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感想范例6篇

见义勇为感想

见义勇为感想范文1

[关键词]见义不为;见义勇为;伦理困境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10-0106-02

一、见义勇为与见义不为概念概述

见义勇为与见义不为是关系密切、互为矛盾的对立面,要把握见义不为的概念,先要正确认识见义勇为蕴涵的内在含义,必须把见义勇为与见义不为这对矛盾体区别开来。见义勇为和见义不为最早源于《论语・为政》中的“见义不为,无勇也”。 “见义不为,无勇也”的意思是指见到合乎道德、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反之,就是见到合乎道义的事就要勇于去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见义勇为”。“义”和“勇”的概念,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论语集解》注:“义,所宜为。”符合于仁、礼要求的就是义。“勇”,就是果断、果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勇”,否则就是“乱”。

我国著名的辞书《汉语大词典》中将“见义勇为”解释为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见义勇为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行为,应该属于义勇行为,具有“义” 、“勇”的双重特征:“义”的特征是指社会正义、人间正道的导向,是人对于人间正义、共同社会理想的追求。“义”的倡导与建设,是社会文明建设的灵魂,涵盖了个体生命安全和国家、集体等社会公共利益安全;“义”是一种价值观,民众要见得思义、以义取利、重义轻利。“勇”的特征是指不怕流血牺牲,见义勇为者所面临的常常是巨大的危险甚至是生与死的考验,付出的是鲜血乃至生命。目前我国学者对见义勇为的定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不同的表述。有学者从正义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应是指公民为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的人身及财产遭受侵害, 奋不顾身, 勇敢地做出的正义行动”。也有的学者从更为广泛的角度对见义勇为进行了分析,认为“见义勇为一般是指当他人或国家、集体、社会的权益受到损失和侵害的时候,公民不顾个人利益,保护非己权益的行为”。

国内学者对见义勇为定义的诠释都一致认为,见义勇为是公民在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或损害时,对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行为。同时,也认为在很多情况下,见义勇为对于公民来说应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危险,而它的受益对象则主要是遭受侵害的当事人和社会。因此,何为见义勇为?笔者界定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公民,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遭侵害或损失,在面临危险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体现了对他人、对社会利益高度自觉的认识和道德上的义务,是在行为自由的基础上,无偿地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维护。见义勇为既体现于国家民族大义的壮举,也体现于日常生活之中,只要坚持公道、主持正义、做好人、行善事都是见义勇为之举。何为见义不为?见义不为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将要遭受侵害或损失,在面临危险情况下不能挺身而出去制止所要实施的侵害、不保护合法权益等的行为。见义不为是传统美德见义勇为的异化,是社会部分民众社会责任弱化的、明哲保生的行为,如果长期下去对社会主义建设会造成极大危害。

二、见义不为是对社会正义的亵渎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是弘扬社会正气、匡扶社会公平的正义之举。见义勇为是人们对高尚价值观、人生观的核心追求,闪耀着人性的光芒。几千年来,是激励人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一直深为广大民众所称颂,更被无数仁人志士所追求。正义的倡导与建设,是社会文明建设的灵魂。正义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追求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当今,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坚持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这种追求的具体表现。见义勇为的理念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优秀传统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国家的自立需要很多的热血男女,同时也是个人品德完善的需要。人不能没有勇敢与正义,不可缺失社会责任感,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的民族精神和英雄精神要求我们在“见义”的时候一定要有社会正义、有所为,要有“仁道”。 现代社会呼唤着更多的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讲究社会正义的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不仅是一种优秀品质,而且也是一种强烈的情感,没有对祖国和广大民众强烈的爱,没有对阶级敌人和犯罪分子的仇恨,就不会有勇敢的斗争精神。同时,见义勇为也是一种很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一个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心越强,那么他就越容不得不法分子对法律的践踏、对人民利益的侵害,必然会勇敢地站起来捍卫法律的尊严,与不法分子作坚决的斗争。对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来说,没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和勇敢的斗争精神是可悲的,必然亡国灭族;同样,对一个社会来说,没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和品质,也是可怕的,有祸国殃民的危险。

见义不为是危害社会正义的帮凶,客观上为邪恶势力抬头、发展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放纵与宽容了邪恶,为罪犯制造了犯罪温床,使犯罪率增高,使中国传统道德观被弱化,更会使“社会冷漠”症加重。一个人的见义不为对社会正义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集腋成裘,积沙成塔,如果人人都见义不为,那么见义不为就会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后果不难想象。对一个国家来说,少数个体的怯懦也许尚无大碍,而若一代人均有如此明哲保身的思想,一个时代流失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当非国家民族之福。从做人的终极目的考虑,见义勇为的教育不能以任何借口被弱化,勿以细节掩大义。

三、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新时期,我们党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指导思想,也突出地展现出当代道德责任观,这就是对眼前负责、对长远负责、对当代负责、对未来负责,归根到底,是对人民负责。我们大力推进的和谐社会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建设责任社会的过程。“各自责则天清地宁,各相责则天翻地覆。”每个人都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都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只有每一个公民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对于民众来说,要做到端正人生价值观,学习时代楷模,理智见义勇为,弘扬英雄精神,勇担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谱写更加辉煌的人生乐章,这是中国伦理精神的终极关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应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见义勇为精神,唤醒民众意识,寻求传统根基,以此来发展民族内部的认同感、亲切感、归属感和群体意识。见义勇为的伦理精神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灵魂,是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是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重要方式和基本条件,也是把人与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精神纽带和凝聚力量。见义勇为精神对于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对于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强大的精神动力。见义勇为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道德情操与价值取向。以“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活得更美好”的高尚品德、“永远愉快地多给别人,少从别人那儿拿取”的奉献精神,为我们做好本职工作、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树立了典范。

当今社会,献身精神和英雄精神似乎总是和见义勇为是等价的。民族精神和英雄精神要求我们在“见义”的时候一定要有所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就是要向英雄那样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见义勇为是每个社会成员的义务和责任,都要从自身做起,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奉献。奉献是做人的最高境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人文精神。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清除笼罩在人们思想领域中见义不为的意识形态,把颠倒了的行为规范再颠倒过来,恢复见义勇为的本真面貌。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珍惜英雄,爱护英雄,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见义不为可耻、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氛围,调动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以健康的心态、以饱满的热情投生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箩竹风主编.成语大词典[Z].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0.

[2]郭宇,黎小帅.关于“见危不救罪”的立法思考[EB/OL].刑事审判网.

见义勇为感想范文2

我最钦佩的一种行为—见义勇为 山东省荣城市 幸福街小学五年级一班 姜惠? 世上事有善有恶,有美有丑。要问我最钦佩什么?我最钦佩见义勇为。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前不久,在我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在家里做作业。突然,外面传来了一阵喊声:“捉小偷呀,小偷抢我包啦……”我站起来,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瘦矮个子的中年男人手里紧攥着一个女士挎包,向着居民区南方的公路跑去,她的后面跟着一位阿姨紧追不舍。我心想:“如果让这个小偷跑掉,那么,不仅阿姨的包被抢,而且这个小偷更会得意忘形,继续去偷他人的东西;如果这位阿姨追上小偷,小偷在情急之下,可能会对阿姨的安全构成威胁……”怎么办呢?我又一想,自己站在高处,帮助阿姨一道喊,肯定会有人帮忙的……于是,我便躲在窗帘后面大声喊道:“捉小偷啦……捉小偷啦……”这时候,从小偷的左侧跑出一位高个子叔叔,一个箭步抢到小偷的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周围的群众也都闻讯赶来,将小偷逮了个正着……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我心里激动不已,不只因为自己也在暗中进了一份儿力而感到高兴,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我看到了在这个社会里见义勇为的人还很多。是呀,当我们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是不是都能见义勇为呢?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如果你努力去为他人着想,那么你的生命就很有价值——见义勇为不正是如此吗?所以,我最钦佩的一种行为就是见义勇为。当然,我钦佩的还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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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感想范文3

前些日子,一组“老外美女西湖救人”的画面,感动了杭州,感动了国人。这个当时悄悄离去、后来被偶然认出的老外美女,是乌拉圭人玛丽亚,因其义举,又有了“西湖女侠”的雅号。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随后决定,给玛丽亚颁发“见义勇为奖”,并参照以往基金会对中国公民类似见义勇为行为发放奖金的标准,奖励其人民币3000元。这是杭州第一次将“见义勇为奖”颁发给一位外国友人。

这个奖如何“名正言顺”地颁发?为此,杭州市很是动了番脑筋。因为荣誉证书的名目本来是“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而玛丽亚不是杭州人,加个“杭州市”不太合适;“积极分子”又是中国特色的词语,玛丽亚不一定能理解,翻译成英文也不一定完美。所以见义勇为基金会经过反复斟酌,干脆就叫“见义勇为奖”。事情至此,堪称皆大欢喜。然欢喜之余,玛丽亚的一番话至少有两点值得我们反思和回味,因为对照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有点令我们自惭形秽。

一个是我们本土见义勇为的英雄虽然也不乏见,但“围观”者可能还是主流。玛丽亚跳进西湖救人之时,岸上并不是只有她自己,但“人们都在拍”,当她意识到“必须要有人做点什么了”,自己“又讲不了中文,没办法呼喊”,便果敢地跳了下去。而“当我带着她从湖里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有七八个相机在拍照,我开始用英语大叫起来,说你们在做什么,她快死了,你们只想着拍照片。我很生气,请走开,这不是时装秀。”她说:“有一个拍照片的,他拿着一个大相机,他过来,安抚那个女人,跟她说话,他是唯一的一个,唯一的一个。每个人都在好奇地看,仅此而已。”这就是说,落水者遇险时遭遇的主要是“围观”,上岸之后还是如此。

再一个是玛丽亚对待义举的态度。玛丽亚的杭州之行,是一次普通的旅游观光,此前她曾经在上海居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她说自己非常喜欢中国文化,再次来到中国,一方面是希望更多了解这里,另一方面还想找一份工作留在中国。义举产生轰动后,很多外企都纷纷主动找上门来想为她提供一份工作,但却都被玛丽亚婉言谢绝了。她说她“是很想留在中国生活”,但“不希望因为我跳进西湖救人这件事,让我变得特殊,让大家都来优待我”。刚开始,玛丽亚甚至不肯收下3000元奖金。她反复地问:“这笔钱我能收吗?如果我收下,合适吗?”直到乌拉圭东岸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工作人员跟玛丽亚说,这是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你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荣誉证书和奖金都是杭州的一份心意,应该收下。玛丽亚这才答应。在她看来,自己“只是做了一件任何人都会做的事。谁看到,都会这么做的”。那么,“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当年纪念白求恩大夫的一段话放到这里就再合适不过了。

毫无利己的动机,当“见义”之时,“勇为”才成为一种很自然的举动。在“小悦悦事件”中,我们用良知的解剖刀刮骨了一回,在许多方面都该如此或曰必须如此。刮一刮,就不会因为某个领域推出了一两个榜样模范而沉浸在沾沾自喜的自我陶醉当中。

见义勇为感想范文4

[摘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弘扬民族正气、展示民族风貌、体现民族精神的重要方面。时至今日,经济的作用无处不在,以至于我们的一些伦理标准在经济杠杆下发生迷失、模糊乃至混乱,见义勇为的行为得不到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应有的回报,甚至遭到冷遇。由此,见义不为困境凸显,见义勇为这一传统伦理美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对见义不为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见义不为;见义勇为 ;道德文化

一、传统文化对社会道德责任的影响

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经过历史长河的淘汰已经积淀为民族心理素质的一部分。孔子曰:“当仁不让”。孟子曰:“舍我其谁。”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脉,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林则徐铭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些传世的名言中清晰地显现了高尚的历史道德责任观,成为历代道德教育的典范。但是在道德教育中对它们的重视、挖掘、弘扬、与现实的结合显得乏力乏术。虽然它们也可以在一些优秀分子身上得到汲取,成为自身道德素质的内容,但尚未成为广大民众的普遍道德追求。相反,传统道德文化中的一些糟粕如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名份“以名定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等纲常理论,使人带着什么身份就应尽什么责任,但这种带有明显身份特点的责任难以超出一家、一族、一国的界限,往往带有狭隘性,“在彼此关系密切的种族团体、家庭或氏族中,人们通常对本群体所有成员再现出高度责任感,对群体外部的人则不履行职责”。传统伦理文化的道德责任在思想上存在宿命论、重利轻义的道德价值导向、“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禁欲主义、明哲保身、乐天安命的消极道德等沉渣泛起。如从孔子、董仲舒到程朱理学,都认为道德来源于天命、天理,个体只能认识、服从,不能抗拒,“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正是这种无需个人自由选择的“天意”安排,使行为人也不必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有道德责任。这些思想的存在阻碍着民族素质的提高,成为道德沉落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种缺失的伦理道德作用下出现见义不为的行为不可避免。

二、西方思潮对我国伦理道德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西方霸权主义国家为达到以西方的文明取代东方的文明,以西方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取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目的,在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包装后,夹杂在错综复杂、难以分清的文化系统中对利用国际经贸、文化交往不断扩大的机会,渗透美式自由、民主、人权等所谓“普世价值”观。企图使我国人心涣散、社会混乱,达到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的。随之而来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非理性主义、道德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等思潮一度泛滥。诱导一些年轻人贪慕虚荣、崇洋,使部分民众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畸变,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辨方向。一网民说:“走到每一条大街,亭子,墙面大部挂着外国明星照片,各种商店叫的名字不伦不类,简直向一个殖民地国家,中国人失去了中国人的脸面,不知道姓什么了。年轻人失去鉴别香花和毒草的能力,令人担忧国家的前途”。面对西方思潮消极的冲击,我们的道德教育缺乏有效的回应,从而滋生和助长了社会道德生活中的种种消极现象,见义不为行为就是其中一例。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为主体社会责任缺失,无私奉献精神淡化

30多年来,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革与加速发展的时期,社会转型呈现出多向度的特征,文化的同质性已不复存在,呈现多元化发展的状态。这种变化必然要作用到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一方面,人们已逐步建立如时间观念、竞争观念、自由平等观念、信用观念、幸福观念、开拓进取和创新意识等一些与时代进步合拍的新观念和新意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天然性弊端也带来对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不和谐负面影响:传统的道德规范逐渐削弱,一些领域的道德失范,社会凝聚力日渐衰弱,整个社会缺乏统一的、为全体社会成员认可的新的价值标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义”、“利”价值取向,使人道原则不可能得到彻底贯彻,市场经济的实利倾向往往引导人们只考虑自己或本企业等主体的利益,而不向他人和社会负责。越来越多的人将功利放在价值追求之首,以“利益交换”衡量和评价人际关系,社会生活进一步物欲化。尤其是在各行各业中,许多人为了“欲”、“利”追求,漠视了自己的职业道德责任,放弃了自己的职业操守,不择手段,个人主体意识恶意膨胀,滋生贪得无厌、损人利已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进而发展到见利忘义、重利轻义、金钱万能、金钱至上。这一系列不良道德风气的影响,社会公众逐渐忽视抽象的、神圣的理想和信仰,不再满腔热情地称赞道德行为,不再仰慕道德人格的崇高,也不再嫉恶如仇地去揭露、谴责坏人、坏事并与之展开斗争,而是置若罔闻、避而远之。自己做了背德之事,不是感到愧疚和自我谴责,而是只要不被发现和制裁就暗自庆幸。市场经济的功利取向使人道原则不可能得到彻底贯彻,这使得人们产生了对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的困惑,这些困惑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主体道德素质的提高。对于个体来说,当然还有另一个重要因素使得主体在履行道德责任时顾虑重重,那就是现实错综复杂的矛盾,不良的组织文化都会成为个体实现道德责任的障碍。见义勇为不同于一般的道德行为,它可能带给行为者巨大的利益牺牲,甚至是劳动能力丧失这种特殊的代价,意味着见义勇为者劳动效力的减低甚至是劳动能力的丧失,谋生不保,致富更无从淡起。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们在做出见义勇为的壮举之前必然更多地虑到切身的利益、生命的安全,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行为者本人及其家属的终生幸福和长久利益。这种得失忧患势必会影响到行为者的“义”、“利”选择,会屈服于外界压力,而违背了责任。无利可图却要冒一定风险的见义勇为行为,在一些人眼里日趋淡化,也就不足为奇。

四、见义勇为者的利益缺乏保障

众所周知,履行公职是公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当其在履行公职时受伤或牺牲,国家便给予一定的补偿,以保证公职人员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见义勇为行为是没有职责契约的道德行为,这种行为比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的付出更值得褒奖和宣扬,应有更优分享的精神、物质保障来解除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然而,政府责任缺位,不能够有效地免除见义勇为者后顾之忧,很难保护见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见义勇为者利益诉求。当英雄牺牲后一些政府官员所表现出的冷漠,却不能不让人深感愤怒。从他们的所作所为中,我们看不出他们作为政府权力执行者,是怎样代替国家行使权力的,更看不到这些“公仆”对于生命有任何尊重之情,对正义有任何崇敬之义,以及对于道德法律的敬畏之心,出于良知的扪心自问。见义勇为者在做出利益甚至生命的牺牲之后,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应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受益的个人、集体或国家应该做些什么、能够做些什么都没有行为的依据。政府责任缺位,没有形成对见义勇为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规范,更没对见义勇为者的责、权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造成了在实际工作中处理见义勇为事件时无法可依,解决见义勇为问题时困难重重,也使许多昔日救人英雄,今日无钱看病,生命垂危,造成“英雄流血又流泪”社会悲剧不断重演。因为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的官员漠然态度,加之想到壮举之后可怕的后果,将使整个社会由此可能陷入良知丧失殆尽的可怕境地。

五、民众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理念增强

长期以来,生命的价值处于道德法则的笼罩下,舍己救人、舍生取义等这样一些道德已经成为普遍的,绝对的道德价值取向,而生命作为道德主体存在的标志却失去了自。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人的主要特征是追求个体生命的自由和权利,以人为本、珍爱生命被视为更理智更智慧的结论,现代人强调以个体为本位,要确立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保障个人的权利,追求现代个性。有些人开始将生理生命抬到至高无上的位置,用生理生命来否定道德。这种倾向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渴望得到法律健全的保障。社会的发展,使公民更加认识到自身诸种权利的宝贵,并迫切渴望得到法律健全的保障。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仅仅依赖于道德教化和公民自身的思想觉悟,希望他们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这是一种不够现实的想法。第二,开始对未成年人生命的保护。在我们以往的教育中,一直鼓励青少年见义勇为,社会舆论也对那些因见义勇为而牺牲或受伤的青少年推崇倍至。对这种为道德而牺牲的观念,我们多年来未曾怀疑过。但现在置疑的人越来越多了,一些政府文件和地方教育文本已经将关于见义勇为的内容删除掉了。青少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尚处在受保护的阶段,与丑恶现象做斗争不是他们的任务。将“见义勇为”这一倡导性目标从义务性目标中删除,应该说这是时代的进步。问题是有人走得更远,出现它的负面效应――全面否定见义勇为。在一些人的观念里个体生命是第一位的,一切都是可以牺牲的。为了活命,国家、群体、他人的利益都可以不顾,因为“命都没有了,你还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 第三,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时代背景的变化使见义勇为这种传统美德必然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而违法犯罪的暴力化、智能化、凶残化、跨国化发展,也使见义勇为者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从西方发达国家当公共利益或公民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根据政府管理社会的理念,一般都认为进行社会救助是政府的基本责任,遇到险情应有警察的保护。对于倡导公民见义勇为似乎持消极态度,遇到歹徒抢劫,不要反抗,并随身备有少许钱财,以供歹徒抢劫时防身之用。这种消极防御的观点不符合中华民族“士可杀不可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民族英雄气节。应该说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倡导见义勇为方面所具有的深厚的土壤,是西方发达国家望尘莫及的。但毋庸置疑的是在哪个国家,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提高和人民文化程度的提高,对人身权保护观念的增强,民众对生命的越发的珍爱。认识这些不利因素,并非让我们消极对待见义勇为,而是应该以中国实际为原则,采取积极措施,去保护见义勇为这朵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的奇葩,让其永开不败。

六、法律救济制度存在缺陷与不足

见义勇为感想范文5

1、对于这个事例,大多数人会觉得麻禹是见义勇为,应值得表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2、希望见义勇为见死施救的社会风气,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扬。

3、近日杨济源见义勇为事件传遍大江南北,大多数的天津人都为之自豪。

4、因为见义勇为的人得不到好下场,所以人们从见义勇为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5、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的光辉事迹时刻在发生。

6、此等见义勇为之事,怎能让人不为之心动呢?

7、此女虽相貌平平,但是凭借着足智多谋的脑瓜和见义勇为的性格,在险恶的江湖上还是有一定的地位。

8、现在的社会可真乱呀!坏人越来越多,见义勇为的市民越来越少。

9、建议完善立法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宣传和适当的保护,以激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10、这本书介绍了冉阿让一生的命运,一个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事迹,读完后我印象深刻。()

11、黄泽榆真是一个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12、我在这里自豪地说,那位见义勇为的人就是我老爸!

13、心灵是美的——为陌生人指路是美;为老奶奶让座是美;见义勇为是美;拔刀相助是美;拾金不昧是美;诚实直率是美。

14、最近我读了一则新闻,12岁少年涂振鹏同学见义勇为,为救同学献出宝贵的生命。

15、当然,国家也意识到了这点,也在提倡做好人好事,提倡见义勇为,为此建立了专门的奖项奖金,奖励那些做了好事的人们。

16、在理想世界里我们总感性地认为人人都是道德君子,不会高尚到见义勇为,却不会见死不救;可现实又残酷地告诉我们人情冷漠。

17、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则老伯伯见义勇为的新闻。

18、正当小偷们要离开时,从人群中冲出了几个见义勇为的叔叔。

19、现代社会人情淡薄,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了。

见义勇为感想范文6

1、对于这个事例,大多数人会觉得麻禹是见义勇为,应值得表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2、希望见义勇为见死施救的社会风气,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扬。

3、近日杨济源见义勇为事件传遍大江南北,大多数的天津人都为之自豪。

4、因为见义勇为的人得不到好下场,所以人们从见义勇为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5、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的光辉事迹时刻在发生。

6、此等见义勇为之事,怎能让人不为之心动呢?

7、此女虽相貌平平,但是凭借着足智多谋的脑瓜和见义勇为的性格,在险恶的江湖上还是有一定的地位。

8、现在的社会可真乱呀!坏人越来越多,见义勇为的市民越来越少。

9、建议完善立法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宣传和适当的保护,以激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10、这本书介绍了冉阿让一生的命运,一个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事迹,读完后我印象深刻。()

11、黄泽榆真是一个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12、我在这里自豪地说,那位见义勇为的人就是我老爸!

13、心灵是美的——为陌生人指路是美;为老奶奶让座是美;见义勇为是美;拔刀相助是美;拾金不昧是美;诚实直率是美。

14、最近我读了一则新闻,12岁少年涂振鹏同学见义勇为,为救同学献出宝贵的生命。

15、当然,国家也意识到了这点,也在提倡做好人好事,提倡见义勇为,为此建立了专门的奖项奖金,奖励那些做了好事的人们。

16、在理想世界里我们总感性地认为人人都是道德君子,不会高尚到见义勇为,却不会见死不救;可现实又残酷地告诉我们人情冷漠。

17、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则老伯伯见义勇为的新闻。

18、正当小偷们要离开时,从人群中冲出了几个见义勇为的叔叔。

19、现代社会人情淡薄,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了。