及林业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如浙江,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整合政府、企业、专业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力量,在林业碳汇交易市场运行机制、产品标准、交易规模等方面实现质的提升,形成集信息、交易、经纪、融资等服务为一体的林业碳汇交易中心,进一步辐射全国、接轨国际市场,逐步增强中国在国际碳汇交易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2浙江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模式构建

综合国内外碳交易现状及政策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浙江省发展林业碳汇市场的前期目标以自愿者市场为主,对接一级市场捐赠认购,引导二级市场自愿者交易,随着政策环境的成熟,逐步扩展到强制减排交易领域。在实际操作中,构建林业碳汇市场应具备4个主要环节,即交易平台,林业碳汇供给方和需求方,交易产品(图1)。

2.1交易平台

公共性林业碳汇交易平台是浙江发展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关键要素。交易平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性:一是公共性,即由政府主导、公共资金投入为主,充分体现平台的公信力;二是功能性,主要是建立完善林业碳汇的托管系统和交易系统;三是对接性,林业碳汇交易体系要与国家整体的碳交易体系无缝对接,并逐步接轨国际规则和市场。2010年浙江省成立了全省性唯一的林权交易平台——华东林权交易所,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华东林交所与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合作先行开展了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交易平台已初具雏形。

2.2需求方

在自愿交易市场阶段,林业碳汇的需求者主要是出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低碳理念或其他因素,自愿购买林业碳汇的企业、个人或团体。2011年11月在义乌召开的全国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启动仪式上,阿里巴巴等10家知名企业签约认购了全国首批14.8万t林业碳汇指标,开创了中国林业碳汇交易的先河。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浙江拥有丰富的优质企业资源,境内外上市公司家数居全国第2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6万多家,一批知名浙商的超前市场敏锐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碳交易市场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同时,浙江是资源小省,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也倒逼着企业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另一方面要通过购买碳汇指标,实现碳中和,赢得减排缓冲期。

2.3供给方

林业碳汇的供给者主要是森林资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包括个体农户、集体林场、国有林场以及其他拥有或经营森林资源的个人、企业以及其他实体等。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森林覆盖率达到60%,2011年林业总产值突破3155亿元,同时浙江还是全国率先基本完成林权改革任务的省份之一,林权证的换(发)面积比率已达到96.8%,这为开展碳汇造林项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促进各类实体、特别是私人部门投资于碳汇林的关键因素是需要有相应的经济激励,只有碳汇林的投资回报率大于其他投资回报率,那么他们才会提供碳汇林这种商品。由于碳汇造林项目的前期资金投入较大,维护和测量也较为复杂,因此在初期阶段亟需政府提供相应的融资支持和碳汇计量认证等服务,引导各类林户和林业企业提供林业碳交易产品。

2.4交易产品

交易产品可以分为一级市场的碳汇项目和二级市场的碳汇金融产品。在一级市场上,根据政府或交易所制定的统一的林业碳汇技术标准,由专业机构对森林碳储量和碳汇增量进行测算后,为农户、林业企业等供给者发放具有动态信息的碳汇证,企业、个人或团体等需求者在交易平台上认购碳汇,就获得了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权。由于林业碳汇项目的运行周期较长,其投资与收益之间有一个时间差,通过发展二级市场就可以填补这个时间上的空缺,为碳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在二级市场上,林业碳汇交易产品将由项目制转化为标准化产品的连续交易,从而真正建立起林业碳汇的定价机制。

3发展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政策建议

3.1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碳汇市场的发展程度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密切相关,在国内企业没有法定碳减排责任的情况下,碳汇交易的有效需求不足,影响碳汇市场的发展动力。浙江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林业局等相关部委的支持,将试点工作作为国家层面减排战略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与中国绿色碳汇基金、高校及有关社会团体在技术研发、标准设置、基金募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为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提供必要的支撑。

3.2统一规范林业碳汇计量标准,完善市场交易制度

形成权威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标准是谋求林业碳汇定价权的关键所在。将国际碳交易市场运作经验与国内市场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联合多方力量,加强对林业碳汇交易标准、交易规则、交易软件系统的研究和论证,形成全国统一、世界领先的林业碳汇计量和监测标准体系,提升我国在全球碳汇市场上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在二级市场的交易规则设计上,要注重风险防范,通过采取“T+1”交易、涨跌幅度限制、异常交易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及设定合理的投资者门槛等措施,减少投机和泡沫,确保市场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